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论文
论文关于青少年犯罪及综合治理研究(精选五篇)

论文关于青少年犯罪及综合治理研究(精选五篇)第一篇:论文关于青少年犯罪及综合治理研究关于青少年犯罪及综合治理研究[摘要]近些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因此,如何遏止、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本文立足司法实践,从青少年犯罪表现出来的特点入手,全面分析了青少年犯罪产生的原因,并据以提出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对策,目的是动员全社会对青少年健康成长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一步遏止、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
[关键词] 青少年犯罪特点原因对策综合治理研究[目录]一、青少年犯罪的几个特点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剖析三、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对策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日益增多这一严峻现实已越来越引起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忧虑。
仅据保定市两级法院统计,1990—1994年五年间共判处青少年罪犯1651名,1995年至2000年五年间,判处青年罪犯2330名,2000年至2004年间判处青少年犯罪4352名,后五年的增长的幅度竟达41%。
以上情况表明了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遏制、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一、青少年犯罪的几个特点:青少年犯罪有它自身的一些特点,具体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一)青少年犯罪集中表现为几个类型根据有关资料统计,青少年犯罪中,侵犯财产型犯罪,突发性暴力伤害型犯罪,性犯罪和流氓犯罪占有较大比重。
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统计,1990年至2000年,全省法院判处的青少年罪犯中,盗窃、抢劫、诈骗、敲诈勒索等侵犯财产罪的青少年罪犯,占到了总数的70%多。
此外,突发性暴力伤害型犯罪、性犯罪、流氓犯罪的人数也分别占到了总数的9.3%、7.5%、1.4%。
(二)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且罪犯年龄趋于低龄化近些年来,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上升势头,如秦皇岛市海港区1993至1998年11月份,共判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0件,涉及罪犯134人。
犯罪学论文

论大学生犯罪大学生是民族的希望和国家的未来,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直接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目前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状况的主流是好的,但是不难发现一些令人担忧的现象,尤其是大学生违法犯罪的趋势在不断加剧,例如近年比较出名的马加爵事件、北京外国语大学在校生罗卡娜因琐事将同学刺死、中国政法大学在校生付成励在课堂上杀死老师、上海复旦大学投毒案……无不令人震惊。
在校大学生犯罪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犯罪大学生自身的原因,也有学校教育的缺陷和家庭教育方式的失当,还有社会不良思潮的影响以及社会对于弱势群体关注程度的不够等方面的原因。
一、当代大学生犯罪现象的分析狄更斯说: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 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我们生活在一个说不清好坏的年代。
一方面我们享受着物质生活的进步, 但是也体会着经济发展的一系列后果, 环境污染、价值沦落、腐败盛行、生存压力剧增、安全感低等。
但其中最让人担忧的,是近年来, 被视为国家未来的一代--大学生,他们实施的犯罪呈现多发的趋势。
虽然没有具体全国范围内的数据统计, 但是就目前所能搜集到的资料来看, 在校大学生犯罪已经占刑事犯罪的很大比重, 而且犯罪越来越恶劣。
大学生违法犯罪与其他违法犯罪没有本质的区别,可由于其特殊群体的身份,结合近几年大学生犯罪的事件,归纳如下几点大学生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数量逐年增加我在网上做了一些简单的信息搜索, 整理如下: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知名青少年法律工作者尚秀云2008年9月在北京透露, 从1987年至今, 共有超过6000名在校大学生在海淀区人民法院被判刑。
从最开始的一年一两名大学生, 到这几年的80个、90个, 甚至100多个, 这些年大学生犯罪呈现螺旋式上升的态势。
根据北京大学康树华教授的调查, 1965年青少年犯罪在整个社会刑事犯罪中约占33%, 其中大学生犯罪约占1%。
文革期间, 青少年犯罪开始增多, 占到了整个刑事犯罪的60%, 其中大学生犯罪占2.5%;而近几年, 青少年犯罪占到了社会刑事犯罪的70%~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为17%。
本科毕业生犯罪学论文范文模板

本科毕业生犯罪学论文范文模板引言犯罪学是研究犯罪现象、犯罪原因、犯罪机制和犯罪预防的学科。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
本文旨在提供一个本科毕业生犯罪学论文的范例,帮助学生理解犯罪学的研究方法和论文写作结构。
研究背景本文研究的主题是“城市化进程中的犯罪问题”。
在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使得城市地区的犯罪问题越来越突出。
针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犯罪原因和机制,以期提供有效的犯罪预防和管理策略,对于社会治安的维护和公共安全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城市化进程中的犯罪问题,揭示犯罪的根源和犯罪行为背后的原因,探讨有效的犯罪预防和管理策略,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为社会治安的维护和公共安全的提升提供理论依据。
研究方法本文采用了多种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综述、案例分析、问卷调查等。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了解研究领域的发展现状和前沿动态。
通过案例分析,深入剖析城市化进程中的犯罪问题。
通过问卷调查,收集大量的数据,对犯罪问题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
研究结果与讨论经过对数据的分析和研究,本文得出了以下结论:1.城市化进程对犯罪问题产生了重要影响。
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城市地区的犯罪率呈逐年上升趋势。
2.社会经济因素是造成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城市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福利水平与犯罪率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性。
3.社会管控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和管理犯罪。
警察力量的增加、社区治安的加强等举措可以显著降低犯罪率。
在讨论部分,本文进一步分析了研究结果的意义和现实应用。
同时,对于犯罪预防和管理策略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增加警力投入,加强社区巡逻和治安巡查,提高犯罪的侦查和打击效果。
2.提高城市居民的经济福利和生活质量,减少社会不平等和贫困现象,以降低犯罪率。
3.加强社会安全教育,提高公众对犯罪现象和风险的认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结论通过对城市化进程中的犯罪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本文揭示了犯罪的根源和背后的原因。
犯罪学论文性别与犯罪

犯罪学考核论文:性别因素对犯罪的影响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班级:电气091姓名:***学号:************2010.4.18摘要:自古以来,犯罪一词几乎只是作为相对男性而言,解释男性行为的。
即便有极少数女性犯罪,也被定性为其具有男性特征。
法律界一直缺乏对女性犯罪的关注。
犯罪的性别因素也在很大程度上呗忽略。
二战以来,随着女性参与和从事社会事务的机会不断增大,女性犯罪也在逐渐增多。
但男女犯罪比率的差距依然差异很大。
因此,我认为,男女的性别因素,对犯罪发生的频率、性质、心理和后果由着很大的关联。
关键词:犯罪,性别,差异,特征正文: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犯罪现象呈现了许多新的规律的特点,而女性主义犯罪学也从上世纪末开始逐渐被提及和关注。
社会的复杂性,导致了矛盾的多样性,进而滋生为犯罪。
现代社会犯罪学的研究也在不断地深化、专业化、系统化、和科学化。
由于性别差异而造成的犯罪差异的研究话题,越来越被社会学界重视。
除了本身的高学术价值原因外,其还有很高的现实意义。
早在1899年龙勃罗梭对女性犯罪人做人类学分析开始,就引起了有关学者们的注意。
此后各国的犯罪学家、社会学家从各自学科的角度出发,对女性犯罪及男女两性犯罪的异同进行研究和探讨,其中德国犯罪学家汉斯,约阿希姆,施奈德在《犯罪学》一书中,就犯罪的性别问题进行了精辟的论述和深入的研究。
我国法律界和犯罪学很多专家也对这方面有着不同的探讨。
有关这方面的研究,不仅可以为按照社会群体的性别组织社会预防,而且也是贯彻刑罚个别化原则的重要基础。
因此,我们必须用科学务实的态度,投入到性别因素对犯罪的影响的研究当中。
一、男女性别特征的对比1,女性思考问题总是比较细腻,总是把能够想象的各种备选取方案加于比较,总是把影响自己决择的因素全部纳入自己理性的视野加于考量与权衡。
因此她们的思考富有极强的慎密性。
与此同时女性具有丰富的感情性,自然把家庭看得比较重。
犯罪对策论文:犯罪学宏观对策论要

犯罪对策论文:犯罪学宏观对策论要摘要犯罪对策有其理论渊源,根据社会现状可将犯罪对策分为犯罪预防和犯罪惩治两大部分,本文通过对犯罪对策作宏观上的论述,对几中学说作简要分析,并以此构建犯罪学宏观对策理论体系。
关键词犯罪对策犯罪预防犯罪惩罚一、理论源流犯罪对策一般可分为预防犯罪和惩罚犯罪两部分,前者是防患于未然,包括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后者是整治于已然,但凡有“报应论”和“救治论”两种论调。
早期学者受同态复仇理念之影响颇深,多持“报应论”;而晚近学者则多持“救治论”。
古希腊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对惩罚犯罪持“报应论”的观点;德国著名哲学家康德则进一步将其发展为“道义报应主义”,他指出:“法院的惩罚绝对不能仅仅作为促进另一种善的手段,不论这是对犯罪者本人或是公民社会都是如此。
惩罚在任何情况下,必须只是由于一个人已经犯了一种罪行,才加刑于他。
”古希腊伟大的先哲普罗泰戈拉已经十分前瞻地指出“一般预防”的重要性,他说:“谁要是以理智来处罚一个人,那并不是为了他所犯的不法,因为并不能由于处罚而使已发生的事情不发生。
刑法应该为着未来而处罚,因此再不会有其他的人,或被处罚者本人犯同样的不法行为。
”在古代,即使主张犯罪预防,也多以特殊预防为主。
贝卡利亚对此进行了深入系统地研究与论证,并简洁明了地提出了“双面预防刑法目的观”。
他明确地说道:“刑罚的目的,只是阻止有罪的人再使社会遭受到危害,并制止其他人实施同样的行为。
”至此,普氏的一般预防论已得到了较好的修正,并已显得相当完善。
近现代功利主义学派代表边沁认为:“刑罚的目的仅是预防犯罪而已。
”其实这是一种偏狭的功利性的目的论,从犯罪对策之角度而言,笔者认为仅有刑罚是远远不够的,而刑罚之目的也不仅仅是纯粹地为了预防犯罪。
费尔巴哈从犯罪原因论入手,①阐述了他个人的犯罪对策。
费氏的刑事政策思想其实是一种禁欲主义思想,根据其理论,即应广泛适用自由刑,限制犯罪人的活动空间并对其心理(精神)施压,②消除其可能犯罪之一切条件(包括其犯罪欲念),必要时还应禁锢犯罪人之思想自由。
犯罪学论文(基于弗洛伊德理论对累犯问题以及族群犯罪问题的建模分析)

二、累犯
1.关于累犯的数学模型
1.1定义与符号说明
好人:犯罪概率为p,其中p<0.5;
坏人:犯罪概率为q,其中q>0.5;
事实上,如果评判罪人的非罪人使用上面的模型,那么他们会得出罪人必然会继续犯罪的概率极高的结论。那么,长此以往,社会对罪人的排斥将会加深,罪人与社会的隔间也会拉大,罪人将会进一步沦落到社会的边缘。罪人所受到的惩罚,事实上远远大于法庭的刑罚。
我们再从罪人的角度来看。如果罪人对自身使用上述模型,那么必然会否定自己。加之社会对其的“惩罚”过大,将会使得其形成更强的“超我”。一旦这种超我形成,加上人的追求超越的本性,罪人必然会认定其他人正常的行为是“犯罪”,以满足自己的欲望。当他再次把上面的模型套用到其他人身上时,就会认定他人是邪恶的。再进一步,当其将模型套用于全社会时,就会认定社会上,大部分人(占比1- )是邪恶的。如此,他的报复行为也就不难理解了。
在这种逻辑下,似乎应该是犯错的人注定是不可自拔的“坏人”,其将会陷入无穷的高犯罪可能性而无法自拔。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首先, 变大,但不会为1,即,不可能是百分之百会再次犯罪。
同时,本模型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即:在讨论两次犯罪时,假定了p、q是不改变的,即作为好人,其犯罪的可能是不变的。然而,p,q究竟是社会的平均现象,还是某个人的个人现象?这一点并没有指出。同时,若是搞清了是社会平均现象,还是个人现象,那么也会产生问题:1.如果是社会平均现象,那么显然可以解决p,q随时间变化这个问题。但是,在公式(1)与(2)中将社会平均现象加诸一人之身,是否会犯因为社会公共交通平均停车间隔(两次停车之间所间隔的时间,即开车时间)是多少,就把某辆车的停车间隔在出厂时就设定为多少,而不论它是否面前有一个行人这样的错误呢?2.如果是个人现象,那么,上述1.中的错误是可以避免。但在两次犯罪时间内p,q不变是否又过于理想化?
犯罪学的论文范文

犯罪学的论文范文标题:心理罪犯清醒度对犯罪行为的影响摘要:心理罪犯清醒度是犯罪学领域的一个重要概念。
本论文旨在探讨心理罪犯清醒度对犯罪行为的影响。
首先,我们将介绍心理罪犯清醒度的定义、分类和评估方法。
接下来,我们将探讨心理罪犯清醒度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联,并分析心理罪犯清醒度在犯罪行为发生过程中的作用。
最后,我们将探讨心理罪犯清醒度对犯罪防范和犯罪惩罚的启示。
通过本论文,我们希望能够提高对心理罪犯清醒度的认识,进一步加深对犯罪行为的理解。
关键词:心理罪犯清醒度,犯罪行为,评估方法,犯罪防范,犯罪惩罚引言:心理罪犯清醒度是指个体在犯罪行为发生时的精神状态的一个度量。
它是犯罪学研究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对于理解犯罪行为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心理罪犯清醒度的高低可能会对犯罪行为产生深远的影响。
因此,探讨心理罪犯清醒度对犯罪行为的影响,对于犯罪学领域的研究和实践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心理罪犯清醒度的定义、分类和评估方法入手,深入探讨其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以及其在犯罪行为发生过程中的作用。
此外,本文还将讨论心理罪犯清醒度对犯罪防范和犯罪惩罚的启示,以期为犯罪学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有益的思路和建议。
一、心理罪犯清醒度的定义、分类和评估方法1.1心理罪犯清醒度的定义1.2心理罪犯清醒度的分类1.3心理罪犯清醒度的评估方法二、心理罪犯清醒度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联2.1清醒度水平与犯罪行为的频率之间的关系2.2清醒度水平与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之间的关系2.3清醒度水平与犯罪行为的模式之间的关系三、心理罪犯清醒度在犯罪行为发生过程中的作用3.1选择性注意和感知3.2决策和冲动控制3.3行动执行和后顾之忧四、心理罪犯清醒度对犯罪防范和犯罪惩罚的启示4.1犯罪防范策略的制定4.2犯罪惩罚的科学与人性之间的平衡结论:心理罪犯清醒度对犯罪行为具有重要的影响。
它不仅与犯罪行为的频率和严重程度相关,还影响着犯罪行为的模式。
在犯罪行为发生过程中,心理罪犯清醒度通过选择性注意和感知、决策和冲动控制,以及行动执行和后顾之忧等方式发挥作用。
大学犯罪心理学论文

大学犯罪心理学论文范文一:大学生盗窃心理的成因、影响及措施摘要:大学是大学生树立人格、培养能力、获得知识的重要时期,但在大学中我们会发现身边有很多学生有一些不好的行为那就是偷盗。
为了让大学生不犯这些错误,进一步提他们的素养,本文将从对大学生盗窃心理因、影响及措施进行浅析,希望对我们女大学生有更大的帮助。
关键词:大学生;盗窃;成因;影响;措施一、探究近年来我国大学生的犯罪率呈上升趋势,犯罪手段一般以非暴力为主,尤其是盗窃行为比较严重。
对偷盗者而言,得到的东西比失去的东西更多,同时也给自己以后的人生道路留下了很多污点。
那造成学生进行偷盗的原因、影响有哪些呢?家庭、学校、社会又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进行给予帮助和指导呢?二、大学生课偷窃的成因一社会原因1,大学生正处转型期,不良人际关系的交往。
大学生才从紧张的高中时期升入相对比较宽松的大学环境,人际关系还难以处理的很好,有时会不小心结交不良人群。
其价值观和思想就会有相应的改变扭曲,遇到适当的时机就会进行一些非暴力的犯罪,比如偷盗等。
2,不良的文化影响在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社会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盛行,使在校大学生的世界观,价值观发生严重扭曲,热衷高消费。
学生作为特殊的群体,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难以满足高消费需求。
于是,一些大学生们便滋生了通过非法手段盗取钱财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的想法。
3,,不良的家庭教育。
家庭环境是对人的个性的形成进行启蒙教育的最佳场所,也是塑造性格的最佳环境。
如果家庭没有正确教育孩子,家长本身也有小偷小摸的习惯,孩子长大后就很容易去偷盗他人的东西。
4,一些大学的校园安全系数赶不上扩招的步伐。
随着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学校在管理层面漏洞百出。
学校的物业安全管理不够到位。
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国家没有建立完善的助学制度,使得一大批学生有可能的经济问题得不到解决。
加之学校不重视对大学生的心理教育和法制教育。
二主观心理原因1,从众、贪慕虚荣的性格缺陷当今社会攀比之风盛行,很多学生会为了追求时尚不惜大手大脚的花家里面给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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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学论文之校园暴力犯罪的研究
摘要:介绍了校园暴力犯罪的影响因素,以及预防措施
关键字:犯罪学,校园犯罪,影响因素,预防
我是景德镇陶瓷学院的一名大学生,这个学期,鄙人有幸选修了犯罪心理这门课,受益良多。
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形势下,校园和谐成了主题,学生暴力犯罪是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其中既包括经济、政治、文化、传统、思想道德、国家法律秩序等因素,也包括家庭环境、教育环境以及生活社区等具体环境的因素。
主要可归结为两个方面,即大学生个人因素和社会因素。
(一)个人因素
1、年龄因素
在校大学生,大都是20岁左右的年龄,其青春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决定了他们好动、暴发力强,喜欢争强好胜,而且克制力差。
如果他们不注意自我完善,放纵自己感情用事,就很容易滑入暴力犯罪的泥潭。
尤其是在这个年龄阶段,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成型,一旦与社会上的暴力文化、色情文化等亚文化结合,很容易产生暴力违法犯罪的心理,进而转化成暴力犯罪行为。
因而,大学生自身的年龄因素是促使其实施暴力犯罪的关键因素。
2、心理因素
某些大学生由于自幼受父母宠爱甚至溺爱,养成凡事以自我为中心的极端自私的性格。
进入大学后,仍不注意自我完善以克服和改善心理上的弱点,而是任其自我意识膨胀。
其结果必然是一旦欲求不能得到满足或者自尊受到伤害,就诉诸暴力。
马加爵案就是典型案例之一。
3、法制观念淡薄
尽管高校都开设法律基础课,但是,由于该门课程属公共课,不能引起学生的重视,加之该课内容多、课时少,无法进行系统细致地讲授,所以部分学生对于某些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法律后果认识不足,对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约束力重视不够。
使得他们遇事只凭自己一时感情冲动,泄之而后快,而很少从法
律的角度考虑自身行为的后果。
(二)社会因素
1、暴力文化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 , 暴力文化以前所未有的态势对社会生活进行侵袭 , 形成文化领域的一股“黑色沙尘暴”。
暴力文化已经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
不仅在书刊杂志、报纸、广告、玩具以及行为艺术和绘画等文化形式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暴力狰狞的面孔,而且在影视作品中更是不乏对施暴手段、过程以及反侦查手段的详尽描述。
此外,无处不在的暴力信息更是在互联网上“风行天下”。
暴力文化传播形式的多样性,大大强化了暴力文化的影响力,人们要想不接触它都很困难。
尤其是对于自我控制能力较差的大学生而言,暴力文化无疑是其实施暴力犯罪的“活教材”。
2、家庭因素
家庭教育的缺失为大学生暴力犯罪埋下隐患。
实践证明,过分溺爱型家庭和暴力管制型家庭的子女都更容易施暴,并慢慢升级为大学生暴力犯罪事件的主角。
自幼生活在过分溺爱型家庭里的人,很容易形成唯我独尊的意识。
这种自私偏狭的性情缺乏柔韧性,一旦遇到挫折或者自尊心受到伤害,便诉诸极端方式,其中暴力行为便是一种常见方式。
与过分溺爱型家庭一样,暴力管制型家庭也为暴力犯罪提供了温床。
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容易使子女敏感多疑、偏执敌对、粗野暴躁、消极自卑,并萌发对暴力的推崇和猎奇心理,从而强化了其暴力犯罪的心理。
(三)校园暴力犯罪的预防对策
1、加强学校管理与预防,将校园暴力犯罪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首先,学校必须转变“智育至上”的传统教育观念,加强德育。
教育家陈衡哲说过:“一个人才的造就,单靠知识是不够的,在它的上面,还有那位至高无上的君主,叫做‘人生’。
”我国的教育,提倡应试能力和高分,追求升学率,重智育,轻德育,结果导致一些心理素质差的学生踏上犯罪或自杀之途。
宝安区的学校教育也不例外。
学校应注重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通过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集体主义教育以及青春期教育。
尤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
学校教学计划” ,真正走出教育误区,培养学生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全面发展的人。
其次,必须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
强化法律意识应从在校学生抓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将预防犯罪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学计划。
通过开设法制教育课、举办法制教育讲座、参观法制教育展览等形式,使学生真正懂得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以及犯了罪应受到怎样的处罚,以强化其法律意识,培养其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减少中小学生辍学流失现象;严格执法,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切实做好预防在校学生犯罪工作。
2、强化家庭对子女的教育和控制功能
搞好道德和品质教育是提高青少年思想认识的有效途径,而家庭是对青少年进行道德教育的重要场所。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首任老师和终身老师。
在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独生子女家庭不断增加的宝安区,家长普遍在物质方面尽量满足孩子的需求,这无形中养成他们重物质、轻精神追求的思想。
所以,家长更应注意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家庭教育。
首先要发挥榜样和示范作用,言行举止要符合社会规范,价值取向要符合社会标准。
其次,要创造和谐的家庭气氛,使孩子的身心沐浴在阳光雨露中,激发孩子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美好前途向往与追求。
第三,在注重孩子学业的同时,更要重思想品德教育,教给孩子正确认识社会的方法,教育孩子孝敬长辈,关心爱护周围的人。
第四,对孩子进行“磨难”教育,有意创设逆境,培养孩子积极进取的精神。
第五,举办家长学校,教给家长教育孩子的科学方法,使家长做到爱而不溺,严而不死,教与养有机结合。
3、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消除暴力犯罪,就要净化社会环境,消除可能影响学生社会化过程的各种消极因素,消除产生暴力犯罪的不良心理基础,减少不良因素对暴力犯罪可能产生的诱发和刺激作用。
建议有关部门对当前文化市场中的不良现象进行依法治理,使文化市场能守法经营;同时,肩负预防校园暴力犯罪重任的少年活动中心也应密切协作,并通过博物馆、电影院、公园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使他们的心灵得到净化,思
想得到升华,言行得到规范。
参考文献:1.徐琦《校园犯罪心理学》 2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