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龙玮任职的通知

合集下载

四川暨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监察(监察)二审行政判决书

四川暨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监察(监察)二审行政判决书

四川暨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监察(监察)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监督【审理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4.25【案件字号】(2021)川01行终69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平熊文宋澄宇【审理法官】刘平熊文宋澄宇【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四川暨康某某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事人】四川暨康某某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事人-公司】四川暨康某某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理律师/律所】秦永强四川川高律师事务所;李祎波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徐静四川光时律师事务所;王潇四川光时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秦永强四川川高律师事务所李祎波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徐静四川光时律师事务所王潇四川光时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秦永强李祎波徐静王潇【代理律所】四川川高律师事务所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四川光时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被告】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院观点】关于被诉行政行为的职权依据问题。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合法违法罚款扣押管辖现场笔录合法性证据不足行政复议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与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被诉行政行为的职权依据问题。

当时有效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化妆品卫生监督制度。

国务院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化妆品的卫生监督工作,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内化妆品的卫生监督工作”《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查处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案件,也可以将本部门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成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成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成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5.02
•【字号】成办函[2013]94号
•【施行日期】2013.05.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种植业
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成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
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成办函〔2013〕94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统筹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成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朱志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谢瑞武副市长
田蓉副市长
杨伟资政
成员:
覃文林市政府副秘书长
邱海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袁旭市政府副秘书长
曾敏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麟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高建军市委编办主任
何礼市委统筹委、市发改委主任
詹庆市民政局局长
范毅市财政局局长
张济环市人社局局长
杨小广市卫生局局长
薛敏市人口计生委主任
周万生市食药监局局长
娄进市医管局局长
孙廷云市发改委副巡视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孙廷云同志兼任。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2日。

成都艾传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纠纷上诉案

成都艾传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纠纷上诉案

成都艾传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食品药品安全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08【案件字号】(2020)川01行终21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蒋敏邹小宇雍卫红【审理法官】蒋敏邹小宇雍卫红【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成都艾传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当事人】成都艾传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当事人-公司】成都艾传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王奎四川上行律师事务所;姜璟俊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奎四川上行律师事务所姜璟俊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奎姜璟俊【代理律所】四川上行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成都艾传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本规定第五十条和第五十一条中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证据:(一)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二)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或者未取得,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三)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

关于职业打假人,主要表现为“知假买假"并以此索赔等特征。

暂行办法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19年11月30日发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黄芪是否属于可以添加生产食品的食药物质,应当结合法律及相关规定进行分析判断。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魏宏省长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魏宏省长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魏宏省长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3.10.12•【字号】川食药监管办[2013]38号•【施行日期】2013.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魏宏省长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川食药监管办[2013]38号)各市(州)局,省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10月11日,省委副书记、省长魏宏在《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明查暗访严防死守确保国庆期间食品安全零事故情况的报告》上作出的重要批示:国庆长假,全省近4千万游客,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食安战线同志们做了大量工作,感谢大家!食药监管要不断深入总结、分析,形成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和推进机制。

同日,魏宏省长在《食品药品监管快报》(第15期)上作出重要批示:向成都生研所表示祝贺!“四川造”的疫苗产品能成为中国通过世界卫生组织认证的首个疫苗产品,可喜可贺,有重大意义。

魏宏省长的重要批示,是对新的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以来工作的肯定,对全系统干部职工是极大的鼓励和鞭策,省局就贯彻落实魏宏省长重要批示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迅速传达学习魏宏省长的重要批示。

各单位要迅速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魏宏省长的重要批示,领会省领导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要求。

二、研究制订贯彻落实魏宏省长重要批示具体措施。

要按照省领导的新要求,根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承担的新职能新任务,不断深入总结、分析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形势新特征,把设计好监管制度作为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机制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形成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和推进机制,大力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

三、精心谋划明年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要提早谋划明年的重点工作,既要解决好当前面临的重难点问题,又要考虑食品药品监管事业中长期发展目标和思路。

食品安全工作信息

食品安全工作信息

食品安全工作信息第七期成都市新都区食品安全委员办公室 2009年4月23日卫生部检查我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2009年4月22日,卫生部对我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视察等方式进行。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伟德、副局长魏夕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周蓉,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钟建宏,副区长冯静陪同参加检查。

首先,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钟建宏就我区的基本情况介绍后,副区长冯静就我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详细汇报。

一是领导重视,明确职责。

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级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成都市新都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制作了宣传车在全区各镇(街办)主要场镇、路口进行流动宣传;二是在新都电视台、农家顾问、新都资讯滚动播放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三是利用乡镇传统节日、科技三下乡设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我区人人参与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是履职尽责,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一是全面清查,摸清食品企业使用添加剂情况;二是重点对肉制品、奶制品、蛋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粮油制品、酒和调味品等高风险食品进行专项检查;三是分行业、分重点产品组织食品企业召开风险预警会;四是采用快速检测车和快速检测箱,加大市场巡回检测力度,组织卫生、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

随后,专家组先后深入食品生产企业、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重点检查了我区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

通过检查,专家组对我区专项整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区创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重视、保障有力、措施有效、效果明显。

马玉萍(成成市监处〔2021〕51017121000029号)

马玉萍(成成市监处〔2021〕51017121000029号)

马玉萍(成成市监处〔2021〕51017121000029号)【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发文案号】成成市监处〔2021〕51017121000029号【处罚日期】2021.07.05【处罚机关类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处罚机关】成都东部新区市场监管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执法级别】市级【执法地域】成都市【处罚对象】马玉萍【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4.30 16:59:2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成成市监处〔2021〕51017121000029号违法行为类型:销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用农产品"中第(一)项“农药、兽药或重金属残留超标,致病性寄生虫或微生物、生物毒素超标,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食用农产品违法事实:当事人为食品小经营店,其销售兽药残留过最大限量要求的食用农产品(泥鳅)的行为违反了《成都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禁止销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用农产品"中第(一)项“农药、兽药或重金属残留超标,致病性寄生虫或微生物、生物毒素超标,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食用农产品"的规定,属违法销售兽药残留超标的食用农产品行为。

处罚依据:《成都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0.0040万元,罚款0.0600万元罚款金额(万0.06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0.004000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2021-07-05期:处罚机关:成都东部新区市场监管局数据来源单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知识产权局)位:数据来源单位11510100MB1664095M代码:信息更新时2021-09-24间: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金贤孔等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成发改人事[2014]175号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金贤孔等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成发改人事[2014]175号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金贤孔等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正文:
----------------------------------------------------------------------------------------------------------------------------------------------------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金贤孔等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成发改人事〔2014〕175号)
各处室、局、中心:
根据2014年3月4日中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
金贤孔同志任投资处副处长。

潘文全同志任资源和环境价格处副处长。

免去:
潘文全同志经济体制改革处副处长职务。

金贤孔同志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3月6日
——结束——。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蒲勇张建康两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蒲勇张建康两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蒲勇张建康两位同志职
务任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0.06.08
•【字号】成粮人发〔2010〕104号
•【施行日期】2010.06.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正文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蒲勇张建康两位同志职务任免
的通知
各处(室):
经市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蒲勇同志为成都市粮食局人事处主任科员;
张建康同志为成都市粮食局产业发展处主任科员。

免去
蒲勇同志成都市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张建康同志成都市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