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品发放领用规定
劳保用品发放规定(5篇)

劳保用品发放规定一、发放范围及数量:1、服装类:公司每年为职工统一订做工作服,夏装及冬装工作服各一套2、劳保用品:洗衣粉、毛巾、肥皂等用品每月发放一次。
3、防护用品:手套、口罩等用品仅限于符合条件的员工。
二、发放时间:1、服装类:由公司统一通知服装的订做时间,各单位在接到订做时间通知后三天内将在编职工订做名单报到综合管理办公室,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防护用品:①洗衣粉、毛巾、肥皂:公司于每月底统一发放,每人一份。
因工作需要须领用的,要以单位形式开具领料单申领,由分管经理签批控制发放。
②劳保手套:后勤职工不参与定期发放,若需要必须开具领料单领用,由分管经理批准。
车间职工的具体发放备注:因特殊情况劳保手套需加数量发放时,须由分管经理同意批准后发放。
三、其他规定:1、公司组织发放的其他劳保用品根据具体通知进行发放。
2、新招聘实习的职工,入厂后随公司劳保用品发放时间给予发放。
3、季节工不予发放工作服,其他劳保用品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劳保用品发放规定(2)劳保用品是指用于保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各种设备、器具和用品。
在中国,劳保用品的发放是由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规定和管理的。
下面将从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制度、发放标准和程序等方面详细介绍劳保用品的发放规定。
一、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根据该法,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支付劳动者在岗位上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费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权益进行保护,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3. 《中国劳动保护法》:劳动保护法是我国劳动保护的基本法律,根据该法,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劳动者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并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培训。
4. 《个体劳动者劳动合同法(试行)》:根据该法,个体劳动者与劳动者有同等法律地位,用人单位应当向个体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其安全与健康。
劳保用品发放领用制度

劳保用品发放领用制度一、制度背景劳保用品是指为保障员工健康和安全而提供的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鞋、手套、口罩等。
为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劳保用品发放、领用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二、发放标准1.劳保用品的发放实行差别化管理,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环境、风险等级确定具体的发放标准。
2.劳保用品的购置、发放以及更新由公司统一负责。
3.劳保用品的发放按月统计,按季度审核。
三、领用流程1.员工向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劳保用品领用申请。
2.部门主管审核员工的申请合理性,根据工作需求和风险评估结果,确认申请。
3.部门主管将申请表上报给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批。
4.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申请,如果符合制度规定和工作需要,将申请表上报给行政部门。
5.行政部门负责劳保用品的领取和发放,核对申请表上的信息,并签署相关领用手续。
6.员工在领用后应及时查验劳保用品的完好性和适用性,如果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给行政部门。
四、责任与义务1.公司的责任与义务:(1)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劳保用品,并保证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2)制定和完善领用制度,确保员工依法依规领用劳保用品。
(3)对劳保用品进行维护、更新和检修,保证其正常使用。
(4)定期对劳保用品进行质量检测和评估,确保其功能完好。
2.员工的责任与义务:(1)认真履行劳保用品领用制度,如实填写相关申请表。
(2)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不得无故损坏、丢失或私自转让。
(3)发现劳保用品存在问题时,应及时向行政部门报告。
(4)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活动,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五、其他事项1.公司应定期对劳保用品进行清点和检查,确保库存数量充足。
2.劳保用品的采购应优先选择符合国家标准、质量可靠的产品。
3.出现特殊情况,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和领用流程。
4.涉及劳保用品的费用应列入公司费用预算范围,由财务部门核对和报销。
六、制度的执行与监督1.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积极以身作则,认真执行劳保用品发放、领用制度。
劳动护品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四篇)

劳动护品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劳动者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部劳动者。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和发放原则1. 劳动保护用品主要包括头盔、护目镜、防护手套、防护服、防护鞋等。
2. 劳动保护用品按照岗位特点和风险等级进行划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发放的种类和数量。
3. 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质量和效果。
4.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原则:在保证质量和效果的前提下,按照岗位需要、工作环境和工作强度等因素进行发放,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和归还1. 劳动者应按照工作需要和规定的发放标准领取劳动保护用品。
2. 领用劳动保护用品时,劳动者必须填写领用登记表,并保证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
3. 劳动者在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期间应妥善保管,杜绝私用、出借或丢失。
4. 劳动者因工作需要,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个人调整时,应事先征得上级主管的同意。
5. 劳动者离岗时,应将劳动保护用品归还仓库,并填写归还登记表。
六、劳动保护用品的维护和更新1. 劳动者在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期间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2. 劳动保护用品损坏或无法使用时,劳动者应及时向上级报告,由仓库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修或更换。
3. 劳动保护用品的更新周期由仓库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进行定期检验。
七、劳动保护用品的检验和监督1. 劳动保护用品的检验包括外观检查、功能检查和抽检等。
2. 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主要由仓库负责人负责,包括对劳动者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督促。
八、劳动保护用品的培训和宣传1. 公司应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劳动保护用品的培训,包括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维护保养等。
2. 公司应定期组织劳动保护用品的宣传活动,提高劳动者对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意识和重要性。
九、违反根据管理规定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劳动者,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责令改正、扣除相应的经济补偿和纪律处分等。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5篇)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第一条为更好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矿靴、手套、手电筒、电池、防尘口罩、洗衣粉(肥皂)等。
第三条各生产单位负责向供销采购部门提出所需劳动保护用品计划。
第四条供销采购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负责购买与发放。
第五条供销采购部门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设计、制造应当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劳动卫生标准的要求。
属于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使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批准的。
第六条供销采购部门对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符合《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工种核发。
第七条各单位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配备符合的劳动保护用品。
对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其防护性能,已经失效的禁止使用。
第八条员工必须严格按规定佩带、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第九条安全环保部、工会负责对全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与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对违反劳动保护用品制度的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之下发之日起执行。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2)是一项管理劳动者劳保用品的制度。
它涉及到劳动者工作中所需的各类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安全帽、手套、口罩等。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该制度中的内容:1. 劳保用品的管理:劳保用品由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采购、储存和管理。
管理部门负责确保劳保用品的品质、数量和时效性。
2. 配发标准:制定劳保用品的配发标准,根据不同岗位的劳动强度、危险程度等因素,确定不同岗位的劳保用品需求。
3. 配发程序:明确劳保用品的申领程序,劳动者可以通过内部申请系统或直接向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管理部门审核申请并及时发放劳保用品。
4. 个人用品管理:对于一些个人使用的劳保用品,如口罩、耳塞等,可以实行定期发放或者按需发放的管理方式。
5. 耗损管理:劳保用品可能会因为损坏、丢失或者过期等原因需要更换。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5篇)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原则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2、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
劳动保护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职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3、劳动保护用品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应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币代物发放,更不得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范围和标准1、本规定适应于局机关工人岗位上的在岗人员。
2、职工按其所从事的岗位(工种)领取劳动保护用品,职工岗位(工种)变动后劳动保护用品按新岗位(工种)标准发放。
3、局下属单位和部门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可参照本规定自行确定发放标准。
经费由各单位和部门负担。
4、局机关其他岗位的在岗职工因工作确需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由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发给,其经费在各科室办公经费中开支。
5、因特殊情况需提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职工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经局办公室审核报局长批准后可按提高后的标准发放。
6、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表,凡未列入和新出现的工种,由局办公室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拟定标准报局长批准。
但发放标准及周期不得超过本规定中的主要工种。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由局办公室负责,每年应对各岗位(工种)人员名单进行核实报局长批准,并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2、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保管和发放制度,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不得违反规定多发或少发劳动保护用品,凡违反规定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凡领取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因病事假、离职学习等超过三个月以上者,应在其劳动保护用品个人明细帐上将其使用时间扣除,使用期相应延长。
劳保用品领用规定

劳保用品领用规定
是指企业或组织为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制定的劳保用品领用和管理的规定。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领用范围:规定哪些岗位、部门或工种需要领取劳保用品。
2. 领取方式:规定劳保用品的领取方式,可以是集中领取、定时领取或按需领取等。
3. 领取时间:规定劳保用品的领取时间,可根据需要设定固定的领取周期或根据员工需要灵活调整。
4. 领取数量:规定每位员工领取的劳保用品数量,通常根据工作岗位的特点和风险程度进行合理安排。
5. 领取手续:规定领取劳保用品需要进行的手续,例如填写领用单、核对身份等。
6. 领用责任:明确领用劳保用品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员工妥善使用、管理和保管劳保用品,定期检查和维修。
7. 强制要求:规定必须佩戴、使用劳保用品的情况,例如高温工作环境必须佩戴防热防焊面具。
8. 处理方式:规定员工因个人原因丢失或损坏劳保用品的处理方式,通常包括自费购买或扣发工资等。
9. 监督检查: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劳保用品的领用和使用符合规定,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
以上是一般企业或组织制定的劳保用品领用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规定会根据企业或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管理。
2024年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三篇)

2024年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1. 可更换的个人物品由个人负责保管。
2. 员工因各种原因离开生产岗位时,其个人劳保用品应根据实际情况停发,或适当延长使用期限。
转岗至管理职位的员工,应按照管理人员的标准配发劳保用品。
3. 参与生产劳动或临时加入班组的管理人员,应发放必要的劳保用品。
长期参与班组劳动的管理人员,应按照所在班组工种的标准配发劳保用品。
4. 员工在公司内部调动时,其个人使用的物品可携带至新部门继续使用,自次月起按照新部门的标准办理领用手续。
若员工工种发生变更,应按照新工种的标准配发劳保用品。
5. 劳保用品为日常生产所必需,非生产需求不得擅自挪用。
必须严格遵守发放标准,违反者将追究责任。
员工应自觉爱护、保管和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不得随意丢失、损坏或挪作他用。
如发生损坏或遗失影响使用,应及时向安全部门报告并申请补领。
6. 对于保护性物品,如安全鞋、手套、绝缘用品等,必须定期检验并按期报废。
使用前应进行严格检查,一旦发现破损、失效或影响安全,应立即报告安全部门进行修理或停止使用。
为加强本局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确保职工在工作(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使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劳动法》及省市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局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7.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原则包括:a.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其真正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b.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应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为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的员工配发相应的劳保用品。
劳保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员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c. 劳保用品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应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员工,不得以货币代替实物发放,更不得以发放劳保用品的名义发放其他物资。
8.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范围和标准包括:a. 本规定适用于工人岗位上的在岗人员。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5篇)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一)劳动保护用品是发给个人在生产劳动时穿戴的防护用品,同生产福利有严格区别,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后,仍是国家所有的公共财物,个人负责保管,劳动时使用。
(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应以工种岗位不同,防什么发什么的原则,按照劳动条件发给适当的防护用品。
(三)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劳动条件随着变化,发放品种的提高,按岗位实际需要,逐步应增发或减少个人防护用品和使用时间的调整。
所以,生产岗位的调动,也应变化发放品种。
(四)职工进入劳动作业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本岗位领用的防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拖鞋进入车间和岗位。
(五)凡个别职工因病理原因,暂时穿戴有困难,必须报告车间主任同意,采取其他措施。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2)是一种组织机构或者企业为确保职工劳动安全、保障职工健康的制度。
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工作环境,劳动保护用品的具体内容会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以下常见的劳动保护用品:1. 头盔:用于保护头部,防止意外物体击中头部。
2. 防护眼镜:用于保护眼睛,防止化学品飞溅、机械物体击中等。
3. 非织造口罩:用于过滤空气中的颗粒物,保护呼吸系统。
4. 感应式耳塞:用于减少噪音对听觉系统的伤害。
5. 防护手套:用于保护手部,防止化学品、切割物等对手部的伤害。
6. 防护服:用于保护全身,防止化学品、高温等对皮肤的伤害。
7. 防滑鞋:用于防止在湿滑的地面上滑倒。
这些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负责机构:明确负责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机构或部门,确保负责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2. 用品清单:建立劳动保护用品的清单,明确需要发放的用品种类和数量。
3. 发放标准:制定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根据工作环境和职工需求确定用品的质量和规格。
4. 发放程序:明确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发放、验收等环节。
5. 使用管理:建立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度,包括管理责任、使用规范、检查考核等,确保用品的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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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及消耗性工具发放领用规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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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劳动防护用品及消耗性工具发放领用规定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消耗性工具的发放及领用,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车间、部门劳动防护用品及消耗性工具的发放及领用。
三、职责:
1、后勤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消耗性工具规定的制订、修订工作及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审批工作。
2、采购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消耗性工具的采购工作。
3、仓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及消耗性工具的请购、入库验收、保管、发放工作。
4、各车间、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及消耗性工具的领用、发放及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四、工作流程:
1、各车间按劳动防护用品、消耗性工具的定额标准,由车间提出领用申请,车间负责人审核,管理部批准后到仓库领用。
2、各车间(班组)要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及消耗性工具领用登记表,发放时要让员工在领用登记表上签字。
3、新入职员工,工作服在2周后发放,围裙、工作帽、护袖在
一周内发入,耳塞、口罩、电工皮鞋、防毒口罩在新员工入职后上岗前发放。
4、发放给员工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消耗性生产工具由领用员工自行保管。
5、后勤部、各车间负责车间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未按规定要求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责令纠正,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纳入车间、班组或员工的考核内容。
6、卷尺、大剪刀、长剪刀实行以旧换新。
7、采购部在采购时要注意劳动防护用品、消耗性工具的质量,要保证其防护、安全、耐用性。
8、后期部建立各车间或班组的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台账,记录各车间、班组的劳动防护用品领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