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工程预结算审核管理制度

工程预结算审核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预算编制与审核工作,确保工程造价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预算编制1. 预算编制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和工程量清单制订工程造价预算。
2. 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工程地理位置、环境特点、技术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主要费用构成和费率。
3. 预算编制须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杜绝虚假、夸大等违规现象。
三、预算审核1. 预算审核须由专业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相互配合进行,确保审核结果的客观准确。
2. 预算审核应重点审查工程量清单、人工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设备费用等项目,确保各项费用合理。
3. 预算审核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形成书面通报,责任人应及时整改,经审核后再行通过。
四、预算管理1. 预算编制完成后,应按规定流程报送相关部门备案,确保预算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发生工程变更或其他事项影响造价的,应及时调整预算,报备相关部门后方可执行。
3. 预算管理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行为或财务风险,应立即上报项目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五、监督检查1. 预算审核管理需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预算审核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 监督检查应注意重点把握工程量清单、费用构成、资金使用情况等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
3. 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确保预算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规范性。
六、培训与奖惩1. 针对预算编制与审核人员,应定期开展相关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质量意识。
2. 对预算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人员应予以奖励,鼓励更多人员积极参与预算管理工作。
3. 对预算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的人员应给予相应处罚,并记录在案,以警示他人。
七、其他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对于未尽事宜由项目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以上制度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执行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项目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工程的预算与决算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得当、合理、节约,加强对项目工程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项目建设单位在编制、审批、实施、验收及结算工程项目的预算与决算管理,保障项目工程的合规性和经济效益。
第三条项目工程预决算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项目工程资金使用完全透明、合法合规。
第四条项目工程预决算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项目管理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充分体现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本制度由工程建设单位负责制定并实施,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工程预决算管理的规范执行。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六条项目工程预算应根据项目建设方案、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合理编制,明确项目工程的建设规模、工程量、工程造价等具体内容。
第七条项目工程预算应经过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在预算编制阶段,各项费用应细化到每一个组成部分,确保资金的使用合理性和经济效益。
第八条项目工程预算管理应按照预算编制、审批、调整、执行等流程,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九条项目工程预算管理应定期进行预算分析与比对,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确保预算的执行情况符合实际。
第十条项目工程预算管理应严格控制预算调整的程序,在确有需要的情况下,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方可进行相应的预算调整。
第三章决算管理第十一条项目工程决算应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结合工程量清单,重新核定工程造价,确保决算与实际工程开支完全一致。
第十二条项目工程决算应经过专业技术人员审查,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决算编制应细化到每一个工程量的具体金额,确保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第十三条项目工程决算管理应按照决算编制、审批、结算、归档等流程,确保决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十四条项目工程决算管理在结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确保工程款项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第十五条项目工程决算管理对结算单位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结算单位的合法性和信誉度。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预决算管理行为,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经济合理、合法、公正,加强财务监督,提高工程项目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预决算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工程预决算,是指工程项目的实施前(或实施中)编制的工程的实施预算和决算。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分包商,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总承包单位按工程建设合同要求分别签约的具有相应资质,并对承接工程项目承担相应责任的施工、设计等单位。
第五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密财务预决算监督,明确责任,强化预决算程序管理,加强质量管理和控制,是本制度之目标。
第二章工程预算编制第一条工程预算应根据工程实施需要、项目经济状况、招标投标文件等资料编制。
第二条工程预算包括设备、材料、人工、机械、施工(安装)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
第三条工程预算审核与批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本单位文件规定的程序。
第四条工程预算变更应经工程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批准。
第五条工程预算应与工程合同相符。
第三章工程决算编制第一条工程建设过程中,如遇原因无法完成、停止、变更等情况,应及时编制工程决算。
第四章工程决算审核第一条工程决算应经有资格的审计部门审计。
第二条如有疑问,应具体到工程项目部门认真查阅资料,对工程项目计量、预算核对情况进行核实。
第三条审核结果应及时报经上级部门审批。
第四条如发现决算计量、造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违法行为,应依法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工程预决算管制第一条工程预决算控制的主要任务是监督预决算计量的规范、合法、公正,维护工程项目预决算管理的严肃性和质量,保障公司工程项目的财务人员及其个人权益。
主要内容有:规范工程项目计量程序,核实工程项目预算项目,核查工程计量数据,核实工程项目合同及补充合同的预决算等。
工程预决算审计管理制度

工程预决算审计管理制度一、前言工程预决算审计是指对工程项目的预算、决算情况进行审计,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公正、透明,保障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为了规范工程预决算审计工作,保障工程项目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制定工程预决算审计管理制度。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建立健全的工程预决算审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监督和管理,保障工程项目投资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 原则:(1)公正独立原则:审计机构应独立开展审计活动,不受任何内外部因素的影响。
(2)合法合规原则:审计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审计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客观公正原则:审计工作应客观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利益。
(4)保密原则:对审计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三、工程预算审计管理1. 预算编制:工程项目立项后,相关部门应及时编制项目预算,包括工料费、人工费、设备费、管理费等,预算编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确保资金计划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预算监控:项目实施过程中,预算管理部门应及时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预算超支、节约等问题,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高效。
3. 预算审计:项目结束后,由审计机构对项目预算进行审计,确定预算执行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核实工程项目的预算实施情况,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工程决算审计管理1. 决算编制:工程项目结束后,相关部门应及时编制项目决算报告,包括工料费、人工费、设备费、管理费等,决算编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确保决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 决算监控:项目实施结束后,决算管理部门应及时监控决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决算超支、节约等问题,确保工程项目的最终成本与预算一致。
3. 决算审计:由审计机构对项目决算进行审计,确定决算执行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核实工程项目的决算实施情况,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工程预决算审计管理机构1. 审计机构组织:建立工程预决算审计管理机构,由相关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审计活动,选派专业审计人员参与审计工作。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度目的:为规范腾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各项目公司的工程预、决算管理流程,明确集团及项目公司工程预、决算管理的责任部门、具体职责、审批权限以及审核标准等,确保集团及项目公司工程预、决算管理流程处理的合理性、准确性、及时性及有效性,特制定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项目公司所规定的工程预、决算管理流程,包括工程预算编制及审批、决算编制及审批等活动。
第三条主要原则:各项目公司应结合国家行业和地区有关的法规和条款规定应用本制度:本制度中任何条款与项目公司所在地区有关的法规和条例规定相违背的,遵照地区法规条例规定执行。
各项目公司可根据项目性质和公司实际情况应用本制度中所列附件或以相同功能的表单,模板进行替代,但在同一项目中必须保持表单、模板的格式和命名统一。
第四条相关职能部门及职责第二章工程预、决算管理规定第一条工程预算工程预算由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
工程预算工作流程:1.2.1编制目的:所编制的工程预算,作为项目工程造价及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并提出设计图纸优化、材料及工艺合理化建议,报项目公司研发设计部及公司领导,作为修正图纸的依据。
1.2.2 编制依据:施工合同(如有)、施工图纸、施工图会审纪要、项目所在地现行国家工程量清单预算(或估价表)及费用定额,当地定额站,材料价格信息表、材料市场询价及人工费市场指导价等。
1.2.3 编制部门:由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依据条及参照集团类似工程材料、设备价格编制。
第二条工程决算工程决算由施工单位编制,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初审,集团总工与成本控制中心负责复审(按第条工程决算审核权限),与造价咨询公司审计相结合双控体系。
工程决算资料的提供2.2.1招标文件、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工程竣工图(含电子档)。
2.2.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合同或协议。
2.2.3 组成合同价款工程预算书(含电子档)。
国家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国家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国家工程预决算管理,确保国家工程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加强工程资金监管,提高工程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原则1. 依法合规。
国家工程预决算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相关规范,严格执行相关程序,确保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公开透明。
国家工程预决算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3. 经济有效。
国家工程预决算应当注重经济效益,提高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成本,确保工程实现合理利润。
4. 严格监管。
国家工程预决算管理应当加强监督,强化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审核制度,防范风险。
5. 政策引导。
国家工程预决算管理应当遵循相关政策,科学合理编制预决算,促进国家工程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三、预算编制1. 预算编制依据。
国家工程预算编制应当依据项目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根据现行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合理计算。
2. 预算编制程序。
国家工程预算编制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经项目负责人、工程造价师等专业人员核定后报送相关部门审核。
3. 预算内容。
国家工程预算应包括工程造价、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风险准备金等各项费用,确保全面准确。
4. 预算审定。
国家工程预算应当经相关部门审定后方可执行,不允许私自修改,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四、决算编制1. 决算编制依据。
国家工程决算编制应当依据实际施工情况、材料使用情况、人工费用等真实数据进行核算。
2. 决算编制程序。
国家工程决算编制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由项目管理人员、工程造价师等专业人员核定后编制完毕。
3. 决算内容。
国家工程决算应包括实际工程造价、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风险准备金等各项费用,确保全面真实。
4. 决算审定。
国家工程决算应当经相关部门审定后方可执行,不允许私自修改,确保决算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五、监督检查1. 决算审核。
国家工程决算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核,确保真实性和合理性,发现不合规情况应及时纠正。
预决算工作管理制度(6篇)

预决算工作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通过实行项目成本预算制,有效控制项目成本,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1、项目部负责整个工程的前期施工预算、过程预算及竣工预算工作。
项目部上报预算的时间为每月初____号之前上报当月预算。
2、根据成本计划、相应的消耗定额,控制各项成本费用,防止浪费和损失,促使各项目部执行成本计划、节约费用、降低成本消耗。
3、正确及时地进行成本核算,反映各项目部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
4、针对各项目工程成本的形成进行监督并纠正发生的偏差,使工程成本限制在计划范围内,以实现降低成本的目标。
5、分析和考核各项消耗定额、成本计划的执行过程和结果,促使项目部改进项目管理,挖掘降低费用的潜力,提高管理效率。
预决算工作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为公司总体战略规划顺利实现,为了加大成本控制力度,降低成本费用,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确保工程预结算的及时,准确地反映项目实际成本,有效控制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结合公司预算管理方面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制度及要求1.在工作中以身作则、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2.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3.杜绝弄虚作假和高估冒算,合理____预算,提高投资效益。
4.必须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为结算提供第一手资料。
5.必须在预结算过程中不重不漏、准确无误。
6.严禁泄露业务____,有损公司利益。
7.应当加强合同预算、造价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提高工作责任心,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8.在工作和与外方交往中,要做到有礼有节、相互尊重、实事求是、据理力争。
9.遵守预结算管理的总体原则“合同为本、事实为据、合法合理”。
第三章岗位职责造价工程师1、负责编制总概算和单项工程综合概算,施工图预算,做到编制及时,内容齐全,数据准确。
2、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3、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编报的工程预结算和材料计划。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范文1. 前言本制度为了规范和管理工程项目的预决算,确保项目经济效益和财务可持续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企业的经济利益。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建设、装修、维修等各类工程。
3. 定义3.1 工程预算: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求和预期目标,编制出项目使用的预期资金数额的计划。
3.2 工程决算:通过对工程项目实际执行过程和结果进行核算和统计,得出实际使用的资金数额。
3.3 预决算偏差:工程预算与决算之间的差额。
4. 工程预算管理4.1 预算编制4.1.1 工程预算应根据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估算,包括工程量、材料价格、人工费用、设备租赁等因素。
4.1.2 工程预算应经过审批程序,包括项目负责人、财务部门等相关审批人员的确认,并获得上级部门的批准。
4.2 预算执行4.2.1 工程执行过程中,必须按照预算的要求进行资金使用。
4.2.2 如需对预算进行调整,必须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并及时进行记录和报告。
4.3 预算监控4.3.1 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对工程预算进行监控和分析,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4.3.2 如发现预算偏差过大,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5. 工程决算管理5.1 决算编制5.1.1 在工程项目完成后,应及时编制工程决算,包括工程实际资金使用情况的统计和计算。
5.1.2 工程决算应经过审批程序,并获得上级部门的认可。
5.2 决算审核5.2.1 工程决算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核,确保决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5.2.2 如发现错误或不合规的情况,应及时纠正并重新编制决算。
5.3 决算报告5.3.1 工程决算应书面报告给上级部门,并提供必要的支持文件和证明材料。
5.3.2 决算报告应包含工程的实际资金使用情况,预决算偏差的分析和解释等内容。
6. 预决算偏差管理6.1 如发现工程的预决算偏差较大,应及时调查原因,进行分析和解释。
6.2 如果发现有不当操作或虚报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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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腾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试行)文件编号总版本 A制订日期生效日期核准会签审查制订文件修订记录NO. 版次变更修订日期修订页次修订内容摘要登录者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度目的:为规范腾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各项目公司的工程预、决算管理流程,明确集团及项目公司工程预、决算管理的责任部门、具体职责、审批权限以及审核标准等,确保集团及项目公司工程预、决算管理流程处理的合理性、准确性、及时性及有效性,特制定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项目公司所规定的工程预、决算管理流程,包括工程预算编制及审批、决算编制及审批等活动。
第三条主要原则:3.1 各项目公司应结合国家行业和地区有关的法规和条款规定应用本制度:本制度中任何条款与项目公司所在地区有关的法规和条例规定相违背的,遵照地区法规条例规定执行。
3.2 各项目公司可根据项目性质和公司实际情况应用本制度中所列附件或以相同功能的表单,模板进行替代,但在同一项目中必须保持表单、模板的格式和命名统一。
第四条相关职能部门及职责第二章工程预、决算管理规定第一条工程预算1.1 工程预算由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
1.2 工程预算工作流程:1.2.1编制目的:所编制的工程预算,作为项目工程造价及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并提出设计图纸优化、材料及工艺合理化建议,报项目公司研发设计部及公司领导,作为修正图纸的依据。
1.2.2 编制依据:施工合同(如有)、施工图纸、施工图会审纪要、项目所在地现行国家工程量清单预算(或估价表)及费用定额,当地定额站,材料价格信息表、材料市场询价及人工费市场指导价等。
1.2.3 编制部门:由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依据1.2.2条及参照集团类似工程材料、设备价格编制。
第二条工程决算2.1 工程决算由施工单位编制,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初审,集团总工与成本控制中心负责复审(按第2.3条工程决算审核权限),与造价咨询公司审计相结合双控体系。
2.2 工程决算资料的提供2.2.1招标文件、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工程竣工图(含电子档)。
2.2.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合同或协议。
2.2.3 组成合同价款工程预算书(含电子档)。
2.2.4 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经济签证、工程联系单。
2.2.5 隐蔽工程验收合格记录。
2.2.6 材料价格确认单、工程单价确认单(原合同项目以外的工程项目单价)。
2.2.7 甲供材料清单。
2.2.8 竣工验收备案表。
2.2.9 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决算单(含电子档)。
2.2.10 其他与工程决算有关的资料2.3 工程决算审核权限2.3.1 单项工程总造价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由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初审,必要时集团成本控制部抽查,造价咨询公司审计,审计结果由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报集团成本控制中心备案。
2.3.2 单项工程造价30万元以上,由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初审后,填报《单位工程决算复审表》,报集团成本控制中心复审,造价咨询公司审计,审计结果由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报集团成本控制中心备案。
2.3.3 集团成本控制部复审,按逐级负责的原则,原则上只针对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不针对施工单位。
2.4 造价咨询公司的确定2.4.1 项目公司有选择造价咨询公司的建议权,集团成本控制中心对项目公司选择的造价咨询公司有决定权。
2.5 工程决算审批流程2.5.1工程决算初审:项目公司预算员→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经理→项目公司总工、成本控制分管副总项目公司总经理2.5.2 工程决算复审:工程决算初审→集团预算员→集团成本控制部经理→集团总工→集团成本控制中心总经理→总裁→董事长。
2.5.3造价咨询公司审计:工程决算初审或复审→造价咨询公司审计→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如有审增,应报集团成本控制中心审批)→施工单位确认盖章→项目公司成本控制分管副总→项目公司总经理→项目公司盖章。
2.6 工程决算资料的归档2.6.1审计报告原件一份存集团成本控制中心,一份存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
2.6.2工程决算资料由项目成本控制部统一造册归档到项目公司档案室。
第三条、工程结算的审查要点3.1 审查结算书编制说明要完整、详细,其内容应包括:图纸名称、计费标准、人工补差、材料价格、取费、未含项目等。
3.2 审查编制结算书的各种原始资料是否正确有效,以及其它办理结算手续的相关资料是否完备。
3.3 结算工程量的审查,要求审查人员逐项审查工程量计算书,发现差错立即与对方核对认可签字。
3.3.1的工程量以经甲方确认的竣工图为准。
3.3.2竣工图表达不清之处,成本控制中心人员应到工地现场实地测算3.4 严格按合同附件(经甲方审批认可的施工图预算或投标文件中的清单报价等)的单价逐一对照审核结算单价、总价和计算方法。
3.4.1单价审查3.4.1.1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有规定的,则按合同规定执行。
3.4.1.2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有类似规定的,则参照合同执行。
3.4.1.3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未规定的,则按照合同组价原则并参照定额和市场合理低价进行确定。
3.4.2总价审查按合同确定的结算方式计算结算总价。
由造价人员负责审核结算书并与施工单位核对,并参照合同对甲供材料(设备)、工期奖罚、质量奖罚、安全奖罚、水电费、扣款项目、配合管理费、总包服务费、质量保修金等费用的计算和扣除。
3.4.3审查工程价款调整(增加或减少)是否严格执行了合同条件。
如合同规定“唯有设计变更才能调整工程价款”,则凡不是设计变更的调整均不能计价。
3.5为防止承包单位高估结算,与承包单位在工程合同中约定控制办法: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在5%(含5%)以内的造价咨询费由甲方承担;若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在5%以上,10%(含10%)以内,因超出部分而增加的造价咨询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若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在10%(不含10%)以上时,则所有的造价咨询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同时扣减抄报部分工作量的10%作为承包方不诚信的处罚,且甲方可进一步扣款作为赔偿金(扣款比例、金额按合同约定),直至取消今后承包单位对腾辉集团所有工程的投标资格。
如为甲方自审,甲方也将按照上述方法对超出部分按国家标准收取相应的造价咨询费用并收取承包单位的赔偿金。
成本控制中心应在《工程结算通知单》中强调以上内容。
3.6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包括工期索赔要求和费用索赔要求)是否成立,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反索赔工作:3.6.1充分了解合同条款,分析引起索赔的干扰事件(如未按规定提供设计文件、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下达错误指令、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等)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索赔范围和索赔条件。
3.6.2分析合同条款的法律基础,寻找对方是否有在法律上不能立足的漏洞。
3.6.3索赔的程序、时限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
3.6.4索赔的计算方法和基础数据是否符合规定,有否重复计算。
3.6.5索赔的书面证据是否是有效文件。
3.6.6通过合同状态分析,进行索赔责任的界定,剔除对方应负责任的索赔额。
第三章附则第一条本管理制度经集团董事会批准后,于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对本管理制度进行调整;更新后的制度需经集团董事会批准并重新发布后方可生效。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由集团成本控制中心负责解释说明;由集团成本控制中心总经理负责监督;由集团成本控制部和各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及相关部门员工负责执行。
附件:附件1、工程结算交接单附件2、工程扣款通知书附件3、结算通知书附件4、结算申请单附件5、约谈记录附件6、施工单位结算申请表附件7、项目公司工程结算初审审批表附件8、项目公司结算初审申请审批表1.结算资料须附详细清单,结算资料须装订成册,结算书、签证、设计变更、索赔资料、其他资料各一册,每册须注明页数,是否原件。
2.填表人在“□”内划勾即为确认,注明“*”内容可选填,其余内容均需做必要说明。
3.项目公司申请结算复审时,须以此单作为与集团成本控制中心移交资料依据,并办理签收手续。
附件1工程扣款通知书附件2:扣款单编号:(合同编号+时间+序号)附件3工程预/结算通知书致:现工程已经竣工/施工图完备,具备了预/结算条件,请贵公司准备完整的预/结算资料《合同》规定的计价条款、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于年月日之前将预/结算资料报送至。
若预/结算延迟报送,与我司其它工作安排冲突,导致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办理结算、付款等后果我司不承担责任。
报送的预/结算资料必须完整,审价过程中我司不再另外接受结算资料,包括图纸、签证、设计变更单等。
审价过程中发现的遗漏项目原则上不得增加调整。
报送的预/结算资料内容不得弄虚作假、高估冒算,否则将按合同相关规定支付违约金,如情节严重,将取消今后参与我公司工程的投标资格。
请在预/结算工作中安排专人予以积极配合。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盖章)年月日接收单位名称(签字)年月日附件4:结算申请及承诺致:我公司施工的合同编号为()项目,现已通过贵公司验收。
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现我公司提出申请,对本工程做竣工造价结算。
本工程合同造价万元,另有部分合同及图纸范围外签证,现对本工程申请结算造价为:元。
烦请安排结算。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着诚信的原则申报结算,若发现高估冒失,我司同意贵司按以下办法进行处罚:我司报送的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在5%(含5%)以内的造价咨询费由甲方承担;若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在5%以上,10%(含10%)以内,因超出部分而增加的造价咨询费用由我司承担;若我司报送的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在10%(不含10%)以上时,则所有的造价咨询费用由我司承担,同时扣减超报部分工作量的10%作为我司不诚信的处罚,且甲方可进一步扣款作为赔偿金(扣款比例、金额按合同约定),直至取消今后我司参与腾辉集团所有工程的投标资格。
且我司所委派结算对接人无特殊理由结算过程中不再更换,更换对接人须经贵司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的贵司一切损失由我司承担。
本公司结算对接人为:电话:公司名称:(加盖公章)时间日期:附件5:预(结)算约谈记录备注:1、约谈内容本表填写不下的,可另附表。
2、结算存在争议问题的,须记录清晰争议事项,各方意见及争议金额。
附件6:施工单位工程结算申请表编号:附件7:项目公司工程结算初审审批表项目名称工程名称附件8 :项目公司结算初审申请审批表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总价变更调整金额初审完成日期初审造价大写初审单位初审完成日期已支付进度款占初审造价比例项目公司初审结果经审核,本工程结算造价为,实际已支付工程款元,根据合同约定应留尾款元(占%),应扣临时水电费元,应扣甲供材料款元,实际应付结算款元。
成本控制部经理:项目总经理:集团成本控制中心复核经复核,本工程结算造价为,实际已支付工程款元,根据合同约定应留尾款元(占%),应扣临时水电费元,应扣甲供材料款元,实际应付结算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