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合集下载

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中学教育的家长参与,促进学校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提高中学教育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学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家长选举产生的组织,是学校家长与学校建立联系与合作的桥梁,承担部分学校管理与决策职能。

第三条中学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为学校培养年轻一代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与条件。

第四条中学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公正、公开、民主、透明、务实。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中学家长委员会由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组成。

第六条主席团是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是日常工作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部分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工作委员会是具体工作部门,包括学习教育委员会、校园安全委员会、家校关系委员会等。

第九条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成员由家长代表选举产生,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并根据需要选派校内教师、学生代表等参与工作。

第三章职权与义务第十条中学家长委员会的主要职权包括:(一)制定学校家长会议议程,组织召开家长会议;(二)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建议与意见;(三)评议学校办学目标及规划,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四)参与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与教职工培训;(五)协助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与矛盾;(六)开展教育惠民活动,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结合;(七)接受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监察机构的监督和指导;(八)其他学校委托的工作。

第十一条中学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义务包括:(一)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与权威;(二)传播和贯彻学校的教育方针政策;(三)宣传和推广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四)积极参与学校义务教育工作;(五)及时反馈学校教育问题和建议;(六)保护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七)协助学校做好学生管理、教育与培养工作;(八)保守学校机密和个人隐私;(九)其他与家庭教育相关的义务。

第四章选举与换届第十二条中学家长委员会的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成员和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家长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家长委员会章程

家长委员会章程

宜昌市外国语初级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我校学生家庭教育能力、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培养家长与学校合作,参与学校教育、为教育服务的兴趣和意识,充分发挥家长在家庭教育、校园安全、教学支持、民主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特设立宜昌市外国语初级中学家长委员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家长委员会宗旨是:坚持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推进学校民主决策和科学管理,减轻学校管理负担;第二章家长委员会组成第三条家长委员会的构成家长委员会分为班级、年级、校级三个层面;校级家长委员会设立家长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根据家委会功能和职责细化部门设置;家长代表大会由各年级各班选举1名家长代表参加,常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七、八、九年级各一名、秘书长1名;下设4个分支机构:①学校课程建设支持委员会主要包括参与校本课程开发、支持社团活动、策划社会实践活动等、②家庭教育促进委员会主要包括组织家长育子经验交流、各种联谊活动、阅读家庭建设、③学生自主发展促进委员会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建设,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参与校服、学生奶、教辅资料征订工作,协助学校德育工作、公寓管理、④师生及家庭关爱委员会参与学校民主监督、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反映家长心声和诉求,关爱学生老师家庭,协调学生、家长、老师和学校间的关系4个机构;学校分年级建立家长委员会年级分会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兼任年级分会的主任委员;第四条家长委员会产生办法学校每个班级在班主任协助下由学生家长推选出班级家长代表,每班推选5名;同一年级的家长代表组成家长委员会年级分会;在年级分会内推荐人选组成学校家长委员会,并通过家长代表大会推选出常务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人选;第五条家长委员会成员条件一、学习、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关心、爱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对学校教育工作现状有一定的了解,理解支持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二、热心教育事业,具备一定的教育专业知识,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愿意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并配合学校为实现阶段性目标而努力;三、沟通协调能力强;在家长中间有一定的影响力、号召力;听取家长意见并向学校积极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能为学校教师、学生发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第六条家长委员会委员任期一般为三年,每学年适当改选,可连选连任;学生毕业、转学等离校的学生家长,其家长代表、委员会委员身份自动取消自动转为学校家长委员会顾问;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家长委员会委员的权利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家长委员会的活动有建议和表决权;二、有获知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和的权利;有对学校的教育发展、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的权利;三、有作为其他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的权利;四、有参与学校组织大型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如期中、期末考试,综合实践活动,体艺节等;五、有参与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询价招标活动的权利如按照相关规定参与学生食堂商店的监督、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参与校服定制等;第八条家长委员会委员的义务一、遵守家长委员会章程,执行家长委员会决议;积极参加家长委员会开展的活动,完成家长委员会交给的任务;二、参与学校工作、了解家长需求、整合家长及社会资源,配合学校进行如下工作:定期组织家长育子经验交流活动或各种联谊活动;组织家长参与课程建设与实施、指导、支持学校社团活动;参与学生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参与对教育教学工作评价;参与学校管理和民主监督、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反映家长心声和诉求;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参与校服、学生奶、教辅资料征订工作;在学校的指导、配合下协助班主任做好公寓管理和晚自习的管理工作;第九条家长委员会要制定,讨论通过,征求学校意见后执行,并在学期末进行总结;第十条学校要为家长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给予充分表达意见的机会,为工作开展提供方便条件和尽力协助,有计划地组织家庭教育培训;第四章会议及制度第十一条七年级第一次班级家长会,在班主任协助下,各班推选出家长代表人选;第十二条活动制度: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举行两次家长代表大会主任委员参加每月一次的校级行政办公会,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就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确定委员会各项工作;参加会议的家长代表应达到会员代表总人数的80%;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由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召集或不召集时,其他家长会委员可以1/3以上联名召开,由家长委员共同推举一人临时组织并负责;家长委员会开会时,校长、处室主任及教师代表可列席;第十三条年级分会为日常工作机构,接受学校家长委员会的指导;第十四条资料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家长学校的各种资料;分类分年度整理成册;第十五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共同研讨决定;。

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10篇)

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10篇)

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10篇)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我校家长委员会全称为“淄博市博山区第一中学家长委员会”。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是由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帮助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的参谋和咨询机构,是学校与广大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是家长会议的常设机构,也是民主办学的重要形式之一。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坚持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绿色育人环境;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为学生全面和谐发展搭建更广阔的平台。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四条家长委员会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了解和关心教育,关心学校,能为学校工作出谋划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具有一定的家庭教育经验,有较好的教育效果。

三、能为学校教育教学等工作献计献策,提供帮助。

四、具有专业特长,能为学校开辟校内外教育渠道提供指导和帮助。

五、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时间,有热心,有责任心。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设立家长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秘书长1名,常务委员10名,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共17名。

第六条学校每个班级均应在班主任协助下由学生家长推选3—5名家长代表,组成班级家长委员会;各班家委会成员在级部主任主持下选举产生级部家委会,成员10—12人;级部家委会成员在学工部组织下通过竞选答辩、考察评审等方式产生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17人。

同时由家长代表大会推选出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常务委员会推选出主任委员等人选。

第七条家长委员会委员任期定为2年,每学年根据流动状况适当改选,可连选连任。

因学生毕业、转学等离校的学生家长,其家长代表、委员会委员身份自动取消;主任委员子女在其任期内离校时,需提前两周提出辞呈,由常务委员会推选一名副主任委员代任,主持常务工作,直到下一次家长代表大会选择产生新的主任。

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合作,
充分发挥家、校教育的整合作用,提高学校办学效益,把学生培育成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加具备一定特长的预备人才,特成立**中学家长委员会。

第二章性质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是群众性的组织,它由各班学生家长推选出有一定教育经验、热心支持学校教育的家长组成,代表家长配合学校开展教育工作。

弟二草不日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的建立,旨在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一切为了孩子健康成长,调动家长曾参与学校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发挥家长委员会的沟通、教育、参与、反馈等多功能作用,架起家庭与学校,家长与家长,家长与教师之间的桥梁。

第四章任务
第四条:参与学校管理,充分发挥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整体效益,向校长室或各职能部门咨询学校各方面的工作情况,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以促进学校工作。

第五条:帮助学校组织学生的教育教学活动,发动学校组织和指导学生活动,全面培养学生个性特长,提高学生整体素质。

第六条:拓展办学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动员有关单位和热心教育事业的各界人士,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第七条:参与领导和组织家长学校,知道指导家庭教育,努力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第八条:参与对教师的师德情况和教育教学活动进行评议,以促进学校师德建设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第九条:开展其他家长委员会认为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健康发展有积极意义的工作。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家长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修改,解释权属家长委员会。

第十一条:本章程由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XXXXX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长期教育改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中小学管理制度,根据《中学德育大纲》、《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和《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20XX)、《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20XX 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的指导意见》(20XX年)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会名称:XXXXX中学家长委员会第三条XXXXX中学家长委员会是由本校在校学生家长自愿组成,在学校家委会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学校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群众性组织,是连接学校和家庭、社会的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家委会的宗旨:发挥家长作用,促进家校合作优化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为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研学旅行、学生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的提升提供有力有益的支撑。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家委会成员在家长自愿参加和老师的基础上产生。

家委会成员实行学年换届制。

换届时间为每年高考结束后三周内完成(起始年段在每年10月10日前)。

第六条家委会成员的资格条件:1.态度方面,拥护教育方针,热爱教育,热爱双十,心地善良,古道热肠,乐于助人助学,对教育对学生有慈悲心。

2.能力方面,理念先进,思想开明,为人正派,思虑缜密,处事理性客观,不受情绪束缚,善于把握并推进家委会的各项工作。

3.无不良的社会记录或社会影响。

第七条家委会工作分别在学校家委会和年段年委会两个工作平台上发挥作用。

年段家委会应服从并服务于学校家委会的领导。

年段家委会在德育处和年段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在民主的基础上每班产生一名家长代表,组成年段家委会。

年段家委会设一正两副共3名会长,组织部负责人1名,宣传部负责人1名,共5人组成家委会常设机构。

其他有必要的家委会的岗位由年段和家委会负责人协商一致后报学校德育处批准后设立。

双照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双照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双照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宗旨为增强学校教育的社会合力,发挥家长委员在学校决策和发展中的特殊作用,进一步与家长增加信息交往、全方位沟通,并使家长更好地支持和参与学校部分管理工作,共同努力,逐步实现“办人民满意的学校”的办学目标,促进学校在实施“优质教育、自主学习、充分发展”办学理念上取得成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人员组成每个班级推选两名家长代表,上述人员与学校领导共同组成家长委员会。

每届家长委员会委员任期壹年。

家长委员会代表必须具备一下条件:1、具有阶层的代表性;2、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和影响力;3、具备科学的育人理念;4、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5、具备参与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时间和精力;6、具有一定的出谋划策、参政议政的能力。

第三章权利家长委员会成员享有对学校工作的监督权、参与权和建议权。

1、定期到学校各部门了解管理情况,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反映问题。

2、随时查看学校教学设施、到教室听课和检查学生作业。

3、收集汇总广大家长意见,向学校提出建议;对事关学生重大利益的问题向学校提出质询。

第四章义务家长委员会应关心学校发展,站在全局高度,做学校主人。

1、帮助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根据所长承担业余教育活动。

2、承担学校对家长、学生的部分沟通工作。

3、宣传学校良好的办学条件和教育理念及办学成果。

4、在特定时期(如外出活动)承担一定的管理工作。

5、解决学校办学过程中的其他困难。

第五章工作制度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固定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地点在学校。

会议期间,校领导向委员介绍学校教育教学和改革发展情况;委员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工作出谋划策。

会议旨在沟通信息,密切联系,增加感情,推动学校发展。

会议期间,学校还可以用组织听课,参观教学和生活设施,观摩学校成果展览或文艺演出等,主动为会议提供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的情况的方便。

第六章工作条例一、建立家长委员会,构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紧密结合育人机制,向社会各界全面宣传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宣传和贯彻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组织和协调本地区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学校教育,搞好综合治理,制止流生,转化差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创造有利于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积极参与学校决策,共同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中学家长委员会的组织、职权、成员的产生与任期、工作机制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中学家长委员会是家长与学校之间的交流和协调机构,旨在促进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积极互动,共同协助学校解决教育中的难题,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与职权第四条中学家长委员会由学校校长或校方授权的代表组成,其中包括家长代表、教职员代表等。

家长代表按班级选举产生,每个班级选出一名代表,代表的人数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中学家长委员会拥有以下职权:1. 监督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育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2. 组织开展家长教育活动,推动家长积极参与学生的教育过程;3. 协助学校落实家校合作项目,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4. 参与学校决策,制定和修改学校教育规章制度;5. 代表家长与学校沟通和协调,解决家校之间的纠纷和矛盾。

第三章成员的产生与任期第六条家长代表的选举应采取公开、平等、民主的方式进行。

各班级家长代表候选人应于学期开始前适时报名,由班级家委会组织评议后进行投票选举,票数最高的候选人当选。

第七条家长代表的任期为一学年,学期末进行选举产生新的家长代表。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八条中学家长委员会设立主席团,主席团由家长代表选举产生,包括主席、副主席等,由主席团成员一人一票的原则产生。

主席团负责协调和组织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并代表家长委员会履行职权。

第九条主席团的职责包括:1. 召集和主持家长委员会会议,制定议程并记录会议纪要;2. 协调家长委员会与学校、家委会和社区的合作事项;3. 听取全体家长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共识的形成;4. 协助学校解决家长的关注和问题,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形式进行。

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4)

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4)

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xx市xx中学家长委员会是由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协助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的群众性组织机构。

第二条本会宗旨是: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加强家长、社会与学校的联系,形成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协助学校拓展多种育人渠道,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二章组织第三条家长委员会分学校家长委员会、年级家长委员会和班级家长委员会三级。

学校、年级、班级的三级家长委员会分别由9个、20人、5人组成。

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是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的当然成员。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在校学生的关心孩子成长、热心学校教育、支持学校工作,并且有一定教育组织能力和经验的家长组成。

家长委员会成员可由学生推荐、家长自荐、互荐和学校推荐的方式产生。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委员的分工由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第六条家长委员会每年一届,可连荐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该生家长的家委员会委员自行卸任。

第七条校级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室设于xx市xx中学校长办公室。

常设联系电话:zz第八条本会由主任委员主持常务工作,负责制订学期工作计划,计划由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三章职能第九条家长委员会的职能1、宣传职能:宣传“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思想,弘扬尊重人才、尊师重教、关爱学生的社会风气。

2、桥梁职能:沟通学校教育与社区教育、家庭教育的联系,促进三者之间的互动和协调发展。

3、教育职能:协助学校开展教育活动,指导家长对子女进行家庭教育。

4、助学职能:支持学校改善教育环境和办学条件,促进学校不断发展。

5、管理职能:参与和协助学校做好一定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十条家长委员会有以下权利知情权:有权知晓上级的教育政策、学校的办学目标、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实施方略和教育现状;参与权:有权视导学校工作,参与学校的活动策划;监督权:有权作为其他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人员的工作予以监督、评议、质询和提出批评;4、建议权:有权对学校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家庭和学校的沟通协作,体现家长充分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特设立学校家长委员会,并根据《xx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会全称为:xx学校家长委员会。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是由本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宗旨是:坚持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机制,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级部家长委员会设立家长代表大会。

新生入学后3周内,召开第一次全班家长会议,由班主任协助家长推选出本班家长代表。

学校家长委员会由级部主任协助级部家长委员会推选出本级部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

第六条级部家长委员会由24人组成(每班2人),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秘书长1名。

学校家长委员会由30人组成(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