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制度
国内奖学金机制

国内奖学金机制(最新版)目录1.我国奖学金机制的概述2.我国奖学金机制的分类3.我国奖学金机制的优势4.我国奖学金机制的挑战与不足5.我国奖学金机制的改革与发展正文一、我国奖学金机制的概述奖学金机制是指国家或组织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术水平,以及资助优秀学生完成学业而设立的经济奖励制度。
在我国,奖学金机制作为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
二、我国奖学金机制的分类我国奖学金机制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国家奖学金:由国家教育部门设立,用于奖励在学术、科研、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
2.地方奖学金:由地方政府设立,用于奖励在地方高校就读的优秀学生。
3.校内奖学金:由高校自行设立,用于奖励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学生。
4.社会奖学金:由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设立,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我国奖学金机制的优势1.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努力提高学术水平。
2.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为国家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3.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促进教育公平。
4.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教育事业,形成多元化的教育投入机制。
四、我国奖学金机制的挑战与不足1.奖学金的覆盖面和金额有待提高,尤其是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奖学金的评选标准和过程需要更加公平、透明,避免出现“人情奖”等现象。
3.奖学金的分类和层次需要进一步明确,以满足不同领域和层次学生的需求。
五、我国奖学金机制的改革与发展1.提高奖学金金额,扩大覆盖面,让更多学生受益。
2.完善奖学金评选标准和过程,保证公平、公正、透明。
3.优化奖学金分类和层次,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人才。
4.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奖学金设立,形成多元化的教育投入机制。
总之,我国奖学金机制在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面临一些挑战和不足。
学校奖助学制度

在我国,教育事业是国家发展的基石,为了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提高教育质量,各学校普遍实行了奖助学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校奖助学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奖助学制度的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然而,家庭经济困难、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依然存在,这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学业发展。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学校奖助学制度应运而生。
二、奖助学制度的主要内容1. 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由国家财政出资,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国家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分别对应不同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2)学校奖学金:由学校出资,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
学校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 助学金(1)国家助学金:由国家财政出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国家助学金分为一般助学金和特殊困难助学金。
(2)学校助学金:由学校出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学校助学金分为一般助学金和特殊困难助学金。
3. 奖助学金申请条件(1)学习成绩优异: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其学习成绩应达到一定的标准。
(2)家庭经济困难: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其家庭经济状况应符合国家或学校规定的困难标准。
(3)综合素质良好:申请奖助学金的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道德品质和团队协作精神。
4. 奖助学金发放与管理(1)发放:学校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奖助学金。
(2)管理:学校设立奖助学金管理部门,负责奖助学金的申请、评审、发放等工作。
三、奖助学制度的意义1. 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奖助学制度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使他们更加努力地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2. 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奖助学制度能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3. 促进教育公平:奖助学制度能够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使更多学生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
4. 提高教育质量:奖助学制度能够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投身教育事业,提高我国教育质量。
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制度

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制度1. 引言本文件旨在明确学校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制度,以确保公平、公正、透明的评选过程,并激励学生在学术和其他方面取得卓越成绩。
2. 奖学金等级学生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具有不同的奖励金额和荣誉标志。
3. 奖学金评定标准3.1 学术成绩评定标准学术成绩是评定学生奖学金的主要依据。
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一等奖学金:学生须在所有科目中获得绩点平均分不低于90分。
- 二等奖学金:学生须在所有科目中获得绩点平均分不低于80分。
- 三等奖学金:学生须在所有科目中获得绩点平均分不低于70分。
3.2 课外活动评定标准除了学术成绩,学生的参与度和表现在课外活动中也会被考虑。
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一等奖学金:学生在至少两个团队或社团中担任重要角色,并在学校活动中表现突出。
- 二等奖学金:学生在至少一个团队或社团中担任重要角色,并积极参与学校活动。
- 三等奖学金:学生积极参与一个团队或社团,并参加学校活动。
3.3 品德评定标准除了学术成绩和课外活动,学生的品德表现也会纳入评定考虑。
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一等奖学金:学生积极帮助他人,乐于奉献,表现出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信念。
- 二等奖学金:学生表现出尊重他人、守纪律的行为,并有良好的沟通和合作能力。
- 三等奖学金:学生在校内保持良好的纪律,尊重他人,但缺乏突出的个人品质。
4. 奖学金评选程序奖学金评选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学校将根据学术成绩、课外活动和品德评定标准,分别对每位学生进行评定。
- 学校将评定结果进行汇总,并按照奖学金等级分类。
- 学校将公布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通知获奖学生。
5. 奖学金发放奖学金将在每学期结束后发放给获奖学生。
发放方式和时间将由学校财务部门确定,并与获奖学生进行沟通。
6. 其他注意事项- 学生在评选过程中必须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 对于学术成绩和参与度较为接近的学生,将综合考虑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定。
学校奖学金管理制度

学校奖学金管理制度学校奖学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激励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建立科学公平的奖学金评选与管理制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在籍学生。
第三条奖学金评选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科学评价,确保奖学金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第四条学校设立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该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其中学生代表应占半数以上。
第五条学生奖学金的归属权属于学校,学校有权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调整和取消奖学金。
第二章国家奖学金第六条国家奖学金是对在学术、科技、文体等领域取得杰出成绩的学生进行的奖励,由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评选。
第七条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爱国奉献精神,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二)品学兼优,学业成绩在全院年级前20%之内;(三)在学校任教师和学生中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无不良记录;(四)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及以上奖项。
第八条国家奖学金评选分为四个等次,分别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国家奖学金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和原则进行评审,并公布评选结果。
第九条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结果一经公布,即为学生奖学金时间的正式认定。
获奖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的待遇。
第三章学校奖学金第十条学校奖学金是对在学术、科技、文体等方面成绩突出、品格优良、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及社会实践的学生进行的奖励。
第十一条学校奖学金评选按照成绩和品德双重评定的原则进行。
学校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等次。
第十二条申请学校奖学金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爱校精神,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二)品学兼优,学业成绩在全院年级前30%之内;(三)在学校教师和学生中有良好的品德和师德形象,无不良记录;(四)参加过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学校奖学金制度规定

一、目的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奖学金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奖学金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
三、奖学金种类及金额1. 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评选比例为全校学生总数的2%。
2. 校级奖学金:(1)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评选比例为全校学生总数的5%。
(2)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评选比例为全校学生总数的10%。
(3)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评选比例为全校学生总数的15%。
3. 专业奖学金: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设置,评选比例和金额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4. 单项奖学金:由学校或学院设立,用于奖励在学术、科技、体育、艺术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四、评选条件1. 坚定信仰,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 学习成绩优异,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或班级前20%。
3.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全面发展。
4. 在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五、评选程序1. 各学院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评选办法,报学校审批。
2. 各学院组织评选,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3. 学校对学院推荐的获奖学生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4. 学校公示获奖学生名单,无异议后颁发奖学金。
六、经费来源1. 国家奖学金经费由中央财政拨款。
2. 校级奖学金经费由学校自筹。
3. 专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经费由各学院自筹。
七、监督管理1. 学校设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评选、监督和管理工作。
2. 学校对奖学金的发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奖学金的发放公平、公正。
3. 学生对奖学金评选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将在接到申诉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八、其他1. 本制度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奖学金制度进行适时调整。
学校学生奖学金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奖学金管理制度学生奖学金是对学生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突出表现进行认可和奖励的一种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奖学金的管理,公正评选优秀学生,提高奖学金的社会效益和公信度,我校特制定了学生奖学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奖学金的分类根据评选标准和数量限制,我们将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荣誉奖四个级别。
其中,一等奖是对学业成绩和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二等奖是对学业成绩和科研成果较为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三等奖是对学业成绩和科研成果普通的学生进行奖励;荣誉奖是对在社会实践、文体竞赛、学术科研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进行奖励。
二、奖学金的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考核学业成绩是评选奖学金的首要标准。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每个专业的学生按照课程设置的难易程度、学分比例等进行综合评定。
学生需在各门课程中取得满意的成绩,且总学分绩点达到一定要求方可申请奖学金。
2. 科研成果评定科研成果是评选奖学金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生需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发表研究成果或参与专业实践活动,并由指导教师进行指导和评价。
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数量将直接影响奖学金评选的结果。
3. 社会实践和文体竞赛学生在校内外各种社会实践和文体竞赛中所取得的成绩也是评选奖学金的重要考量因素。
学生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实践活动,或在学术、文化、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方可被纳入奖学金评选的范围。
三、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奖学金的评选由学校设立的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评选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学生申请学生须填写奖学金申请书,并按照要求附上成绩单、科研报告、实践证明等材料,提交到学校指定的奖学金办公室。
2. 学院初评各学院将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步评定,按照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实践情况等进行打分,并提交给奖学金评选委员会。
3. 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评审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和学校领导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定标准和分值确定奖学金的评定结果。
学生奖学金管理制度

学生奖学金管理制度学生奖学金是学校对于优秀学生在学业和其他方面的表现所给予的奖励和鼓励。
为了有效管理学生奖学金,确保公正、透明和有序,学校制定了学生奖学金管理制度。
一、奖学金评定标准1. 学术成绩: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将以学生的学术成绩为主要依据。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期成绩、学年成绩以及其他学术表现来评定奖学金的等级。
2. 学术研究:学生在学术研究方面的成果也将作为评定奖学金的标准之一。
例如,学生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等。
3. 学生活动参与: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的各类社团、组织和活动,以及在学生会、班级工作等方面的贡献也将对奖学金的评定产生影响。
二、奖学金等级1. 一等奖学金:在所有评定标准中,学生成绩综合得分排在前10%的学生将获得一等奖学金。
2. 二等奖学金:在所有评定标准中,学生成绩综合得分排在前20%(不包括一等奖学金获得者)的学生将获得二等奖学金。
3. 三等奖学金:在所有评定标准中,学生成绩综合得分排在前30%(不包括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获得者)的学生将获得三等奖学金。
4. 骨干奖学金:在评定标准中,学生除了在学术成绩上表现出色外,还需在学术研究和学生活动参与方面具备优秀的表现。
骨干奖学金将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给予一定数量的学生。
三、奖学金发放方式学生奖学金将以资助金、证书等形式发放给获得者。
资助金将直接存入学生本人银行卡中,以方便学生使用。
奖学金证书将由学校颁发给获得者,作为学生的荣誉证明。
四、奖学金评定程序1. 提交评定申请:学年结束后,学校将组织评定工作。
学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奖学金评定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2. 学生评定委员会评审:学校将组建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学科教师代表组成的学生评定委员会,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 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学校将在指定时间公示奖学金评定结果,包括获奖学生名单以及具体奖学金等级。
4. 奖学金发放:学校将根据评定结果,进行奖学金的发放。
对于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学校将及时发放资助金,并颁发奖学金证书。
学校奖学金制度方案

一、目的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特制定本奖学金制度方案。
二、适用对象本奖学金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籍学生。
三、奖学金种类及设置1. 学业奖学金(1)设置比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置学业奖学金的比例为20%。
(2)评定标准:以学生上一学期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学生综合素质。
2. 综合奖学金(1)设置比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置综合奖学金的比例为10%。
(2)评定标准:以学生思想道德、学术科研、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为主要依据。
3. 特殊奖学金(1)设置比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置特殊奖学金的比例为5%。
(2)评定标准:针对在学术、科研、文体、创新创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四、奖学金评定程序1. 学生自评:学生根据奖学金评定标准,对自身情况进行自评,填写《奖学金申请表》。
2. 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自评情况,结合班级实际情况,对申请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3. 学院审核: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4. 学校审批:学校对学院上报的获奖名单进行审批,公布获奖名单。
五、奖学金发放1. 学业奖学金:根据学校财务规定,按学期发放。
2. 综合奖学金和特殊奖学金:根据学校财务规定,按学年发放。
六、奖励金额1. 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
2. 综合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
3. 特殊奖学金:根据获奖学生在学术、科研、文体、创新创业等方面的表现,最高奖励1000元。
七、其他1. 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如在下学期成绩出现不及格情况,取消其奖学金资格。
2. 综合奖学金和特殊奖学金获得者,如在下学期出现违纪、作弊等行为,取消其奖学金资格。
3.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4.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
为激励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将对2014年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提供以下奖助体系的支持,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导师配套助学金。
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
具体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导师承担配套经费。
具体助学金各部分标准见表1。
理工、管理学科比例按上表执行,文科可不限比例。
二、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奖励标准:硕士20000元/人/年,评选名额由天津市下拨。
(二)学业奖学金:包括新生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①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分为A、B两类,覆盖全体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②第一志愿考生或本科毕业于985、211院校的考生可获得A类新生奖学金,其他调剂考生获得B类新生奖学金。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A、B、C三类,采取申请制。
奖学金的评审主要参考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
具体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及比例见表2。
研究生助学金由研究生部审核后,每年按十个月发放到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个人账户。
新生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于每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发放给符合条件的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可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学金兼得。
2014级研究生奖助体系简介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我校于2014年3月颁布了《关于印发<东华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系列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华学〔2014〕3号)。
2014级研究生奖助体系旨在进一步调动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的积极性,奖励具有突出创新和实践能力的研究生,现就2014级研究生奖助学金介绍如下。
一、2014级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哪些项目构成
2014级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东华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东华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硕士生助教助管、博士生助研津贴、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项目组成。
1.国家助学金。
标准:硕士研究生万元/生/年、博士研究生万元/生/年。
范围: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研究生。
2.国家奖学金。
标准: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年、博士研究生3万元/生/年。
范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MEM)、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等不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学业奖学金。
标准:硕士研究生一等1万元/生/年、硕士研究生二等万元/生/年、硕士研究生三等万元/生/年、博士研究生万元/生/年。
名额:硕士研究生一等名额不多于参评人数的10%、硕士研究生二等名额不多于参评人数的80%、硕士研究生三等名额不多于参评人数的10%、博士研究生名额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00%。
长学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单独评选,一等学业奖学名额不多于参评人数的35%,二等学业奖学金名额不多于参评人数的65%。
范围:经学校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东华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该奖学金设5个类别,即综合奖、新生奖、社会工作优秀奖、社会活动优秀奖、社会奖学金。
(1)综合奖。
范围:非定向研究生。
标准:硕士、博士均为万元/生/年。
名额:参评人数的5%。
(2)新生奖。
范围: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新生、从长学制班硕士转入的非定向博士新生。
标准:硕士特等万元/生/年、硕士一等万元/生/年、博士万元/生/年。
名额:硕士特等的名额为参评人数的1%,硕士一等的名额为参评人数的4%;博士的名额为:参评人数的100%。
(3)社会工作优秀奖。
范围:非定向研究生。
标准:硕士、博士均为万元/生/年。
(4)社会活动优秀奖。
范围:非定向研究生。
标准:硕士、博士均为万元/生/年。
社会工作优秀奖和社会活动优秀奖的评选名额为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0%。
(5)社会奖学金。
按照捐赠协议设置。
5.助教、助管津贴。
范围:非定向硕士生。
标准:万元/生/年;名额:约为非定向硕士生总人数的50%。
6.助研津贴。
范围:非定向博士生。
标准:万元/生/年。
名额:非定向博士生的总人数。
7.社会助学金。
按照捐赠协议设置。
8.困难补助。
根据学生困难情况进行补贴,金额为~万元/生/年不等。
9.国家助学贷款。
应贷尽贷。
各类奖助学金的基本评选条件可查阅《东华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东华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和荣誉称号授予办法》、《东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等文件,见东华大学学生处网站规章制度栏目网址为:。
二、奖助学金如何评选
学校将根据《东华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东华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和荣誉称号授予办法》,评选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东华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具体评选工作请关注学校的评选通知。
国家奖学金根据《东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及当年度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进行评选。
博士生助研津贴、国家助学金不需评审,研究生注册入学后,学校根据发放范围,从9月份开始按月发放。
三、未能按时交纳学费,可参评奖助学金吗
2014级研究生在报到时,须先交纳学费,在报到和注册后才可享受2014级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选及资助。
如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难以及时缴纳学费,可在报到当天通过绿色通道办理缓交学费手续,然后注册入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获得相应奖助学金后,应优先补交学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地的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情况可查询国家开发银行相关信息。
如入学前未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入学后可向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
每年最高助学贷款额度不超过6000元。
四、直博生、硕博连读学生、长学制研究生,如何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
直博生、硕博连读学生、长学制研究生,原则上一年级按硕士生身份参评各类奖学金和享受国家助学金、助研津贴,后三年半按博士生身份参评各类奖学金和享受国家助学金、助研津贴。
期间,如果由博士生身份退回到硕士生身份,则退回后仍按硕士生参评各类奖学金和享受国家助学金、助研津贴。
学生处、研究生部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