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2019)

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2019)
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2019)

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2019)

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优化首都营商环境,助力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本市开展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为规范和保障试点工作进行,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2019年12月26日

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加强本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优化首都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本市开展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为规范和保障试点工作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保险公司设置知识产权保险产品,企业自愿投保,协商签订保险合同,政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投保企业给予保费补贴,多方协同推进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

第三条市财政预算安排知识产权保险试点经费,对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设置的专利执行保险、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或两项保险的组合产品的保费进行补贴。

第四条知识产权保险试点经费支持的投保人范围为:本市单项冠军企业和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包括国家工信部或本市评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和满足相关条件的外资隐形冠军企业。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包括硬科技中小微企业和十大高精尖产业小微企业。

第五条市知识产权局、市金融监管局、市科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中关村管委会和北京银保监局依职责指导推动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开展。

第二章试点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

第六条保险公司设置知识产权保险试点的保险产品,应接受市知识产权局、市金融监管局、北京银保监局等单位的工作指导,并报市知识产权局备案。

第七条试点专利执行保险是指在投保专利被侵权时,赔偿被保险人因正常维权而产生的调查费用、法律费用等的保险。

当被保险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行政裁决请求后被立案或受理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予赔偿。

第八条试点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是指在投保专利被侵权时,赔偿被保险人因被侵权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保险。

当被保险人提起维权请求,并经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生效,或者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生效,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行政裁决书或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书生效后,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予赔偿。

第九条试点保险产品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专利执行保险提供不低于保险费20倍的保单累计赔偿限额,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提供不低于保险费40倍的保单累计赔偿限额,专利执行保险和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组合产品提供不低于保险费40倍的保单累计赔偿限额;

(二)单项冠军企业的保单保险期限为1年,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的保单保险期限为3年;

(三)试点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退保;

(四)保险公司应为参保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

教育和培训;

(五)保险产品依法在监管部门完成备案;

(六)保险条款如限制律师服务团队的,应采取公开采购

等竞争方式产生,且供被保险人选择的律师事务所不少于5家;

(七)不能通过规定过低的单次赔偿限额或分项赔偿限额对被保险人利益进行不合理限

制。

第三章试点投保企业和专利

第十条试点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注册地址在本市;

(二)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支持范围;

(三)依法经营,近2年无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

国”失信惩戒对象。

第十一条试点单项冠军企业为已获得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单项冠军企业或满足相关条件的外资隐形冠军企业。

第十二条试点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为硬科技中小微企业或十大高精尖小微企业,优先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以及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基金支持的企业。

第十三条试点专利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致,且投保人为投保专利的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与其他专利权人共有的专利,应为第一权利人投保且取得其他专利权人的书面同意。专利权属关系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专利数据为准。被许可人投保应取得专利权人同意;

(二)投保专利为有效中国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均可投保,发明专利优先;

(三)投保专利距离专利权期限届满日不少于3年;

(四)专利在投保时无正在发生的权属纠纷、侵权纠纷。

第十四条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申报保险和保险公司开展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对企业是否符合单项冠军企业或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进行指导,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专利是否符合试点要求进行指导。

第四章保费补贴

第十五条知识产权保险试点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该项经费的管理和发放。

第十六条单项冠军企业保费补贴标准为:

(一)首次申报按照保费标准给予100%补贴,第二次申报按照保费标准给予80%补贴,第三次申报按照保费标准给予50%补贴。

(二)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符合标准的外资隐形冠

军企业每年获得的保费补贴不超过50万元;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每年获得的保费补贴不超过30万元;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每年获得的保费补贴不超过20万元。

第十七条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保费补贴标准为:

(一)首次申报按照保费标准给予100%补贴,第二次申报按照保费标准给予90%补贴,第三次申报按照保费标准给予80%补贴。

(二)每家企业每年获得的保费补贴不超过20万元。

第十八条试点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后,可以自行申报保费补贴,也可以委托保险公司申报。

第十九条保费补贴每年统一申报一次,具体安排以当年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每个申报周期内,申请人仅能申报一次。

第五章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市知识产权局严格使用财政资金,做好资金预算安排和支出使用工作,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成效。

第二十一条投保企业与保险公司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虚假材料的,取消申报资格,追回补贴资金,且试点期间不再受理其申请;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保险公司应严格遵守本办法参与试点工作,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第二十二条各政府部门、参与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工作过程中获得的企业信息及相关数据保密。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市知识产权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的实施指南。各相关部门可根据职责制定相关工作措施和指导意见。对保险公司的风险补偿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所称试点保险公司、试点保险产品、试点企业和试点专利是按照本办法参与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申报和保费补贴申报的保险公司、保险产品、保险企业和专利的简称。

保险公司自主设置,按照市场化原则运行的其他知识产权保险产品,不在本办法调整范围内。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点工作期三年。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3.3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护本公司持有的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鼓励发明创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知识产权的保护时效及界定等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其中主要包括: (一)专利权:主要包括新物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 (二)商标权:本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著作权:主要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本公司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本公司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组织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四)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本公司拥有的经营管理、科研、工程、设计、市场、服务信息等。 (五)其他单位委托本公司承担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权。 (六)本公司引进的专利、商标、著作、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如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权等。 第三条公司各级领导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公司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增强员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维护公司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凡本公司的员工(含公司各级领导、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下同),或来本公司实习、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本公司成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产业主要负责人等组成,总经理为领导小组组长。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是本公司知识产权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本公司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公司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策略及规定; (二)审查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有关办法、工作规划、计划; (三)指导、检查、监督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四)规划处理与本公司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保护本公司的知识产权; (五)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领导、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知识产权管理员是知识产权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的职位,归口管理知识产权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本公司持有的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鼓励发明创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知识产权的保护时效及界定等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其中主要包括: (一)专利权:主要包括新物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 (二)商标权:本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著作权:主要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本公司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本公司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组织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四)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本公司拥有的经营管理、科研、工程、设计、市场、服务信息等。 (五)其他单位委托本公司承担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权。 (六)本公司引进的专利、商标、著作、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如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权等。 第三条公司各级领导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公司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增强员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维护公司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凡本公司的员工(含公司各级领导、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下同),或来本公司实习、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本公司成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产业主要负责人等组成,总经理为领导小组组长。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是本公司知识产权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本公司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公司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策略及规定; (二)审查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有关办法、工作规划、计划; (三)指导、检查、监督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四)规划处理与本公司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保护本公司的知识产权; (五)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领导、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是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的下设机构,

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工作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制度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积极性,提高员工的荣誉感与归属感,规范和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包括: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知识产权规则和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知识产权申请与维持、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利用以及知识产权奖酬等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活动。 第三条本单位建立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制度,将知识产权产权管理、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奖惩等活动贯穿于本单位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知识产权工作方针、知识产权战略和具体工作措施。 第四条本单位设立知识产权工作部门,由负责本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基本职责:(一)制定知识产权工作管理规范,协调、检查各部门的专利工作; (二)制定知识产权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参与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 (三)办理知识产权申请、知识产权权的维护、知识产权资助资金申报、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知识产权合同备案、知识产权权质押、知识产权广告证明和处理本单位知识产权纠纷等知识产权事务; (四)收集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知识产权文献,建立适合本单位需要的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咨询服务; (五)组织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六)管理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实施知识产权奖惩。 第五条本单位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由知识产权工作部门统一管理,用于知识产权培训、知识产权奖酬及知识产权工作事务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建设等费用支出。 第六条本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及下属单位。 第二章知识产权产权的管理

第七条本单位的职务发明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职权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被批准后,本单位为知识产权权人,在知识产权注册申请文件中标明发明人或者创作人。 第八条本单位在聘用员工(包括临时工作人员)前,应当与员工签订由知识产权工作部门制定的有关职务发明创造协议。 第十条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发明创造应先提出专利申请,方可进行论文发表、科技成果鉴定和评奖、技术、产品展览和销售等可能丧失新颖性的活动。对于不适用于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应将其纳入本单位技术秘密保护范围,从本单位知识产权战略及经营实际出发需要公开的除外。 第十一条本单位的职务发明创造完成后,应先报知识产权工作部门备案,知识产权工作部门应适时对职务发明创造进行评价,适宜申请知识产权的应进行知识产权查新检索,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其是否申请知识产权及申请的时机、种类和国别。 第十二条职工将其非职务发明申请知识产权,本单位应予支持,不得压制和侵犯其知识产权申请权和知识产权权。需要本单位出具证明的,由本单位审查确定后,出具非职务发明证明。 第十三条需向国外申请知识产权的项目,本单位应进行可行性论证。 本单位建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时,外方以技术、设备、产品作投资的,应就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和相关技术领域进行知识产权检索和论证。 本单位与外方签订涉及知识产权或将来可能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涉外合同,应对知识产权事宜或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事宜作明确规定。 第十四条本单位建立知识产权档案,知识产权工作部门应对本单位所有的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申请进行监视和管理,依法及时交纳年费或申请维持费,维持其有效。对拟在法定期限届满前放弃或终止的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申请,要予以论证确认并建立管理档案。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依法维护其知识产权权益。发生被侵权,或者与他方产生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或其他纠纷的,及时采取措施,必要时请求知识产权定理机关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单位知识产权权益涉及海关保护时,要按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保护条例要求,及时向海关总署申请办理知识产权权海关保护备案。

专利管理制度

专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专利工作,明确公司技术的研究开发、申请专利保护、管理专利技术的职责,规范专利技术的使用,保护公司无形资产,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鼓励员工积极进行发明创造,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形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推动生产技术进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所称专利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经申请获得授权的专利,在我国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获得授权的专利,在外国申请获得授权的专利,也包括获得境外申请优先权日的、可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 本公司专利管理工作的目的:贯彻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宣传普及专利知识,鼓励和调动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我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加强我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和管理。 第四条执行本公司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公司。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公司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五条在取得专利申请号及取得专利权后,公司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按有关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第六条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公司专利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 第二章专利的管理 第七条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是本公司专利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专利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 根据本公司参与国内和国际市场竞争的实际需要,定期提出本公司专利工作实施策略建议,全面推动本公司开展技术创新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二) 制定和实施年度专利工作计划,包括不断完善各项专利管理规章制度、督促和调整计划的实施,并作出每年的工作总结。 (三) 联系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以及行业知识产权组织,及时了解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以及有关信息,适时反映本公司专利工作的问题和需求。 (四) 为保障本公司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的安全,负责对外发布信息、发表论文、参加展览会、研讨会之前的信息审查。参与涉及对外技术交流、技术合作、技术贸易等有关合同或协议的起草工作,以及对外知识产权谈判。 (五) 对侵犯本公司专利权的行为进行调查,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侵权纠纷,向有关责任人追偿由其侵害行为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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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有本企业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组织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四)商业秘密(含技术和经营秘密):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本企业拥有的经营管理、工程、设计、市尝租赁、服务信息等。 (五)其他单位单位委托本企业承担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权。 (六)本企业引进的专利。商标、著作、计算机软件等知识权。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入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等。 第三条企业各级领导、各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增强员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维护企业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企业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凡本企业(包括企业总部。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机构,下同)的员工(包含企业各级领导、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下同),或来本企业实习、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责任 第五条本企业成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由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办、技术开发部、法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客户服务部、保密室、财务部等负责人组成,董事长为

专利管理程序

1.0目的 为规范公司专利工作,充分发挥专利在公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公司技术创新和构筑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推动公司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应用,制定本程序。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技术创新过程中专利申请、维护、实施、许可、转让、争议处理、奖励,专利管理贯穿于产品开发、生产和经营的全过程。 3.0术语 3.1专利:本制度中所称的专利是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3.2 职务发明: 3.2.1执行本公司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下列四种情况均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A、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B、履行本公司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内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C、离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本公司承担的本职工作或本公司 分配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其个人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本公司; D、公司员工在调离公司或退休等原因离开公司时,不得将本公司专利技术资料带离,并且在一年内不得将应属于本公司申请的发明创造申请个人专利。 3.2.2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公司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3.2.3对于职务发明专利申请,公司按照专利法有关规定对发明人进行奖励,以鼓励员工创新,积极申请专利。 3.3 专利资产:本规定中所称的专利资产是指专利申请权、专利权。 4.0 职责 4.1行政部下的知识产权小组为专利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4.2行政部下的知识产权小组、总经理、技术部共同负责对公司专利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 4.3行政部下的知识产权小组负责: A、专利申请、维持、放弃的确定; B、公司已获专利的维护与维权; C、协助专利资产运营,包括专利权转让、许可贸易、运用实施,专利作价投资,专 利权质押; D、收集、研究与公司有关的专利信息,为公司技术创新、经营管理等相关活动提供 支持; E、落实有关专利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F、政府专利资助金的申领。 4.4技术部负责技术交底书的编写和审核 5.0 工作程序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XXXXXX公司企业制度 XXX公司字xxx号 知识产权工作管理 规章制度 发行版本: 2008-12-26发布 2008-12-26实施

XXXX公司 前言 本标准由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核通过 本标准起草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 本标准主要编制人:XXX 本标准审核人:XXX 本标准批准人:XXX 本标准由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修改和解释。 目录 前言 1、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2 、专利管理办法 3 、商标管理办法 4、技术合同管理办法

5、保密协议 6、知识产权奖惩办法 7 、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知识产权,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一)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二)商标权和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本公司的注册商标、商号等,以及所拥有的未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

财务、管理等信息; (三)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主要指本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教材、辞书、规范汇编等; (四)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他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公司知识产区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规范有序的原则。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第四条知识产权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知识产权各类管理规定,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审核、检查其他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二)代表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等对外工作; (三)代表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诉讼等对外工作; (四)参与签订或审核涉及知识产权内容的合同、协议; (五)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 第五条公司员工完成公司工作任务、利用公司名义、利用公司物质条件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其持有权属本公司。 (一)完成本公司工作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1.执行本公司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2.履行本岗位职责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3.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所在公司的业务范围; 4.离休、退休、停薪留职、辞职或调离的员工在离开原公司二年内完成的与其在原工作岗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doc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1 XXXXXX公司企业制度 XXX公司字xxx号 知识产权工作管理 规章制度 发行版本: 2008-12-26发布 2008-12-26实施 XXXX公司 前言 本标准由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核通过 本标准起草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 本标准主要编制人:XXX 本标准审核人:XXX 本标准批准人:XXX 本标准由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修改和解释。

目录 前言 1、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2 、专利管理办法 3 、商标管理办法 4、技术合同管理办法 5、保密协议 6、知识产权奖惩办法 7 、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知识产权,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一)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二)商标权和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本公司的注册商标、商号等,以及所拥有的未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

(三)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主要指本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教材、辞书、规范汇编等; (四)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他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公司知识产区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规范有序的原则。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第四条知识产权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知识产权各类管理规定,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审核、检查其他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二)代表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等对外工作; (三)代表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诉讼等对外工作; (四)参与签订或审核涉及知识产权内容的合同、协议; (五)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 第五条公司员工完成公司工作任务、利用公司名义、利用公司物质条件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其持有权属本公司。 (一)完成本公司工作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1.执行本公司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2.履行本岗位职责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公司专利管理制度

xxxxxxxxxxxx公司专利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专利工作,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公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公司技术创新和构筑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推动公司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应用,制定笨制度。 第二条公司专利工作的任务是充分依靠和运用专利制度,事专利机制成为促进公司技术创新以及生产、经营全过程服务。 第三条产品市场部、专利管理部、总裁共同负责对公司专利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但是的专利状况指标及专利管理水平作为评价考核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管理机构及人员】 第四条在公司专利体系建设之处,由专利管理部负责专利管理及其他专利相关的各类制度建设,报总裁批准之后由专利管理部负责执行 第五条由专利管理部指定专人对公司专利申请文件进行管理,专利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企业技术保密协议》。 第六条专利管理人员每年年初制定年度的专利工作计划,并报“专利管理部”存档备案。 第七条有产品市场部负责公司内部的专利工作宣传及培训讲座,专利管理部予以协助。 第八条由总裁办负责申领各类专利政府资助金及优惠政策,由专利管理部协助 【机构职能及职责】

第九条专利管理部在知识产权的政策方针下,以服务xxxxxx公司为本质,以项目研发增值为宗旨,以市场需求为向导,在公司的商业策略指引下,开展该部门的各类专利增值性服务和相关项目经营性工作。 第十条主要职能范围包括:项目的研发和创思;专利项目的申报;政府专利资助金的申领;专利资产的综合评估与认定;与专利局及专业代理机构的沟通;本部门其他已获专利技术的维权;专利技术的组织开发和系统内专利应用上的产品实施;专利库的建立及各项专利项目商务体系的形成和建立;专利项目的授权与商业合作的咨询受理与商务接洽;专利新项目的可行性研讨、立项、申报、商业模式的构成及商业计划书的初拟、可转化专利核心项目中新商业利润公司组建前期筹备及综合评估; 新专利项目资金及商业化必须的前期包装及项目推广。 【管理工作规范】 【专利申请】 第十一条员工提交的专利申请有产品市场部和专利管理部共同评定技术创新性。 第十二条对任何一项发明创造是否申请专利,由“专利管理部”通过对比文献的探索调研、分析评价后报公司决策机构审定。 第十三条任何人或部门不得在申请专利之前惊醒有关科技评价、评估、评奖、产品展览与销售等可能会导致发明创造公开丧失新颖性活动。 第十四条申请决定作出后,有关人员或部门准备好专利申请技术资料,又“专利管理部”同意办理专利申请。 第十五条由专利管理部负责与专利代理人员进行专利技术文档的沟通,以产品市场部为核心,与专利管理部一起,共同负责商务合作洽谈。

专利工作流程图

专利工作流程图 发明人填写审批表 提出申请 所在部门审核 不予支持科技处审 批 专利代理机构或自行准备专利文件 撰写专利文件 专利原始 不予受理文件归档知识产权局终止或更改受理 不合格审查 不合格参加学校组发明专利织的专利推实审广活动 授权 否三年内转让学校奖励 维持 图中斜体是需要发明人完成或配合完成。 专利工作流程 流程图中,斜体字部分是需要发明人完成或参与完成的。具体的说明及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一、专利申请 1、教师、科研人员在科研工作中有新发现,产生新工艺、新技术和技术革 新以等发明,应及时向科技处专利成果科提出申请,申请表从网上下载 (),如附件《专利申请审批表》。申请

表中应就成果的创新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及其应用领域和市场前景作出较 为详细的说明,以便管理人员作出正确的判断。 2、科技处收到申请后一星期内作出答复,如有问题,可向科技处专利成果科咨询。 3、发明人接批准通知后,与专利申请服务人员联系,在专利申请服务人员指导下进行有关检索和撰写有关专利文件,完成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 4、发明人可通过学校有联系的代理公司代理专利申请,也可根据专业需要自行寻找代理公司(须提供代理公司有关资料)。代理费用以《费用标准 表》为最高费用,超出部分,由发明人自行承担。 二、专利缴费 1、《同济大学专利管理条例》(见附件)中所规定的专利费用由学校缴纳。 2、发明人签字《同济大学专利基金申请表》(见附件)。 三、奖励 专利授权后,对发明专利一次性奖励3000元。对实用新型专利一次性奖励1000元。 四、专利的转让、实施 1、发明人应主动并积极配合学校的专利推广实施。 2、专利实施后,收益的分配参照《同济大学科技、涉及项目财务管理办法》(2000年12月8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中横向科技项目经费分配办法执 行。 五、专利权放弃 1、专利授权三年内该专利未能转让、实施,则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停止对该项专利的资助。

专利工作管理办法

内部事项注意保存 1 目的 为规范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专利工作,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形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广东省企业专利工作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自行实施。 3 定义 3.1 本办法所称的专利是指因职务发明创造所申请的专利。 3.2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公司,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专利权人。 3.2.1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3.2.1.1 发明人或设计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3.2.1.2 执行本单位分配的专门任务时完成的发明创造;

3.2.1.3 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 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3.2.2 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的发明创造是指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情报或技术资料等物质技术条件作出的发明创造。 3.3 本办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3.4 本办法所称的申请奖或授权奖,是指在取得专利申请号或专利权后,公司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的奖励。 所称的专利实施酬金,是指根据专利在公司范围内实施实际产生的经济效益和效果,公司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专利许可实施酬金是指专利许可给第三方实施后,根据许可实施所获得的收益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合理报酬。 4 管理职责: 4.1 专利管理机构 4.1.1 公司成立专利管理办公室,挂靠技术研究中心,负责管理公司有关的专利事务。公司由一名领导主管专利工作;专利管理办公室主任由技术研究中心领导兼任,配备专职专利工作者和兼职专利工作者。 4.1.2 公司各单位第一负责人为本单位的专利工作负责人,各单位应指定专人担任本单位专利(知识产权)管理员,与公司专利管理办公室形成工作管理网络。专利(知识产权)管理员必须具有大学本科(理工科)学历、两年以上技术工作经验。 4.2 管理部门职责 4.2.1 公司主管领导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规范本公司的专利工作,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形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推动生产技术进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着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1)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2)着作权(含计算机软件)。主要指本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 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教材、辞书、规范汇编等; (3)商标权和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本公司的注册商标、商号等,以及所拥有的未 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 (4)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它知识产权。 本公司知识产权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激发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推动我公司科技进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执行本公司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知识产权的权利属于公司。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 在取得知识产权申请号及取得知识产权后,公司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职务发 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 在知识产权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知识产权工作者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 保密的责任。 2 专利及软件着作权 专利及软件着作权的管理

企业专利申请管理制度

专利申请奖励办法 一、概述 为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员工的技术创新积极性,加强公司竞争力,并保障公司的职务发明成果及时申报专利,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XXX全体员工。专利涉及生态景观建设、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特色苗圃、生态金融平台、生态文明建设等与公司业务有关的版块。 三、职务发明的理解及范围 职务发明,是指员工执行本公司所交付的任务或主要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具体包括: (一)员工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员工在履行公司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中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主要利用公司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四)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本公司时所承担的本职工作或本公司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 明创造。 (五)员工在业余时间内,在没利用本公司物质技术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的前提下,并且与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无关的发

明创造,则视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四、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划分 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归公司所有,发明人享有署名权。职务发明经提出专利申请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后,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发明人给予奖励。 五、专利申报流程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一)申请前查询 申请专利前进行专利检索,不一定必须,却是非常有必要的,可以让申请人避免所要保护的权利不与在先申请的专利权利相同或相近,保证所申请的专利是有效的。专利查询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公开的数据库中进行一般查询;也可以委托专利检索中心进行专业的查询。 (二)准备申请文件 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有摘要附图)。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

XZL-17-专利管理工作流程

XZL-17-专利管理工作流程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文件名称文件编号生效日期版本页次专利管理工作流程 YL-XZL-172003年2月20日 A2/2 1.流程图: 2. 流程说明2. 1.新技术发明:技术开部门在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过程中,有技术创新发明。 2.2. 策划申请:企管中心法律顾问室依据公司创新技术实际情况和保密要求,策划应申请哪种类型专利申请,与技术中心主管领导磋商制定方案。 2.3. 审批:申请方案经报公司领导批准。 2.4. 代理:依据公司领导的批准方案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具体申请事项。 2.5. 受理:国家专利局对专利申请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2.6. 审查和公布:国家专利局根据各项专利申请的要求分别进行形式审查或实质性审查后进行公布。 2.7. 授权或驳回:国家专利局根据审查情况,依据《专利法》规定对符合专利法要求的分别授予专利权,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的决定。 2.8. 入档管理:将取得专利权的产品或技术整理归档并登记在册,将国家专利局授予的专利证书及技术档案材料归档。

2.9. 使用审批:公司有关部门或公司外单位.个人需使用专利的向企管中心法律顾问室提出书面形式的使用申请;审查对符合使用条件的签署意见后,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后予以使用并登记。 2.10. 办理许可使用或转让手续:对许可使用或转让的专利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或转让合同,对转让合同报国家专利局审查批准并公告。 3. 附则3. 1.制.修.废。本管理流程,经公司经营委员会(中.高层领导班子组成)审议后,呈请总经理承认公告实施;修改.废止时亦同。 3.2. 公告实施。本办法自##年##月##日起公告实施。

专利工作管理制度

专利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专利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专利工作的目的:在研发、生产、经营活动中充分运用专利及专利制度的特性和功能,增强本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争取最佳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专利工作的任务:根据本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制定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的专利工作方针、专利战略和具体工作措施。 第四条专利工作管理制度实施范围:本制度在本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施行。 第二章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本公司设立专利工作部,负责本公司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公司设立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由专利工作部统一管理,用于专利培训、专利奖酬、专利工作事务及专利信息网络建设等费用支出。 第七条本公司专利工作部的基本职责包括: 1.制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 2.制定专利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3.组织、参与专利战略的制定和实施; 4.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各部门的专利工作; 5.组织专利宣传、培训;

6.管理专利文献,建立专利信息数据库,提供专利信息检索、分析服务; 7.管理专利申报工作,提供专利咨询服务; 8.办理专利申请、专利权的维护、专利资产评估、专利合同备案、专利权质押、专利广告证明和处理本公司专利纠纷等事务; 9.实施专利奖惩; 10.管理专利工作专项资金。 第三章专利制度的运用 第八条本公司在涉及重大利益的投资、立项、研发、引进、合资、合作、营销、专利申请和维权等决策前,要制定和实施专利战略。 第九条本公司在经营性投资决策前,应由专利工作部分析国内外专利信息,运用专利制度的规则,提出有关投资决策的可行性建议。 第十条本公司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立项前,应由专利工作部分析国内外专利信息,其中包括失效专利信息,运用专利制度的规则,提出引进、合作或自主研发等方面的建议。 第十一条本公司在自主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前,应由专利工作部分析国内外专利信息,避免重复研究,运用专利制度的规则,提出能获得最大市场效益的有关技术路线和技术解决方案建议。 第十二条本公司在引进技术、设备决策前,应由专利工作部分析国内外专利信息,运用专利制度的规则,提出引进方

XX公司专利管理制度

XXX公司专利管理制度(参考样稿)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专利工作,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公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公司技术创新和构筑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推动公司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应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专利工作的任务是充分依靠和运用专利制度,使专利机制成为促进公司技术创新的一个主要动力机制和保护机制,鼓励和调动公司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为公司技术创新以及生产、经营全过程服务。 第三条产品市场部、专利管理部、总裁共同负责对公司专利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公司的专利状况指标及专利管理水平作为评价考核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管理机构及人员】第四条在公司专利体系建设之初,由专利管理部负责专利管理及其他专利相关的各类制度建设,报总裁批准后由专利管理部负责执行。 第五条由专利管理部指定专人对公司专利申请文件进行管理,专利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企业技术保密协议》。 第六条专利管理人员每年年初制定该年度的专利工作计划,并报“专利管理部”存档备案。 第七条由产品市场部负责公司内部的专利工作宣传及培训讲座,专利管理部予以协助。 第八条由总裁办负责申领各类专利政府资助资金及优惠政策,由专利管理部协助。 【机构职能及职责】第九条专利管理部在知识产权的政策方针下,以服务XX公司为本质,以项目研发增值为宗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公司的商业策略指引下,开展该部门的各类专利增值性服务和相关项目经营性工作。 第十条主要职能范围包括:项目的研发与创思;专利项目的申报;政府专利资助金的申领;专利资产的综合评估与认定;与专利局及专业代理机构的沟通;本部门其他已获专利技术的维权;专利技术的组织开发和系统内专利应用上的产品实施;专利库的建立及各项专利项目商务体系的形成和建立;专利技术项目的授 权与商业合作的咨询受理与商务接洽;专利新项目的可行性研讨、立项、申报、

专利-全套流程图.doc

一、专利申请- 业务流程图 流程名称专利申请流程编制部门知识产权部文件管理部门员工相关部门专利管理部门 提出专利提出专利 接受请求和 同意 审核 不合格 不同意审查 合格 确定类型 修改并重新提交 非职 职务 务发 发明 明创 创造 造 延期 / 取证明 自行 共同完成专利申请技术交底书和申报表 建立申请档案 委托代理机构 流程编号 知识产权部生效日期2017 年 1 月 主管领导关联流程相关制度/表单 1、专利管理暂行 办法 2、《专利申请请求 书》 1、《职务发明创造 申明表》 2、《非职务发明创 造证明表》 不同意3、《专利申报表》 4、《技术交底书》 审批 同意 授权驳回 专 复审 纠纷利 维 护处理 终止

1、法律事务管理 暂行办法 二、专利资产运营- 业务流程图 流程名称专利资产运营流程流程编号LC-YJY-ZSCQ-02 编制部门知识产权部文件管理部门知识产权部生效日期2017 年 1 月相关部门单位决策层专利管理部门关联流程相关制度/表单 1、专利管理暂行 办法 接受专利法律 专利运营(转让、 申请状态核实2、《专利运营申请许可、投资等) 书》 申请 专利资产专业3、《专利法律状态 价值评估核实表》 4、《专利资产评议 专利资产集团 申请表》 评议申请 不同意专利资产 终止审批 评议报告 同意 1、《专利变更申请 办理专利 表》 相关手续 建档、备案

三、合同处理- 业务流程图 流程名称合同处理流程编制部门知识产权部文件管理部门相关部门知识产权部 一般重大 洽谈谈判 起草起草合同 通过 审核 没 通 过 流程编号 知识产权部生效日期2017 年 1 月会签部门关联流程相关制度/表单 1 、法律事务管理 暂行办法 继续会签

企业专利管理制度

企业专利管理制度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企业专利管理制度(范本)--专利知识企业专利管理制度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推动和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调整职工在研究、开发及其它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同企业发生的权益关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推动和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调整职工在研究、开发及其它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同企业发生的权益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为加快公司的专利发展,使专利机制成为促进技术创新的一个主要动力,基层单位的专利状况和专利管理水平将作为公司评价考核其科技管理和技术创新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目的是鼓励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为企业技术创新以及安全、生产、经营全过程服务。第三条技术中心的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对公司专利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和统一管理。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能、职责

第四条知识产权办公室是负责专利管理及其相关事务的部门。在国家知识产权政策方针指导下,以服务公司为本质,以项目研发增值为宗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公司的经济策略指引下,开展各类专利增值性服务和相关项目经营性工作。第五条知识产权办公室具体业务范围:1、负责专利申请项目的审查、申报与奖励以及档案管理、产权的维持工作;2、负责对专利项目的维权(包括专利侵权监视、专利诉讼);3、负责组织对向国外申请专利项目的可行性分析;4、专利资产的综合评估与认定;5、与专利局及专业代理机构的沟通;6、专利技术的转让与许可; 7、专利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及专利项目商务体系的建立;8、填报各类报表及上报。 9、依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第六条每年年初制定年度的工作计划,并存档备案。第七条负责专利知识的宣传及培训工作。第八条负责申请和管理各类专利政府资助基金,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种优惠政策。 第三章管理工作规范专利申请第九条知识产权办公室设专利管理员一名,员工自主向管理员提交专利申请资料,每月汇总后领导签字并归档。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参考范本.pdf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1、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参考范本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单位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一)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二)商标权和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本单位的注册商标、商号等,以及所拥 有的未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 (三)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主要指本单位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教材、辞书、规范汇编等; (四)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它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本单位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下设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各专业管理岗位,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负责相关知识产权的管 理和具体工作。其他各相关业务部门还应指定本部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兼职人员。 第五条知识产权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知识产权各类管理规定,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划分各岗位的管理范围与职责,指导、监督、检查其他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二)审核业务部门的申请,组织和建立知识产权档案管理; (三)代表本单位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等对外工作; (四)代表本单位负责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诉讼等对外工作; (五)参与签订或审核涉及本专业知识产权内容的各类合同、协议,建立知识产权合同档案; (六)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并交流经验。 第六条本单位员工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利用单位名义、利用单位物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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