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及其运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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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主要机构及运作机制

欧盟主要机构及运作机制

欧盟主要机构及运作机制随着欧盟成员国越来越多地将决策权交给欧盟,其权力正稳步扩大,而很多从事国际经贸或国际政治的人士对欧盟的基本运作机制还缺乏基本的了解。

那么欧盟的各机构是如何运作的呢?二战结束以来,欧洲各国一直在为实现和平与经济增长寻求加强欧盟一体化程度。

近年来随着成员国越来越多地将决策权交给欧盟,欧盟机构的权威正稳步加强。

但是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到前所未有的非洲和中东移民问题,再到英国脱欧,欧盟一直面临重重危机。

当今欧盟是世界舞台上的强大参与者,但其机构复杂众多,常常令人困惑。

下面就将详细介绍欧盟的主要机构以及他们的运作方式。

一、欧盟的主要机构20世纪50年代欧洲一体化开始形成,现在的欧盟于1992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签订后成立。

2007《里斯本条约》条约签订(又称《改革条约》),欧盟才获得了现有的结构和权力。

根据这些条约,欧盟28个成员国同意集中主权,同时将许多决策权授予欧盟。

根据行政、立法、司法和财务职能,欧盟大致分为七个官方机构。

1、欧洲理事会。

欧洲理事会是欧盟最高政治领导人集团,由每个成员国的总统或总理组成。

理事会首脑会议用于确定欧盟的大致发展方向,解决紧迫的高级别问题。

理事会主席由成员国选举得出,每届最长任期两年半。

2、欧盟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是欧盟的主要执行机构,拥有最多的日常权力。

委员会负责法律提案、预算管理、决策执行和法规颁布,并在世界各峰会、谈判和国际组织中代表欧盟。

委员会成员由欧盟理事会任命,并由欧洲议会批准。

3、欧洲议会。

欧洲议会是唯一通过直接选举产生的欧盟机构,其成员由每个成员国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

与传统的立法机构不同,欧洲议会不能提出立法动议,但如果一项法律未能得到议会批准就无法获得通过。

议会还负责谈判和批准欧盟预算,并监督欧盟委员会。

4、欧盟理事会。

为防混淆欧盟理事会也称为部长理事会,是欧盟的第二个立法机构,一项法律也需要该机构批准才能获得通过。

根据政策领域不同,该委员会由所有欧盟成员国政府部长组成。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及其运做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及其运做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及其运作引言欧洲中央银行体系是欧洲联合体内的一个重要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管理欧元区货币供应、控制通货膨胀、维护金融稳定等。

本文将详细介绍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组成结构以及其运作方式,并探讨其对欧元区经济的影响。

一、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组成结构欧洲中央银行体系是由欧洲央行系统和欧洲中央银行组成的。

欧洲央行系统由欧洲中央银行和欧盟成员国的国家央行组成,共有19个成员国参与。

每个成员国都有自己的国家央行,负责国内的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

欧洲中央银行是整个体系的核心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欧元区的货币政策。

二、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运作方式1. 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欧洲中央银行负责制定和执行欧元区的货币政策。

货币政策的目标是维持价格的稳定和货币的购买力。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欧洲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利率、实施量化宽松政策、运用直接干预等方式来影响货币供应和信贷环境。

货币政策决策由欧洲中央银行理事会负责,理事会成员包括欧洲中央银行的行长和各国央行的行长。

他们通过定期会议和讨论制定货币政策,并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进行调整。

2. 货币供应的管理欧洲中央银行负责管理欧元区的货币供应。

货币供应包括现金和存款等形式的货币,欧洲中央银行通过控制货币的发行量来维持货币的稳定。

为了实现货币供应的管理,欧洲中央银行与成员国的国家央行之间有着紧密的合作关系。

欧洲中央银行与国家央行共同监控和管理欧元区的货币供应,确保货币供应的充分和稳定。

3. 金融稳定的维护欧洲中央银行也负责维护欧元区的金融稳定。

金融稳定是指金融体系的正常运作和金融市场的稳定。

为了维护金融稳定,欧洲中央银行与欧盟成员国的金融监管机构合作,加强对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管和监控。

此外,欧洲央行系统还提供流动性支持和紧急贷款等金融援助措施,以应对金融危机和系统性风险。

三、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对欧元区经济的影响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对欧元区经济有着重要的影响。

首先,通过实施货币政策,欧洲中央银行可以调控货币供应和利率水平,对经济活动和通货膨胀率产生影响。

欧洲中央银行的权力与职责

欧洲中央银行的权力与职责

欧洲中央银行的权力与职责
欧洲银行(European Central Bank,ECB)是欧元区国家的银行,其权力与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货币制定:ECB负责制定并执行欧元区的货币,以维护价格稳定。

其主要目标是将通胀率维持在接近2%的水平,并在维持价格稳定的同时,支持欧元区的经济增长和就业。

2. 汇率管理:ECB负责管理欧元的外汇储备,并参与国际汇率的制定。

3. 金融监管与稳定:ECB拥有在欧元区范围内执行金融监管的权力。

它负责确保银行体系的稳定性,并监督欧元区的金融机构,以预防和应对金融危机。

4. 向银行提供流动性:ECB是欧元区的最后贷款人,向欧元区的商业银行提供流动性支持,并可以执行货币工具,如利率调整和提供短期融资。

5. 欧元发行与管理:ECB负责欧元的发行和管理,维护欧元的稳定。

6. 与其他银行的合作:ECB与欧元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的银行保持紧密联系和合作,促进货币的协调和稳定。

需要注意的是,欧洲银行的权力和职责主要适用于欧元区范围内的国家,而不包括欧盟的非欧元区成员国。

为了实现整体欧盟的经济稳定和一致性,非欧元区成员国的银行也与ECB保持密切的联系与合作。

欧洲央行的职能

欧洲央行的职能

欧洲央行的职能是“维护货币的稳定”,管理主导利率、货币的储备和发行以及制定欧洲货币政策;其职责和结构以德国联邦银行为模式,独立于欧盟机构和各国政府之外。

欧洲中央银行高居于组织结构的横端,其下方分枝上分别为欧盟各成员国的中央银行,体系中的这些成员国中央银行都仍将各自维持现状,继续独立行使一定的职责与权力,遵守欧洲中央银行的各项货币政策,接受欧洲中央银行的监督。

而欧洲中央银行与各成员国央行在资金上的联系则使得欧洲中央银行体系更像是一个股份公司:欧洲中央银行的资金来源于各成员国中央银行的认股,股权的分配将报据各成员国在欧盟人口以及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来加以确定,各国央行实际上是欧洲中央银行体系财产唯一的人股者和持有人。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主要目标是保持价格的稳定,欧洲中央银行和各国中央银行将主要共同致力于完成四项基本的任务:(1)制定并实施欧盟的货币政策;(2)实施外汇运作;(3)持有并管理成员国的官方外汇储备;(4)促进支付体系平稳运作。

根据它的设想,在具体运行时,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可主要采用三种货币政策工具:(1)公开市场操作;(2)常设便利;(3)最低储备。

另外,为达到有效控制货币发行量的货币政策目标,欧洲中央银行还对货币的发行具有独占的权力。

而成员国央行则可以在欧洲中央银行批准的发行量内发行一定数量的辅币。

为保证欧洲中央银行能独立地行使该货币发行职能,有效地控制货币的发行量、欧盟组织或机构。

以及各国政府和机构将不得向欧洲中央银行或各成员国中央银行进行透支或被给予任何其他的信贷便利,欧洲中央银行及各国中央银行也不得直接从任何机构或部门直接购买债券。

最后,欧洲中央银行还有进行银行和金融统计,以及对外进行有关的国际合作的职能。

各国中央银行的职能:例:意大利中央银行的作用包括,市场解决服务付款系统和供应的监督、失察,国库服务、中央信用记数器、经济分析和协会咨询学校。

荷兰:保持金融的稳定,稳定物价和利率等等欧洲央行的统一货币政策实施中在维持物价稳定、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运行中也暴露出了央行责任弱化、决策过程忽略整体利益、货币政策战略目标互相冲突等政策机制的内在缺陷;同时,也存在货币政策难以达到统一、有效的目标、欧元区成员国相对独立的财政政策与统一的货币政策难以协调等外在制约。

2020年(金融保险)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及其运做

2020年(金融保险)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及其运做

(金融保险)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及其运做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由欧洲中央银行和欧盟所有成员国包括尚未加入欧元区的成员国中央银行组成,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和执行董事会是欧洲中央银行的俩个主要决策机构。

保持价格稳定和维护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欧洲中央银行的俩个主要原则,且通过公开市场业务、流动资金经常便利和准备金制度实现其货币政策目标。

1992年,欧盟首脑会议在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签署了《欧洲联盟条约》(亦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决定在1999年1月1日开始实行单壹货币欧元和在实行欧元的国家实施统壹货币政策,从2002年1月1日起,欧元纸币和硬币正式流通。

由于英国、瑞典和丹麦决定暂不加入欧元,目前,使用欧元的国家为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爱尔兰、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12国,也称为欧元区。

欧洲中央银行作为超国家货币政策执行机构,其组织框架、目标、任务和运做机制壹直是人们十分关心和讨论的重要问题。

壹、欧洲中央银行的组织框架欧元区的货币政策通过欧洲中央银行体系予以实施。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由欧洲中央银行和欧盟所有成员国包括尚未加入欧元区的成员国中央银行组成。

在欧元区内,欧洲中央银行是最高货币权力机构,其总部设在德国的法兰可福,工作人员500人。

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是欧洲中央银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负责执行欧元区货币政策的日常工作,但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的所有活动必须接受欧洲中央银行决策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对欧洲中央银行决策机构的设置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和执行董事会是欧洲中央银行的俩个主要决策机构。

行长理事会负责制定欧元区的货币政策和实施货币政策的指导纲要,其主要职责是确定欧元区的货币政策目标、主要利率水平和中央银行体系准备金数量等。

目前,行长理事会由执行董事会成员和欧元区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组成,每个成员拥有壹份表决权,采用简单多数表决法决定要实施的货币政策,欧洲中央银行行长担任行长理事会主席,且且拥有在表决中出现赞成票好反对票相等时做出最后裁决的权力。

走进欧洲中央银行

走进欧洲中央银行

普雷特 欧洲央行执行委员, 欧洲央行高级经济学 家,比利时人
业务领域
01
行政(总局) 钞票(局)
02
03代表性
04
05
业务领域
01 经济学(总局)
02 金融的稳定与监督(局)
03 人力资源,预算及组织(总局)
04 信息系统(总局)
05 内部审计(局)
06 国际与欧洲关系(总局)
社会评价
部分批评者认为欧洲中央银行民主程度不高,其决策过程如黑箱作业,而 因为缺乏应有的监管,所以其最终政策有侵犯人权及破坏自然环境的可能 性。 欧洲中央银行不会发布其决定,亦不会接受意见。当执行决策后,其主页
并不会收集市民的意见。因为要保障理事会成员的权益,所以其内部会议
的纪录不会披露。 欧洲市民可以通由选举欧洲议会议员而主接影响欧洲中央银行的决策,然 而若然经济环境不许可,政客亦可能没法改变欧洲中央银行的决策。不过 欧洲中央银行需要向欧洲议会负责,主要官员的委任亦需要获得其通过。 而法律亦规定欧洲中央银行行长需要每年向欧洲议会提交年度报告,除此 之外,欧洲中央银行董事会成员亦需每年四次与欧洲议会进行会面,以交 待中央银行自身情况,若有需要,可以举行更频密的举行。
社会评价
部分批评者认为欧洲中央银行所定下的目标并不合理,欧洲中央银行以利 率机制来控制通胀率,但却不为失业率及货币汇率设定调控政策,这使得 部分人感到这样的经济政策并不平衡,有可能导致各项经济及民生的问题。 很多英国的经济学家均指出欧洲中央银行需要实行平衡的目标组合,就如 英格兰中央银行现在所采用的。 而欧洲中央银行所设定的不平常的低利率环境亦受到很多批评者批评,认 为并不符合欧盟成员国自身的情况。这个低利率环境正是爱尔兰经济泡沫 的成因。虽然这可以防止欧盟主要成员国如法国、德国及意大利出现经济 不景气,然而却没有顾及其他成员国的利益。需要注意的是日本及美国近 年亦采用低利率政策。

欧洲银行

欧洲银行

背景 The Background


欧洲中央银行(European Central Bank--ECB),简称欧洲央行,是根 据1992年《马斯特里赫特约》的规 定于1998年7月1日正式成立的,是 为了适应欧元发行流通而设立的金 融机构,同时也是欧洲经济一体化 的产物。 欧洲央行是一体化的产物,由于欧 洲经济发达,社会稳定,所以为更 好的促进欧洲经济发展及在世界上 提高欧洲的话语权,设立欧盟是具 有必然趋势的。无数欧洲小弹丸国 家,出入贸易均有关税,不利于整 个欧洲的经济流通,统一的银行货 币必然使得各种汇率及贸易差额等 不再存在纠纷。

1998年5月25日,欧元参加国政府一致同意并任命了欧洲中央银行行 长和副行长,标志着欧洲中央银行的建立向前迈出重大的一步。 从1998年6月1日起,欧洲货币局最终完成其历史使命进入清算阶段,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走到历史的前台。
组织架构 The Structure
欧洲央行ECB
执行董事会
(12个欧元国央行行长、 副行长和4名董事 )

相关网页:INBF汇评:欧洲央行降息几率骤增 德拉吉:网
欧洲银行
金融一班 AOKI
融欧 月成中部央 简 及盟 立心位行 称 货欧 日于法于或 币元 , 兰德欧 政区 其 克国银 、 策的 负年福金, 欧 。金 责 ,融总 洲,
1 1998 6
欧 洲 中 央 银 行
欧 行 简 介

The Introduction
(European Central Bank) ECB
欧行职能 The Function of ECB


保持价格稳定和维护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欧洲中央银行的两个主要原 则。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规定,欧洲中央银行的首要目标是 “保持价格稳定”。 虽然欧洲中央银行有义务支持欧元区如经济增长、就业和社会保障等 的其他经济政策,但前提是不影响价格稳定的总目标。 欧洲央行的职能是“维护货币的稳定”,管理主导利率、货币的储备 和发行以及制定欧洲货币政策。

欧洲的金融体系与货币政策

欧洲的金融体系与货币政策

欧洲的金融体系与货币政策欧洲作为全球最重要的金融中心之一,其金融体系及货币政策在国际经济舞台上扮演着重要角色。

本文将着重探讨欧洲的金融体系和货币政策,并分析其对欧洲国家以及全球经济的影响。

第一节:欧洲金融体系的框架欧洲的金融体系由多个组成部分构成,其中最重要的是欧洲央行系统。

欧洲央行系统是欧洲央行(ECB)和欧洲央行系统各国央行的总和,其任务是维护欧元区内的货币稳定和金融稳定。

此外,还有欧洲银行监管局和欧洲金融稳定局等机构,它们共同确保金融市场运作平稳,并防范系统性风险。

第二节:欧洲央行和货币政策欧洲央行(ECB)扮演着制定欧元区货币政策的角色。

其主要目标是维持价格稳定,通常被定义为年通货膨胀率低于2%。

为实现这一目标,欧洲央行利用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如利率调整和资产购买计划,来影响欧元区的货币供应和信贷条件。

此外,欧洲央行还负责监管银行业,并提供流动性支持。

欧洲央行的货币政策决策过程是由欧洲央行行政委员会主导的。

行政委员会由欧洲央行总裁和其他高级官员组成,他们根据经济数据和分析来制定决策。

欧洲央行的货币政策是相对独立的,主要受欧洲央行法案的约束,并且不受政府的直接干预。

第三节:欧洲的金融市场欧洲的金融市场是世界上最活跃的金融市场之一,它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外汇市场等。

欧洲的金融市场提供了一个相对开放和多元化的环境,吸引了大量的国内外投资者。

欧洲的股票市场分布在各个国家的交易所,其中最有影响力的是伦敦证券交易所,它是欧洲最大的股票市场之一。

债券市场方面,欧洲各国政府债券和企业债券都相对活跃,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

此外,欧洲的外汇市场也是全球最重要的外汇交易中心之一,欧元是其中最重要的货币之一。

第四节:欧洲金融体系的挑战尽管欧洲的金融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发展完善,但仍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欧洲各国的金融市场存在着差异,监管和法律框架也不完全一致,这给金融一体化带来了一定的障碍。

其次,金融危机和主权债务危机曾对欧洲金融体系造成严重冲击,揭示了一些体制性弱点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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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由欧洲中央银行和欧盟所有成员国包括尚未加入欧元区的成员国中央银行组成,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和执行董事会是欧洲中央银行的两个主要决策机构。

保持价格稳定和维护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欧洲中央银行的两个主要原则,并通过公开市场业务、流动资金经常便利和准备金制度实现其货币政策目标。

ﻫ1992年,欧盟首脑会议在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签署了《欧洲联盟条约》(亦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决定在1999年1月1日开始实行单一货币欧元和在实行欧元的国家实施统一货币政策,从2002年1月1日起,欧元纸币和硬币正式流通。

由于英国、瑞典和丹麦决定暂不加入欧元,目前,使用欧元的国家为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爱尔兰、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12国,也称为欧元区。

欧洲中央银行作为超国家货币政策执行机构,其组织框架、目标、任务和运做机制一直是人们十分关心和讨论的重要问题。


一、欧洲中央银行的组织框架
欧元区的货币政策通过欧洲中央银行体系予以实施。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由欧洲中央银行和欧盟所有成员国包括尚未加入欧元区的成员国中央银行组成。

在欧元区内,欧洲中央银行是最高货币权力机构,其总部设在德国的法兰可福,工作人员500人。

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是欧洲中央银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负责执行欧元区货币政策的日常工作,但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的所有活动必须接受欧洲中央银行决策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对欧洲中央银行决策机构的设置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和执行董事会是欧洲中央银行的两个主要决策机构。

行长理事会负责制定欧元区的货币政策和实施货币政策的指导纲要,其主要职责是确定欧元区的货币政策目标、主要利率水平和中央银行体系准备金数量等。

目前,行长理事会由执行董事会成员和欧元区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组成,每个成员拥有一份表决权,采用简单多数表决法决定要实施的货币政策,欧洲中央银行行长担任行长理事会主席,并且拥有在表决中出现赞成票好反对票相等时做出最后裁决的权力。

执行董事会主要负责货币政策的实施。

执行董事会由欧洲中央银行行长和其他五位成员组成,任期8年,期满后不得继续连任。

由于不是所有的欧盟成员国都在1999年1月1日参加欧元区,欧洲中央银行还设立了由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和尚未参加欧元区的中央银行行长组成的第三个决策机构即总务理事会,负责协调欧盟内欧元区和非欧元区的货币政策。


欧盟东扩到27国后,现行的一国一票制将使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变得十分庞大,难以进行迅速有效的决策,为此,欧洲中央银行将采用“三速”投票模式,按照成员国的经济总量和人口分配投票权,5大国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和西班牙为4票,也就是说每5年有一国没有投票权;14个中等国家如比利时、奥地利、瑞典、芬兰、波兰等共8票,即14国中每年8个国家有投票权;8个小国如塞普路斯、爱沙尼亚、立陶宛、卢森堡等为3票,即每年3个国家有投票权。

执行董事会的6名成员有永久投票权。


二、欧洲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责ﻫ
保持价格稳定和维护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欧洲中央银行的两个主要原则。

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规定,欧洲中央银行的首要目标是“保持价格稳定”,与德国规定的德国中央银行的首要任务是“捍卫货币”如出一辙。

虽然欧洲中央银行有义务支持欧元区如经济增长、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的其他经济政策,但前提是不影响价格稳定的总目标。


和其他国家的中央银行相比,欧洲中央银行是一个崭新的机构。

为增强欧洲中央银行的信誉,《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从立法和财政上明确规定了欧洲中央银行是一个独立的机构,欧洲
中央银行在指定或更换行长理事会成员以及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时,不得接受任何机构的指示和意见,在更换欧洲中央银行行长和理事会成员时,必须得到所有成员国政府和议会的一致同意。

同样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也规定任何政府和机构有义务尊重欧洲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不得干预欧洲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在财政上,欧洲中央银行对成员国的财政赤字和公共债务实行“不担保条款”。

ﻫ《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也规定,欧洲中央银行有责任对其实行的货币政策进行说明。

欧洲中央银行每周发表综合财务报告,每月发布中央银行体系活动报告。

有关中央银行体系的活动和货币政策年度报告必须提交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

欧洲中央银行执行董事会成员要求出席欧洲议会有关委员会的听证会。

欧盟理事会主席和欧盟委员会的成员可以参加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会议,但没有表决权。

欧盟理事会主席可以在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上提出动议,供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审议。

ﻫﻫ
三、欧洲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机制
欧洲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操作将以统一的标准和条件在所有成员国内进行。

但由于欧洲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只能通过成员国的中央银行来实施,因此,欧洲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机制要反映各成员国货币政策机制的不同特点。

目前,欧洲中央银行力争把各成员国中央银行出现不同做法的可能性减少到最低程度,其货币政策机制不是任何一个成员国货币政策框架的翻版。

欧洲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机制包括:
ﻫ 1、公开市场业务
ﻫ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内的公开市场业务将在指导利率、管理货币市场、向市场发出政策信号等方面发挥主要作用。

欧洲中央银行将主要通过回购协议购买、出售资产、信贷业务等反向交易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

公开市场业务有四种方式,一是主要再融资业务,成员国中央银行根据投标程序每周进行一次,两周到期,向市场发出政策信号。

再融资利率也是欧洲中央银行调控经济的最主要的杠杆利率。

二是长期融资业务,成员国中央银行根据投标程序每月进行一次,三个月到期。

三是微调操作,由成员国中央银行在特定情况下通过投标程序和双边程序进行。

四是结构操作,只要欧洲中央银行想调整资金结构,就可以由成员国中央银行通过投标程序和双边程序进行。

2、管理流动资金的经常便利(Standing Facility)ﻫ
欧洲中央银行通过管理流动资金的经常便利提供和吸纳隔夜流动资金,规定隔夜拆借利率,并通过改变隔夜拆借利率向市场传递政策信号。

欧洲中央银行使用如下两种经常便利,一是边际借贷便利,银行和信贷机构按照预先商定的利率从中央银行获得隔夜流动资金,这种预先商定的利率规定了隔夜拆借市场的最高利率。

二是储蓄便利,需要隔夜流动资金的银行和信贷机构按预先商定的利率交付隔夜保证金。

这种预先商定的利率规定了隔夜拆借市场的最低利率。


3、准备金制度ﻫ
欧元区内的银行和信贷机构必须根据欧洲中央银行体系规定的标准和条件,在所在国中央银行的帐户上保持最低限度的准备金,但在欧元区外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受限制。

四、汇率政策的制定和协调ﻫﻫ汇率政策是欧元区货币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欧元区将
1、汇率政策的制定机制
在保证价格稳定的前提下制定汇率政策。

ﻫﻫ
ﻫ欧元区汇率政策的制定权归欧洲理事会,欧洲中央银行和欧盟委员会也发挥重要作用。

在协调汇率政策方面,欧洲理事会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对欧元汇率走势进行监督,向欧洲中央
银行行长理事会提出有关看法,欧洲中央银行负责组织实施欧洲理事会制定的汇率政策。

欧洲理事会有权决定签署有关汇率体制的协议,确定与第三国以及国际组织有关汇率政策的立场。


2、外汇管理和干预ﻫﻫ《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规定欧洲中央银行具有实施外汇业务的全部权力。

欧洲中央银行拥有外汇储备500亿欧元,这些外汇由成员国中央银行按其所在国的人口和经济总量比例捐助。

根据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法令规定,欧洲中央银行可以自由支配这500亿欧元的外汇储备,在必要时,还可以动用成员国中央银行的外汇储备。

欧元区成员国中央银行在动用其外汇储备时,必须征得欧洲中央银行的批准,以防止成员国中央银行进行外汇业务时出现与欧元区汇率政策不一致的问题。

欧洲中央银行可在欧洲理事会的指示下,必要时,对欧元与美元、日元以及其他货币的汇率进行外汇干预。

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确定如何分配外汇干预的职权范围,并根据信贷信誉、竞争价格、资产规模等标准选定进行外汇干预的银行和信贷机构。


五、跨欧自动实时清算系统ﻫ
跨欧自动实时清算系统1999年1月1日正式全面运营,它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在欧盟每个成员国建立一个实时总清算转帐体系,二是建立一个连接个成员国实时清算系统的互连机制。

它保证了以欧元进行的支付可以快捷有效地从一个成员国转移到另一成员国。

非欧盟国家的实时清算系统如果具有用欧元清算的能力,也可以和跨欧自动实时清算系统互连。

ﻫﻫ欧洲中央银行体系运转三年多来的事实证明,欧洲中央银行体系是成功的,具体表现在:(1)欧洲中央银行逐步积累了调节干预欧元走势的基本思路,即将欧元区的物价稳定放在首位,不刻意追求欧元汇率的稳定或者坚挺;(2)欧元逐步建立了完善的清算系统,这是一种货币成功运行的基础,国际贸易中以欧元结算的比重从1998年底18%上升到2001年24%;
(3)以欧元计价的金融工具明显扩大,特别是欧元债券发行的增长十分明显,目前世界债券发行量中,欧元债券已占47%,超过了美元债券;(4)欧元区成功地抵御了由于科索沃危机、欧盟委员会集体辞职、各国大选、2000年石油价格上涨、美国新经济泡沫破灭等带来的各种经济政治冲击,2000年经济达到十年来最高增速3.4%,2001年下半年没有像美国和日本那样出现经济衰退;(5)欧元的运行得到了欧洲国家的认同,欧盟非欧元国家如英国等对于加入欧元区的态度趋于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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