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一、信息化项目验收的条件

(一)所有设备到货,并通过科委和用户单位签收;

(二)信息化项目中涉及的设备已经完成资产转移;

(三)项目合同中规定的各个功能需求全部完成,并通过项目承建单位的内部测试;

(四)在用户实际使用环境中,软硬件配合进行了一个月以上的试运行,并且没有出现功能性缺陷;

(五)通过监理或IT监理单位的初步验收;

(六)供应商向科委提请验收,并且用户单位同意进行验收。

二、信息化项目验收需提供的材料

(一)项目承建单位提交硬件设备清单,并现场核实设备品牌、型号、配置和数量。

(二)项目承建单位提交软件产品的介质和序列号。

(三)项目承建单位提交程序清单(包括计算机程序、源代码、安装程序、编写说明等)。

(四)项目承建单位提供操作手册(用户手册)、安装手册、程序员手册、系统维护手册、模块开发卷宗、项目建设技术报告、项目建设总结报告等技术文档。

(五)项目承建单位提供系统网络拓扑图、系统物理结构图、系

统逻辑结构图、机房建设竣工图、综合布线(PDS)竣工图等项目相关图纸。

(六)用户单位和项目承建单位共同出具用户使用报告和用户培训报告,认可该项目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于科委认为有必要的项目,还需要进行第三方测评,出具第三方测评报告及软件测试、鉴定意见。

三、信息化项目验收的程序

(一)项目承建单位提交验收申请,并附第二条所涉及的验收材料,纸质(100万元以下项目3份,100万元以上项目5份)和电子档(刻光盘)。

(二)有区科委应用推进科组织验收,并邀请行业专家进行验收评审。100万以下项目,邀请2位行业专家;100万以上项目邀请4位行业专家。

(三)验收会议由区科委应用推进科主持,并组织专家和用户代表(1名)组成验收专家组。并由专家组成员推选验收专家组组长。

(四)验收会议移交专家组组长主持,具体验收工作移交验收专家组执行,应用推进科行使监督职能。

(五)项目承建单位介绍项目建设情况并演示系统功能。

(六)由专家组审核验收材料,确定系统所实现的功能与用户需求是否存在偏差。项目承建单位对专家组的异议有答复的义务。

四、项目验收的成果

(一)、专家组根据审核情况做出通过验收或不通过验收的决定,

并出具详细的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应给出通过或不通过验收的理由以及整改意见。

(二)、如验收专家组不通过验收,则区科委应用推进科应根据专家意见要求项目承建单位进行整改,完成整改后再次进行验收。

(三)区科委应用推进科根据专家通过验收的意见,与用户单位和项目承建单位共同出具验收报告。

(四)、科委向用户单位发送信息化项目运行维护意见,明确系统正式移交用户单位,确定项目固定资产转移情况、系统免费维护时间等注意事项。

系统集成类项目实施验收方案

系统集成类项目实施验收方案

目录 一、项目实施方案 (1) (一)集成实施方案 (1) 1 集成策略 (1) 2 集成服务概述 (1) 3 集成内容与工作思路 (2) 4 集成技术分析 (5) 5 与相关系统和信息资源的集成 (9) 6 与既有公安局分局系统的集成 (10) 7 与并行应用系统的集成 (11) 8 本项目的咨询 (13) 9 系统验收与交付 (16) 10 集成实施难点和风险 (26) 11 测试方案 (27) 12 验收方案 (41) 二、项目管理团队 (45) (二)项目组织架构 (45) (三)项目主要人员我方组成 (48)

一、项目实施方案 (一)集成实施方案 1集成策略 平台系统集成都一致遵循以下集成策略: 1、松耦合集成: 松耦合程序结构具有易维护、易测试、易扩展、适应变化的需求等优点,是该系统进行集成所遵循的重要原则,这一原则对于系统实施商尤为重要。 2、分层集成: 表现层、业务层、数据层多层软件体系结构的采用,系统集成将遵循这一架构体系分层进行集成,主要包括:界面集成、业务集成、数据集成。 3、技术导向集成思想: 合适的系统架构和集成技术方案,将有效地提高系统性能,软件技术导向是整个系统集成实现有效协调的基础,系统各部分的集成将根据各自技术特点采用不同的集成技术方案。 4、应用导向集成思想 对于这样一个庞大的业务系统来讲,在确定合适的集成技术方案的同时,业务导向是实现系统开发建设目标的保障。 2集成服务概述 系统实施商为项目咨询、规划、设计、实施、监理等提供相关集成服务,基本过程如下: 图 1 集成服务

服务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咨询服务:深入解读公安局分局管理战略,梳理相关流程,为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规划服务:协助客户进行全方位的IT规划服务,并协助客户为实现其IT战略目标建立IT管控体系。规划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应用、平台、网络等。 设计服务:为客户信息化系统提供系统、完整的系统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总体设计、网络迁移与整合设计、数据迁移与整合设计、应用迁移及集成设计、安全保障体系设计等。 集成服务:配合客户方项目负责人进行整体项目抓总,负责项目实施阶段的进度、质量、风险控制。集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客户各级项目单位进行各个子项目的招标工作;承担制定总实施计划、组织工程实施、组织制定子系统间的衔接方案、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支持等;组织联合设计、开发测试、统筹设备到货、组织设备安装与调测、组织系统调试与联调、系统试运行、可靠性测试、系统最终验收、培训、文档、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等。 监督管理服务:提供“一站式”监督管理服务,积极协调各个承建商有序高效展开各项工作,并主动配合监理机构共同有效管控公安局分局监控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进度和质量。3集成内容与工作思路 本项目工作思路: 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系统规划; 系统设计(需求分析与调研、数据分析和整合、应用整合与集成、业务规范制定); 信息化建设实施(平台建设、基础环境建设、部署测试联调、试运行、验收;工程监理工作贯穿始终);信息化运维服务等阶段。 系统规划 采用自上而下的整体研究方法,在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建设规划项目上,我司应用方法论和在类似项目上的经验,根据自上而下的IT战略框架来帮助客户定义全面、科学、系统化的IT蓝图,这个三层的框架贯穿整个项目的始终。 针对于企业IT现状,已经存在多个信息系统,同时,未来希望进行有效的信息整合、数据共享,因此,有必要在IT规划时,判断是否需要进行数据标准化工作,即基于业务梳理进行相关数据的分析,梳理内部管理、决策所必需的数据,形成内部主数据字典,并分析结合业务流程的数据流,为后续信息化建设提供数据支持。 信息化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面的工作内容: ●层级1----网络形态的统一化

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

项目验收规范 1.项目结束制度 一个项目从启动到结束将经历复杂的过程,可能出现许多意料之外的情况,在项目即将结束之际,对项目进行完整的回顾和总结,是非常必要,也是对项目的负责、对历史负责的具体表现,项目结束制度以下工作要做: 检查项目的总体实施规划,确认每一项阶段都经过验收 检查项目的验收标准,确认项目的每一阶段都经过验收 检查项目的项目目标,确认项目目标全部实现 检查项目的问题管理,确认所有问题和待办事项已完成 审查项目的全部文档,确认所有文档齐全、规范、内容翔实 审查项目的规章制度,确认所有规章制度完整,紧急处理手段齐备完整的项目总结 正式办理交接,完满的完成项目。 项目启动制度确保项目规范地开始,确定项目管理规则;日报、月报及周例会制度使项目透明地进行,使项目组成员良好沟通,及时暴露出实施中的问题、矛盾;里程碑会议制度及时总结项目没一阶段的工作成果,确定下一阶段的计划;问题和变更管理制度使出现的问题得到规范的解决;文档管理制度确保了项目的质量控制;项目结束

制度使项目圆满收尾,检查项目完成情况,正式的交接。 通过以上各项项目制度,可以清楚地确认项目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确认没有隐患存在,并通过规范的文档,使项目顺利地延续。 为确保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我们严格遵守质量控制标准,并应用在项目服务的各个阶段。详尽的内审体制要求我们的每一位服务人员,在自己的岗位上,完成每一步工作,都将分享同事经验,接受项目经理控制。这样每个人工作的成功聚集成小组的成功、项目的成功和客户的满意。 我们将依照既定的项目实施进度完成本次招标的项目实施服务工作,本项目各单位用户可以在项目进展过程的各个阶段提出意见和建议,经项目经理确认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项目验收过程 2 .1验收测试项目 1. 卖家应买方要求提供测试报告及接受检验来证明卖方所提供系统合本合同技术规范署的各项要求。 2.验收项目包括: 1)环境验收测试; 2)可靠性验收测试; 3)维护性验收测试; 4)功能验收测试; 5)稳定性验收测试;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及流程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验收程序,提高工程项目交付能力,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项目验收包括内部验收、外部验收; 内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经理部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自检合格,由公司内部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验收顺序:“先资料,后现场”;“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活动中的交工(内部验收不交工)主体应是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内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是公司组织内部验收小组,工程项目外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应是业主组织的验收小组。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工程已经按设计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 第六条工程所属各个子系统能正常运行; 第七条过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随工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第八条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并符合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施工项目经理部已经完成各个系统的自测自检,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设计要求。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 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所依据的文件及验收的内容: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后续客户的有效需要变更; 第十二条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 第十三条双方签订项目承包合同; 第十四条设计变更通知书 第十五条国家/行业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设备厂家的功能、性能标准; 第十六条核查项目合同约定范围的过程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满足客户需求,有无漏项,增减的内容变更手续是否齐全。 第十七条按照项目预算、施工设计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客户需求,核查项目设计、设备器材采购、安装施工、系统调试等各个工作实际完成情况的优劣,测试系统功能、性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第四章过程项目验收流程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如下: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节点说明

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一、信息化项目验收的条件 (一)所有设备到货,并通过科委和用户单位签收; (二)信息化项目中涉及的设备已经完成资产转移; (三)项目合同中规定的各个功能需求全部完成,并通过项目承建单位的内部测试; (四)在用户实际使用环境中,软硬件配合进行了一个月以上的试运行,并且没有出现功能性缺陷; (五)通过监理或IT监理单位的初步验收; (六)供应商向科委提请验收,并且用户单位同意进行验收。 二、信息化项目验收需提供的材料 (一)项目承建单位提交硬件设备清单,并现场核实设备品牌、型号、配置和数量。 (二)项目承建单位提交软件产品的介质和序列号。 (三)项目承建单位提交程序清单(包括计算机程序、源代码、安装程序、编写说明等)。 (四)项目承建单位提供操作手册(用户手册)、安装手册、程序员手册、系统维护手册、模块开发卷宗、项目建设技术报告、项目建设总结报告等技术文档。 (五)项目承建单位提供系统网络拓扑图、系统物理结构图、系统逻辑结构图、机房建设竣工图、综合布线(PDS)竣工图等项目相

关图纸。 (六)用户单位和项目承建单位共同出具用户使用报告和用户培训报告,认可该项目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于科委认为有必要的项目,还需要进行第三方测评,出具第三方测评报告及软件测试、鉴定意见。 三、信息化项目验收的程序 (一)项目承建单位提交验收申请,并附第二条所涉及的验收材料,纸质(100万元以下项目3份,100万元以上项目5份)和电子档(刻光盘)。 (二)有区科委应用推进科组织验收,并邀请行业专家进行验收评审。100万以下项目,邀请2位行业专家;100万以上项目邀请4位行业专家。 (三)验收会议由区科委应用推进科主持,并组织专家和用户代表(1名)组成验收专家组。并由专家组成员推选验收专家组组长。 (四)验收会议移交专家组组长主持,具体验收工作移交验收专家组执行,应用推进科行使监督职能。 (五)项目承建单位介绍项目建设情况并演示系统功能。 (六)由专家组审核验收材料,确定系统所实现的功能与用户需求是否存在偏差。项目承建单位对专家组的异议有答复的义务。 四、项目验收的成果 (一)、专家组根据审核情况做出通过验收或不通过验收的决定,并出具详细的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应给出通过或不通过验收的理由以

项目验收方案模板

XX项目验收方案 XX系统建设项目于XX年 XX月XX日开始建设,XX年XX月XX 日建设完毕。承建设单位XX公司对信息系统各子系统进行了测试和 质量检查,已具备了验收条件。按照合同条款由XX组织,XX公司共同参与,按照《XX工程设计要求》所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验收。 一、验收依据 1、《XX系统投标文件》 2、《XX系统建设规范》 3、《XX系统工程设计标准》 4、XX系统招标文件 二、验收范围及方法 1、验收范围:各子系统设备与集成、资料审查、系统功能演示。 2、验收方法:按照XX公司提供的依据《XX工程设计要求》制定的《XX系统验收大纲》组织实施。 三、验收时间与地点 XX 年XX月XX日上午时分;XX单位。 四、验收组组成 XX系统验收工作由XX组织实施,XX公司共同参与。验收组成员如下: 验收领导组组长: 验收领导组副组长:

组员: 验收专家组组长: 组员: 五、承建方单位代表 六、邀请参加验收代表 七、验收组工作划分 按照施工资料、设备安装和系统功能演示进行验收。具体分工如下: 1、设备安装验收小组 组长: 组员: 2、系统功能测试演示小组 组长: 组员: 3、资料审查小组 组长: 组员: 八、验收实施(见附表)

时间内容单位主持人 上午8:30-8:50 介绍参加验收的单位和 领导,公布验收组名单及 组长名单;对验收提出要 求 XX 8:50-9:20 项目实施情况汇报XX 9:30-11:30 分组进行验收验收小组 下午2:00-4:00 各小组汇报检查情况, XX公司答疑 验收小组4:10-5:10 拟制、宣布验收结论 验收领导 组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穗信息化字〔2007〕6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日期:2007年03月16日 09:56:24 来源: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处 市属各单位: 为加强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环节的管理,规范项目验收流程,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穗信息化字〔2005〕62号),现将《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市信息办联系。 特此通知。 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 广州市财政局 二○○七年一月三十日 (联系人:蔡凌宏,电话:83124161)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的管理,全面考核信息化项目设计、实施、监理、管理等工作,分析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和效果,规范项目验收流程,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17号)、《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工程管理》(国标委高新〔2003〕7号)、《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法》(粤府办〔2005〕11号)和《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穗信息化字〔2005〕62 号),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办)立项审核通过,由广州市财政投资新建、扩建信息化项目(包括市级财政补助的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的验收。按项目的投资额度将信息化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大型项目和重大项目三类: (一)一般项目:总投资金额小于100万元的项目。 (二)大型项目:总投资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小于500万元的项目。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财政部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财政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验收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据相关资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并做出相应结论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验收管理。 第四条信息网络中心负责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验收工作要坚持严谨求实、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注重质量的原则。 第二章验收前期准备 第六条项目开发单位在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向信息网络中心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并填写《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详见附表一)。

第七条验收前提 (一)建设项目确定的网络、应用、信息安全等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要求建成,并能满足系统运行的需要; (二)建设项目包括的网络、应用、安全等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 (三)建设项目涉及的系统运行环境、安全、消防等设施已按照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经试运行合格; (四)建设项目完成相关的培训工作,落实售后服务措施; (五)各类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图等档案文件完整、准确; (六)对于应用系统类项目,应完成系统的试点运行,并由项目需求单位提交系统功能符合业务需要的说明。 第八条验收依据 (一)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 (二)项目招标相关资料; (三)开发单位提交的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四)部内相关单位出具的用户报告; (五)测试单位出具的测试报告;

(六)项目监理单位出具的监理报告; (七)项目合同或协议; (八)业务需求说明书; (九)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第三章验收内容 第九条检查建设情况。主要检查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责任书、合同书等有关文件约定建成,项目建设中发生的重大变更是否获得项目批复机构批准。 第十条检查施工情况。主要检查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安全系统的施工质量。 第十一条检查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主要检查项目建设和管理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 第十二条检查档案资料情况。主要检查项目建设的批复文件及有关档案,单项设计、施工、监理、集成、验收等技术档案,合同档案,各类标准、管理文件及过程控制文件等档案资料。 第十三条应用系统项目审查内容: (一)功能检查:对软件功能完整性、正确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最新IT项目验收方案

IT项目验收方案

1、验收目的 (3) 2、验收对象 (3) 3、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3) 4、验收方法 (3) 4.1、登记法 (4) 4.2、对照法 (4) 4.3、操作法 (4) 5、验收步骤 (4) 5.1、需求分析 (4) 5.2、编写验收方案(计划书) (4) 5.3、成立项目验收小组 (4) 5.4、项目验收的实施 (5) 5.5、提交验收报告 (5) 5.6、召开项目验收评审会 (5) 6、验收程序 (5) 6.1、初验 (6) 6.2、终验 (6) 7、验收依据 (6) 8、验收内容和标准 (6) 9、验收结论 (7) 10、项目交接 (8)

1、验收目的 为使信息化项目建设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确保项目竣工后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并能正常投入运行,必须进行项目验收。 2、验收对象 参与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 3、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1)所有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2)各个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 (3)已通过软件确认测试评审; (4)已通过软件系统测试评审; (5)软件已置于配置管理之下; (6)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 (7)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涉密信息系统需提供主管部门验收的合格证书; (8)外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符合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9)各种设备经加电试运行,状态正常; (10)经过监理方同意; (11)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同意; (12)合同或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 4、验收方法 项目验收是项目开发建设中有组织的主动性行为,它是对项目建设高度负责的体现,也是项目建设成功的重要保证。切实做好项目建设中的验收工作至关重要,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实实在在做好。为保证项目验收质量,针对不同的验收内容,在实施验收操作中,可以采取以下不同的方法: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816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交委系统各单位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相关要求和标准,正常投入运行,根据《重庆市信息化项目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03]1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市交委系统的信息化项目的验收,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对象、依据及前提条件 第三条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组织委级信息化项目和委属行政事业单位在委立项的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第四条依据项目前期工作批复文件(立项、可行性论证、设计批复)、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明文件,按照国家和我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具体验收标准和依据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提出。 第五条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一)所有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试运行三个月上; (二)各个分项目全部初验合格; (三)已通过软件确认测试评审; (四)已通过软件系统测试评审; (五)软件已置于配置管理之下; (六)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 (七)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目的 为保证完工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公司功能要求,实现安全生产及正常运营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辖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居民/工商用户),CNG等场站项目,长输管线项目等工程业务 具体实施办法 一、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范等施工完毕,完成自检且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可以满足运营要求。 2、竣工资料和竣工文件按规定汇编整理完毕。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许可文件和本办法为依据。 2、工程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施工联络单、技术交底纪要等)。 3、设备的合同书、技术文件。 4、工程竣工资料、图纸。 三、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1、验收申请: 施工单位按照“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自检合格,并由质

量安全主管组织质安人员按“内部验收管理办法”初验合格后,向工程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 常规燃气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牵头,输配管理部、安全部、客服部、监理及施工单位共同参加,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小组。(特殊情况可邀请其他事涉部门参加)。 竣工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小组长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成员对各自《验收要项》做出评价,小组长汇总意见后作出工程验收评价及结论,小组成员签字认可。如有分歧,以小组长的意见作为最终结论,并由其承担相关责任。 竣工验收分为工程介绍、资料查验、现场查验、合议评定、签署报告五个步骤。 工程介绍:施工单位对工程概况、施工特点等情况进行介绍;工程监理对质量、进度、投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情况(尤其是隐蔽工程部分)进行介绍,公司现场代表作必要补充。 资料查验:工程验收小组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对竣工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及时询问和记录。 现场查验:工程验收小组成员依据《验收要项》各自的职责和分工,采取外观检查、实际测量等手段,对工程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 合议评定:现场查验结束后,验收小组组长召集验收人员进行工程综合评定。 签署报告:各项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成员签署验收报告。

系统验收方案

第一章项目验收方案 1.1 验收目的 验收是项目从实施到售后维护的一个过渡阶段,验收通过之后实施的项目正式实施完成,项目进入系统售后维护阶段。验收是项目建设过程的一个里程碑,说明项目建设完成了实施这一过程,进入了下一个阶段。 为使信息化项目建设按照《软件功能描述与操作说明书》要求进行,确保项目完成后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正常运行平稳,必须进行项目验收。 1.2 验收对象 XXXX有限公司。 1.3 验收前提条件 (一)从多方的反馈和系统稳定性方面来看,整个系统的运行已经进入正轨,需求的响应也已基本完成,并稳定运行五个月后组织验收; (二)每个模块需要相关使用科室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所有模块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四)各个分期工程全部初验合格; (五)已通过软件系统测试评审; (六)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 (七)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 (八)外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符合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九)经过建设方同意; (十)合同或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

项目验收,是项目开发建设中有组织的主动性行为,它是对项目建设高度负责的体现,也是项目建设成功的重要保证。切实做好项目建设中的验收工作至关重要,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实实在在做好。为保证项目验收质量,建议采用的验收方法是: 运行项目系统软件,检验其应用软件的实际能力是否与合同规定的一致;运行应用软件,实际操作,处理业务,检查是否与合同规定的一致,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1.5 验收步骤 (一)编写验收计划 (二)由XX公司在对项目进行深入的需求分析的基础上编写验收计划,提交建设方审定。 (三)成立项目验收小组 实施测试验收工作时,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具体负责验收事宜。 (四)项目验收的实施 严格按照验收方案对项目应用软件、系统文档资料等进行全面的测试 和验收。 (五)提交验收报告 项目验收完毕,对项目系统设计、软件运行情况等做出全面的评价, 得出结论性意见,对不合格的项目不予验收,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的 解决意见。 (六)召开项目验收评审会 召开项目验收评审会,全面细致地审核项目验收小组所提交的验收报 告,给出最终的验收意见,形成验收评审报告并存档。

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要求标准

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要求标准

目录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加强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环节的管理,规范项目验收流程,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依照《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穗信息化字…2007?6号)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经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办)立项审核通过的广州市财政投资新建、扩建信息化项目(包括市级财政补助的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1.3 验收依据和标准 项目验收依据和标准主要有: (1)市财政局和市信息办有关批复文件,签定的项目有关合同、合同附件及有关技术文件; (2)硬件、软件、布线、信息安全、网络等领域的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1.4 测评 测评是对信息化项目进行检测和评价,信息化项目应根据建设内容开展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三类中的一类或多类测评。 (1)信息化项目根据检测内容不同以及对项目质量影响的大小,分别由承建单位、第三方信息工程测评机构进行。具体分工见第4章。 (2)由承建单位进行的检测,监理单位须进行现场监督和签字。 2 术语

2.1 信息化项目 以计算机技术、数据库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处理、存储、传输、应用及信息安全保障的系统,包括各信息化系统的新建、升级、改建,但不包括零星的设备添臵。 2.2 验收 验收是项目建设单位和市信息办依据立项审核意见(市信息办出具)和财政批复文件(市财政局出具),在信息化项目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约定事项完成并试运行,用户出具用户试用报告后,依照相关标准组织设计、承建、监理、测评等单位,对信息化项目工程质量的认定。 本规范中,验收为综合验收,不同于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在大型及重大项目验收中要求的工程尾款也不同于质保金。 2.3 建设单位 具有信息化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单位。 2.4 承建单位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信息产业部相应等级资质,为建设单位提供信息工程建设服务的单位。 2.5 监理单位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信息产业部相应等级资质,为建设单位提供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的单位。 2.6 信息工程测评机构 具有独立事业法人或企业法人资格,取得省级以上信息化项目测评资质,经政府采购流程确定的,为建设单位和信息化主管单位提供信息化工程第三方测评服务的机构。 2.7 一般项目 总投资金额小于100万元的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

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V1.0

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二 O 一八年 三 月 十九 日

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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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项目验收程序, 提供项目交付质量及交付能力, 制定本管理办 法;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由公司发起实施流程申请项目 (含直签和公司主导实施的合 作类项目)的验收管理; 第三条 渠道自主实施类项目将在公司收到 《发货确认单》 之日起自动完成项目验 收; 第四条 项目验收包含内部验收、外部验收: 1) 内部验收, 是指项目组按项目 SOW 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 经自检合格, 由公司内部组织验收评审的过程,适用于对已“立项”项目进行验收管 理。内部验收成果物输出: 《项目内验报告》 ,签署。 2) 外部验收,是指项目组按项目 SOW 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 合格后,向客户提交并组织项目验收的过程,适用于对公司所有项目进 行验收管理。外部验收成果物输出: 《项目验收单》 ,签署。 第五条 项目验收活动中的交割主体是项目经理, 内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是公 司组织成立的内部验收小组; 外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是客户方组织成 立的验收小组。 第六条 内部验收评估小组由销售经理、 区域管理部代表、 客服中心代表和 PMO 代表组成,采用会签机制、一票否决制原则。

第二章 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第七条 项目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项目已经按合同及 SOW 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交付; 2) 项目验收时所要求解决的问题已处理完毕; 3) 项目文档完整提交并符合项目配置管理的相关规定; 4) 项目部已经完成自检自测,保证项目交付目标及质量满足 SOW 要求。
第三章 项目验收的依据与内容
第八条 项目验收所依据的文件及验收的内容: 1) 项目合同、SOW; 2) 后续客户的有效需求变更协议; 3) 检测项目合同及 SOW 约定范围的交付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满足客 户需求,有效变更是否完整交付; 4) 按照项目预算、项目计划及管理规范,检查项目部署、系统调试、上线 试行、用户培训、文档交付、问题管理、项目总结等各项工作实际完成 情况的优劣,验证系统功能、性能、安全性、稳定性等是否达到预期效 果。
第四章 项目验收的准则
第九条 “立项”项目签署内部验收报告,则表示项目实施内部验收关闭,可移交 客服中心归档;

(完整版)项目验收方案(拟稿)

项目验收方案(拟稿) 1.1 验收目的 验收是项目从实施到售后维护的一个过渡阶段,验收通过之后实施的项目正式实施完成,项目进入系统售后维护阶段。验收是项目建设过程的一个里程碑,说明项目建设完成了实施这一过程,进入了下一个阶段。 为使信息化项目建设按照《软件功能描述与操作说明书》要求进行,确保项目完成后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正常运行平稳,必须进行项目验收。 1.2 验收对象 杭州华尔科技有限公司。 1.3 验收前提条件 (一)从多方的反馈和系统稳定性方面来看,整个系统的运行已经进入正轨,需求的响应也已基本完成,并稳定运行12个月后组织验收; (二)每个模块需要相关使用科室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所有模块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四)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 (五)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 (六)外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符合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七)经过建设方同意; (八)合同或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 1.4 验收方法 项目验收,是项目开发建设中有组织的主动性行为,它是对项目建设高度负责的体现,也是项目建设成功的重要保证。切实做好项目建设中的验收工作至关重要,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实实在在做好。为保证项目验收质量,建议采用的验收方法是: 运行项目系统软件,检验其应用软件的实际能力是否与合同规定的一致; 运行应用软件,实际操作,处理业务,检查是否与合同规定的一致,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1.5 验收步骤

(一)编写验收计划 (二)由杭州华尔科技有限公司在对项目进行深入的需求分析的基础上编写验收计划,提交建设方审定。 (三)成立项目验收小组 实施测试验收工作时,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具体负责验收事宜。 (四)项目验收的实施 严格按照验收方案对项目应用软件、系统文档资料等进行全面的测试 和验收。 (五)提交验收报告 项目验收完毕,对项目系统设计、软件运行情况等做出全面的评价, 得出结论性意见,对不合格的项目不予验收,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的 解决意见。 (六)召开项目验收评审会 召开项目验收评审会,全面细致地审核项目验收小组所提交的验收报 告,给出最终的验收意见,形成验收评审报告并存档。 1.6 验收流程 (一)初验 1、申请:项目后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供应商根据合同、计划任务书,检查、 总结项目完成情况后向建设方提出初验申请。 2、方式:建设方组织人员进行初验。 3、供应商提供材料:初验申请书、完工报告、项目总结,以及要求的验收评 审资料。 (二)终验 1、申请:初验合格后,承建方根据合同、招标书、任务书,检查、总结项目 组织实施和完成情况后向建设方提出验收申请。 2、经过审核,材料齐全则由建设方组织验收。 验收工作由专家、建设方和供应商项目组人员一起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 收,验收后提交验收报告。

《技改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验收工作,考核项目建设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促进项目按时投产,发挥投资效益,根据《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投〔2015〕221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本办法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是指根据《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2〕77号)和《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投〔2015〕221号)有关规定,享受重点技术改造专项支持的项目,以及有关政策规定需要验收的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条(验收管理部门) 项目按照专项资金的来源,由市、区(县)两级分别组织验收: (一)专项资金全额由市级财政负担的项目,由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项目验收,市经济信息化委可以委托有关机构承担验收工作; (二)专项资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共同负担的项目,委托区(县)项目审核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后,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备案; (三)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条(申请提出) 项目单位在项目完成主要建设内容、建成试生产之日起6个月内向验收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第五条(验收材料)

验收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验收申请文件; (二)验收总结报告; (三)审计部门或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四)与项目验收有关的其他材料。 验收总结报告应当规范、完整、真实,包括项目建设情况,产品及规模、技术水平、建设安装工程情况,仪器设备购置情况,资金到位、使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产品质量、用户反馈意见、操作规程以及档案资料情况,项目实施与运行情况,项目效益与建设效果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等。 第六条(材料审核) 验收部门对验收申请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核,符合验收条件的,验收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3个月内,组成验收组进行现场验收;不符合验收条件的,验收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个月内对项目承担单位一次性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第七条(验收组形成) 验收管理部门优先从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评审专家库内选择验收专家,确定专家组组长和成员。 验收组由3-5名工程、技术、财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工程、技术专家必须具备高级职称,财务专家必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财会职称。 第八条(验收内容) 验收组对照项目计划任务书(在本办法发布之前立项的项目按照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进行以下内容的审核:(一)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项目规模、项目起止年限、固定资产投资等是否符合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项目计划任务书;

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 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五日 目录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加强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环节的管理,规范项目验收流程,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依照《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穗信息化字〔2007〕6号)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经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办)立项审核通过的广州市财政投资新建、扩建信息化项目(包括市级财政补助的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1.3 验收依据和标准 项目验收依据和标准主要有: (1)市财政局和市信息办有关批复文件,签定的项目有关合同、合同附件及有关技术文件; (2)硬件、软件、布线、信息安全、网络等领域的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1.4 测评 测评是对信息化项目进行检测和评价,信息化项目应根据建设内容开展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三类中的一类或多类测评。 (1)信息化项目根据检测内容不同以及对项目质量影响的大小,分别由承建单位、第三方信息工程测评机构进行。具体分工见第4章。 (2)由承建单位进行的检测,监理单位须进行现场监督和签字。 2 术语 2.1 信息化项目 以计算机技术、数据库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处理、存储、传输、应用及信息安全保障的系统,包括各信息化系统的新建、升级、改建,但不包括零星的设备添置。 2.2 验收 验收是项目建设单位和市信息办依据立项审核意见(市信息办出具)和财政批复文件(市财政局出具),在信息化项目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约定事项完成并试运行,用户出具用户试用报告后,依照相关标准组织设计、承建、监理、测评等单位,对信息化项目工程质量的认定。

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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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 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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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硬件、软件、布线、信息安全、网络等领域的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测评 测评是对信息化项目进行检测和评价,信息化项目应根据建设内容开展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三类中的一类或多类测评。 (1)信息化项目根据检测内容不同以及对项目质量影响的大小,分别由承建单位、第三方信息工程测评机构进行。具体分工见第4章。 (2)由承建单位进行的检测,监理单位须进行现场监督和签字。 2 术语 信息化项目 以计算机技术、数据库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处理、存储、传输、应用及信息安全保障的系统,包括各信息化系统的新建、升级、改建,但不包括零星的设备添置。 验收 验收是项目建设单位和市信息办依据立项审核意见(市信息办出具)和财政批复文件(市财政局出具),在信息化项目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约定事项完成并试运行,用户出具用户试用报告后,依照相关标准组织设计、承建、监理、测评等单位,对信息化项目工程质量的认定。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 验收、 源自于建筑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为对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验收的基本程序 工程验收应遵循三级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验、工程部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技术证明文件和检验试验报告; 4、勘察、设计二施工、检测、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其他竣工必须的技术整理。 三、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 https://www.360docs.net/doc/0714012080.html,/、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其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验收资料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标准版)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标 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74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交委系统各单位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相关要求和标准,正常投入运行,根据《重庆市信息化项目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03]1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市交委系统的信息化项目的验收,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对象、依据及前提条件 第三条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组织委级信息化项目和委属行政事业单位在委立项的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第四条依据项目前期工作批复文件(立项、可行性论证、设计

批复)、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明文件,按照国家和我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具体验收标准和依据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提出。 第五条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一)所有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试运行三个月上; (二)各个分项目全部初验合格; (三)已通过软件确认测试评审; (四)已通过软件系统测试评审; (五)软件已置于配置管理之下; (六)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 (七)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涉密信息系统需提供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 (八)项目已决算并完成审计工作; (九)外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符合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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