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1
中国信息协会理事名单

中国信息协会理事名单序号单位名称姓名职务(123名排名不分先后)1 国家发改委卢时彻原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副部级)2 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周宏仁副主任3 国家信息中心王长胜常务副主任4 国家信息中心胡小明原副主任5 原国家计委邹向群原副秘书长6 国家信息中心杜链原副主任7 原国家计委高技术产业司施凤海原助理巡视员8 中国信息协会陈小虹副会长9 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何德全副主任10 国际电信联盟标准化局赵厚麟局长11 国家信息中心高新民原主任12 国家信息中心乌家培原副主任13 信息产业部林金泉原邮电部副部长14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黄永达副总经理15 联想控股有限公司曹之江副总裁16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李正茂副总裁17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李跃副总经理18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孙康敏副总经理19 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张长胜副总经理20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肖凤桐副总经理21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周寰董事长22 北京慧聪国际资讯有限公司郭凡生董事长23 沈阳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刘积仁总裁24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杨学山副主任25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袁守启中管干部26 国家信息中心沈大风副主任27 国家信息中心李凯副主任28 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刘俊生主任29 信息产业部信息化推进司纪金奎司长30 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徐愈秘书长31 原国务院信息办郭诚忠原常务副主任32 国家信息中心专家委员会梁优彩秘书长33 中国信息协会姚军洁(女)原副理事长34 国家信息中心张加强办公室主任35 中国信息协会肖昶常务副秘书长36 中国信息协会乔阳(女)副秘书长37 中国信息协会苏涛副秘书长38 中国信息协会聂林海副秘书长39 中国信息协会王砥部主任40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李颖(女)副院长41 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杨方伟主任42 农业部信息中心方瑜主任43 国家统计局计算中心倪志良副主任44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经济信息部于晓东部长45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王东岩副组长(正局)4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刘泽范主任47 机械工业信息中心毛昕主任48 冶金工业信息中心吕红军主任49 建筑材料工业信息中心叶向阳主任50 中国物流信息中心蔡进主任51 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王耀副主任52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杨晋庆主任53 中国交通信息中心刘新民主任54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赵新力副所长55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李鹏程研究室主任56 铁道部信息技术中心李中浩主任57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信息网络中心陈晓宁主任58 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阎保平(女)主任59 中国社会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中心解延德主任60 航天信息中心王一然主任61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王玉玲(女)主任、总裁62 《中国经济导报》社杨良松社长63 《中国信息报》社毛有丰社长64 《中国信息界》杂志社倪玮社长65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王树年总工程师66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华炜(女)副总工程师67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秦永忠总经理68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刘海胜总经理助理69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咨询公司李家总经理助理70 中国网通集团北京市通信公司赵继东总经理、党委书记71 国家邮政局谭小为副局长72 北京北大方正集团公司张兆东总裁73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陈剑系主任74 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陈禹系主任75 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赖茂生研究基地主任76 哈尔滨医科大学生物信息学系李霞(女)主任77 中国航天工程咨询中心王崑声主任78 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赵琛主任79 北京市信息技术应用研究所安振华副所长80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廖隆国副总工程师81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刘骏主任82 天津市信息中心樊月龙主任83 河北省经济信息中心、协会孟庆瑞副主任、会长84 山西省经济信息中心、协会韩计隆书记、秘书长85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胡德(女)副主任86 辽宁省信息中心贺伟主任87 吉林省经济信息中心、协会张劲夫主任兼秘书长88 黑龙江省信息中心李太杰副主任89 大庆石油管理局李长山信息中心主任90 上海市信息协会陆国樑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91 江苏省信息中心姚万华主任92 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杨建成副主任93 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胡再生副主任94 福建省信息协会黄国敏会长95 厦门市信息协会毛涤生会长96 江西省信息中心金锋常务副主任97 山东省信息协会姜富渠副会长兼秘书长98 河南省信息协会卫乃良副会长兼秘书长99 湖北省信息中心熊赢新主任兼党委书记100 武汉钢铁工程技术集团自动化有限责任公司黄波总经理101 湖南省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汤细英(女)党组成员、副主任102 广东省信息中心陈敏主任103 深圳市信息行业协会陈一木(女)秘书长104 广西信息协会黄永科副会长兼秘书长105 海南省统计局(信息中心)张枝林副局长106 重庆市经济信息中心易小光主任107 四川省经济信息中心崔新桓主任108 贵州信息协会王武全副秘书长109 贵州省信息中心张继泽主任110 云南省信息协会杨海洪会长111 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姚庆艳副董事长兼总裁112 陕西省信息中心刘宗昌主任113 甘肃省信息中心魏立桥书记、主任114 青海省信息中心李生栋主任115 宁夏回族自治区信息中心王其枢副主任11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姜同海主任117 中国信息协会邮电分会胡伟义负责人118 中国信息协会有色金属信息分会吴庆宏常务副理事长119 中国信息协会纺织分会夏令敏主任120 中国信息协会民营企业分会徐再君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121 中国信息协会城市分会马四栋秘书长122 中国信息协会信息主管分会张新红秘书长123 中国信息协会预测专业委员会范剑平副主任124 中国信息协会市场研究业委员会柯惠新(女)会长中国信息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单位常务理事更换增补名单(2007年6月29日)根据《中国信息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由于一些常务理事单位的人事有所变动,提出更换常务理事,更换名单如下:1、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信息网络中心陈晓宁主任工作调动推荐广播影视信息网络中心沈向军主任继任常务理事2、农业部信息中心原主任方瑜退休推荐郭作玉副主任(副局级)继任常务理事3、《经济日报》社信息事业中心主任、中国经济网总裁王玉玲工作调动推荐张小莹原副总裁继任常务理事4、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赵新力副所长工作调动推荐陈家昌副所长继任常务理事5、国家统计局计算中心倪志良副主任工作调动推荐文兼武主任(正司)继任常务理事6、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经济信息部于晓东工作调动推荐贸促会信息部部长于健龙继任常务理事,后因于健龙工作调动现推荐王俐副部长继任常务理事7、河北省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协会孟庆瑞会长工作调动推荐王书利主任、分党组书记继任常务理事8、贵州省信息中心原主任张继泽退休推荐张忠跃主任继任常务理事9、四川省经济信息中心原主任崔新桓退休推荐漆先望主任继任常务理事10、福建省信息协会原会长黄国敏退休推荐胡黎明主任继任常务理事11、北京中博经济信息发展中心张铝总裁原为理事现推荐张铝总裁为常务理事12、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咨询公司为常务理事单位更名为北京中咨宇桥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并继任常务理事单位。
信息化领导小组 -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全国药品检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章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国药品检验系统(以下称药检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统筹规划,保障药检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科学性、先进性与规范化,进一步促进药检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快速与可持续发展,特设立全国药品检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第二条委员会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局)和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以下简称中检所)统一领导下,负责药检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规划和决策制订、项目建议、技术方案的制定与审批、项目实施中与实施后的监督等。
第三条为使委员会工作正常、有序、高效地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委员会下设检验业务标准化分委会和信息技术应用分委会,各所设信息化建设小组。
第五条委员会在国家局和中检所领导下开展药检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检验业务标准化分委会和信息技术应用分委会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若干人。
主任委员中检所所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中检所负责信息化建设的所级领导担任,委员由各省级、计划单列市及口岸药检所的所负责人担任,秘书由中检所信息处的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检验业务标准化分委会设主任委员1名,委员若干人。
主任委员由中检所负责信息化建设的所级领导担任,委员由各省级、计划单列市及口岸药检所负责信息化建设的所级领导组成。
第八条信息技术应用分委会分设主任委员1名,委员若干人。
主任委员由中检所信息处负责人担任,委员由中检所信息处与各省级、计划单列市及口岸药检所负责信息技术的业务骨干担任。
第九条在委员会的指导下,各所成立信息化建设小组,组长所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信息化工作的所级领导担任,成员由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信息技术负责人及信息技术工作人员组成,负责贯彻执行委员会的决议,做好本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第十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检所,中检所信息处作为委员会的秘书机构,其工作对委员会负责。
深圳市CIO协会

深圳市CIO协会概况一、协会简介二、协会任务三、协会章程四、协会机构五、协会发起单位一、协会简介深圳市CIO协会(简称: 深圳市首席信息官协会)是中国华南地区首家首席信息官协会,在2011年4月经民政局批准成立,并且取得民政局登记证的深圳市一级协会,由我市各企事业单位中信息部门的信息主管、专家及我市信息领域的相关企业和科研机构自愿组成,深圳科工贸信息委员会是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
秘书处设在深南大道核电大厦802,协会旨在通过开展信息化建设问题的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为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供我国信息化体制建设的咨询意见。
目前,有来自科研和实际工作部门的个体会员100多个,团体会员100多个。
根据中央和国务院有关社团重新登记的规定,于2011年3月18号完成第一届理事会选举。
(网址:/)二、协会任务以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为中心,以推进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为重点,搭建政府与企业单位、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桥梁,发挥沟通、咨询、中介、服务作用,努力为会员服务、为政府服务、为企事业单位服务,致力于推动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及CIO职业化的发展,努力使深圳市CIO协会成为独立公正、按市场化原则规范运作的中介服务机构和自律性组织。
深圳市CIO协会在工作中,将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团结会员单位和业内人事促进信息化战略的实施,不定期组织CIO,围绕信息化发展趋势、策略、实施方法、经验教训等专题进行交流,使 CIO们互相借鉴工作中的创新方法,推进信息主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培育信息主管队伍;针对信息主管的定位,传播知识理念,推进职业规范,整合多种社会资源传递最新的行业资讯,改善成长环境,共同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职业素养。
三、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深圳市CIO协会(英文译名:CIO Association of Shenzhen缩写为:SZCIO)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本会是由我市各企事业单位中信息部门的信息主管、专家及我市信息领域的相关企业和科研机构自愿组成的地方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吉林省健康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组织领导机构成立

2016Vo1.32,No.44月28日,由吉林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吉林省卫生信息学会、吉林省健康协会联合发起成立的健康信息化工作者业务交流平台———吉林省健康信息化专家委员会正式成立。
成立大会上,吉林省健康协会副会长胡亚民宣读了《关于同意吉林省健康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组织机构的决定》。
省卫生计生委规划与信息处处长周景武为吉林省健康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伟颁发聘书。
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医学信息学系主任、省健康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伟为秘书长王秋艳颁发聘书。
吉林省健康协会副会长胡亚民,长春市卫生计生委规划与信息处处长马力,吉林省卫生信息学会副秘书长韩力、侯大富、刘洪波为副主任委员颁发聘书。
副主任委员:吉林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副书记贺志远;长春市卫生统计信息中心主任王振宇;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信息中心主任马云;吉林大学第二医院信息中心主任陈彦东;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信息中心主任张海龙;吉林省人民医院信息中心主任周显国;吉林省前卫医院信息科主任才晓东。
吉林省健康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为副秘书长颁发聘书:中国联通辽源公司副总经理刘海涛;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医学信息学系博士生导师牟冬梅;吉林省妇幼保健院网络管理中心主任肖毅;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所副所长付尧;长春市儿童医院信息中心主任李北岩;四平市中心人民医院信息管理处处长崔运昌;省居民健康卡管理办公室工程师陈白。
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医学信息学系主任,省健康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伟宣读了《吉林省健康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章程》。
来自省内外106位健康信息化知名专家组成委员会。
(编校:侯大富)■金阳山付铮摄影吉林省健康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组织领导机构成立4吉林省健康协会副会长胡亚民宣读《关于同意吉林省健康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组织机构的决定》。
省卫生计生委规划与信息处处长周景武为吉林省健康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伟颁发聘书。
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

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经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是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决策咨询机构。
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的英文名称是Advisory Committee for StateInformatization, 英文简称ACSI。
第二条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的宗旨是增进国家信息化战略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积极有效地推动国家信息化发展进程。
第三条专家委的职责是按照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要求,就提交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审议的重要文件进行会前咨询评议;负责组织有关专家,接受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咨询,就我国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根据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委托,对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国内国际信息化问题进行跟踪和超前性研究;积极促进中外专家和咨询机构间的交流,开展信息化国际合作研究。
第二章机构组成第四条专家委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五条专家委的专业委员会根据需要而设定,每个专业委员会设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委员若干名。
第六条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专家委副主任分别兼任。
第七条设立专家委秘书处,承担专家委的日常事务。
秘书处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单设机构。
第八条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3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第三章委员资格和聘任程序第九条专家委委员是国家信息化政策与战略制定工作中的高级顾问,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广泛的社会联系,是政治、经济、法律和技术等领域信息化方面的专家或本专业领域的权威人士,热爱祖国。
第十条支持中国信息化事业,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在国际上享有良好声誉的外国籍专家、学者,与我国友好,可作为专家委特邀委员,承担某些专项咨询任务。
第十一条专家委主任和副主任人选,由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指派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根据本章程第九条提名,报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
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业协会工作暂行规定

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业协会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信委)所属行业协会的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04]20号)等有关规定,以及省经信委机构改革后的工作职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由省经信委管理的行业协会、联合会、协会、学会(以下统称行业协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经信委履行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职责,为行业协会开展业务、发挥作用提供服务和创造条件,指导行业协会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改革和规范发展,积极促进行业协会逐步形成“民主管理、行为规范、自律发展”的运行机制。
第四条行业协会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协会章程以及本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围绕促进行业发展开展工作。
第二章管理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责第五条省经信委管理所属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和其他重要文件精神。
(二)负责指导行业协会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指导行业协会推进市场化改革和规范发展。
(四)负责行业协会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筹备申请和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的审查及年检的初审,承担应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的有关重要事项。
(五)负责指导行业协会的人事管理。
(六)负责指导行业协会的外事工作。
(七)负责行业协会公开出版物的指导与监督。
(八)负责行业协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九)监督检查行业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行业协会的违规行为,受理查处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以上负责人(含副秘书长)违反党纪政纪的重要案件。
(十)负责向省政府报告行业协会反映的重大问题和提出的重要建议。
中国信息化协会

中国信息化协会一、协会会员1、会员中国信息协会的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中国信息协会会员是协会的基础,也是信息业界的骨干力量,他们反映着信息业界和协会的普遍水平,具有一般群众性。
凡承认中国信息协会章程,执行协会义务,按时缴纳会费并积极参与协会各项活动的团体和个人均可申请成为中国信息协会会员。
中国信息协会对会员统一收费标准,提供标准化服务。
2、理事和常务理事中国信息协会理事和常务理事是协会的骨干,是信息业界优秀的团体和个人,他们通常有着较高的信息业务水平和经验,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理事和常务理事从会员中限额选举产生,可享有更多的荣誉、权利和得到更多的服务。
二、中国信息会入会程序1、申请填写会员登记表并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加盖公章报中国信息协会会员部。
申请团体会员须附上营业执照或批准文件复印件,申请个人会员须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2、审批中国信息协会会员部接到会员登记表后,在一周之内完成审批程序,并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凡获批准入会的单位或个人将收到入会批准通知书。
3、缴费申请单位或个人在接到入会批准通知书一周之内将会费汇至中国信息协会。
4、发证中国信息协会在收到会费后一周之内向新会员颁发会员证,申请单位或个人即成为正式会员。
三、会员服务对会员着重做好以下几项服务工作:1、建设好协会网站,为会员提供一个全方位、多层次交流平台会员通过协会网站可以随时查询和了解业界动态、政策法规、协会及分支机构活动动态、协会出版物、信息化论坛及会员简介等,亦可通过网站反馈意见、寻求合作、交流经验、发布信息。
网站将作为协会与会员的主要沟通渠道,成为协会与会员单位共同交流工作经验的平台。
协会将通过网站推进信息化的服务工作,为地方协会和会员服务。
网站将突出对协会理事单位的宣传和反映地方协会工作的动态、意见和建议。
2、办好《信息化参考》,为会员提供特色信息专供服务《参考》作为重要的信息服务手段,重点为会员提供协会组织的会议的汇总文件,协会组织的专家论坛的专家报告,信息专家的重要文章,及业界有关重要动态信息、国家有关重要政策法规、会员重要动态信息等。
学校决策咨询委员会章程

学校决策咨询委员会章程第一节:引言学校决策咨询委员会是一个旨在对学校发展和决策过程进行咨询和建议的机构。
该委员会由教师、学生、家长和校友组成,旨在促进学校的学术、教育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本章程旨在规定该委员会的组成、权力和职责,以确保其有效运作。
第二节:委员会组成学校决策咨询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席,教职员工、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
委员会成员数量应合理,以确保各方利益的充分代表。
第三节:委员会职权1. 对学校的重大发展问题提出咨询和建议,如学校的战略规划、预算分配等。
2. 监督学校的决策过程,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3. 审议并推荐学校重要决策的制定和执行。
4. 提供对学校发展方向和改革举措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节:委员会职责1. 及时收集和分析学校相关信息,以了解学校的现状和需求。
2. 就学校发展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提出合理化建议。
3. 监督学校决策的执行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反馈和调整建议。
4. 协助学校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促进校方与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和校友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
第五节:委员会会议委员会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校长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
会议应根据需要设定议程,并随时适应学校的紧急需要。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讨论和决策,发表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第六节:委员会工作机制1. 设立常设秘书处,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信息收集和记录。
2. 委员会成员应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各项工作,发挥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优势。
3. 委员会应定期向学校管理层和校董会报告工作情况,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七节:委员会秘书处委员会秘书处是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机构,由专职人员担任。
秘书处的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收集、会议组织、文件整理和工作报告等。
第八节:委员会资源学校应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包括经费、场所和设备等。
委员会应合理使用这些资源,确保其工作的高效运转。
第九节:委员会运行规则1. 委员会成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规定,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利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院信息化专家委员会是我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咨询机构,隶属我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我院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的宗旨是增进我院信息化战略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积极、快速、有效地推进我院信息化发展。
第三条专家委员会的职责是按照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就提交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的重要文件及重大事项进行会前咨询评议;负责组织有关专家,接受我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咨询,就我院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根据我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委托,对我院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国内外、我院内外信息化问题进行跟踪和超前性研究;积极促进我院与兄弟院校间的交流,开展信息化合作研究;对我院信息化建设类项目及课题立项进行审定。
第二章机构组成
第四条专家委员会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五条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承担专家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专家资格和聘任程序
第六条专家委员会是我院信息化政策与战略制定工作的高级顾问,其组成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广泛的社会联系,是政治、经济、法律和技术等领域信息化方面的专家或本专业领域的权威人士,具有较强的敬业
精神。
第七条专家委员会主任由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常务副主任和副主任人选可由我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名,经专家委员会集体会议通过。
第八条其他人选,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我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我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根据上述原则和工作需要,组织对下一届专家委员会候选人进行提名。
(二)我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开展提名的同时,应征求我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的提名意见,并征求上届专家委员会主任、常务副主任和副主任的意见。
(三)常务副主任和副主任候选人提名应征求我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同志的意见。
(四)我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通过候选人名单。
(五)候选人名单报我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九条我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选聘专家颁发聘书。
专家委员会专家每届任期3年,可连任。
第四章专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专家的基本权利包括:在专家委员会内部,专家有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可以使用专家委员会提供的经费进行信息化重大问题调研;经批准,参加或列席有关我院信息化建设的工作会议,获取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专家应履行的义务包括:参加专家委员会组织的会议和重要活动;根据工作安排,审议、评估信息化发展规划和信息化项目及资金,并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完成交付的研究和咨询任务,对有关事宜承担保密义务。
专家委员会安排的
其它工作。
第五章基本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专家委员会应坚持统一部署、分工协作、明确责任、集中评议的工作原则,灵活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独立研究为主的工作方法,充分发挥个人专长与集体智慧,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政策研究报告和发布信息等形式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1次,由主任负责召集。
必要时,可以就咨询评议的问题举行专题会议。
第十四条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和专业委员会会议研究信息化重大问题时,应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章经费来源
第十五条专家委员会开展信息化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所需的经费,纳入我院信息化建设年度预算中,也可来源于信息化建设及相关课题经费。
第七章罚则
第十六条专家应严格自律、清正廉洁,严禁以专家委员会名义进行任何违法、违纪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专家委员会专家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七条专家应积极参加专家委员会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和相关集体活动,并接受工作安排。
连续3次不请假、无故不参加工作会议和不服从专家委员会工作安排,或严重违背本组织章程的,经专业委员会提议、专家委员会讨论,并提交我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经专家委员会主任会议表决,可取消其专家资格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