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红彦中学骨干教师认定及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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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学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方案

2024年中学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方案

2024年中学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方案一、背景与目标近年来,中学教育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优秀教师的培养和激励机制不健全等。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学教师队伍的质量和素质,激励教师积极进取,推动教师队伍建设,我校制定了2024年中学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方案。

该方案的目标是:选树优秀骨干教师,凝聚教师力量,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提升学校整体教育水平。

二、评选条件和程序1.评选条件(1)教学能力优秀:具备良好的教学技巧和方法,能够根据学生的学习特点制定恰当的教学方案,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2)教学成果突出:在教学过程中取得显著成绩,如学生获得奖项、参加学科竞赛并取得好成绩等。

(3)课堂管理能力强:能够有效组织课堂教学,注重学生的纪律和秩序,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

(4)师德高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修养,能够以身作则,给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2.评选程序(1)教师自荐阶段:所有教师均可自愿申报,并提交个人教学简历和教学成果材料。

(2)初评阶段:由学校教导处组织评委对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初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

(3)备课展示阶段:初选出的教师参加备课展示活动,通过课堂实施情况、教学方法、学生反馈等方面综合评价。

(4)终评阶段:经过备课展示后,由专家评委进行终评,评选出年度骨干教师。

三、管理措施1.激励机制(1)奖励措施:设立年度骨干教师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晋升职务等,激励教师积极进取。

(2)职称晋升:鼓励骨干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对于获得高级职称的教师给予一定的经济、职务等方面的奖励。

(3)培训进修:骨干教师享受优先参加培训、进修、学术交流等活动的机会,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学术水平。

2.培养计划(1)导师制度:校内优秀骨干教师担任新进教师的导师,进行教学指导和经验分享,促进新教师的快速成长。

(2)教研活动:鼓励骨干教师积极参与学校的教研活动,组织教学研讨、课题研究等,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水平。

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范文

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范文

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学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学青年骨干教师,指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相应领域具有突出表现的优秀青年教师。

第三条学校在评选和管理中学青年骨干教师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应当积极推进中学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加强他们的业务学习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提供良好的学习和成长平台,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和关怀。

第二章评选第五条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应当根据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教学效果与质量、发展潜力和业绩、先进事迹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第六条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应设立评选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对申报或推荐的教师进行评审。

第七条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以主动申报,学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

第八条评选程序:(一)申报或推荐阶段:教师填写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教研成果、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成果、荣誉称号、先进事迹等。

评选委员会对材料进行初步筛选。

(二)面试和讲课阶段:评选委员会组织面试和讲课,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评价。

(三)公示和评审阶段:评选委员会对入围的教师进行公示,并进行最后评审,确定中学青年骨干教师入选名单。

第九条每年评选出来的中学青年骨干教师人数不超过学校教职工总数的10%,具体比例视学校规模和条件而定。

第十条中学青年骨干教师的评选结果将作为晋升、聘任、岗位调整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第三章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设立专门的机构或岗位,负责对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进行管理和指导,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发展平台。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定期组织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集中培训和学习,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三条学校应加强与中学青年骨干教师的沟通和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为其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条件和工作环境。

2024年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2024年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2024年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学教师队伍建设,选拔培养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学青年骨干教师,是指在35岁以下,具有高尚的师德、扎实的教学能力、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有较高的教学业绩和教育理论研究水平的教师。

第三条评选中学青年骨干教师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采用综合评价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评选准备第四条为了评选中学青年骨干教师,各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培养和管理工作,完善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机制和评价体系。

第五条各学校设置专门的评选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工作。

第六条评选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教务处负责人、学科组长、年级组长等组成,小组成员应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评评辨别能力。

第七条评选领导小组应制定评选工作计划,明确评选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并及时公布于全校教师。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八条中学青年骨干教师的评选程序如下:(一)报名阶段:评选领导小组应进行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教师应填写个人申报表,提供个人简历、教学成果、教学反思等材料,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至评选领导小组。

(二)材料评审阶段:评选领导小组按照审核标准对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

评审标准包括教学成果、教育理论研究、师德表现等方面。

(三)教学观摩阶段:评选领导小组根据材料评审结果确定一定数量的教师进行教学观摩。

观摩教师应开展一次授课活动,根据教学观摩实地考察教师的教学能力和课堂管理能力。

(四)专家评审阶段:评选领导小组邀请教育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候选名单。

(五)公示投票阶段:评选领导小组将候选名单公示于全校教师,听取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投票选举。

(六)结果公布阶段:评选领导小组根据投票结果确定中学青年骨干教师名单,并予以公布。

第四章评选标准第九条中学青年骨干教师的评选标准如下:(一)教育教学质量:教师应具备扎实的教学能力,良好的教学效果和较高的教学水平。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范本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范本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使用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工作,提高骨干教师队伍的质量和能力,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骨干教师是指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具有较高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为学校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教师。

第三条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培养和选拔一支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第四条学校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激励优秀教师积极参与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活动。

第二章骨干教师评选第五条学校每年确定骨干教师评选的具体时间和评选标准,并公告通知全体教职工。

第六条学校骨干教师评选的标准主要包括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教育教学改革能力、师德师风和学术成果等方面。

第七条骨干教师评选采取自荐、提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过初评、复评、终评等环节,最终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第八条骨干教师评选由学校组织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委员会成员由校领导、学科带头人和资深教师组成。

第九条学校骨干教师评选结果应当公示,并向评选对象及时反馈评选意见。

第三章骨干教师培训第十条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应当结合实际需要,突出问题导向和实践性,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第十一条骨干教师培训的内容包括教学设计与教材开发、课堂教学技巧、辅导与引导、班级管理、创新教育等方面。

第十二条骨干教师培训应由学校内部结合外部专家进行,既注重教师个体发展,也注重教师团队协作和互动。

第十三条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的形式多样,包括大会报告、专题讲座、座谈交流、观摩课堂、研讨会等。

第十四条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应根据教师的不同需求和优势特长,提供个性化的培训计划和服务。

第四章骨干教师管理第十五条学校骨干教师应当履行职责,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第十六条学校骨干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积极投身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骨干教师应紧密围绕学校的发展目标,积极参与学校的决策和规划工作。

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一指导思想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评选管理办法,建立优秀人才成长的竞争激励和优胜劣汰机制,加强优秀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适应学校教育事业长远发展的需要,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学校教坛新秀:原则上为周岁以下教龄年以上的在职教师。

学校学科(学科教学类)带头人:原则上为在我校参加工作年以上(含年)的在职教师和行政人员。

学校学科(德育类)带头人:原则上为在我校参加工作年以上(含年)现任班主任和学校德育管理人员。

三评选条件校教坛新秀:热爱教育事业,高标准执行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至少完成一轮教学循环,教学能力强,教学质量高,所教班级学科平均成绩连续年超过市平均成绩或在年级内处于平均水平以上。

近年,在市级及以上评优课中获奖,或承担达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教学并获好评,或在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含说课解题命题等)获三等奖及以上。

近年来,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篇(总字数不少于字),其中必须有本学科的教学论文。

近年来,在教育信息网或学校门户网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博客或教学随笔。

校学科带头人:①学科教学类热爱教育事业,高标准执行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教学能力强,教学质量高,所教班级学科平均成绩连续在年级内名列前茅或在近三年中的中考成绩超过市平均。

近年来,在市级评优课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或说课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承担过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教学并获得优秀等第。

近年来,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学科教学论文或在苏州市级及以上优秀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以上论文篇。

能熟练运用先进的教育技术,有自己的个人主页或教师博客。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范本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范本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校教师职称评审、档案评定、奖励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学校骨干教师是指在教育教学方面有卓越成就和突出贡献、影响广泛的中高级教师和优秀五年级以上教师。

第四条学校骨干教师的评定、培养、奖励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评审、培养、奖励工作由学校教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培养和选拔第五条学校要制定科学合理的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

第六条学校要通过内外部培训方式,组织骨干教师开展各类培训,提高其教育教学能力和学科水平。

第七条学校要鼓励骨干教师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教育研讨会、科研课题等,提高其专业素养和学科影响力。

第八条学校要建立健全骨干教师评价制度,通过科学的考核评价,确定骨干教师的岗位等级和职称。

第三章评定和认定第九条学校骨干教师的评定应当通过附近评审、同行评审等形式,采取综合评估的方法,包括考察教育教学业绩、学术研究成果、教育改革创新、师德师风等。

第十条学校骨干教师的评定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

骨干教师的评定周期为三年一轮。

第十一条学校骨干教师评审工作由学校教务部门组织实施,评审结果由学校教务委员会审定。

评审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学校骨干教师认定后,应当在学校网站和其他途径进行公示和宣传,并给予相关奖励。

第四章奖励和激励第十三条学校要坚持奖罚分明原则,对获得骨干教师认定的教师给予嘉奖和奖金。

第十四条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优秀骨干教师的经验交流和分享活动,激励骨干教师持续发展和创新。

第十五条学校要推动骨干教师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通过职务晋升和工资待遇的调整,进一步激励和激发骨干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中学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中学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中学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是指对中学骨干教师进行管理和评价的一套制度。

这个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选拔和任命:根据教师的教学能力、学科知识水平以及教学经验等方面进行选拔和任命。

可以通过面试、资格考试等方式进行选拔。

2.培养和发展:针对骨干教师的特点和需求,提供专门的培训课程和机会,帮助他们提升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3.专业发展:鼓励骨干教师参与教育研究、学术交流和教研活动,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平台。

4.考核和评价:定期对骨干教师进行教学评价和人员考核,评估他们的教学质量和工作表现,以便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反馈。

5.奖励和激励:根据骨干教师的工作表现和教学成果,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措施,如加薪、晋升、荣誉称号等。

6.管理和监督: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或岗位,对骨干教师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其遵守教育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通过建立中学骨干教师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中学骨干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为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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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学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方案

2024年中学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方案

2024年中学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方案如下:一、评选标准1. 专业水平: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知识能力是评选的核心标准之一,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

2. 教学贡献: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所取得的成绩和贡献也是评选的重要考量因素。

3. 素质和品德:教师的道德品质和教育理念对于学生的成长至关重要,因此教师的品德也是评选的关键指标之一。

4. 教师发展: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的成长和发展也应该纳入评选考量。

二、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校领导和教师团队提名骨干教师候选人。

2. 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对提名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选定最终的骨干教师。

3. 公示阶段:结果公示并接受意见反馈。

4. 确认阶段:最终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三、奖励和激励1. 表彰奖励:对评选出的骨干教师给予表彰奖励,以鼓励其继续发挥优秀的教育教学水平。

2. 职称晋升:评选出的骨干教师可提前获得相应的职称晋升。

3. 优先培训:学校可为骨干教师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提升其教学水平。

4. 科研支持:学校可为骨干教师提供科研支持和条件,鼓励其参与科研活动。

四、管理措施1. 建立档案:学校建立骨干教师的档案,记录其教学成绩和表现。

2. 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对骨干教师给予奖励。

3. 辅导指导:对骨干教师进行定期辅导和指导,帮助其不断提升教学水平。

4. 定期评估:学校定期对骨干教师进行评估,建立完善的评估体系,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五、监督和检查1. 学校领导定期对骨干教师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教学工作符合学校教育教学要求。

2. 学校教务处和相关部门定期对骨干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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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县红彦中学骨干教师认定及管理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教师队伍的带动引领辐射作用,促进我校教师专业发展,使更多的优秀教师脱颖而出,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陕教师[2013]28号)等有关政策法规及《子长县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骨干教师是教师队伍中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是教师队伍的核心力量。

形成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骨干教师队伍体系至关重要。

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坚持规范认定、优劳优酬和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带动教师队伍专业发展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二、骨干教师的认定(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红彦中学在职一线教师。

(二)称号称谓骨干教师分别设A级、B级、C级三个级别。

原则上,高一级骨干教师从低一级骨干教师中认定,C级骨干教师从县级教学能手中认定。

教学业绩特别突出者,经学校考核破格认定为C级骨干教师。

(三)认定条件基本条件: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在红彦中学工作;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敬业爱岗;熟悉教育法规,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对课程体系有全面系统研究,教学功底扎实,教学特色显明,有比较成熟的教学经验,具有团结协作、改革创新的精神。

专业条件:1、C级骨干教师认定条件①获得过县级教学能手荣誉称号;②履行相应称号的职责。

2、B级骨干教师认定条件①获得过市级教学能手或县级学科带头人以上荣誉称号;②履行相应称号的职责3、A级骨干教师认定条件①获得过省级教学能手或市级学科带头人以上荣誉称号;②履行相应称号的职责。

骨干教师的认定坚持梯次认定的原则。

学校“骨干教师评审领导小组”将根据骨干教师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评。

对获得骨干教师资格者登记在册,并备案。

4、骨干教师破格认定条件(仅限于首次认定)①2013年以来考试科目教师获得本校教学质量奖不少于4次,非考试科目教师获得本校奖励不少于两次。

②2013年以来主持过县级及其以上课题研究。

③具备①、②条件的教师带相关证件到评审办公室申报。

④按照评审组安排上一节示范课。

⑤评审组考察并公示结果。

⑥首次破格认定的骨干教师不超过3 人(同等条件下课堂大赛获奖者优先)。

三、骨干教师的待遇1、骨干教师一年一考核,学校将对考核合格的骨干教师分档次给予一次性奖励。

奖金设置分别为:A级骨干教师各1000元;B级骨干教师各800元;C级骨干教师各600元。

2、在职称晋升中,如条件等同,优先考虑骨干教师晋级。

3、A级骨干教师的教案备写和作业布置不受模式和数量的限制,B级骨干教师的教案备写不受模式的限制。

4、学校将积极为骨干教师创造宽松有利的学习、工作条件,做到人尽其才,最大限度地发挥骨干教师的指导和示范作用。

四、骨干教师的管理(一)骨干教师应履行的职责凡认定的骨干教师必须履行相应称号的职责,具体为:“C级骨干教师”必须履行以下1—6条职责,“B级骨干教师”必须履行以下1—7条职责,“A级骨干教师”必须履行以下1—10条职责。

1、服从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并能圆满完成。

2、每学年承担学科竞赛辅导和主持一个校本研修课题(包括社团活动或地方课程开发等内容)。

3、每学年在“优课”平台上传一节优质微课。

4、每学年至少有一个教学成果在县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获得三等以上奖励。

5、每学年至少承担两次校级及其以上公开课、观摩课或示范课。

6、每学年至少与1名教师进行结对帮教,积极开展教法指导,学法互研,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在“优课”平台上传一节优质微课并在教育教学方面有明显进步。

7、每学年至少与2名教师进行结对帮教,积极开展教法指导,学法互研,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在“优课”平台上传一节优质微课并在教育教学方面有明显进步,并有一个教学成果在县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获得三等以上奖励。

8、每学年至少与5名教师进行结对帮教(其中有一名教师为外校),积极开展教法指导,学法互研,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在“优课”平台上传一节优质微课并有一个教学成果在县级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或获得三等以上奖励。

9每学年在校级以上承担一次学术报告或专题讲座,其讲稿由学校教科室备案。

10、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建设骨干教师工作坊,每学年主持或指导青年教师一项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二)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骨干教师实行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视情节降级或取消其称号及待遇。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称号及待遇。

1、违法违纪受行政拘留以上处分者;2、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受开除留用处分者;3、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屡出一般事故者;4、拒绝接受工作分配,屡犯校规校纪者;5、一年内事假累计达三个月以上者;6、连续旷工五天或全年累计旷工十天以上者;7、违犯《教师法》规定,师德败坏,工作敷衍;8、不听劝阻,自行外流者。

五、认定机构(一)红彦中学骨干教师评审领导小组名单组长:白红胜校长副组长:李向民副校长侯晓斌副校长张军副校长成员:王祖宏闫亚琼刘连军侯志雄周红红朱登军张国栋折旭东胡海涛(二)红彦中学骨干教师评审领导小组职能1.负责对骨干教师进行评审认定。

2.负责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

(三)骨干教师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刘连军教科室主任成员:郝宁袁亚伟徐海峰孙峥嵘薛静张海燕马亚敏路小亚王春惠贺光林贾小平六、说明1、本办法由子长县红彦中学校委会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附:附件一:红彦中学优质课赛教实施方案及绩效考核补充项目。

附件二:陕西省省级优质课堂评价标准。

附件三:红彦中学课堂教学评价表。

附件四:红彦中学说课答辩评分标准。

附件一:红彦中学梯次赛教活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探索课堂教学改革的新方法和途径,促进全体任课教师应用新理念指导、反思和改进教学实践活动,极大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使我校教学质量迈上新台阶,走向快车道。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安排进行优质课大决赛活动。

活动时间范围:每学期第16-17周赛教,学期末结合学期成绩确定“教学能手”称号,并在每学期开学典礼上举行颁奖仪式。

二、参赛对象:所有一线科任教师。

三、赛教程序:教研组赛教并推荐----学校组织赛教----确定优胜者并颁奖。

各组推荐上报人员名额具体分配如下:1.每学年第二学期,各教研组通过赛教评选一名教师参加校级赛教,由B级骨干教师及部分校领导担任评委,评选1-2名教师参加下一年的县级赛教;2.每学年第一学期,由教科室组织安排C级骨干教师赛教,B 级骨干教师及部分校领导担任评委,评选1名教师参加下一年县级赛教;3.每学年第一学期,由教科室组织安排B级骨干教师赛教,A 级骨干教师及部分校领导担任评委,评选1名教师参加下一年县级赛教。

四、活动要求:1.参赛办法参照省级赛教有关事项,先授课(20分钟)后当堂说课(5-10分钟)。

打分标准为:讲课占70分,教学设计占20分,说课占10分,综合打分在80分到95分之间,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算出平均分为参赛教师得分,由评委组组长负责当堂汇总并公布。

2.各教研组初赛胜出教师必须全部参加赛教,无故退出者视为弃权,授课顺序由抽签决定。

参赛教师所在教研组全部成员必须参与听课,所带课程自行调整,教研组长负责通知本组教师。

3.实行跨年级借班授课(化学同年级借班)。

4.参赛教师在做课前1小时到备课室随机抽课后备课,不得使用任何教辅资料和电子设备,只许自带所需课本。

5.授课前参赛教师准备教学设计8份(手写复印),评委组成员每人一份。

6.授课模式可灵活多样,应体现“教育综合改革”的新理念,也可以采用“三问六步”教学模式。

具体评分标准见“赛教评价表”。

7.赛教期间,评委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所带课程自行调整,不再单独通知,有特殊原因者向评委组组长请假。

8、总结活动。

首先评课,执教者先说课,简要从本节课教材分析、设计意图,教学目的、重难点把握处理、教法、学法、教学过程、教后反思等方面进行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然后由评委组组长点评,其他成员自由点评。

各组按成绩先后排出顺序,并收集整理好赛教的各种材料交教科室。

四、评委及组织机构:(一)领导小组:组长:白红胜校长副组长:李向民副校长侯晓斌副校长张军副校长成员:王祖宏闫亚琼刘连军侯志雄周红红朱登军张国栋折旭东胡海涛(二)评委:A组:B组:五、奖励办法:1、按参赛选手成绩进行排序,获奖选手学校颁发荣誉证,授予红彦中学“教学能手”称号,给予大会表彰奖励,教科室按照决赛成绩由高到低向上级教育部门按要求推荐上报参评对象。

体、音、美因不参加质量考试,教学效果由评委向学生发教学效果评议表,学生满意率达到80%以上,方有资格参加成绩排序,确定是否获奖。

2、绩效考核补充项目(1)获个人成果奖,县、市、省、国家级各奖励100、200、300、400元/人次。

(2)获微型课堂实录奖,县、市、省、国家级各奖励100、200、300、400元/节。

(3)完成规划课题,县、市、省、国家级各奖励400、800、1200、1600元(其中立项和结题各占奖金的50%)(4)获个人业务奖,县、市、省、国家级各奖励400、800、1200、1600元。

附件二:子长县红彦中学优质课堂评价标准一、仪表端庄,教态亲切、自然。

(10分)二、温故到位,导入新课自然、有趣。

(5分)三、语言流利,表达顺畅、有感染力、自然、富有逻辑性,普通话标准并富有情感。

(语言语调标准)(10分)四、重、难点讲练突出、适当并符合知识建构理论。

(20分)五、多媒体辅助教学手段使用得当。

(15分)六、在教学方法方面基本采用了学为主体、教为主导、启发诱导、学思结合的当代教育新理念。

(15分)七、课堂气氛活跃,双边活动充分,“收、放”恰当,并具有有效性和可控性。

(10分)八、板书工整,书写速度快,板书内容的主、副区布局合理。

(5分)九、时间分布合理。

(5分)附件三:红彦中学课堂教学评价表教师姓名编码班级课题节次评价项目评价要点分值教学目标10分1.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与教学内容相适应;2.教学目标明确、具体、可操作,与教学条件相适应,符合学生的生活实际及认知规律,照顾不同层次学生的差异;3.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在教学中有明显体现。

课程资源10分1.学习环境的创设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与学习内容和教学组织形式相适应;2.联系学生的生活和社会实际,师生准备相关学习资源,活动形式多样;3.结合学习内容与活动,创造性使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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