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包装物的增值税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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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物会计核算需要注意的五个要点

包装物会计核算需要注意的五个要点

包装物会计核算需要注意的五个要点导语包装物,是指在⽣产流通过程中,为包装企业的产品或商品,并随同它们⼀起出售、出借或出租给购货⽅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于储存和保管产品的材料。

包装物的会计核算应注意把握以下五个要点。

⼀、要注意包装物与原材料的区别包装物与原材料同属企业的存货范畴,⼀般⽽⾔,企业购进包装物,不作“原材料”⼊账,⽽是作“周转材料”处理。

借:周转材料-包装物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存款/应付账款但笔者认为,如果有以下三种情况,包装物购进作“原材料”处理也未尝不可。

⼀是包装物价值较⼩且占被包装产品价值的⽐重较⼩;⼆是包装物形成被包装产品实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被包装产品分离后⽆商业价值;三是包装物需要企业⾃⾏加⼯⽣产,购进的是⽣产包装物的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

⼆、要注意包装物领⽤环节的处理包装物的领⽤,笔者认为应该分⽣产领⽤和销售领⽤,分别处理。

(⼀)⽣产领⽤。

可以理解为,被包装产品还在⽣产环节,需要经过包装后,才能形成最终产成品,并⼊库待售。

这种情况下,包装物成本是产品⽣产成本的组成部分。

1.⽣产领⽤包装物:借:⽣产成本贷:周转材料-包装物2.产成品验收⼊库:借:产成品贷:⽣产成本(⼆)销售领⽤。

可以理解为,被包装产品已经独⽴完成了⽣产过程,并已验收⼊库,其产成品成本不包括包装物成本。

产品包装完全脱离了产品⽣产,仅仅与产品销售相关。

这种情况下,包装物成本应作为“销售费⽤”处理。

借:销售费⽤(包装物成本)贷:周转材料-包装物三、要注意包装物销售环节的处理包装物销售,分为“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和“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两种情况。

(⼀)随同商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这种情况下,包装物的销售收⼊,体现在产品销售收⼊中。

1.销售时:借:银⾏存款(应收账款等)贷:主营业务收⼊(产品价款+包装物价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产品成本结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产成品/库存商品3.包装物成本结转:包装物成本结转要注意与包装物购进和领⽤环节的处理保持⼀致,如果包装物成本如上述通过“⽣产领⽤”或“销售领⽤”分别计⼊“⽣产成本”和“销售费⽤”,那么此时就⽆需结转包装物的销售成本。

浅析“两税”对包装物核算的影响

浅析“两税”对包装物核算的影响

在会计 核算 中 , 物核算是一个不 可忽 视的会 计账 包装 务处理 , 其是涉及 到有关 增值 税 和消 费税 的会计 处理 . 尤 首先是对包装物概念 的正确理解 , 装物是为包装 特定 单 包
【 l某卷烟有限责任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例 】 该 公 司本 月销售 甲类卷 烟一批 , 暂收包装 物押金 56 元 , 20 款 项收存银行 , 并向购货方签订了押金合同, 合同规定规定 的卷烟包装 物 回收期为 三个月.
账务处理 .
卷烟押金会 计处理如下 : () 1 取得包装 物押金时 , 计入 “ 他应付款 ” 其 账户 () 2 计算缴纳 的消费税与增值 税 :
应交的消费税额 = 20 ( +1%)j 6 =11( ) 56/ 1 7 | % 69 元 3 金应交的销项税额 = 20 ( +1%)¥ 7 = 6 ( 56/ 1 7 1% 74 元) 会计分 录 :
纳消费税和增值税两笔税 款. 一些教材 中将包 装物 涉及 在 的消费税和增值税两笔税 款计入营业税金 及附 加科 目, 笔 者认 为不妥. 根据新会 计法 律制 度规 定 , 营业 税金 及 附
我 国消 费税 暂行条例 和有关实施细则规 定 : 新增 了实 行从 价定率办法计 算 消费税 这一环 节 , 随 同产 品 ( 在 应税 消费品 ) 销售包 装物的应就该 包装物 和应 税消费品一起 缴 纳消 费税 . 因此 , 对烟 丝包 装 物押 金征 税 的规定 适 用从价 定率. 烟类产 品生 产企业销售 烟丝时收取 的包 装物 押金不
收稿 日期 :0 1 0 2 2 1 — 5— 8
【 2 甲烟业有限 责任公司为增值 税一般 纳税 人 , 例 】 该
公 司本月 销售烟丝 一批 , 收取烟丝包装 物押金 5 6 2 0元 , 款 项存人银行 , 同时签订 三个 月 的包装 物 回收期 合 同. 则包

包装物涉税处理案例分析[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包装物涉税处理案例分析[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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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物涉税处理案例分析[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对于包装物的处理看似简单,但是,在实践过程中纳税人往往会出现各种会计与税收处理方面的问题。

这里就有一个实例:某市怡春园化妆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产系列化妆品和护肤护发品,同时利用自有资源经营液化气销售和其他相关业务。

1、企业的账面表现
其一、2008年4月一张记账凭证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40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0 400
同时:
借:营业费用 40 000
贷:包装物 40 000
这两个分录在同一份记账凭证上,引起了检查人员的疑惑,通过检查原始凭证及“包装物”账户,发现企业在销售化妆品时按扣除包装盒(该包装盒实际上已构成产品的实体)成本后的差额作为销售收入,因而出现上面分录。

经询问财务主管人员才知道其实际情况。

原来该有限公司当年化妆品销路不佳,利润有所下降,该有限公司经理李某授意财务人员将应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盒记入“包装物”账户,生产领用时不按规定转入生产成本,而在销售时一次计入营业费用,以此少计收入,减少应纳税款。

经进一步检查,共查出上半年用类似做法少记销售收入25万元。

化妆品所用的包装盒是产品的组成部分,其化妆品在销售时不应以扣除包。

包装物在增值税和消费税中应如何核算

包装物在增值税和消费税中应如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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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3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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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定 行 业是 指 采 掘 业 远 洋 运输业 远 洋 捕 捞业 以 及 财 政部 确 定 的 其 他 行业 特 定 行 业职 工 的 工 资 薪 金 所 得 应 纳 的 税 款 按 月 预 缴 按 年计 算 年 度终 了 之 日 起 3 0 日 内 合 计 其 全年 工 资 薪 金 所 得 再 按 1 2 个月 平 均 并 计 算 实 际 应 纳 的 税款 多 退 少 补 个 人 所 得 的 应纳 税所得 是 实 物和 有价 证 券 的 如 何确 定 应 纳税所 得额 ? 个 人 取 得 的 应纳 税 所 得 为 实 物 的 应 当 按 照 取 得 的 凭证 上 所 注 明 的 价 格 计 算 应 纳 税所 得 额 无 凭证 的 实 物 或者 凭 证 上所 注 明 的价 格 明 显偏 低 的 由 主 管 税 务机关 参 照 当 地 的 市 场 价 格 核 定 其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所 得 为 有价证 券 的 由 主管税 务机 关根据 票 面价 格和市 场 价格核 定 其 ( 作 考单 位 省 局 所得税 处 ) 应纳 税所得 额
( 作 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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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销

在 第一 次 领 用 新包 装 时 其分录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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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 税务 局 )
借 待摊费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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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 33 页 ) 附 加 减 除费 用 是 如 何确 定 的 ? 适 用 于 哪 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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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 ? 对特 定 行业 的 工 资 薪 金 所 得缴 税 是 如 何 规

浅议包装物及消费税会计处理

浅议包装物及消费税会计处理

() 3 出租 、 出借包 装物 , 在第 一次领用新 包装 物时 , 应结转 成 本, 借记“ 其他业务支出” 目( 科 出租包装物 )借记 “ , 营业费用 ” 目 科
( 出借包装物 )贷 记本科 目。 , 出租 、 出借包装物金额较大 的可通过 “ 待摊 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 目分次摊销 。 或“ 科 以后收 回已使用过 的 出租 、 出借包装物 , 应加 强实物管理 , 并在 备查簿 上进行 登记 。 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 , 借记“ 现金” “ 、银行存款” 等科 目, 贷记“ 其 他业务收入 ” 等科 目。 收到 出租 、 出借包装物 的押 金 , 记“ 借 现金 ” 、
“ 银行存款 ” 等科 目, 贷记“ 其他应付款” 目, 回押金作相反会计 科 退 分录。 对于逾期 未退 包装 物 , 按没收 的押 金 , 借记 “ 其他应付 款” 科
目, 按应交 的增值税 , 贷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额 ) ” 科 目, 按其差额 , 贷记“ 他业 务收入” 目。 部分没收的押金收 其 科 这 入应交的消费税等税费 , 计人其他业务支出 , 借记“ 其他业务支出” 科 目, 贷记 “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 等科 目; 对于逾期未退包装 物没收的加收 的押金 , 应转作“ 营业外收入” 处理 , 企业应按加收的 押金 , 借记“ 其他应付款” 目, 科 按应交的增值税 、 消费税等税 费 , 贷 记“ 应交税费” 等科 目, 按其差额 , 贷记 “ 营业外收入——逾期包装 物押金没收收入 ” 目。 科 出租 、 出借 的包装物 , 能使用而报废时 , 不 按其残料价值 , 借记“ 原材料 ” 等科 目, 贷记 “ 其他业务支 出” 出租 ( 包装物 )“ 、营业 费用 ”出借包装物 ) ( 等科 目。 () 4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 E常核算的企业 , t 月度终了 , 结转生 产领用 、 出售 、 出租、 出借所领用新包装物应分摊的成本差异 , 借记 “ 生产成本” “ 、其他业务支 出” “ 、营业费用”“ 、待摊费用 ” 等科 目, 贷记 “ 材料成本差异” 目( 科 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 用红字登记 ) 。 () 5 出租 、 出借包装物频繁 、 数量多 、 金额大 的企业 , 出租 、 出借 包装物的成本 , 也可以采用五五摊销法 、 净值摊销法等方法计算 出

会计实务:专家总结: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增值税、消费税

会计实务:专家总结: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增值税、消费税

专家总结: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增值税、消费税现行增值税及消费税对于包装物的计税问题规定相同,即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销售额中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但对于包装物押金收入,两税的规定则有所不同,有的押金收入计税时要考虑是否逾期,而有的押金收入计税时则不考虑是否逾期,有的押金收入只征增值税不征消费税,有的押金收入既征增值税又征消费税。

一、包装物押金收入征税范围的认定根据现行增值税及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一般来说,包装物押金收入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一年以内又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规定计算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逾期”是指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超过一年的期限,对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具体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一)应征消费税货物的包装物押金收入。

对于非酒类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在逾期的前提下,既计征增值税又计征消费税。

对于酒类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的计税分为:一是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收入,无论是否逾期,均不计征消费税(因为啤酒、黄酒从量计征消费税);但在逾期的前提下,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则应计征增值税;二是其他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收入,在收取当期应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不征消费税货物的包装物押金收入,在逾期的前提下,只计征增值税,不计征消费税。

二、包装物押金收入的计税方法及计算公式根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包装物押金收入视为含税收入,在计征增值税。

消费税时,应先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税,其计算公式为:(一)不含税押金收入=含税押金收入/(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公式中的增值税税率同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公式中的征收率为采用简易征税办法的应税货物的征收率。

(二)应纳增值税=不含税押金收入×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应纳消费税=不含税押金收入×消费税税率(公式中的消费税税率同包装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三、包装物押金收入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举例(一)非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计税举例某粮油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某粮店销售一批食用植物油,在价外另收取油桶押金678元,因期限已逾一年,押金不再返还。

对包装物核算的个人认识

对包装物核算的个人认识

浅谈对包装物核算的个人认识摘要:目的:浅谈对包装物核算的个人认识方法:查阅文献资料并结合经验进行归纳总结。

结论:包装物在保护商品的安全与完整,便于商品的运输和保管,减少商品的损耗,使商品更美观和实用以及提高商品的竞争力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做好对包装物的核算很重要。

关键词:包装物购进销售租借摊销修理和报废核算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2(c)-0242-01包装物是指为包装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的材料。

包装物指在生产流通过程中,为包装本企业的产品或商品,并随同它们一起出售、出借或出租给购货方的各种包装容器。

如桶、箱、瓶、坛、筐、罐、袋等。

下面将对包装物核算的认识汇报如下。

1 包装物购进的核算包装物的成本由买价和采购费用组成。

外贸企业购进包装物,在收到专用发票和运杂费等采购费用发票时予以支付,并在包装物验收入库时,根据开列的货款和运杂费等采购费用借记“包装物”账户;根据开列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账户;根据支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例】向广庆铁工厂购进周转用铁桶100只,每只100元,计货款10000元,增值税额1700元,运杂费500元,一并以转账支票付讫,作分录如下:借:包装10500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贷:银行存款12200购进时发生的运杂费等采购费用应全部列入“营业费用——运杂费”账户,而不能分摊入包装物成本。

2 包装物销售的核算外贸企业随货销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其取得的价税合计,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按包装物的销售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按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账户。

并结转包装物的销售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账户;贷记“包装物”账户。

【例】销售进口除草剂1000千克,每千克50元,计货款50000元;随货销售铁桶10只,每只120元,计货款1200元,除草剂和铁桶的增值税额共8704元。

[转载]包装物相关税务及会计处理

[转载]包装物相关税务及会计处理

[转载]包装物相关税务及会计处理包装物生产领用借:生产成本贷:周转材料——包装物包装物出租出租包装物给购货单位,包装物的租金应作为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如租金100元100/1.17X0.17借:银行存款贷: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其他业务成本贷:周转材料——包装物如果出租给其他单位,租金收入应该缴纳营业税借:银行存款贷:其他业务收入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包装物出借(出租和出借的区别:后者是借的行为不收钱,但有可能收押金)借:销售费用贷:周转材料——包装物包装物收回的包装物备查登记即可,不作账务处理,千万不要要转回销售费用!包装物出租、出借押金①收押金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②退押金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③没收押金,视为销售材料,假设押金100,增值税=100/1.17x0.17借:其他应付款贷: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④有关的消费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包装物出租、出借包装物不能使用报废时借:原材料贷:其他业务成本(出租包装物)销售费用(出借包装物)包装物出售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借:销售费用贷:周转材料-——包装物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1、借:银行存款贷:其他业务收入2、借:其他业务成本贷:周转材料-——包装物对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其增值税正确的计税方法是()A、单独记账核算的,收到时一律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对逾期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均并入销售额征税B、酒类包装物押金,收到时一律并入销售额计税,其他货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C、无论会计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D、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收到时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其他货物押金,单独记账且未逾期者,不计算缴纳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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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包装物的增值税核算
提要包装物在会计核算中属于周转材料,在流转税中属于货物,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有关包装物的涉税业务主要有三大类,即购进与视同购进业务、销售与视同销售业务、出租出借业务。

本文针对包装物不同涉税业务特点,从会计准则与增值税税法规定两个方面剖析其核算。

关键词:包装物;增值税;核算
中图分类号:F81文献标识码:A
包装物通常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

包装物在会计核算中属于周转材料,在流转税中属于货物,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有关包装物增减且与缴纳增值税相关的业务主要有三大类,即购进与视同购进业务、销售与视同销售业务、出租出借业务。

本文针对包装物的不同涉税业务特点,从会计准则与增值税税法规定两个方面剖析其核算。

一、购进、视同购进包装物的财税处理
(一)一般购进业务。

一般购进业务,是指会计主体直接从市场上购入包装物的业务。

如果购进时从销售方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将取得的专用发票在当期办理了认证,就可凭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此时,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借记“周转材料”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已付或应付的全部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如果购进时未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可抵扣进项税额。

此时,按普通发票上的全部金额借记“周转材料”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二)视同购进业务。

现实中包装物除了从市场直接购入之外,还可以通过接受投资、接受捐赠、抵债换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等途径取得,这些取得途径均从实质上增加了包装物,但又不属于直接从市场购买的,本文称之为“视同购进业务”。

下面以表格的形式比较说明包装物视同购进业务的财税处理。

(表1)
从表1可以看出,视同购进业务因取得包装物的途径不同,会计核算有所区别;但有一点是相同的,也就是无论哪种取得途径,只有在包装物增加的同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进项税额,会计核算中才能按专用发票标明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否则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相应地也无需
核算进项税额。

二、销售、视同销售包装物的财税处理
(一)一般销售业务。

一般销售业务是指将包装物直接对外销售的业务。

包装物一般随同所包装的货物一起对外销售。

发生包装物的一般销售业务时,从税收方面讲,属于销售货物的应纳增值税行为,无论是否开具发票,无论开具的是否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应计算和核算应缴纳的增值税。

发生一般销售业务时,按已取得或应取得的全部价款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科目,按不含税的销售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当包装物随同商品出售且单独计价时,包装物的销售收入与商品的销售收入分开核算)或“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当包装物随同商品出售且不单独计价时,包装物的销售收入并入商品销售收入中),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乘以17%的税率计算出的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增(销项税额)”科目;同时按成本价结转包装物的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周转材料”科目。

(二)视同销售业务。

视同销售业务是指理论上虽不符合正常销售的定义,但从税收的角度来看均应缴纳增值税,从会计的角度来看包装物均被发出的业务。

本文以表格的形式比较论述包装物对外投资、对外捐赠、抵债换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出、抵付股利等视同销售业务下的会计核算。

(表2)
从表2可以看出,无论是哪种视同销售包装物业务,从税收上均计算和核算了应纳增值税,但同时不一定确认了会计收入。

只有当视同销售业务同时符合会计准则中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时,才需要确认会计收入。

三、出租出借包装物的财税处理
从出租出借双方的结算方式来看,常见的有两大类:一是收取租金;二是收取押金。

下面分别就两种结算方式谈谈出租出借包装物的财税处理。

(一)收取租金。

当出租出借方以收取租金的方式结算时,从纳税的角度来看,企业出租出借包装物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单纯地出租出借包装物;二是附加在货物销售之上,为货物销售服务而出租出借包装物。

企业单纯地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租金应按服务业中的租赁业子目计算和缴纳营业税。

会计核算为:按收取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收取的租金收入乘以5%的税率计算出的应纳营业税税额,借记
“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

企业附加在产品销售之上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租金属于价外费用,应并入增值税的应税销售额,计算应纳增值税。

此时的会计核算应按收取的全部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价税分离后的不含税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不含税收入乘以增值税税率计算出的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二)收取押金。

企业以收取押金的方式出租出借包装物时,业务发生及会计核算环节主要有收取押金环节、退还押金环节、逾期没收押金环节等三个环节。

不同货物的包装物押金在何时纳税的规定上不一致。

1、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交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2、自2004年7月1日起,企业为销售除上述以外的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应税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但对逾期(以一年为期限)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应并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个别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较长的,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适当放宽逾期期限。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押金时,两类货物的包装物押金是否并入应税销售额征收增值税的环节不一致。

第1类货物的包装物押金征收增值税的环节是收取押金环节,第2类货物的包装物押金征收增值税的环节是逾期未归还包装物环节。

当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时,应按不含税的押金收入乘以所包装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出应纳的增值税税额,借记“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因此,现实中有关购进包装物、销售包装物、出租出借包装物的业务均与应纳增值税密切相关。

当企业发生包装物的涉税业务时,只有分清了每类业务会计准则和增值税税法的双重规定,才能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

(作者单位: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税法(I).中国税务出版社,2010.1.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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