人民医院纠风工作责任制暂行办法
医院纠风工作责任制度(2篇)

医院纠风工作责任制度为强化我院纠风工作主体的责任,充分调动抓纠风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院纠风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各科室、卫生服务中心及站各负其责、条块齐抓共管、纠风办____协调、职工和群众监督评价的工作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和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通过长效治理措施,实现政风行风的根本好转。
第二条:院纠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纠风工作的____领导、协调指导、安排部署、考核评价;听取纠风办公室的年度工作报告,研究和解决纠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讨论决定涉及纠风工作的重大事项。
院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委书记担任。
成员包括: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及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院办公室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患者医疗费用监管等常规性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财务科为综合性监督部门,其他成员科室、卫生服务站做好相关工作配合。
第三条:院纠风领导小组实行分工负责制。
组长负责纠风全面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具体工作。
第四条。
院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为院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的综合办事机构。
纠风办负责全院纠风日常工作、各专项治理工作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具体的____协调、检查指导和综合考评,负责制定纠风工作计划,收集和反馈工作动态,办理和处置相关文书等日常事务,完成师纠风办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并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查办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纠风案件。
第五条:治理教育乱收费、治理医药购销和医药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患者负担监管工作等常规治理项目。
根据纠风工作总体部署分别实施专项治理。
各专项治理工作由各科室、卫生服务中心参与配合,共同组成专项治理工作办事机构。
主要负责对师医院承担的专项治理任务进行具体安排、____检查、总结报告工作。
通过查纠、整改问题,建立完善规章制度。
专项治理办公室在院党委书记的领导下,在纠风办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下开展工作,每年应____一至二次专项检查,定期向院纠风办报送季度、年度工作情况说____告,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
人民医院行风建设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行风建设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人民医院行风建设管理,切实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行风水平,树立良好的医务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人民医院行风建设管理的宗旨是:积极倡导医务人员恪尽职守、诚实守信、服务热情、规范医疗行为,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和就医氛围。
第三条人民医院行风建设管理依法遵循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强化责任落实,促进科学管理和依规诊疗。
第四条医院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医院行风建设工作,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营造“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开放创新、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不断提高全院宣传标准和影响力。
第五条医院组织完善行风建设管理体制,建立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第六条人民医院对医务人员进行行风建设管理行为进行分类管理,按照工作内容、服务对象、服务类型、绩效考核等因素划分管理范畴并加以管理。
第七条医院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道德情操和职业素养,完善医疗技术培训、业务知识学习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各项培训。
第八条医院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医院行风建设管理知识和要求,提高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行为规范,树立行风建设的正确观念,增强职工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第九条医院要建立健全行风建设管理工作考核评估体系,按照医疗服务水平、职业道德、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等指标,定期对医务人员开展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先进典型要及时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条医院要建立健全行风建设管理的信访投诉处理机制,对患者的投诉要及时处理,及时回应,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并对恶意投诉者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医院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定期考核机制,督促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医疗服务规范,杜绝违规操作和不良行为的发生,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医院要注重行风建设管理工作的宣传推广,通过各种渠道对医务人员进行宣传和教育,增强职工对行风建设管理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
县人民医院开展行风建设实施方案医院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县人民医院开展行风建设实施方案医院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县人民医院开展行风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川委发〔201x〕xx号)精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医院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全面提升医院社会形象,根据《四川省卫生计生系统开展行风建设实施方案》、《广元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行风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及县卫生局安排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把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作为我院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针对当前卫生系统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查纠“九不准”为重点,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卫生系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依法执业意识,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我院规范化管理和行业作风建设,维护患者的切身利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一)提高执行力。
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把上级政策规定和部署要求创造性地予以落实。
重点解决医院部分党员干部队伍存在的责任意识不强、遇事推诿扯皮,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二)转变工作作风。
坚持把了解民意、关注民生作为第一要义,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理念,创新工作方式,做到寓监督管理于服务之中,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重点解决服务能力不强,工作精神不振、责任心不够、得过且过、敷衍塞责、工作效率不高、作风不实问题。
(三)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以“三好一满意”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弘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树立医院的良好形象,使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
2024年医院行风纠风工作计划(二篇)

2024年医院行风纠风工作计划行业作风是指行业系统内职工队伍素质修养的组合及外在表现。
医院的行业作风建设是医院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长期以来,我院一直将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作为医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认真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抓好行风建设,____卫生局关于纠风工作的指示精神,搞好我院的行风建设,促进方案,范文库欢迎您采8集我院医疗服务质量的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为广大患者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使我院的各项工作全面上水平,我院制定如下计划:一、降低医药费用,减轻病人负担。
为抑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降低药品价格,医院在近期着重抓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降低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及门诊人次平均费用和住院病人人次平均费用的工作。
限度地减少购药成本,从源头上堵住药品回扣的渠道。
我院对各科的药比进行了制定工作,对超过上限比例的科室,予以经济处罚。
我院采取了多项强硬措施,要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二、强化质量监控,提高服务质量。
为加强医疗质量监控,我院成立了医疗质量监控领导小组,____任组长,组员为____和____。
并且将质控的具体指标与经济分配挂钩,与科室工作考核挂钩,完善了医生外出会诊、参加会议等管理制度,健全了门诊工作管理制度,加大了对各项医疗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认真落实病人选择医生制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三、改进方案,范文库欢迎您,采,集服务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
为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服务观念,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职业纪律教育的同时,认真落实已制定的规范与制度,对因服务态度恶劣、违反医德规范及制度被病人投诉者,予以待岗处理,要求全院职工主动为病人服务,帮助病人解决困难,将病人对本部门、科室的综合满意度列为科室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努力改变&方^案范%文库-整理^&“脸难看”“惜话如金”的现象,杜绝向病人推销药品的行为。
领导班子成员纠风工作责任制

XX人民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纠风工作责任制各科室: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精神,保证国家和省、市有关纠风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在医院的执行,进一步加强医院的行风建设,明确院领导对纠风工作的责任,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院领导分工情况,特对我院领导班子成员纠风工作责任制作如下调整。
一、责任目标按照党风廉政、精神文明、行风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实行纠风工作责任制,把管理工作与行风建设,行风建设与“三项改革”紧密结合,健全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转变服务观念,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使全院在医疗活动中处处体现诚信原则和人本原则,保持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公众形象,为百姓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
二、任务分解(一)院长:XX1.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精神文明和纠风工作的要求,完成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协调发展的领导工作。
对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全院纠风工作负总责。
2.定期研究全院的纠风工作,做到与医疗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3.定期听取医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深入调查研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制度建设和落实工作。
4.监督、管理院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建设情况。
5.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以身作则、勤政廉政、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6.定期听取有关部办、科室的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汇报,掌握部门、科室负责人的廉洁自律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
不定期与院级其他领导或主要部办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7.负责健全医院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稽查、采购、招投标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党支部书记:XX1.协助党总支副书记抓好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组织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医德医风建设规划的实施,对医院党群系统、后勤保障部、财务部、审计部、大内科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医院纠风工作责任制度范本

医院纠风工作责任制度范本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纠风工作,提高医疗质量,维护医疗秩序,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准则,特制定本医院纠风工作责任制度。
二、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医务人员在纠风工作方面的职责和义务,加强医院纠风工作的管理和实施,促进医务人员依法规范行医,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四、纠风责任1. 医院领导班子对纠风工作承担最终责任,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2. 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纠风工作负总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确保科室医务人员依法行医,不违规开展医疗活动。
- 监督和检查科室医务人员的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 加强科室内部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纠风工作机制。
3. 医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当自觉遵守医德、法律和医院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纪律和规定,不得违法行医,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五、纠风工作内容1. 患者权益保护- 医务人员不得对患者进行不必要的检查、治疗和手术,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患者的好处费。
- 医务人员应当保护患者隐私权,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
- 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意愿,提供公平、公正、优质的医疗服务。
2. 医疗质量管理- 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范的医疗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临床工作,不得滥用药品、过度治疗。
- 医务人员应当随时保持职业的技能和知识更新,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 医务人员应当及时记录患者病情变化,及时与患者或家属沟通病情和治疗进展。
3. 执业秩序规范- 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医疗执业许可证的范围和限制从事医疗活动,不得超出执业范围从事非法医疗活动。
- 医务人员应当尊重医患关系,与患者和家属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
- 医务人员应当建立和维护医疗诚信,不得编造、散布虚假病情,不得收受患者的礼品、红包等。
4. 纠风工作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纠风工作制度的医务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 医务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医院的纠风工作调查和处理,提供真实的执业证明、病历、检查记录等资料。
医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责任制度

XXXX医院组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责任制度为加强医院行风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以下简称纠风工作)的长效机制,保证医院纠风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医院纠风工作责任制度。
一、指导思想医院纠风工作责任制度是规定院、科两级领导在纠风工作中必须履行职责的制度。
各级领导要以为指导,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收受药物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主要任务实行纠风工作责任制,要坚决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把加强医疗业务工作的管理与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监督检查,一起考核落实。
并纳入院长、职能科室主任、科室主任任期目标管理。
增强“一岗双责”意识,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病人的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病人提供周到热情、安全便捷、价格合理、技术精湛的优质服务。
三、责任范围(一)院长、党委书记是医院纠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医院的纠风工作负总责;对院副职领导干部及分管部门和部门领导干部的行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院行政副职对医院纠风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和部门领导的行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职能科室主任是本科室纠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及分管业务科室的行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科室(含部门,下同)主任是本科室纠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的行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责任内容(一)院长、党委书记在纠风工作中应负的责任1.贯彻落实国务院纠风办、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有关文件的精神,定期分析医院医疗作风状况,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院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计划,分解任务,组织实施。
2.建立和完善医院行风管理制度,监督机制及各项规章制度。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
3.定期组织职工政治思想学习教育,坚持不懈地开展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和法律法规等教育活动。
医院纠风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纠风工作,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医院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医院纠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医院纠风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纠风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受理投诉、调查处理、监督检查、宣传教育等。
三、纠风工作内容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2. 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
3.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4. 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5. 加强医患沟通,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6. 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医院各项工作。
四、纠风工作措施1. 完善投诉举报制度。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便患者投诉举报。
2. 建立投诉举报处理机制。
对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3. 加强监督检查。
定期开展纠风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对违反规定的医务人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5.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医务人员的纠风意识。
五、责任追究1. 医务人员在纠风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2. 医院纠风工作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频发的,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3. 对患者投诉举报不重视、不及时处理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纠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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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纠风工作责任制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医院和科室的纠风工作职责,保证各项纠风任务的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领导班子正职对纠风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对责任范围内的纠风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科室主任对分管科室纠风工作负责。
第三条领导班子、科主任对纠风工作主要承担以下领导责任:(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纠风工作状况,研究制定纠风工作计划和具体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政风行风建设以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三)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整改问题,组织查办群众反映的不正之风问题;
(四)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不正之风。
第四条医院纠风办负责对纠风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研究解决。
第五条对纠风工作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追究领导责任。
第六条责任追究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诫勉、组织处理和政纪处分。
第七条科主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者诫勉:
(一)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的纠风工作任务,没有制定工作计划,或者虽制定计划但没有具体组织实施的;
(二)应当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纠风工作规章制度而不组织制定,或者虽制定但不督促落实的;
(三)对不正之风问题,不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和纠正或者对纠风工作不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的;
(四)对群众反映或者在检查中发现的不正之风问题隐瞒不报,或者不按规定处理的;
(五)不支持配合上级纠风部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或者对上级纠风部门要求查报结果的纠风案件无正当理由而不按时查报的。
第八条科主任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者诫勉;情节较重的,给予行政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记大过直至撤职处分:
(一)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
(二)监管不力,以致发生重大不正之风案(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不正之风案(事)件不按规定向上级机关报告的;
(三)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纠风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庇护违纪违法人员的;打击报复纠风工作办案人员、检举(控告)人、证明人的;
(四)擅自决定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强行摊派,加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担的。
第九条科主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理:(一)发现问题后能积极主动配合组织调查处理或者认真改正的;
(二)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扩大的。
第十条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一)推卸、转嫁责任的;
(二)出现问题不及时采取措施,致使危害结果扩大的;
(三)一年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重大不正之风案(事)件的。
第十一条科主任因违反本《办法》,被通报批评、诫勉的,取消当年个人评先评优资格;需要组织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按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建议,有权作出组织处理的机关应在收到组织处理建议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应追究党纪责任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第十二条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