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厂事故处理指导手册
电力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一、前言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高应对电力事故的能力,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电力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本手册旨在明确事故应对流程、应急措施及责任分工,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二、适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我国电力系统内各级单位、各类电力设施、各类电力作业及电力市场运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电力事故。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电力事故应急工作,制定事故应急响应等级,确定应急措施,指导、监督事故处理全过程。
2. 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协调,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响应措施,确保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3. 事故应急响应队伍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处置、恢复等工作。
四、事故应急响应流程1. 事故报告发现电力事故后,立即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影响等。
2. 事故评估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对事故进行评估,确定事故响应等级,启动应急响应。
3. 事故处置根据事故响应等级,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包括:(1)隔离事故区域,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2)排除故障,恢复正常供电;(3)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4. 事故恢复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组织进行事故恢复工作,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五、应急措施1. 事故隔离(1)设置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2)切断事故区域电源,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2. 事故救援(1)组织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2)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排除故障,恢复正常供电。
3. 事故调查(1)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原因;(2)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事故信息发布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发布事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六、应急保障1. 人员保障(1)组建应急响应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物资;(2)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资金保障设立应急资金,用于事故应急处置、恢复和调查。
3.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应急设备、药品、食品等。
水电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保障水电厂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突发事故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水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4. 《水电厂安全规程》5. 《水电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6. 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水电厂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泄漏、坍塌、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是水电厂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应急处理工作的全面实施。
2. 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应急处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联络和保障工作。
3. 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处理工作的主力军,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
4. 应急物资保障组应急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调配和供应工作。
5. 应急信息报告组应急信息报告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发布工作。
五、应急响应程序1. 紧急启动当发生突发事故时,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相关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
2. 现场处置(1)应急救援队伍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2)应急物资保障组根据现场需求,及时调配应急物资;(3)应急信息报告组收集、整理事故信息,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
3. 现场救援(1)根据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2)对被困人员实施紧急救援,确保人员安全;(3)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锁,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4. 应急处置(1)针对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2)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消除安全隐患;(3)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5. 应急恢复(1)恢复正常生产秩序,确保水电厂正常运行;(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制定整改措施;(3)对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总结评估,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水电站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保障水电站安全生产,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水电站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洪水、地震、触电、设备故障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水电站事故处理应急指挥部,由电站负责人担任总指挥,下设以下部门:(1)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信息传递、物资保障等工作。
(2)现场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伤员救治、物资供应等工作。
(3)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原因调查、责任认定、整改措施落实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储备、人员食宿、交通保障等工作。
四、应急处置流程1. 事故报告(1)发现事故时,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到位。
2. 应急处置(1)现场救援组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2)现场救援组根据事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①火灾:立即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同时组织人员疏散。
②洪水:启动防洪设施,加强水位监测,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③地震:组织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确保人员安全。
④触电:立即切断电源,使用绝缘物品进行救援,同时组织人员疏散。
⑤设备故障:立即切断故障设备电源,通知专业人员抢修。
3. 伤员救治(1)现场救援组对伤员进行初步救治,包括止血、包扎、固定等。
(2)将伤员迅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4. 事故调查(1)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立即开展事故原因调查。
(2)调查内容包括:事故原因、事故责任、损失情况等。
5. 整改措施(1)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制定整改措施。
(2)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应急物资及装备1. 应急物资:灭火器材、救生设备、防护用品、急救药品等。
2. 应急装备: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照明设备、救援工具等。
六、应急演练1.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演练内容包括:火灾、洪水、地震、触电、设备故障等。
电力公司事故紧急处理流程手册

电力公司紧急处理流程手册第一章分类与预警机制 (3)1.1 分类及特点 (3)1.1.1 分类 (3)1.1.2 特点 (4)1.1.3 预警机制概念 (4)1.1.4 预警机制建立原则 (4)1.1.5 预警机制建立内容 (4)第二章报告与信息传递 (5)1.1.6 发觉与确认 (5)1.1.7 报告程序 (5)1.1.8 报告要求 (5)1.1.9 内部信息传递 (5)1.1.10 外部信息传递 (6)1.1.11 沟通要求 (6)第三章紧急救援与人员疏散 (6)1.1.12 救援组织架构 (6)1.1 紧急救援指挥部 (6)1.2 紧急救援小组 (6)1.2.1 救援组织职责 (6)2.1 紧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6)2.2 紧急救援小组职责 (6)2.2.1 人员疏散原则 (7)1.1 优先保障生命安全,保证人员迅速、有序、安全地撤离现场; (7)1.2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扩大,减少次生灾害; (7)1.3 做好信息发布,稳定人心,维护社会秩序。
(7)1.3.1 人员疏散流程 (7)2.1 疏散命令发布 (7)2.2 疏散通道设置 (7)2.3 疏散引导 (7)2.4 疏散人员统计 (7)2.4.1 安全防护措施 (7)3.1 配发防护用品 (7)3.2 设立警戒区域 (7)3.3 环境监测 (7)3.4 应急演练 (7)第四章设备抢修与恢复供电 (8)3.4.1 报告与初步判断 (8)3.4.2 抢修人员组织与调度 (8)3.4.3 设备抢修 (8)3.4.4 抢修结束与报告 (8)3.4.5 优先级划分 (8)3.4.6 恢复供电措施 (8)3.4.7 恢复供电进度监控 (9)第五章调查与原因分析 (9)3.4.8 启动调查程序 (9)3.4.9 现场勘查 (9)3.4.10 调查取证 (9)3.4.11 分析 (9)3.4.12 撰写调查报告 (9)3.4.13 原因分析 (9)3.4.14 处理措施 (10)第六章应急预案与演练 (10)3.4.15 编制目的与原则 (10)3.4.16 编制内容与要求 (10)3.4.17 应急演练的目的与意义 (11)3.4.18 应急演练的组织与实施 (11)3.4.19 应急演练的评估与改进 (11)第七章善后处理与赔偿 (12)3.4.20 调查与分析 (12)3.4.21 处理与整改 (12)3.4.22 报告与信息发布 (12)3.4.23 赔偿范围 (12)3.4.24 赔偿程序 (13)3.4.25 补偿措施 (13)第八章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追究 (13)3.4.26 责任体系构建 (13)1.1 电力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保证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水电厂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确保水电厂在发生各类事故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水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条例》(3)水电厂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水电厂范围内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设备故障、交通事故等。
4. 预案实施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2)预防为主,综合治理;(3)快速反应,科学处置;(4)统一指挥,协同作战。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水电厂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全面领导,下设以下机构:(1)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2)现场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和人员疏散;(3)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救治和医疗救护;(4)通信联络组: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上报和发布;(5)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设备和人员保障;(6)专家咨询组:负责事故原因分析和技术指导。
2.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实施,下设以下部门:(1)现场救援部:负责现场救援和人员疏散;(2)医疗救护部:负责伤员救治和医疗救护;(3)通信联络部: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上报和发布;(4)后勤保障部:负责应急物资、设备和人员保障;(5)专家咨询部:负责事故原因分析和技术指导。
三、事故分类及响应1. 事故分类(1)一般事故:对水电厂安全稳定运行影响较小,能够迅速得到控制的事故;(2)较大事故:对水电厂安全稳定运行影响较大,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得到控制的事故;(3)重大事故:对水电厂安全稳定运行影响极大,可能导致水电厂停运的事故。
2. 事故响应(1)一般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上级单位;(2)较大事故: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并向上级单位报告;(3)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立即上报上级单位,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
水电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预案目的为确保水电设施安全运行,降低突发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影响,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水电设施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停电、停水、设备故障、火灾、爆炸等。
三、组织机构1.成立水电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指挥和监督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设立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处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设立现场救援小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救援工作。
四、应急响应1.事故报告(1)发生水电突发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应急处理办公室报告。
(2)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
2.应急响应(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2)应急处理办公室根据应急响应级别,组织现场救援小组开展救援工作。
3.现场救援(1)现场救援小组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了解事故情况。
(2)针对不同类型事故,采取相应救援措施,如停电事故立即断开电源,停水事故立即关闭水源等。
(3)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4.事故处理(1)事故处理小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
(2)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五、应急保障1.物资保障(1)应急处理办公室应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急救药品、消防器材、应急照明设备等。
(2)应急物资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可用。
2.人员保障(1)应急处理办公室应组织应急人员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2)应急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
六、预案修订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重大调整,由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修订。
七、附则1.本预案的解释权归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所有。
2.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水电突发事故处理预案

水电突发事故处理预案
一、水运行突发事故预案
1、事故突发时责任人及相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2.及时采样并分析判断事故原因。
3.根据事故情况可立即采取停止供水,并通知用户。
4.采取措施及时排除故障。
5、必要时通知武引水公司卫生执法监督所及疾病防止控制中心,协同处理。
6、事故处理完毕后,恢复正常供水。
二、电运行突发事故处理预案
1.全校停电
(1)事故突发时责任人及相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2)检查、分析故障原因,立即启用自备电源,保证恒供水系统与食堂生活用电。
(3)查出故障原因后,迅速组织人员,对所属故障的线路或者配电屏进行抢修。
(4) 抢修完毕后,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恢复供电。
2.局部停电
(1)事故突发时责任人及相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2)组织人员,对故障抢修。
(3) 故障排除后,及时恢复正常供电,并报告主管领导。
水力发电厂事故处理管理

水力发电厂事故处理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设备事故得到及时、正确处理,将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安规》、现场运行规程以及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凌津滩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电厂)有关事故处理工作。
第二章事故处理工作规定第三条天上班时间接到通知后应在2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下班时间接到通知应在10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
第四条事故处理时,前台值长是事故处理的总指挥,应迅速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任何人不得无故推委、拖延事故处理。
第五条事故处理过程中,应有专人对事故象征、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情况、处理命令及执行情况作书面的原始记录。
第六条事故处理操作人员应对前台值长的命令进行复诵,严格执行操作监护制,防止误操作,有规定需紧急处理者或可单人操作者除外。
第七条事故发生后,前台值长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及各值班调度报告情况,遇紧急情况可按现场规程先行处理,事后再报告。
第八条在事故处理现场的各级领导对事故处理步骤的正确性进行监督,必要时给予相应的指示,甚至直接指挥处理。
第九条事故处理过程中,值班人员有权拒绝接听与事故处理无关的电话,除经批准可以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外,值班人员有权将无关人员逐出事故处理现场。
第十条事故处理时,若系统电话中断一时无法联系时,前台值长应立即通过电信程控电话或其它方式汇报调度、水调、船闸运行、有关领导等,并通知通讯专业人员前来处理,尽快恢复正常。
第十一条事故处理完毕,设备恢复正常后,值班人员应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并填写好有关技术台帐和操作记录。
第十二条事故处理完后,发电运行工区主任应及时组织值班人员进行事故分析,吸取经验教训,并向安监专责写出书面事件报告,材料必须详细、真实,便于分析。
第十三条大型事故处理,前台值长应通知工地各部门负责人,要求全员参与,密切配合,发电运行工区主任全面组织指挥。
第三章奖惩考核第十四条不严格履行本制度,导致事故处理不及时或扩大化,按照《运行考核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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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厂事故处理指导手册事故处理指导手册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4月目录一、事故处理的原则 (1)二、事故汇报规三、事故处理注意事项 (2)四、紧急撤离、机组事故/紧急停机条件 (3)五、典型事故处I一、事故处理的原则1.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隔离并消除事故的根源、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安全的威胁、防止电网稳定破坏和瓦解。
2.尽一切可能保持电网设备稳定运行,首先保证厂用电。
3.恢复解列机组热备用,随时准备并网。
4.在出现电网事故时,现场运行值班人员要严格服从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挥,迅速正确地执行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并做好记录。
凡涉及到对系统运行有重大影响的操作,均应得到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令或许可。
5.为防止事故扩大或减少事故损失,凡符合下列情况的操作,可以不待调度指令立即自行处理,但事后应尽快汇报省调值班调度员:5.1将直接威胁人身安全的设备停电。
5.2解除对运行设备安全的威胁。
5.3将故障设备停电隔离。
5.4执行经批准的保厂用电措施。
5.5运行规程和调度规程中明确规定可不待省调值班调度员指令自行处理者。
二、事故汇报规定1.发生故障、事故时,应沉着冷静处理,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2.电网调度汇报规定:2.1发生断路器跳闸时,值长须在3分钟内向调度汇报事故发生时间,所跳断路器的名称和编号及机组运行状态、天气情况及故障信号。
2.2立即派人到现场检查,核实开关动作情况,开关动作、机组停机流程是1否正确,确保机组安全停机。
2.3现场查看记录报警信息后才能现场复归报警信息,打印保护信息。
2.4在设备跳闸后15分钟之内将保护动作情况、一次设备运行和检查情况汇报中调,同时将故障设备、保护动作情况通过调度信息化平台上报调度。
2.5如机组暂不能恢复,要及时与方式科和发电管理科沟通,做好检修票申请和发电计划工作,并考虑试验项目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2.6零起升压属于调度管辖范围,需要向当值调度员申请,不得对运行设备造成影响。
2.7要在24小时内上报电网继电保护动作信息。
3.公司汇报规定:3.1发生故障、事故后,值长应立即向厂长和专工汇报,厂长立即向公司汇报。
3.2在没有经生产部门审核同意前,任何人不得对故障或事故作出结论向上级汇报。
3.3严格执行公司《运行生产指挥信息传递管理规定》,严禁越级汇报。
三、事故处理注意事项1.电网调度方面1.1设备跳闸后15分钟内向调度详细汇报,如果原因不明,先汇报保护动作情况,原因待查。
1.2向调度简要汇报机组状态和开关状态,在汇报中,严禁使用“可能”、“估计”等推测字句,汇报必须准确、严谨。
21.3处理情况要及时与调度方式科、水情科沟通和汇报。
2.公司汇报方面2.1要交待运行人员做好大唐国际和集团信息的生产报表报送工作,避免信息报送不对称。
2.2非停、弃水等事项是否上报需要与集控沟通。
四、紧急撤离、机组事故/紧急停机条件1.机组事故停机的条件1.1机组或厂房发生火灾。
条件:1)机组发生火灾,单台机组立即紧急停机,当威胁到其他机组正常运行时,其它机组也要紧急停机;2)公用系统发生火灾,机组全部紧急停机;3)主厂房发生火灾,全部机组紧急停机。
1.2山水、泥石流进入厂房。
条件:山水、泥石流进入厂房且泥石流威胁到人身或机组的安全运行。
1.3机组振动摆度一级报警。
条件:机组在调整负荷或者开/停机过程中振动摆度一级报警。
1.4轴承温度普遍异常升高,调整无效。
条件:水导、下导、推力、上导轴承温度过高,且满足三取二逻辑。
1.5机组电气事故。
条件:主保护电气事故。
1.6主轴密封水中断,条件:主轴密封水中断(开关量+流量同时满足,且延时条件满足)。
31.7机组水车室有烟雾或异味时,机组事故停机。
1.8发电机风洞有烟雾或异味时,机组事故停机。
2.紧急停机关进水口快速门(或机组蝶阀)的条件2.1技术供水取水管路渗漏或破裂,有水淹厂房的危险时。
2.2顶盖破裂或其他原因造成大量喷水,致使排水装置无法及时排水,有水淹水导或厂房的危险时。
2.3蜗壳、尾水管进人门处严重漏水或喷水。
2.4水轮机声响明显增大,内部有强烈的金属碰撞声。
2.5机组停机失败,机组发生蠕动,投入制动风闸还在蠕动时。
2.6机组过速,条件:1)电气过速〉140%;2)机械过速〉150%。
2.7机组调速器事故低油压,条件:机组事故低油压(开关量+模拟量同时满足)。
2.8机组事故停机+剪断销剪断,条件:1)机组事故停机+剪断销剪断;2)正常运行时,一个剪断销剪断,申请维持负荷不变,尽快申请停机。
3)正常运行时,两个剪断销剪断,紧急停机。
4)机组开/停机过程中,一个剪断销剪断,紧急停机。
2.9调速系统出现严重故障,导水机构失控。
2.10导水叶漏水过大,机组无法停下而又必须停下时。
43.电厂负责人下令紧急撤离人员的条件3.1发生暴恐事件,危及现场生产人员人身安全时。
3.2厂房发生火灾,火势不可控制时。
3.3发生水淹厂房(蝶阀爆裂、顶盖破裂),水势不可控时。
3.4厂房边坡发生大面积滑塌,危及厂房安全时。
3.5上游发生不可控超标洪水,有洪水漫坝、垮坝危险时。
五、典型事故处理1.系统事故处理1.1系统事故处理原则1.1.1系统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值长应及时、简明扼要的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现象、设备名称和编号、跳闸断路器、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动作情况及频率、电压、潮流的变化等。
1.1.2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加强与省调的联系,随时听候调度指令,进行处理;当系统发生事故时,应加强监视,不应在事故当时向省调值班调度员询问事故情况,以免影响事故处理。
1.1.3事故处理时,必须严格执行发令、复诵、汇报、录音及记录制度,必须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操作术语,指令与汇报内容应简明扼要,接令与汇报工作应由具有接令资格的人员担任。
1.1.4在处理事故时除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外,其他人员均应迅速离开中控室,必要时值班员可以要求有关专业人员到中控室协商解决处理事故中的5有关问题,凡在中控室内的人员都要保持肃静。
1.1.5事故处理告一段落时,值长应将事故情况报告上级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电厂主管领导。
事故发生时的值班人员事后应填写事故报告。
1.1.6机组并网运行中,电网频率、电压有偏差时,应及时向省调汇报,发电厂不得擅自采取行动,应请示省调值班调度员并按其指令统一处理,以免引起联络线过载或失去稳定跳闸。
1.1.7当电网频率下降到危及发电厂厂用电安全运行时,电厂可按批准的保厂用电规定,执行保厂用电措施。
1.2电网振荡处理1.2.1系统振荡时的一般现象1.2.1.1发电机、变压器及联络线的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有规律周期性地变化;发电机和变压器发出有节奏的嗡鸣声。
1.2.1.2失去同步的发电厂与系统间的联络线的输送功率表、电流表将大幅度往复变化。
1.2.1.3振荡中心电压周期性地降至接近于零,且其附近的电压波动最大,随着离振荡中心距离的增加,电压波动逐渐减小。
白炽照明灯随电压波动有不同程度的明暗现象。
1.2.1.4送端部分系统的频度升高,受端部分系统的频度降低,并略有波动。
1.2.2系统振荡产生的主要原因1.2.2.1系统发生严重故障,引起稳定破坏。
1.2.2.2故障时断路器或继电保护拒动或误动,无自动调节装置或装置失灵。
1.2.2.3电源间非同期合闸未能拖入同步。
1.2.2.4大容量机组调速器失灵、进相运行或失磁,大型调相机欠励运行等引起稳定破坏而失去同步。
61.2.2.5环状网络(或并列双回线)突然开环,使两部分电网联络阻抗增大;送、受端之间的大型联络变压器突然断开;电网大型机组突然切除,使联络阻抗增大。
1.2.2.6失去大电源。
1.2.2.7多重故障。
1.2.2.8弱联系统阻尼不足或其它偶然因素。
1.2.3消除系统振荡的处理原则1.2.3.1当系统发生振荡时,应不待调度指令立即充分利用发电机的过载能力增加励磁,提高电压至最大允许值,直至设备过载承受极限为止。
1.2.3.2频率降低时,应充分利用备用容量(包括起动备用水轮机组)和事故过负荷能力提高频率、电压直至消除振荡或恢复到正常频率为止。
1.2.3.3频率升高时,迅速降低发电机出力,提高电压,使其频率降低至与受端系统频率接近,但频率不得低于49.0Hz(与南方网联网时,不得低于49.5Hz),直至消除振荡。
1.2.3.4当系统发生振荡时,不得随意将发电机解列,若由于发电机失磁而引起的电网振荡,立即降低失磁机组有功出力,并恢复发电机励磁,直至振荡消除,否则将失磁机组解列。
1.3电网频率异常处理1.3.1当电网频率降至49.8Hz以下时,值班员应检查机组调速器一次调频动作情况,联系调度增加出力直至频率恢复到合格范围内或至设备允许范围过负荷出力。
1.3.2当电网频率下降到危及厂用电安全运行时,按批准的保厂用电规定,执行保厂用电措施。
1.3.3当电网频率超过50.2Hz以上时,值班员应检查机组调速器一次调频7动作情况,按省调指令相应将出力降低使系统频率恢复到合格范围以内。
1.3.4在接到省调值班调度员开机指令后备用机组要在10分钟以内并网运行。
1.4电网电压异常处理1.4.1当整个电网电压普遍较低时,尽量增加发电机无功出力;当母线电压低于90%额定电压时,利用机组允许过负荷能力增加无功出力并及时汇报省调处理。
1.4.2若母线电压低于85%额定电压而又无法调高时,执行已批准的保厂用电措施。
1.4.3当母线电压高于省调下达电压曲线上限规定时,立即降低机组无功出力,同时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按调度命令执行。
1.5线路事故处理1.5.1自动重合闸装置拒动、动作不成功时,立即报告值班调度员,按照调度命令执行。
1.5.2自动重合成功,立即将动作情况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同时将动作情况录入调度信息化平台。
1.6母线事故处理1.6.1母线电压消失,首先检查确认是母线本身故障还是由于系统故障引起。
1.6.2母线电压消失,应立即报告调度;检查保护动作情况,对失电母线进行外部检查,并把检查情况报告调度。
1.6.3将故障母线上的电源断路器全部断开。
1.6.4找到故障点如能迅速隔离的,在隔离故障点后,请示调度对停电母线8恢复送电。
1.6.5找到故障点但不能迅速隔离的,应迅速对故障母线上的各元件检查,确认无故障后,请示调度,先拉开故障母线侧隔离开关,再将跳闸元件恢复至运行母线,操作时应防止将故障点带至运行母线。
1.6.6经过外部检查或测试而找不到故障点时,可联系调度用电网电源对故障母线进行试送电。
尽量避免使用母联断路器试送电,特殊情况下,有必要使用母联断路器试送时,则必须保证母联断路器工况良好。
1.6.7双母线同时电压消失时,立即断开母联断路器,经过外部检查或测试而找不到故障点时,可联系调度用电网电源断路器分别向两组母线试送电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