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部绩效考核办法
预算部管理及考核办法

预算部管理机制及考核办法为合理编制工程造价,规范预、结算工作程序,有效控制项目成本。
必须加大对项目成本核算的跟踪、监控力度,实行项目预算主管为项目预、结算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预算、割算、施工过程中的成本预控、竣工结算的编制和审计工作,做到事前科学、合理的成本目标制订; 事中有效的成本控制;事后准确的成本状况分析、信息反馈,实现三位一体的系统管理过程。
最大限度的降低工程成本,节约投资,从而实现利润最大化,根据公司现状及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预算人员分工1、为了提高预算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改掉以前吃大锅饭的管理体制,实行能者多劳多得的原则,并使新的预算人员尽快成长起来,能够早日独立完成工作,将预算人员根据工作能力分为预算主管、预算员两种级别。
预算主管由公司统一任命,具有独立完成预、决算的编制、审核能力,可负责项目的预算、割算、成本控制、决算审计等工作。
预算员不能独立完成预、决算工作,但也能独立完成某一单项工程预算的,也可协助预算主管工作的.预算员在经过几年的工作历练,如果也能独立完成预、决算工作的也可提拔为预算主管。
2、工作职责(一)、预算主管:2.1能够熟悉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工程造价的管理规定,精通本专业理论知识,熟悉工程图纸,掌握工程预算定额及有关政策规定,正确编制和审核预、决算工作。
2。
2负责施工项目的全过程成本控制,做好工程预算、进度割算、成本预控、结算工作,及时正确办理和完成预(结)算工作。
2。
3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工程实际情况,对设计变更、现场工程施工方法、更改材料价差、以及施工图预算中的错算、漏算、重算等问题,能及时做好调整方案;为竣工决算做好准备。
2.4对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指导现场签证单的会签,并督促项目部随时做好现场签证工作,做到遂发生遂签证,不要等到结算时才补签,杜绝甲方项目负责人及预算人员换人而无人知道签证事由的发生,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
5参加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及预(结)算审查会议,发现的有关施工图纸的问题,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
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部门实施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二、管理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把握实效,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主要动力。
(二)坚持科学规范,以财政法规和政策为依据,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科学性。
(三)坚持全面协调,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坚持完善监督,加强对预算绩效目标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保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管理内容
(一)制定预算绩效目标,按照财政法规和政策,结合部门职责和实际情况,制定预算绩效目标。
(二)实施预算绩效目标,按照预算绩效目标,建立预算绩效目标实施机制,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实施方案,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的有效实施。
(三)绩效考核,定期对预算绩效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的有效实现。
四、管理机构
中央财政部门负责预算绩效目标的管理,并组织实施。
五、法律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变更或。
预算员绩效考核指标

100
被考核人:
考核人:
日期:
预算员绩效考核指标
内容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和方式
标准分
自评分
考评分
备注
1、基本绩效考核指标(总分10分)
工作态度
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是否主动积极完成,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不主动、不积极每次扣1分,下不保底
2
是否能勇于承担责任,工作不推诿每发生一次推诿现象,扣1分,下不保底
遵守纪律
是否能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每违反一次,扣0.5分,下不保底
造价、经济、技术资料管理混乱,每项扣2不保底
编制的工程施工产值、市场计划报表不准确,每次扣4分
未对分包工程结算按程序办理,每次扣5分,造成损失另行处罚
对工程造价信息收集不及时,造价政策动态把握不确定,每项扣2分,下不保底
对各种工程造价原始资料保存不全面,每次扣5分,下不保底
5
工程进度
未完成工作计划,由于自身原因每拖延1天,扣1分,其他原因酌情扣分
10
工作计划制定不合理,每次扣2分
协调对外的关系时采取的措施不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其他恶劣影响,每次扣3分,下不保底
材料管理
未执行材料管理制度,每项扣2分
5
材料计划不及时,造成停窝工,每次扣2分,下不保底
造价管理
未执行项目部工程造价、分包结算等经济管理制度,每项扣5分,下不保底
2
2、关键绩效考核指标(总分90分)
安全生产
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扣0.5分,较大安全事故扣1分,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绩效0分
5
当月安全无事故,加1分
质量控制
每发生一起重大质量事故扣2分,较大质量事故每次扣1分,一般质量事故扣0.5分
工程预算部绩效考核方案

工程预算部绩效考核方案1. 考核目标工程预算部绩效考核方案的目标是评估员工在预算制定和控制方面的表现,以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通过这个考核方案,可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团队合作和持续改进,从而为公司的项目成功提供有力的支持。
2. 考核指标考核指标是根据工程预算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目标确定的量化标准。
以下列出了一些常见的考核指标:1.预算准确度:评估员工编制的预算与实际支出之间的偏差。
较小的偏差表示较高的准确性。
2.预算执行情况:评估员工对预算执行的监控和控制效果。
较好的执行情况表示能够按计划有效使用预算。
3.预算分析能力:评估员工分析预算变化和优化预算的能力。
较高的分析能力可以为公司节约成本和提高效益。
4.团队合作:评估员工与其他部门合作的效果和团队交流能力。
良好的团队合作可以提高整个公司的协调性和合作效率。
5.问题解决能力:评估员工解决预算相关问题的能力。
快速和准确地解决问题可以保证工程预算的顺利进行。
3. 考核流程考核流程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的,以下是一个典型的考核流程:1.目标设定:在每个考核周期开始时,工程预算部门的员工和领导共同确定考核目标和指标。
2.考核周期:根据公司的制度,确定考核周期,例如每月、每季度或每年。
3.数据收集:根据考核指标,员工和领导共同收集相关的数据和证据,如预算报告、结算数据等。
4.绩效评估:根据考核指标和收集的数据,使用评估模型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评估,可以采用打分或排名的方式。
5.绩效反馈: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员工,与员工进行个别讨论,强调优点和改善的方向。
6.奖惩措施:根据评估结果,提供相应的奖励措施,如工资调整、晋升机会等,或者采取改进措施,如培训、辅导等。
7.考核改进:定期评估和改进考核流程,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核指标和流程,以确保考核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4. 绩效考核工具为了方便评估绩效,可以使用一些工具和技术。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绩效考核工具:1.绩效评估表:根据考核指标制定的表格,可以对员工的表现进行评分和记录。
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制度

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制度引言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方式,它通过将预算与绩效相结合,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细化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并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1. 背景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解决传统预算管理方式存在的问题:缺乏绩效导向、难以评估和监控项目执行情况。
通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可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绩效考核和项目监控的目标,提高预算使用效益,推动组织整体绩效的提升。
2. 目标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制度的目标是: - 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 明确绩效考核标准; - 加强项目监控和风险管理。
3. 内容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
该体系应包括以下要素: - 绩效目标设定:设定清晰、具体、可衡量的绩效目标,与组织整体目标相一致; - 绩效指标制定: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用于评估项目执行情况; - 绩效考核方法:确定绩效考核的方法和流程,明确责任与权力的分配; - 绩效评估和监控:进行绩效评估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3.2 预算编制与绩效对接预算编制与绩效对接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
在这一环节中,需要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对接: - 预算目标与绩效目标的对接:预算目标与绩效目标应相互匹配,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 预算资源与绩效目标的对接:预算资源分配应满足绩效目标实现的需求; - 预算计划与绩效目标的对接:预算计划应与绩效目标相一致,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
3.3 预算执行与绩效考核预算执行与绩效考核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环节。
在这一环节中,需要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对应: - 预算执行监控: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 绩效考核标准:制定明确的绩效考核标准,对项目执行过程和结果进行综合评估; - 绩效考核流程:明确绩效考核的流程,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预算部考核管理制度

预算部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预算部考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预算部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并执行。
第三条预算部考核管理制度是预算部绩效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科学、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促进预算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预算部工作目标。
第四条预算部考核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公平、公正、客观、科学、合理的原则,保证员工的参与性和公开性。
第五条预算部考核管理制度的实施应当根据预算部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同时结合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水平,以实现全面考核、全员参与、激励激励、褒奖惩处。
第六条预算部考核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绩效评价、绩效考核、绩效奖惩、绩效监督和绩效管理等方面。
第七条预算部应当建立绩效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绩效考核的指导思想、原则、程序、方法和要求,确保绩效考核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第二章绩效评价第八条预算部应当根据各岗位的工作要求和具体工作任务,确定相应的绩效评价指标和考核标准,指导员工开展工作。
第九条绩效评价指标应当遵循科学、量化、可操作性原则,确保指标的准确、全面和真实,以实现公平的绩效考核。
第十条预算部应当建立绩效评价的内外部评价机制,利用自评、上级评、下级评、同事评、客户评等多方评价,全面了解员工的工作表现。
第十一条预算部应当建立员工绩效档案,详细记录员工的工作表现、个人素质、专业技能、工作态度等综合评价信息,并定期进行更新和核查。
第十二条预算部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自评、部门评、上级评等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十三条预算部应当按照绩效评价结果,采取多样性的绩效考核手段,包括个人考核、团队考核、绩效考核等,确保绩效考核的公正和客观。
第十四条预算部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并将考核结果充分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水平。
第十五条预算部应当建立绩效考核结果反馈机制,及时向员工反馈考核结果,并就员工工作表现进行指导和改进。
预算部绩效考核方案

预算部绩效考核方案1. 背景与目的为了提高预算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水平,同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详细阐述预算部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原则、考核指标、权重分配、评分标准,以期实现全员绩效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规范。
2. 考核原则•公平公正:考核应公平公正,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非主观主义。
•系统导向:考核应与公司整体目标和预算部门目标相一致,注重协同效果。
•客观量化:考核指标应具备客观性和量化性,以便进行公正评估。
•激励导向:考核结果与薪酬激励、晋升和培训机会等有效挂钩,激励员工全面提升绩效。
3. 考核指标和权重分配3.1 考核指标•预算准确性:根据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的偏差程度进行评估。
•预算编制效率:衡量预算部门的编制速度、质量和准确性。
•预算执行情况:考察预算部门在执行过程中是否合理控制成本,是否及时调整预算。
•业务配合度:考核预算部门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情况,评估配合度。
•创新能力:评估员工在预算工作中的创新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3.2 权重分配考核指标权重(%)预算准确性30预算编制效率20预算执行情况20业务配合度15创新能力154. 评分标准4.1 预算准确性•优秀:准确度在0-2%之间;•良好:准确度在2-5%之间;•合格:准确度在5-8%之间;•需改进:准确度在8-10%之间;•不合格:准确度超过10%。
4.2 预算编制效率•优秀:能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工作,质量高,准确度高;•良好:能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工作,质量尚可,准确度较高;•合格:能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工作,质量中等,准确度一般;•需改进:预算编制工作存在延迟,质量有待提高,准确度不高;•不合格:预算编制工作严重延迟,质量低,准确度较低。
4.3 预算执行情况•优秀:预算执行与实际情况基本一致,及时调整预算;•良好:预算执行与实际情况较为一致,有时需调整预算;•合格:预算执行与实际情况基本符合预期,适当调整预算;•需改进:预算执行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需较大范围调整预算;•不合格:预算执行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规避责任。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和引导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X发〔xxxx)X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考核对象是市级一级预算部门和县市区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各地各部门")。
第三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行年度考核。
考核工作由XX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预算绩效管理考核主要从基础工作、事前绩效评估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绩效信息公开等方面,对各地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质量等情况进行考核。
(一)基础工作。
各地各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是否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要求情况,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能部门和职责分工落实情况;部门主要负责人重视程度,是否将其作为单位重要的日常性工作来抓。
各地各部门建立本地区本部门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及动态调整情况。
(二)事前绩效评估管理。
各地各部门对新增财政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及应用情况。
(三)绩效目标管理。
包括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各地各部门根据年度预算编制及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同步申报绩效目标及相关内容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目标是否清晰明确、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
绩效指标是否细化和量化到三级绩效指标,且能清晰反映项目绩效实现程度等。
预算批复下达后,绩效目标信息是否随同预算批复下达到所属预算单位。
(四)绩效运行监控管理。
包括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情况。
各地各部门建立绩效运行监控制度,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有效运行监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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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部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管理职能,加强对全面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内部控制,规范预算编制及调整,严格预算执行与考核,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全面预算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经营、资本、财务等各方面的总体计划,将企业全部经济活动用货币形式表示出来,其最终反映是一整套预计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附表,主要是用来规划计划期内企业的全部经济活动及其相关财务结果。
全面预算可以按其涉及的业务活动领域分为财务预算和非财务预算。
其中财务预算是关于资金筹措和使用的预算;非财务预算主要是指业务预算,用于预测和规划企业的基本经济行为。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境内外各分、子公司(下称“各企业”)。
第三条各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结合本单位有关预算的内部控制规定,建立健全适合本企业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预算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公司负责人对本企业预算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五条预算日期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六条预算以人民币为货币计量单位。
第二章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第七条各企业应当建立预算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预算工作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各企业预算工作不相容岗位一般包括:(一)预算编制(含预算调整)与预算审批;(二)预算审批与预算执行;(三)预算执行与预算考核。
第八条各企业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预算工作。
经办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经营业务、管理要求和工作程序。
第九条各企业董事会或相应权力机构负责审批单位年度预算方案。
第十条总经理(厂长)办公会(各企业经营决策机构)负责制订各企业年度预算方案。
第十一条各企业应当设立预算委员会、预算领导小组等专门机构,该机构由各企业领导和各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
各企业内部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参与各企业预算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预算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一)拟订公司预算方针、目标;(二)制定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三)组织编制、审议、平衡预算草案并报各企业董事会或相应权力机构审批;(四)组织下达预算;(五)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六)考核预算执行情况,督促完成预算目标;(七)向董事会提交公司全面预算、决算工作报告;(八)审查各子公司年度决算报告,提出考核奖惩建议,报董事会或相应权力机构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全面预算实行分级负责制。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预算全面负责;财务部对损益预算负责;投资发展部对投资预算、房地产存量处置和房地产置换收入负责;运营管理部对生产经营、技改项目、科技新产品开发项目的预算负责,人力资源部(或劳动保障部)对人员、工资列支成本预算负责。
第十四条公司总部内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分析等工作,并配合预算管理部门做好集团公司总预算的综合平衡、控制、分析、考核等工作。
各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和联系,确保相关业务预算执行情况能够相互印证、相互监督。
第十五条各企业所属基层单位(含具有控制与被控制关系的下属单位)在上级单位预算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和分析工作,并接受上级单位的检查和考核。
所属基层各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预算的执行结果负责。
第十六条各企业应当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通过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跟踪、反馈预算执行情况并为预算编制、调整、分析和考核等提供基础依据。
第十七条审批人应当根据预算工作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对预算外支出(项目),应当由预算执行单位逐级向企业权力机构提出书面报告,经审核确认后,上报公司预算委员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预算工作。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预算事项,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各企业应当制定预算工作业务流程,明确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分析与考核等各环节的控制要求,并在各个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确保预算工作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章预算编制第十九条各企业应当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工作重心等编制相应的业务预算,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年度预算方案。
各企业年度预算方案应当符合本单位发展战略、经营目标、投资计划、筹资计划和其他重大决议。
第二十条各企业编制经营预算,应当以上一年度生产经营的实际状况为基础,综合考虑预算期内经济政策变动、市场竞争状况、产品竞争能力等因素对销售、生产、采购等业务可能造成的影响,严格控制经营风险。
第二十一条各企业编制投资预算,应当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和风险控制要求,在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和集体决策的基础上,合理安排投资结构和资金投放量,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第二十二条各企业编制筹资预算,应当以筹资计划和资金需求决策为基础,合理安排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审慎选择筹资方式,保持最佳资金成本,严格控制财务风险。
第二十三条各企业编制年度预算,应遵循“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原则,主要程序如下:(一)确定预算单位。
每年8月,由预算委员会确定预算期的预算编制单位名单。
(二)下达目标。
应根据公司董事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经营策略和发展目标,结合下属各企业发展战略,在对预算期经济形势做出初步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确定预算编制政策,及时提出下一年度各企业预算目标,包括销售目标、成本费用目标、利润目标和现金流量目标等,由预算委员会在每年的9月布置下一年度预算工作时将各目标下达各预算编制单位。
(三)编制上报。
各预算编制单位及下属各企业应按照预算委员会下达的预算目标和政策,结合自身特点以及预测的执行条件,提出本单位预算的具体方案,经各单位经营层充分讨论并经本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后,及时上报。
(四)审查平衡。
预算委员会应对各预算编制单位上报的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提出综合平衡的建议。
在审查、平衡过程中,预算委员会应当进行充分协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调整的意见,并反馈给有关预算编制单位予以修正并上报。
(五)审议批准。
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在对各企业上报的预算(修正)充分讨论并确定各单位目标基础上,经公司执行董事会确认后下达预算目标(建议),各企业需经董事会或相应权力机构进行确认并正式上报;公司预算委员会在各预算编制单位上报预算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整体目标,编制出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各企业本年度预算方案,一般应在上年度12月31日之前编制完毕。
(六)批准执行。
公司年度预算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各预算编制单位即为预算执行单位,由公司逐级组织各预算执行单位执行。
第二十四条预算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各企业预算执行的指导、监督和服务,对预算编制不及时或编制质量不高的单位,应当及时做出报告。
第二十五条各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经济业务特点和经济活动规律,区别不同预算项目的性质,确定相应的预算编制方法。
第四章预算执行第二十六条各企业应当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实施考核,落实奖惩。
各企业预算执行在各企业负责人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
第二十七条各企业预算一经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企业、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预算执行责任体系。
第二十八条各企业应当将年度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和管理活动的基本依据,将年度预算细分为季度和月度预算,通过分期预算控制实现年度预算目标。
预算控制要求区分预算内支出和预算外支出,超预算支出除特殊管理内容要求之外,需报经预算执行企业相应的权力机构批准后实施;预算外支出需上报公司预算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九条各企业应当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内部报告制度,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及结果。
第三十条预算委员会应当运用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向各企业决策机构和各预算执行单位报告或反馈预算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各企业预算目标的影响,促进各企业完成预算目标。
第三十一条各企业应当建立预算执行结果质询制度,要求预算执行单位对预算指标与实际结果之间的重大差异进行解释。
第五章预算调整第三十二条各企业正式执行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
各预算执行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国家法规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公共紧急事件等致使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差异的,经公司批准,可以调整预算。
第三十三条各企业调整预算,应当由预算执行单位逐级向企业权力机构提出书面报告,阐述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提出预算的调整报告。
预算委员会应当对预算执行单位提交的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在确定企业年度预算调整方案的基础上,下达预算调整目标(建议),预算调整单位仍需按第二十三条履行相应程序并执行。
第三十四条各企业审批预算调整方案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预算调整事项应当符合各企业发展战略和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二)预算调整方案应当客观、可行;(三)预算调整重点应当放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非正常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性差异方面。
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预算调整报告和调整方案,预算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否决。
第六章预算分析与考核第三十五条各企业应当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制度。
各企业预算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全面掌握预算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十六条各企业应当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内部审计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实施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维护预算的严肃。
第三十七条各企业应当建立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制度。
(一)各企业预算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各企业权力机构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并组织对预算执行单位进行考核。
有条件的企业,也可指定专门机构负责考核工作。
(二)各企业预算执行情况考核,依照预算执行单位上报预算执行报告、预算管理部门审查核实、各企业决策机构批准的程序进行。
各预算执行单位上报的预算执行报告,应经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
(三)各企业预算执行情况考核,以单位正式下达的预算方案为标准,以经注册会计师或上级部门审定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信息为依据。
实行中期考核的单位,以单位中期预算为标准,以中期财务会计报告为依据。
各企业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结果应有完整的记录。
第三十八条各企业应当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奖惩制度,奖惩办法应当明确,奖惩措施应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