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海员外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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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劳务外包方案

船员劳务外包方案

船员劳务外包方案1. 引言船员是船舶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负责船只的操作、维护以及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然而,对于一些船舶公司来说,雇佣和管理船员可能是一个复杂和昂贵的过程。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船员劳务外包方案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船员劳务外包方案的概念、优势以及实施方法,旨在帮助船舶公司更好地管理和运营船员团队。

2. 船员劳务外包的概念船员劳务外包是指将船舶公司原本内部管理的船员职责和工作外包给第三方公司或劳务公司。

这些第三方公司通常会提供一整套船员管理服务,包括招聘、培训、薪资支付、绩效考核和福利待遇等。

3. 船员劳务外包的优势3.1 节约成本通过船员劳务外包,船舶公司可以节约人力资源管理的成本。

船员的招聘和培训由专业的劳务公司负责,船舶公司不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处理这些事务。

此外,劳务公司通常能够提供更具竞争力的薪资和福利待遇,使得船员劳务外包更加经济实惠。

3.2 提供专业化服务劳务公司通常拥有丰富的船员管理经验和资源,能够提供高质量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他们会定期进行船员的培训和绩效考核,确保船员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质量达到最高水平。

船舶公司可以从这些专业化服务中受益,提高运营效率和竞争力。

3.3 减轻管理负担将船员管理的责任外包给劳务公司后,船舶公司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核心业务上。

他们不再需要处理船员的日常管理事务,转而专注于船舶的运营、市场开发等重要工作。

这样可以减轻管理负担,提升企业的整体管理效能。

4. 船员劳务外包的实施方法4.1 确定合作需求在实施船员劳务外包之前,船舶公司需要明确自身的合作需求和目标。

包括招聘数量、岗位要求、薪资福利等方面的细节。

这有助于找到合适的劳务公司,并与其进行详细的沟通和协商。

4.2 选择合适的劳务公司在选择劳务公司时,船舶公司应该考虑其经验、实力和信誉。

可以通过参考其他船舶公司的推荐或者市场调研来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

4.3 签订合同船舶公司与劳务公司之间应该签订正式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服务内容、付费方式等事项。

海事局关于印发《海员外派机构资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海事局关于印发《海员外派机构资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海事局关于印发《海员外派机构资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2011.06.21•【文号】海船员[2011]344号•【施行日期】2011.06.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海事局关于印发《海员外派机构资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海船员〔2011〕344号)各直属海事局,船员服务机构,航运企业及其他相关行业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为便于行政相对人办理相关申请,统一海事管理机构执法标准,我局制定了《海员外派机构资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海员外派机构资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附件:海员外派机构资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就《规定》中的海员外派机构资质管理有关事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申请从事海员外派的主体要求(一)申请主体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

境外企业、机构及外国驻华代表机构不得作为申请主体。

(二)申请主体为外商投资职业介绍机构或者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的,还应当持有有效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但是申请主体为香港在内地设立的独资、合资或合作国际船舶管理公司,符合《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规定的,无须具备外商投资职业介绍机构或人才中介机构资格。

二、关于申请从事海员外派的办公场所要求(一)办公场所应是固定场所,可为自有、租赁或其他(划拨、调拨等)1.办公场所系自有的,应经房产登记。

2.办公场所系租赁的,应与房产所有人签订房产租赁协议,并经房产租赁登记;自提出申请之日起,房产租赁协议的有效期应不低于机构所申请的《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

3.办公场所系划拨或调拨的(仅限申请机构系国有、国有控股或事业单位的),应具有房产所有人以书面形式做出房产划拨或调拨决定。

中国海员外派行业发展问题及其对策

中国海员外派行业发展问题及其对策

中国海员外派行业发展问题及其对策作者:林立来源:《中国水运》2011年第07期外派海员作为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创造大量的外汇收入,为解决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作出积极贡献,在培养航运人才、解决海员紧缺、打造航运大国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中国海员外派行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走过曲折,但正逐步走向成熟。

1950年,为打破国际封锁,中国政府与波兰政府共同合资成立中波公司,公司船舶悬挂波兰国旗。

当时在该公司船舶上服务的,既有中国海员也有波兰海员。

1959年,中国政府相继在香港等地成立了香港远洋等中资航运公司,公司船舶悬挂方便旗,国内航运企业负责选派海员到这些公司的船舶服务,中国海员打破了国际封锁,走向世界。

1965年,中国政府专门为远洋海员签发一本代表海员身份的护照,并被世界各国所广泛接受。

1979年,天津远洋首次向日本籍船舶“目邦丸”号派遣4名中国海员,同年11月,实现向“目邦丸”号全套派遣中国海员,中国的海员外派终于走出了向中资方便旗船舶派遣的禁锢,实现了向外资外籍船舶派遣海员的突破。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海员外派行业更加活跃,管理日趋专业化和产业化,从国有体制、计划经济环境中率先实现了国际接轨、全方位发展的转变。

据统计,我国每年向国际航行船舶提供配员9万余人次(2010年数据),其中高级船员3.6万余人次、普通船员5.6万人次;共有外派海员类劳务外派经营资质机构66家,其中实际开展外派海员业务的约为50余家;共有国际船舶运输公司153家,其中主要从事向外国籍船舶提供配员服务的有62家。

近几年来,国际海员队伍持续短缺,而国际海员劳务市场需求稳定,有着成熟的国际惯例和运作模式,管理相对比较规范,中国海员外派行业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和千载难得的机会。

一是作为劳动力资源大国,我国拥有约65万人规模的海员队伍,世界排名第一。

二是国内潜在海员基础资源及海员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资源丰富,外派海员队伍潜力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作者:2011年第3号来源:《中国水运》2011年第04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已于2010年12月30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并商商务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海员外派管理,提高我国外派海员的整体素质和国际形象,维护外派海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海员外派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和对外劳务合作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机构从事海员外派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海员外派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统一实施全国海员外派的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具体实施海员外派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海员外派遵循“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

从事海员外派的机构应当对其派出的外派海员负责,做好外派海员在船工作期间及登、离船过程中的各项保障工作。

第二章海员外派机构资质第五条从事海员外派的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二)有与外派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场所;(三)有至少2名具有国际航行海船管理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职管理人员和至少3名具有两年以上海员外派相关从业经历的管理人员;(四)具有进行外派海员任职前培训和岗位技能训练及处理海员外派相关法律事务的能力;(五)按照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的规定,建立船员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人员和资源保障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和服务业务报告制度等海员外派管理制度;(六)具有自有外派海员100人以上;(七)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为实缴货币资本。

本规定实施后,对外劳务合作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八)具有足额交纳100万元人民币海员外派备用金的能力;(九)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约行为和重大违法记录。

第六条申请从事海员外派的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从事海员外派活动的申请文书;(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固定场所租赁证明;(四)具有处理海员外派相关法律事务能力、进行外派海员任职前培训和岗位技能训练能力的证明材料;(五)专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专职业务人员相关从业经历的证明材料;(六)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组成、职责等情况的说明文件;(七)海员外派相关管理制度文件;(八)自有外派海员的名册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九)已按照海事管理机构要求足额缴纳海员外派备用金的有效证明;(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
第二章 海员外派机 构资质 从事海 员外派 的机 构 , 当符合 下 应 第五 条 列条件 :
人:
员外派备 用金 的有效 证明 ; ( ) 他相关证 明材料 。 十 其 经 批准 设立 的外商 投资职 业介 绍机 构或 者 中外合 资人 才 中介机 构拟开 展招 聘海员 出境 业 务 , 当按照本 规定 申请从 事海员外派 。除提 交 应 前款规定 的材料外 , 还应 当提交外商投 资企业批
作。
( ) 五 专职管 理人 员任职 资格 证书复 印件 及 专职业务 人员相关从 业经历 的证 明材料 ; ( ) 六 机构 的组织 结构 、 人员 组成 、 责等 情 职 况 的说 明 文 件 ; ( ) 七 海员外派相 关管理制度 文件 ; ( ) 八 自有外派海 员的名册及 劳动合 同、 纳 缴 社会保 险等证 明材料 ; ( ) 九 已按照 海事 管理机 构要 求足额 缴纳 海
料。 第二十条
国家 海事管 理机构 负责 统一实 施 全国 海员 外派 的监督管理工 作。 交通运 输部 直属海 事管 理机构 依 照各 自职 责负责 具体实施海 员外派 的监 督管理工作 。 第 四条 海员外 派遵循 “ 谁派 出, 负责 ” 谁 的 原则 。 从事 海员外派 的机构应 当对 其派 出的外 派 海员负 责 ,做好外派 海员在船 工作期间 及登 、 离 船过程 中的各项保 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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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h ry i u d to i s e t s 栏 目编 辑 : 高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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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 民共和 国海 员外派 管理规定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交通运输部令
21 0 1年第 3号
华人 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 巳于 2 1 年 1 月 3 00 2 0日经第 1 次部务会议通过 ,并 2 商商务部同意,现予公布 ,自 2 1 年 7 1日起施行 。 01 月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员境外突发事件处置程序》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员境外突发事件处置程序》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员境外突发事件处置程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2017.12.29•【文号】海船员〔2017〕693 号•【施行日期】2018.01.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员境外突发事件处置程序》的通知海船员〔2017〕693 号长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为发挥海事管理机构的协调作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做好中国籍船员境外突发事件的处置,规范海事系统内部处置船员境外突发事件协调工作,保障船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我局制定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员境外突发事件处置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2017 年12 月29 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员境外突发事件处置程序为发挥海事管理机构的协调作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做好中国籍船员(以下简称船员)境外突发事件的处置,规范海事系统内部处置船员境外突发事件协调工作,保障船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程序。

一、范围本程序所涉及的突发事件是指船员在境外船上工作或登、离船舶期间因经济纠纷、意外事故、社会动乱、海盗袭击、战争等原因引发的突发事件。

具体分为三类:(一)发生船员伤、病、亡、失踪等危害船员人身安全的突发事件。

(二)发生船东欠薪、欠资超过两个月;以及船东无能力提供船舶正常维持费用造成船员在船工作和生活困难,侵害船员合法权益的突发事件。

(三)发生船员被留置、拘留、遗弃、劫持等造成船员无法回国的突发事件。

二、处置原则(一)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

船东应当承担船员境外突发事件处置的主体责任。

对于船东不作为的,海员外派机构应全面承担相应的处置责任。

(二)属地管理原则。

船员境外突发事件的处置应由船东所在地或海员外派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船员户籍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配合,依据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涉外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强化海员外派工作方案

强化海员外派工作方案

强化海员外派工作方案随着全球经济的全面开放和国际贸易的加快发展,海上运输业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然而,在此背景下,因海员聘用、各种管理制度、培训与教育等环节的差异,海员外派工作复杂多变,给公司管理和海员个人造成很大困扰。

如何制定一个有效的海员外派工作方案,成为了各家企业想要提高工作效率的关键。

一、定义外派人员的任务和工作范围在制定外派工作方案之前,公司应先明确外派人员的任务以及工作范围,以便更好地安排外派人员的工作日程。

一般来说,公司在派遣海员到外国时,需要明确任务的目的、任务的内容、任务所在地、任务的时间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根据公司的业务需求和外派人员的专业特长及岗位的要求,制订出详细的工作范围。

二、强化岗位培训和技能提高为了提高外派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能力,公司应对海员的岗位培训和技能提高必须重视。

除此之外,直接交流式的培训教育、海员主题培训及岗位技能培训等方式都是提高海员的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

三、提高劳动条件和薪资待遇由于海员需要在异国工作,心理上和生理上都会受到很大的压力和负担,特别是在采取海上劳动的情况下。

因此,公司应该根据工作地点的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生活保障、安全措施等,提供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同时还能给予较高的薪资待遇和优厚的福利。

四、保障海员的安全和生命由于海员需要在海上进行劳动,需要面对各种不可预知的危险情况,并且也无法得到及时的救援和保障。

因此,公司在制定外派工作方案的时候,必须注重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特别是对于自然灾害、恐怖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须应对得当,使海员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下完成工作。

综上所述,强化海员外派工作方案对于公司的运营和海员的生命安全都至关重要。

只要公司在制订工作方案时确定合理的任务目标,加强岗位培训,提高薪资待遇以及保障海员的安全等多方面措施,一定能让外派工作效率得到全面的提升。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员外派备用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员外派备用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员外派备用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7.05.26•【文号】海船员〔2017〕256号•【施行日期】2017.05.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员外派备用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17〕256号长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各海员外派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海员外派备用金(以下简称备用金)管理,推进船员管理放管服改革,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海员外派备用金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海员外派备用金的缴存(一)申请从事海员外派业务的企业应缴存备用金,缴存标准为100万元人民币,以现金或等额银行保函形式缴存。

(二)从事海员外派业务的企业应选择信用等级良好、服务水平优良的银行缴存备用金。

(三)缴存备用金的企业应与银行签订《海员外派备用金缴存协议书》。

《海员外派备用金缴存协议书》由从事海员外派业务的企业和银行按照《海员外派备用金缴存协议书基本框架和要求》(附件1)拟定,并将《海员外派备用金缴存协议书》复印件报送相应直属海事管理机构。

(四)申请从事海员外派业务的企业以现金形式缴存备用金的,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到银行开设专门账户并办理存款手续。

备用金本金和利息归从事海员外派业务的企业所有,从事海员外派业务的企业可自由提取和使用备用金利息。

(五)申请从事海员外派业务的企业以保函形式缴存备用金的,由银行出具受益人为相应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的不可撤销保函(附件2),保函正本由相应直属海事管理机构保存。

从事海员外派业务的企业应在其海员外派资质存续期间提供有效的保函,保函有效期至少为两年。

从事海员外派业务的企业应在保函到期前一个月延长保函有效期。

(六)已经取得从事海员外派业务资质的企业应于2017年10月1日前按本通知要求的数额和形式缴存备用金,凭据缴存证明到相应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提取原来缴纳的备用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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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最新推荐------------------------------------------------------强化海员外派工作方案一、提高认识。

把海员外派劳务输出当作一项产业来抓随着全球经济加快复苏,世界航运业发展很快,国际海员在劳务市场上供不应求,高级海员尤其短缺,增加海员外派有较大的市场;随着国际海员劳务市场正由欧美发达国家向东南亚地区转移,中国已成为海员劳务的重要输出地,增加海员外派有良好的机遇;随着我市海员外派影响的逐步扩大,海员教育和培训体系逐步健全,提升海员外派质量有明显的优势。

海员作为中国就业促进会全国优秀劳务品牌享有一定的声誉。

因此,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抢抓机遇的意识,真正把海员劳务外派当作一项产业来抓,作为扩大对外开放、带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推动市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目标,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全国综合外派劳务基地全市海员劳务外派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移富余劳动力、增加群众收入为中心,充分发挥政府各相关部门和教育培训机构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做到有计划有组织地培训与大批量外派并举,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并重,推动海员外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提高。

1 / 9工作目标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海员劳务基地建设工作,争取用35年时间把我市建成全国海员劳务输出基地市;按照循序渐进,分类选拔原则,以省内海员教育培训机构为依托,每年向境外输送外派劳务人员200人以上,其中高级海员100名以上,5年内向境外输送劳务人员1000人以上,其中高级海员600人以上,力争用两年时间建成全省综合外派劳务基地,5年时间建成全国综合外派劳务基地。

三、突出重点,建立生源招收、培训、外派一条龙的运作体系一是尽快建立海员劳务输出生源基地。

以市商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主体,协商确定35个重点乡镇作为海员劳务输出生源基地,招收有一定文化基础、身体条件合格的乡村男性青年,主要是高中毕业的学生,经过培训达到外派要求后对外输出,实现对外劳务合作与扶贫工作的有机结合。

二是适应市场需求,充分利用市内外教育资源,健全海员外派教育培训工作体系。

一方面,将优秀高中毕业生输送到理工大学、航海职业技术学院、斯考根海员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学习,并加强与这些培训机构的联系与合作,使外派海员的学历教育规范化、高级海员的培训经常化。

另一方面,以职业技术教育为主体,大力发展非学历教育的海员培训,使普通外派海员培训实现规模化。

力争外派海员的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的有机统一,增强教育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提高我市海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是坚持“政府指导、市场引导、企业运作”依托龙头企业促进海员---------------------------------------------------------------范文最新推荐------------------------------------------------------ 外派工作再上新台阶。

从省商务厅确定的7家有经营外派劳务资质的企业中选择23家信誉好、有实力的公司作为长期的合作伙伴,积极开展外派业务合作工作。

以上海、天津、广州等大型远洋运输企业为依托,充分发挥远洋公司船员基地的作用,建立一种培训、外派、管理、实习、提高的运作机制,提升海员的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做大做响海员品牌。

四、齐抓共管,为海员劳务输出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一认真落实省外派海员促进专项资金省财政已从扶贫专项资金中抽出一部分资金,设立了省外派海员促进专项资金市商务局要认真研究和掌握外派海员直补政策,积极向上争取更多的外派海员计划,力争我市外派海员都能享受直补政策。

二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努力提高工作成效。

市商务局要把海员外派工作作为外经工作的重点,集中力量抓出成效,要努力扩大外派海员招生人数,积极争取省外派海员直补政策。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利用“海员”品牌效应,进一步扩大海员外派规模,要建立并逐步规范外派海员的社会保险关系,督促外派经营企业和用工单位依法为乡村海员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按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市教育局要把外派海员招生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统一安排,并在招生工作中积极宣传,各高级中学要在学生中广泛宣传海员外派招生条件、就业待遇和补贴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高中生报考海员。

市外事、工商公安等部门要缩短办理各种3 / 9证件和审批手续的时间,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市从事外派海员业务的中介机构进行清理整顿,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

三是加强领导,为海员劳务输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市政府成立外派海员劳务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协调外派海员劳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把这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发展思路、目标和举措,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激励机制,落实奖惩措施,加强督办检查,切实抓出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我司政务公开工作,深化监督,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上级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效能建设为目标,以公开公正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拓展和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落实机制,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规范办事程序,密切党群关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行政效能,更好地为我市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二、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一)向社会公开的事项---------------------------------------------------------------范文最新推荐------------------------------------------------------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密事项外,都要向社会公开。

1、公司制订的工作流程、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重要工作目标与实施、完成情况。

2、行政职能、部室与子公司设置及其职能职责、领导分工。

3、服务承诺以及当事人投诉途径、处理办法。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我司认为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二)公司内部事务公开事项除按规定需要保密的涉密事项之外,凡是涉及公司改革、发展、建设的重大决策,事关全体干部职工民主权利、切身利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政策规定等事项以及上级部门要求公开的内部事项,原则上都应公开。

1、公司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年度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奖惩措施,全局性或重要工作决策、改革方案。

2、“四项费用”支出情况。

主要包括会议接待经费、车辆购置经费、车辆运行经费、外出考察与旅费经费、公务接待开支情况、机关水电油开支情况。

3、城建项目规划、招投标、验收决算等情况,大型办公设备和物品购置情况;大额资金使用和重大固定资产处置情况;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及落实情况。

5 / 94、干部的任免及调整情况(提拔任用的应任前公示)、干部职工的奖惩及评先、评优情况。

5、干部职工年度述职、民主评议结果等情况。

6、干部职工的社会保障基金情况。

7、领导班子成员年度执行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情况,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制度的有关情况通报。

8、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

9、除上述事项外,对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事项原则上均应及时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时间、形式、程序(二)公开形式。

向社会公开的事项,主要通过政务公开栏和浏阳市政务网向社会公开有关事项。

内部事务公开以上墙公布为主。

根据需要有的事项可以文件等书面形式公布,也可以会议的形式进行通报。

(三)公开程序。

政务公开的程序应坚持先研究、后公开的原则,遵循内容确定、审查把关、组织实施等步骤。

一是拟定公开内容,由各责任部室按照有关规定,拟定公开事项的具体内容。

二是审查核定,将拟公开的内容、方式等情况提交公司班子会审定。

三是实施公开,将经审核后的事项内容按规定范围公布。

四是征询意见,有关事项公开后,要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和单位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改进。

五是归档备查,对公开的材料都要及时归档储存,上墙公布的材料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四、工作要求---------------------------------------------------------------范文最新推荐------------------------------------------------------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深化政务公开是转变工作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有效措施。

为了真正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我司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公司办公室承办。

(二)统筹安排,注重实效。

各部室、子公司要把政务公开与依法行政结合起来,与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机关工作行为结合起来、与开展政风评议、纠正机关不正之风结合起来,与推行承诺服务、提高行政效率、优化经济环境等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依法行政职能作用,使我司的政务公开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同时要积极、广泛地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充实、完善公开内容,切实改进各项工作。

(三)健全制度,注重长效。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积极探索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公开形式和长效管理机制。

各部室、子公司之间要密切配合,落实本职政务公开事项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做好全公司的政务公开工作。

同时,对于公开事项特别是网上公开事项,公司将落实专人,随时更新。

(四)注重督查,狠抓落实。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公司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地对各部室、子公司的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纠正和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各部室、子公司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之一。

7 / 9一、切实引起高度重视。

按预报此次降雨是市入春以来最大的一次降雨。

来势猛,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

二、切实落实责任。

各乡镇办主要领导和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端午节期间一律不放假,岗到位,检查所负责区域水库、堤防、涵闸、泵站等防洪工程是否安全,运转是否正常,责任主体是否到位。

市四大家领导将到各自包保岗位,检查指导防洪情况。

三、加强对堤防、水库等各类工程的巡查,对可能引发灾害的病险水库,要落实紧急避险应急措施,并迅速落实抢险物资和队伍,一旦发生险情,要立即抢护,确保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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