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预算控制,保障资金的有效使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二、预算编制1. 本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各部门按照财务部门的指导,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
2. 预算编制应结合单位的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科学制定预算数额和支出计划。
3. 预算编制应遵循合理、科学、严格的原则,确保经费分配合理公正。
4. 预算编制应按照年度进行,预算报告应在上一财年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完成。
三、预算执行1. 预算执行由各部门负责,财务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监督。
2. 预算执行应按照预算计划进行,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预算支出。
3. 预算执行时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支出时,需经过财务部门的认可。
4. 预算执行要及时、精确地记录各项支出,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5. 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有超支或闲置的情况发生,需及时报告并纠正。
四、预算监督1. 预算监督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预算监督应及时、全面,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3. 预算监督要注重效果,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正常的支出情况。
4. 预算监督要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的全过程。
五、预算调整1. 预算调整需经过合法程序,应当提供充分的理由和依据。
2. 预算调整需经过相关部门的评估和审核,确保合理和符合实际需要。
3. 预算调整应及时、有效,确保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六、预算决算1. 预算决算由财务部门负责,各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数据。
2. 预算决算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对预算执行的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
3. 预算决算报告应按时提交,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
4. 预算决算报告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确保决算结果的可信度和科学性。
七、附则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管理工作,更好的保障和促进财务管理和预算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行政事业单位。
三、编制预算(一)预算编制的依据。
预算编制要严格以相关法律法规、财经政策、工作计划及上级预算指导等文书作为依据。
(二)预算编制的程序。
预算编制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预算制定、审批、印发。
1.预算制定阶段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年初的规划、计划,将各项财政收支及发展改革委员会下达的工作任务量化为各项专项经济支出和公共服务支出,形成全年预算计划。
2.审批阶段经单位领导审定后向财政部门提出预算申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规划委员会、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获得审核意见和指导意见。
经过修改后并符合要求的预算,由单位领导签署正式预算申请书,于规定时间内报送财政部门备案。
3.印发阶段单位预算计划编制工作完成主要后印制预算工作表,由财政部门负责分发并在机关内公示。
(三)预算制定的原则1.限制和防范财政风险;2.平衡支出、收入和财政算盘;3.多维度、多层次的把控、预估与分析;4.有效节约,理性利用财政资金;5.结果导向。
(四)预算实施1.财政拨款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财政拨款的用途规定,禁止占压、挤占财政拨款尔行滥用、浪费行为。
2.要充分发挥预算的激励作用。
通过完成预算,为机关、部队、企业的经费安排提前预留合理的空间,刺激全员逐步稳步推进工作进程。
(五)差异分析1.对于当年预算编制中的差异,要共同分析,了解和查找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措施,确保各支出科目的预算实现。
2.就与同行机关之间的差异进行交流,吸取经验,共同进步。
(六)预算的调整1.当政府相关财政安排、规定发生变化,作为受益者的行政机关可向财政主管部门提出预算调整申请,经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建立调整实施计划。
2.预算调整要在确定的目标下,切实控制支出的增长,失控的预算会带来财政缩水现象,影响单位是付经济运行。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7篇)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单位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单位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____市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预算管理分为四个环节。
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与绩效评价、预算监管。
单位领导班子是预算的决策机构,财务科是预算汇编及核算机构,各业务部门是预算编制及执行机构,纪律监察室和审计科是预算监督及评价机构。
第二条预算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做到收支平衡,不列赤字。
第三条单位领导班子负责制定本单位预算管理政策,负责审批单位年度预算草案、年度预算追加或调整方案以及年度财务决算等重大事项。
第四条财务科根据市政府的部署和市财政局的安排,召开预算编制工作会,向各业务部门传达编制预算的基本要求和政策标准。
第五条各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基础预算数据申报,根据本部门职能和下年度工作任务编制预算,依据预算控制数对预算进行调整、细化,形成本部门预算草案。
所属基层单位编制的基础预算分别报机关分管科室,由各科室根据各自的职能审核汇总,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有审核后的预算基础资料及汇总数据报送财务核算科。
各业务部门对本部门预算的真实性、合理性、完整性负责,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预算按照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分别依据以下要求编制。
(一)人员经费根据市编制文件和人社局核定工资情况形成。
(二)公用经费严格按照____市规定的定员定额标准核定,依照“一次核定、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结余上缴”原则,在核定金额范围内细化到每项目日常具体支出;(三)专项经费由项目负责科室提供填报项目申报表、批复文件、明细项目预算、可行性报告、绩效目标、政府采购表、细化分月用款计划等相关资料;第七条财务科对各科室提交的基础预算及申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提交____办公会审议后形成我单位初次预算建议数。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一、概述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是指为了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确保国家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和预算评审四个方面进行论述。
二、预算编制1. 定期编制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按照年度进行预算编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上级审核和批准。
2. 预算编制的原则: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程序和方法,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 预算编制的内容:预算编制需要包括单位的经济责任制、经济效益和经济指标等内容,以保证预算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三、预算执行1. 预算执行的程序: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预算编制的内容和指标,逐项执行,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执行情况。
2. 预算执行的原则:严格按照预算的用途和额度执行,杜绝挪用、私分和乱用国家资金。
3. 预算执行的监督:上级部门对下级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追责和处罚。
四、预算监督1. 内部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应设立监督机构,负责对预算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外部监督:社会各界、媒体、审计机关等应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国家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3. 监督结果的报告与公示:行政事业单位应将预算执行情况及其监督结果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价。
五、预算评审1. 预算评审的机构: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预算评审机构,负责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评审,并提出改进建议。
2. 预算评审的内容:预算评审主要围绕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合规性进行,评估预算的质量和实施效果。
3. 预算评审的结果利用: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预算评审的结果,及时改进和优化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方式,提高预算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六、结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对于有效保障国家资金的使用、提高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践中,必须严格遵守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和预算评审等方面的规定,确保预算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务基础。
行政事业预算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预算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包括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那么,下面是小编特地给大家整理收集的行政事业预算管理,供大家阅读参考。
行政事业预算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xx市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行政工作任务完成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试行》(赣财预字[xxx2]6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市行政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第三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与xx市行政事业单位在行政事业性经费中开支的项目,主要包括大型修缮、大型会议和其他行政事业性项目。
大型修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维修项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修缮项目;大型会议是按省财政厅赣财行字[xxx0]第114号文件的一类会议;其他行政事业性项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除以上项目以外,为开展某种专项业务活动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需要开支的项目。
第五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一)综合预算的原则。
项目支出预算要体现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
(二)科学论证原则。
对申报的项目应当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主管部门和财政业务部门要对项目进行审核和把关。
(三)合理排序原则。
对进入项目库的项目要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财政部门根据当年财力状况和项目顺序,优先安排急需的项目。
(四)追踪问效的原则。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对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的实施过程及其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追踪问效。
第二章项目库第六条项目库是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系统。
项目库由财政局统一规划,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项目库分为财政局项目库和主管部门项目库。
主管部门项目库,由各主管部门按照申报项目支出预算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对所属单位申报项目进行筛选排序后设立。
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是指行政单位根据法定程序编制、执行和监督预算的一套制度。
这一制度旨在确保行政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合法合规地开展工作,保障公共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和有效利用。
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预算编制:行政单位按照法定程序,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自身情况,编制年度预算。
预算编制应遵循公开、透明、科学、合理的原则,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2. 预算执行:行政单位按照预算计划,在规定的范围和限制内执行预算。
预算执行应按照预算法规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资金的收入、支出、调度和管理,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目标的实现。
3. 预算控制:行政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需要进行预算控制。
预算控制包括预算收支控制、预算资金绩效控制和预算管理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预算控制,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的问题,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4. 预算监督:行政单位预算执行过程中,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关、监察部门等的监督和检查。
行政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预算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提供有关预算执行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接受监督和审计。
5. 预算调整:如果行政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需要调整的情况,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预算调整应当遵循程序合法、程序透明、事前报告、事后公开的原则。
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对于提高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公共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和保障行政单位的财务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管理和控制,保障财政资源的有效利用,同时确保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财政法规和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一、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是指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任务、经济发展需求、财务状况等因素,制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预算。
预算编制应充分尊重行政事业单位的自主权,确保其合理运行。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的基本流程包括收集预算编制信息、编制预算草案、审核预算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确定预算方案和报批预算方案等环节。
预算编制过程中应充分参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各相关部门,形成多方参与、合力编制的预算方案。
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是指按照预算方案开展预算执行活动。
预算执行应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法规进行,确保预算的合理有效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的主要内容包括资金拨付、支出管理、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等方面。
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预算方案及时履行资金拨付义务,确保资金按照预算安排使用。
支出管理应严格遵守财政纪律,做到预算内开支,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资金监管要加强对预算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合规、透明和有效使用。
绩效管理要按照目标、任务和绩效指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
三、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监督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监督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进行的监督活动。
预算监督应既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自主权,又防止预算的滥用和浪费。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监督的主要方式包括内部监督、财政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等。
内部监督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对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监督活动,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预算的合理有效使用。
财政部门监督是指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监督活动,包括对预算方案的审核、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检查等。
社会监督是指社会各界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监督活动,通过舆论监督、公众参与等方式,提高预算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还在找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管理制度吗,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一九六六年颁发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改革、开放、搞活的形势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下列各级、各类事业行政单位:一、各级各类教育、科研、卫生(不含医院)、文化、体育、通讯、广播电视、地震、海洋、民政、城建以及其他有专项事业费的事业单位;二、各级各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事业单位;三、各级国家机关和受国家预算补助的社会团体等行政单位。
各级各类国营企业和比照国营企业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企业化经营的事业单位适用各类国营企业会计制度;基本建设单位适用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均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各类事业行政单位,按照各级单位预算同各级财政总预算的缴拨款关系,分为全额预算管理(以下简称全额单位)、差额预算管理(以下简称差额单位)和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以下简称自收自支单位)三种预算管理方式。
各级各类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根据国家建制,经费领报关系或者财务隶属关系,一般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一、主管会计单位。
向同级财政机关领报经费或建立财务关系的各级主管部门,为主管会计单位。
二、二级会计单位。
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或建立财务关系的,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
三、基层会计单位。
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二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或建立财务关系,只有本单位开支,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以上三级统称预算会计单位,都应建立独立的单位预算,实行比较完整的会计核算,并负责组织管理本单位内部的全部会计工作。
不成立单位预算的小单位的会计核算,一般实行单据报帐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第四条按照国家预算编制的原则规定,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一般实行“收付实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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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现制定“洛阳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三条财务机构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一、现金管理制度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
2、开支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项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3、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4、积极推广使用财政公务卡。
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各单位应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等情况,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
公务卡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1、加强账户管理,按规定办理存款、取款结算。
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情况。
2、严格遵守银行支付结算纪律。
3、定期获取银行对账单,查实银行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
三、印章的管理制度1、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管理,个人名章应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
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2、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五条预借款管理制度1、本单位所属科室借用现金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单》,经科室负责人审签,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财务领导审批。
办理借款手续时,要出具有关批示或会议通知等相关资料。
借用现金的经办人员必须是正式在编人员。
非公务活动一律不得借款。
2、办理现金借款时,借款人应依据公务需要和外出期限提出借款数额,借款数额限定在外出、参会所必需的基本费用之内。
除会务资料费外,省内出差,一般情况下每次每人借款不超过500元;省外出差,每人每次不超过1000元。
集体出差的,一般每次借款不超过3000元。
3、借用现金应在1个月内报销结账。
如不能按规定时间报销,应向财务机构出具书面说明材料。
对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结清借款的人员,由财务机构通知其所在科室,限期办理报销手续;限期仍未及时报销结账的,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直至结清欠款。
4、需要以银行结算方式预付款的,应填写《预付款申请单》经科室负责人审签、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1、作为报销依据的发票或收据必须符合税务、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定,未经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发票和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2、发票或收据须按规定要求其全联、逐栏一次性如实开具。
其中,发票的“商品名称”栏须开具所购商品具体名称;因购买商品较多、无法在发票联上全部列明的,须附卖方出具的购物小票或商品明细清单。
收据上必须要求其详细列明收款事由。
3、凡遗失车票、船票、飞机票的,必须由当事人书面说明情况,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
报销金额以核定数为准。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证明(需注明票据号码、金额和内容)或原票据记账联的复印件(须加财务专用章证明),由经办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
4、跨年度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
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报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按规定程序审批。
5、经办人员办理报销业务时须将发票和收据等原始凭证粘贴整齐、有序。
第七条会议培训费的管理制度1、本单位所属科室组织召开会议必须遵守有关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和会议审批等规定。
2、会议培训费开支范围:会议培训费开支包括会议室租金、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夜餐费、医药费、会标桌签通行证制作费、旗帜鲜花租用费等。
3、会议培训费开支标准。
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的,各项费用按不高于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协议价执行。
4、会议参加人员和开支标准要从严掌握,会前必须填报《会议培训审批单》,细化开支预算,并按程序核批。
各科室要严格按照核定后的会议培训预算和举办地点安排,对超过预算标准的费用或在定点饭店以外场所召开会议或举办培训的,财务一律不予支付。
5、会议培训费采取一会一结的办法,有关科室应于会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
报销时应提供会议培训审批单、正式发票或收据(票据上需开列房租费、场所费、伙食费、其他费用等分项数额)、会议费结算清单、会议培训人员签到表,并附会议通知原件和会议安排等资料。
第八条差旅费管理制度1、职工因公出差前要填写《洛阳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经科室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作为借款和报销的依据,并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上。
报销差旅费时按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2、差旅费报销要严格按照《洛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3、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出差人员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按在途实际天数核领。
在出差地工作期间,无接待单位的,凭出差地就餐发票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
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凭接待单位开具的有效凭证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
5、工作人员报销会议培训期间差旅费,要附举办单位的正式会议培训通知或主管领导同意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的批示;领取学习、进修、挂职锻炼、帮助工作等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要提供领导批示件,并经主管局长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九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1、财务收支原则上实行审批制度,对于重大支出事项,必须履行集体审批制度。
2、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范围和标准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许可证执行。
3、在单位经费预算内的单项经费支出数额在1万元以内的由主管局长审批,超过的报分局局长审批。
专项经费按相关项目的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审批。
4、报销程序为:经办人填制报销单并签字—科室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核—财务机构负责人审批—分管财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开支局长审批)—财务报销。
第十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分工: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国家统一所有,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财务机构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通过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帐卡相符、帐证相符、账账相符。
单位内各科室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各科室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科室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填制“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表”,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机构。
2、固定资产的购置:固定资产是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各科室所需固定资产应当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单位财力的可能,按照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进行配置。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要实行政府采购。
3、固定资产的调拨:单位内部有偿或无偿调拨固定资产,要由调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由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章,经领导审批后,交财务机构一份,双方单位各存一份,据此办理固定资产增减手续。
4、固定资产的处置:对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
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
处置固定资产要严格按照洛阳有关规定的权限及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
对擅自处置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将存量资产进行出租、出借的行为。
资产出租、出借,严格按照洛阳市规定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
对擅自出租、出借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单位取得的国有资产收入,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各经市财政局审核汇总、统筹平衡并按程序报批后编入部门预算。
有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等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等行为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固定资产的清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由财务机构统一组织。
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重点清查。
对清查中清理出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根据规定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处理。
8、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配备(调拨)的、用专项资金购买的固定资产,根据调拨单、原始发票等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进行管理。
第三章收费的管理制度第十二条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