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普通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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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幼儿园标准化建设规范

成都市幼儿园标准化建设规范

成都市幼儿园标准化建设规范引言幼儿园是孩子们最早接触教育的场所,对于幼儿园的标准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成都市作为一个现代化城市,不仅需要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也要关注幼儿的全面发展。

因此,制定和实施幼儿园标准化建设规范是成都市教育事业的迫切需要。

1. 建筑与环境条件1.1 幼儿园的建筑布局应符合安全、健康、舒适的要求。

1.2 幼儿园的建筑面积要满足每个学生占用4平方米的要求。

1.3 幼儿园的场地应有足够的空间供孩子们进行户外活动,且具备足够的安全设施。

1.4 幼儿园的教室应设计为明亮、通风,并配备适合幼儿活动的家具和工具。

2. 教学与管理2.1 幼儿园应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管理体系,包括招生、教学、管理等方面。

2.2幼儿园的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育和儿童心理学知识,保证教学质量。

2.3 幼儿园应制定细致的教学计划,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

2.4 幼儿园应提供全面的教育资源,包括图书室、音乐室、美术室等。

3. 幼儿园的安全保障3.1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3.2 幼儿园应设置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包括监控系统、警报设备等。

3.3 幼儿园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幼儿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3.4 幼儿园应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并建立健全的医疗卫生制度。

4. 幼儿园的家长参与4.1 幼儿园应积极引导家长参与幼儿教育,营造良好的家园共育氛围。

4.2 幼儿园应定期与家长沟通交流,了解幼儿在家庭中的情况,并提供适当的家庭教育指导。

4.3 幼儿园应建立家长委员会,让家长参与决策和管理。

5. 幼儿园的教育质量评估5.1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教育质量评估制度,对教学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控。

5.2 幼儿园应配备专职的教育质量评估人员,负责评估工作。

5.3 幼儿园应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针对评估结果进行持续改进。

结语成都市幼儿园标准化建设规范是为了促进幼儿园发展,提升幼儿教育质量,保障幼儿的成长和发展。

中小学校实验室建设标准

中小学校实验室建设标准

中小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室标准化建设标准
一、依据
1.《广西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桂教装备[2012]64号)
2.《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
二、装备用房设置要求
(一)科目设置
小学:须设科学实验或综合实验室,有选择地设置艺术类(如音乐、美术等)专用教室。

初中:须设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有选择地设置科学探究、艺术类专用教室。

高中:须设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通用技术、艺术等专用教室。

理科实验室均应有配套用房(仪器室、药品室等)及附属用房(准备室、实验管理员办公室等)
(二)面积要求
小学:科学实验室80m2/间以上。

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使用面积为90-110 m2。

仪器室每间不小于23m2,准备室每间不小于18m2,实验管理员办公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6m2。

图书馆(室):小学为80-270m2,初中为155-420m2,普通高中为293-556 m2。

(三)间数要求
小学
初中。

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实用标准化(试行)

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实用标准化(试行)

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一)为贯彻落实《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川委发〔2010〕18号),推进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务教育法》和国家、省相关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标准。

(二)本《标准》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我省举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是我省各级政府规划、批准设置、新建、改造、管理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依据,是我省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参照依据。

(三)本《标准》的实施,遵循分级负责、分步达标的原则。

省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本《标准》的实施;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根据本《标准》制定本地学校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本区域教育资源的统筹规划,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推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注重资源共享,提高资源使用效益。

第二章学校设置与规划(一)学校设置1.学校布局要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立足本地实际,根据城市、乡(镇)总体规划要求,适应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发展需要,统筹考虑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以及当地地理环境及交通状况、教育条件保障能力、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等因素,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处理好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上学的关系,努力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需求。

2.县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学校布局专项规划。

根据学校覆盖围,合理确定县域教学点、村小、中心小学、初中学校布局,以及寄宿制学校和非寄宿制学校的比例,保障学校布局与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明确学校布局调整的保障措施。

要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3.农村学校布局要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

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

标准化学校建设实施方案(3篇)

标准化学校建设实施方案(3篇)

标准化学校建设实施方案标准化学校建设实施方案(____年)一、总体目标在当前社会快速发展和教育事业不断进步的大背景下,标准化学校建设成为教育改革的关键环节。

本方案旨在全面推动我国标准化学校建设,于____年内在全国范围内打造一系列标准化学校,以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成长环境。

本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为各地标准化学校建设提供指导,确保既定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建设内容1. 学校校舍建设(1)校舍规划和设计:确保学校校舍规划与设计符合教育教学实际需求和安全标准,注重细节管理,强化节能环保理念。

(2)校舍建设标准:根据学校的规模和功能需求,制定相应的校舍建设标准,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设施、宿舍等基础设施,确保办学条件符合国家标准。

(3)校舍设施配置:选购先进的教学设备和资源,包括多媒体教室、实验室设备、图书馆藏书和电子资源等,为学生提供丰富的教育资源。

2. 基础教育改革(1)课程设置与教学改革:依据新课程改革要求,优化课程设置,重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推动课堂教学改革,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

(2)评价体系建设:构建科学全面的学生评价体系,减少对传统应试评价的依赖,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和培养。

(3)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广网络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提供在线学习平台和资源,拓展学生的学习渠道。

3. 师资队伍建设(1)师资培养和选拔:加强师范教育,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严格教师选拔标准。

(2)教师培训与发展: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和进修,提升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鼓励教师参与学术研究和教学创新。

(3)激励机制建设:建立科学的教师激励机制,提高教师的职业发展空间和待遇,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标准化学校教育。

4. 学校管理体制改革(1)学校管理体制优化:完善学校管理体制和管理机构设置,实现科学决策、规范运作、高效管理。

(2)财务管理与经费保障:优化学校财务管理,确保经费合理分配和使用,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审计。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1: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以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本规划适用于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小学和初中。

2:目标与原则2.1 目标本规划的目标是建设一批标准化、现代化、高效化的义务教育学校,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教学环境,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全面发展的学生。

2.2 原则2.2.1 以学生为中心:关注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满足学生多元需求。

2.2.2 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协调学校各项工作。

2.2.3 以质量为导向:高标准要求、高质量建设。

2.2.4 尊重差异:充分考虑学校地域特点和发展实际。

2.2.5 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和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

3:标准化建设内容3.1 基础设施建设3.1.1 教学楼:建设标准化教室,配备现代化教育设备。

3.1.2 实验室:建设科学实验室,满足学生实践科学的需求。

3.1.3 图书馆:建设现代化图书馆,提供优质的阅读资源和服务。

3.1.4 多功能活动室:为学生展示才艺和培养兴趣提供场所。

3.1.5 操场和体育馆:提供良好的体育活动场地和设备。

3.1.6 学校周边环境:打造宜居、安全的学校周边环境。

3.2 教育教学改革3.2.1 课程改革:根据新的教育改革要求,调整课程设置。

3.2.2 教学方法改革:倡导问题导向、合作学习等先进教学方法。

3.2.3 教师培训与发展:提供专业培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3.2.4 评价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的学生评价制度。

3.3 安全管理与保障3.3.1 学生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3.3.2 学校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3.3.3 校园环境安全:加强校园安全设施建设,确保学生安全。

4:实施与监督4.1 实施方案4.1.1 制定操作手册:明确实施步骤、标准和时间节点。

4.1.2 资金筹措:通过拨款、社会捐赠等方式筹措建设资金。

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教育水平的提高成为一个国家整体竞争力的重要方面。

义务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提高我国义务教育的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旨在通过标准化建设,提高学校的管理和教育质量,提升教师和学生的教育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

二、主要任务1. 提升师资力量。

建立健全教师培训体系,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教育水平和教学能力。

开展教师培训课程,鼓励教师参加教育研讨会和学术交流活动。

制定师资培训考核机制,落实培训经费保障。

2. 完善课程设置。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充实教学内容和资源,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

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和学科水平。

3. 建设标准化校园。

升级校园基础设施,改善学校硬件条件,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设施。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推行绿色校园理念,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

4. 强化教育管理。

建立标准化的学校管理体系,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规范教学和考试评价流程。

加强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管理,提高学生的自律能力和综合素质。

5. 推进信息化教育。

建设智慧校园,提供数字化教学资源和平台,优化教学管理流程,促进教学效果的提升。

加强信息技术培训,提高教师和学生的信息素养。

三、实施步骤1. 制定实施计划。

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时间表,明确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

充分调研和分析当前义务教育学校的现状和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2. 推进师资培训。

建立健全教师培训体系,开展各类培训课程。

组织专家进行培训讲座和教学指导,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水平。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1·引言本方案旨在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学生接受良好的基础教育。

该方案涵盖了学校建设的各个方面,包括教育目标、教学管理、师资培养、学校设施等,以期达到全面提升学校标准化水平的目标。

2·教育目标2·1 提升学校整体教学水平,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接受到优质教育。

2·2 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促进其全面发展。

2·3 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2·4 加强学校与家长、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形成良好的育人合力。

3·教学管理3·1 制定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教师工作纪律、学生行为规范、课程设置等。

3·2 加强教学资源的管理与利用,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

3·3 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宜的学习指导。

4·师资培养4·1 定期开展教师培训和教育教学研讨活动,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4·2 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优秀教师的成长和发展。

4·3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确保学校有足够数量和高质量的教师。

5·学校设施5·1 完善学校硬件设施,包括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等,以提供更好的学习和教学条件。

5·2 维护学校设施的良好状态,定期进行设施检修和更新。

5·3 提供安全、卫生、舒适的学习环境,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

6·附件本文档所涉及的附件包括:6·1 标准化建设工作计划表6·2 教学管理制度6·3 教师培训计划6·4 学校设施改造方案7·法律名词及注释7·1 义务教育:指由国家提供并全民享有的基本教育,为学龄期儿童和青少年提供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义务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素质教育的基础和关键环节。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教育事业的进步,义务教育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目标通过标准化建设,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的整体水平和办学质量,建设具有现代教育特色的、适应未来发展的学校;增强学校自我调整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推动义务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实施内容1.制定学校标准化建设方案学校应结合自身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制定标准化建设方案,并建立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

2.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和课程体系,完善教师评价制度和学生能力评价制度,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3.提升学校硬件设施改善学校硬件设施,建立现代化的信息技术设备和教学设施,提高学校教学和管理水平,同时注重环境整治,营造安全、和谐、舒适的学习氛围。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教育教学研究平台,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进一步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

5.加强家校合作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帮助家长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和心理状况,加深学校与家庭的合作关系。

四、实施步骤1.组织实施方案学校负责人首先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方案内容,然后召集相关人员商讨和研究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确保实施顺利。

2.制定实施计划制定分工明确的实施计划,明确任务和完成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正。

3.加强宣传和监督学校应加强对师生家长的宣传和推广,增强大家的对此次实施方案的认识和认识,并加强监督,确保实施方案的贯彻执行。

4.组织实施方案评估根据实施方案的目标和任务,及时进行评估和总结,持续改进和提高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五、实施效果1.提高学校整体水平通过标准化建设,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得以进一步提升,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和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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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普通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第一章前言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和省、市政府关于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使我市普通教育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推进教育均衡化、现代化、国际化,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促进素质教育对校园和校舍条件与环境的要求,创造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加强中小学建设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学校校舍建设的规划设计质量,提高建设水平,进一步改善本市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特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编制本建设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建设指导意见依据《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标准》(建标[2002]102 号)、《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2011),《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参考《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市教育发展现状和《成都市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2012 年 3 月),以及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的要求编制。

第三条本建设指导意见是我市新建中小学校建设中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是各级相关政府规划、批准设置、新建、改造、管理中小学校的基本依据,是中小学规范化学校创建的参照依据。

在达到本建设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标准,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

改建和扩建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中小学校的规划和建设应服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服从成都市各区(市)县政府教育改革和发展总体规划。

第五条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保证校舍建筑设计具有防御各种重大意外灾害的能力,应确保师生的安全;在防御地震、台风、暴雪、洪水等各种重大意外灾害时,应具有相应的能力和应对措施,应成为临时紧急避难场所。

第六条中小学校建设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坚持先规划后建设。

学校的总体规划在满足安全和功能的前提下,应执行“环保、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基本规定,注重技术、经济对比分析。

校园建设用地和校舍建筑既要保证教学与生活的基本需要,又要符合集约利用土地和合理使用校舍的原则。

本建设指导意见中校园用地面积指标,各相关区县在执行时,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视需要和可能制订学校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

新建实验性、示范性、标志性,以及有特殊要求的中小学校,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调整部分用房面积,其用地及建筑标准可适当提高。

校园规划设计要符合学校的特点、城市规划的要求、周边环境情况和学校的现状等条件,因地制宜进行。

校园规划设计要便于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和可能分期实施。

第七条根据成都市“统筹城乡,均衡教育” ,全面实现教育公平的原则,本指导意见对城乡学校建设实行统一标准,不作城市及农村学校的区分。

经济条件、办学能力较好的地区,可结合当地教育中长期规划和布局,作适当调整。

第八条中小学校的校舍建设,应以人为本,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新建学校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需要与可能,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的关系。

区县政府要加强本区域内教育资源的统筹规划,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推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注重资源共享,提高资源使用效益。

第九条本建设指导意见不包括学生宿舍和相应的生活用房,其用房面积和用地应另行申请报批。

第十条中小学校规划设计和建设,除应符合本建设指导外,还应执行国家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十一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办普通中小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另行规定。

第二章学校规模及设置第十二条学校布局设置一、中小学校布局布点,要立足本地实际,应根据城市、乡(镇)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与分布、尤其是学龄人口数量及增减的发展趋势,以及地形地貌、能源、交通、环境等综合条件确定。

二、农村学校服务半径,应以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为原则,可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

城市学校的服务半径要根据学校规模、交通及学生住宿条件、方便学生就学等原则确定。

学校布点必须与城市扩建和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时应充分考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

三、新建学校应选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排水通畅、环境适宜、公用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带。

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及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

四、学校设置应避开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医院传染病房和太平间、气源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垃圾场所及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或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场所。

应与铁路、公路干道、机场及飞机起降航线有足够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

五、校园用地应完整,不应有校外道路穿越校区。

六、对于处于旧城区的学校,当地政府应创造条件,尽可能地改造成有良好的环境,功能分区明确的校园。

第十三条学校规模一、中小学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推进程度和人口发展规划等合理确定。

二、中小学规模和班级定员应按下列规定设置:1、小学学校:6 班、12 班、24 班、36 班,每班≤45 人;2、初级中学校:12 班、24 班、36 班、48 班,每班≤50 人;3、九年制学校:9 班、18 班、36 班,小学每班≤45 人、初中每班≤50 人;4、高级中学校:12 班、24 班、36 班、48 班,每班≤50 人。

第三章学校总体规划第十四条校园规划与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

新建、改扩建学校必须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并履行报批手续。

第十五条校园总体规划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将人工设施、自然环境有机结合起来,适应和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以有利于学生和教师学习、工作、交往,确保师生安全为宗旨,体现学校办学传统和时代特色,提供较为宽裕的活动空间和意外灾害时的应急避难空间。

并根据需要,适当预留发展用地。

校园总规划宜按教学区、体育运动区、生活区等不同功能要求进行合理布局,力求做到分区明确、布局合理、互不干扰、便于管理、提高效率。

第十六条教学用房应布置在校园的静区,并保证有良好的建筑朝向。

体育运动场地应与教学用房保持合适的距离,其间宜以道路或绿化带分隔。

室外田径场和球类场地的长轴宜为南北向,应进行排水设计,保证排水畅通。

第十七条校园内各建筑之间、校内建筑与相邻的校外建筑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中的规划、消防、日照等有关规定。

建筑风格要力求体现学校文化内涵和时代特色,适应新课程背景下的教育教学需要。

校园绿化、美化要结合建筑景观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统一规划设计,形成优美的校园环境和人文景观,充分发挥环境的育人作用。

第十八条校园内主要交通道路应根据学校人流、车流、消防要求布置。

室内外水、电、气、弱电系统等管线应根据校园总体规划合理设置,并按照防火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

第十九条学校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应便于学生就学,有利于人流迅速疏散,不宜紧靠交通干道。

校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地带并设置警示标志。

第二十条校园应有围墙(或安全隔离设施)、校门。

旗杆、旗台应设置在校园中心广场或主要运动场区等显要位置。

第二十一条学校各类设施应兼顾残疾学生的使用和安全,符合《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DGJ08-103)的规定,实现无障碍的要求。

第四章建设用地第二十二条学校建设用地组成中小学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建筑用地、体育运动场地、绿化用地等三部分组成。

依据《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成都市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2012年3月),并参考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我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应不低于表 4.1的标准。

一、建筑用地。

建筑用地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道路、房前屋后零星绿地及建筑群组之间的小片活动场地。

建筑用地应满足相应学校规模所建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所需用地。

中小学校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之比)计算,非完全小学的建筑容积率原则上不大于0.3,完全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原则上不大于0.7,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原则上不大于0.8。

二、体育运动场用地。

体育运动用地应包括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活动所需要的场地,应满足相应学校所需田径、蓝(排)球、体育器械等运动场地。

体育场地配备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 号)执行。

因受地理环境限制达不到标准的山区学校,可因地制宜建设相应的体育活动场地。

一般情况下,小学应确保有60 米直道的运动场地,初中及九年制学校应确保有100 米直道的运动场地。

依据《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并参考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我市普通中小学校体育运动场地的设置与用地面积应不小于表4.2 的标准。

三、绿化用地。

中小学校绿化用地宜包括集中绿地、零星绿地、水面和供教学实践的种植园地及小动物饲养园。

中小学校应设置成片集中绿地。

集中绿地的宽度不应小于8m。

四、中小学校用地标准中未含寄宿学生宿舍占地面积,需要建设学生宿舍的寄宿制学校应按生均宿舍面积及建筑容积率,另行申报批准,增加用地及建筑面积。

第五章学校校舍建设标准第二十三条学校校舍用房构成普通中小学校校舍用房主要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及其辅助用房,生活服务及其辅助用房三部分组成。

根据我市教育发展现状,依据《成都市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2012 年3 月),以及中小学教学改革和课程设置的需要,我市普通中小学校各类校舍用房应作如下设置。

一、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应包括普通教室,科学实验室,理、化、生实验室及其仪器准备室、实验员室,音、体、美教室及其器材室,劳技教室及其器材室,计算机网络教室,计算机资料及工作室,教师阅览室,学生阅览室,藏书室,卫生保健室,心理辅导室,校园网管理中心机房,多媒体学术报告厅,专用多媒体教室,电教维护室,校园广播系统控制室,校园安全监控室,学生视听阅览室,校园闭路电视播控控制室,校园电视台演播室等。

二、办公及其辅助用房应包括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会议接待室,广播社团办公室,德育展览室,档案室,总务仓库,维修管理室,传达值班室等。

三、生活服务及其辅助用房应包括学生食堂,开水房,配电房,厕所等。

第二十四条普通中小学校各类校舍用房建设面积标准,参照国家建设部《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标准》(建标【2002】102 号)、《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 —2011),并依据《成都市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2012年3月),我市中小学校各类校舍用房应符合以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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