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学校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保障参训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目标1. 提高参训学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2. 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校整体竞争力;3. 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为我国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三、培训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实用、高效、创新原则;3. 质量第一、安全至上原则;4. 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学员个性发展原则。
四、培训内容1. 教育教学理论;2. 教学方法与技巧;3. 课程设计与实施;4. 教学评价与反馈;5. 教育心理学;6. 教育政策法规;7. 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8. 其他与教育教学相关的知识。
五、培训对象1. 学校教师;2. 教育教学管理人员;3. 教育科研人员;4. 其他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相关人员。
六、培训方式1. 集中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2. 网络培训: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在线学习、讨论、作业提交等;3. 实践培训:组织学员进行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如观摩课、公开课等;4. 自主学习:鼓励学员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提高自身素质。
七、培训时间1. 培训时间根据培训内容和学员需求合理安排;2. 集中培训一般不少于2天;3. 网络培训时间根据学员学习进度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调整。
八、培训考核1. 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口试、实践操作、论文答辩等;2. 考核成绩作为参训学员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3. 考核不合格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考或重新培训。
九、培训纪律1. 参训学员应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课;2. 课堂纪律良好,尊重讲师,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讨论;3. 不得在培训期间从事与培训无关的活动;4. 保持教室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设施。
十、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规范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素质,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需求导向原则: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员工岗位需求,制定培训计划。
2. 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确保培训工作有序进行。
3. 质量第一原则:注重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果。
4. 创新发展原则:不断探索新的培训方法和手段,提升培训水平。
第二章培训需求分析第四条各部门应根据岗位需求、员工能力和发展趋势,定期进行培训需求分析。
第五条培训需求分析应包括以下内容:1. 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要求;2. 员工技能水平和知识结构;3. 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战略;4. 员工职业发展规划。
第六条培训需求分析结果应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并形成培训需求报告。
第三章培训计划制定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培训需求报告,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第八条培训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培训目标;2. 培训对象;3. 培训内容;4. 培训方式;5. 培训时间;6. 培训师资;7. 培训预算。
第九条年度培训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
第四章培训组织实施第十条培训实施过程中,应确保以下要求:1. 严格按照培训计划执行;2. 选择合适的培训场地、设备和师资;3. 确保培训质量,注重培训效果;4. 加强培训过程中的沟通与反馈。
第十一条培训结束后,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培训满意度、知识掌握程度、技能提升等方面。
第五章培训考核与激励第十二条培训考核应包括以下内容:1. 培训过程考核;2. 培训成果考核;3. 培训效果评估。
第十三条对培训考核合格者,给予一定的奖励或晋升机会。
第十四条对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应重新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第六章培训档案管理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建立培训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考核结果等。
第十六条培训档案应妥善保管,确保信息安全。
国家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保障教育培训质量,提高人才培养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包括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等。
第三条国家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治教,保障教育公平;(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养高素质人才;(三)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四)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稳定。
第二章教育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第四条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一)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办学场所和设施;(三)有稳定的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五)有明确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五条教育培训机构设立程序:(一)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二)提交相关材料;(三)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审核;(四)颁发办学许可证。
第六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以下制度:(一)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二)师资管理制度;(三)学生管理制度;(四)财务管理制度;(五)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七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设置专业课程,制定教学计划,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八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待遇,吸引优秀人才。
第九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学生管理,确保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第十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加强校企合作,促进产学研结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二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依法纳税,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落实到位。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章制度(10篇)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章制度(10篇)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章制度(10篇)培训是指通过一定的教育训练技术手段,让受训者达到预期的水平提高目标,提升战斗力,个人能力,工作能力的训练都称之为培训!以下是小编准备的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借鉴参考。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章制度篇1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是五原县教育局严格审批,允许办学,并具有教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
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民办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保证各位学生学好乐器的同时,也希望和祝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决定进一步规范、强化安全管理。
特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拟定以下责任。
1.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长音琴行不负责接送学生。
2.正课时间最长为60分钟(补课时间要短),具体的上课时间由长音琴行与家长商定,正常上课时间定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
如有特殊情况长音琴行会提前通知家长。
故每位学生应遵守上下课时间,规定课前最多提前10分钟到达;如有事不能来上课,家长应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请假,否则不给补课。
4.若假期间提供免费练琴辅导,请家长自由选择,错过不补。
5.家长应该监督和鼓励孩子刻苦练琴,每天至少一小时,按时完成老师留下的作业;学乐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师只负责教会怎么去弹奏,怎么把握节奏、音准、感觉,每节课能保证学生理解,其余时间需要学生花时间练习,学乐器乃手上功夫。
6.请注意学乐器不一定是每节课都会有新内容。
7.不允许任何学生在教室里嬉戏、打闹。
如不遵守规定,损毁任何物件由监护人原价赔偿。
8.不准在教室里饮食、大声谈笑。
9.上课时间不准接打手机,家长请调静音或去教室外接打电话。
10.不许乱动教室里的每一个电源插座,当心电击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灾,一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1.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12.在练琴期内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学习,练琴完毕应关好灯、空调,盖好琴盖,然后安静离开。
学科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科教育培训的管理,提高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方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科教育培训活动,包括教师培训、学生课外辅导、专业讲座等。
第三条学科教育培训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实际效果;2. 尊重教师和学生主体地位,激发参与热情;3. 强化培训质量,注重师资队伍建设;4. 严格管理,确保培训活动有序进行。
第二章培训计划与组织第四条学科教育培训计划应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以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第五条学科教育培训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培训目标:明确培训的目的和预期效果;2. 培训内容:确定培训课程、教材、师资等;3. 培训对象:明确培训对象范围和条件;4. 培训时间:合理安排培训时间,确保培训效果;5. 培训方式:采用多样化的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
第六条学科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具体包括:1. 组织制定培训计划;2. 聘请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培训讲师;3. 建立培训师资库,为培训提供优质师资;4. 负责培训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5. 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第三章培训实施第七条学科教育培训实施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按照培训计划进行,确保培训内容的完整性;2. 讲师应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确保培训质量;3. 参训教师和学生应积极参与,认真完成培训任务;4. 加强培训过程中的互动交流,提高培训效果;5. 严格执行培训纪律,确保培训活动有序进行。
第八条学科教育培训的实施形式包括:1. 集中培训:组织教师和学生集中进行培训;2. 分散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将培训内容分散到日常教学中;3. 网络培训: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在线培训;4. 外出考察:组织教师和学生外出考察学习。
第四章培训评估与反馈第九条学科教育培训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1. 培训效果评估: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2. 培训满意度评估:对参训教师和学生进行满意度调查;3. 培训质量评估:对培训讲师、培训教材、培训设施等方面进行评估。
教育培训教学的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教学的管理制度•相关推荐教育培训教学的管理制度(精选12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教育培训教学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教育培训教学的管理制度篇1学校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全面发展、学有特长,培养学生具有民族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都得到发展,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科学文化知识、体魄心理等方面均达到较高的水准。
注重基础,鼓励冒尖,合理负担,讲究学法,不断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主动精神,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动手,学会健体,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
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课程计划、课程大纲和教材的要求管理实施教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研究,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和考试方式,采用现代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一)加强教育理论和教学业务学习,全面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二)加强教改科研工作,引进教改成果,推广本校教改经验。
不断提升科研层次,以科研促进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取得成绩的教师给予奖励。
(三)加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着力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注意发现和培养有特长的学生。
(四)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认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着重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活动、考试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五)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学校切实减轻学生负担,教务处每学期组织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并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和考试工作规程组织好各学科的会考、考查和升学考试。
年级段、教研组在征得教务处同意的基础上可组织单元考试(月考),但必须严格控制次数。
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范本5篇

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范本5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范本,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范本篇11、所有任课老师应在课前课后做好签到签退工作,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5分钟内扣工资的百分之十,5至30分钟扣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五十,30分钟以上扣本课时的百分之百。
2、所有培训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排课表上课。
每次上课需提前10分钟到岗候课。
3、教师上班上课期间要注重仪表,着装得体,能体现艺体教师的身份和气质,舞蹈教师要统一着装,穿练功服、鞋。
4、上课之前老师点名,开课后十五分钟如学生仍未到堂,就将点名册交到办公室,问清具体情况,对学生负责。
开课十五分钟后二十分钟前不送点名册者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十,不送点名册者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5、成绩每学期考核一次。
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6、所有任课教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教师无故离开教室,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者每次扣除本课时费的百分之十。
7、上课期间通讯设备设为关机或静音状态,以免影响授课。
上课期间不得接打电话,发短信,发现一次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8、任课教师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得让学生带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滑板等危险品,不得乱涂乱刻,不得追逐打闹,攀上趴下,推碰镜子,翻把干等。
9、对待学生及学生家长要随和可亲,不得发生口角,更不能打骂体罚学生。
遇到问题需耐心讲解,无法解决的应向负责人反映,如遇投诉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十。
10、课后应与学生家长沟通,积极采纳合理的建议和要求,以便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11、任课教师要保证一学期的教学进度。
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简单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的运营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员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教职工、学员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机构秉承“以人为本、服务至上、追求卓越”的理念,致力于为广大学员提供优质的教育培训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机构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机构董事会:负责制定机构发展战略、审批重大事项、监督机构运营等。
2. 机构行政部:负责机构日常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
3. 教学部:负责教育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质量监控等。
4. 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品牌推广、招生宣传、学员服务等工作。
5. 财务部:负责机构财务预算、收支管理、成本控制等工作。
6. 办公室:负责机构综合协调、信息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五条各组织机构职责如下:1. 机构董事会:(1)制定机构发展战略,确保机构可持续发展;(2)审批重大事项,包括机构章程、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等;(3)监督机构运营,确保机构合法合规经营。
2. 机构行政部:(1)负责机构日常行政管理,确保机构高效运转;(2)负责人事管理,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3)负责财务管理,确保机构财务健康。
3. 教学部:(1)制定教育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2)负责课程设置,满足学员需求;(3)负责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4)负责教学质量监控,确保教学效果。
4. 市场部:(1)负责市场调研,了解市场动态;(2)负责品牌推广,提升机构知名度;(3)负责招生宣传,扩大招生规模;(4)负责学员服务,提高学员满意度。
5. 财务部:(1)负责机构财务预算,合理分配资源;(2)负责收支管理,确保财务安全;(3)负责成本控制,提高机构效益。
6. 办公室:(1)负责机构综合协调,确保各部门高效协作;(2)负责信息管理,确保信息畅通;(3)负责后勤保障,为机构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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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参加提高其自身业务水平和技能的各种培训,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保障公司组织能力和管理、运营能力持续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教育培训类别
第三条新员工入职培训:为使新进员工迅速熟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所进行的培训。
第四条公司通用性培训,指为公司所有已入职员工提供的,为提高共同性技能和素质而设的培训。
该类培训采取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第五条专业性培训,根据各部门业务特点和专业需求,由公司组织培训或外派培训。
第六条更高层次再教育,为取得更高专业资格、职称、学历而进行的学习、培训。
第三章教育培训权责
第七条综合部是员工教育培训的管理部门。
负责建设培训和员工开发体系,制订年度培训计划,统筹各类培训资源。
第八条综合部负责开展新进员工的入职培训、通用性培训,
以及选择外部教育机构开办相关培训课程。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搜集内部对口专业及业务培训相关信息提交综合部统筹安排。
第十条综合部要对培训成绩及记录进行保存,并归入员工档案。
第四章教育培训考核
第十一条受训人员应在完成培训一周内根据受训情况提交《员工培训报告》呈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阅后,交至综合部备案。
第十三条培训内容及考核结果记入《员工培训记录表》,并计入员工档案,作为员工绩效考核、晋升和调薪参考项目之一。
第五章教育培训管理
第十四条培训计划的订立
一、各部门视业务发展需要,结合不同员工工作业绩、专业技能和素质提高的需求,于每年__月__日前拟定部门下一年度的专业性培训需求,交综合部。
二、公司通用性培训需求由综合部于每年__月__日前拟定。
三、由综合部编制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及预算,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逐步实施。
四、各部门如有超出年度专业性培训需求以外的其他培训,应提前提交《培训申请表》,按程序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五条教育培训的实施和管理
一、公司组织的集体性培训课程,将提前一周通知相关部门和员工,统筹安排时间参加。
二、各部门和员工单独申请的有针对性的培训,应本着“实用有效、业务相关”的原则开展。
三、公司另将安排有培养前途的业务骨干和中高层管理人员接受个体培训,培训方式可采用进修、参加各类短期培训班及研修等,其培训费用由公司支付。
四、公司对于特别优秀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可安排取得高一级的学历、学位学习,其费用由所在公司支付。
五、公司鼓励员工为了提升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自行参加更高层次的学历教育。
如员工自行参加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公司给予相应奖励(硕士10000元/人、博士20000元/人的奖励,凭学费收据报销)。
六、员工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参加的执业资格、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含职称考试),经公司审批同意报考,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后,可由公司承担考试费用。
该员工在职期间,所获相关资格证需由公司无偿使用。
七、如员工自行报考的各类资格考试,公司不承担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培训费用报销及程序
一、受公司派遣参加培训的员工,可凭由综合部审核通过的
《培训申请表》向财务部办理预支费用手续,并将相关预支费用单据交综合部备案。
二、员工在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期间,薪资、福利待遇不变。
三、外派培训员工培训结束后,可凭培训机构证明及合格(结业、毕业)证书,携学费收据,在10天内报综合部核准,至财务部报销;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学费自理。
四、学杂费报销范围:入学报名费、考试费、学费、实验费、书杂费、实习费、交通费及其它公司认可的其他费用。
第十七条培训服务期
凡公司出资外派培训进修或对个人参加相关考试、培训费用予以报销、或予以奖励的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根据培训期与出资额承诺为公司继续服务相应的年限。
第十八条培训费用赔偿
一、员工在约定服务期限内辞职或因自身违反相关制度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均需补偿公司出资的培训费用,具体如下:
二、补偿额=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规定继续服务月份*(规定继续服务月份—已服务月份)。
其中,培训费用指公司支付的培训费、学杂费、考试费、异地培训的交通费和生活补贴等。
对于参加半年以上脱产培训的人员还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津贴和福利等。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属综合部,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培训申请表
2.培训协议
贵州侗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教育培训申请表
培训协议
甲方:贵州侗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随着甲方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为了提高乙方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明确乙方在参加甲方推荐的业务学习期间,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保证甲方培养的管理技术人员将所学技能服务于甲方公司,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安排乙方到参加课程的业务培训/学习/资格考试。
在业务培训/学习/资格考试期间,甲方负责乙方学习/培训/考试费。
同时,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学习时间。
二、乙方应珍惜此次机会努力学习,并保证按照此次培训/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认真参加活动。
培训/学习结束后,即应在合理的时间内返回甲方报到,不得随意在外逗留不归。
否则,因此产生的费用自理,同时按逾期报到的天数做旷工处理。
三、乙方在参加培训/学习后,应能够达到此次培训/学习的目的。
如乙方不认真学习,未能掌握培训中所传授的知识和技术,未通过培训后相应的资格考试,则甲方有权扣除为乙方
提供的培训/学习/考试期间支出的费用(具体执行可由乙方直接返还给甲方或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扣除)。
四、乙方的权利:乙方在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享有培训/学习/考试期间领取工资、福利的权利。
五、乙方接受培训/学习/考试后的服务期:
乙方在甲方期间的培训费用为元(详见附件),乙方在甲方公司的服务期为年。
超过服务期后,乙方离开甲方公司时,不需返还培训费用;乙方在甲方工作不足服务期即辞职,或因乙方违反相关制度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按每提前一个月离开返还%的比例返还甲方支出的相应费用(如因培训考获的资格证在乙方离职前即到期,则不必返还相应费用)。
以上“培训费用”指公司支付的培训费、学杂费、考试费、异地培训的交通费和生活补贴等。
六、培训所获相关资格证书的管理:
鉴于培训所获相关资格证书为甲方出资所得,应将证书原件交由甲方统一保管,待员工离开甲方公司,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归还乙方。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附件:本次培训的相关资料及费用清单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