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09•【字号】德办发〔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德办发〔2020〕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各重点产业功能区,市级有关部门:《德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9日德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20〕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以下简称《条例》),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深化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强化公开平台建设监管,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工作任务(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各地各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准确理解掌握法规条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属性认定、公众参与、平台建设、信息管理,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推动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增强公开主动性、积极性。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二)规范法定主动公开事项。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德办发[2011]28号【发布部门】德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3.30【实施日期】2011.03.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德办发〔2011〕28号)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德阳市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德阳市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不断增强公开工作的社会效益,为加快西部经济强市建设步伐营造优良的政务环境。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推进机制。
进一步落实工作制度、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适时召开联席会议。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
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公务员日常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各级公务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
三是强化监督评议。
健全群众投诉和处理机制,完善社会评议制度,不断提高公开工作实效性。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二)切实加强主动公开。
一是切实提高公开质量,围绕资金、项目、政策、审批、服务等群众关心的内容,准确、及时地公布、更新政府信息。
二是继续推进土地招拍挂、工程招投标、规划审批、灾后恢复重建、部门预算、促增长调结构、保民生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三是按要求完成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目标。
规范编制并公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四是按规定及时、规范、认真负责地做好“市长信箱”转办信件的答复、公开工作。
五是按省统一部署,完成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升级和相关培训。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07•【字号】•【施行日期】2013.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德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七届十四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2013年4月7日德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德阳市政府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市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在市委领导下,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三、市政府工作的准则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行政。
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四、市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各委(办)主任、各局局长。
五、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法律和法规赋予的职责,坚持执政为民,忠于职守,实事求是,勤勉廉洁。
六、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主持并领导市政府工作。
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七、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
八、副市长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市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
副市长对分管工作领域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廉政建设和信访工作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
九、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协助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
十、市长出国访问或脱产学习期间,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代行市长职责。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31•【字号】德办发〔2016〕12号•【施行日期】2016.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16〕12号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德阳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31日德阳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109号)精神,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公共服务、资源共享、转变职能、创新监管、统筹推进、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实施意见》(德府发〔2015〕10号),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合范围和整合目标(一)整合范围整合全市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平台,在统一的平台体系上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依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高效规范运行,积极有序推进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体系。
民间投资的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入统一平台。
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由政府推动建立,坚持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实施统一的制度规则、共享的信息系统、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管部门等提供综合服务。
(二)整合目标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法规类别】食品卫生【发文字号】德办发[2016]33号【发布部门】德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6.28【实施日期】2016.06.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德办发〔2016〕33号)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德阳市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28日德阳市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实施好食品安全战略,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16〕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能力(一)推动升级转型。
大力发展我市名特优新农产品,着力提高我市食品产业质量和效益,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逐步改变现有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小、散、乱的状况。
〔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食品药监局会同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负责。
排在第一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鼓励企业建立良好生产规范(GMP)体系,获得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ISO22000认证,大力推动出口食品企业落实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要求,促进出口食品企业提质增效升级和内销转型。
(德阳检验检疫局负责)(二)治理源头污染。
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各项措施,做好我市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和处置工作。
〔市食品安全办、市发改委、市科知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食品药监局会同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工作,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力度,启动食品安全环境状况调查,采取有效手段逐步控制和减少源头污染。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德阳出口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德阳出口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8.03•【字号】德办函〔2016〕77号•【施行日期】2016.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德阳出口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函〔2016〕7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创建德阳出口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3日创建德阳出口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为推进国家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基地建设,全面提升德阳市出口高端装备制造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结合德阳市装备产业发展实际,就创建德阳出口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发挥德阳市出口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在国际贸易及全国经济中的比较优势,建设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强、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自主创新活跃、产业优势突出、功能定位明晰、积聚效应明显、辐射带动有力的示范区,推动构建“地方政府总负责、企业负主体责任、检验检疫部门监管、相关部门齐抓、行业协会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的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制。
力争在2016年内通过省级示范区创建验收,2017年启动国家级示范区创建验收。
二、工作内容(一)建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1.在组织专家开展质量安全调研诊断的基础上,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收集整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材料,核查企业在关键原辅材料及零部件实施进货台账管理情况等。
2.建立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原辅材料供货商评价制度等。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域德阳市场主体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域德阳市场主体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1.24•【字号】•【施行日期】2016.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域德阳市场主体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全域德阳市场主体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七届五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月24日全域德阳市场主体信息系统建设方案为贯彻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5年“互联网+”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55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互联网+”工作推进方案和“互联网+”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德办发〔2015〕46号)精神,结合商事制度改革“宽进严管”工作要求及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综合我市现有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升级改造计划,配合建设政务云工作,率先建成四大库之一——市场主体信息数据库,特制定全域德阳市场主体信息系统建设方案。
一、建设原则(一)标准统一。
市场主体信息的采集、披露、使用,多部门监管职能的行使及业务系统网络对接,必须制定相关的法规制度和统一的技术标准,并作为今后扩建新建的依据。
(二)共建共享。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互联互通,进一步整合分散在各部门、各行业的市场主体信息资源,建立统一的综合性市场主体信息系统,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有免费使用信息的权利和无偿提供信息的义务。
(三)集约节约。
在我市原有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扩建、新增相关功能,用预留数据接口等方式与全省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运行平台、省效能监察系统以及相关行政部门业务系统互联,并扩展到市县乡三级各部门,避免重复建设和重复录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0.26•【字号】•【施行日期】2006.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德阳市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发布,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德阳市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社会监督,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政务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情况的活动。
第三条德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务公开工作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四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应遵循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获取政务公开服务的权利。
第五条政务公开工作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市、县政务公开联席会议或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政务公开工作。
政务公开联席会议或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实施的日常工作。
监察机关负责政务公开监督工作。
市、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本级政府网上集中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和政务网上的集中政务公开工作。
第六条市、县人民政府或有关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章政务公开的内容第七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向社会公开下列内容:(一)职能类。
1.行政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领导姓名及分工等;2.本部门窗口设置情况和对外办公电话、监督投诉电话;3.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的调查落实情况;4.各项管理制度、办件规则、服务规范等;5.人事任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表彰公示情况等。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任务的通知-德办发〔2016〕5号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任务的通知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任务的通知德办发〔2016〕5号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供给面整体放缓、需求面动能弱化等严峻形势,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全市投资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运行稳中有进、总体向好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6年,为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作用,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项目年”活动。
按照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16年市(州)投资预期目标任务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16〕44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2016年我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任务为1110亿元。
综合考虑2015年各县(市、区)、德阳经开区投资完成及2016年省市重点项目分布、市委市政府投资投向等情况,现将2016年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任务(详见附件)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投资工作的有关重要精神。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2016年投资和重点项目工作暨“项目年”动员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投资和重点项目工作。
突出抓好工业投资,落实好建设先进制造强省战略部署,抓好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努力扩大服务业投资,促进文体旅康融合发展,做大旅游产业。
加强现代农业投资,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抓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现代农业千亿示范工程。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推进“十三五”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推进“十三五”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6.15•【字号】德办发〔2016〕29号•【施行日期】2016.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推进“十三五”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16〕29号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德阳市推进“十三五”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15日德阳市推进“十三五”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为推进全市地方志事业未来五年科学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志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的通知》(川办发〔2016〕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坚持依法治志,推进志鉴编纂工作(一)全面完成第二轮志书、抗震救灾志编纂任务1.关于第二轮规划志书的编修工作。
我市市县两级第二轮综合志书已完成编纂出版,但规划内乡镇、部门(行业)志尚未完成编修,各地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志书的编纂出版。
2.关于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的编纂出版工作。
我市全境均为汶川特大地震重灾区,按照上级要求,市县两级都应编纂出版抗震救灾志。
尚未完成抗震救灾志编纂出版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快进度,确保在2018年前完成编纂出版任务。
3.市、县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做好本级综合志书的组织编纂工作,各参编单位要大力支持,选配骨干,做好相关章节的初稿编纂。
积极鼓励和支持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乡镇(街道)、村(社区)编纂部门志、乡镇志、村(社区)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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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
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信息公开
【发文字号】德办发[2016]23号
【发布部门】德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5.30
【实施日期】2016.05.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德办发〔2016〕23号)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以下简称“《通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6〕31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我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
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
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建设,使其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适应。
要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培训,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对照责任分工(见附件)逐项抓好落实,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时研究和解决任务落实过程中的疑难问题,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并适时汇总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职尽责,积极支持配合牵头单位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并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抓好平台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德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各责任单位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切实做好专栏建设的保障工作。
各县(市、区)、市级相关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同步开设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专栏或专题,并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专栏或专题网址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四、强化监督考核
各县(市、区)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绩效管理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得低于4%;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措施,在本通知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公开。
各县(市、区)、各牵头单位要在2016年12月5日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落实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责任分工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落实情况将作为绩效评估的重要指标。
附件: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表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30日
附件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