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市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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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14.11.06•【文号】民发〔2014〕227号•【施行日期】2014.11.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政局: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既是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然要求,又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要求,现就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健全社会组织民主机制。

社会组织要以章程为核心,建立健全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

落实民主选举、差额选举制度,扩大直选范围。

规范社会组织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

涉及社会组织人、财、物等重大事项的决策,要经过民主程序,不得由个人专断。

进行改选换届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须有符合法定人数的会员(代表)、理事出席方能召开,不得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民主决议事项,不得以鼓掌方式进行表决。

鼓励选举企业家担任行业协会商会理事长(会长)。

探索实行行业协会商会理事长(会长)轮值制。

社会组织要设立监事会或者监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推进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建立社会组织信用体系,提高社会组织自治自律水平。

二、加强社会组织财务管理。

社会组织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等规定,严格财务管理。

社会组织财务收支必须全部纳入单位法定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账务往来,不得账外建账,不得设立“小金库”。

珠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2009年修订)

珠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2009年修订)

珠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2009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09.08.06•【字号】•【施行日期】2009.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珠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各区民政局,各市级社会团体:现将经我局修订后的《珠海市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请各市级社会团体结合年度会员(代表)大会重新修订章程,并于2010年6月底报我局核准。

请各区民政局将《珠海市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转发给各区级社会团体,并通知其重新修订章程。

二零零九年八月六日珠海市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说明一、根据《社会团体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及《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和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珠海市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珠海市社会团体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社会团体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本章程示范文本适用于除行业协会、行业商会外的社会团体。

五、“[]”内文字为制定要求,在章程正式形成时应删除。

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担任本社团的会员及实质性领导职务和名誉性职务的,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社会团体的名称在威风凛凛前须经社会团体登记机关核准后方可使用。

除国家、省另有规定外,在本市登记的社会团体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全省”、“广东”等字样。

全市性社会团体冠以“珠海市”、“珠海”字样;区及以下社会团体冠以“XX区”或“XX区XX镇(街道)”等字样。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管理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管理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2.08•【字号】珠府[2005]130号•【施行日期】200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府〔2005〕130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二○○五年十二月八日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年薪分配管理,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机制,根据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珠海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市属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已分类定级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下称企业)的经营者按本办法实行年薪制。

按照以产权为纽带、分层管理的原则,由产权主体负责对控股企业(指为第一大股东且拥有实际经营管理权的非上市企业)的企业经营者的薪酬管理工作。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市国资委)负责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经营者的薪酬管理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经营者实行或者不实行年薪制,必须报市国资委核准后执行。

第三条未分类定级、已分类未定级、已分类定级但亏损和分类定级为其他类(D类)的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原则上不实行年薪制,不实行年薪制的企业应制定企业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报产权主体核准后执行。

第四条市国资委负责核定和兑现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正副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年薪,企业其他经营者年薪由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与党委联席会参照本办法提出兑现方案,报市国资委核准后执行。

第五条董事长兼总经理(总裁)的,年薪按董事长的标准兑现;未设董事长,由副董事长或总经理(总裁)作为法人代表的,副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年薪按董事长的标准兑现;接受委托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的企业经营者年薪按董事长的标准兑现。

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的通知

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的通知

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5.12.29•【字号】珠国资[2005]338号•【施行日期】2005.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关于印发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的通知珠国资[2005]338号各市属企业及有关单位:现将《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作业制度》、《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珠海市市属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珠国经[2002]375号)文同时废止。

在执行的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映。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珠海市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作业制度第一章审计方案第一条审计方案是被审计单位或审计项目确定后,由审计机构派出的审计组对审计目的、要求、内容、范围、步骤方法、人员分工等拟定的具体审计工作实施计划,是指导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的书面文件。

第二条审计工作方案由审计组长拟定,并组织审计组实施。

第三条拟定审计工作方案前的准备工作。

(一)审计人员应首先查阅被审计单位报送的有关资料,了解和掌握被审单位的基本情况;(二)审计人员应根据审计目的、内容和范围,熟悉和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三)审计人员应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性质和方式、内部组织系统、账簿组织及其财务处理程序进行调查,使方案的制定切实可行。

第四条拟定审计方案,对有关审计内容范围应做到要求明确、重点突出、阶段步骤清楚、方法具体、分工合理,对审计进度、时间有一个初步打算。

第五条审计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编制依据:在方案中要确定项目,对被审单位进行审计的根据、目的和要求;(二)审计方式和方法:方案中应写明本次审计项目采用何种审计方式,例如就地审计或送达审计,采取方法如抽查法、详查法、核对法等;(三)审计范围:审计组应在方案中明确被审计单位审计的时间、范围和必要的延伸,按各类审计的要求拟定出所审查的财务及其经济活动资料,对哪些账册、凭证、内控制度等进行重点审查及测试;(四)审计内容:在方案中应按不同审计分类,列明必审的内容和审计重点;(五)审计人员分工:审计方案中应明确审计组成员名单,确定审计组长,明确各成员的具体分工;(六)计划工作时间:即审计组到被审单位开展审计从开始至结束的计划工作时间。

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所需资料清单

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所需资料清单
1
离任当月末会计报表及附注
原件

2
任期内所有年度的会计报表及会计账簿(含电子账套)
原件

3
任期内所有年度的会计凭证
原件

4
任职当月初、离任当月末所有会计科目余额表
原件

5
离任当月末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调节表
复印件

6
任期内所有年度的纳税申报表及缴款书
复印件

7
长短期投资协议,被投资单位营业执照,离任当月末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报表
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所需资料清单
资料
类型
资料目录
说明
具备
(√)
备查类资料
1
登记证书、许可证
副本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
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如有)

3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副本复印件(如有)

4
纳税鉴定文件
国税、地税(如有)

5
章程、核准变更通知
复印件

6
设立、变更验资报告
复印件

7
任期内所有年度的审计报告
珠海开元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香洲红山路26号阳光大厦三楼303室
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2318818 2318368
传真:2606016
复印件

8
财务会计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复印件

9
单位组织结构框架图
复印件

10
理事会重大决议等文件
复印件

11
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协议
复印件(如有)

离任审计实施方案范本(3篇)

离任审计实施方案范本(3篇)

离任审计实施方案范本关于对___等同志进行离任审计工作方案按照___文件及工作安排,审计部将按通知要求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为明确审计范围,突出重点,确保审计的质量,现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如下:一、审计对象和范围审计对象:审计范围。

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包括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内部管理等情况。

二、审计的时间___年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三、审计工作组成员项目负责:___稽核成员:___四、审计区间审计区间。

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重大问题可追溯或顺延。

五、审计的内容和重点1.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各项经营活动、是否强化内部管理,有无重大工作失误,对重大事项是否执行___决策。

2.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主要检查任期内是否注重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是否健全,是否严格履行1管理职能,对各级___部门反映的违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任期内是否发生重大经济或刑事案件以及本人是否负有责任。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4.重大经济决策失误及经济损失情况。

5.是否制定行之有效的制度、方案,加强辖内职工队伍的建设;薪酬、绩效管理制度是否能够调动职工积极性。

___.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六、被审计人必须提供的资料个人履职书面报告及电子版资料。

离任审计实施方案范本(2)一、背景概述近年来,离任审计成为了企业治理和风险管控的重要组成部分。

离任审计对于评估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任期内绩效、揭示潜在问题、保护投资者权益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规范离任审计工作,增强其有效性和透明度,制定____年离任审计实施方案成为必要举措。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离任审计,全面评估高层管理人员的任期绩效,确保企业治理的稳定和持续改进。

2. 原则:a. 公正性原则:离任审计要遵循公正、客观、中立的原则进行,确保审计结论的真实可靠。

b. 透明度原则:离任审计工作应当公开透明,相关信息应及时向投资者、监管机构等各方公开。

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民发〔2010〕101号( 民政部、 国家档案局)

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民发〔2010〕101号( 民政部、 国家档案局)

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登记档案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依法为社会团体及其分支(代表)机构,基金会及其分支(代表)机构,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申请筹备成立、成(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章程核准、年度检查和行政处罚等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

第三条社会组织登记档案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分级负责,在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对社会组织登记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管理制度,确保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并逐步实现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

第五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业务机构应当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监督管理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归档工作。

档案管理机构(人员)在接收归档的文件材料时,必须认真核对清点,检查文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接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参见本办法附件)第六条社会组织登记档案按照一个社会组织一档的原则,归档文件材料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

一般以一份文件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传真件应当复印并与原件为一件,请示与批复各为一件,一次上报的多份表格,每份表格可为一件。

一个社会组织的所有文件材料按照形成的时间顺序排列,每份文件应当用无酸纸套或档案袋等以有利于保管和利用的方式加以固定,并按排列顺序依次装入档案盒保存。

第七条社会组织登记档案分为社会团体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类、基金会类三类。

社会组织财务审计的必要性

社会组织财务审计的必要性

社会组织财务审计
一、为什么要进行离任审计
1、法律有规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社会团体在换届或者变更法定代表人之前,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应当组织对其进行财务审计。

2、规范化建设需要。

健全的财务制度,是社会团体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3、对社团负责人负责任的重要举措。

社会团体换届或者变更法定代表人,通过财务审计是对离任者负责的表现,也是对继任者的一个交代。

交接双方明明白白,有利于团结。

4、审计部门有要求。

近年来,我市审计部门在对政府部门的财务审计时,对部门所辖社团进行了延伸审计,发现了很多问题,要求我们登记管理机关加强监管,减少违规现象。

二、审什么
1、收入情况。

主要是对社团收取的会费、政府拨款、社会捐赠的收入情况进行了解。

2、支出情况。

主要了解社团收入的使用情况。

三、有什么用
1、掌握社团财务的真实性。

2、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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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市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工作指引
为规范我市市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工作,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一、形成内部决议
1.离任审计的情形。

社会组织到期换届时法定代表人产生变动或社会组织届中原法定代表人由于某种原因需变更
登记时,应当办理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在办理变更登记前,应开展社会组织离任审计。

2.离任审计的启动。

社会组织应当根据其章程的规定和本指引的要求形成变更法定代表人决议,启动变更登记工作: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决议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形成会员大会会议纪要;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注销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形成理事会会议纪要。

二、开展离任审计
1.离任审计报告的时间段。

社会组织变更法定代表人
离任审计报告时间应从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其担任法定代表人之日开始,截止至其提交变更法定代表人材料前六个月内。

2.出具离任审计报告的单位。

根据国务院、省及市政府有关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决定“调整为由审批部门提供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和注销清算审计报告,离任审计报告应由我局委托的会计师事务进行审计。

三、开展变更工作
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决议通过(社会团体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取得离任审计报告,且所有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登录广东省社会组织信息网提交变更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成立时需前置许可或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开展离任审计工作;成立时无前置许可和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可自行开展离任审计工作。

2.社会组织出具离任审计报告后,社会团体应向全体会员公告审计结果,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应向理事会、监事(会)、举办者公告审计结果,无异议后方可办理变更登
记。

3.变更材料准备齐全后可通过广东社会组织信息网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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