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模块化管理模式初探 2
律所的运营管理模式

律所的运营管理模式引言律所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服务机构,在运营管理方面具有其独特的模式和特点。
律所的运营管理模式直接关系到律所的经营效益和服务质量。
因此,律所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运营管理模式,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效果,实现可持续发展。
律所运营管理模式的重要性律所运营管理模式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运营效率律所运营管理模式能够帮助律所合理分工,明确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科学的管理模式,律所可以将工作任务合理分配到每个律师和员工身上,避免出现任务重叠或者任务空缺的情况,减少工作冲突和延误,提高工作效率。
2. 提高服务质量律所运营管理模式能够规范律所的业务流程和服务标准,确保律所的服务质量得到提高。
通过合理的管理模式,律所可以确保案件各个环节的流程规范和有序,避免因为操作不当而导致的错误和遗漏,提高服务质量。
3. 降低运营成本律所运营管理模式能够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营成本。
通过合理的管理模式,律所可以合理调配律师和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专业优势并实现最大效益。
同时,通过科学的资源管理和采购策略,律所还可以降低运营成本。
4. 提升律所品牌形象律所运营管理模式能够提升律所的品牌形象。
通过规范的管理模式,律所可以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增加客户的满意度和口碑推广,提升律所的品牌形象和竞争力。
律所运营管理模式的实施步骤律所运营管理模式的实施步骤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清晰的组织结构律所需要建立清晰的组织结构,并明确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在组织结构中,律所可以设立管理层、律师团队、行政部门等,明确各个层级之间的工作流程和协调机制。
2. 合理的人员配备律所需要根据业务需求和规模确定合理的人员配备。
通过科学的岗位设置和人员招聘,律所可以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确保每个岗位都有专业的人员去担任。
3. 规范的流程制度律所需要建立规范的业务流程和内部制度。
在流程制度中,律所可以明确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步骤、时限要求和相互配合关系,以确保案件能够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依法行政模块化管理工作方案范文

依法行政模块化管理工作方案范文如下:一、背景分析当前,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在依法行政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
在管理工作中,常常出现管理混乱、执法不规范、信息不透明等情况,导致政府决策效率低下,行政效能不高。
为此,我们制定了依法行政模块化管理工作方案,旨在有效解决现有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提升政府管理水平。
二、总体目标本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建立起一套科学、稳健的依法行政模块化管理体系,以提高政府管理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增强行政效能。
三、具体措施1.组建专门工作团队,负责制定依法行政模块化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实施顺利进行。
2.建立依法行政服务中心,整合政务服务资源,提供便民服务,实现信息共享。
3.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执法团队建设,加强队伍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4.建立电子政务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和审批流程在线化,提高办事效率。
5.加强宣传教育,推动依法行政理念深入人心,增强全社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6.建立评估机制,定期对依法行政模块化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四、工作部署1.确定具体实施计划及时间表,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分工及责任人。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依法行政模块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3.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推动依法行政模块化管理工作落地生根。
五、预期效果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们预计可以达到以下效果:1.优化政府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效率,缩短办事时间。
2.规范执法行为,增强行政执法公信力。
3.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提升政府形象。
4.促进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信互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总结依法行政模块化管理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将是我国依法行政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政府改革和现代化建设,提高政府管理水平,为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力支撑。
我们期待通过此方案的落实,为政府管理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政务服务,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贡献力量。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模板范本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的管理行为,统一管理制度,确保事务所正常运作,提高服务质量,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律师事务所”是指律师作为法律服务供应者,以经济利益为目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组织。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是由律师事务所自行制定的,根据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业务需要,规范事务所内部管理行为的规定。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适用于事务所内部所有律师、律师助理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事务所负责人签署,并及时通知所有律师、律师助理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律师事务所组织管理制度;(二)律师队伍建设制度;(三)业务流程和质量管理制度;(四)工作协作和协调机制;(五)经济管理制度;(六)安全保密制度;(七)纪律规范和行为规范制度;(八)奖惩制度;(九)其他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章律师事务所组织管理制度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当设立负责事务所内部管理的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事务所内部管理工作。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业务需要和人员配置情况,设立律师部和行政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应当对律师部和行政部门的工作进行总体协调,确保事务所内部能够顺利运作并取得良好业绩。
第十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员管理制度,确保人员聘用、培训、考核、晋升等程序公平、公正,能够选拔和留住优秀的律师和人才。
第十一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事务所内部通讯机制,保证内部信息的及时、准确传达和沟通。
第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事务所内部决策机制,明确事务所内部决策的程序和权限,确保决策的科学、合规和公正。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事务所内部督导机制,负责对事务所内部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

本所实行公司化管理、团队化运作、专业化发展、产业化经营的运作模式。
第一部分关于公司化管理传统意义上的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主任在章程和合伙人协议授予的职权范围内,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在主任负责制下,主任具有管理律师事务所的日常事务,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外代表律师事务所等职责。
随着律师事务所规模的不断扩大,管理事务的日趋繁重,加上律师行业之间竞争日趋激烈,律师事务所主任在从事律师业务的同时对事务所进行管理已显力不从心,一方面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本身的律师业务难以兼顾,另一方面律师事务所主任并不一定具备管理一个规模较大所的能力,疏于管理,就可能出现问题。
国内外一些大型律师事务所对这个矛盾已作出了有益探索,一方面管理与律师业务相分离,对事务所的管理主要由专门管理人才负责,律师则从自己并不擅长的管理业务中解脱出来,把全部时间精力投入到律师业务中去;另一方面采用公司化管理模式,公司制度自创设以来就成为最重要的经济制度之一,在理论研究和实务中,公司制度得到了非常大的发展,已形成科学的和完善的体系,具有其他管理制度不可比拟的优势,拥有强大的生命力,这也是不少知名律师事务所选择公司化管理模式的根本原因。
本所在借鉴国内外优秀律所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突破传统意义上的主任概念,深化改革本所的管理模式, 引入了公司化的相关管理机制:(一)随着本所律师业务范围的扩大,除了律师智力的投入外,资本的介入成为必需且越来越重要,这既有利于律师业务的良性扩张,也有利于提高律师事务所的抗风险能力。
因此本所突破传统律所人合为主的性质转向资合性质较浓的模式,合伙人出资额有了较大差异,为保障出资额占绝大多数的合伙人的权益和律所的高效运转,设首席合伙人,实行按资表决的决议制度。
(二)本所设立管理委员会,其法律地位类似公司中的董事会。
管理委员会聘用部分专业管理人才作为管理委员会委员对律所进行管理,既提高了管理效率又可以把律师从不擅长的管理事物中解脱出来。
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与组织

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与组织律师事务所是专门从事法律服务的机构,其良好的管理与组织对于事务所的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与组织进行详细探讨。
一、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1. 中心化管理模式中心化管理模式是一种常见的律师事务所管理方式,通常由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者扮演领导者的角色,负责决策、分配任务并指导下属律师的工作。
此模式的优点在于决策效率高、统一管理,但缺点是可能造成管理层与执行层的隔阂,律师难以发挥自身优势。
2. 分权管理模式分权管理模式是近年来一些先进的律师事务所采用的管理方式。
该模式强调每一位律师的独立性和自主权,律师在案件的分析、准备、辩护等方面有足够的自主权。
该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够发挥每位律师的特长,激发创造力和工作热情,但缺点是可能造成管理和协调的困难。
二、律师事务所组织结构1. 扁平化组织结构扁平化组织结构是律师事务所的常见结构之一,主要特点是层级少、决策权下放到各个层级,能够更好地发挥律师的专业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此结构的优点在于信息流通迅速,决策效率高,但需要注意信息的传递不畅可能导致工作错误。
2. 部门化组织结构部门化组织结构是根据律师事务所的业务领域将律师事务所分为多个部门,每个部门由专门的律师团队负责相关业务。
此结构的优点在于各部门专业化、分工明确,但需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沟通。
三、律师事务所管理与组织的挑战1. 人才管理与培养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与组织需要关注人才的引进、培养和留住。
只有拥有专业素质高、具备良好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的律师,才能保证事务所的良好运营。
2. 信息管理与技术支持律师事务所管理与组织需要重视信息管理和技术支持。
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为律师事务所提供了更加高效的信息管理和技术支持手段,能够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3. 专业发展与业务拓展律师事务所管理与组织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提升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以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
此外,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开拓新的市场也是律师事务所管理与组织所面临的挑战。
工作心得:模块化管理在刑法适用中的应用

工作心得:模块化管理在刑法适用中的应用模块化理论源自经济学概念,在信息产业、汽车等几个产业领域被广泛应用,是产业组织领域的最新研究课题,受到众多行业的青睐。
模块化管理的先进性在于,它将复杂的问题进行细化,通过有效的标准化作业流程,使管理中很多细节或者在运营中的操作流程全部以标准模式来制定并执行,从而提升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
这种管理模式,对于司法机关在刑法适用中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
近年来,襄阳市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设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创新型、人本型、效能型检察院(以下简称“六型”检察院),其实质就是将模块化理论引入刑法适用领域,确保检察机关适用刑法的过程能够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刑法适用模块化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按照日本产业经济学者青木昌彦观点,“模块”是指半自律性的子系统,通过和其他同样的子系统按照一定规则相互联系而构成的更加复杂的系统或过程。
“模块化”是按照某种规则,一个复杂的系统或过程和若干能够独立设计的半自律的子系统的过程相互整合或分解的过程。
其中的分解过程叫“模块的分解化”,整合过程叫“模块的集中化”。
模块化理论的先驱卡利斯·鲍德温和吉姆·克拉克认为,模块化是组织、设计复杂的产品或过程的有效战略之一。
模块化理论不仅可以应用到产业组织理论中,也可以应用到其它半自律的系统中。
根据卡利斯·鲍德温和吉姆·克拉克观点,模块化设计研究的对象是制品。
制品不仅仅是有形的物体,有些制品是无形的,规则、习俗、法律体系、和产权是制品,条约与合同一样也是制品。
因此,基于刑法适用的复杂性和刑法适用效果的多元化追求,将模块化理论引入刑法适用领域是可行的。
“徒法不足以自行”,检察机关适用刑法,终归是通过检察人员办案得以体现,但受职业素养、执法理念和思维习惯等影响,办案人员的对办案效果的具体评价,直至行为模式认识不一,较难达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模板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法律服务质量,维护客户及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2. 本所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行政人员、财务人员等。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事务所设立合伙人会议,作为最高决策机构。
2. 设立执行主任一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 设立业务部门,由合伙人或资深律师负责,具体负责案件处理和团队管理。
三、人事管理1. 招聘:根据事务所业务需要,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招聘员工。
2. 培训:新员工入职后需接受事务所文化、业务流程及职业道德培训。
3. 考核: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的考核。
四、财务管理1. 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2. 所有收支必须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并由执行主任签字批准。
3.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账目清晰。
五、业务管理1. 案件受理:由业务部门负责初步审查,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2. 案件分配:根据律师的专业特长和案件性质,合理分配案件。
3. 案件跟踪:建立案件跟踪机制,确保案件进度和质量。
六、客户关系管理1. 建立客户档案,详细记录客户的信息和案件处理情况。
2. 定期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需求,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3. 保护客户隐私,未经客户同意,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七、知识管理1. 鼓励律师进行法律研究,分享研究成果。
2. 建立知识库,收集、整理、更新法律信息和案例分析。
3. 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和研讨会,提升律师专业水平。
八、风险管理1.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案件进行风险评估。
2. 购买职业责任保险,保障事务所和律师的合法权益。
3. 定期进行风险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
九、争议解决1. 员工之间或员工与事务所之间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合伙人会议审议。
3. 涉及法律问题的,应依法处理。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执行主任负责解释。
依法行政模块化管理工作方案模版(三篇)

依法行政模块化管理工作方案模版一、背景为了推动我国的行政管理向依法行政转变,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我国将在____年开始推行依法行政模块化管理。
该模块化管理工作方案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推动我国行政管理向依法行政转变,建设法治化的行政管理体系。
2. 原则:依法治理、全面覆盖、精准管理、分类管理、综合协调、持续改进。
三、主要内容1. 模块划分:根据不同的行政管理职能和领域,将相关的管理工作划分为不同的模块,确保行政管理的全面覆盖和精细化。
(1)法规模块:包括制定、修订和废止法律法规的管理工作。
(2)执法模块:包括执法检查、处罚、听证等执法活动的管理工作。
(3)审批模块:包括行政许可和认定的审批工作。
(4)服务模块:包括行政服务、公共服务和窗口服务等工作。
(5)监督模块:包括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和信访工作等。
2. 模块功能:(1)法规模块:负责制定、修订和废止法律法规,完善法律法规的框架体系。
(2)执法模块:负责执法检查、处罚和听证等执法活动,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和透明。
(3)审批模块:负责行政许可和认定的审批工作,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4)服务模块:负责提供行政服务、公共服务和窗口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
(5)监督模块:负责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和信访工作,保障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合法、公正、透明。
3. 模块管理:(1)模块负责人制度:每个模块设置专门的负责人,负责模块的规划、组织和监督。
(2)模块协同机制:各个模块之间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资源互通。
(3)模块评估机制:对各个模块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4)模块培训机制:为模块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提供培训,提升其法律水平和专业能力。
四、工作推进1. 制定实施方案:各级行政机关根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报上级行政机关备案。
2.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行政机关成立依法行政模块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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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管理类律所模块化管理模式初探北京市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宋俊博律所模块化管理模式初探内容摘要:律所具有典型的人合特征,但由于律师之间理念的差异,导致大量的律所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出现瓶颈。
也有很大一部分律所,由于理念超前,很难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律所规模难以扩大。
本文作者从计算机局域网络的结构模式中获得灵感,同时借鉴国内知名大所的成功经验,对模块化管理模式进行了初步探讨。
模块化模式分为中心平台与独立律师团队两个部分,在中心平台的管理下,实现一所多治,适应不同理念、不同执业背景的律师需求。
通过独立律师团队的复制,可以迅速扩大规模,扩大市场占有率。
关键词:律所模块团队管理律师制度恢复已经三十余年的时间,律所模式选择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
有以金杜、君合为代表的公司制律所,有一般松散型合伙制律所,还有一部分介于两者之间,都在以自己的方式生存、发展。
我国的律所多数是合伙制,是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律师执业机构,具有明显的人和特征,而且,律所高素质人才集中,个性明显。
律所模式选择首要的一点就是要适应人和性要求,从而把一群人、一群律师召集到一面大旗下,产生规模效应。
能够提高效率,发挥个体能动性,产生刺激效应。
能够让律师之间无障碍合作,发挥规模优势,产生协同效应。
模块化管理模式能够适应人和性特征要求,能够包容不同理念、性格、水平的合伙人及律师,满足各层次人员需求,具有极大的优势。
一、什么是模块化管理模式律所主要合伙人建立中心管理平台,在中心平台的管理下,发展外围多层次律师团队,独立律师团队与中心平台开展全方位业务合作。
中心平台实行公司制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团队和管理制度,负责律师事务所的全面管理,包括战略管理、后台服务体系、知识管理体系、品牌及文化建设、质量管理等,业务上实行专业化分工。
独立律师团队内部机制较为灵活,可以根据自己的自身特点实行内部分配及管理机制,专业化方向上,可以针对某一专业,也可以是综合性业务。
这种管理模式类似于我们的局域网络,中心平台就是服务器,独立律师团队是电脑终端,他们通过中心平台接口与中心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二、中心平台建设中心平台建设是模块化管理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一般情况下,中心平台采用公司制运作模式,实行民主管理。
合伙人会议是律所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本所的所有重大事项。
为提高管理效率,合伙人会议之下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律所日常决策和管理。
管委会成员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一般有德高望重,业务能力强的资深合伙人担任。
管委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品牌及文化建设委员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内核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等,协助管委会决策。
分配制度一般采用“计点制”,成本由律所统一支付,利润则按照合伙人的考评结果进行按点分配。
强调以完成业务定额和为律所工作时间总量并重为基础,有业绩考评委员会依据合伙人协议、合伙人考评办法等进行综合评价。
考评的内容包括创收、所务管理、团队合作、工作时间、特殊贡献、特殊职能、业务能力等各个方面。
品牌及文化建设。
国内律所与国际律所相比,一大劣势就是核心价值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价值观的缺失和文化断层,致使中国律所大多只是律师们挂名的媒介,普遍缺乏团队凝聚力。
企业在商场中胜出的根本原因在于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企业文化。
作为中心平台,建立文化建设平台,推广核心价值观,打造坚实的文化基础。
理解文化内涵,使之与管理体系相融合,形成推动律所发展的合力。
律所应当建立品牌推广机制。
首先要树立律所品牌形象,通过具体的品牌设计和抽象的品牌效应,给客户以现代的、开放的,充满信心的感觉,并通过各种途径推广出去。
其次要维护良好的公共关系,律所向客户及公众提供律所相关工作信息,塑造律所专业形象。
同时还应当重视与媒体记者、法律目录排名等,在媒介中占据主动位置。
最后,要通过全媒体向社会公众推广律所品牌,包括网络、报纸、电视、杂志等,及时更新,及时将本所参与的重大政治活动、重大项目、重大案件等信息发布出去。
律所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律所风险包括不利风险和有利风险,利与不利主要还在于管理是否得当。
有效的风险管理,能够通过监管使事务所从事各项活动时合法合规,符合客户要求等,从而使律所远离困境;通过协调机制,使得风险活动、优化控制、强化业务流程、有效利用技术、进行双向交流等相互调和,从而促进事务所健康发展。
律所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将风险控制在一定可接受的水平上,而不是完全消灭它。
建立风险管理体系,首先是建立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建立全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审查律师事务所所有实质性的或重大的风险,考核下属专门风险委员会的工作。
律所最大的风险来自业务风险。
业务风险委员会由各专业资深合伙人及律师组成,负责控制专项法律事务中的风险。
比如接到一个项目的时候,专业风险委员会成员就会全程跟进,与办案律师协商讨论项目目标,讨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首要风险、最坏发生情况等,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策略及行动计划。
特别是在某些特殊的专项服务中,收案环节就要风险人员相应审查,决定是否收案,实施过程中,对出具法律意见书的质量进行全面审查。
专业律师团队建设。
观察国际性的大所,无不进行专业化分工。
满足现代化法律服务的需要,专业化分工至关重要,只有专业化分工才能提高效率,在本专业内做精做透。
中心平台建立各优势专业的律师团队,合伙人和律师按照业务专长进入不同专业团队,每个部门由若干合伙人负责。
案源由中心平台统一调配,分配给相应专业部门办理。
专业部门建立严密的工作流程,相互分工合作,保证案件质量。
专业律师团队也不是大而全就好,要根据自己律所的传统优势,设立优势专业的律师团队,其他类业务,可以设立相对较为专业的综合型业务部门予以解决。
知识管理体系建设。
知识管理是律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律所将工作中积累的知识成果、国内外其他律所的知识成果,通过一定的方式积累、整理,并随时提供给律师,为其办案提供业务上的支持。
知识管理体系能够使得每个律师的知识成果转化为整个律所的知识成果,每个律师能够共享这一成果,有效地帮助律所提高效率,增强盈利能力。
设立专门的知识管理部门,其成员不作具体业务,只负责管理自己领域的知识,比如知识产权、金融业务、证券业务等。
具体工作就是负责筛选和发展新产品,培训指导业务律师、监控市场发展方向,为专业律师提供信息,节约时间提高效率,保证业务质量等。
三、独立律师团队管理中心平台给予独立律师团队较大的自主管理权,特别是在业务拓展、团队分配机制、团队管理体制等方面。
独立律师团队设计有助于吸引高素质人才,扩大市场范围,扩大律师队伍。
由于中国律师原始机制和发展轨迹并不清晰,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难以形成统一的职业理念。
律师事务所对利益过分夸大,律师短视行为较为突出,直接导致律师服务市场的混乱。
陈旧的职业习惯、职业思维以及陈旧的分配模式,已经与市场发展严重不匹配,律师们在寻求突破、转型,寻找更高的平台。
但同时又受到陈旧思维的影响,难以做到完全的转变,利益关系难以调和。
独立团队正好能够切合他们的需求。
中心平台打造的品牌,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能够为其开拓市场提供知识支持。
同时,又能够具有相对独立性,特别是在利益分配上,自主化设计能够满足不同理念的优秀律师的需求。
模块化设计,容易让律师接受,模块化复制过程较为简单,不需要太多的融合过程,有利于在短时间内迅速扩大律师规模,整合资源。
独立律师团队理念,可以很好地在全国各地复制,有助于吸引各地的律师团队加盟,从而扩大市场占有份额。
独立律师团队具有团队作战优势。
在律所的传统体制下,律师既是业务员又是专业法律人,既要兼顾营销,又要负责办案,常常顾此失彼,而收入却并不可观。
由于律师业务的不固定性、服务的无形性、当事人评价的复杂性等特性,多数律师的业务一般是通过家人、朋友、客户等关系介绍或转介绍而来,只有少数律师是真正通过市场来寻找案源的。
在这种体制下,那些资历深、人际关系广、办案经验丰富、社会知名度高的律师往往掌握了大量的案源,但又限于个人的精力和时间,富余的案子往往又办不了。
而那些新入行的律师却往往因资历浅、人际关系窄、社会资源不丰富、办案经验缺乏等原因没有案源或案源很少。
再加上律师的性格、谈吐、阅历等差异,也导致了律师在收案和办案上的差异,有的律师善于与当事人沟通,有的律师善于案件的实际操作。
由此,不同资历,不同性格律师的优势互补也就成了必然。
独立律师团队可以根据不同律师的特点,分工合作,实现当事人权益最大化。
经验丰富、素质优良、密切合作的团队,使广泛的社会资源、坚实的专家援助系统、形成资源整合的优势,服务质量相应提高。
独立律师团队最主要的还是人和。
团队的组成由团队合伙人确定,相互之间比较了解,配合默契。
而且,在长期工作中,形成了相对明确的分工。
利益分配上形成了较为固定的模式,相互之间很少存在利益冲突。
一般来讲,成熟的独立律师团队,能够逐步做到律师专业化。
能够做到案源共享,案源合伙人统一收案后,分配给较为专业的律师、助理办理,实现流水线作业。
重大案件也可以由案源合伙人与专业律师共同办理。
这种方式,极大地解放了合伙人及律师的经历,节省了人力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中心平台与独立律师团队的关系中心平台与独立律师团队之间,相互交办案件,相互配合。
中心平台具有相应专业优势,专业律师团队无论在人员素质、专业能力、专业经验方面,都具有优势,容易吸引案源。
中心平台选择相应具有地域优势、专业优势的独立律师合作,提高效率,节省成本。
独立团队在遇到疑难案件或者没有相应专业律师的情况下,可以与专业律师团队合作,共同开拓市场,办理案件。
合作关系能够大大提升客户对于独立律师团队的信任,对于维护客户,开拓新业务具有重要作用。
同时,独立律师团队可以指派律师参与案件办理,能够起到培训律师的作用。
中心平台的监督。
就风险来讲,独立律师团队的风险还是相当高的。
由于传统的职业习惯和执业理念的差异,独立律师团队相对不规范,工作风格迥异。
特别是律师职业具有较高风险,一旦服务中出现问题,给律所带来的可能是灭顶之灾。
中心平台的监督,主要是业务的内核,控制收案、办案过程,对案件进程进行过程监控,保证案件质量。
中心平台的文化理念输出。
中心平台利用会议、电子邮件、杂志、内部网站等形式,将文化理念在所内进行推广。
独立律师团队耳濡目染,逐渐逐步接受律所文化和理念,逐步融入到律所当中。
在合作过程中,中心平台律师业务起到一定的宣传示范作用,产生一定的效果。
中心平台的全方位支持。
首先是知识支持,中心平台具有强大的知识管理体系,可以随时提供相关专业知识,也可以随时提供相关专业的发展方向,有助于案件办理和新市场的开拓。
企业形象的提升,中心平台一般在办公场所的挑选、办公环境的设置上具有明显的特点,能够大大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客户的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