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拆迁征地律师
北京著名拆迁维权律师

北京著名拆迁维权律师
毛继光
毛继光,北京著名拆迁维权律师,现任北京红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被誉为“拆迁维权之父”。
他曾获“中国发展新星”称号,2005年荣获“中国法治十大先锋人物”称号,2007年被《中国拆迁报》评为“历史
上最强拆迁维权律师”,2009年当选《中国基层法治》杂志“十大最具
影响力法律人物”,2010年获“北京市政协社会科学解放思想贡献奖”,2014年与其他6位律师成为“中国司法先锋30人”入选者。
毛继光出生进入法律领域,自2004年以来,先后参与拆迁维权破案900多个,起草拆迁法相关文件达1500份,打官司超过800件。
毛继光
是现代拆迁维权的先驱,他在律师群中是拆迁维权的榜样,自成立红马律
师事务所以来,进一步解放思想,以低收费、平等持平的拆迁维权精神,
为社会司法环境的改善和拆迁维权者的有力倡导者。
他把“拆迁维权”斗
争写进了司法文书,他的案件频频上报高级法院,推动国家拆迁维权发展,成为拆迁维权理论的创建者,使“以司法路径争取公正”成为拆迁维权人
民的常态。
凭借自身的勤奋、坚强、智慧,毛继光长期以来一直在做公益事业,
为拆迁维权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
他不仅助力百姓解决拆迁维权,而且在
为社会。
拆迁律师点评周口市政府征地打围观群众事件

拆迁律师点评周口市政府征地打围观群众事件2014年4月28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因为围观当地政府征收农民土地,河南周口市民张秋生一个月前莫名被打。
而被指打人一方称,其征地行为是奉上级的指示进行,打人的不是领导,可能是施工工人。
自称记者结果挨打张秋生称,3月17日上午,他和朋友办事路过周口市港口物流园区李埠口乡王楼村时,看到王楼村的麦地里有上百人。
因为好奇便走了过去,一看是港区政府组织了上百人在征地,路边还停有救护车。
张秋生说,当时有一农妇问他们是什么单位的,他随口回答了一句媒体的。
这名妇女便对一位现场督办征地的负责人说:你们别走,把情况给记者说说。
该负责人走过来问道:“你们是记者,有记者证吗?他赶忙解释说:我们是网络媒体的工作人员,不是记者,只是路过看看。
该负责人手指前面称:领导在那边,让他们给你解释吧。
说完就让他随着走。
张秋生说,他跟着没走多远,突然窜出10多人对他拳打脚踢,他当时就被打倒在地,随身物品也被抢走。
直到有群众喊要出人命了,打人者才停手。
这之后,该负责人又指示把他送到了派出所。
张秋生的朋友范先生说,看到张秋生被打,情急之中他说了一句“公民也有监督权”,也遭到暴打。
手机等物品被抢走后,他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派出所问了问情况后,很快让我们走了。
第二天到周口市中心医院一检查,才知道自己的一根肋骨被打折了。
张秋生说。
官员强调是个误会张秋生称,据当天一名在征地现场执勤的民警介绍,此次征地行动是由周口市港口物流区纪检书记尚红伟指挥的。
当地村民称,在港区组织的这次征地行动显然是有预谋的,否则的话不会提前把救护车开到路边。
周口市委一李姓官员在谈起此事时反复强调是一场误会。
他们不知道他们是看热闹的,认为他们是假记者来找事的。
但不肯透露他们是谁。
周口市港口物流园区李埠口乡党委书记徐文化称,征地是奉上级的指示进行,打人的肯定不是尚红伟尚书记,可能是正在施工的工人。
据了解,周口市港口物流园区是周口市政府去年7月新成立的工业园区。
北京知名征地补偿案件受理律师王振嵩介绍晋江三名村干部伪造拆迁手续骗取征地补偿款

晋江三名村干部伪造拆迁手续骗取征地补偿款拆迁补偿是在征地过程中对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补偿。
但是在拆迁的过程中却经常发生基层干部贪污腐败的现象。
接下来北京知名征地补偿案件受理律师王振嵩律师将为您介绍一起发生在民营经济发达的晋江的三名村干部伪造拆迁手续骗取征地补偿款的案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福建检察网获悉,晋江市内坑镇一村民小组长李某,因冒领其他村民的征地补偿款,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4年4月间,晋江市内坑镇瑞峰工业园区在内坑镇某村建设征地。
在晋江市内坑镇人民政府统计员对各个被征用田地进行确认时,时任该村小组长的李某为了达到非法领取征地补偿款的目的,明知不是本人的被征用田地,却欺骗统计员,将小组的集体土地面积287.13平方米(补偿款15368元)、李某禹的一块田地面积254.21平方米(补偿款13606元)、李某荣的一块田地面积194.65平方米(补偿款12024元)均登记在自己的户头上,并分别于2011年下半年间领走该三块征地补偿款32324.6元及2014年5月间领走该三块征地的补差款8673.4元,共计40998元。
案发后,被告人李某将上述三笔征地补偿款40998元退还给该村村委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40998无,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他人的公私财产所有权,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鉴于被告人李某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并能预缴罚金、退还赃款,应予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征地补偿本来就是国家拿纳税人的钱进行建设公共事业,但是很多多就是希望能够多从这笔拆迁补偿款里面去获得不劳而获。
如果您身边也有遇到征地补偿纠纷请及时咨询我们北京知名征地补偿案件受理律师王振嵩律师。
来源:。
有名建筑工程律师排名

有名建筑工程律师排名
1.张琳律师:擅长工程建设领域,曾在多个大型工程项目中担任重要法律顾问。
2. 李明律师:专注于建筑工程投资、融资和并购等领域,多次代表客户成功解决复杂法律问题。
3. 王小峰律师:在建筑工程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为众多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4. 张建国律师:在建筑工程领域拥有多年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5. 王大卫律师:专注于工程建设合同纠纷解决,曾代表多家知名企业成功处理复杂的法律案件。
6. 马云龙律师:在建筑工程领域具有极高的声誉和权威性,曾多次为政府和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7. 李军律师:擅长处理建筑工程质量纠纷、施工合同纠纷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深受客户信任和赞誉。
8. 张成律师:在建筑工程领域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曾多次获得法律服务领域的荣誉和奖项。
9. 陈明律师:专注于工程招标、评标等方面的法律服务,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和解决方案。
10. 王晓明律师:在工程建设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曾成功代理多起工程建设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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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著名强拆律师

北京著名强拆律师北京的律师事务所非常多,一些大型律师事务所分别在东城区,朝阳区,海淀区。
然而,北京著名强拆律师也分布在这三个地区之中的律所里。
强拆案件全国非常普遍,许多面临强拆的当事人,都会选择权威的北京律师事务所,因为只有北京律师事务所才会有全国最著名的强拆律师。
北京著名强拆律师:1、罗永波律师-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大学法律硕士2012年执业至今,代理过大量的征地拆迁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对征地拆迁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同时在工程建设、工伤纠纷、房产纠纷等民商案件,也有大量成功案例。
2、燕薪律师-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燕薪律师自1999年起研习法律,2003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2004年执业,燕薪律师带领的文薪拆迁律师团具有七年办理征地拆迁案件的丰富经验。
3、王兴华律师-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凭借其法院实践经验,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其撰写的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
其观点独到犀利,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
4、赵健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主任,获得中国人民大学EMBA学位赵健律师,1994年开始从事法律相关工作,1999年考取律师职业资格证,并先后就职于法院和报社。
2007年正式介入征地拆迁维权案件的研究和实务操作,至今直接承办或指导的征地拆迁维权案件达近千件,是我国业内最早的专业拆迁维权律师之一。
5、杨波律师-北京本录律师事务所北京本录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北京征地拆迁与房地产专业律师,20年的律师生涯在征地拆迁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二手房买卖纠纷、婚姻房产纠纷、房产继承纠纷等物权不动产纠纷领域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
6、王卫洲律师-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从事律师职业后专攻土地拆迁领域,专业为被征地、拆迁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护权利,坚持“稳打稳扎、勇于开拓、恪尽职守”的办案办案思路和利用多种力量集中维权的原则,曾承办武汉天兴洲公铁两用长江大桥及其引线工程占地纠纷案件、重庆渝宜高速公路占地拆迁纠纷案件、孔庆丰等诉泗水县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
拆迁律师讲解如何应对违法拆迁中遇到的问题

拆迁律师讲解如何应对违法拆迁中遇到的问题2014年5月5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现在的拆迁对于被拆迁户来说是有哭有笑,很多拆迁都没有了,道德,良心,公平。
相反的是:权利,金钱,势力,黑暗,当这些都摆在眼前的时候很多官员都选择了后面的方式,所以拆迁的字眼往往都被人们说起,说的是什么地方因为拆迁出了大事情。
但是还有很多人也有期盼拆迁时候得到的补偿款,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但实际上在拆迁的时候很多人都是不敢与政府有关拆迁部门对抗,只有默默的签署了不合理的拆迁补偿协议相继离开了自己的房屋,吃了很大的苦果,都是因为自己的软弱思想,自身认为感觉胳膊拧不过大腿,平民百姓如何与政府对抗,相反有的人为了自己的合法利益和不妥协的精神与其对抗,利用法律的武器来调取有关部门的违法点。
有的人确是因为没有钱而请不动律师,也没有说明自身的情况最后也就放弃了与其法律对抗,自己却是选择特殊途径对抗。
拆迁律师讲解当您面临强行的征地拆迁时你会怎么做?如何做,怎么样才可能不损失自己的利益,不伤害自己的身体得到合理的补偿,还可以抗拒那些横行霸道的拆迁人员呢!针对暴力征地拆迁中农民应采取的对策地方政府非法动用公安机关、城市管理执法、社会黑势力暴力强征强拆,土匪无非就是要抢农民的土地,农民为了生存活命不能一盘散沙,一定要团结。
只要团结,誓死捍卫自己的合法土地使用权,一切的邪恶势力都是纸老虎,不经一击。
不用怕什么,农民的活命的路都被堵死了,命都活不了了,还怕什么?事实上,农民的土地就你的一个物,能让你赖以生存的活命的物,政府现在做的就是土匪作的,强买强卖。
知道,土地的价值,为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就一定要保护好它。
当农民朋友,遇暴力征地拆迁时,怎么办?在遇暴力强征强拆迁前,农民应做好充分准备,前提是团结,准备好农具铁锹、石块等物品,以备不测,保护自己生命安全时用;再就是准备好多幅毛主席画像、多面党旗、国旗等,用于阻止施工用;最后,一定要准备好,相机,录音、录像等设备,收集相关证据,必要寻求媒体记者帮助。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拆迁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拆迁法律业务操作指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刑事判决裁定与法律文书正文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拆迁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07年发布)目录总则第一章房屋拆迁前期准备中的律师实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律师代理拆迁人、拆迁单位在房屋拆迁前期准备阶段的工作及应当注意的问题第三节律师代理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在城市房屋拆迁前期准备阶段的工作第二章房屋拆迁评估中的律师实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第三节拆迁估价过程中律师法律业务的工作内容第三章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中的律师实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三节被拆迁房屋面积的确定第四节被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标准第五节特殊对象的补偿与安置第六节货币补偿款的分配第四章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过程中的律师实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裁决申请与受理阶段第三节裁决审理阶段第四节行政强制执行阶段第五章农村房屋拆迁中的律师实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集体土地的征收征用及补偿第三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第四节农村房屋拆迁评估第六章行政复议与诉讼中的律师实务第一节拆迁行政复议第二节拆迁诉讼第三节律师在拆迁诉讼中的举证附则总则第1条制定目的为提高律师承办房屋拆迁业务的服务水平,指导律师办理与房屋拆迁相关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结合拆迁业务操作流程和经验,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供律师在办理拆迁法律服务业务中参考和借鉴,并非强制性规定。
第2条概念界定2.1城市房屋拆迁,是指经依法许可,拆迁人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给予补偿安置的前提下予以迁出,对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拆除的法律行为。
2.2农村房屋拆迁,是指经依法许可,拆迁人对城市规划区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给予补偿安置的前提下予以迁出,对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拆除的法律行为。
成都征地拆迁律师免费法律咨询:鱼塘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怎么算?
成都征地拆迁律师免费法律咨询:鱼塘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怎么算?来源:法妞问答简介:鱼塘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自己的鱼塘和承包的鱼塘,两者的补偿内容有所区别,一般征地都有土地赔偿、安置补偿、青苗、地上附着等、停产停业等赔偿,赔偿标准各地不一。
普法: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
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拆迁类法律咨询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某区某街道某社区居民李某,拥有一处位于该街道的房产,该房产属于其唯一的居住地。
近年来,由于城市建设的需要,李某的房产所在区域被纳入了拆迁范围。
在拆迁过程中,李某与拆迁方就拆迁补偿等问题产生了纠纷,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为此,李某寻求法律帮助,咨询了本律师。
二、案情分析1. 拆迁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拆迁人应当依法取得拆迁许可证,并按照拆迁许可证的规定进行拆迁。
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拆迁补偿方案,并按照拆迁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拆迁补偿方案应当包括被拆迁人的房屋、土地、附着物等财产的补偿金额和方式。
2. 案件争议焦点本案中,李某与拆迁方就以下争议焦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1)拆迁补偿金额:李某认为,根据市场评估,其房产的市场价值应高于拆迁方提出的补偿金额。
(2)安置方式:李某要求拆迁方提供与其原有房产相当或者更好的安置房,而拆迁方提出的安置房面积较小。
(3)搬迁期限:李某认为拆迁方提出的搬迁期限过短,无法满足其搬家、出售房产等需求。
3. 案件分析(1)关于拆迁补偿金额根据《拆迁条例》规定,拆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人的房屋、土地、附着物等财产的市场价值确定。
本案中,李某主张其房产的市场价值高于拆迁方提出的补偿金额。
为支持李某的主张,律师建议其提供以下证据:① 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② 房产市场评估报告;③ 同地段、同类型房产的成交记录;④ 房产周边配套设施、交通状况等。
(2)关于安置方式根据《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应当提供与被拆迁人原有房产相当或者更好的安置房。
本案中,李某要求拆迁方提供与其原有房产相当或者更好的安置房。
律师认为,李某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建议其坚持以下观点:① 拆迁方提供的安置房面积较小,不符合《拆迁条例》的规定;② 李某的房产位于城市中心区域,周边配套设施齐全,拆迁方应提供与其原有房产相当或者更好的安置房。
王宝伦与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拆迁二审行政判决书
王宝伦与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拆迁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资源土地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命令【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0.27【案件字号】(2020)沪02行终23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璇田华包建俊【审理法官】张璇田华包建俊【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宝伦;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当事人】王宝伦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当事人-个人】王宝伦【当事人-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代理律师/律所】刘军明上海永乐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刘军明上海永乐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刘军明【代理律所】上海永乐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王宝伦【被告】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院观点】根据《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浦东规资局作为其辖区土地管理部门,具有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的法定职权。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证据确凿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浦东规资局作为其辖区土地管理部门,具有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的法定职权。
上诉人户在签约期限内未能与浦东房屋征收中心达成补偿安置协议,浦东房屋征收中心作出具体补偿方案,浦东房屋征收中心实施补偿后,上诉人户拒绝接受补偿且拒不交出土地,浦东规资局遂作出被诉责令交出土地决定,执法程序合法。
被诉责令交出土地决定认定的被征地补偿房屋建筑面积、评估价格、货币补偿金额、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安置房屋价格等内容,均有充分证据予以证实,认定事实清楚,对上诉人户的安置补偿方案符合《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适用法律正确,未侵犯上诉人户的合法权益。
涉案地块于1993年予以征地,属于《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已征未拆地块,故浦东规资局依据上述规定,根据报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准的补偿方案,以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标准对上诉人户房屋进行补偿安置,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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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拆迁征地专业律师
【宋金玉律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硕士
北京市圣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拆迁业务部主办律师。
工作语言:中文、英文
【执业理念】
责任在心,使命必达
【顾问单位】
目前:
1、北京水木缘文化发展顾问有限公司;
2、韩国再生能源环境工程公司北京分公司。
曾经:
1、亿比亚(北京)粒子加速器技术有限公司;
2、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
3、诺迪克公司;
4、皆斯内(上海)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5、塔塔信息技术(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6、波音(中国)有限公司;
7、安可(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从业经历】
选择
200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从业资格。
2006年,对外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前夕。
被推荐至香港中文大学公费攻读博士学位。
工作...还是继续求学...?
考虑照顾家人,而最终遗憾放弃攻读博士,选择进入社会从事法律工作。
从事的方向是什么?
在对自己进行了细致的SWTO分析的基础上,宋律师决定主攻“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公司顾问”业务。
起步
“业精于勤,更精于专”,在房屋拆迁维权领域,宋律师用心担负每一次委托。
在案件诉讼辩护中,宋律师既有“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的办案手法、也有面对难案“出奇制胜、柳暗花明”的点睛之笔。
其多元化的诉讼模式,最大程度上的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权益,也因为用心,当结案时宋律师已经成为了他们的朋友。
在公司顾问业务中,因其法律知识的专业性、系统性、前瞻性,宋律师得到了国内外企业的赏识。
先后被波音(中国)有限公司、诺迪克公司、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韩国再生能源环境工程公司北京分公司等国内外知名企业聘为企业法律顾问。
专注
在事业上升之际,宋律师并没有急于拓展业务,而是认真思考、总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案件。
她认为目前该类案件诉讼的基本模式是“死扣法条,运用技巧,赢得诉讼”,但该类案件的胜利不应只停留在“钻法律漏洞”、“耍诉讼技巧”层面。
这是国家利益、个人利益博弈与平衡中冲突的表现,应进一步探究其更深层次的原因。
只有抓住了本质,才能为当事人做出更好的辩护。
深造
于是,宋律师辞去了数家知名企业法律顾问的职务,婉拒了当事人的委托。
专心考取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经济学硕士,在社科院导师的指导下,从经济学角度,潜心探索我国土地征用管理、房屋拆迁、城市化进程中的国家赔偿、补偿等政策。
经济的最大效率,来自于公平与秩序,这正是法律追求的目的,也是国家法治的理念。
奋斗
“剑胆琴心”,宋律师现作为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拆迁业务部主办律师。
迄今为止(2014年1月),宋律师维权案件遍及吉林、北京、上海、山东、福建、四川、安徽、江西、江苏、浙江等十几个省市,成功维权案例百余件。
凭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多角度的分析能力、精湛的诉讼技巧,宋律师为当事人赢得了一次次诉讼,更收获了业内的认可、百姓
的口碑。
【经典案件】
征地拆迁案件
1、北京市门头沟区金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2、北京市海淀区东方华龙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3、上海市金山区顾某等四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4、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姜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5、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镇邵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6、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张某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
7、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张某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
8、吉林省磐石市崔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9、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戴某桃园征用补偿纠纷案;
10、河北省承德市涞水县代某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纠纷案;
11、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王某等30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12、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阳光竹木制品公司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13、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夏某等2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14、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杨某等9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15、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李某等2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16、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邢某等3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17、山东省德州市陵县李某等6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案;
18、山东省德州市陵县杨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19、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区陈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20、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汪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21、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李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22、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曾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23、四川省重庆市开县陈某、张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24、四川省重庆市南岸区高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25、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肖某等两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26、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何某等2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纠纷案;
27、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江某等四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28、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周某等四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29、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黄某等七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30、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滨江路游乐园李某等18位业主经营场所拆迁补偿纠纷案;
31、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欧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32、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9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33、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罗汉镇闫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34、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罗汉镇古某以及郭某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
35、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罗汉镇王某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
36、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黄某等人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
37、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林某等三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
38、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卓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39、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张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40、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胡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41、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徐某等9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案;
42、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林某等2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纠纷案;
43、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张某等10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44、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李某等6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纠纷案;
45、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刘某与姚某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
46、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张某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
47、福建省福州市柯某(三坊七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案;
48、福建省泉州市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香港独资企业)厂房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49、福建省泉州市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香港独资企业)厂房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50、福建省晋江市龙湖镇钞厝村施某等5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纠纷案。
……
民事代理案件
1、亿比亚(北京)粒子加速器技术有限公司诉铭林国际置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
2、亿比亚(北京)粒子加速器技术有限公司诉上海美西包装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3、邱某诉家乐福、广州迪彩公司产品质量纠纷案;
4、王某诉家乐福、中粮集团产品质量纠纷案;
5、诺迪克公司诉田某侵权纠纷案;
6、北京王某与他人析产继承纠纷案;
7、北京市顺义区某环境工程公司诉广西钦州市人民政府水务合同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