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知识结构图讲课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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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知识结构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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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汇总

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相关知识汇总

其他情形①(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例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例资料。 补充: 【一般过错归责原则】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暂时无意识或者失去控制损害责任除丧失意识是因为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外,适用过错归责原则; 2、网络侵权责任适用过错归责原则; 3、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适用过错归责原则; 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损害适用过错归责原则。 【过错推定原则】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或者精神药品等; 2、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责任; 3、个人劳务关系中的责任。

杨立明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草案建议稿》一文中对此做出了如下汇总: 第八条【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侵权责任类型,参照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适用法律,不适用第六条第二款和第七条规定。 第十条【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范围】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律规定”,是指侵权责任法第四章至第十一章规定应当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侵权责任类型,包括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其他法律规定应当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例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依照其规定。第十一条【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 下列侵权责任依照侵权责任法第七条规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侵权责任:(一)第五章规定的产品责任; (二)第八章规定的环境污染责任; (三)第九章规定的高度危险责任; (四)第十章规定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但第八十一条规定除外; (五)其他法律规定的工伤事故责任。

侵权责任法重点整理讲解学习

侵权责任法重点整理

绪论 1.侵权责任法性质: 私法、强制法、救济法、责任法。 第一章 1.侵权行为 a.概念:侵权行为就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并造成损害依法应该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损害行为。 b.特点:①侵权行为是行为人侵害他人人身和财产的行为 ②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主要是财产权和人身权等绝对权 ③侵权行为还包括侵害他人财产利益和人身利益的行为 ④一般侵权行为是行为人基于过错而实施的行为 ⑤侵权行为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 c.种类:①根据行为的构成要件: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②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积极侵权行为和消极侵权行为(关键点:作为与不作为) ③根据侵权人的人数: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 2.侵权责任 a.概念:侵权责任是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依法应答承担的法律后果。 b.特点:①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承担的法律后果 ②侵权责任以存在侵权行为这一法律事实为根据 ③侵权责任的形式主要是财产责任,但不仅限于财产责任

c与违约责任比较(重点): ①归责原则不同。侵权责任采取一般采取过错责任原则,例外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违约责任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例外采取过错责任原则。 ②责任基础不同。违约责任的责任基础是行为人违反约定义务,没有约定才适用法定条款,且构成违约责任一般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要件。侵权责任的责任基础是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构成侵权责任一般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例外为无过错。 ③举证责任不同。违约责任中受害人无须证明违约方是否有过错,只要证明违约的事实存在即可,违约方只有证明具有法定或约定的免责是由才可免责。侵权责任中,加害人只有能证明其无过错的可免责,在特殊侵权中加害人只有证明其有法定免责是由才能免责。 ④免责条件不同。违约责任中有法定免责是由还有约定免责是由,但不得预先约定免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侵权责任中只有法定免责是由。 ⑤责任形式不同。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而侵权责任既包括财产责任,也包括非财产责任。 ⑥损害赔偿的范围不同。 ⑦诉讼管辖不同。

侵权责任法-普法宣传小知识

。 法学院普法宣传 ——“侵权责任”小知识 什么是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或在法律特别规定的场合不问过错,违法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侵害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及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后果的违法行为。 侵权行为诉讼时效 侵权行为一般诉讼时效是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对于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该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不予支持其诉讼请求。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该如何承担责任? 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个人劳务关系中的提供劳务一方造成他人损害,责任如何承担? 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该工作人员有过错的,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其追偿。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他人损害,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对其享有追偿权。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如何承担侵权责任?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产品质量损害责任,如何承担?

(完整)部编版小学六年级语文常识知识点归纳,推荐文档

语文常识 1、文章结构:总分总、总分、分总 2、写作顺序:时间顺序、空间顺序、事情发展顺序 3、过渡句的作用:承上启下、承上、启下 4、破折号的作用:(1)表示解释说明(2)表示声音的延长 (3)表示话题转变(4)表示语意递进 5、省略号的作用:(1)引文的省略(2)列举的省略 (3)表示说话的断断续续(4)表示话未说完或语意未尽 6、引号的作用:(1)表示引用(2)表示特定称谓(3)表示特殊含义 (4)表示讽刺和嘲笑(5)表示突出强调 7、转述句的改写方法:你改我,我改她,他(她)改名字,这改那,冒号变逗号,双引号去掉,提示语不变。 8、人物描写方法:语言、动作、神态、外貌、心理 9、修辞手法:比喻、拟人、排比、夸张 10、说明方法:列数字、打比方、举例子、作比较 11、文首和文末:首尾呼应、点明中心、深化主题 12、双重否定句:不得不、不会不、不能不、非不可 13、反问句:难道……吗?怎么……呢? 14、文章体裁:小说、散文、诗歌 15、感情色彩:褒义词、贬义词、中性词 16、写作方法:顺序、倒叙、插叙 17、四大名著:《西游记》(吴承恩)、《红楼梦》(曹雪芹)、《三国演义》(罗贯中)、《水浒传》(施耐庵) 18、传统节日:春节(正月初一)元宵节(正月十五)清明节(四月四日—六日)端午节(五月初五)乞巧节(七月初七)中元节(七月十五) 中秋节(八月十五)重阳节(九月初九)除夕(最后一天) 19、小说三要素:人物、情节、环境 作文好开头好结尾 1、适用于“最难忘/快乐的一件事;第一次……那是一次……的尝试,或者是和朋友小伙伴发生的事情。 开头:打开我记忆的相册,许多往事就像那一张张泛黄的照片,随着岁月的流逝,渐渐地模糊不清。但那件事却像一张彩照,清晰地印在我的记忆中,那就是… 结尾:关上我记忆的相册,许多往事也被我合在了相册之中,而这件事也将永远以彩照的形式深深地存于我的脑海中。 2、适用于童年趣事,生活趣事。 开头:童年是五彩缤纷的,就像海边漂亮的贝壳;童年是纯真甜美的,就像山涧中的那清澈的泉水;童年是酸酸甜甜的,就像一杯加了糖的柠檬汁。童年趣事就像天空中密密麻麻的星星——不计其数!我愿把那最绚丽的一颗摘下,与你一起分享。 结尾:童年时代是天真的,是快乐的,随着时光的流逝,童年正渐渐离我而去,可童年时代的趣事将永远如天空中的星星照耀着我前行。 3、我最敬佩/尊敬的人 开头: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值得我们敬佩的人。他们就像夜空中那闪烁着耀眼光芒的星星,数也数不尽。他们有的是大名鼎鼎的“明星”,还有的是一个很不起眼的“小星星”,而我最敬佩的就是…… 结尾:这就是我最敬佩的人,他就是夜空中那最亮的星,给予我前进的动力,指导我努力的方向。

第一章侵权责任法概述详解

第一章侵权责任法概述 本章主要阐述了侵权责任法的调整对象、侵权责任的指导原则以及学习与研究侵权责任法的意义和方法。本章共五节。 在学完本章之后应能够了解 1、侵权责任法的概念和渊源 2、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利和民事法益 3、侵权行为的概念和分类 4、侵权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及意义 第一节我国侵权责任法的概念、特征、体系和渊源 一、我国侵权责任法的概念、特征和体系 (一)我国侵权责任法的概念和特征 1、我国侵权责任法的概念P44 侵权责任法是规定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特征 (1)侵权责任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它是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之间以损害赔偿为核心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侵权责任关系。 (2)侵权责任法是一组相关法律规范的总和,不仅包括《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也包括其他法律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其渊源具有广泛性。 (3)侵权责任法属于我国民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所调整的对象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

(4)侵权责任法属于救济法、强行法、实体法和财产法。 (二)我国侵权责任法的体系 1、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结构:“总+分”模式 《侵权责任法》在形式上并没有分为总则和分则,只是规定了十二章。但是,从法律的具体内容分析和逻辑结构分析,实际上存在总分的结构:第一章至第三章的规定属于总则性规定,相当于《侵权责任法》的总则;第四章至第十一章属于分则性规定,相当于《侵权责任法》的不完整的分则。第十二章是附则。 2、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科学结构:对“总+分”模式的评价 《侵权责任法》第一章至第三章,分别规定的是“一般规定”、“责任构成与责任方式”及“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这些规定都是《侵权责任法》的一般性规定,规定了侵权责任的范围、侵权请求权及其保障、侵权特别法的效力、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共同侵权责任及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方式、损害赔偿请求权、公平责任以及免责和减责事由等。《侵权责任法》在这一部分除了特别规定侵权责任一般条款之外,还特别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一般性规则。这些总则性规定具有法律适用的一般效力,在审理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应当普遍适用。 《侵权责任法》第四章至第十一章,是对侵权责任类型化的规定,主要规定的是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或者过错推定原则的特殊侵权责任,也规定了部分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一般侵权责任,但不是对侵权责任类型的全面规定。主要规定的侵权责任类型是:监护人责任、暂时丧失心智损害责任、

程啸《侵权责任法》知识点梳理

一、侵权责任法的概念与特征 狭义:仅指以“侵权责任法”或“侵权法”为名的某部法律。大陆法系不存在。 大陆法系的民法中,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皆属于 概念债的发生原因。民法对侵权行为的规定分为两部分: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 构成要件规定在债编分则中,责任承担规定在债编总则中。 广义:实质意义上的侵权责任法,即所有规范侵权责任之构成要件与法律后果的规范的总称。在我国,除了《侵》,广义的还包括《民法通则》?《产品质量 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用航空法》等。 私法: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关系 特征 强行法:与合同法、物权法相比,具有更多的强行法色彩。对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的规定属于强行性规范,不能任由当事人协商改变。 二、侵权责任基本法与侵权责任特别法 基本法:《侵权责任法》。第6条确立的过错责任。凡是《侵》或者其他单行立法没概念有特别规定时,均适用该规则。第2、3章的基本规定同样。 特别法:《侵》第5条: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规定。不得随意规定各类侵权行为。只有当某些侵权行为不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应适 用无过错责任或过错推定责任时,才有必要由特别法单独加以规范。 适用关系:《侵》第5条的关系。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其他法律”指的就是侵权责任特别法。即,优先适用特别法。 《侵》生效后,凡是明确修改了旧的立法规定的地方,一律应当适用《侵》。 对于某些侵权责任,原来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作出了明确规定,但《侵》对其 未置明文。对此,不可做出硬性规定:《侵》取消了原规定,或不方便作出。 三、侵权责任法在民法中的地位 独立成编:不同于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将侵放入债法中,而是单独成编。 一是有利于侵权责任法的发展;二是我国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并不局限与损 害赔偿。八种之多。侵权行为并非单纯的债的发生方式。 与债法总:损害赔偿是最重要、最常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与因则的关系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具有很多共性,可以适用共同的规则。这些规则应当由债法总则规定。我国目前没有债法总则。 与人格权:我国《民法通则》主要以“对侵害人格权的侵权行为的规定”来规定人法的关系格权,仍未脱离侵权法的窠臼。是否单独制定人格权法,争论激烈。 与物权法:侵权责任的承担为物权提供了保护方式。并且物权是侵权法保护的核心的关系物权法中的规定补充了侵权责任法,例如:对占有的保护、相邻关系。

人教版六年级语文下册知识点归纳

人教版六年级语文下册知识点归纳 1、《文言文两则》 《学弈》选自《孟子·告子》。故事说明了学习应专心致志,不可三心二意的道理。《两小儿辩日》选自《列子·汤问》。故事体现了两小儿善于观察、说话有理有据和孔子实事求是的态度。 课后第3题: ①为是其智弗若与?曰:非然也。答:难道是因为他的智力不如别人好吗?说:不是这样的。 ②我以日始出时去人近,而日中时远也。答:我认为太阳刚出来的时候离人近一些,而中午的时候离人远一些。 ③孰为汝多知乎?答:谁说你的知识渊博呢? 2、《匆匆》 本文是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写的一篇散文。本文围绕“匆匆”展开叙述,先写日子一去不复返的特点;再写自己八千多个日子来去匆匆和稍纵即逝,作者思绪万千,由景及人,叹息不已。最后,作者发出内心的感叹。表达了作者对时光流逝的无奈和惋惜。 课后第2题:“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答:作者把自己过去的八千多日子比喻成针尖

上的水滴,把时间的流比喻成大海。日记显得多么的渺小,消逝得那么快,无声无息,无影无踪。表现出作者十分无奈的愁绪。 3、《桃花心木》 这是我国台湾著名作家林清玄的一篇散文。作者借树苗的生长,来比喻人的成长,写一个种树人让“树木自己学会在土地里找水源”的育苗方法,说明了在艰苦环境中经受生活考验、克服依赖性对人成长的重要意义。 课后第2题: ①不只是树,人也是一样,在不确定中生活的人,能比较经得起生活的考验,会锻炼出一颗独立自主的心。 答:“不确定”是指生活中不可预料的一些坎坷、曲折、磨难。生活中的“不确定”,比如生病、父母下岗、遇到自然灾难等。 ②种树的人不再来了,桃花心木也不会枯萎了。 答:因为种树人不定期、不定量地给树浇水,就是让树木适应环境,把很少的养分转化成巨大的能量,学会自己在土地里找水源,深深扎根,茁壮成长。所以种树人不再来了,桃花心木也不会枯萎了。 6、《北京的春节》 本人作者——著名语言大师老舍先生,给我们描绘了一幅幅北京春节的民风民俗画卷,展示了中国节日习俗的温馨和美好,表达了自己对传统文化的认同和喜爱。文章以时间为经线,以人们的活动为纬线结构全文。作者先介绍北京的春节从腊月初旬开始了:人们熬腊八粥、泡腊八蒜、购买年

侵权责任法重点

绪论1.侵权责任法性质: 私法、强制法、救济法、责任法。 第一章 1.侵权行为 a.概念:侵权行为就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并造成损害依法应该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损害行为。 b.特点:①侵权行为是行为人侵害他人人身和财产的行为 ②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主要是财产权和人身权等绝对权 ③侵权行为还包括侵害他人财产利益和人身利益的行为 ④一般侵权行为是行为人基于过错而实施的行为 ⑤侵权行为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 c.种类:①根据行为的构成要件: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②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积极侵权行为和消极侵权行为(关键点:作为与不作为) ③根据侵权人的人数: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 2.侵权责任

a.概念:侵权责任是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依法应答承担的法律后果。 b.特点:①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承担的法律后果 ②侵权责任以存在侵权行为这一法律事实为根据 ③侵权责任的形式主要是财产责任,但不仅限于财产责任 c与违约责任比较(重点): ①归责原则不同。侵权责任采取一般采取过错责任原则,例外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违约责任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例外采取过错责任原则。 ②责任基础不同。违约责任的责任基础是行为人违反约定义务,没有约定才适用法定条款,且构成违约责任一般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要件。侵权责任的责任基础是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构成侵权责任一般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例外为无过错。 ③举证责任不同。违约责任中受害人无须证明违约方是否有过错,只要证明违约的事实存在即可,违约方只有证明具有法定或约定的免责是由才可免责。侵权责任中,加害人只有能证明其无过错的可免责,在特殊侵权中加害人只有证明其有法定免责是由才能免责。 ④免责条件不同。违约责任中有法定免责是由还有约定免责是由,但不得预先约定免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侵权责任中只有法定免责是由。

功能法

2.1 功能法简介 功能教学法产生时又叫意念法、交际法或意念-功能-交际法,它是在心理语言学、社会语言学的理论基础上,20世纪70 年代在欧洲兴起一种新的外语教学法,780年代以来逐渐发展为交际法并衍生了许多变体,如结构-功能法,功能-结构法,平衡活动法等等。功能法主要依据社会语言学家海姆斯( Hymes )的交际能力理论及韩礼德(Halliday)的系统功能语言学而形成,是一种以语言功能项目为纲、培养交际能力的教学方法。 2.2 功能法的特点 此法的主要教学思想,是根据学生表达、交流什么观念、思想,就选学能够负载那些观念、思想的言语形式和语言规则;即按学生需要取材,由内容决定形式。在这一点上,功能法真正把语言和思维分开了。语言只是表达、负载思维的工具、符号。以往的外语教学法都主张先掌握了工具,再去做家具,修房屋,建工厂,造工业品。但很可能你费心费力掌握了许多工具,而实际只需要劈点柴火,别的什么也用不着。那就太劳而无功了。并且掌握工具的过程太枯燥,太长。功能法看到了这个毛病,就来个180 大转弯,从需要做什么活儿出发,去掌握相应的工具。需要做家具的只掌握锯,斧,刨的用法和木工本领,其它的一概不学。所以它要把人们的观念、思想进行分门别类,订出一个《意念-功能大纲》,代替外语教学中传统使用的《语法大纲》、《结构-句型大纲》,以及《情景大纲》。意念指观念、思想,功能指表达观念,思想的语言。但是,人们的观念,思想千差万别,筛选哪些去进行分类呢?功能法的取舍标准是人们的社会需要。因为人不能脱离社会,人在社会中的存在、地位决定他的观点、思想的范围、性质。可是人的社会地位、相互关系五花八门,这样筛选制定的意念-功能大纲必然极其庞大,任何学生都学习不完。因而还有第二道筛选,即根据具体学生需要表达什么,理解什么,就学那些意念-功能;根据选学的意念功能去选学相应的语言形式。但是,落实到具体人头,学生之间的需要仍会不同。因而功能法又设计过单元—学分体系。其办法是将教学内容分解成单元或小单元,每个单元针对学生的一项要求,单元之间互相联系构成整体。全体学生先学共同需要的单元(内容一般都是语言的共核);再根据自己的需要选学其它单元,不需要的不学。学完一个单元给一个学分,学满了规定数量的学分,就能达到语言的最低水平或预定达

最新人教版小学六年级语文下册知识要点归纳

小学1—6年级语文知识要点归纳(可下载打印) 小学语文知识点总结——概要 一、拼音 1、声母、韵母、整体认读、字母。 2、标调规则:看见a母别放过,没有a母找o、e、i、u并列标在后。 3、u上两点省略的规则。(遇到j q x,摘掉乌纱帽) 二、汉字 1、基本笔画、笔顺规则、偏旁部首、间架结构。 2、查字典:能够熟练地运用音序查字法和部首查字法。 3、同音字、多音字和形近字。(能够准确认识小学生阶段所要求掌握的生字词,以及多音字的各个注音和组词,以及形近字的辨别。) 三、词语 1、成语、歇后语。 2、量词和“的、地、得”的用法。能够准确填出数词与名词之间所适合的量词的、地、得用法: ①词前面的修饰成分,用“的”字衔接,作名词的定语; ②动词前面的修饰成分,用“地”字衔接,作动词的状语; ③动词或形容词后面的补充、说明成分,用“得”字连接,作动词或形容词的补语。

“地”后面跟动词,比如大声地唱;“的”后面跟名词,比如我的钢笔;“得”后面跟形容词,比如跑得快。 3、近义词、反义词的词语归类。能够熟练填出词语的近义词、反义词。 4、词语的仿写。仿照所给例子,能写出相同形式的词语。如:AABB式(高高兴兴)、ABB式(绿油油)、ABCC式(神采奕奕)、AABC式(津津有味)、ABAB式(商量商量) 5、常用的八种关联词。 四、句子 1、扩句、缩句、整理句子顺序。 2、句子中所运用的修辞手法。(常用修辞手法有:比喻、拟人、反问、设问、反复、排比、夸张、对比。能准确说出句子中所运用的修辞手法,并简要说出其作用。) 3、四种句式的互换:a陈述句、把字句、被字句;b肯定句与否定句;c陈述句与反问句;d直接叙述与间接叙述的互换。 4、八种病句的类型:a、成份残缺;b、词序颠倒;c、用词不当;d、前后矛盾;e、搭配不当;f、意思重复;g、分类不当;h、指代不明。 5、格言、经典诗句以及小升初必备古诗80首的背诵及默写。 五、标点 11种标点符号:句号、逗号、问号、叹号、冒号、引号、顿号、书名号、省略号、破折号、分号。(能正确填出句子中所缺少的标点符号,并能够说出省略号、破折号在句中的作用)

《侵权责任法》复习资料-

《侵权责任法》课程复习资料 一、客观题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考核知识点: 财产损失赔偿的计算标准。 ★考核知识点: 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的承担。 ★考核知识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考核知识点: 监护人责任。 (二)判断题 ★考核知识点: 堆放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承担。 ★考核知识点: 自然人的侵权责任能力。 ★考核知识点:侵权责任的免除。 ★考核知识点:侵权责任的功能。 二、主观题部分 (一)名词解释 ★考核知识点: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概念。 ★考核知识点: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考核知识点: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考核知识点: 数人共同侵权责任的分类。 ★考核知识点: 数人共同侵权责任的分类。 ★考核知识点: 数人共同侵权责任的分类。 ★考核知识点: 正当理由的抗辩事由。 ★考核知识点: 正当理由的抗辩事由。 ★考核知识点: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 ★考核知识点: 特殊责任主体的侵权责任。 考核知识点解释: 教育机构侵权责任,是指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的人身损害所承担的侵权责任。 ★考核知识点: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考核知识点解释: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无论侵权人有无过错,只要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人就应当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考核知识点: 侵权行为的分类。 考核知识点解释:

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过错实施某种行为致人损害时,应该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是指在侵权责任构成方面具有特殊性、适用民法上特别规定的侵权行为。 ★考核知识点: 侵权行为的分类。 考核知识点解释: 作为的侵权行为,是指违反了对他人的不作为义务而积极实施的侵权行为。★考核知识点: 损害赔偿责任。 考核知识点解释: 损益相抵,是指被侵权人在遭受损失时同时也得到利益的,应将其所得到的利益从应得的赔偿金额中扣除的一项规则。 ★考核知识点: 损害赔偿责任。 考核知识点解释: 过失相抵,是指被侵权人对损害之发生有过错的,应当依据其过错的大小或种类减轻直至免除行为人责任的规则。 ★考核知识点: 侵权责任方式。 考核知识点解释: 恢复原状,是指侵权人通过修理等手段,使受到其侵害的他人财产恢复到受损害之前原有状况的一种侵权责任方式。 ★考核知识点: 责任竞合与责任聚合。 考核知识点解释: 民事责任竞合,是指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民事责任的产生,并且各种民事责任之间相互发生冲突的现象。 ★考核知识点: 责任竞合与责任聚合。 考核知识点解释: 法律责任聚合,是指行为人的同一行为同时违反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性质的法律规范,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之构成要件,依法应当承担多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之制度。 ★考核知识点: 责任竞合与责任聚合。 考核知识点解释: 侵权责任与刑事责任聚合,是指行为人的同一行为既违反侵权责任法规范,符合侵权责任之构成要件,又违反刑法规范,符合刑事责任之构成要件。依据法律规定,行为人除应承担侵权责任之外,还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两种法律责任不可相互吸收、抵销或替代。

最全面小学六年级语文知识点归纳(精华版)

小学六年级语文知识点归纳 标点符号的用法: 句号,分号,逗号,省略号,破折号 . 字词: 生字词 .多音字 .近义词 .反义词 . 词语搭配 :保持警惕,坚持真理,主持公道,操持家务 多义词:朦胧 .纵横 .丰厚 .慷慨 .澎湃 .寂寞 .企图 .应付 .沉淀 .威胁 .凄凉 .玲珑 .迷惑 区分词的感情色彩(贬义或褒义) :骄傲 .狡黠 浏览 .阅览 .观赏 .欣赏 区别相近词词义:居然 带数字的成语:一来二去 .竟然 . .三年五载 .九牛一毛 .咬文嚼字 .旁敲侧击 .争先恐后 .翻来覆去 .扬长避短 带近义词的成语:奇花异草 带反义词的成语:幕天席地 不~不 ~式成语:不慌不忙 自~自 ~式成语:自作自受 无~无 ~式成语:无影无踪 .不伦不类 .自言自语 .无忧无虑 .不折不扣 .自暴自弃 .无时无刻 .不卑不亢 .自生自灭 .无缘无故 .不仁不义 .不屈不挠 .自吹自擂 .自怨自艾 .无声无息 — 日积月累 —累卵之危 —危言耸听 — 山高水长 —长生不死 —死里逃生 成语接龙:置之不理 — 理直气壮 无与伦比 — 比翼双飞 形容像真的一样的词语:栩栩如生 — 壮志凌云 — 云开见日 — 飞蛾扑火 — 火海刀山 .活灵活现 .惟妙惟肖 形容有才智的成语:雄才大略 形容高兴的成语:喜出望外 若字开头的成语:若无其事 .才华横溢 .足智多谋 .智勇双全 .喜上眉梢 .喜气洋洋 .若有所失 .若即若离 .若隐若现 .若出一辙 形容行为谨慎的成语:小心翼翼 形容意志坚强的成语:百折不挠 形容很多人知道的成语:家喻户晓 形容形势紧迫的成语:刻不容缓 .一丝不苟 .谨小慎微 .谨言慎行 .小心谨慎 .坚忍不拔 .坚定不移 .坚不可摧 .坚持不懈 .坚强不屈 .妇孺皆知 .众所周知 .尽人皆知 .闻名遐迩 .声名鹊起 .千钧一发 .十万火急 .迫在眉睫 .危如累卵 形容事物或事情消失的成语:烟消云散 .荡然无存 .灰飞烟灭 .无影无踪 .杳无踪迹 .娓娓道来 .喋喋不休 .夸夸其谈 .头头是道 与说有关的 AABC 式词语:连连夸奖 AABC 式成语:奄奄一息 ABCC 式成语:白发苍苍 AABB 式成语:郁郁葱葱 ABCC 式成语:忠心耿耿 .摇摇欲坠 .大腹便便 .风风雨雨 .小心翼翼 .岌岌可危 .大名鼎鼎 .浩浩荡荡 .忧心忡忡 .闪闪发光 .饥肠辘辘 .马马虎虎 .怒气冲冲 .芸芸众生 .威风凛凛 .吞吞吐吐 .文质彬彬 词语归类:地名 填写量词 乱此排序 .水果 .职业 .花名 句子: 反问句改陈述句: 1.将反问句中的肯定词改为否定词或将否定词改为肯定词 2.将反问句中的反问词 (难道 .怎么 .怎能等 )去掉 . . 3.将句末的语气词(呢 .吗等)去掉,问号改为句号 .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是真理 . . 双重否定句改肯定句: 1.去掉否定词,变成肯定的意思

侵权责任法期末试卷汇总

侵权责任法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各项权利中,不应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D ) A.健康权 B.监护权 C.用益物权 D.选举权 2.下列法律关系中,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 B) A.劳动法律关系 B.婚姻法律关系 C.经济管理关系 D.税收关系 3.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这说明侵权责任的(A) A.独立性 B.无形性 C.专有性 D.法律确认性 4.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责任构成原则不包括(A )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推定过错原则 D.过失责任原则 5.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合并使用的是(B) A.停止侵害、排出妨害 B.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C.消除危险、恢复原状 D.停止侵害、返还财产 6.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将医疗行为引发的民事责任定名为( A) A.医疗损害责任 B.医疗事故责任 C.医疗差错责任 D.医疗错误责任 7.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4条之规定,医疗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B ) A.过错责任原则 B.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C.无过错责任原则 D.公平责任原则 8.根据侵权责任法,什么时候必须要取得患方的书面同意才能够实施医疗行为?( C ) A..任何诊断活动 B.任何治疗活动 C.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 D.仅在实施手术时 9.法律规定应当向患者告知真实病情,但在保护性医疗情况下不宜向患者说明时,应当(B ) A.只能向患者的配偶说明 B.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 C.向患者的单位领导说明 D.向患者所在街道办事处说明 10.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时,经谁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C) A.经治医生批准 B.所在临床科室的主任批准 C. 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 D.医疗机构职工代表大会批准 1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不应当赔偿的是(D ) A.医疗费 B.误工费 C.护理费 D.被抚养人的生活费 12.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这条规定的是著名的(C ) A.一赔偿金原则 B.同命不同价原则 C.同命同价原则 D.同时死亡原则 14. 这部法律中,首次把(C )作为独立的权利加以保护,这也是侵权责任法的一大亮点。 A.生命权 B.健康权 C.隐私权 D.用益物权 13. 甲欠乙1万元到期未还。2003年4月,甲得知乙预备起诉索款,便将自己价值3万元的全体财物以1万元卖给了知悉其欠乙款未还的丙,商定付款期限为 2004年底。乙于2003年5月得知这一情形,于2004年7月决议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提出的以下哪一项诉讼要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 D ) A.要求宣布甲与丙的行为无效 B.要求法院撤销甲与丙的行为 C.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甲对丙的1 万元债 D.要求丙承担侵权义务

六年级语文知识结构图学生专用

六年级语文知识结构图(学生专用) 作者:史治国 单位:洛阳市洛龙区第九小学 第一章:汉语拼音 个声母:b,p,m,f,d,t,n,l,g,k,h,j,q,x,、zh、ch、sh、r、z、c、s 2.单韵母:a、o、e、i、u、 ⒊鼻韵母:Bn、en、in、un、Bng、eng、ing、ong、 ⒋特殊韵母:er ⒌复韵母:ai,ei,ui,ao,ou,iu, ⒍整体认读音节:zhi , chi,shi,ri,zi,ci,,yu,yue,yin,yun,yuan,ying,ye. ⒎加声调:在一个音节里,按照云母的先后顺序来加。 例如:bai a在i前面,就加在a的上面。 注意:单韵母直接加,复韵母谁在前就加在谁的上面。鼻韵母加在“n”和“ng”以外的字母上。 ⒏(⒉⒍)个字母的大小写。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⒐大写字母的用法: ⑴:用音序查字法查字典,用大写。 ⑵:国家、地名、第一个音节的第一个音序用大写。 ⑶姓名 ⑷:商店或者是工厂的名字。 ⒑按音节排序: 两个汉字,如果它的声母相同则看韵母,那个音节在前,那个汉字就在前,依此类推来排列。 例如:tan在tang的前面。 ⒒隔音符号的用法: 如果与a、o、e、i、u、U开头的音节向跟,则用隔音符号。隔音符号是一个“,”。例如:mian , ao ⒓调号: 音平(01)阳平(02)上声(03)去声(04) ⒔拼写规则:小U碰见j、q、x去掉两点还念“U”。 ⒕拼写的方法: ⑴两拼法:声+韵(b+an)=ban ⑵三拼法:声母+介母+韵母。 例如:xiong=x+i+ong(i为介母) ⒖轻音的拼写规则: ⑴:词尾是:的、地、得、着、了、过、啊、嘛、呢、吧时候用轻音 ⑵:词尾是:子、么、们、地的时候用轻音, ⑶叠词的最后一个字。 ⑷:方位词:(上头)趋向动词(跑过去)夹在词中间的“一”和“不”。第二章:汉字

侵权责任法期末考试资料

侵权法概述 1、侵权责任法的概念和特征 侵权责任法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侵权责任法是指规定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侵权责任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名解1 它具有以下特征:1.调整范围具有广泛性, 2.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 3.条文规范具有概括性, 4.主要功能具有损害救济性, 5法律效力具有强行性 2、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 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权益范围是指侵权责任法保护哪些权利和利益。 《侵权责任法》第2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特点:1.保障范围的全面性和人身权益的优越性, 2.提供了侵权请求权的基础, 3.保持了侵权法的开放性 3、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结构模式: 我国侵权责任法立法采取了“一般条款+类型化”的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整个侵权责任法体系。(我们赌它是填空题) 内在结构模式包括三部分,总则、分则和附则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4、侵权行为与违约,犯罪行为的区别与联系 (一)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联系:(1)都是民事违法行为 (2)都是产生民事责任的原因(3)都是债的发生原因 区别:(1)行为产生的前提不同 (2)行为违反的义务不同 (3)行为侵害的对象不同 (4)责任形式有所不同 (二)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联系:(1)都是违法行为 (2)都应受法律制裁(3)都存在侵害财产权和人身权 区别:(1)法律根据不同(2)侵害客体不同 (3)社会危害程度不同(4)行为人主观恶性程度不同 (5)侵权行为只有既遂 5、侵权责任法的功能 侵权责任法的功能是指侵权责任法在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具体作用。它主要是:救济功能、预防功能、制裁功能。 6、侵权责任的概念 侵权责任是指侵权人因实施侵害或损害他人民事权益行为而依据侵权责任法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它是民事责任的一种类型。 7、侵权责任方式 侵权责任方式又称侵权责任形式,是指侵权责任人依法应当对侵权损害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的具体形式和类别。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停止侵害是指当侵权行为正在持续进行之时,为防止损害后果的产生或扩大,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加害人停止其侵害行为。该种责任承担方式适用于一切类型的侵害行为,其适用前提是侵权行为正在进行之中。 (二)排除妨碍 权利人在其行使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妨害时,可以要求加害人排除妨碍,以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的行使。该种责任承担方

第四章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_民法学

第四章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 第一节归责原则概述 一、归责原则的概念与特征 (一)归责原则的概念 归责是指使何人对于何种损害承担责任。 归责事由是指,依据何种理由使得何人对于损害承担责任,即确定责任的依据或理由。 归责原则是以一般条款的形式将确定责任承担的依据或理由加以固定,使之成为一项基本的原则而普遍适用,只要法律没有另外的规定,都应当适用之。 (二)归责原则具有以下特征: 1、归责原则在成文法中的表现形式为一般条款,而非具体的或特别的规定。 2、归责原则无须特别指明其适用的范围,只要民法典或者其他法律中没有相反规定时,该条款可以成为所有的侵权赔偿请求权的基础。 二、归责原则的意义 (一)归责原则协调了多元化的法律价值并逐一加以实现; (二)归责原则对侵权行为法律规范起到了统帅的作用; (三)归责事由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当中居于主导的地位。 三、归责原则的类型 (一)主观归责原则 主观归责也可称为“意思归责”,即基于自由意志理论,依据特定个人的具体能力状况,以决定归责是否成立的法律判断原理。依据行为人主观心理状态的不同又可以分为过失归责与故意归责。 (二)客观归责原则 客观归责是指不以个人的主观心理状态作为判断归责是否成立的标准,而是依据客观实在状态作为确定责任的标准。早期古代法中的“结果责任”属于一种典型的客观归责。 现代法中客观归责原则是指,基于人类共同体的存在,也就是所谓社会本位的考虑,依照社会秩序一般性的客观需要,对于参与社会活动的人科以责任负担的原则。理论上对于现代侵权行为法中客观归责原则的究竟包括哪些形态存在争议。 第二节过错责任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的涵义 过错责任原则也称“过错原则”或者“过失责任原则”,是侵权行为法上最基本的一项归责原则,自己责任原则的体现,指任何人因自身的过错(故意或过失)而侵害他人权益时,应就所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 (一)过错是归责的根本事由,亦即加害人承担责任的基础; (二)数人因共同过错而造成他人损害时,该数人应就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过错责任原则意味着受害人要就其因自身的过错而导致损害的发生或扩大自负损害。 二、过错责任原则是侵权法的基本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产生以及成为侵权法的基本归责原则的原因,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释:(一)过错责任原则产生的思想基础 近代民法以个人主义为哲学基础,过错责任原则也建立在个人主义思想基础之上。这一思想包括: 1、自由意志理论与人人平等; 2、个人具有理性,能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风险并具有保护自己的能力。

侵权责任法 复习整理

理论性考点 一、侵权责任的功能 1.填补损害 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2.预防损害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积极的规范作用 3.教育与惩戒作用 原则上不惩戒,但法的否定评价和义务性作为具有警戒作用 4.分担损失与平衡社会利益 赔偿是社会再分配的一种方式 二、归责原则理论 1.归责原则是指以何种根据或基础确认和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 2.我国采取二元规则体系。一般侵权适用过错责任;特殊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过错责任中,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基础是其过错; 无过错责任中,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基础是危险和特殊的法律关系。 3.过错原则 (1)定义:过错是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伦理和正义性基础。 (2)特征 主观归责原则; 过错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表明行为人的过错大小对责任范围具有决定性作用。 ※过错推定 法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举证倒置,增强了法律对受害人的保护。属于过错责任原则的一部分。 4.无过错原则 合理性:高度危险/先前行为(控制力)/优势地位 特征:适用对象特殊规定/构成要件,不考虑过错 意义:保护弱势地位受害人的利益。 三、公平责任评价 不是归责原则,但仍在侵权责任法有着分配损失的作用。 1.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为侵权原则); 公平责任的适用没有条件的限定,“公平”本身也没有相关学理上的解释,在实务上易导致法官权力的滥用,法官可能基于方便、人情或者其他原因从宽适用此条款。 2.没有具体的案件适用对象; 3.不符合对案件的认识规律。 实质上让财产的有无多寡成为民事责任的归责标准。 四、侵权责任要件 0.法:三要件德:四要件

1.加害行为 (1)定义:行为人实施的加害于受害人民事权益的不法行为,不具有意思表示要素,是事实行为。 (2)分类:狭义侵权行为(行为人自己实施的加害行为)准侵权行为(由他人对其造成损害负有赔偿等义务的人实施的行为) (3)内容 ①是行为人或被监护人、雇员实施的行为 ②在本质上具有不法性 ③所侵害的是受害人的民事权益 (4)意思表示 法律行为:依意思表示为要素,并依该表示的内容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侵权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具有权利义务效果的法定性。 2.损害 (1)定义 受害人一方因他人的侵害行为而遭受的人身、财产方面的不利后果。 ※精神损害与财产损害的区别 (为个人归纳) ①财产和人身侵害/人身权、特定人格关系等 ②全部实际损害/严重 3.因果关系 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关系 4.过错 (1)定义:一种可归责的心理状态本质上具有不正当性 (2)过失的判断标准:理性人应达到的注意义务的程度 五、隐私权与名誉权的区别 1.名誉权 自然人:道德品质、生活作风等社会评价 法人、非法人组织:商誉 侵害名誉权要件 a、散布他人道德品质、生活作风的情况 b 、散布情况不真实 c、有损他人名誉 2.隐私权 自然人对个人秘密和个人私生活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1)私生活不受侵扰或公开 (2)个人信息不被随意泄露或公开 (3)法律限制:基于社会或公众利益的需求而公开他人的信息 保护对象;行为构成;法律限制(个人归纳) 六、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 行为人同一行为既违反侵权责任法规定,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又违反合同

侵权责任法选择题题集

5.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合并使用的是(B) A停止侵害、排出妨害 B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C消除危险、恢复原状 D停止侵害、返还财产 9. 这部法律中,首次把(C)作为独立的权利加以保护,这也是侵权责任法的一大亮点。 A生命权 B健康权 C隐私权 D用益物权 13.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C)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A提出请求时 B判决生效时 C损失发生时 D财产生成时 15. 甲在乙承包的水库游泳,乙的雇工丙、丁误以为甲在偷鱼苗将甲打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D) A乙、丙、丁应承担连带责任 B丙、丁应先赔偿甲的损失,再向乙追偿 C只能由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D只能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17. 某化工厂排放的废水流入某湖后,发生大量鱼类死亡事件。在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上,该化工厂的哪个抗辩理由能成立?(D) A其排放的废水完全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 B另一工厂排放的废水足以导致湖中鱼类死亡 C C 该化工厂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 D原告的赔偿请求已经超过3年的诉讼时效。 24.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C )赔偿。 A补偿性 B赔偿性 C惩罚性 D惩戒性 3、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教唆人、帮助人应承担( D )(第二章第九条) A、相应责任 B、部分责任 C、补充责任 D、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5、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 C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九条) A、有关单位 B、有关个人 C、有关单位或者个人 D、有关单位和个人 7、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必须是造成他人( A )(第二章第二十二条) A、严重精神损害 B、一般精神损害 C、精神损害 D、身体残疾 10、个人之间所形成的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 D )(第四章第三十五条) A、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责任 B、由提供劳务一方自己承担责任 C、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承担责任 D、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14、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 B )。(第十一条) A、主要责任 B、连带责任 C、相应的责任 D、平均赔偿责任 2、侵害他人造成身体残疾的应当赔偿( ABCD )。(第十六条) A、护理费 B、交通费 C、残疾赔偿金 D、医疗费 3、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ABC )(第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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