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耗材统一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耗材管理,规范耗材采购、使用、储存和回收等环节,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成本,保障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医用耗材,包括药品、器械、材料等。
第三条医院耗材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依法依规、规范操作原则;(三)质量第一、安全优先原则;(四)节约资源、合理使用原则。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医院耗材采购实行集中采购,统一招标,公开竞价。
第五条医院设立耗材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耗材采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医院耗材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进行,确保采购质量。
第七条医院耗材采购应优先选用具有合法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和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第八条医院耗材采购合同应明确采购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期限、验收标准等内容。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九条医院耗材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使用耗材,不得随意更换或增加耗材。
(二)医护人员应熟练掌握耗材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患者安全。
(三)医护人员在使用耗材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感染。
(四)临床科室应建立耗材使用登记制度,详细记录耗材使用情况。
第四章储存管理第十条医院耗材储存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耗材储存环境应满足产品质量要求,保持干燥、通风、避光。
(二)不同类型的耗材应分别存放,避免相互污染。
(三)储存耗材应按照有效期先后顺序摆放,优先使用有效期近的耗材。
(四)储存耗材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五章回收管理第十一条医院耗材回收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临床科室应建立耗材回收制度,对过期、损坏、废弃的耗材进行回收。
(二)回收的耗材应分类存放,分别处理。
(三)回收的耗材应定期进行消毒处理,防止交叉感染。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医院设立耗材管理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耗材采购、使用、储存和回收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医院耗材管理监督检查小组应定期对耗材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医院医用耗材采购规章制度

医院医用耗材采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保障临床用药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
第三条医院医用耗材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廉洁原则,依法合规进行。
第四条医院设立医用耗材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组织、管理和监督医用耗材采购工作。
第五条医用耗材采购应当根据临床需求、质量标准和数量需求进行计划和采购。
第六条医用耗材采购应当充分调查市场行情,依据规定程序进行谈判和招标采购。
第七条医用耗材采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期等标准进行验收。
第八条医用耗材采购人员应当加强专业培训,提高采购素质和能力。
第二章采购流程第九条医用耗材采购应当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采购计划。
第十条采购计划应当包括采购物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标准、要求到货时间等内容。
第十一条采购计划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提交医用耗材采购管理部门进行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医用耗材采购管理部门可以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确定采购方式,并制定招标文件或采购合同。
第十三条医用耗材采购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采购信息,确保公平竞争。
第十四条采购过程中,医用耗材采购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审查投标文件或采购合同,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第十五条供应商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产品信息和价格,并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
第十六条采购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要求保质保量交货。
第十七条采购验收环节,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八条采购完成后,医用耗材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归档相关资料,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九条医用耗材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采购评估制度,对采购过程进行绩效评估。
第二十条医用耗材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开展采购成本分析,优化采购流程,降低采购成本。
第二十一条医用耗材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建立供应商信用档案。
第二十二条医用耗材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采购风险,防止腐败行为发生。
医院耗材阳光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耗材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用耗材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医院耗材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耗材阳光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监督采购活动,协调解决采购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医院耗材阳光采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采购工作,包括发布采购信息、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定标等。
第六条医院耗材采购办公室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品种、数量、规格、质量要求等;(二)发布采购信息,公开招标公告,接受供应商报名;(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四)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办理合同备案手续;(五)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采购活动规范、透明。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七条医院耗材采购实行公开招标制度,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需求;(二)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信息;(三)接受供应商报名,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四)组织开标,审查投标文件;(五)组织评标,确定中标供应商;(六)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七)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第八条采购过程中,如出现以下情况,可采取其他采购方式:(一)紧急采购,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公开招标失败,经领导小组同意;(三)单一来源采购,如专利产品、专有技术等。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九条医院耗材阳光采购领导小组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采购活动符合本制度要求。
第十条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对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责任:(一)泄露招标信息,损害招标人利益的;(二)徇私舞弊,为特定供应商谋取利益的;(三)违反招标程序,影响招标公平、公正的;(四)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用耗材采购管理,保障临床诊疗服务需求,确保医用耗材临床使用安全有效,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河南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医用耗材,是指经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的材料、体外诊断试剂、器具、器械以及相关的物品,消毒用产品,基础实验用化学试剂和实验材料等。
第三条医疗器械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对医用耗材申请、采购、招标等重大事项进行论证。
第四条医学装备科从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结果中遴选我院使用品种,以及对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医用耗材进行招标采购等。
第五条医学装备科负责统一采购医用耗材。
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直接向生产或经营企业采购医用耗材。
第六条所有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医用耗材必须使用集中采购中标产品。
第七条由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结合临床实际需求,从中标结果中遴选我院使用品种。
如确实需要集中采购中标品种以外的医用耗材,应报市卫健委药政科或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审批同意。
第八条对于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临床需长期使用的医用耗材,医院将根据其类别和具体情况采取医院招标采购。
第九条医用耗材的遴选及评审,应遵循以下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质量第一,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的原则;3.确保符合临床需求,兼顾其他需求的原则;4.坚持从患者利益出发,价格合适的原则;5.坚持集体决策的原则;第十条医用耗材的遴选及评审结果,由医学装备科负责汇总,提交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第十一条应建立医用耗材入库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并做好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品种的网上采购。
应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审验并留存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产品的资质。
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进货查验情况,记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备案凭证号)、数量、生产批号(序列号)、有效期、单价、金额、生产企业名称、供货企业名称、验收日期与结论等,并经验收人签字。
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3篇

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篇11、申请审批程序由使用科室向药剂经销科提出书面申请,须经科主任签字和盖章,药剂经销科审核后提交医用耗材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招标或议标采购。
2、采购原则①采购的医用耗材必须是卫生部、陕西省集中招标中标产品,非中标产品原则上不予采购。
②非中标医用耗材的采购,需由科室提出使用理由,书面报药剂经销科,经医用耗材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按照《招投标法》进行招标或议标采购。
③外请专家手术所使用的自带医用耗材,必须是中标产品,应由相应科室主任负责于手术前两日提供齐全证件,包括: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业务员授权书、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给经营企业法人授权书、品种报价单等。
经药剂经销科和院纪检监察室确认后,方可使用。
④对现有的医用耗材进行重新招标或议标。
⑤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或使用未经医院医用耗材管理领导小组审批的医用耗材。
3、管理使用①科室需用的医用耗材,经科主任、护士长、药剂经销科签字后方可领取;在科室保存的特殊植入性耗材,科室每个月应向药剂经销科提供使用清单、当月使用耗材消耗登记表、发票及发票清单(必须有科主任签字)。
②东关分院使用的耗材,在医院统一招标确定的中标供货公司和中标产品、中标价格的范围内自行组织采购、管理、领取使用,结算方式不变。
三、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组织议事规则、供货商的资格审核确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招标组织实施程序等参照《延安大学附属医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建设备物资药品等招标采购管理的规定》。
四、货款结算医院与供货单位结算时,须经药剂经销科主任、主管院长在结算单上签字,经院长审批后,财务科方可结算。
凡不符合规定和采购流程的耗材,不予结算。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医疗耗材采购管理制度篇2为切实加强本院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管理,更好的规范医用耗材的购置和使用,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修改、制订本制度。
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内部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和管理行为,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院的利益。
2.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临床部门及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务人员、药剂师、仓管人员等。
3.医用耗材采购的原则是科学、公平、公正和节约的。
4.本制度由医院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
二、采购流程1.预算编制:医院每年按照实际需求制定医用耗材采购预算。
2.采购计划:由各科室和临床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提出医用耗材采购计划,经过审核后由采购部门统一编制采购计划。
3.供应商选择:医院应建立供应商资质库,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合格供应商。
4.询价、比价:医用耗材采购要进行询价、比价,获得最优惠的价格,确保采购的物品的质量和性价比。
5.订单签订: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和物品的质量标准与供应商签订采购订单。
6.供应管理:采购部门与供应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监控供应商的供货情况和服务质量。
7.收货验收:各科室和临床部门对医用耗材进行验收,确保物品的质量和数量与订单一致。
8.入库管理:医院设立专门的仓库,对采购的医用耗材进行分类存放和管理,及时报废过期和损坏物品。
9.使用管理:各科室和临床部门在使用医用耗材时按照规定的标准和配给量使用,严禁私自调拨或挪用。
10.盘点管理:医院定期进行医用耗材盘点,确保库存数量与账面一致。
三、责任与监督1.采购部门负责制定采购计划、寻找合格供应商、签订采购订单、协调供应商和评价供应商等工作。
2.各科室和临床部门负责提供医用耗材采购计划和需求,按照规定使用并及时报告库存情况、过期和损坏物品。
3.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医用耗材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测,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追究责任。
4.财务部门负责医用耗材采购的费用核算和预算控制。
5.监督部门负责对医用耗材采购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违规处理1.对违反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人员,按照医院规定的纪律处分与行政制度予以相应处罚。
医用耗材管理的制度(精选9篇)

医用耗材管理的制度〔精选9篇〕医用耗材管理的制度〔精选9篇〕医用耗材管理的制度11、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试用。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
2、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认真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临床应用和回收处理的监视检查职责。
3、医院采购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三证复印件应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备案《医疗器械消费答应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答应证》,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登记制度。
4、在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时,必须进展验收,除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应与消费企业和经营企业相一致,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
5、医院设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库房,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按失效期的先后存放于阴凉枯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制止与其它物品混放,不得将标识不清、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到临床使用。
6、临床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前应认真检查,假设发现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装有破损、过效期和产品有无不洁等不得使用假设使用中发生热原反响、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顿使用,并按规定详细记录现场情况,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均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7、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顿使用,并及时报告药品监视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8、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按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置。
医用耗材管理的制度2一、医用耗材指中心临床、医技科室用于病人治病所需的材料,包括一次性卫生材料、一般卫生材料、化验试剂、胶片、低值易耗品、设备耗材等。
二、各科室须严格执行《消毒管理方法》和《安阳市医用耗材、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管理方法》,凡属中心临床、医技科室所需的医用耗材,均由后勤保障部统一采购安阳市集中招标品种,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采购使用非中标品种,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采购。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和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患者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与医用耗材采购、使用和管理相关的工作及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制度制定配套的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二章医用耗材采购管理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程序和程序,保证采购质量和价格合理。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耗材采购台账,定期更新,做到明细清晰,数量准确。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采购程序,合规进行招投标,保证采购的合法合规。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供应商档案,定期进行审查和评估,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价机制。
第三章医用耗材使用管理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用耗材使用台账,登记耗材的种类、规格、数量及使用情况。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保证医用耗材的安全使用,不得使用过期或损坏的耗材。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耗材库房管理制度,做好耗材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用耗材的监测和跟踪,定期进行耗材清点和盘点。
第四章医用耗材管理报备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用耗材管理报备制度,对重大耗材使用或损坏情况及时报备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用耗材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医用耗材事故及时报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医用耗材管理评估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用耗材管理评估制度,定期对医用耗材采购、使用和管理进行评估。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耗材管理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寻找问题,并及时整改和改进。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补充、修改或废止,由医疗机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报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将视情况给予批评、警告或者开除等处理。
第十八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医疗机构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为医用耗材管理制度,特此制定。
医疗机构管理部门日期:2022年10月1日以上为医用耗材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医疗机构对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和管理,以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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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用耗材的采购,确保临床所用医用耗材的供应更加方便快捷,质量更加的可靠、安全、有效,杜绝受贿、腐败等违规违法现象,根据上级机关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用耗材由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准入论证,招标办组织价格谈判,授权材料科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和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
二、医用耗材由材料科统一-购进、保管和供应,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购入。
材料科要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认真审查供应商、生产厂商及产品的资质,确保购入产品安全、有效、可靠。
三、专科材料由使用科室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计划报送材料科仓库办公室,通用材料由医用耗材仓库根据月用量和库存量做出计划,形成月采购计划单,由采购人员上报科主任和分管院长,批准后由采购人员执行。
四、科室需要购进新产品,严格执行医用耗材准入管理制度。
五、材料仓库应严格按采购计划的品种和数量验收入库,未经审批和计划外耗材不得入库。
六、常用的医用耗材库房维持半个月至一个月的用量:专科非急需材料不备库存,需要时科室提前一个月报计划:急用物资按应急预案要求配备。
植入、介入类高值耗材实行追溯管理,在使用科室配备
适当数量的耗材,采购员按使用量通知供应商给予补充。
七、低值易耗品一般不备库存,科室需要时提前申请购买。
需要报废时,要有专业人员检查确认,必要时由相关维修工程师鉴定确认,签字同意后,以旧换新。
新增低值易耗品需填写申请单,科室负责人签字并报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