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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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案例国际贸易案例一:中国与美国的贸易摩擦自20世纪90年代起,中国与美国之间的贸易关系备受关注。

尽管双方之间的经济联系极为密切,但也不时出现贸易摩擦的情况。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制造业基地之一,一直是美国企业重要的外包伙伴。

然而,美国对中国的贸易逆差问题一直存在争议。

美方认为,中国通过低成本劳动力和汇率优势等手段,大量出口到美国,导致美国国内产业无法竞争,进而造成美国失业问题。

因此,美国政府多次采取针对中国的贸易限制措施,包括对中国产品征收关税和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

中国则认为,美国的贸易限制措施是对中国发展的不公平打压,违反了自由贸易的原则。

同时,中国也对美国关税政策进行反制,对美国进口产品进行报复性征税。

这种贸易摩擦对中国和美国两国及全球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

尽管两国最终达成一些贸易协议,但问题并未完全解决。

国际贸易案例二:俄罗斯与欧盟的能源合作俄罗斯作为全球最大的天然气和石油出口国之一,与欧盟的能源合作一直备受关注。

欧盟国家对能源的需求量巨大,而俄罗斯则是其重要的能源供应国之一。

俄罗斯通过天然气和石油出口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收益,而欧盟也从俄罗斯进口了大量的能源产品。

然而,俄罗斯与欧盟之间的能源合作也面临诸多挑战。

首先,在能源供应方面,欧盟国家对俄罗斯形成了高度依赖,这使得俄罗斯在谈判中拥有一定的议价权。

其次,俄罗斯的能源出口与其政治议程有一定关联,使得俄罗斯在能源合作中具有一定的地缘政治影响力。

欧盟国家则试图减少对俄罗斯的能源依赖,通过开发可再生能源和进口其他国家的能源产品来多样化供应渠道。

综上所述,国际贸易案例的发展和影响不可小觑。

国与国之间的贸易摩擦和能源合作都具有重大的经济和政治影响,尤其是对涉及国家的就业、经济增长和地缘政治格局的调整。

我们需要在保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促进公平、开放、互利的国际贸易体系的建立与发展。

国际贸易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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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案例国际贸易案例简介案例背景案例分析1. 贸易顺差与逆差中美贸易中,美国一直存在较大的贸易逆差。

美国对中国的进口量远大于出口量,使得贸易逆差持续扩大。

这种现象引发了关于贸易政策的争议。

一方面,贸易逆差对于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冲击,一些企业因竞争压力而减少生产和就业。

另一方面,中国的低成本劳动力和制造业优势使得美国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购买中国商品,从而使得物价相对较低,惠及美国消费者。

2. 农产品贸易中国是世界最大的农产品消费市场,而美国则是世界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之一。

中美贸易中,农产品贸易占据了重要地位。

中国对于美国的大豆和猪肉需求量巨大,而美国则倚重中国市场来扩大农产品的销售规模。

在贸易争端升级的背景下,中国对于从美国进口大豆的需求减少,导致美国农民面临销售渠道缩减的困境,也增加了中国寻找替代市场的压力。

3. 贸易战影响中美贸易战对两国经济造成了重要的影响。

特别是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两国对彼此的商品加征关税,导致双方经济遭受损失。

美国加征关税使得中国对美国商品的出口受阻,影响了中国的经济增长。

中国也对美国商品进行报复性关税,对美国的农产品、汽车等行业带来了困扰。

贸易战的升级对全球贸易秩序造成了不确定性,引发了大量争议和讨论。

结论国际贸易案例中的中美贸易关系,展示了国际贸易对于各国经济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贸易顺差与逆差、农产品贸易以及贸易战等因素对两国经济和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贸易关系,有助于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推动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国际贸易案例也提醒我们,尽管贸易关系存在一些困难和摩擦,但也为各国合作提供了机会。

通过构建更加开放、稳定和透明的贸易体系,各国可以共同应对面临的挑战,共同推进世界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以上是中美贸易作为国际贸易案例的简要分析,希望能够为读者对国际贸易的理解和认识提供一定的帮助。

参考文献:1. Sexton, T. R., & Lee, J. G. (2014). Explning U.S. Soybean Export Supply Response: The Impact of Trade Disruptions and Relative Prices.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and Resource Economics, 39(2), 272–294.2. Zhang, H., Poncet, S., & Fontagné, L. (2018). Market Access and Quality Competition: Evidence from China's Automobile Market. The World Economy, 41(1), 51–84.。

国际贸易经典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经典案例分析

案例1 商品质量不符引起的纠纷案我生产企业向马来西亚客户出口汽车配件,品名为YZ-8303R/L,但生产企业提供了YZ-8301R/L,两种型号的产品在外型上非常相似,但却用在不同的车型上,因此客户不能接受,要求我方要调换产品或降低价格。

我方考虑到退货相当麻烦,费用很高,因此只好降低价格15%,了结此案子。

——由温州某外贸企业提供我国某公司A向孟加拉国某公司B出口一批货物,合同价值约为USD20000.00,货物为汽车配件,共有10个型号,其中有四个型号要求根据客户样品制造的。

付款方式为,客户先支付定金1000美金,剩余部分30%和70%分别以L/C和T/T支付(在货物生产完毕通知客户支付)。

客人随即开来信用证,A公司按合同和L/C要求开始生产货物,但发现其中按客人样品要求订做的货物不能完成,由于客人订货的数量比较少,开发该产品十分不合算。

因此打算从其他厂家购进该产品,但遗憾的是,却一直无法找到生产该产品的厂商。

而此时已接近装船期了,其他货物亦相继生产完毕。

A公司只好告诉B公司上述问题。

B公司要求取消所有的货物并退还定金和样品,他的理由是,他要求订做的货物是十分重要的,不能缺少,因A 公司没有按时完成货物,错过他的商业机会。

A公司也感到无可奈何,确实理亏,只好答应客户的要求,承担一切货物积压的损失。

案例分析按CIF贸易术语出口。

卖方按合同的规定装船完毕后取得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装运单据。

但是,载货轮船在启航后第二天就触礁沉没,买方闻讯后提出拒收单据,拒付货款。

试问,卖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分析:买方必须收取单据,并支付货款。

因为以CIF术语达成交易,货物风险和费用的划分点在装运港船舷,买方承担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

CIF贸易术语下交货属象征性交货,卖方凭单据交货,买方凭单据付款。

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齐全且正确,卖方无权拒收拒付。

案例分析某公司按CIF London向英国出口一批季节性较强的货物,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完整版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完整版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完整版国际贸易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不断地思考和学习。

在这个过程中,实际案例的研究是非常重要的。

在本文中,我们将讨论几个实际案例,以完整的方式展示国际贸易实务。

案例一:进口商品一个公司有意向从中国进口一批商品,这些商品的货值是10万美元。

该公司应首先确定其目的地国的进口要求和相关规定。

在确认商品符合目的地国规定之后,该公司将要考虑为进口货物提供什么服务。

这些服务包括装卸船、仓储、保险等。

此外,这个公司也应该考虑使用何种运输方式,是否需要报关及其他相关手续的处理。

案例二:出口商品一家中国公司有意向向英国出口一批商品,这些商品的货值是20万美元。

该公司应该确认目的地国英国的进口要求和相关规定。

此外,该公司还需要确保商品符合英国的规定。

为了满足英国市场的需求,该公司还需要考虑是否需要对商品进行改进。

在确认这些事项后,该公司应该考虑选择何种运输方式。

案例三:国际贸易支付方式一家中国公司向一个欧洲客户出售其产品,合同金额为30万欧元。

该公司和客户应当选择的最佳支付方式将取决于双方的经济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在确定了支付方式之后,在货物交付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术语。

案例四:货物保险一家中国公司向一个美国客户运输货物。

在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了损坏。

在此情况下,如果提供保险,则保险公司将负责赔付定损金额。

在选择保险方面,公司应检查不同保险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和条款,并确定最符合其利益的保险公司。

案例五:反倾销措施一家美国公司在出口到中国的过程中遭遇了反倾销调查。

在处理这种情况时,该公司应了解中国反倾销条例,并准备提交要求的文件和证据。

在反倾销的过程中,该公司也需要积极地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以确保最佳的处理结果。

结论:国际贸易是一个具有挑战的过程。

在每个案例中,公司需要考虑许多不同的因素。

在处理这些因素时,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条款。

通过深入研究实例,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国际贸易的实际应用,进一步提高其的工作效率和市场竞争能力。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精选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精选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精选案例一:跨国进口背景下的合同纠纷处理公司在国外采购了一批货物,与供应商签订了进口合同。

合同约定了货物数量、质量、交货期限等条款。

然而,在货物交付后,公司发现货物与合同约定的规格和质量存在明显的差异。

公司与供应商进行了多次沟通,但无法获得解决方案。

公司决定起诉供应商,要求赔偿损失。

这个案例展示了在跨国进口背景下处理合同纠纷的重要性。

对于进口商来说,合同的条款应该明确,并且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和质量证明来确保货物符合合同约定。

如果发生纠纷,进口商应与供应商进行积极的沟通,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救济。

案例二:关税和贸易壁垒对企业的影响一家制造业企业将产品出口到一个国家,该国国内设立了高关税和贸易壁垒。

由于关税的增加,该企业不得不提高产品的售价。

同时,贸易壁垒也增加了产品的进口难度,使得企业在该国市场上的竞争力下降。

这个案例说明了关税和贸易壁垒对企业的影响。

企业在选择国际市场时,应评估目标市场的关税和贸易壁垒政策。

如果关税和贸易壁垒较高,企业需要谨慎考虑是否进入该市场,并寻找其他市场的机会。

案例三:反倾销调查对出口企业的影响国对一项来自另一个国家的产品发起了反倾销调查,并决定对该产品加征高额关税。

这导致来自被调查国的企业的产品在国市场上的价格上涨,并对这些企业的出口业务产生了负面影响。

这个案例说明了反倾销调查对出口企业的影响。

企业在出口时,应了解目标市场是否存在反倾销调查的可能,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应对。

例如,在规划出口业务时,企业可以多样化市场,减少对其中一市场的依赖。

案例四: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运用两个国家的企业在贸易交易中发生了纠纷,无法自行解决。

双方决定将纠纷提交贸易争端解决机构进行调解。

经过调解,贸易争端得到了解决,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并恢复了正常的贸易关系。

这个案例展示了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重要性。

当企业发生贸易纠纷时,可以通过贸易争端解决机构进行调解,以避免纠纷进一步升级,同时维护双方的贸易关系。

十大经典贸易案例分析

十大经典贸易案例分析

引言概述:贸易案例分析是对历史上十大经典贸易案例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以探讨这些案例在全球贸易发展和国际关系中的重要性和影响。

这些案例涉及不同国家、不同行业和不同时代,从中可以学习到许多有价值的经验和教训。

本文将对这十大经典贸易案例进行分析,并就每个案例分别阐述其背景、影响以及对贸易发展的启示。

正文内容:一、法国与英国的红酒贸易战1.1背景:法国和英国在19世纪末发生了一场以红酒贸易为起因的贸易战。

1.2影响:这场贸易战导致了双方经济损失,并最终以签署贸易协议解决。

1.3启示:国家之间的贸易战对经济都是有害的,通过协商和合作可以解决贸易争端。

二、美国与中国的贸易战2.1背景:美国和中国在2018年爆发了一场以贸易关税为核心的贸易战。

2.2影响:这场贸易战对全球经济产生了严重影响,两国经济损失巨大。

2.3启示:贸易战不仅对参与方有害,也对全球经济和市场稳定造成危害,应当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贸易争端。

三、美国与欧盟的钢铝关税争端3.1背景:美国在2018年对进口钢铝征收关税,引发了与欧盟之间的贸易争端。

3.2影响:这场关税争端对全球钢铝行业产生了冲击,也对美欧关系造成了紧张。

3.3启示:贸易保护主义不利于全球经济的发展,各国应加强合作,推动贸易自由化和开放化。

四、对美国汽车的出口限制4.1背景:上世纪80年代,对美国汽车实施了一系列出口限制措施。

4.2影响:这些出口限制措施导致了美国对汽车市场的贸易不平衡。

4.3启示:贸易保护主义不仅会引发贸易争端,也会对双方造成损失,应提倡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

五、WTO与巴西在大豆争端中的角色5.1背景:WTO在1994年成立后,巴西与美国在大豆贸易上发生贸易争端。

5.2影响:WTO裁决了这起争端,并为巴西获得了在美国市场上销售大豆的权利。

5.3启示:国际组织的存在和作用能够为贸易争端提供公正的解决机制,维护全球贸易的稳定。

总结:经典贸易案例分析对我们了解全球贸易史以及国际关系发展至关重要。

国际贸易案例精选

国际贸易案例精选

国际贸易案例精选
1. 汇源果汁事件:2008年,中国汇源果汁公司出口的果汁被发现含有过量的甲醛,引发了国际贸易纠纷。

该事件导致了多个国家的进口禁令和对汇源果汁的打击,对中国果汁出口行业造成了重大损失。

2. 欧美钢铝关税:2018年,美国政府宣布对进口的钢铝产品分别征收25%和10%的关税,引发了与欧盟、加拿大、墨西哥等国家之间的贸易争端。

这导致了一系列的报复性关税措施和贸易限制性措施,对全球贸易造成了不利影响。

3.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该协议是一个涵盖12个太平洋沿岸国家的自贸协定,旨在促进贸易自由化和经济一体化。

然而,美国政府在2017年宣布退出该协议,导致其前景不确定,并引发了有关贸易保护主义的讨论。

4. 美国与中国的贸易战:自2018年起,美国政府对中国的大量商品征收关税,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不断升级。

这导致了贸易争端的升级,涉及到多个领域和产品,包括汽车、半导体、农产品等,对全球经济和贸易体系带来了不确定性和影响。

5. 签署地区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这是一个由15个亚洲国家组成的自由贸易协定,涵盖了贸易、投资、服务和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

它被认为是亚洲最大的自贸协定,将促进跨国企业的投资和贸易自由化,有望推动亚洲地区的经济一体化。

这些案例展示了国际贸易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和挑战,包括贸易保护主义、贸易争端、自由贸易协定的作用等。

这些问题对全球贸易和经济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解决。

国际贸易经典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经典案例分析

案例1 商品质量不符引起的纠纷案我生产企业向马来西亚客户出口汽车配件,品名为YZ-8303R/L,但生产企业提供了YZ-8301R/L,两种型号的产品在外型上非常相似,但却用在不同的车型上,因此客户不能接受,要求我方要调换产品或降低价格。

我方考虑到退货相当麻烦,费用很高,因此只好降低价格15%,了结此案子。

——由温州某外贸企业提供我国某公司A向孟加拉国某公司B出口一批货物,合同价值约为USD20000.00,货物为汽车配件,共有10个型号,其中有四个型号要求根据客户样品制造的。

付款方式为,客户先支付定金1000美金,剩余部分30%和70%分别以L/C和T/T支付(在货物生产完毕通知客户支付)。

客人随即开来信用证,A公司按合同和L/C要求开始生产货物,但发现其中按客人样品要求订做的货物不能完成,由于客人订货的数量比较少,开发该产品十分不合算。

因此打算从其他厂家购进该产品,但遗憾的是,却一直无法找到生产该产品的厂商。

而此时已接近装船期了,其他货物亦相继生产完毕。

A公司只好告诉B公司上述问题。

B公司要求取消所有的货物并退还定金和样品,他的理由是,他要求订做的货物是十分重要的,不能缺少,因A公司没有按时完成货物,错过他的商业机会。

A 公司也感到无可奈何,确实理亏,只好答应客户的要求,承担一切货物积压的损失。

案例分析按CIF贸易术语出口。

卖方按合同的规定装船完毕后取得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装运单据。

但是,载货轮船在启航后第二天就触礁沉没,买方闻讯后提出拒收单据,拒付货款。

试问,卖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分析:买方必须收取单据,并支付货款。

因为以CIF术语达成交易,货物风险和费用的划分点在装运港船舷,买方承担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

CIF贸易术语下交货属象征性交货,卖方凭单据交货,买方凭单据付款。

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齐全且正确,卖方无权拒收拒付。

案例分析某公司按CIF London向英国出口一批季节性较强的货物,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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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案例分析题公吨,合同规定为麻袋装,但到了装船时发现麻袋装的5001、我出口某化工原料,共公吨只好以塑料袋的充抵。

问这样做妥当吗?只有450公吨,其余50包装是买卖合同中的重要交易条款之一,随意将包装要求更改了,就属于违约,买方答:有权提出索赔。

作为卖方在履行合同时,一定要严肃认真,实现检查好所备货物,如有差错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问题,首先应立即进行修补或更正,如时间来不及了,也应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争取客户同意。

如客户不同意,我方再作打算。

不至于货物已经出运,造成被动局面难以收拾。

听,共80箱,但我发货时改为2、我出口水果罐头一批,合同规定为纸箱装,每箱30每箱24听,共100箱,总量相等。

问这样做妥当吗?答:不妥,违反交易条件3、我与中东某国商人凭规格成交出口货物一批,签订合同后的第三天我向对方寄出货样,并声明“所交货物与样品基本一致”,一月后向对方发货,货到后,外商来电称:“货物与样品品质相差10%”,并出具当地检验机构证明,要求我方降价10%。

请对此案做一分析。

答:我方应承担责任;为此既凭样又凭规格的交易,对降价要求应予以考虑。

4、我凭规格向西德出口一批大麻。

我在成交前曾向买方寄过样品,成交后又电告对方货物与样品相似,货到国外后,买方提出货物质量与样品不符并要求赔偿损失,问我应否赔偿?答:卖方避免对交易货物的品质承担双重担保义务(既凭规格又凭样品);虽然卖方电文中告诉对方货物与样品相似,而不是完全相符,但买方有权保留索赔的权利;买家出具品质比样品不符,虽然不符合实情,买方拿不出留存样品,故要赔偿。

5、我出口冷冻鸭一批,合同规定需按伊斯兰教方法宰,但我用的是先进的“钳杀法”结果货到国外遭拒收,问其原因何在并应如何处理?答:此案例中,合同规定:所有鸭子必须按伊斯兰教方法屠宰。

但在加工时改用科学的“钳杀法”。

但在加工时改用科学的“钳杀法”。

显然,是因为没有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备货而遭退货,究其原因,是不了解国外市场的情况,不熟悉有关国家或地区的规章法令、民情习俗。

具体到本案例冻鸭一事,我方应抓紧办理退货,并设法转售其他市场,这样可减少一些损失。

6、我出口白砂糖一批,合同规定质量以96°旋光度为标准,每低于1°按FOB售价折让1.5%,不够 1°时按比例计算,若低于93°,买方有权拒收,问这样的条款是否公平合理?答:这样的品质条款只对买方单方面有利。

设若货物高于96°时,则对卖方并无任何补偿,故理应增加“如超过96°时每超过1°溢价百分之若干”的内容,始才对双方有利,故在签订品质挑款时切勿忽视这类问题。

7、某出口公司向美国出口自行车3000辆,合同规定黑色、墨绿色、湖蓝色各1000辆不准分批装运,发运时才发现墨绿色的库存仅有950辆,于是便以黑色车50辆顶替,问这样有无问题?1 / 19我方采用黑色自行车顶替墨绿色的,可能会导致对方拒绝收并提出索赔因为货物颜答:色属于货物规格,根据《公约》规定,若卖方违反货物规格的规定,属于严重违约,受到损害的对方不仅可以解除合同,并且可以提出索赔。

发货时方知三,,合同与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均规定为三级品8、某公司对外出口红枣一批“二级红枣仍按三级计价”问这种以好顶:,便以二级品顶替并在发票上注明级红枣已无库存次,原价不变的做法妥当吗?答:不妥,买方可以此拒收货物。

尺五种尺寸平均搭尺,108公吨,合同规定6尺,7尺,尺,99、我进口特种钢板50 6尺一种规格,问我应如何处理?配,但来货全为答: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

24.9,合16.6、某公司向日本出品驴肉一批,合同规定每箱净重公斤,共有1500箱10海关认为进口商以多报少,公吨,20公斤,合30公吨,货到国外经日本海关查验每箱净重为? 问这将会出现何种后果分析:对待出口商品的数量必须严格按合同或信用证的数字执行。

少了固然对方不干,多了进口国家的海关也不轻易放行。

各国海关对进口货物的监督都很严。

如进口商申报的数量与到货数量不特,轻则认为企图逃漏关税,重则认为走私舞弊,海关不仅可以处以罚款或没收货物,还可能进一步追究进口商的刑事责任。

另外,若遏上当地市场疲软或价格趋跌时,进口海关认为走私,没收货物。

商也会拒收,或要求降低价格,或要求多交之货不再补钱。

、我向坦桑尼亚出口一批货物,目的港为坦噶,国外开来信用证未明确是否可以转11 船,而实际上从新港至坦噶无直达船。

问是否需要国外修改信用证? UCP500规定如果没有规定转船的也可以转船答:否。

、某年我与伊朗一位中间商成交尼龙线一批,该商品是以销定产,故我成交后立即安12排生产,但一直不见开来信用证,经我方催问,对方称:须更换规格方面开证。

这时货已备妥,问我应吸取什么教训并应如何处理?答:应先付部分定金。

合同中规定合理的时间间隔13、一位加拿大商人欲以每公吨800加元魁北克,12月装船,即期信用证付款的条件是购我某商品。

问对此条件应如何考虑并应如何答复?答:魁北克冬季冰冻,无法航行14、我对澳大利亚出口1000公吨大豆,买方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

结果我分别在大连、新港装5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只上,问这是否违约?能否议付?答:(1)不是真违约,银行也能议付。

(2)国际《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同一船只、同一航次中多次装运货物,即使提单表示不同的装船日期及(或)不同装船港口,也不作为分批装运论处。

(3)因此,符合合同规定,银行不能拒绝议付。

15、我对日本按CFR价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3/4 月装运,买方开来信用证也是“ShipmenT during March/April 2001”, 但我在租船订舱时,租不到足够的舱位,须分22 / 193次装运,问是否需要国外修改信用证?到答:不需要。

可分批装运月份内分批装运。

后买方开来信用证要求:3至516、我出口羊毛600公吨,合同规定 ayment 200 ShipmenT100 M/T ,second ShipmenT during March/May , FirsT “。

问这样做有月份装300M/T3月份装300M/T,4M/T ,Third ayment 300 M/T”。

结果我于无问题?答:不符合同规定Each ayme ayment 200 箱。

合同与信用证上均规定:“、我向科威特出口茶叶600172007月份各装运月、箱,5月不装,6c/s Commence From April ”,如我于4月装200 ,问这样做是否可行?箱答:不可。

规定为定期分运条款18、外商按CFR条件出口一批货物,我于9月8日14时以电报通知买方已装FF轮。

买方于次日10时收到我装船通知后随即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

不料在投保当日的下午5时买方又收到船方电报称:“货轮于9月8日23时着火,货物被焚烧”。

问发生上述情况后,保险人可否以货物在投保前已被焚烧而拒赔?答:根据本例,若投保人在投保时对“货物发生损失”确实不知情,事后又能对“不知情”这一事情提供确切证据。

那么,保险人应向投保人赔偿损失。

因为根据ICC(A)相关规定,被保险人对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承保损失有权获得赔偿,即使损失发生在保险契约之前。

据此,买方可立即通知保险公司被保险货物的遇险情况,并提出索赔。

19、按CIF大阪向日本出口一批货物。

4月20日由日本东京银行开来50000美元的不可撤销的即期跟单信用证,装运期为5月份,偿付行为CiTibank New York。

4月底公司获悉进口商濒临破产,问遇到此情况应如何处理?分析:根据UCP600规定,即使开证申请人已经倒闭,开证行在接到符合信用证各项条款的单据后,仍应负责付款。

据此,出口公司应抓紧于5月23日发货,并认真制作单据。

以防开证行挑剔,然后向中行办理议付,由中行向美国花旗银行索偿,这样可以顺利收汇,货物也不至于积压,如开证行不是著名银行,且资信欠佳,在进口濒临倒闭的情况下,不宜急于发货,为慎重起见,可以观望。

20、向美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8月装船,后买方开来信用证将装船期改为不得晚于8月15日,但8月15日前无船去美,我随即要求外商将船期延至9月15日前装运。

美商回电称:同意船期展延,有效期也顺延1个月。

我于9月10日装船完毕,15日持全套单据向银行办理议付,但银行拒绝收单。

问其理由安在?分析:根据UCP600不可撤销信用证,非经所有当事人同意,不得任意修改或撤销。

由此可见,如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双方避开开证行而对信用证内容进行修改属于无效,当然议付行不与议付,因此,如受益人要求改正,应先给开证人同意后再给开证行再又开证行统治受益人发出修改同志,至此,这一修改方能生效。

如开证人需要修改信用证,也应先给开证行然后又开证行将修改内容通知通知行,转受益人,如受益人同意,则修改成功,如受益人不同意,所修改内容应将修改通知书退回通知行,否则被认为默认。

21、某公司与外商按CIF条件签订一笔大宗商品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期为8月份但3 / 19未规定具体开证日期。

外商拖延开证,我方见装运期快到,从7月底开始,连续多次电催外商开证。

8月5日,收到开证行的简电通知,我方因怕耽误装运期,即按简电办理装运。

8月28日,对方开来信用证正本,正本上对有关单据做了与合同不符的规定。

我方审证时未注意,交银行议付时,银行也未发现,开证行即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

你认为,我方应从此事件中吸取哪些教训?分析:我方应吸取的教训有:1、在出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买方开的信用证的期限,而在本合同中没作此规定,欠周到。

2、装运期为8月份,而出口公司直到7月底才开始催证,为时过晚。

3、8月5日收到简电通知后,即忙于装船,过于草率。

4、以信用证付款的交易即使合同中未规定开证期限,按惯例买方有义务不迟于装运期开始前一天将信用证送达卖方,而本案的信用证迟到装运期开始后第28天才到达,显然违反惯例,我出口公司理应向外商提出异议,并报以后提出索赔的权利,而我方却对此未提。

5、收到信用证后应该要认真的逐字逐句地加以审核,而我方工作疏忽大意。

22、有出口货款一笔,请银行按D/P即期托收,在托收申请书中我方没有增加银行责任,该项托收货款后遭买方拒付,银行随即告知我方。

时隔数周,我方方向银行交代货物处理办法,此时货物已有部分被盗,我方认为银行没有保管好货物,并要求赔偿,银行断然拒绝。

请分析。

答:银行办理D/P本来就不承担货物监管责任的,只不过起单据传递作用,对方客户不愿意付款,银行告之客户后,等待客户提供单据处理方法,一般要么退单,要么减价.如果退单,银行只要能把原来交来的全套单据退给客户就行了,银行对于货物不做保管,只保管单据.托收还是要看对方客户信用的.DP的风险在哪:1、货权的风险,有可能船公司或国外代收行放单,这个责任可以追国外代收行或船公司,但人家不理你,你有啥办法?2、拒收的风险,买方拒绝提货,并要求降价或要求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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