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实用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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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

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农业行政执法涉及到的文书类型非常多,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立案审批表、行政指导书、勘验笔录、听证会通知书等,每一种文书的格式都有其特殊的要求。

因此,了解和掌握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非常重要,能够有效提高文书制作的效率和质量。

下文将分析常见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农业行政执法中最常见的文书之一,主要用于对于违反市场和产品监管方面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处罚。

因此,该文书对格式的要求比较严格,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 首先应该在文书上注明标题,即“行政处罚决定书”,接下来是文书编号、当事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职务(如有)等信息。

2. 然后需要按照事实和证据分别陈述其违反的法规、条例等情况。

3. 在最后,需要明确表达受处罚人所犯的错误、责任和后果,以及罚款或其他处罚措施等。

二、行政立案审批表行政立案审批表是对于某一执法案件进行立案审查的文书,要求的格式如下:1. 首先需要明确行政立案审批表的名称。

2. 然后需要注明当前的日期和执法部门的名称。

3. 随后需要陈述当前行政立案的情况和程序,包括原告的信息和被告(包括造成的伤害等情况),以及执法部门是否对该案件进行过调查等信息。

三、行政指导书行政指导书是在农业行政执法中,用于对于某一企业或单位进行指导和建议的文书,常见格式如下:1. 首先需要明确行政指导书的名称和编号。

2. 然后需要陈述当前企业或单位的情况、情况分析和发现的问题等信息。

3. 在最后需要明确表达对于企业或单位的指导建议。

四、勘验笔录勘验笔录是农业行政执法中进行现场勘验记录的文书,格式如下:1. 首先需要注明勘验笔录的名称和编号。

2. 然后需要陈述勘验的时间、地点、人员信息等。

3. 在最后需要简要描述勘验的情况,包括现场勘验可见的事实、证据、询问等情况。

五、听证会通知书听证会通知书是农业行政执法中,针对某一案件进行听证的文书,格式如下:1. 首先需要注明听证会通知书的名称和编号。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实用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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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书的填写要求
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不得 遗漏和随意修改。无需填写的,应当用斜 线划去。 • 文书中除编号和价格、数量等必须使用 阿拉伯数字的外,应当使用汉字。 • 文书应当使用公文语体,语言规范、简 练、严谨、平实。 • 应当正确使用标点符号,避免产生歧义。

三、案由的确定
文书中“案由”填写为“违法行 为定性+案”,例如:无农药登记 证生产农药案。 • 立案和调查取证阶段文书中“案 由”应当填写为:“涉嫌+违法行 为定性+案”。
立案审批表规范标准
(1)有当事人基本情况记载; (2)有案件来源,即注明案件是来自现场 检查、举报、交办还是移送等内容; (3)有案情记载; (4)有承办人意见,应注明可能违反的 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 (5)有处罚机关负责人明确具体的审批 意见、签名和日期; (6)在规定时间内立案。
三、询问笔录

四、案号的确定
• 当场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 当编注案号。 • 当场处罚决定书“案号”为“行政区划 简称+处罚机关简称+执法类别+简罚+ 年份+序号”。如北京市延庆县农业局制 作的文书,“案号”可编写为延农(农药) 简罚„2006‟1号。 • 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统一为 “行政区划简称+处罚机关简称+执法类 别+罚+年份+序号”,如筑农(农药) 罚„2006‟1号。
“执法机构意见”、“法制工作机构 意见”栏,应当写明具体审核意见, 由负责人签名或同时加盖审核机构印 章。 • “处罚机关审批意见”栏,由农业 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写明意见。对重 大、复杂或者争议较大的案件,处罚 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对案件进 行分析和审议。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教学文案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教学文案
• 格式见文书四
4、抽样取证凭证
• 《抽样取证凭证》是指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 抽取涉嫌违法物品样品保存作证据或送交有关部 门鉴定而制作的文书。
• 抽取样品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抽样 送检的样品应当在现场封样,由当事人和执法人 员共同签字或盖章。
• 格式见文书五
5、产品确认通知书
• 《产品确认通知书》是指农业行政处罚机 关从非生产单位取得样品,为确认样品的 真实生产单位,向标签标注的生产单位发 出的文书。
• 文书中没有设签收栏的,应当使用送达回证。
• 15、文书中注明加盖执法机关印章的地方应当有 执法机关署名并加盖印章,加盖印章应当清晰、 端正,并“骑年盖月”。
具体文书适用及制作
一、适用于简易程序的文书
1、简易程序适用条件: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 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农业行政处罚决定。 2、《当场处罚决定书》是指农业执法机关适用简易程序, 现场作出处罚决定的文书。 3、文本格式(见文书一)
• 《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须报本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才 能立案。农业部新的执法文书立案审批表新增了“法制机构意见”一 栏。
• 《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格式见文书二
2、询问笔录
• 询问笔录是指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而向相关人员 调查了解有关案件情况的文字记载。
• 询问笔录应当记录被询问人提供的与案件有关的全部情况, 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形、事实经过、因果关系 及后果等。
1、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 《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是指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在办理一般程序案件 中,用以履行报批立案手续的文书。
• “案件来源”栏应当按照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或投诉、上级交办、有 关部门移送、媒体曝光、监督抽检、违法行为人交待等情况据实填写。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一、定义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是指实施相关农业行政执法活动所产生的各种文书、通知书、函件等,其最终形成书面记录,用于构成行政执法案件的依据。

二、正文结构
(一)文书格式
单位名称((章));字号(章);字(款);字号(款);日期(二)文书内容
(1)开头部分包括:出文单位称谓、文件字号以及文书主旨。

(2)正文部分包括:文件依据、事实与理由和处罚决定。

(3)结尾部分包括:文书签发日期、文书拟稿者签名以及审核者签名。

三、文字书写
(一)文书笔迹一律用黑色毛笔书写,体现文明程序。

(二)文字顶部必须留出满格,下半空格留出1≤2 cm,两边空格留出2 cm,文字必须清晰,在一行中不得中断书写。

(三)书写字体须为宋体,字号一致,空行处、各段落间画面,均以4宋体大小1 空格格式为准,文书内容要求层次清晰,此项内容需要加粗,可以根据用图案分级表示,以突出重点内容。

四、签发
(一)拟稿者签字要求
1、拟稿仪态端正,拟稿者姓名、职务、空号全部写清。

2、拟稿者签名必须和本人姓名保持一致,不接受现实签名。

3、签字必须清晰,不得涂改、擦掉改签。

(二)审核者签字要求
1、字迹清晰,无涂改、擦掉改签,签名和本人姓名要保持一致,端正仪表。

2、职务写清,职号写全,签字完整不擦抹。

3、办公印章必须有,章型一致,无缺失,章色亮,原皮不脱落。

五、备注
1、本文中所列的文书制作规范仅为农业行政执法文书的参考,不代表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必须完全遵循上述要求。

2、实际文书制作过程中,具体遵循的文书制作规范以具体的国家有关条例为准。

2020年(农业畜牧行业)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模板)

2020年(农业畜牧行业)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模板)

(农业畜牧行业)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模板)附件2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一:农业执法机关全称当场处罚决定书简罚〔〕号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二: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立〔〕号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三:询问笔录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询问地点:询问机关:询问人:执法证件号:记录人: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工作单位职务住址问:我们是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现依法向你进行询问调查。

你应当如实回答我们的询问并协助调查,作伪证要承担法律责任,你听清楚了吗?答:问:答:被询问人签名或盖章:(第1页共页)笔录纸被询问人签名或盖章: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第页共页)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四: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检查(勘验)地点:当事人:检查(勘验)机关:检查(勘验)人员:执法证件号:记录人:现场检查(勘验)情况: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第1页共页)笔录纸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第页共页)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五:抽样取证凭证当事人:抽样时间:抽样地点:因你(单位)涉嫌,本机关依法对你(单位)下列物品抽样取证。

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执法机关(印章)年月日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六:产品确认通知书:本机关年月日在发现标称为你单位生产的产品,基本情况如下:请你单位于年月日前确认上述产品是否为你单位生产。

若非你单位生产,请书面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逾期未回复的,视上述产品为你单位生产。

联系人:联系电话:执法机关(印章)年月日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七: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当事人:时间:地点:因你(单位)涉嫌,本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你(单位)在的下列物品:□就地保存,登记保存期间,你(单位)不得使用、销售、转移、损毁、隐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执法机关(印章)年月日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本机关对年月日登记保存你(单位)的物品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执法机关(印章)年月日农业执法机关全称查封(扣押)决定书封(扣)〔〕号:因你(单位)涉嫌,依据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予以查封(扣押)日。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一)当场处罚决定书;
(二)罚款收据;
(三)其他文件材料。
第五章附则
第七十条本规范由农业农村部法规司负责解释。 (参考资料: )
谢谢观看
第三章文书类型及制作
第二十二条 《指定管辖通知书》是上级农业行政执法机关指定下级农业行政执法机关对具体案件行使管辖 权时使用的文书。
第二十三条 《案件交办通知书》是上级农业行政执法机关将本机关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农业行政执法机关 管辖时使用的文书。《案件交办通知书》应当附有违法案件线索、证据等相关材料。所附材料、证据可以作为附 件逐一列明,也可以另附清单。
本规范所称农业行政执法机关,是指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农牧、渔业)主管 部门。
第三条农业行政执法文书的内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表述清 楚、逻辑严密、用语规范。
第四条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分为内部文书和外部文书。内部文书是指农业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使用,记录内部工 作流程,规范执法工作运转程序的文书。外部文书是指农业行政执法机关对外使用,对农业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 相对人均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第二十六条 《案件移送函》是农业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将案件或者违法线索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处理时 使用的文书。《案件移送函》应当写明移送的原因,包括法律、法规、规章等关于执法职责、地域管辖、级别管 辖、特殊管辖等具体规定。《案件移送函》应当附上与案件相关的全部材料。
第四章文书归档及管理
第五十九条农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农 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和本规范的要求,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立卷归档,是指农业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的、能反映案件真实情况、有保存价值的各 种文字、图标、声像、证物等,按照行政执法的客观进程形成文书时间的自然顺序进行收集、整理的过程。

枣庄市农业综合执法文书制作规范(2020)

枣庄市农业综合执法文书制作规范(2020)

枣庄市农业综合执法文书制作规范(2020)各稽查大队、综合法制科:《枣庄市农业综合执法基本文书》印发给你们,现把《枣庄市农业综合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枣庄市农业综合执法文书制作规范2.枣庄市农业综合执法基本文书枣庄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1月2日附件1:枣庄市农业综合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综合执法行为,提高农业综合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根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农业综合执法文书的制作。

第三条农业综合执法文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表述清楚、用语规范。

第四条农业综合执法文书分为内部文书和外部文书。

内部文书是指在农业行政机关或农业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单位(以下统称“农业综合执法单位”)内部使用,记录内部工作流程,规范执法工作运转程序的文书。

外部文书是指农业执法单位对外使用,对执法单位和行政相对人均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第二章文书制作基本要求第五条农业综合执法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或打印制作。

填写制作文书应当使用蓝黑色或黑色笔,做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打印制作。

第六条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和随意修改。

无需填写的,应当用斜线划去。

文书中的编号、时间、价格、数量等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第七条文书应当使用公文语体,语言规范、简练、严谨、平实。

文书应当正确使用标点符号,避免产生歧义。

第八条文书中“案由”填写为“违法行为定性+案”,例如:无农药登记证生产农药案。

在立案和调查取证阶段文书中“案由”应当填写为:“涉嫌+违法行为定性+案”。

第九条当场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查封(扣押)决定书、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强制执行申请书、案件移送函应当编注案号。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____年____月_____日农业部农政发_______号文件公布,根据____年____月_____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_______年第_______号《农业部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订)
1. 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查封(扣押)决定书是指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涉案场所、设施或者财物采取强制措施,实施查封(扣押)的文书。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查封、扣押时,应当对相关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加贴封条,封条应当标明查封(扣押)日期,并加盖处罚机关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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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取证凭证是指执法人员在执法 过程中,抽取涉嫌违法物品样品保存 作证据或送交有关部门鉴定而制作的 文书。 • 抽取样品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 求进行。抽样送检的样品应当在现场 封样,由当事人和执法人员共同签字 或盖章。

调查取证与保存证据文书 规范标准
(1)完整记录被调查取证人的情况; (2)调查取证事由正当; (3)调查取证的地点准确具体; (4)提取的证物应与案件有关; (5)调查取证物品的性状描述完整准确 (包括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抽样取证凭证、产品确认通知 书栏目的填写
• 抽样取证凭证、产品确认通知书中 各栏目信息,应当按照物品(产品) 包装、标签上标注的内容填写,其中 “许可号”栏,应当按照物品(产品) 包装、标签上标明的许可证号、批准 文号、登记证号等填写。
七、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是指农业行政处罚机 关在查处案件过程中,对可能灭失或者以 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进行登记保存时使用的 文书。 • 处罚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选择就地或异地 保存。 • 处罚机关可以在证据登记保存的相关物 品和场所加贴封条,封条应当标明日期, 并加盖处罚机关印章。 • 文书中应当对被保存物品的名称、规格、 数量、生产日期、生产单位作清楚记录。
(6)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的签名; (7)有被调查取证人签名或盖章(被取 证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的,应有见 证人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 原因); (8)有处罚机关的印章和日期; (9)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在法律规定 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
六、产品确认通知书
产品确认通知书是指农业行政处罚 机关从非生产单位取得样品,为确认 样品的真实生产单位,向标签标注的 生产单位发出的文书。 • 向有关单位发送产品确认通知书时 应当注明所附产品样品包装标签或照 片,写明要求有关单位确认的期限。
立案审批表规范标准
(1)有当事人基本情况记载; (2)有案件来源,即注明案件是来自现场 检查、举报、交办还是移送等内容; (3)有案情记载; (4)有承办人意见,应注明可能违反的 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 (5)有处罚机关负责人明确具体的审批 意见、签名和日期; (6)在规定时间内立案。
三、询问笔录

四、案号的确定
• 当场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 当编注案号。 • 当场处罚决定书“案号”为“行政区划 简称+处罚机关简称+执法类别+简罚+ 年份+序号”。如北京市延庆县农业局制 作的文书,“案号”可编写为延农(农药) 简罚„2006‟1号。 • 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统一为 “行政区划简称+处罚机关简称+执法类 别+罚+年份+序号”,如筑农查(勘验)笔录 规范标准
(1)有现场检查的起止时间、场所记载; (2)现场检查的内容清楚; (3)有被检查人的基本情况; (4)现场检查情况记录准确、客观、全面; (5)有被检查人对笔录的意见及签名(被检查 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的,应有见证人或 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
五、抽样取证凭证
五、文书中当事人情况的填写
(一)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个人”或“单 位”,“个人”、“单位”两栏不能同时 填写。 (二)当事人为个人的,姓名应填写身份证 或户口簿上的姓名;住址应填写常住地址 或居住地址;“年龄”应以公历周岁为准。 (三)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 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 址等事项应与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一致。 (四)当事人名称前后应一致。

八、登记保存物品处理 通知书
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是指农业 行政处罚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被登 记保存的物品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当 事人的文书。 • 处理通知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 (或名称)、登记保存作出的时间及 具体处理决定。 • 处罚机关可视具体处理情况制作物 品清单。

九、查封(扣押)决定书

本规范适用于监督检查、 行政处罚等农业行政执法文书 的制作。
三、制作执法文书的 基本要求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的内容必须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表述清 楚、用语规范。
四、执法文书的分类
•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分为内部文书和 外部文书。 • 内部文书是指在农业行政处罚机关 内部使用,记录内部工作流程,规范 执法工作运转程序的文书。 • 外部文书是指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对 外使用,对处罚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均 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一、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场处罚决定书是指农业行政处罚机关 适用简易程序,现场作出处罚决定的文书。 • “违法事实”栏应当写明违法行为发生 的时间、地点、违法行为的情节、性质、 手段及危害后果等情况。 • “处罚依据及内容”栏应当写明作出处 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的全称并具体到条、 款、项、目;处罚内容应当具体、明确、 清楚。
查封(扣押)决定书是指农业行政处罚 机关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对有关涉嫌违法的物品采取强制措施,实 施查封(扣押)的文书。 •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 名(或名称)、查封扣押事由及法律依据、 查封扣押物品基本情况、执法人员姓名、 执法证件编号,并加盖处罚机关印章。 • 查封(扣押)时,应当在相关物品、场 所加贴封条,封条应当标明查封(扣押) 日期,并加盖处罚机关印章。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 制作规范
第一部分
总 则
• 一、制定本规范的依据 • 二、适用范围 • 三、制作执法文书的基本要求 • 四、执法文书的分类
一、制定本规范的依据

为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根据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 范。
二、适用范围
“执法机构意见”、“法制工作机构 意见”栏,应当写明具体审核意见, 由负责人签名或同时加盖审核机构印 章。 • “处罚机关审批意见”栏,由农业 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写明意见。对重 大、复杂或者争议较大的案件,处罚 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对案件进 行分析和审议。

案件处理意见书规范标准
(1)案由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记载准确; (2)违法事实记录完整,证据确凿、充分, 处罚依据明确; (3)承办人的意见明确、具体,有签名和 准确日期; (4)处罚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明确、具体, 有签名、日期。
六、 笔录制作要求
• 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查 封(扣押)现场笔录、听证笔录等文书, 应当场交当事人阅读或者向当事人宣读, 并由当事人逐页签字盖章或捺指印确认。 当事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拒不到场的,执法 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并可以邀请在场 的其他人员签字。 • 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可以补充和 修改,并由当事人在改动处签章或捺指印 确认。 • 执法文书首页不够记录时,可以附纸记 录,但应当注明页码,由相关人员签名并 注明日期。

十、查封(扣押)现场笔录
• 查封(扣押)现场笔录是指执法人员对 实施查封(扣押)的现场情况所做的文字 记载。 • 查封(扣押)现场笔录应当记录查封 (扣押)决定书及财物清单送达、当事人 到场、实施查封(扣押)过程、当事人陈 述申辩以及其他有关情况。
十一、解除查封(扣押) 决定书
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是指经农业行 政处罚机关调查核实,依法对查封(扣押) 物品解除强制措施并告知当事人的文书。 • 处罚机关在做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 时,视情况制作解除查封(扣押)的物品 清单。解除查封(扣押)的物品要与查封 (扣押)时的物品核对无误。对查封(扣 押)物品部分解除时,清单应当写清解除 查封扣押物品的具体情况。
七、执法机构的填写要求

文书中执法机构、处罚机关的审 核或审批意见应表述明确,没有歧 义。
八、文书的签收
需要交付当事人的外部文书中设 有签收栏的,由当事人直接签收; 也可以由其成年直系亲属代签收, 并注明与当事人的关系 。 • 文书中没有设签收栏的,应当使 用送达回证。

九、加盖印章基本要求
• 文书中注明加盖执法机关印章的 地方应当有执法机关署名并加盖印 章,加盖印章应当清晰、端正,并 “骑年盖月”。

二、文书的填写要求
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不得 遗漏和随意修改。无需填写的,应当用斜 线划去。 • 文书中除编号和价格、数量等必须使用 阿拉伯数字的外,应当使用汉字。 • 文书应当使用公文语体,语言规范、简 练、严谨、平实。 • 应当正确使用标点符号,避免产生歧义。

三、案由的确定
文书中“案由”填写为“违法行 为定性+案”,例如:无农药登记 证生产农药案。 • 立案和调查取证阶段文书中“案 由”应当填写为:“涉嫌+违法行 为定性+案”。
询问笔录规范标准
(1)有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 (2)一份询问笔录针对一个被询问人; (3)被询问人基本情况完整; (4)询问笔录记录的内容完整; (5)有两名执法人员的签名; (6)笔录有被询问人逐页、顶格签名(被询问人 拒绝签名的,应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 说明原因); (7)笔录中有涂改之处时,应有被询问人捺 手印、盖章或签名。
• 询问笔录是指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 据,而向相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的文字记载。 • 询问笔录应当记录被询问人提供的与案 件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 地点、情形、事实经过、因果关系及后果 等。 • 询问时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在场, 并做到一个被询问人一份笔录,一问一答。 询问人提出的问题,如被询问人不回答或 者拒绝回答的,应当写明被询问人的态度, 如“不回答”或者“沉默”等,并用括号 标记。

十二、案件处理意见书
• 案件处理意见书是指案件调查结束后, 执法人员就案件调查经过、证据材料、调 查结论及处理意见报请处罚机关负责人审 批的文书。 • “调查结论及处理意见”栏应当由执法 人员根据案件调查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据以立案的违法事 实不存在的,应当写明建议终结调查并结 案等内容;对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应 当写明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及法律 依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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