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税协网校课件征集办法发布 可抵继续教育学时
个人所得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标准说到个人所得税,很多人都觉得这是一门天书,头大得没边儿。
尤其是当涉及到继续教育的扣除标准时,这话题就更像一团雾。
别急,今天我就来给大家捋一捋,让这团雾消散,大家能清楚明了地知道怎么省税,别让钱白白溜走了。
1. 继续教育扣除标准,究竟是啥?1.1 首先,得搞清楚什么叫继续教育。
简单来说,就是你在工作期间,拿出时间去学习新知识,提升职业技能,证明你不是“井底之蛙”,而是愿意不断进步的人。
这些继续教育的开销,国家是允许你在报税时扣除的,这就像是给你发了个“红包”,奖励你努力学习。
1.2 那么,扣除标准到底是多少呢?每年国家都会有个“上限”,大概在几千块钱左右。
这个数额因年份、等因素有所变化,就像是每年变换的流行趋势,别忘了查查最新的规定。
通常来说,职业资格考试的费用、培训班的学费、课程资料的费用都可以算在内,只要你能拿出相关的发票和证明,这些钱就能帮你减轻税负。
2. 怎么才能顺利享受这些扣除?2.1 第一步,得准备好相关材料。
你参加的培训课程,考取的资格证书,都要有正规发票和证明材料,这些可是“法宝”哦,少了这些,想扣税那就难了。
记得保存好所有相关票据,千万别扔了,免得后面麻烦找不到。
2.2 第二步,填写税务申报表时要准确。
在填报个人所得税时,找到继续教育扣除的选项,把你所有的继续教育费用一一列出来,务必详细准确。
这样,税务部门才能看到你在职业技能提升上的投入,从而给予相应的扣除。
别小瞧这个过程,细节决定成败,填错了可就麻烦了。
3. 继续教育扣除的“注意事项”3.1 首先,继续教育的费用是有一定范围的,不是说你报了个昂贵的国际名校的课程就能全部扣除。
国家设定的扣除上限是“天花板”,超出部分你可就得自己掏腰包了。
这就像是去商场购物打折,折扣有上限,超出的部分自然要自己承担。
3.2 其次,要注意时间上的限制。
一般来说,继续教育扣除只能在当年的税务申报时进行,像是个“时效性”极强的优惠活动。
税务师继续教育要求

税务师继续教育要求篇一税务师继续教育要求嘿,各位税务师小伙伴们!今天咱们来聊聊税务师继续教育这回事儿。
为啥要有这要求呢?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哈!随着税收政策不断变化,经济环境日新月异,咱们税务师要是不持续学习、更新知识,那怎么能为客户提供准确又靠谱的服务呢?这就好比你拿着过时的地图去旅行,能不迷路吗?所以啊,继续教育那是必须的!那具体都有啥要求呢?首先,**学习时间得保证**!每年咱得完成不少于 90 个学时,这90 个学时就像 90 个台阶,一步步带你登上知识的新高峰。
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然后,**学习内容要全面**!得涵盖税收政策法规、税务实务操作、税务风险管理等等。
这就像一桌丰盛的大餐,啥菜都得有,营养才能均衡嘛。
还有啊,**学习方式得多样**!参加培训班、研修班可以,网络学习也行,甚至参加学术会议、发表专业论文也能算。
总之,只要能学到真本事,咱啥招都能用。
要是不遵守这些要求会咋样?那可就惨啦!可能会影响你的职业信誉,客户还能信你吗?说不定连执业资格都保不住喽!所以,小伙伴们,为了咱们的职业发展,为了能在税务的江湖里畅游无阻,可千万别偷懒,老老实实完成继续教育的要求哈!篇二税务师继续教育要求哟呵,税务师们!咱们又见面啦,今天来说说继续教育那些不得不提的事儿。
为啥要这么重视继续教育呢?你想想,税收政策就像那多变的天气,一会儿一个样儿。
咱要是不跟上这变化的节奏,不就成了“睁眼瞎”啦?怎么给客户出谋划策,怎么在这行业里立足呢?那具体要求是啥呢?**课程选择得精准**!不能啥课都乱听一通,得根据自己的专业方向和实际需求来。
比如说,你擅长企业所得税,那相关的最新政策解读课程就得重点关注,这就好比打仗要找对武器。
**学习效果要检验**!学完了不能就完事儿,得通过考试、作业或者实际案例分析来检验自己到底掌握了多少。
这就像做饭,做完了得尝尝咸淡不是?**实践运用不能少**!别光学理论,得把学到的东西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继续教育抵扣个税条件

继续教育抵扣个税条件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继续教育抵扣个税条件是很多人关心的一个话题,特别是在当今社会,学习成为人们追求的一种趋势。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知识和技能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因此继续教育成为了许多人提升自身能力和求职竞争力的必经之路。
而在进行继续教育的过程中,也会涉及到相关的费用支出,针对这些费用支出,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即继续教育抵扣个税条件。
继续教育抵扣个税条件,顾名思义就是通过参加继续教育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税负。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人们积极参与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和竞争力。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个人在参加符合条件的继续教育后,可以申请相应的税收减免或抵扣,以减轻自己的负担。
那么,什么样的继续教育费用可以抵扣个税呢?一般来说,符合以下条件的继续教育费用可以享受个税抵扣优惠:第一,参加的继续教育必须是与本人当前从事的职业相关的。
也就是说,这些继续教育课程必须对提升个人的能力和水平有实质性的帮助,而不是为了满足个人兴趣或爱好而参加的。
第二,继续教育费用必须是个人自行承担的。
这意味着,如果继续教育费用是由单位或其他组织承担的,则不能享受个税抵扣优惠。
在选择继续教育课程时,一定要注意费用是由自己支付的。
继续教育费用必须是合法且合理的。
这就要求参加的继续教育课程必须是正规的学习机构开设的,学习内容也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报名参加继续教育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学校或培训机构,以确保自己的权益。
还需要注意的是,继续教育费用的抵扣标准是有限制的。
根据规定,每年可以抵扣的继续教育费用额度为6000元,超出部分不再享受抵扣优惠。
在选择继续教育课程时,一定要权衡好所需花费和可抵扣金额之间的关系,避免超支而无法享受抵扣优惠。
继续教育抵扣个税条件是有一定限制和要求的,但只要符合相关规定,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参加继续教育,就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或抵扣优惠。
在选择继续教育课程时,一定要慎重考虑,确保符合政策要求,以最大程度地减轻个人税负,提高自身素质和竞争力。
2019年个人所得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扣除之继续教育支出专项政策详解辅导培训PPT课件(纳税人必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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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支出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 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 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 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 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 等资料备查。
育两类继续教育情形,则每一类都要填写。 2019年继续教育扣除:4800+3600=8400(元)019年1月处于北京大学英语学博士阶段,
暑假期间出国并考取CFA证书,请问他在2019年如
何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 过48个月。48个月包括纳税人因病、因故等
个人所得税改革
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支出讲解
2019年6月
个人所得税改革涉及政策
个人所得税改革涉及政策
国务院令第70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发[2018]41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02. 李雷在2019年1月处于北京大学英语学博士阶段, 同时考取了法学院硕士;另外他在2019年取得了律师 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翻译专业资格等相关证书, 请问他在2019年如何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答: 对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同时取得多
个职业资格证书的,只需填报其中一个即可。 但如果同时存在学历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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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支出扣除问题回答
01. 李雷在2019年1月成为北京大学英语学博士生, 且没有其他继续教育支出,请问他在2019年如何享 受继续教育扣除?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布日期】2021.03.12•【文号】中税协发〔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4.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继续教育正文关于印发《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中税协发〔202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修订后的《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已经中税协六届十九次会长专题会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21年3月12日附件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税务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范税务师(注册税务师)等涉税专业服务人员继续教育,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90号)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税务师继续教育应当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时效性和前瞻性。
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提升能力、讲求实效,统筹资源、创新发展,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税务师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税务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执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应根据岗位的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履行继续教育义务,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
继续教育应当贯穿于其整个职业生涯。
第四条税务师应在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学时,以保证税务师专业知识不断更新,能力不断提升。
第五条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的人员适用本办法。
其他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对税务师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实行登记管理。
对税务师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向社会公示并提供查询服务。
会计继续教育抵扣个税政策

会计继续教育抵扣个税政策
一、政策依据
本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旨在鼓励会计人员不断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会计行业的整体水平。
二、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接受会计继续教育的在职会计人员。
三、扣除主体
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可以作为扣除主体,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申请抵扣相应继续教育费用。
四、扣除标准
每年度可抵扣的继续教育费用标准为:专业科目每人每年最高600元,共计可连续扣除期限不超过2400元;学历继续教育每人每年最高扣除4800元。
五、扣除时间和方式
扣除时间:在本政策实施后,每年度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申请。
扣除方式: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在线申请,填写相应的抵扣信息,并上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六、申请与审核
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个人所得税
APP进行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税务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七、监督与处罚
对虚报、冒领、骗取继续教育抵扣费用的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追缴已抵扣的费用、取消申请资格、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征信系统。
八、政策实施时间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和相关细则由税务部门另行通知。
中税协2024年培训计划

中税协2024年培训计划为了进一步提高税务服务水平,加强税收征管能力,中税协定于2024年制定了一系列培训计划,旨在帮助税收从业人员提升技能和知识,适应税收领域的发展和变革。
这些培训计划将涵盖税收政策的最新发展、征管技术的最新应用、税收服务的最佳实践等内容,旨在为税务从业人员提供全方位的培训和支持。
一、整体培训方案1.1 师资力量建设中税协将组织一系列培训师资力量建设的工作坊,邀请国内外税收专家和学者,以及行业领军人物进行分享和交流,培养高水平的培训师资力量,确保培训内容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1.2 培训内容设计中税协将联合国内外相关机构和行业专业人士,结合实际需求,制定针对性强的培训内容,涵盖税收征管、税收政策、税收法律等多个方面,确保培训内容的全面性和实用性。
1.3 培训资源整合中税协将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包括纳税人诉求、学术研究、实务案例等,为参与培训的税务从业人员提供多维度的学习资源,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学习需求。
二、具体培训计划2.1 税收政策和法律培训中税协将组织一系列关于最新税收政策和法律的培训课程,涵盖国内外最新税收政策和法律动态、税收法规解读和应用、税收政策趋势分析等内容,帮助税务从业人员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税收政策和法律。
2.2 征管技术和信息化培训中税协将组织一系列征管技术和信息化的培训课程,涵盖征管技术的最新应用、信息化建设的最佳实践、数字化税务的管理和服务等内容,帮助税务从业人员提升征管技术和信息化水平。
2.3 税收服务和纳税人管理培训中税协将组织一系列关于税收服务和纳税人管理的培训课程,涵盖税收服务的最佳实践、纳税人管理的策略和方法、服务型税务机关的建设和管理等内容,帮助税务从业人员提升税收服务水平和纳税人管理能力。
2.4 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训中税协将组织一系列关于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训课程,涵盖税务工作中的创新思维和方法、实际操作中的实践技能和经验分享等内容,帮助税务从业人员提升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2011年中税协远程继续教育学习与考试考核办法的通知

关于2011年中税协远程继续教育学习与考试考核办法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1]0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根据《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继续教育培训大纲》(2011年修订稿)的规定,为做好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远程继续教育承办单位变动的衔接,方便和鼓励会员积极参加远程继续教育学习,结合中税协网校运行初期的实际情况,现就2011年远程继续教育网上课程学习、考试考核等事项通知如下:一、2011年远程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开通时间2011年远程继续教育培训课程从6月25日正式开通。
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可使用安全盘(U-Key)自行上网学习。
业务助理人员上网学习的登录办法另行通知。
二、课程设置中税协远程继续教育面向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注册税务师、业务助理(以下简称“学员”),根据岗位特点设置相应培训课程,其中为所长暨合伙人开设了专门的培训课程。
远程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分设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学员至少选择一门必修课程,可以先试听后选课,每一课程后附有练习题。
年度考试内容按照学员所选课程而定,必修课内容占80%,选修课内容占20%。
课程设置见《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继续教育培训大纲》及附表(2011年修订稿)。
三、学时计算2011年远程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以用安全盘(U-Key)登录中税协网校(),开始课程视听为有效,系统自动累计学时。
四、学习成绩学员综合成绩由课后练习成绩、年度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均采用百分制,两部分权重各占50%。
综合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即可打印综合成绩单。
五、年度考试学员修满40学时后,方可参加年度考试。
年度考试在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期间内进行,每月的10日至20日为网校开放的“年度考试”时间,学员可自行上网参加考试。
考试后,系统将自动阅卷并显示得分和答案。
综合成绩不合格的学员,年度内允许补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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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税协网校课件征集办法发布可抵继续教育学时
作者:
来源:《财会信报》2018年第06期
本报讯(记者唐碧)为办好远程教育服务和税务师行业继续教育,倡导培训资源共建共
享理念,中税协于1月23日印发《中税协网校课件征集管理办法(试行)》,自2018年1月施行。
中税协网校面向全社会征集课件,重点包括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税务机关、财税类培训机构、高等院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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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税收法律法规、财会专业知识、涉税服务实务、涉税案例、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热点财税问题等。
课件包括但不限于影音材料、动画等形式。
其中,影音材料要求画面清晰,普通话授课,吐字清楚,语速适中;课件中的视频数量视课程内容而定,单个视频时长宜20分钟左右。
课件应包含课程简介,Word、PPT等讲义文档,以及与内容相符的测试题(客观)等配套附
件。
课件依据内容难度、专业性、制作质量等指标分为A、B、C三类。
课件提供者可获得的收益包括基本收益和销售后分成收益两部分,基本收益依据课件分类与课件时长核算,其中A类课件40元/分钟、B类课件30元/分钟、C类课件20元/分钟;销售后分成收益为课件实际销售额的40%,课件售价由网校与课件提供者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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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提供课件可获得课件3倍时长的继续教育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