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坏账准备,国家税务总的规定你该知道(案例汇总)[会计实务优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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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不同行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推荐5篇)

案例四-不同行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推荐5篇)

案例四-不同行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推荐5篇)第一篇:案例四-不同行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案例四不同行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1、现行财务制度规定坏帐损失应按应收帐款余额的一定百分比提取。

各行业企业提取坏帐准备的比例分别为:会计准则对于坏账准备则无特殊规定,属于企业的会计政策,可以自行确定。

可以采用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个别认定法等计提坏账准备,只要对提取部分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即可,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企业预计坏账的金额与其向客户所提供的信用条件、债务单位的信用情况、企业提供给债务单位的信用期限等有关,因此,不同的企业,应收款项发生坏账的可能性是不同的,相应采用的坏账准备核算方法、计提比例等也不尽相同。

坏账准备的计提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估计。

在会计核算中经常存在各种估计,根据债务单位的实际情况预计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是会计估计的一种。

企业的各项应收款项能否收回,取决于各种因素,如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情况、资信情况等。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纳税人的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2008年新实施的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

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新税法只允许计提上述准备金,其他准备包括坏账准备金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

2、同一企业在不同年份坏账准备比例不同是正常的。

这属于比较常见的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

企业选用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但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企业可以变更会计政策:(1)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2)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企业因满足上述第(2)条的条件变更会计政策时,必须有充分、合理的证据表明其变更的合理性,并说明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提供关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更可靠、更相关会计信息的理由。

坏账准备会计处理(有例题)77126

坏账准备会计处理(有例题)77126

坏账准备如何计提?【解答】企业应当定期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准备,对预计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计提坏账准备。

备抵法是按期估计坏账损失,形成坏账准备,当某一应收账款全部或部分被确认为坏账时,应根据其金额冲减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账款金额。

采用这种方法,一方面按期估计坏账损失计入管理费用;一方面设置“坏账准备”科目,待实际发生坏账时冲销坏账准备和应收账款金额,使资产负债表上真实反映应收账款的价值。

具体方法有:余额百分比法、销货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个别认定法。

下面通过例题的形式来系统的掌握坏账准备的业务核算:【例题】某企业采用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 199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800000元,坏账准备的提取比例为4‰。

2000年发生坏账损失4000元,该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980000元。

2001年发生坏账损失3000元,上年已冲销的应收账款中有2000元本年度又收回。

该年度末应收账款余额为600000元。

假设坏账准备科目在1999年初余额为0。

要求:计算各年提取的坏账准备并编制会计分录(要求列出计算过程并作会计分录)。

【解答】解题思路:根据题目的要求知道本题计算的是各年提取的坏账准备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首先应判断坏账准备的提取方法,本题中采用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应当立刻反应到采用这种方法计提坏账准备,应当考虑坏账准备的期末余额。

明确了解答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后,以年为顺序一步步计算每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1)1999年应提坏账准备=800000×4‰=3200(元)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 3200贷:坏账准备 32002000年发生坏账损失时,应作如下的会计分录:借:坏账准备 4000贷:应收账款 4000(2)2000年年末计提坏账准备前坏账准备账户的余额为:4000-3200=800(元)(借方)而要使坏账准备的余额为贷方 980000×4‰=3920(元)则 2000年应提坏账准备=3920+800=4720(元)(贷方)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 4720贷:坏账准备 4720(3)2001年发生坏账损失时,应作如下的会计分录:借:坏账准备 3000贷:应收账款 30002001年收回已冲销的应收账款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 2000贷:坏账准备 2000借:银行存款 2000贷:应收账款 20002001年年末计提坏账准备前坏账准备的余额为:-800+4720-3000+2000=2920(贷方)而要使坏账准备的余额为贷方 600000×4‰=2400(元)(贷方)则应冲销坏账准备 2920-2400=520(元),即2001年应提坏账准备-520元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坏账准备 520贷:管理费用520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坏账,一般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

会计实务:企业计提坏帐准备规定

会计实务:企业计提坏帐准备规定

企业计提坏帐准备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第082号)规定:
(九)提取坏帐、呆帐准备金和坏帐、呆帐损失的管理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坏帐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经报税务机关批准,也可以提取坏帐准备金。

取消该审批事项后,主管税务机关应着重从以下方面加强管理工作:1.应要求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说明坏帐、呆帐损失采取直接核销法还是备抵法。

2.主管税务机关应着重审核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已计提准备金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重点是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准备金数额,是否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和《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执行,其计算基数和比例有无超出规定的范围。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可提取5‰的坏帐准备金在税前扣除。

为简化起见,允许企业计提坏帐准备金的范围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因此,可以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坏帐准备金。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坏帐准备的税务处理

坏帐准备的税务处理

坏帐准备的税务处理企业会计制度下坏帐预备的财税处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一样需要制定具体的坏帐预备计提政策。

制度承诺采纳的计提方法有余额百分比法、帐龄分析法、销货百分比法和个不认定法,计提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

目前企业通常采纳的计提方法要紧是帐龄分析法,针对不同帐龄的应收款项规定相应的坏帐计提比例。

企业确定的坏帐计提比例通常要高于税收法规承诺税前扣除比例,如此企业计提的坏帐预备就形成事实上的“可抵减时刻性差异”。

本文拟对坏帐预备在实务中的财税处理进行探讨。

一、关于坏帐预备税前扣除的有关税务规定1、国税发(2000)84号文《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方法》,文件规定内资企业可按照年末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和应收票据)余额的0.5%税前扣除坏帐预备,并明确了申请坏帐核销的条件。

2、国税发(2003)45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咨询题的通知》,文件要紧明确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重新界定了税前扣除坏帐预备的计提范畴,承诺企业按照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计提范畴(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税前扣除0.5%的坏帐预备;二是明确了坏帐预备的性质为“可抵减时刻性差异”,该文件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3、财会(2003)29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有关会计准则有关咨询题解答(三)〉》,文件给出坏帐预备财税处理的详细规定,并将“可抵减时刻性差异”的概念扩大到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所有企业(内资和外资)。

4、涉及外资企业坏帐预备的税务规定要紧四个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和国税发(1991)165号《关于贯彻执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业务处理咨询题的通知》和解答(三),按照规定,只有从事信贷、租赁的外资企业,经税务机关批准,准予税前扣除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3%计提的坏帐预备;其他类型的外资企业申请税前列支3%的坏帐预备,主管税务机关需要严格审批。

【税会实务】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与纳税调整

【税会实务】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与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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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与纳税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

1.计提坏账准备
【例1】某企业2008年共计提坏账准备1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100000
贷:坏账准备 100000
纳税调整:计提坏账准备10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转回坏账准备
【例2】某企业2008年坏账准备年初余额为50万元,当年共转回坏账准备30万元。

其中,20万元在计提当年允许税前扣除,10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

借:坏账准备 300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300000
纳税调整:计提时允许在税前扣除的20万元坏账准备,转回时不调减应纳税所得额;计提时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的10万元坏账准备,转回时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3.确认坏账损失
企业发生坏账损失,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履行报批手续,由税务机关审批确定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坏账损失能否在税前扣除,其纳税调整应区别对待。

【例3】某企业2008年发生坏账损失15万元,其中10万元可以在税。

国家税务总局对坏账准备的规定(汇总)

国家税务总局对坏账准备的规定(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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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对坏账准备的规定(汇总)
1、依据财税[2009]5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节选)
四、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六)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税2011年第25号《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节选)
第八条;;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

其中,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

企业在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过程中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税务
1。

【老会计经验】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及税务规定

【老会计经验】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及税务规定

【老会计经验】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及税务规定坏账准备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24号)也是目前税法中明确的唯一充许税前扣除的准备金。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

经报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

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已核销的坏账收回时,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

(该项审批已被取消,纳税人只在申报时说明坏帐核销是采用备抵法还是直接核销法即可)第四十六条经批准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计提坏账准备的年末应收账款是纳税人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包括代垫的运杂费。

年末应收账款包括应收票据的金额。

税法中对准备金的提取的规定主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中其第六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也不得扣除: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

计提的范围为简化起见,允许企业计提坏账准备金的范围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综合《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度》规定:企业坏账准备金的提取,以企业期末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不包括应收票据)金额的5‰计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发生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945号)为了防止关联企业间转移利润,逃避税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关联企业之间的往来账款不得确认为坏账。

考虑到实际经济活动中,关联企业之间存在大量的正常交易,为了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总局意见:关联企业之间的应收账款,经法院判决负债方破产,破产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负债部分,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应允许债权方企业作为坏账损失在税前扣除。

实例说明坏账损失的税前扣除

实例说明坏账损失的税前扣除

实例说明坏账损失的税前扣除每年的5月31日之前,正是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的繁忙阶段。

许多会计人员办理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总是为应收账款损失而烦恼:明明应收账款收不回来了,但是苦于没有足够的证据计入坏账损失!笔者通过实例说明坏账损失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举例:企业向客户销售产品100万元,客户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支付100万元的货款,经过双方协商签订债务重组协议,企业向客户做出让步,将应收款降低为70万元,客户在签约后5日内付讫款项。

客户按时支付70万元的应收账款,企业损失30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5号的规定:债务重组损失可以税前扣除,企业将30万元的应收账款损失当年税前扣除。

敲黑板:企业可能发生坏账损失,及时与客户做债务重组是一个聪明的办法。

举例:企业为一家客户提供了维护服务,应该收取款项3万元,发票、付款通知书对方已经签收,也安排了催款,对方已经逾期一年没有支付款项。

企业根据内部会计制度的规定,将3万元作为坏账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规定: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元的应收款,企业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作为坏账损失。

企业根据规定在汇算清缴时做税前扣除。

举例:企业向客户销售一批产品,价值20万元,发票、付款通知书对方已经签收,也安排了催款,对方已经逾期一年没有支付款项。

企业根据内部会计制度的规定,将20万元作为坏账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规定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营业收入万分之一的应收款,企业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作为坏账损失。

如果该笔20万元的坏账损失没有超过企业当年营业收入的万分之一,则符合税前扣除条件,企业当年在汇算清缴时可以税前扣除。

举例:某建材企业A公司是国内某房地产开发企业H公司的供应商,A公司向H公司销售了价值1亿元的建材。

但是历史证明,A公司以为H公司是企业大,实际结果是问题大:H 公司超过3年还没有支付应付款项,A公司积极联合其他供应商发起诉讼,但诉讼离最终出结果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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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坏账准备,国家税务总的规定你该知道(案例汇总)[会计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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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准备是指企业的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的,是备抵账户。

企业对坏账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

在备抵法下,企业每期末都要估计坏账损失,设置“坏账准备”账户。

由于坏账准备对于会计人来说处理起来比较复杂,小编准备了几个案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坏账准备的相关规定,供大家理解并参考!
坏账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1.计提坏账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应计提的金额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案例1】
某企业2015年末,不存在单项重大应收账款项目,2014年发生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00万元,2015年发生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00万元,如果企业第一次使用会计准则,计提坏账准备,估计一年以内的坏帐损失比例4%,一年以上的坏帐损失比例6%,计算应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如果2014年末,计提的坏账准备为6万元,2015年未发生坏账损失,计算应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第一种情况:
2015年应计提坏账准备=200×4%+100×6%=14(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140 000
第二种情况:
2015年应计提坏账准备=200×4%+100×6%-6=8(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80 000
贷:坏账准备 80 000
2.核销坏账损失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转销应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

【案例2】
某企业2015年末,不存在单项重大应收账款项目,2014年发生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00万元,2015年发生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00万元,如果企业第一次使用会计准则,计提坏账准备,估计一年以内的坏帐损失比例4%,一年以上的坏帐损失比例6%,2015年末按照规定计提了坏账准备,如果2016年3月某债务人破产清算后,发生坏账损失10万元,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如果2016年3月某债务人破产清算后,发生坏账损失20万元,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第一种情况:
借:坏账准备 100 000
贷:应收账款 100 000
第二种情况
借:坏账准备 140 000
资产减值损失 60 000
3.坏账转回
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

【案例3】
某企业2015年末,不存在单项重大应收账款项目,2014年发生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00万元,2015年发生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00万元,如果企业第一次使用会计准则,计提坏账准备,估计一年以内的坏帐损失比例4%,一年以上的坏帐损失比例6%,2015年末按照规定计提了坏账准备,如果2016年3月某债务人破产清算后,发生坏账损失10万元,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如果2016年3月某债务人破产清算后,发生坏账损失20万元,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如果发现债务人藏匿财务,法院重新分配后,又取得3万元,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第一种情况:
借:应收账款 30 000
贷:坏账准备 30 000
借:银行存款 30 000
贷:应收账款 30 000
第二种情况
借:应收账款 3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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