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四电”系统集成甲供物资目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7】156号)
铁总建设〔2017〕301号铁路建设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办法

铁路建设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管理行为,落实建设管理责任,严格违规违纪行为责任追究,保证铁路建设依法合规进行,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铁路建设管理人员责任追究,是指对参与铁路建设且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或所属企业有隶属关系的建设单位人员,在建设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以及由此引起不良后果进行责任追究的活动。
第三条建设管理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以及由此引起不良后果的,按照问题和事故性质、情节、后果情况,追究建设单位直接责任人、主管人员、有关管理人员、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四条铁路建设管理人员违规违纪责任分为一般、较大、重大三个等级,按照本办法实施追究,其中涉嫌违反党纪的,移送纪检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国家和有关部门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面违法违规问题、因铁路建设引起铁路交通事故作出人员处分决定的,依其处分决定实施处分。
国家和有关部门未作出人员处分决定的,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面违规问题依照本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因铁路建设引起铁路交通事故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执行总公司铁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相关规定,其中引起人员死亡的铁路交通事故,从严追究责任。
第六条铁路建设管理人员在建设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做好管理和监管工作,依法合规推进铁路建设。
第二章责任追究方式和程序第七条责任追究方式。
(一)责令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诫勉。
(四)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
(五)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其中,给予开除处分的应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追究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不宜继续试用的,提前结束试用期。
高速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及联调联试

高速铁路四电系统集成&联调联试
主要内容
内容介绍 第一部分
1、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方责任 2、四电集成项目的管理
第二部分
1、高速接触网简介 2、高速接触网施工技术
第三部分
高速铁路的联调联试与运行试验
高速铁路四电系统集成&联调联试
四电系统集成
1 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方责任 1.1 集成定义
高速铁路四电系统集成&联调联试 高速接触网
2.3 关键设施
六跨分相关节 无交分线岔
棘轮补偿装置
高速铁路四电系统集成&联调联试 高速接触网
2.4 高速接触网的运行要求
(1)功率传输的可靠性:大电流 大截面、耐冲击、抗软化等,绝缘
水平;
(2)弓网系统的安全性:接触网的几何参数(拉出值、导线高度、定
位器坡度),接触网的机械性能,受电弓的自身性能及与接触网的匹配;
☆ 岗前培训
☆ 专业化作业班组:架线、测 量、
悬挂调整、电连接安装等
☆ 工厂化预配:专业化软件、先进
的作业平台;
3.3 质量管理
☆ 标准化管理
☆ 样板引路
☆ 过程控制
☆ 安装实名制
☆ 重点卡控
高速铁路四电系统集成&联调联试 高速接触网
3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公司高速接触网施工技术
高速铁路四电系统集成&联调联试 高速接触网
高速铁路四电关联度高
动车组受电
动车组/牵引供电 包括:供变电、接触网、 过分相、远动等
土建工程接口
通信信号电缆走线、声屏 障、通信铁塔、四电设备 等安装。
列车运行控制
动车组/通信信号
动车组限界
动车组/建筑物 限界标准。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

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12〕216号)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铁道部原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关于重新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10〕163号)同时废止,其他涉及铁路建设物资设备文件与本办法相悖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章)2012年9月12日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建设物资设备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物资设备是指批准设计文件内的形成工程和实现工程功能所必需的物资、设备。
第四条铁路建设物资设备分为建设单位采购和承包方采购两类,以下简称甲供、自购物资设备。
第五条铁路建设采用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铁道部行政许可目录、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铁路专用设备,必须选用通过许可认证的物资设备。
第二章物资设备管理第六条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铁路建设物资设备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工管中心)可组织建设单位进行物资设备采购,对现场物资设备管理进行检查。
第七条建设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对建设项目物资设备进行管理,组织对各种物资设备质量进行检查,采购或在工管中心组织下采购甲供物资设备。
第八条勘察设计单位是建设项目的设计主体,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物资设备的标准、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以及物资设备费用等经济指标,对设计文件载明的数量、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负责。
铁路“四电”工程甲供物资的采购与管理工作

铁 路 “四 电 ” 工 稗 物 资 内 、 外 部 接 口多 , 如 : 电 力 及 牵 引 供 电强 电 系 统 不 但 要 确 保 与 四 电 内部 通 信 、 信 号 等 弱 电 系 统 用 电 设 备 相 匹 配 ,还 要 满 足 地 方 电 力 公 司 相 关 计 量 的要 求 。 电 力 、 牵 引 、 通 信 、信 号 四 电设 备 不 但 要 保 证 内 部 之 问 的 接 口正 确 ,还 要 确 保 站 前 路 基 、 桥 梁 、 隧 道 、 房 屋 提 供 的 接 口能 满 足 物 资 进 场 的 施 工 条件 。 3 “四 电 ” 物 资 实 行 甲供 的 现 状
原 建 设 项 目采 用 系 统 集 成 模 式 的 , 由 集 成 商 负 责 甲供 目录 内 的 物 资 采 购 并 对 四 电物 资 设 备 质 量 负 责 ,建 设 单 位 只 是 督 促 集 成 商 依 法 合 规 进 行 四 电物 资采 购 。 四 电集 成 商 的大 部 分 利 润 均 来 源 于 物 资 采购 。
四 电 物 资 在 由 四 电单 位 集 中 采 购 时 ,往 往 物 资 款 不 能 按 照合 同 约 定 及 时 支 付 给 供 货 厂 家 主 要 有 以 下 原 因 .一 是 施 工 单 位 在 工 程 施 工 前 期 不 能 大 规 模 开 展 施 工 ,没 有 实 产 值 但 是 需 要投 入 大 量 资 金 二 是 在 施 工 后 期 由于 最 终 概 算 清 理 原 因 需 要 占用 大 量 资 金 。 在 实 行 甲 供 物 资 后 , …于 物 资 款 由 甲 方 支 付 ,基 本 上 货 到 现 场 施 工 单 1寺和 豁珲 爷 认 后就能 及时办理 结算手 续 ,资金上得 到 了保 。伊是 存 实 际 施 工 过 程 中 , 当 物 资 发 生 质 量 问 题 或 出 现 接 口 方而 的 问 题 ,需 要 物 资 供 货 商 进 行 现 场 整 改 和 派 人 配 合 时 ,供 货 商 执 行 力 不是 很好 ,需 要 施 工单 位 下 大 力 气进 行催 促 。 4 “四 电 ” 物 资 采 购 过 程 管 理 分 析 及 建 议
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

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物资采购供应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管理办法》《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下称建设项目,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总公司管理的更改、小型等其他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物资是指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内形成工程和实现工程功能所必需的物资。
第四条建设物资实行分类管理~分为甲供物资和自购物资两类。
其中:总公司采购和总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公司和铁路局,联合采购的甲供物资统称为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甲供物资统称为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施工单位采购的建设物资统称为自购物资。
第五条建设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其技术和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总公司相关标准规定以及设计文件要求~满足建设项目供应需求。
1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总公司物资管理部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总公司建设物资采购供应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二,指导、监督建设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三,发布、调整甲供物资目录,,四,负责总公司利用外资的建设物资的采购和合同签订工作,,五,审批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组织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的联合采购工作。
第七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其物资管理部门是建设物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总公司建设物资采购供应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本单位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二,负责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的招标计划编制、报送和采购供应工作,,三,负责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的招标计划审批和采购供应工作,,四,督促、检查自购物资采购供应工作,,五,督促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物资供应商~承担相2应的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
铁路“四电”集成项目物资采购与现场管理

摘 要 :通 过 对 铁 路 “四 电” 集 成 项 目物 资 采 购 及 现 场 管 理 存在 I"1题 的 研 究 与 分 析 .提 出 了相 应 的 建议 与 对 策 ,期 望能 对 以后 相 关 工作 的开 展 有 所帮 助 。 关 键 词 : 铁 路 “四 电 ” 集 成 项 目 物 资 采 购 现 场 管 理
建设单 位的物 资部 门具 有保 障建设 项 目顺 利施 工 的责 任 , 因 此 在 进 行 物 资 部 门 岗位 人 员 配 置 时 ,要 选 择 责 任 意 识 强 ,综 合 素 质 高 的 专 业 人 员 。 通 过 加 强 岗 位 意 识 , 明 确 职 责 人 ,规 范 业 务 流 程 , 提 升 物 资 部 门 的 整 体 管 理 水 平 。 此 外 ,在 全 线 物资 供 应过 程 中要 严格 预 算 数 量 、计 划 数 量 、 采 购 数 量 、消 耗 数 量 ,统 计 对 比做 出 动 态 台 账 , 随 时 跟 踪 并 及 时 做 好 计 划 外 数 量 的增 补 物 资 采 购 供 应 工 作 。 对 分部 按 照 分 批 、 分 类 做 出 动 态 供 应 台账 ,随 时 调 整 数 据 并 及 时 做 好 计 划 外 数 量 的增 补 统 计 汇 总 。定 期 与 各 分 部 做 好 核 对 工 作 ,严 把 对 “量 、 价 ”差 的 控 制 。 对 无 计 划 (含 变 更 ) 无 手 续 的计 划 外 物 资 ,严 禁 无 手 续 供 应 。 2.3 形成 完 善 的 沟 通 协 调 及 督 导 考 评 体 系 2 3 1 加强对供应 商的管理 。建立合格供 方名录 ,完善供 应 厂 (商 )档案 ,对于优 秀 的供 应商 积极上 报入档 ,建 立 铁 路系统 物资供 应商绩 效考核 制度。 对于不合 格 的供 应商 要 及 时 予 以清 退 ,做 到 奖 罚 分 明 。 并 根 据 供 应 商 的 物 资供 应 能 力 、售 后 服 务 、 履 约 等 方 面 建 立 信 誉 评 价 信 息 体 系 , 及 时 上 报 反 馈 业 主 及 公 司 。 2.3 2 督 促 编 制 专业 施 工 方 案 及 技 术 交 底 并 进 行 现 场 交 底 。对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技 术 问 题 和 施 工 工 艺 ,积 极 与 产 权 单 位 沟 通 协 调 ,根 据 要 求 及 时 进 行 整 改 。 掌 握 工 程 进 度 ,编 制 施 工 计 划 ,倒 排 工 期 , 并 督 促 作 业 队 落 实 完 成 ,满 足 各 节 点 的 工 期 目标 。 2 3 3 督 促 技 术 员 编 制 资 料 。督 促 设 计 单 位 、 施 工 单 位 组 织过程 资料 的更新及竣工 资料 的编 制。 2 4 完 善 物 资 突 发 情 况 下 计 划 管 理 审 批 程 序 及 供 应 管 理
高速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及联调联试

协助 协助 协助 技术支持 技术支持 技术支持 技术支持 配合
高速铁路四电系统集成&联调联试 四电系统集成
1 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方责任 1.5 四电系统集成商的主要工作内容
统一考虑四电系统与包括基础设施、动车组、运营调度系统和客运服务等 系统的兼容性和匹配性,满足系统集成总体设计的要求;按时完成各子系统的 设备供应、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子系统的集成工作;配合业主进行整个系统 的联调联试(集成试验)和试运行。
整体系统设计 工程设计
接口工程设计 设备采购和供应 施工及设备安装
系统试验 联调联试 技术服务与培训
业主方
(含总体设计单位)
负责 协调 确认 确认 负责 负责 负责 确认 确认 确认 组织实施、配合 协调并参与
责任分工
总承包方
配合 负责 负责 负责 配合 配合 配合 负责 负责 负责 配合 负责
设备供货方
电力、通信、灾害、 突发事件
外电供应
国家电网对 电气化铁路 的供电。
环境影响
列车运行对振 动噪音、电磁 兼容等影响〉
高速铁路四电系统集成&联调联试
四电系统集成
1 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方责任
1.4 相关方责任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工作项目
整体系统集成 四电子系统集成 子系统内部设计 设备技术规格书
高速铁路四电系统集成&联调联试
四电系统集成
1 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方责任
1.2 工程系统的集成 系统工程,包含技术、管理两方面。技术是核心,管理是保障。 关键是解决所有面向集成的接口问题,包括设备接口、工程接口、管理 接口等。 系统设备和技术的集成:实现各个子系统、设备的技术接口完整、技术 性能匹配、配置合理,整个系统能够在规定的条件下达到整体功能最优, 发挥最佳整体效益。 工程管理的集成:主动协调、合理组合工程施工的各个资源要素(物质 要素、技术要素、管理要素、环境要素等),实现工程总目标(功能、工 期、经济)。
铁总建设〔2017〕301号铁路建设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办法

铁路建设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管理行为,落实建设管理责任,严格违规违纪行为责任追究,保证铁路建设依法合规进行,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铁路建设管理人员责任追究,是指对参与铁路建设且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或所属企业有隶属关系的建设单位人员,在建设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以及由此引起不良后果进行责任追究的活动。
第三条建设管理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以及由此引起不良后果的,按照问题和事故性质、情节、后果情况,追究建设单位直接责任人、主管人员、有关管理人员、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四条铁路建设管理人员违规违纪责任分为一般、较大、重大三个等级,按照本办法实施追究,其中涉嫌违反党纪的,移送纪检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国家和有关部门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面违法违规问题、因铁路建设引起铁路交通事故作出人员处分决定的,依其处分决定实施处分。
国家和有关部门未作出人员处分决定的,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面违规问题依照本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因铁路建设引起铁路交通事故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执行总公司铁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相关规定,其中引起人员死亡的铁路交通事故,从严追究责任。
第六条铁路建设管理人员在建设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做好管理和监管工作,依法合规推进铁路建设。
第二章责任追究方式和程序第七条责任追究方式。
(一)责令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诫勉。
(四)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
(五)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其中,给予开除处分的应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追究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不宜继续试用的,提前结束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