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项目部内部分配制度

项目部内部分配制度
1、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
(2)坚持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3)责任、利益、风险相一致的原则。
(4)向在施工管理中成绩突出、贡献大的优秀个人重点倾斜的原则。
(5)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6)与当月(年)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考核的原则。
2、分配方式:
(1)项目部一般人员的分配形式。
实行“岗位薪资+考核工资+项目清算奖励”的分配方式,岗位薪资、考核工资由公司确定,发放时按上述分配原则执行。
(2)项目部管理层,实行年薪制。
年薪由岗位薪资、考核工资、效益工资、项目清算奖励等部分构成。
岗位薪资由建筑工程公司确定标准;考核工资由公司根据项目部工作计划完成、费用支出等情况予以确定,由公司统一考核分配;效益工资即年终与项目部一般人员年平均收入挂钩考核,统算后所发放。
(3)工程清算后,有清算奖励时,按届时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发放。
1。
工资管理条例和项目分配办法

薪酬管理和项目分配办法为健全本公司员工的薪资管理和项目分配制度,使之标准化、规范化.秉着对外竞争性、对内公平性、效率优先、勤劳节俭、利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以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激发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进取精神,提高项目管理运营水平,维护公司和员工合法权益.第一部分工资管理办法第一章工资发放时间和形式公司于每月20日发放上个月工资,如遇工资发放日为法定节假日,原则上应在节前发放工资。
公司将实发货币工资额以银行转帐的方式发至员工的工资卡中.对于辞职员工的工资,如果在20日之前辞职,员工可选择将当月工资与上月工资一并发放或者下个月20日发放,如果选择一并发放且工资额超过个税起征点,则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在20日之后辞职,当月工资则在下个月20日发放。
第二章工资结构第一条员工应发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三部分构成。
基本工资为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底薪。
岗位工资即考核工资,对员工行为操守、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考核所得.(考核办法见下文)绩效工资为员工完成项目后的项目分配奖励。
(详见项目分配办法)此外,工龄满一年的员工享有司龄工资,每个月增加100元。
第二条实发工资=应发工资-社保(个人缴纳部分)-个人所得税±其他考核(如迟到、缺勤)第三条岗位工资考核办法公司对员工行为操守、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三方面进行考核,每月5日前完成考核。
满分100分,其中,行为操守(30分):一切不利于公司发展和员工利益的言行举止都是不被允许的,如有发现,一次扣10分,扣完为止;公司提倡鼓励一切有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为,一次加10分,加分不超过30分。
工作数量(50分):员工上班时间如有工作懈怠,消极敷衍,串岗聊天,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等行为,发现一次扣10分,扣完为止;反之,如果员工工作紧凑,高效优质,态度积极,方法得当,受到领导或客户表扬,给其他员工树立榜样,则可获得一次10分的加分,加分不超过50分。
某公司项目部工资分配管理办法

项目部工资分配管理办法1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事业部(分公司),其他相关单位可参照执行。
本制度主要包括工资总量控制,工资分配等项内容。
2 定义2.1 工资含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综合补贴(交通补贴、误餐费等)三部分。
2.2 工资挂钩是指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
3 职责3.1 集团公司1)制定《项目工资管理办法》,并对各事业部(分公司)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人力资源部依据事业部(分公司)实现利润等指标,参考上年度实际工资发放额和平均人数,采用工效挂钩的管理办法核定事业部(分公司)工资总额。
3)人力资源部制定事业部(分公司)工资管理制度,确定项目部员工的基础工资标准及绩效工资的参考标准。
3.2 事业部(分公司)1)负责分解集团公司下达的工资总额指标,核定所属各项目部工资总额计划。
2)制定项目部工资分配具体方案,并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编制、审批项目部人员工资表,并按规定发放。
4)按照《项目管理检查与考核办法》每月考核项目部指标完成情况,根据检查情况进行奖惩。
3.3 项目部在事业部(分公司)核定的工资额度内,制定本项目部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并提供工资发放依据报事业部(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实施。
4 制度4.1 工资总额控制1)建立项目工资总额控制与内部自主分配相结合的运行机制,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每年年初核定事业部(分公司)工资总额。
2)集团公司对事业部(分公司)项目部工资发放进行过程控制。
4.2 工资分配及发放4.2.1 工资分配1)施工项目分为特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共五个等级,项目人员的工资按照项目的级别确定。
2)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的月基础工资依据附表执行、绩效工资可参照附表确定。
3)各项津贴、补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集团公司规定,项目部无权自定。
4)项目部员工驻外交通补贴、伙食补贴、通讯补贴由事业部(分公司)依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5)项目筹建期间或竣工结算、审计期间,项目部人员工资的发放标准,由事业部(分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关于2023年12月项目考核工资分配的批复

尊敬的各位领导:根据公司领导的安排和部门工作要求,我们提前做好了xxx项目考核工资分配的工作。
请领导审阅批复。
一、本次项目考核工资分配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
根据员工工作业绩和贡献,以及项目实际完成情况,确保工资分配公平公正。
2. 绩效考核原则。
结合员工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工资进行差异化分配,奖优罚劣。
3. 可操作性原则。
保证工资分配方案具有操作性和可行性,不影响项目的正常运作。
二、项目考核工资分配的具体方案根据项目考核情况和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制定了以下项目考核工资分配方案:1. 项目A组成员:根据项目A的完成情况,对参与项目A的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情况如下:- 优秀:根据个人绩效情况发放额外奖金,并调整下月工资水平。
- 良好:根据个人绩效情况适当调整下月工资水平。
- 一般:保持上月工资水平不变。
- 较差:根据个人绩效情况适当降低下月工资水平。
2. 项目B组成员:根据项目B的完成情况,对参与项目B的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情况如下:- 优秀:根据个人绩效情况发放额外奖金,并调整下月工资水平。
- 良好:根据个人绩效情况适当调整下月工资水平。
- 一般:保持上月工资水平不变。
- 较差:根据个人绩效情况适当降低下月工资水平。
三、项目考核工资分配方案的落实和监督1. 落实:人力资源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资发放方案,确保各项分配操作及时、准确、公开。
2. 监督:各部门领导要加强对工资分配方案的监督,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和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工资分配。
四、其他事项1. 本次工资分配方案涉及机密信息,严禁员工私自泄露,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2. 请各部门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门严格执行工资分配方案,确保工资分配公平、公正、透明。
特此批复,望各部门务必按照上述程序和原则执行。
领导批示:同意。
日期:xxx公司领导签字:XXX(以上为文章示例,实际内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编写)。
8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促进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落实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根据按劳分配和按效益分配的原则,结合项目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项目工资分配的前提和原则是:全面贯彻局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办法,切实做到项目独立核算,实行全额承包,确保上缴,超收提奖,欠收受罚,奖罚兑现;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及管理职责,分层次落实到项目承包班子、作业队伍和具体人员,作为考核分配的依据,严禁“以包代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在册员工及外聘人员;不适用于外联劳务队伍。
第二章项目工资总量控制第四条建立项目工资总量控制与内部自主分配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工资总额实行计划控制并与分层次的经济承包相结合。
局、公司或分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全额承包责任书,项目承包费用和上缴费用以及有关的奖罚规定按《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应结合工程实际,在开工前编制人工费用成本计划,作为作业层承包或实际开支的控制额度。
项目工资计划既要结合项目实际,又必须采取措施保证项目成本计划及百元产值工资含量计划不超出。
第三章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第六条项目经理部实行全额承包薪酬制。
项目经理及承包管理人员承包期的工资必须与工程项目的类别、成本控制、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工期、工资总额等因素挂钩。
第七条按照局有关规定将项目分为五级: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特小型。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岗位测评确定管理人员的职位,做到人员精干。
第八条项目经理及项目承包班子成员须交纳承包风险抵押金,其金额按《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各单位应根据现行的岗位技能工资制或岗薪制,制订项目经理部月度工资预发具体规定。
第十条实行岗薪制的单位,其项目经理的月岗薪按附表1执行,不再执行岗位技能工资、津补贴、月度奖金等;项目其他管理人员的月岗薪按所在单位岗薪制标准和岗位测评的情况确定,并划分档位,原则上不得高于项目经理的月岗薪;在经济发达地区和西部地区工作的,其月岗薪可按照局岗薪制办法规定的地区系数进行调整。
项目工程工资发放制度

项目工程工资发放制度一、序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企业经营的日益规范化,工资发放制度成为了企业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而在项目工程领域,因为项目性质的特殊性和工作方式的独特性,工资发放制度更加需要规范和细致的管理。
为了更好地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效率,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项目工程工资发放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项目工程工资发放制度的相关内容,旨在为企业和员工提供更好的工资管理服务。
二、工资发放的基本原则1. 公平合理原则:工资发放应该公平公正,避免出现工资差距过大的情况。
劳动者在项目工程中付出的努力应该得到相应的回报。
2. 鲜明激励原则:工资应该以激励员工为目的,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在考核和评价中,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应该适当给予奖励。
3. 透明公开原则:工资发放制度应该公开透明,员工应清楚了解自己的工资构成和发放方式。
确保员工对工资发放制度有信心和认同。
4. 安全保障原则:工资应该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对于任何改变工资发放制度的政策,应提前通知员工,确保员工的利益不受损害。
三、工资构成和计算方式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项目工程员工的固定报酬,主要由员工的工作岗位和等级来决定。
企业应该根据员工的工作经验和能力,确定相应的基本工资水平。
2.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来计算的奖励,包括项目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绩效。
绩效工资应该根据员工的具体表现和工作成果来确定。
3. 加班工资:项目工程中可能需要员工加班工作,企业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加班工资或者调休福利。
加班工资应该按照工时来计算,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4. 津贴补贴:企业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条件和实际需求,给予一定的津贴补贴,包括餐补、住房补助等。
这些津贴补贴应该合理适当,符合员工的实际需求。
5. 其他福利:除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外,企业还可以给予员工其他福利,如年终奖、节日福利等。
工程项目管家薪酬制度

工程项目管家薪酬制度一、前言工程项目管家是负责监督和管理工程项目的重要角色,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因此,设计合理的薪酬制度对于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工程项目管家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探讨工程项目管家薪酬制度的设计与实施。
二、薪酬结构设计1.基本工资工程项目管家的基本工资应该与其职责和工作经验相匹配。
一般来说,经验丰富且表现优秀的工程项目管家应该获得更高的基本工资。
此外,基本工资的涨幅应与个人的工作表现和公司业绩挂钩,以激励工程项目管家更好地完成任务。
2.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对工程项目管家工作表现的奖励,可以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客户满意度、成本控制等指标来评定。
绩效奖金的发放应该有明确的标准和流程,以确保公平公正。
3.福利待遇除了工资和绩效奖金外,福利待遇也是工程项目管家薪酬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可以提供包括医保、住房补贴、节假日福利等在内的福利待遇,提高工程项目管家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
4.晋升机制公司应该建立明确的晋升机制,为工程项目管家提供发展空间和职业提升的机会。
晋升应该根据工作表现和能力评定,避免随意性和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5.培训计划公司应该为工程项目管家提供必要的培训计划,提升其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培训计划不仅能够提高工程项目管家的工作水平,还能增加其职业发展的机会和竞争力。
6.工作环境优秀的工程项目管家需要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来发挥其最大潜力。
公司应该为工程项目管家创造一个和谐、开放的工作氛围,鼓励员工之间的合作和交流。
三、薪酬管理实施1.确定薪酬标准公司应该根据行业的薪酬水平、公司的资金状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来确定薪酬标准。
薪酬标准应该是合理、公平、可持续的,以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工程项目管家。
2.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公司应该建立明确的绩效考核制度,评估工程项目管家的工作表现和贡献。
绩效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管家的薪酬水平,激励其提高工作绩效。
3.定期调整薪酬标准公司应该定期审查和调整薪酬标准,以适应市场变化和公司的发展需求。
项目经理部劳动工资分配管理办法

中铁*局集团济南****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劳动工资分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工资结构,完善项目经理部内部分配制度,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实现工程项目各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
根据《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劳动工资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项目经理部现行工资制度实施以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局集团济南****有限公司直接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和委托各单位组建的工程项目经理部。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定员编制第三条项目经理部机构设置与定员编制。
一、公司直接组建的项目经理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济南****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操作规程》规定的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设置原则,拟定机构设置、定员编制、职责范围,经公司研究同意后,公布实施。
二、公司委托所属单位组建的项目经理部,由受托单位提出建议,报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部、施工技术部审定,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受托单位自行配置公布实施。
三、公司成立直冠“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部,须报集团公司批准;所属单位成立直冠“济南****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部,须报公司审批。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员工配置一、项目经理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公开招聘或组织聘任的方式产生。
二、项目经理部其他管理员工,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推荐人选,实行双向选择。
三、为培养教育人才,公司在项目用人计划外,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若干见习生。
四、项目经理部作业层(架子队)员工,由项目经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签订的责任书中规定的应安排用工数量,提出所需工种、人数需求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人力资源调剂中心根据计划,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推荐,实行双向选择,竞聘上岗。
第三章项目经理部内部分配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内部分配形式对项目经理部实行分层考核和分配,即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年薪制;项目经理部管理层员工(不含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岗薪制;劳务作业层员工实行以“工、料、机承包”为主、“劳动定额计件工费承包”为辅的分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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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促进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落实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根据按劳分配和按效益分配的原则,结合项目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项目工资分配的前提和原则是:全面贯彻局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办法,切实做到项目独立核算,实行全额承包,确保上缴,超收提奖,欠收受罚,奖罚兑现;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及管理职责,分层次落实到项目承包班子、作业队伍和具体人员,作为考核分配的依据,严禁“以包代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在册员工及外聘人员;不适用于外联劳务队伍。
第二章项目工资总量控制
第四条建立项目工资总量控制与内部自主分配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工资总额实行计划控制并与分层次的经济承包相结合。
局、公司或分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全额承包责任书,项目承包费用和上缴费用以及有关的奖罚规定按《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应结合工程实际,在开工前编制人工费用成本计划,作为作业层承包或实际开支的控制额度。
项目工资计划既要结合项目实际,又必须采取措施保证项目成本计划及百元产值工资含量计划不超出。
第三章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实行全额承包薪酬制。
项目经理及承包管理人员承包期的工资必须与工程项目的类别、成本控制、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工期、工资总额等因素挂钩。
第七条按照局有关规定将项目分为五级: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特小型。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岗位测评确定管理人员
的职位,做到人员精干。
第八条 项目经理及项目承包班子成员须交纳承包风险抵押金,其金额按《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各单位应根据现行的岗位技能工资制或岗薪制,制订项目经理部月度工资预发具体规定。
第十条 实行岗薪制的单位,其项目经理的月岗薪按附表1执行,不再执行岗位技能工资、津补贴、月度奖金等;项目其他管理人员的月岗薪按所在单位岗薪制标准和岗位测评的情况确定,并划分档位,原则上不得高于项目经理的月岗薪;在经济发达地区和西部地区工作的,其月岗薪可按照局岗薪制办法规定的地区系数进行调整。
月度岗薪制须同项目的效益、质量、安全等紧密挂钩,根据月度或季度项目效益、上缴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状况,并结合其本人的工作业绩,按季度进行岗薪上下档位调整或按季度确定岗薪发放比例。
第十一条 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单位的月度预发工资,可按现行岗位技能工资的工资标准和月度提成奖执行。
月度提成奖的计算办法如下:
月度提成奖=成本降低额×提奖比例× 实际上缴款 ×(70%-85%)-已发月度提成奖计划上缴款
工程成本降低额、实际上缴款与计划上缴款按累计计算。
未完成上缴款的按实际完成的比例计算月度提成奖;对完成上缴款额低于50%的,公司(分公司)暂不批准发放月度提成奖,待完成上缴款后再审批。
凡无工程成本降低额或发生亏损的项目不得发放月度提成奖。
如果项目前期盈利,最终亏损,除责成将前期所发的月度提成奖追回外,还应按规定扣减抵押金,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如果项目效益下滑,超发的月度提成奖应追回。
月度提成奖的内部分配系数按项目经理部各类人员承包兑现奖参考系数和本人的工作业绩来确定。
第十二条 项目竣工后,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实行承包兑现奖励。
经审计部门审计认可后,按局项目管理文件相关规定和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兑现。
第十三条项目承包兑现奖按项目超成本降低额的10—30%提取,同时按工资总额15%以内的百元产值工资含量控制;各单位在签订全额承包责任书时,视不同工程、不同地区,在责任书中确定具体的的工资含量;工资含量超支部分按比例冲减承包兑现奖,具体冲减比例根据工程特点、地区,在全额承包责任书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特大型工程、大型工程分±0.00以下工程、主体、装修竣工三个阶段预兑现。
特大型工程、大型工程的中间兑现奖按项目工程成本降低额×(10—30%)×70%控制发放。
第十五条对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项目,或者在局、公司进行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检查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项目,应按相关规定扣减项目承包兑现奖。
第十六条项目实行岗薪制后,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人员可享受项目全额承包兑现奖;各类服务人员和操作层人员应分别实行包干制和计件制,不宜享受全额承包兑现奖。
第十七条项目经理部应根据个人的工作完成情况、出勤率、奖金分配系数和分配基数计算个人兑现奖金。
第十八条项目经理部的承包兑现系数可参考如下标准执行:
(1)项目经理系数:1;
(2)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或项目技术负责人)、
质安总监系数:0.7—0.8;
(3)项目栋号长、综合工长、综合专业负责人系数:0.25----0.30;
(4)项目工长、质检员、安全员、各专业小组负责人系数:0.15----0.25;
(5)项目各类业务人员、助理或实习工长系数:0.1----0.17;
(6)在兑现奖发放前,由项目提出分配方案,经公司(分
公司)书面批准后发放;项目经理兑现奖金系数可为项目经
理部其他管理人员加权平均数的3—6倍。
第十九条项目质安监督员的工资由公司(分公司)直接发放。
第二十条临时外聘的技术管理人员实行谈判工资制,结合本人月度工作业绩实行月工资包干,不参与项目兑现奖的分配。
第四章自有职工中的操作层人员
第二十一条操作层人员按完成产品的质量和数量,根据劳动定额(或预算定额)实行全额计件工资制。
按工程量计价,包工、包质量、包工期、包现场文明施工。
工资分配实行多劳多得,“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政策。
第二十二条操作层人员可实行直接计件工资制。
综合人工单价应分工种、劳动定额等级水平,并综合考虑生产性津贴后确定。
人工费单价由公司(或分公司)制定。
第二十三条操作层人员也可实行计件超额工资制。
可以采用每人月完成21个定额工日,照发基本工资,超过规定的定额工日发超额工资的办法;超额工资单价(日工资单价)应与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消耗等因素挂钩。
第二十四条操作层人员也可实行其他工资发放办法,如工程实物量单价计件定额记分制、“死分活值”等。
第二十五条实行定额计件工资要严格控制计时用工,凡定额包括的工作内容,不得另开计时工;必要的计时用工,应控制在自有职工用工总额的10%以内,并在人工费计划内控制开支。
第五章辅助生产工人和服务人员
第二十六条凡不能单独实行定额计件的辅助生产工人及服务人员,可按当地劳动力市场价确定月度包干工资,或实行操作人员岗位工资加超定额台班(工日)奖励的制度,但必须建立定岗、定责、定额考核计算的具体办法。
第二十七条辅助生产工人及服务人员实行月度包干工资制,要结合本人月度工作业绩和出勤考核计发。
月度包干工资参考标准见附表2。
第二十八条辅助生产工人及服务人员实行月度包干工资是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应付工资,对发生待岗等情况,按单位的有
关待遇执行。
第六章其他工资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根据合同规定单独奖励的工期奖,原则上可按以下标准处理:即50%-70%部分用于奖励职工(实发奖金中单列,不计入工资含量);30%-50%部分上缴公司(分公司)。
奖励职工部分可按项目承包兑现奖发放办法分配。
第三十条各项津贴、补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局规定,项目无权自定,已经纳入综合计件单价的不得重复发放。
对于实行岗薪制、包干工资制、计件工资制的原则上不发工资性津补贴。
第七章项目工资的发放审批
第三十一条项目管理人员、辅助生产人员、服务人员的月度工资发放应由项目劳资员造表,项目经理审签后报上级劳资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发放。
第三十二条操作层人员月度工资,应由劳资部门依据预算部门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下达《施工任务书》,质检、安全、材料员审核签名,预算统计员复核工程量,劳资员结算,项目经理审签,报上级劳资部门和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后付款。
第三十三条项目承包兑现奖必须由项目经理部提供财务成本报告,经上级审计认可;并由项目提出具体分配方案,经公司(分公司)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公司(或分公司)领导审定批准后兑现。
未经公司(分公司)批准,项目不得发放承包兑现奖。
第三十四条严格控制节、假日加班工资的发放,要建立审批核发制度。
项目员工的各类假期和加班加点工资待遇及扣发工资标准按企业现行工资制度执行。
第三十五条项目工资的发放,同时应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作为项目部内部分配的基本原则,涉及的一些控制比例,各单位在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可自行确定。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2002年11月12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局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项目经理月岗薪标准表
说明:1、应按照局岗薪制办法规定的地区系数调整。
2、具体档次的执行,可根据各单位工资水平由公司确定。
实行包干制人员工资标准表单
位:元
注:1、内地、西部、经济发达地区均按施工所在地进行划分;
2、班长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50----100元/月。
3、具体档次的执行,可根据各单位工资水平由公司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