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事厅文件鲁人发〔2017〕28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2017年山东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鲁人社办字[2017]23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7.06.16
【实施日期】2017.06.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人社办字〔2017〕23号)
各处室、直属单位,省公务员局:
《贯彻落实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已经厅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
贯彻落实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2017年,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推动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
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03.24•【字号】鲁人社发[2010]13号•【施行日期】2010.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0〕13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以下简称“统计”)工作的管理,促进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证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和全面,充分发挥统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和《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依据国家、省及本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开展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收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服务,实施统计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统计内容包括:就业与失业统计、社会保险统计、工资收入分配统计、职业能力与技能鉴定统计、人才资源统计、公务员管理统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统计、劳动关系统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统计、信访统计、劳动监察统计等。
第四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各级”)及所属单位应按照《统计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统计岗位,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负责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各级要加强统计人员队伍建设,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组织开展统计专业培训,促进统计人员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决策和社会公众服务的能力。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119【发文字号】鲁人社规[2016]1号【发布部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6.10.28【实施日期】2016.10.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规〔2016〕1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将《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2016年10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0月27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10月28日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7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2号)要求,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创新监管方式,实施公正监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活动中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力争2017年底前全面实行随机抽查,着力解决在执法活动中不同程度存在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切实提高监管效能,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事业单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法规类别】人事管理【发文字号】鲁人社发[2013]13号【发布部门】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3.04.02【实施日期】2013.05.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各市党委组织部,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对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和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通知》(中办发〔2009〕4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8号)等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正确把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1. 基本原则。
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要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贯彻以人为本和人人皆可成才的科学人才观,坚持德才兼备和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注重工作实绩与能力,不拘一格选人用人;坚持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维护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2. 目标任务。
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要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不断完善岗位管理、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考核奖惩等制度,逐步形成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05.24•【字号】鲁人社发[2011]29号•【施行日期】2011.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9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近年来,各级各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展顺利,岗位聘用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但从全省情况看,岗位聘用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个别地方(单位)进展较慢。
为加快岗位聘用工作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1、加快岗位设置工作步伐。
截至去年底,全省87%的事业单位完成了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工作,根据国家要求,按照“先入轨、后完善”的工作思路,尚没有核准岗位设置方案的事业单位要在10月底前报送并核准岗位设置方案,年底前全省基本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行分类指导,已经制定出台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高等学校、中小学、科研、文化、卫生等13个行业的事业单位,要按照规定认真执行;没有本行业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事业单位,参照相近行业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执行;无相近行业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参照的,可按《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鲁人发〔2007〕28号)规定的全省总体控制比例执行。
3、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分别按相关行业省属、市属、县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执行。
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一经核准,应保持相对稳定,功能、任务和机构编制发生变化的,可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适时进行调整。
二、加快推进岗位聘用工作5、岗位设置方案已经核准的单位,要抓紧将岗位设置方案分解落实到位,按照核准的岗位等级和数量,及时将人员聘用到具体工作岗位,11月底前要完成岗位聘用备案工作;12月份,在全省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检查验收。
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事科研成果评审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事科研成果评审奖励暂行
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鲁人[2000]29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人事厅
【发布日期】2000.06.06
【实施日期】2000.06.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事科研成果评审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鲁人〔2000〕29号)
各市地人事局,各高等院校,各大企业,省直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现将《山东省人事科研成果评审奖励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年六月六日山东省人事科研成果评审奖励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奖励在人事科学研究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调动人事干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科研水平和成果质量,推动人事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科研
成果在人事工作中的转化应用,根据国家人事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审对象和范围。
凡我省集体和个人在行政管理、人事管理与人才资源开发、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取得的科研成果,包括科研课题报告、调查研究报告、著作、译著、论文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审。
第三条评审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标准、程序,做到评审结果科学准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进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简化全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鲁人社发[2014]49号【发布部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公安厅【发布日期】2014.12.22【实施日期】2015.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简化全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49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安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中等专业学校,各大企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毕业生就业,做好全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按照下放权限、简化手续、优化服务的原则,现就调整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简化办理程序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改进就业手续管理办法(一)毕业生确认就业方案各高校编制的毕业生离校就业方案,应当由毕业生本人确认。
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人社、教育部门,下同)不再对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非师范类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完成确认;师范类毕业生,登录“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完成确认。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方案编报方式仍按原规定办理。
(二)离校时未就业毕业生实行实名登记省内院校离校时未就业毕业生,有就业意愿的应当在离校前进行实名登记,确定求职地,详细填写求职意愿、服务需求。
(三)调整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权限毕业生到设区的市、县(市、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毕业生到省内驻济以外的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5.12.24•【字号】鲁人社发[2015]67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7号各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现将《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12月24日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成长环境,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指事业单位聘用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工作人员。
其中,管理岗位人员选拔任用,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是指事业单位内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通过竞争方式择优产生岗位聘用人选的用人方法。
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产生岗位人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竞聘上岗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人人皆可成才的科学人才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注重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的用人导向,逐步构建起能上能下的竞争性用人机制。
第四条竞聘上岗以岗位设置为基础,在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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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事厅文件鲁人发〔2017〕28号篇一:群委发〔2007〕28号群委发〔2007〕28号中共群力乡委员会群力乡人民政府二○○七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上半年,我乡党委、政府带领全体党员、乡村干部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全县干部大会精神,按照县委、县府的总体部署,围绕年初目标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强化学习,扎实工作,努力推进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一、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一)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筑牢执政基础。
1、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我乡党政领导班子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增强理论学习的系统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确立精神支柱。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正确处理好继承、创新和发展的关系,保持决策、工作、实践的连续性,努力做到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在提高中发展。
今年按县委部署在全乡上下广泛开展“团结谋事、和谐创业、实干兴县”主题竟赛活动,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全乡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助推群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高度重视抓基层,打基础工作。
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发挥长效机制作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要扎实抓好“双带”能力建设,切实配强农村支部班子,选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的支部书记,实行支部带村,能人治村。
同时根据各村特点,有针对性的采取改进和加强的措施,推动党建工作取得新突破,结合上级组织安排,实施好了清泉村、风洞村为重点的支部阵地建设,以阵地为载体开展活动,进一步凝聚党心、民心,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3、强化培训、培养,提高干部素质。
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切实抓好乡、村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把乡、村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执行力强的领导集体,加强和改进对各级干部的经常性考查,创新和完善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和惩戒机制。
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积极培养村、组后干部,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实践锻炼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管理体制,营造人才成长氛围,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作用。
4、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群众观,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治乱纠风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又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自觉做到廉洁从政,干净干事,清白做人。
(二)、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发展动力。
1、抢抓机遇,大兴公路建设。
2007年初通过层层召开党员干部会议、连村连社群众动员会、坝坝会、群众座谈会,并通过广播电视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农村道路建设的政策,特别是温总理来遂时的嘱托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公路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全民参与的格局,力争投资390万元:一是建成1、5、8村的标美泥结碎石路公里全面动工,总投资100万元;二是已建成4、7村的水泥路公里,投资164万元;三是正在建设的2、3村的水泥路长公里,投资126万元。
建成后我乡各村能全面实现晴雨通车,彻底解决行路难的问题。
2、大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针对我乡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水利工程年久失修的现状,引导群众讨论通过一事一议,总投资万元,对18口病害严重的山坪塘进了行整治,同时新建屯水田14处,提高了我乡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努力做好新农村建设。
利用大兴公路建设的捷机,按照“规划先行、夯实基础、产业优先、搞好试点、稳步实施”的原则,重点建设新农村建设综合示范区和4个文化新农村示范村,不仅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抗灾能力,还要形成每村一品的各具特色的支柱产业,下半年要把能源建设(沼气池工程),村级客运招呼站,农村健身阵地建设结合起来,实现村级设施的配套改善,建成真正意义的新农村。
4、完善场镇配套设施建设。
组织协调实施了场镇“灯光工程”。
结合能源项目,鼓励和支持场镇居民修建沼气池减少污水排放,改善卫生条件。
新建一个畜牧市场,完善场镇设施,规范交易秩序,力创市级环保达标乡镇。
(三)着力做好农村经济发展。
今年我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十一五”规划、积极推进和谐建设,结合“项目推进年”、“产业发展年”和“惠民行动年”。
在上半年遭遇特大旱灾的情况下,同心协力、科学制旱,抗旱自救。
我们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确保农民增收。
1、种植业上,根据上级的惠民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户的种粮积极性,确保粮油种植面积。
狠抓科学种植,技术培训,技物结合配套服务。
同时突出特色种植:一是以6、7村为重点,发展蔬菜生产,突出反季栽培,丰富人民群众生活;二是发展优势产业,2007年发展具有较高收益的水稻制种500亩,魔芋扩种200亩,蘑菇生产200亩;现正收取菌种款和青花椒种苗款,黄姜生产完成250亩,新发展青花椒1000亩,全部落实到户,签定了种植合同,现正收取菌种款和青花椒种苗款。
同时把全乡亩撂荒地全部落实代耕制,其中由农户代耕种植粮食亩、蔬菜亩、蘑菇亩、黄姜亩、青花椒亩,增加农业收入15万元。
篇二: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卫生厅鲁人发?2006?176号文件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市人事局、卫生局,省直及中央驻济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51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实行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的通知?(鲁人发[2005]28号)及国家有关考试考务工作的要求,现将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和专业设臵(一)考试时间自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之间的各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均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的考试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
除此之外的各专业各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各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如下: 5月26日 9:00-11:00 基础知识14:00-16:00 相关专业知识5月27日 9:00-11:00 专业知识14:00-16:00 专业实践能力人机对话考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专业设臵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臵为112个专业。
其中:初级(士)考试共12个专业(代码001-012),初级(师)考试共13个专业(代码013-025),中级考试共87个专业(代码026-112)。
除初级(士)考试专业代码003“护理学”一个专业由“山东省”报考外,其它111个专业均在“山东人事”上报考。
详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
从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初级资格将增加病案信息技术(初级士为012、初级师为025)1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增加全科医学(中医类、027)、社区护理(096)、病案信息技术(112)3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取消原肿瘤学(063)1个专业类别,在2006年度未通过肿瘤学专业考试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报考肿瘤内科学、肿瘤外科学或者肿瘤放射治疗学专业。
对未列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专业,仍由各市人事、卫生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继续采取评审或自行组织考试等办法确认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三)成绩管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
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
2006年度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在报考2007年度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因档案号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2007年、2006年的考试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一)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报名条件详见附件2。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报名参加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6至088(含)之间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两年。
(五)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三、报名方式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
除原已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cn)报名外,自12月1日-10日登录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进行报名。
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3),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按属地原则于12月11日至12月20日集中到各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确认地点缴费、办理确认手续。
济南市确认地点为:济南市卫生局人才交流中心(地址:明湖西路西首路北),联系人:田克娜、薛晓明,联系电话:86102756,86102796。
确认和审核时应提供证件原件及有效证明材料,包括: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2、单位盖章后的?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篇三: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人事厅鲁人发〔2005〕16号关于做好2005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意见各市人事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认真做好2005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一)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组建200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