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时期网络舆论监管的法律思考
对做好企业网络舆情监管工作的思考

的 重大课 题 。
关键词 : 企业; 网络舆情 ; 问题; 对策
当前 企业 网 络舆 情 监管 工作 的现 状 分析 网络媒体作为社会系统 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 已成为思 想文 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 的放大器。 自媒体时代“ 人人都是记 者、 人人都是消息源” , 它改变了政府机关 、 企业和群众之间的互动 方式 , 也给营造正面的舆论氛 围带来重大挑战和强烈 冲击。之所 以这么说 , 一是人们可以随时、 随地利用这种传媒对某一事 件、 某 问题发表 自己的看法 , 表 达 自己的情感 , 甚至煽动某些事件 , 但 由于网络舆情具有匿名性和虚拟性交织 的状态 , 缺乏有效监管和 规范 , 发言者无需考 虑承担法律责任 的问题 , 因而会显得肆无忌 惮; 二是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和方式也 日益多样化 , 一旦有重大事 件发生 , 就能通过网络等获取信息 , 但 网络信息往往真实性难 以区 分, 部分网民很少质疑信息的真实性 , 也没有进行成熟的思辨, 仅 凭主观臆断对信息发表意见 , 带有严重的感 情色彩 , 易导致真相的 掩盖、 言论的失实。一边是随心所欲的发布信息 , 一边是 随时随地 的获取信息 , 发布的是什么样的信息 、 这些信息怎样传播 , 获取信 息的人们怎样反应……这些都属于网络舆情 的范畴 , 而如果不加 以科学有效的疏导 , 极有可能造成工作被动, 影响企业的形象 。从 近年来网络上发生的如 : 中石化 的天价灯 、 天价酒等事件就可 以看 出, 正是因为缺乏科学、 正确 、 及时的引导 , 导致给集 团公 司带来了 负面影响。因此, 如何适应 网络化 、 信息化的挑战, 不断提升快速 应对网络舆情、 正确引导网上舆论的能力 , 营造新形势下 良好 的网 络舆论环境 , 是当前企业舆情监管部门工作服 务科学发展和实现 自身科学发展必须面对和解决 的重大课题。
浅析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问题

浅析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问题1. 引言1.1 网络言论自由的重要性网络言论自由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权是人类社会不可分割的共同财富,其中包括言论自由、思想自由等基本权利。
网络言论自由作为言论自由在网络空间中的延伸和体现,是人权的一种新形式和新表达。
网络言论自由是民主社会的基础。
在民主社会中,人民享有在合法框架内自由表达意见、监督政府、参与决策的权利。
网络言论自由能够促进公民的政治参与和民主监督,加强政府的透明度和责任性,推动社会的民主化进程。
网络言论自由是社会进步和科学发展的动力。
网络言论自由能够促进知识传播和学术研究,推动社会文化的创新和发展,为科学技术创新提供更广泛的平台和机会。
通过网络言论自由,人们可以更自由地分享信息、交流观点,激发更多的创新思维和创造力。
网络言论自由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只有在保障每个人在网络空间中的言论自由和表达权利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建设一个开放、包容、民主、法治的网络社会,实现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2. 正文2.1 网络言论自由的现状网络言论自由是指公民在网络空间内对信息进行传播、表达意见、批评、评论等言论活动的权利。
当前,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言论自由面临着一些新情况和挑战。
网络言论自由的空间越来越广阔,人们可以随时随地通过各种渠道发布言论,传播信息。
这为言论自由提供了更多可能性,也使得信息传播更加便捷快速。
网络言论也更易受到大众关注和传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与此网络言论环境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网络谣言、虚假信息、恶意言论等滥用言论自由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一些网络平台为了商业利益,可能限制甚至审查用户的言论,侵犯了用户的言论自由权利。
网络言论自由在当前呈现多样化、广泛化的趋势,受到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在理论上,人们对网络言论自由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但在实践中,也需要对其进行规范和保护,以实现言论自由与社会稳定的平衡。
2.2 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保障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保障是保障公民在网络空间行使言论自由权利的重要一环。
对当前我国网络舆情立法的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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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当前我 国网络 舆情 立法的若干思考
周 华
( 三 明学 院政 治 法律 系 , 福建 三 明 3 6 5 0 0 4 )
面, 民众有正 当理 由也可 以查 阅 , 意 在实 现政府 官 员的财 产 公开制度 。而今年 两会专题 之一也是官 员财产公开 , 这说 明 我 国大 陆地 区的官员财产 申报也正 向着财产公开方面推进 。 ( 二) 普通公众 附条件 、 有 限度的隐私曝光 。我 国现代 民 事立法虽仍处 于权 利本位 的法 律 , 但 以《 侵权 责任 法》、 《 物
个角落之 时 , 如何 引导和 规范正 在 发展演 变 的网络舆 情 , 已 然成为 当今法 治建设 必须 直 面的课题 。在 我国拥 有全 世界
最 多网民的情 况下 , 网络 舆情 的引 导和规 范更 是迫 在 眉睫。 对于 网络舆 情立 法 , 我 国从 中央 到地 方 均给 予 了一 定 的重
视, 出现 了很多 新兴 的条例 、 规定 、 办 法等 , 这些 都代表 了 网
络法治进程 的进步 , 但 同时也折射 出许多 问题 , 整 体来看 , 我
国现有 网络舆情立 法呈 现位 阶较低 、 职责 不 明、 模糊 认定 等
问题 , 亟待修正 。
一
报》 法律草案规定将政 府主要 官员 申报 的不动产 、 公 司股份 及社 团职位单 列出来 , 通 过终 审法 院网页 公开 ; 其他 财产方
浅析网络舆论监督机制的完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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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网络舆论监督机制的完善摘要舆论监督指公众利用各种舆论表达方式,对国家事务、社会现象以及一切社会成员的行为所实施的检查、评定和督促,它是一种软性的社会监督模式,是我国现行监督体系中一种特殊的监督形式,也是党和人民赋予新闻媒体的重要职能。
在网络媒体出现以前,舆论监督都是由传统媒体来承担的,但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网络媒体事业的发展,网络舆论监督的地位也越发凸显,成为舆论监督的新形式和重要组成部分。
而网络舆论监督的形成是依赖互联网的各种功能而实现的,是高科技和民主相结合的成果。
以其先天的优势,使更多的人掌握了话语权,拥有了自己的舆论舞台,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充分地交流和发表意见、建议,对国家事务和社会生活中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道德的现象进行揭露和批评,是现代民主发展进程的必然。
关键词:网络舆论;机制;完善前言二十一世纪是信息技术的时代,互联网的发展不仅仅是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习惯,同时对于信息的传播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也由此发生了相应的改变。
网络舆论监督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产物,一方面,网络舆论监督的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都被放大,两种效应之间形成博弈态势;另一方面,随着网络舆论监督力量的强大,其影响力日益彰显,对其进行规范和引导的难度也在加大。
在这种情形下,如何因势利导,保持正确的网络舆论导向,成为网络媒体及网络主管部门共同关注的新问题。
一、网络舆论监督含义及特点(一)网络舆论监督含义网络舆论监督就是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了解国家事务,广泛、充分地交流和发表意见、建议,对国家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行政等活动进行褒贬与评价1。
它的形成是依赖互联网的各种功能而实现的。
应当对网络舆论监督有个全面正确的认识,并且不断地进行规范和正确引导,使其规范和完善,建立起有利于网络舆论监督的制度与途径,使“互联网”成为实现政治民主、建设政治文明的最佳手段。
(二)网络舆论监督特点与优越性舆论作为公开的社会评价,它所实现的社会功能是以公开表达的公众意见直接或间接地干预社会生活。
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理性互动的新思考

摘要:舆论自由与司法独立,包含着现代社会中民主与法治关系的深层奥秘,舆论体现着民主的力量,而司法在法治建设中起着重要的引领作用。
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应达到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作用。
让舆论监督转化为司法公正的有利防线,让司法活动在独立的前提下公正的进行,二者的理性互动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重要助推器。
本文立足于当前社会现状,对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的理性互动提出新的思考,以期能够对接二者积极层面,推动司法公正、言论自由和社会进步。
关键词:舆论监督司法独立理性互动一、加快相关立法规范舆论监督注重立法的可行性和完整性,使网络立法体系化,注重法条之间的衔接性,减少法律本身的漏洞,杜绝钻法律空子现象的发生,在引导网络舆论监督走向规范化的同时,加强网络安全合作与国际间立法交流。
1.加快相关部门法律法规的制定首先,健全现存的法律并加以完善,同时适当的将一些法规提高到法律阶层。
其次,国家应出台一部专门的网络法律文件,来解决网络的快速发展而反映出的一系列问题。
此文件应当囊括网络行业的准则、网络新闻的审核程序、信息安全、著作权的管理、网络失真或违法行为的处罚等内容。
如明确规定恶意散播网络谣言的法律责任、将网络媒体发布虚假消息的罪名具体化等。
关于网络舆论监督,也可以出台相关的法律文件,在保护公民舆论监督权的前提下,也要界定监督失当行为的标准。
精细监督的操作程序和权利范围,以及违规越权等不当监督行为的法律责任,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2.注重立法的完整性与可行性关于立法,首先要注重信息安全、网络行业准则等内容的立法。
其次要完善网络法律的体系,明确网络违法行为及违法程度标准,对于违法行为要有具体的处罚措施及执法依据。
最后加强立法的可行性,使立法不再是纸上谈兵,而是切实的运用到违法行为之中。
例如,制定关于网上发布广告、电子邮件、bbs等方面的管理法规,尤其要制定针对在bbs上滥发广告邮件、辱骂个人、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不实广告等不良甚至违法行为的管理条例。
网络舆情中的法理学思考

网络舆情中的法理学思考1. 引言1.1 网络舆情中的法理学思考网络舆情是指在网络空间中产生并传播的舆论和舆论活动。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舆情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舆论导向的重要因素。
而法律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和规范者,在网络舆情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的原理、法律体系和法律逻辑的学科,其思考和观点对于解决网络舆情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法理学的角度出发,探讨网络舆情中的权利与责任、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问题,旨在为网络舆情的规范和管理提供理论支持和思路。
通过深入研究和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网络舆情现象的本质及其影响,为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网络舆情管理机制提供借鉴和参考。
网络舆情中的法理学思考不仅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网络安全,还能促进舆论良性发展和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进程。
2. 正文2.1 网络舆情的定义与特点网络舆情是指利用网络传播渠道,在社交媒体、网络论坛等平台上,对特定事件、话题或个人进行舆论的扩散和传播。
网络舆情具有以下特点:信息传播速度快,消息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传播到全球各地;参与者众多,任何人都可以参与舆情的传播和评论,形成了多声音互动的局面;信息来源不确定,有可能是真实的信息,也有可能是谣言或虚假信息,需要进行辨别和核实;舆情受情绪化影响较大,容易引发群体情绪波动,对社会秩序和个人形象造成影响。
在网络舆情中,舆情法理学起着重要的作用,可以帮助规范和引导网络舆情的发展。
舆情法理学强调依法治理,强调法律的约束和监管,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网络谣言、诽谤等不良现象的滋生。
舆情法理学也强调舆情参与者的道德责任和自律,倡导网络舆情传播的正能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网络舆情的定义与特点决定了舆情法理学在其中的重要性。
只有充分理解网络舆情的特点,并通过法理学的思考,才能有效地规范网络舆情的传播,维护社会秩序和个人权益。
2.2 法理学在网络舆情中的作用法理学在网络舆情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对加强网络宣传和舆情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Science &Technology Vision 科技视界作者简介:孟凡(1982—),女,安徽芜湖人,研究方向为网络宣传和信息管理。
0引言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网络技术在大多数国家得到迅速普及。
在这种强势的信息交流技术的冲击中,网络宣传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不仅改变了人的生产状态、交往空间以及发展条件,也形成了一种新的时代网络环境。
人们在经过对网络的新奇、狂热以及迷茫之后,开始重新思考网络宣传和网络舆论本身引起的混乱,本文以此为根据,展开讨论。
1网络宣传和网络舆情爆发的特点1.1可控性和自由性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人们传输信息的方式日渐多样化。
网络渠道的畅通,使人们之间的交流日渐顺畅。
网络给予了人们前所未有的自由,但是,网络也身处在社会中,网络也有自身的游戏规则,并非不受制度、纪律和条例的制约。
可见,网络的控制性和自由性是相伴而生的。
1.2及时性和互动性网络宣传的最大特点就是实现了信息的交互式宣传。
在这种多渠道的途径表达中,人们是大众信息的传播者,信息得以交互式的传播。
网络宣传在实现信息海量传播的基础上,还实现了信息的交互式交流,实现了网民和网络之间的互动[1]。
1.3多元性和丰富性网络宣传的多元性指的是网络的舆情信息包含社会中的各种问题,再加上传播途径的多元化,实现了社会意识的自由流转。
这种多元分散的状态打破了地域的限制,使得不同的文化思想和政治制度得到碰撞。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抵制不良网络宣传带来的问题,是新时代下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管理的重大挑战。
1.4外显性和隐匿性外显性指的是网络宣传的过程中,使用的不是人的真实信息,在情绪和信息的表达过程中。
人们在交往过程中,能够将心中真实的情感表达出来。
与外显性相对的是,是网络宣传的隐匿性,人们通过隐匿自己的性别、年龄以及职业,能够起到一定隐匿作用。
有人就曾经说过:“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
”2加强网络宣传和舆情监管工作的必要性网络舆情的爆发式形成是社会公共事务在一定刺激下形成的。
关于网络舆情应对的思考建议

---------------------------------------------------------------最新资料推荐------------------------------------------------------关于网络舆情应对的思考建议关于网络舆情应对的思考建议当前,县级处于矛盾的第一线,舆情均处于高发易发态势,网络成为社会舆论的重要发源地和聚散地,网络舆情占比重,多为举报投诉类、民生诉求类、突发事件类,究其原因,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民众维权意识提高,利益诉求增多,导致引发舆情产生的热点因素增加。
一方面,由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加大了对交通、工业园区、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对民生的投入也不断增加,财政资金对乡镇、村的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加大,客观导致涉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涉农资金补贴、社会救助等涉民切身利益的事务增多。
在政策落实过程中,由于一些具体办事部门和经办人员工作不到位或公开透明度不够导致民众不理解、不满意、不配合。
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开放,信息的透明,群众眼界逐步拓宽,群众在社会生活中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责任意识、监督意识在不断提升,对党委、政府公共管理水平有了更高的期待,对关乎公共利益的事务有了更多的关注,遇到自身利益和公共利益受调整时,不再沉默,而是敢于表达。
二是媒体格局在变化,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互动在加强,导致舆情发酵的可能性增大。
一方面,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媒体格局正发生着深刻的变1/ 6化,微博客等新载体和手机上网平台的迅猛发展,更加快了网络舆情的急速升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利用网络这一便捷平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参与社会事务的监督,希望借助海量网民的力量,制造更大的舆论影响力,最后通过舆论的压力推动现实问题的解决。
另一方面,平面媒体与网络媒体的相互融合与呼应进一步强化。
越来越多的平面媒体通过网络搜索线索,然后进行实地采访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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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时期网络舆论监管的法律思考
作者:马晓
来源:《法制博览》2014年第03期
【摘要】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的积极作用,趋利避害必须加强对网络舆论的监管。
对网络舆论进行监管是保证公民言论自由的必然要求,它有利于真正发挥网络的监管作用,有利于肃清网络舆论环境构建和谐社会。
【关键词】网络舆论;监管;法律思考
与传统媒体不同,网络作为新兴媒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而从法律层面对其进行引导和监管十分必要。
文章阐述了加强网络舆论监管的重要性,分析了当前网络舆论监管面临的困境和问题,最后从法律视角提出了对新时期网络舆论监管的法律思考。
一、加强对网络舆论监管的重要性
伴随着近年来越来越多网络侵权案件的发生,人们已经愈来愈认识到网络舆论的负面影响。
首先对网络舆论进行监管是保证公民言论自由的必然要求。
我国宪法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但是与世界上所有法律范围内的“自由”意义相同,网络上的言论自由也应当是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由。
任何打着言论自由的幌子却实施破坏国家民族团结的犯罪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和道德的谴责,这种自由是以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为前提的,必然会因为触犯法律而被限制自由,所以从这个角度上看对网络舆论进行监管事实上是真正的保护言论自由。
他有利于打击网络谣言,为网民创造一个良好健康的舆论环境。
其次对网络舆论进行监管有助于有效发挥网络舆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作用。
十八大召开以来,微博等网络反腐成为我国反腐历史上的一个亮点,一批因网络舆论而落马的腐败官员再一次验证了网络舆论监督作用的力量。
但是,我们在看到网络监督积极方面的同时还应当看到它的消极方面,网络的匿名性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诬告或诽谤的几率,所以对网络舆论进行监管非常重要。
只有将这些舆论信息进行筛选和分辨才能从根本上有效发挥网络舆论的监督作用。
最后对网络舆论进行监管有利于创造一个健康向上的舆论环境,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对新时期网络舆论监管的法律思考
(一)加强对网络舆论方面的立法
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出台系统的对网络舆论进行监管的法律法规,出现网络犯罪时,既没有适当的法律对其进行处罚和规制也没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必要的司法解释,因此说加强对网络舆论方面的立法十分必要。
只有消除相关立法的空白才能使网络犯罪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有法可依。
除此之外,许多部门间的政策性规定内容也存在重复和冲突且操作性比较差。
近几年来,相关部门对网络舆论方面的犯罪进行了处罚、警告,这些案例在一定程度上为
该类型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必要的司法参考。
但是各个部门之间各自为政分开执法,很难形成统一有效的司法效力,因此笔者认为必须由最高人民法院来制定与网络舆论相关的法律法规、统一立法,只有才能打击网络犯罪,肃清网络舆论环境,引导网络舆论向积极和谐的方向发展。
(二)完善电子取证程序和有关司法解释
关于网络犯罪的取证问题一直是学界讨论的热点,我国在电子网络取证方面还没有完善的法律程序和规则。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犯罪日益呈现多样化,只有不断适应新情况的发展,根据实际需要完善电子取证的规则及其司法解释才能填补相关区域的空白使每一起网络犯罪得到应有的处罚。
与其他犯罪的取证程序和特点不同,网络犯罪的匿名性和非物质性要求必须有一套系统而规则的证据采集和鉴定程序,只有建立一系列符合其自身特点的办案流程才能消除网络犯罪证据采集方面的疑惑及歧义。
通过权威机构制定的网络犯罪电子取证程序可以有效解决互联网领域犯罪的法律适应性问题,此外还应当加强权威机构对相关犯罪的司法解释,比如说可以增加相应的司法条款或者把相关的行政法规进行合并然后制定出一个统一的电子取证规则和司法解释。
(三)借鉴国外经验使立法内容与国际接轨
在网络舆论的监管方面,我国的立法起步相对较晚,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网络舆论监管还不够成熟完善。
因此在制定与网络舆论相关的法律时应当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使相关法律的内容与国际规定相衔接和融合。
应借鉴国外的法律法规,不断加强相关法律的引导作用,在立法的过程中应充分保障网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引导他们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权。
在对网络舆论进行监管的过程中,应当对正常的言论发表和破坏国家民族统一的言论相区别,对于网民的正常言论自由应当给予充分的法律保护,对于那些破坏社会国家安定统一的言论应当进行惩罚。
此外,在对网络舆论进行立法时要考虑立法的衔接性和完整性,要将国际甚至全球的互联网犯罪规定囊括在内,唯有如此才能不断适应经济全球化时代网络舆论监管的新要求。
(四)在互联网领域推动网络实名制的落实
网络犯罪与其他犯罪形式不同,它具有一定的匿名性和虚拟性。
但是网络犯罪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却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因此我们必须从网络犯罪的根源出发,从根本上杜绝和打击网络犯罪。
近些年来,伴随着网络侵权和犯罪案件的增多,很多学者提出应当推广和普及网络实名制,笔者认为此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网络实名制有利于网民进行自我检查和规范,可以使其在互联网上发表言论时能够充分考虑自己言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唤醒他们的社会性,督促网民理性思考、理性言论。
此外,网络实名制有利于网络犯罪的司法取证,一旦发生网络犯罪,司法机关可以迅速的找到犯罪嫌疑人,能够快速避免不符事实的信息被传播和扩散,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因网络舆论犯罪而造成的各项损失。
诚然网络舆论的监管并不能一蹴而就,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层层推进,循序渐进才能取得实效。
参考文献:
[1]石君.网络舆论监督规范化探讨[J].法治与社会,2013(1).
[2]刘青.试论网络舆论引导的法律保障机制[J].行政与法,2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