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苏室管理制度及要求4.7.5.1
复苏室管理制度及要求4.7.5.1

4.7.5.1现在全身麻醉已广泛用于临床,而复苏期的观察与护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是保证患者的安全,加快患者的周转,平稳地渡过麻醉苏醒期及早康复的保证。
复苏室管理制度及要求一、复苏室属于麻醉科领导,24小时开放,由麻醉医师继续负责他所操作的手术麻醉病人,直到完全恢复,再根据恢复情况转回原病房或外科监护病房。
二、复苏室应紧靠手术室,既方便麻醉医师和外科医师的抢救,也方便在必要时还可迅速返回手术室作抢救治疗。
三、复苏室的床位数,一般按与手术台数1:2设置,或按手术人次24小时内每4次手术设复苏病床1张。
以每病室3~6张床为宜。
四、复苏室的建筑设计要求包括空间面积、空气调节、电源插座、中心供氧和吸引、通气采光、清洁卫生和预防感染等内容,与监护病房相同。
五、复苏室的监测设备、治疗用具、急救药物等都根据麻醉复苏要求配备,病床必须安有车轮,以便随意推动。
六、复苏室业务技术管理1.必须配备有经验、有技术的高素质护士,具有扎实的临床护理基础,还要了解麻醉药、肌松药、麻醉性镇痛药的药效学,掌握各种监测方法,熟练地施行气管插管、心脏复苏、心律失常诊断和常规治疗,并能正确地使用呼吸器等特殊技术操作。
2.要配备1名护士长负责统一安排护理组织工作。
3.手术病人拔除气管导管送到复苏室后,麻醉医师必须向护士介绍病情,其内容要包括:(1)病人施行的是什么麻醉方法,手术操作过程情况如何;(2)病人在麻醉过程中应用过哪些麻醉药、肌松药和麻醉性镇痛药;(3)手术过程中病人的变化情况如何,有否出现过险情;(4)手术过程中的失血量,以及输血、输液补充情况、尿量变化情况;(5)作过哪些药物处理;(6)术后估计可能会发生哪些并发症。
4.麻醉医师必须在开出医嘱后,向护士说明自己的去向。
七、复苏室管理主要内容1.呼吸系统并发症,特别是通气量不足、气道阻塞、低氧血症、高二氧化碳血症、支气管痉挛、呼吸窘迫综合症、呕吐物误吸等;2.循环系统并发症,特别是低血压、休克、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心脏骤停、高血压等;3.其他并发症,特别是继发性出血、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失调、凝血机制障碍、弥漫性血管内凝血、肝肾功能衰竭、颅内出血、应激性溃疡、多器官系统衰竭、胃肠功能紊乱、下肢静脉血栓形成、褥疮等。
复苏室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复苏室工作秩序,确保患者及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提高复苏室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复苏室工作职责1. 负责复苏室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复苏室设备、药品、耗材等物资的充足和完好。
2. 负责复苏室环境的安全、整洁、有序,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3. 负责复苏室医护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提高复苏室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
4. 负责复苏室与医院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确保患者救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复苏室安全管理制度1. 设备安全(1)复苏室所有设备必须经过专业人员安装、调试和验收,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2)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能。
(3)设备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 药品及耗材管理(1)药品及耗材的采购、储存、使用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药品及耗材的储存环境应符合要求,避免受潮、受热、受污染。
(3)药品及耗材的领取、使用、回收必须有记录,确保账物相符。
(4)过期药品及耗材应及时清理,不得使用。
3. 患者安全管理(1)患者进入复苏室后,医护人员应立即评估患者病情,制定抢救方案。
(2)复苏室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患者离开复苏室前,医护人员应确认患者病情稳定,并与相关科室做好交接工作。
(4)患者家属进入复苏室时,应遵守复苏室相关规定,不得干扰抢救工作。
4. 环境安全(1)复苏室应保持清洁、通风,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2)复苏室地面、墙面、门窗等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施完好。
(3)复苏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4)复苏室电源、插座等设施应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5. 应急处理(1)复苏室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
(2)复苏室医护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遇到突发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患者及医护人员安全。
四、复苏室人员培训与考核1. 新进复苏室医护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掌握复苏室各项工作要求。
心肺脑复苏工作的管理规定

心肺脑复苏工作的管理规定对于危重患者,特别是呼吸心跳骤停患者的急救复苏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心肺脑复苏工作,提高医疗水平,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各级人员要求1、无论住院患者或门急诊患者,一经发现并判断心跳、呼吸骤停,各级医务人员应立即进行心肺脑复苏的一系列抢救治疗。
2、抢救患者工作应由主管医师进行,并立即向上级医师报告,必要时请有关科室会诊。
3、麻醉科负责全院急救患者的气管插管。
某些科室(如急诊科、重症监护病房等有条件时可先自行插管,必要时同时通知麻醉科。
(二)设备与药品1、各临床科室根据医疗工作需要,病房至少应有简易呼吸器,各监护室应有简易呼吸器和呼吸机。
2、各病房和各监护室均应有抢救车,并有专人负责,定时清点补充。
3、麻醉科应备有急救箱(包括喉镜等气管插管器械及各种型号的气管插管),简易呼吸器和便携式氧气筒。
4、各种与抢救有关的器械、物品应由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使之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能随时投入使用。
(三)培训1、医院所有医务人员应具有抢救呼吸、心跳骤停患者的基本常识。
有关科室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分级、分批培训,并进行及时的知识更新。
2、各级医师均应具有抢救危重患者的能力,掌握心肺脑复苏的各项基本理论和操作方法。
相关科室对负责培训新上岗的医师,使之达到上述要求,并熟悉和执行我院的操作及治疗常规。
3、各科室护理人员应熟悉本科抢救设备和药品的放置地点,掌握常用的抢救技术及与医师良好的配合,特别是本科特有的抢救技术,由护士长负责培训和检查。
4、各科室应定期对本科室医护人员的心肺脑复苏技术进行检查,医政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地对各科室的抢救工作迸行检查和考核。
恢复室复苏常规

恢复室复苏常规气管插管患者复苏常规:在适宜麻醉状态下充分吸痰,待呼吸平稳后,拔除气管导管,患者完全清醒后观察半小时以上各项生命体征平稳,镇痛完善方可转入病房。
喉罩患者复苏常规:带喉罩患者入恢复室后若呼吸平稳,应尽早拔除喉罩,患者完全清醒后观察半小时以上各项生命体征平稳,镇痛完善方可转入病房。
已拔管的患者:注意观察病人血氧饱和度及其他生命体征,患者完全清醒后观察半小时以上各项生命体征平稳,镇痛完善方可转入病房。
恢复室外来人员参观制度1、外来人员由医院医务科统一安排,科室专人负责。
2、外来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
3、外来人员进出PACU必须服从护士长的统一安排和管理,着装整洁,按规定时间完成参观任务,不得长时间逗留在内,以便影响正常工作的运行。
患者转入恢复室交接流程和内容1、转入恢复室,巡回护士应当与恢复室人员对患者进行身份识别。
2、麻醉医师与恢复室医师进行口头交接并签字,交接内容如下:2.1 病人一般情况。
2.2 麻醉用药。
2.3 术中情况。
2.4 麻醉和手术的异常情况及其处理。
2.5 术后镇痛方式。
2.6 其他特殊情况。
3、交班完毕后在麻醉恢复室登记本签字。
患者转出恢复室流程和交接内容1、手术病人在麻醉恢复室已达离室标准时,护士应及时通知麻醉医师,由麻醉医师决定是否离室。
2、计划转出恢复室的患者,由恢复室麻醉医师评估患者各项生命体征,达到转出恢复室标准后,恢复室医护人员把患者连同患者的病历转出恢复室。
3、患者转入相应科室后,恢复室医护人员与病区医护人员进行交接。
4、麻醉医师与病房医师进行交接,内容包括:神智、生命体征、术后注意事项等。
PACU转入标准全麻后病人Steward苏醒评分<4分者椎管内麻醉患者麻醉平面过高者术中出现麻醉并发症患者麻醉后生命体征不稳定,估计短时间内可恢复者PACU转出标准1、全麻病人Steward苏醒评分≥4分者。
2、椎管内麻醉平面降至T10以下,生命体征平稳。
麻醉复苏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麻醉复苏室患者安全,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麻醉复苏室及其工作人员。
三、职责1. 麻醉复苏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麻醉复苏室护士长负责组织护士学习和落实本制度,对护士进行定期考核。
3. 麻醉复苏室护士负责执行本制度,确保患者安全。
4. 医院相关部门负责对麻醉复苏室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
四、安全管理措施1. 设备管理(1)定期对麻醉复苏室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确保设备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3)对设备进行分类管理,建立设备档案,明确责任人。
2. 药品管理(1)严格按照药品管理相关规定,对药品进行分类、储存、使用。
(2)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及时更换过期药品。
(3)严格执行药品领用、归还制度,确保药品使用安全。
3. 患者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患者身份准确无误。
(2)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3)加强患者心理护理,减轻患者紧张情绪。
(4)做好患者交接班工作,确保患者安全。
4. 人员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
(2)加强护士培训,提高护士业务水平。
(3)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加强护士职业素养教育,提高护士服务水平。
五、监督与考核1. 医院相关部门定期对麻醉复苏室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麻醉复苏室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服务质量、安全意识等方面。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麻醉复苏室主任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抢救与复苏管理制度

抢救与复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提高医院的抢救与复苏工作质量,确保病人在紧急情况下获得及时救治,保障医院医疗安全和病人生命安全,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在医院内进行抢救与复苏工作时必需遵守。
第三章抢救与复苏组织机构1.医院设立抢救与复苏中心,由专职抢救与复苏医生领导,抢救与复苏护士和其他医务人员构成。
2.抢救与复苏中心应具备必需的抢救与复苏设备和药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医院应每年定期组织抢救与复苏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抢救与复苏技能和知识水平。
第四章抢救与复苏流程1.病人的家属或医务人员发现病人显现紧急情况时,应立刻呼叫抢救与复苏中心。
2.抢救与复苏中心接到呼叫后,应立刻派遣抢救与复苏医生和护士前往现场,同时通知相关科室医生和护士参加抢救工作。
3.抢救与复苏医生和护士应快速到达现场,评估病人病情,推断是否需要立刻进行抢救操作。
4.假如需要立刻进行抢救操作,抢救与复苏医生应依据病情进行相应的操作,抢救与复苏护士搭配医生完成各项抢救措施。
5.假如病情不紧急,需转移至手术室或重症监护室进行进一步救治,抢救与复苏医生应尽快布置转运,确保病人安全。
6.抢救结束后,医生和护士应对抢救过程进行记录,并将抢救与复苏中心及时通知病情。
第五章抢救与复苏设备维护1.抢救与复苏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
2.抢救与复苏设备故障时,抢救与复苏中心应及时报修,确保设备的及时修复。
3.抢救与复苏设备的使用人员应进行培训,掌握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步骤。
第六章医务人员责任和义务1.医务人员在医院抢救与复苏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医疗纪律,听从抢救与复苏中心的指挥和调度。
2.医务人员应具备抢救与复苏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绝提升自身抢救与复苏水平。
3.医务人员在抢救与复苏工作中应自动搭配团队合作,乐观参加抢救操作。
4.医务人员应保护病人隐私,对抢救过程中的紧要信息进行保密,并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病人隐私。
复苏室管理制度

复苏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复苏室管理,提高抢救效率,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所有复苏室。
复苏室是一种重要的医学抢救设施,用于紧急抢救由突发事件引起的病危患者,如心脑复苏、创伤紧急处理等。
三、管理目标1. 提高抢救效率,缩短患者抢救时间。
2. 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抢救成功率。
3. 确保复苏室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保证抢救设备的及时维护和检修。
4. 加强医务人员的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抢救专业水平。
四、管理措施1. 复苏室设备设施管理(1)每日检查:负责复苏室的医务人员对复苏室内的各项设备设施进行每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处理。
(2)定期维护:医院设备管理部门对复苏室内的各类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紧急备用:每个复苏室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各类紧急备用物资,如氧气瓶、药品、医疗器械等,以应对突发情况。
2. 医务人员管理(1)定期培训:医院定期组织复苏室医务人员进行急救培训、心肺复苏技能培训等,提高抢救专业水平。
(2)临床经验积累:鼓励医务人员积累和总结抢救经验,建立抢救案例数据库,以便今后参考和借鉴。
3. 医疗质量管理(1)抢救记录:医务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应及时、准确地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变化、用药情况、抢救效果等重要信息,以备后续参考和总结。
(2)临床路径管理:根据不同病情,医院逐步建立和完善不同病种的抢救临床路径,规范抢救流程,提高抢救效率。
4. 安全管理(1)感染控制:复苏室是一个高风险的医疗环境,医务人员需严格遵守医院的感染控制制度,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灾害应对:复苏室应建立和落实灾害应对预案,以保障患者在突发情况下的安全和救治。
五、管理监督1. 内部监督:医院设立专门的质控部门,对复苏室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审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外部监督:定期邀请相关专家对复苏室进行核查和评估,以提高抢救质量和效率。
医院麻醉复苏室管理制度

辰溪县人民医院麻醉复苏室管理制度一、概述麻醉后复苏室是对麻醉后病人进行严密观察和监测,直至病人完全清醒,生命体征恢复稳定的病室。
全麻病人,硬膜外平面在T5以上以及病情不稳定的病人,均需送麻醉复苏室观察治疗。
一般白天开放,急诊生命体征不稳定者可转外科重症监护室(SICU)继续治疗。
复苏室在麻醉科主任的领导下工作,日常监测治疗工作由麻醉科医师和护士负责,麻醉科医师负责制定该病人的监测和治疗计划,并决定是否转送普通病房或ICU的指征。
二、工作内容1、定期进行药品和物资和监护仪设备的检查,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2、病人在手术室护士和麻醉科医师护送由手术室转往复苏室的过程中,麻醉科医师负责维持病人呼吸及循环功能的稳定,共同交接。
3、病人安置稳定后,立即建立常规监测及治疗。
包括心电图、血压、脉搏、血氧饱合度;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输液或输血;保留气管插管及呼吸功能未恢复者,应以呼吸器扶助或控制呼吸。
4、麻醉科医师向PACU的麻醉医师和护士交班,包括如下内容:(1)病人姓名、年龄、现病史和既往史及治疗情况等术前相关情况、麻醉方式及手术方法等等。
(2)麻醉用药。
包括术前用药、麻醉诱导及维持药、麻醉性镇痛药物和肌松药的用量及最后一次用药时间和剂量、拮抗药及其他药物。
(3)手术中生命体征(血压、脉搏、呼吸、尿量和体温等)情况,有无险情或重大病情变化等等,术中失血量、输液、输血量、尿量。
(4)麻醉和手术的异常情况及其处理,如插管困难、支气管痉挛,ECG改变或血流动力不稳定、异常出血等。
经过何种治疗性药物或措施处理,效果如何。
(5)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措施以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转出计划。
6、PACU麻醉医师应全面检查病人并对麻醉后恢复情况作出评价,主要集中在神志、呼吸道及肌力的恢复。
并将患者妥善固定,以免摔伤或擅自拔除各种导管。
7、复苏室病人管理内容(1)所有病人必须监测ECG、BP、RR、SPO2,特殊病人监测体温(2)观察意识状态(3)观察呼吸、颜面与口唇颜色,保持呼吸道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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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1现在全身麻醉已广泛用于临床,而复苏期的观察与护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是保证患者的安全,加快患者的周转,平稳地渡过麻醉苏醒期及早康复的保证。
复苏室管理制度及要求一、复苏室属于麻醉科领导,24小时开放,由麻醉医师继续负责他所操作的手术麻醉病人,直到完全恢复,再根据恢复情况转回原病房或外科监护病房。
二、复苏室应紧靠手术室,既方便麻醉医师和外科医师的抢救,也方便在必要时还可迅速返回手术室作抢救治疗。
三、复苏室的床位数,一般按与手术台数1:2设置,或按手术人次24小时内每4次手术设复苏病床1张。
以每病室3~6张床为宜。
四、复苏室的建筑设计要求包括空间面积、空气调节、电源插座、中心供氧和吸引、通气采光、清洁卫生和预防感染等内容,与监护病房相同。
五、复苏室的监测设备、治疗用具、急救药物等都根据麻醉复苏要求配备,病床必须安有车轮,以便随意推动。
六、复苏室业务技术管理1.必须配备有经验、有技术的高素质护士,具有扎实的临床护理基础,还要了解麻醉药、肌松药、麻醉性镇痛药的药效学,掌握各种监测方法,熟练地施行气管插管、心脏复苏、心律失常诊断和常规治疗,并能正确地使用呼吸器等特殊技术操作。
2.要配备1名护士长负责统一安排护理组织工作。
3.手术病人拔除气管导管送到复苏室后,麻醉医师必须向护士介绍病情,其内容要包括:(1)病人施行的是什么麻醉方法,手术操作过程情况如何;(2)病人在麻醉过程中应用过哪些麻醉药、肌松药和麻醉性镇痛药;(3)手术过程中病人的变化情况如何,有否出现过险情;(4)手术过程中的失血量,以及输血、输液补充情况、尿量变化情况;(5)作过哪些药物处理;(6)术后估计可能会发生哪些并发症。
4.麻醉医师必须在开出医嘱后,向护士说明自己的去向。
七、复苏室管理主要内容1.呼吸系统并发症,特别是通气量不足、气道阻塞、低氧血症、高二氧化碳血症、支气管痉挛、呼吸窘迫综合症、呕吐物误吸等;2.循环系统并发症,特别是低血压、休克、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心脏骤停、高血压等;3.其他并发症,特别是继发性出血、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失调、凝血机制障碍、弥漫性血管内凝血、肝肾功能衰竭、颅内出血、应激性溃疡、多器官系统衰竭、胃肠功能紊乱、下肢静脉血栓形成、褥疮等。
英德市人民医院的配置是:呼吸机,吸引器,监护仪,麻醉车(常用麻醉器械),抢救药品车,橱柜,办公桌,电话,可移动床,血气、电解质分析仪,移动紫外线消毒仪、保温毯。
人员:护士和麻醉医生各一人.收费每人一次300元,如果作血气、电解质分析再收费麻醉后恢复室一、概述1、麻醉后恢复室(recovery room)又称为麻醉后监测治疗室(Postanesthesia car unit,PACU),是对麻醉后病人进行严密观察和监测,直至病人的生命指征恢复稳定的单位。
2、恢复室应紧邻手术室,以便于麻醉医师或外科医师对病人的观察及处理,如发生紧急情况也便于送往手术室进一步治疗。
3、我国的综合医院,建议恢复室的床位数与手术台数的比例为1:1.5-2,或与全天手术例数之比为1:4。
一般仅白天开放,急诊及恢复时间延长者,可转ICU继续治疗。
4、必须配备常规及急救设备和药品,包括:氧、吸引器、多功能监测仪,口咽通气道、喉镜、气管插管、呼吸器、除颤器、输液泵等。
5、恢复室在麻醉科主任的领导下工作。
日常监测治疗工作由护士负责,护士人数与病人数之比一般为1:2-3,重危病人应增加到1:1。
麻醉医师应负责制定该病人的监测和治疗计划,并决定转送普通病房或ICU。
二、工作常规和转出标准(一)工作常规1、病人由手术室转往恢复室的过程中,麻醉医师负责维持病人呼吸及循环功能的稳定。
2、病人安置稳定后,立即建立常规监测及治疗:心电图、血压、脉搏、氧饱和度;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和输液。
保留气管插管及呼吸功能未恢复者,应以呼吸器辅助或控制呼吸。
3、麻醉医师向值班医师和护士交班,包括:(1)病人一般资料,手术方式、时间及麻醉方法。
(2)现病史和既往病史及其治疗。
(3)麻醉用药:术前药,麻醉诱导及维持药,麻醉性镇痛药和肌松药的用量及最后一次用药时间和剂量,拮抗药及其它药物的应用。
(4)术中失血量、输液输血量、尿量。
(5)麻醉和手术的异常情况及其处理,如插管困难、支气管痉挛、ECG改变或血流动力不稳定、异常出血等。
(6)存在问题和措施,可耐受的生命体征范围,转出计划。
4、值班医师应全面检查病人并对麻醉后生命体征范围,转出计划。
主要集中在神志、呼吸道及肌力的恢复。
5、至少每15分钟测定并记录一次血压、心率、心律、SpO2、呼吸频率及神志恢复情况,以判断恢复程度和速度。
对于恢复缓慢者应进行治疗,如残余肌松药或麻醉性镇痛药的拮抗等。
(二)转出标准1、中枢神经系统;神志清楚,有指定性动作;定向能力恢复、能辨认时间和地点。
肌张力恢复,平卧抬头能持续5秒以上。
2、呼吸系统:能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吞咽及咳嗽反射恢复;通气功能正常,呼吸频率为12-80次/min,PaCO2在正常范围或达术前水平,面罩吸氧时PaO2高于9.33kPa(70mmHg),SpO2高于95%。
3、循环系统:心率、血压不超过术前值的±20%并30稳定30min以上;心律正常,ECG无ST-T改变。
4、椎管内麻醉后,感觉及运动神经阻滞已有恢复,交感神经阻滞已恢复,循环功能稳定,不需用升压药。
5、术后用麻醉性镇痛药或镇静药后,观察30min无异常反应。
6、无急性麻醉或手术并发症,如气胸、活动出血等。
三、常见并发症(一)全麻后清醒延迟1、常见原因:(1)全麻药的残余作用,包括吸入静脉全麻药、肌松药和麻醉性镇痛药等。
(2)病理生理改变引起全麻药排泄时间延长,如高龄、肝肾功能障碍、低温等。
(3)术中并发症引起的意识障碍,如电解质紊乱、德糖异常、脑血管意外等。
2、处理:(1)维持循环稳定、通气功能正常和供氧;(2)通过适当通气和高流量(>5L/min)吸氧,将吸入麻醉药迅速排出;(3)药物拮抗肌松药及麻醉性镇痛药的残余作用;(4)针对病因治疗。
(二)上呼吸道梗阻1、临床表现:(1)部分呼吸道梗阻:呼吸困难并有鼾声。
(2)完全呼吸道梗阻:鼻翼扇动,有三凹征,无气体交换。
2、常见原因及处理:(1)舌后坠:托起下颌,放置口咽或鼻咽通气道。
(2)喉痉挛:常因在缺氧时刺激喉头所致,纠正缺氧常可解除。
(3)喉头水肿:可因气管内插管、手术牵拉或刺激喉头引起。
轻者可静注皮质激素或雾化吸入肾上腺素;严重者应行紧急气管内插管或气管切开。
(4)声带麻痹:甲状腺手术损伤或压迫、气管周围的手术及操作都有引起声带麻痹的危险。
一侧麻醉仍可维持呼吸道通畅;双侧麻痹可致呼吸道梗阻。
(5)局部压迫:主要是颈部手术后血肿形成压迫气管。
应立即通知外科医师,并以面罩加压给氧后行气管内插管。
在紧急情况下,可在床旁将伤口开放。
(三)通气不足1、临床表现:(1)高碳酸血症和低氧血症;(2)潮气量不足,或呼吸频率慢;(3)血气分析:PaCO2>5kPa(45mmHg),同时pH<7.30。
2、常见原因和处理:(1)中枢性呼吸抑制:包括颅脑手术的损伤、麻醉药、麻醉性镇痛药和镇静药的残余作用。
应以机械通气维持呼吸直到呼吸功能的完全恢复。
必要时以拮抗药逆转。
(2)肌松药的残余作用:肝肾功能不全、电解质紊乱及抗生素的应用等,可使肌松药的代谢速度减慢,加重术后肌松药的残余作用。
应辅助或控制呼吸直到呼吸肌力的完全恢复,必要时给以拮抗。
(3)术后低肺容量综合征:胸腹部手术后、疼痛刺激、腹胀、胸腹带过紧及过度肥胖等因素,可限制肺膨胀,导致通气不足,尤其是COPD病人。
应加强术后镇痛,鼓励和帮助病人深呼吸和咳嗽,必要时行预防性机械通气。
(4)气胸:为手术及一些有创操作的合并症,听诊或胸部X片可以确诊。
应立即行胸腔闭式引流。
(5)支气管痉挛:合并COPD、哮喘或近期呼吸道感染者容易发生。
可以静注氨荷碱(负荷量为5mg/kg.30min,维持量为0.5-1.0mg/kg.h),皮质激素或肾上腺素(0.25-1.0μg/min)。
(四)低氧血症1、临床表现:(1)吸空气时,SpO2<90%,PaO2<8.0kPa(60mmHg)。
(2)呼吸急促,紫绀,躁动不安。
(3)心动过速,心律紊乱,血压升高。
2、常见原因和处理:(1)上呼吸道梗阻,通气不足或气胸。
(2)弥散性缺氧:多见于N2O吸入麻醉,停止吸入N2O后应吸纯氧5-10min。
(3)肺不张:因分泌物过多或通气不足等因素引起肺容量降低所致。
应鼓励病人深吸气、咳嗽及胸部物理治疗。
大范围肺不张可表现顽固性低氧血症,胸片可见肺萎缩,应以纤维支气管镜吸痰。
(4)肺误吸入:其严重程度取决于吸入物的pH值及容量,pH低于2.5,容量大于0. 4ml/kg者危险性明显增加。
;轻者对氧治疗有效,严重者应行机械通气治疗。
(5)肺梗塞:可见于血栓脱落、空气或脂肪栓塞。
主要是支持治疗,包括氧治疗和机械通气治疗。
(6)肺水肿:可发生于急性左心衰或肺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
治疗包括强心、利尿、扩血管、吸氧及以PEEP行机械通气治疗。
(五)术后低血压1、临床表现:(1)收缩压比术前降低30%以上。
(2)术后出现少尿或代谢性酸中毒。
(3)出现器官灌注不足体征,如心肌缺血、中枢神经功能障碍等。
2、常见原因和处理:(1)低血容量:表现为口渴、粘膜干燥、心率快及少尿。
应检查Hb及HCT以除外内出血。
对于顽固性低血压者,应监测尿量、直接动脉压、CVP或PCWP。
(2)静脉回流障碍:可发生于机械通气、张力性气胸、心包填塞等。
(3)血管张力降低:可发生于椎管内麻醉、过敏反应、肾上腺皮质功能低下等,也可见于应用抗高血压药、抗心律失常药及复温时。
治疗包括补充血容量,恢复血管张力(应用血管收缩药)及病因治疗。
(六)术后高血压1、临床表现:(1)收缩压比术前升高30%以上。
(2)有高血压病史者,收缩压高于24kPa(180mmHg)或(和)舒张压高于14.7kPa(110mmHg)。
2、常见原因:(1)疼痛、躁动不安:(2)低氧血症和(或)高碳酸血症;(3)颅内压升高或膀胱尿潴留;(4)高血压病患者术前停用抗高血压药。
3、处理:(1)针对病因治疗,如镇痛、纠正低氧血症和高碳酸血症、降颅压等。
一般情况下,血压中度升高可不处理;但对合并冠心病、主动脉或脑血管瘤及颅内手术者,应以药物控制血压。
(2)应用短效降压药控制血压。
常用药物有:①乌拉地尔:每次12.5-25mg静注,或2-4μg/kg.min静点。
②硝普钠:30-70μg/min静点。
③硝酸甘油:10-100μg/min静点。
④酚妥拉明:每次0.5-1mg静注,或0.3-0.5mg/min静点。
(七)心律失常1、室上性心律失常:(1)窦性心动过速:常继发于疼痛、躁动不安、发烧或低血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