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闻中心以西老庄社区城中村改造有关问题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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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调整补充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调整补充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文件郑政文〔2009〕32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调整补充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城中村改造是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趋势。

通过合理调配城市资源,有效解决城中村改造中的问题,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优化人居环境、促进城市更新、确保城中村改造健康进行、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郑政文〔2007〕103号),制定本意见。

一、城中村和改造用地范围界定及批准权限(一)城中村是指在郑州市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的村(组)。

(二)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原则在村(组)属居住及其它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

(三)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实施改造的城中村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批准。

二、城中村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一)市规划部门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以片(区)、村(组)为单位,组织编制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城中村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应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设计条件,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依法批准后,作为城中村改造实施的依据。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应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要求的内容进行编制。

除依据国家规定的强制性内容外,还应严格按照郑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旧城改造规划成果及规范要求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确定合理的开发强度,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四)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应执行以下程序:1.编制修规所需的基础资料由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提供。

2.修规编制前,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指导下,区人民政府应组织征求乡镇、村(组)的改造意见。

3.修规方案编制完成后,经村民(股东)会议或村民(股东)代表会议通过,依法按程序报批。

城中村改造的建议

城中村改造的建议

随着太榆同城化、大学城建设步伐的加快,晋中榆次城区建设引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

目前城中村、旧城连片改造已被市政府纳入城市建设整体规划当中,2013年晋中市经济工作会提出,今年重点对新华街、直隶庄、大东关、北关、小东关等旧城片区和郭家堡、南沟等城中村进行改造,但是在拆迁改造的过程中,风闻拆迁而突击盖房的现象比较突出。

这主要因为现行的补偿规定是按照实际房屋面积评估作价对拆迁户进行安置、补偿,造成了一些房屋层数低和面积少的村民以及其他被拆迁人往高盖、多盖面积,以获得更多的补偿。

另外非法抢建的建筑质量往往较差,加之拆迁后建筑垃圾增加,清运工作量加大,不但污染了环境,同时也浪费了资源。

非法抢建房屋不仅给改造拆迁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增加了工作量,提高了征地成本,同时由于拆迁补偿利益不平衡,还造成拆迁户上访告状等社会不稳定因素。

解决上述问题的建议:为从根本上杜绝“博赔偿”的抢建行为,区政府应尽快主动和市政府沟通出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草案)》,制定统一的城中村、连片改造拆迁补偿政策和标准,建立房、地分估的评估机制,充分体现土地价值,按区位补偿土地价,区位越好,土地补偿价越高,同时房屋不再按照原先的有多少层多少面积来补偿,而应该设置标准层,无论房屋盖多少层,安置标准都按照标准层进行补偿。

从而杜绝拆迁补偿的随意性,对遵守政策法规的被拆迁者,实施的奖励政策,使遵规守纪者切实得到实惠,不给乱搭乱建者可乘之机。

同时,为了制约人为抢建的恶意行为,对于非法多加盖部分,不但不补偿,还要因其浪费社会资源进行处罚,避免恶意加盖造成不安全隐患,减少浪费。

城中村改造中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正确把握新时期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切实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如何在实施旧城和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更好地实现国家、集体、农民三者利益的有机统一,维护好村(居)委、改造企业和拆迁回迁农民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高效地推进拆迁改造?带着这一问题,近期,晋城市有关部门深入市政府正式批准实施城中村改造的18个村(居)委进行了认真调研,并就市区城中村改造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产生原因进行了初步分析,提出了相关解决对策和建议,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禹城老庄街拆迁公告公示(2篇)

禹城老庄街拆迁公告公示(2篇)

第1篇尊敬的各位居民:根据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老庄街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老庄街进行拆迁改造。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拆迁范围本次拆迁范围为老庄街全路段,具体范围如下:东至XXX路,西至XXX路,南至XXX路,北至XXX路。

二、拆迁原因1. 城市规划需要:为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对老庄街进行拆迁改造。

2. 基础设施建设:老庄街基础设施落后,存在安全隐患,需进行改造升级。

3. 产业发展需求:随着禹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老庄街周边产业升级,需要更大的发展空间。

三、拆迁补偿方案1. 拆迁补偿方式:本次拆迁采用货币补偿和房屋安置相结合的方式。

2. 货币补偿标准:(1)住宅房屋:根据房屋面积、结构、装修等情况,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2)非住宅房屋:根据房屋面积、用途、市场评估价格等因素进行补偿。

3. 房屋安置:(1)住宅安置:根据被拆迁人的选择,可以选择同地段、同等面积的住宅进行安置。

(2)货币补偿安置:对于不愿意选择住宅安置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四、拆迁时间安排1. 拆迁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进行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登记确认、签订协议等工作。

2. 拆迁实施阶段(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进行房屋拆除、土地平整、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3. 拆迁后期安置阶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进行房屋安置、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

五、拆迁政策1. 被拆迁人应积极配合拆迁工作,按照规定时限签订拆迁协议。

2. 被拆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拆迁工作,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拆迁过程中,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六、举报投诉1. 对拆迁工作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行为,欢迎广大居民进行举报投诉。

2. 举报投诉电话:XXX-XXXXXXX3. 举报投诉邮箱:***********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禹城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中村改造加快办理相关手续的紧急通知-郑政文[2011]142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中村改造加快办理相关手续的紧急通知-郑政文[2011]142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中村改造加快办理相关手续的紧急通知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中村改造加快办理相关手续的紧急通知(郑政文〔2011〕142号)市内五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办理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一、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高度重视、负起责任,严格建设管理行为。

郑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9〕15号)已明确的村(组)建设问题仍按照该会议纪要规定执行,其他的村(组)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准前严禁实施城中村拆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严禁一切开工建设行为。

二、郑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9〕15号明确的村(组)以外的已开工建设的村(组),凡建设手续不全的,应立即停工,由相关部门对违法建筑依法严格处理,并抓紧补办相关手续。

三、城市六线规划范围内的村(组),控规和修规必须同步编制,一并提交市政府控规联审联批会研究。

控规编制可适度提前,控规经市政府批准后,应在15日内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和批复。

四、在手续办理过程中,如达到报件要求、而相关委局不予受理的,市村改办收集后以周报形式报市政府,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办理。

五、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必须限定在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

城中村改造涉及到需占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或需占补平衡的,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执行。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严格把关,不得擅自扩大城中村改造用地范围。

六、严禁办事处(乡镇)和村(组)以城中村改造名义擅自与开发企业签订任何形式的投资开发协议、收取任何费用和违法进行建设。

小区改造告示范文(汇总9篇)

小区改造告示范文(汇总9篇)

小区改造告示范文(汇总9篇)1、道路封闭期间,人防隧道及其南北向引道双向半幅通行,限速每小时40公里,禁止2、5米(含)以上所有大中型车辆和行人、非机动车辆通行。

2、禁行车辆及行人由金渭大桥或蟠龙大桥绕行。

3、经由人防隧道通行的公交车线路调整方案由公交公司另行通告。

由于城中区六条道路年久失修,经研究决定于9月15日开始进行大修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施工工期: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11月30日。

二、施工路段:滨河南路(西起长江路,东至五一路);体育馆巷道(由三条巷道组成,体育馆东巷北起西关大街,南至华联南巷。

体育馆南巷东起长江路,西至南川河绿道;华联南巷东起长江路,西至体育馆东巷);碧水路(东临南川河,北起六一桥,南至洪水巷);新城大道(北起华盛路,南至明昊路);园丁路(西起同安路,东至新城大道);明昊路(西起同安路,东至新城大道)。

三、交通组织:滨河南路路基施工期间实施半封闭施工,道路两侧禁止停放车辆,机动车辆由西向东单向行驶;体育馆巷道分段施工;碧水路封闭施工;新城大道、园丁路、明昊路路基施工期间实施半封闭施工,上述路段路面施工期间实施封闭施工,滨河南路施工路段请从七一路、祁连路绕行;碧水路施工路段请从南川东路、南川西路绕行;新城大道施工路段请从南京路、庄和路绕行;园丁路施工路段请从南京路、同安路、创业路绕行;明昊路施工路段请从瑞园路、丰青路、夏都路绕行。

施工期间请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道路交通标牌、警告和警示标志的提示,服从道路交通和施工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确保通行安全。

西宁市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xx年9月12日目前雨季来临,为进一步做好防洪减灾工作,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各分公司务必做好雨季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措施,现就做好雨季施工安全工作通知如下:一、落实责任,完善预案工程施工要坚持:“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要充分估计长时间下雨及暴雨可能带来次生灾害的严重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做好应急准备措施。

城中村改造汇报材料

城中村改造汇报材料

城中村改造汇报材料城中村改造汇报材料我们##办事处高度重视“城中村”改造工作,成立了“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任副组长,分管副职及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社区书记、村居书记为成员。

同时成立专门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

对改造试点实行科级干部帮包制度,依据实际情况,一村一政策,一村一套帮包班子。

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城中村”改造的重大意义,让群众了解政策,积极支持配合“城中村”改造工作。

现将##街道办事处“城中村”改造工作汇报如下:一、##居委,位于##路以东,##路以西,##路以南,##路以北。

现有土地##亩,其中住宅占地##亩,其他占地##亩,土地性质全部为国有土地。

村居两委班子健全,班子成员团结,群众较为拥护。

##年#月以后再建房屋基本没有,外来人口较多,但房屋大部分证件齐全,村两委对城中村改造早已进行宣传,群众都同意改造。

要求对房产证上标有的房屋面积,不管正房还是偏房,都按一平方换一平方,如进行货币补偿每平方要在##元以上。

##村,位于##路以东,##街以西,##以南,##路以北。

现有土地##亩,其中村庄住宅占地##亩,其他用地##亩,土地性质全部为集体土地。

两委班子健全,班子成员团结,战斗力较强。

居民支持城中村改造,要求回迁按照房产证标明面积一平方换一平方,其他房屋面积折价货币补偿。

如全部货币补偿,则视具体情况再议。

现在两个村的土地已完成招拍挂,办事处将具体分析各方面情况,本着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挑选村居班子健全、战斗力强、群1众拥护等各方面条件较为成熟的村居,首先进行改造。

二、##村,总人口##人,约##户,总占地##亩。

其中耕地##亩,村庄占地##亩,道路沟渠##亩。

现有房屋##处,##间,房屋总面积##万平方米;大棚约##个,占地##亩,主要是钢架构,种植蔬菜;养殖场##座,占地约##亩,养殖奶牛、猪为主;仓库、厂房约##个,占地约##亩。

为全面做好####工程工作,办事处成立了####(##村)拆迁安置工作组;并按照市区统一安排,配合上级部门对####绿化带进行实地勘查并打点划线;办事处抽调精干近百名人员,组成三个工作队,对运河五期绿化带内的房屋宅基进行实地核实,掌握了较为详细的房屋、土地、人口等信息,全面启动运河五期工程。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城区“城中村”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14]20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城区“城中村”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14]20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城区“城中村”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文:----------------------------------------------------------------------------------------------------------------------------------------------------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城区“城中村”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14〕20号)榆次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现就相关报批工作事宜明确如下。

一、报批程序(一)榆次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符合《关于加快晋中市城区“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08〕20号)中改造范围内的“城中村”,编制该村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制定该村的详细改造方案,明确需改造村的人口规模、土地范围、安置用地面积、生活保障用地面积、拆迁补偿初步方案和改造模式等,报市城区“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

(二)市城区“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将榆次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报送的“城中村”改造方案分送市直各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各部门意见汇总,由市城区“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综合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

(三)经市政府批准后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榆次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组织进行涉及地块内的拆迁工作。

同时,市规划部门对拟改造的地块提出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退距、公共服务设施等规划设计条件。

市国土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地籍调查、土地勘测,并拟定土地出让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四)榆次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市规划部门的设计条件,编制“城中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单体设计方案,报市规划局进行审查。

审批时限(不含规划公示、方案调整和修改及上报市政府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汇区推进“城中村”地区改造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汇区推进“城中村”地区改造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汇区推进“城中村”地区改造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2.06.15•【字号】徐府办发[2012]21号•【施行日期】2012.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汇区推进“城中村”地区改造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徐府办发〔2012〕21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徐汇区推进“城中村”地区改造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徐汇区推进“城中村”地区改造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城中村”是城区建设和管理的薄弱环节。

推进“城中村”地区改造与管理工作是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造福于民的必然要求,也是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城区运行安全的紧迫任务。

根据《徐汇区关于加强和改善“一地两管”地区管理的若干意见》(徐府发〔2004〕37号)的要求,本区建立了属地管理、责任分担的“城中村”地区管理机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社会治安、市容环境、消防安全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

为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快“城中村”地区城市化进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第九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以全面提升城区综合功能、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一流中心城区为核心,紧紧抓住城区建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全面推进“城中村”地区改造与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土地合理利用,优化城区产业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维护公共安全,着力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区整体形象。

(二)工作目标加快“城中村”地区综合改造工作,2012年启动7个成片“城中村”旧改工作,争取“十二五”期末基本完成“城中村”地区旧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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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闻中心以西老庄社区城中村改造有关问题的说明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更新时间:2011-8-22 8:18:08 进入论坛
关于新闻中心以西老庄社区城中村改造
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对我区域进行改造的意义
对我区域进行城中村改造已势在必行。

一是我区域环境面貌较差是众所周知。

由于我区域属南阳市东郊,建设上没有严格按照规划进行,房屋建筑密集,道路不畅,配套基础设施不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居民生活极其不便。

通过城中村改造将极大改善我区域环境,提高我区域居民生活质量。

二是我区域位于农运会新闻中心西侧,农运会举办时,全国众多媒体记者会在此对农运会赛事进行宣传报道,这是宣传宛城、推介宛城、进行招商引资的重大契机,而我区域较差的环境面貌将会对宛城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对我区域改造已势在必行。

三是我区域涉及农运会多条道路的征迁。

市里为农运会筹备已投入大量资金,由资建设资金紧张,市里只有通过我区域土地出让来获取这些道路的建设资金。

若市里对我区域土地进行出让,交给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不仅能解决这些道路建设资金问题,而且还能获得巨大的收益。

但市政府考虑到这一区域土地出让后,群众利益很难得到保障,所以委托我区对这一区域进行城中村改造,改造主体为区政府,企业不得参与,以保障群众利益,区政府将根据市政府要求,妥善安置群众,并拆出农运会道路,以保证农运会的顺利举行。

二、关于改造模式及手续问题
老庄社区实施的是城中村改造,符合市里的城中村改造政策,我区域城中村改造模式与以往的城中村改造模式不同。

以往的城中村改造是社区、村集体直接和开发企业合作,开发企业直接参与拆迁与安置;而老庄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区政府是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政府负责我区域的拆迁补偿和安置,没有开发企业参与,区政府会负责到底。

该项目在程序上符合市政府相关政策要求,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社区上报办事处,办事处上报区政府,区政府上报市政府。

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2011)57号已同意对我区域实施城中村改造,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也对该项目作了批复,该项目是合法的城中村改造项目。

三、群众利益的维护
根据市城中村改造政策,拆迁补偿面积为人均40平方米,区政府考虑我区实际,为了给涉迁群众争取更大的利益,特向市政府请示由我区制定适当的奖补政策,市政府已同意。

因此,我区域的拆迁补偿方案有很多优惠政策,实际操作中,安置房面积是以合法宅基地面积的2倍予以置换,并根据拆迁协议签订时间予以1—3万元的奖励,我区域户均置换安置房面积可达300平方米以上。

由于我区域在农运会后将成为南阳市的行政中心和新兴商务中心,比照周围区域房价,将来我区域房价会达到4000—5000元/平方米,甚至更高。

通过城中村改造,我区域群众户均置换的安置房加上奖励资金及过渡费用,收益均可达百万元以上,将远远超过现在居住的房屋价值。

四、关于涉迁群众安置
我区域涉迁群众安置在本区域内,汉冶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派出所机构先和涉迁群众签订安置意向书,安置意向书对安置房位置、面积、户型进行了说明。

根据群众意见及我区域实际,安置房建设规划确定后,和涉迁群众签订正式协议。

该项目是我市第一个由政府主导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若区政府在某些方面做的不到之处,请提出意见或建议。

若有疑问,区政府将给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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