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救助贫困生制度

合集下载

学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和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和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和管理制度根据我校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要求,为解决我校贫困生学习生活的实际困难,特制定我校开展帮扶贫困生工作制度。

一、认真落实特困学生减免学费规定。

根据文件规定,对持有或各区教育局发放的《**市特困家庭子女学费书杂费减免卡》的特困学生减免学费。

二、建立“理工学校扶贫资金”。

根据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文件,提取5%的学杂费,以及在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中,每位党员一致通过的每月上交10元的扶贫资金,建立“理工学校扶贫资金”。

对品学兼优的贫困生进行减免学杂费或采用发放生活补助金、购置校服、书籍、文具等形式进行帮助。

三、认真履行审批手续。

在落实“理工学校扶贫资金”发放工作中,必须认真履行审批手续,层层把关,先在班级学生中进行调查,通过个人申请,家长或居委会确认,班主任、教务处、学生处审议,学校行政审批,报市国库支付中心核定等程序,对经济上确实有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资助。

四、对贫困生的界定:1、以其家庭年总收入减去学生年学杂费、住宿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地区的最低生活保证金;2、因突发性灾害,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3、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4、家庭收入偏低,多子女上学后,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五、资助形式。

根据贫困生具体情况,给予学生资助形式有:1、学杂费的减免一半。

资助对象是:外市的非农业户口的贫困学生(注:本市户口学生已按市政府规定减免学费)。

高耗专业(1710元/学期),享受855元/学期的资助;一般专业(1510元/学期),享受755元/学期的支助。

2、实习材料费的减免一半。

资助对象是:本市的非农业户口又无低保卡的贫困学生。

高耗专业(800元/学期),享受400元/学期的资助;一般专业(600元/学期),享受300元/学期的资助。

3、生活费资助。

对生活比较困难的学生,给予资助200元/人.学期的生活费。

4、购置校服、书籍、文具等已经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再享受学校的资助。

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制度样本(四篇)

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制度样本(四篇)

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制度样本为认真落实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保障农村贫困家庭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财政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和发放细则。

一、使用原则对农村寄宿贫困生进行资助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要严格标准,坚持“扶持贫困、公正客观、保证效益”的原则,把扶持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贫困寄宿生界定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在本校就读的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住校学生。

其优先照顾八类学生:1、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家庭子女;2、家在农村人均年收入低,生活贫困的家庭子女;3、父母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学生;4、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因____导致家庭困难的子女;6、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7、因建设征地导致农村家庭人均耕地面积大量减少且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的学生;8、____规定的其他需要资助的学生。

少数民族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贫困寄宿生优先予以资助。

三、资助标准小学生每生补助人民币伍佰元整(____元)。

四、健全机制学校成立由校长杨建生为贫困寄宿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召集会议审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并上报,成员为其它班子成员、各班班主任参与审定。

五、评审程序1、确定补助学生数。

2、公开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信息。

学校将贫困寄宿生补助名额、补助条件和申请补助程序在校内进行公示。

3、申请。

学校根据什字学区下达的补助名额,____各班级根据规定的补助条件,认真摸排,确定对象,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初步拟定各班补助名额和对象,____填写申请报告和《什字学区____年秋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评审。

学校评审小组在收到班级提交的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

学校贫困生救助制度

学校贫困生救助制度

学校贫困生救助制度一、总则1.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

3. 学校贫困生救助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真正惠及困难学生。

二、救助对象和条件1. 救助对象:我校在籍全日制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

2. 救助条件:(1)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贫困线标准;(2)学生本人勤奋学习,成绩优良;(3)学生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4)学生家庭未享受其他社会救助政策。

三、救助方式和标准1. 助学金: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给予一定金额的助学金,用于补贴生活费用。

2. 减免学费:对特别困难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3. 临时救助:对家庭突发变故或遇到特殊困难的学生,给予临时性救助。

4. 勤工俭学:为贫困生提供校内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学生通过劳动赚取生活费用。

5. 社会资助:积极争取社会力量资助,为贫困生提供更多救助渠道。

四、申请和审批程序1. 申请:贫困生本人或家长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初审:班主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3. 复审:学校成立贫困生救助评审小组,对初审名单进行复审,确定拟救助对象。

4. 公示:将拟救助对象名单在校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5. 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领导审批确定救助对象。

6. 发放: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及时发放救助资金和物资。

五、监督管理1. 学校设立贫困生救助监督电话和信箱,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2. 学校定期对贫困生救助工作进行审计,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安全、合规使用。

3. 对弄虚作假、骗取救助资金和物资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小学困难学生帮扶制度(5篇)

小学困难学生帮扶制度(5篇)

小学困难学生帮扶制度一、指导思想:为构建和谐校园,切实保证贫困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全力营造关爱贫困学生的社会氛围,解除贫困家庭的后顾之忧,不断加大“贫困家庭”关爱力度,通过深入扎实地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我校“扶贫帮困”工作制度。

二、帮困助学条件:在校各方面表现良好,无不良行为或处分记录、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并属以下情况之一的:本校家庭困难的在校学生;进入低保线的或有农村贫困证家庭就学的子女;因特殊情况导致家庭困难的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

其它因特殊原因(如家庭成员因重大疾患、意外事故等)造成经济困难的。

没有享受其他类似的助学金资助(享受政策性减免除外),但家庭特别困难的可以推荐。

三、帮困助学实施办法:扶贫帮困活动要针对困难家庭的学生实际情况,以帮助困难学生安心入学,解除他们学习的后顾之忧,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为目标。

要求如下:学校领导重视,全体教职员工大力支持。

为了抓好扶贫工作,学校成立扶贫济困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校长亲自挂帅,少先队、教导处、各班主任负责具体落实,各年级对贫困生进行摸底,摸清贫困生家庭状况,做好贫困生建档工作,明确助学思路,然后有计划小学困难学生帮扶制度(2)是指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的小学生采取的一系列帮助措施和政策。

1. 经济资助:提供经济援助,包括学费减免、生活补助等,确保困难学生正常上学。

2. 学习辅导:为困难学生提供学习辅导,通过个别辅导、小班辅导等方式,解决学习困难问题,帮助其逐步提高学习成绩。

3. 心理支持:为困难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和支持,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增强自信心,调整学习态度。

4. 个性化教育:根据困难学生的特点和需求,采取个性化的教育方式,充分发挥其潜能和优势。

5. 暑期培训:为困难学生提供暑期培训课程,弥补学习差距,提高学习效果。

6. 社会援助:在困难学生家庭所在社区或学校设立困难学生扶助基金,接受社会各界的捐助和支持,为困难学生提供综合帮助。

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制度(三篇)

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制度(三篇)

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贫困家庭的子女越来越重视教育的重要性,而贫困寄宿生的教育成本更高。

为了帮助这些贫困家庭的孩子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制定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贫困寄宿生。

三、补助标准1. 补助标准根据贫困生所处的年级和具体情况而定,经过认真核实后确定。

2. 补助标准主要包括食宿补助、学习用品补助以及课外活动补助。

3. 食宿补助标准按照学校食堂价格调整,保证贫困生的膳食可以和其他学生保持一致。

4. 学习用品补助标准根据年级和学科要求确定,保证贫困生的学习用品完整。

5. 课外活动补助标准根据贫困生的个人爱好和学校活动情况确定,保证贫困生有机会参与课外活动。

四、申请流程1. 贫困生家庭在每学期开始前向学校提出申请。

2. 学校组织专门的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认定。

3. 审核完成后,学校将结果通知贫困生家庭。

五、发放方式1. 学校将贫困生生活补助发放到学生个人账户上。

2. 学生可通过银行卡或学校指定的方式提取生活补助。

3. 学校每月定期核查贫困生的消费情况,确保生活补助的正确使用和发放。

六、监督管理1. 学校设立贫困生生活补助管理小组,负责监督和管理贫困生生活补助工作。

2. 监督对象包括贫困生家庭的经济状况核查、资金使用情况核查等。

3. 学校将定期对贫困生生活补助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七、防止滥用1. 学校将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鼓励贫困生勤奋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成绩。

2. 学校将通过家访、与家长沟通等形式了解贫困生的实际情况,防止贫困生生活补助的滥用。

3. 如发现贫困生生活补助的滥用行为,学校将采取相应措施,取消或调整补助标准。

八、制度宣贯1. 学校将定期对贫困生生活补助工作制度进行宣传,让学生和家长了解相关政策和申请流程。

2. 学校将组织专门的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对贫困生生活补助工作制度的认识和执行能力。

学校贫困生资助制度

学校贫困生资助制度

贫困生资助制度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解决我校贫困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深入做好学生防流控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一是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是我校学前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孤儿、残疾学生、贫困军烈属家庭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特困户)的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贫困单亲家庭子女、家庭贫困的少数民族学生、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家庭学生、移民贫困户子女是重点资助对象。

贫困程度相同条件下,品学兼优学生优先。

二、资助项目贫困生资助项目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贫困生生活费补助;二是学前教育保教费。

我校资助贫困生的具体方式是在核定资助对象时,根据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

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对资助对象进行资助,不随意改变资助方式,更不随意更换资助对象。

三、资助程序资助对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一)指标下达。

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名额、经费由教育局确定,再按比例分到各年级进行上报、审核、公示、发放、备案。

(二)信息公开。

学校通过召开学生大会、班会、在校内醒目处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条件与名额、资助方式与标准、申请时间与评审办法等。

(三)资助申请。

学生或学生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资助申请,填写由学校发给的《特殊家庭困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审核表》。

《资助申请表》经受助学生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分别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后,送交学校作为评审确定资助对象的依据。

(四)评审公示。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按资助名额,依据《资助申请表》所记载的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确定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确定后,学校应在《资助申请表》上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将资助对象名单分别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的村(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

贫困生帮扶制度(五篇)

贫困生帮扶制度(五篇)

贫困生帮扶制度为进一步做好贫困生救助工作,为学生学习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根据教育部、财政部、____开发____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初审和申请,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____和资助形式.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教务主任成员:各班班主任二、资助对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学生优生资助。

(1)烈士子女、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

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____和资助形式,在学校和所在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____天。

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____,公示情况上报上级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免杂费、免费提供教材的资金全部发给贫困学生本人。

贫困生帮扶制度(二)是指社会对贫困生进行经济、教育等方面的扶助和支持的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帮助贫困生改善其生活状况,提高其受教育的机会,促进其自我发展和脱贫。

学校救助贫困生制度范文(3篇)

学校救助贫困生制度范文(3篇)

学校救助贫困生制度范文一、引言对于贫困生的帮助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为了更好地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学校救助贫困生制度范本。

该制度旨在确保所有贫困生享受平等的教育机会,最大程度地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实现自身的发展。

二、贫困生资格认定1. 贫困生资格认定标准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确定,同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2. 学校将对贫困生进行全面认定,主要包括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院系学业成绩认定、家庭其他特殊情况等方面的核实。

三、贫困生帮扶措施1. 经济资助措施a. 提供助学金:贫困生可申请学校设立的助学金,资助金额根据个人家庭经济状况而定。

b. 免除学杂费:对于家庭经济困难且成绩优秀的贫困生,学校可以免除其学杂费。

c. 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学校将安排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供贫困生参与工作,以补贴他们的生活费用。

2. 学习支持措施a. 提供学习辅导:贫困生可享受免费的学习辅导,帮助他们提高学习成绩。

b. 组织专题讲座:学校将定期组织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学者分享学习方法和心理调适等相关知识,帮助贫困生克服学习困难。

c. 设置奖助学金激励机制:为鼓励贫困生积极进取,学校将设立奖助学金,并对学习成绩优秀的贫困生给予适当奖励。

3. 心理支持措施a. 设立心理咨询服务:学校将设立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为贫困生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和帮助。

b. 组织心理疏导活动:学校将定期组织心理疏导活动,如心理健康讲座、心理辅导培训等,帮助贫困生调整心态,增强心理抗压能力。

c. 建立同伴支持网络:学校将组织贫困生同伴间的交流活动,鼓励彼此互帮互助,建立起互相支持的网络。

四、监督与评估机制1. 监督机制a. 学校将设立专门的贫困生救助工作小组,负责监督救助工作的实施和效果,确保各项救助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b. 学校将定期组织对贫困生救助工作进行自查自评,不定期组织外部专家进行评估,以不断完善贫困生救助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救助贫困生制度刘家屯小学
学校救助贫困生制度
同在一片蓝天下生活,有的孩子充分享受着家庭的温暖和学习生活的甜美,有的孩子却因家庭困难而为生活焦虑,面临失学的危险,急需救助。

为了让每一个学生享受到童年的欢乐,让贫困生不再流泪,学校特制定贫困生救助制度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政策法规,积极筹集资金,采取多种形式救助贫困生完成学业,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刘家屯小学救助贫困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思祥
副组长:王云学
成员:史少卫赵启龙于霞
三、主要职责:
1.收集整理学校贫困生资料,做好贫困生的档案管理工作。

2.筹划贫困生救助的各项活动,积极筹集贫困生救助资金。

3.广泛联络社会各界人士的献爱心活动,积极为他们牵线搭桥,联系帮助对象,负责贫困生受资助的信息反馈。

4.负责贫困生救助资料收集和贫困生救助的相关信息的发布。

5. 负责贫困生捐助资金的发放和管理。

四、救助资金来源
①每年社会各界的部分捐资、学校的勤工俭学收入。

②教育局及民政部门的救济款项。

③学校组织教职工的爱心捐助款项。

五、资金的管理
1.学校设立专门账户进行资金的管理使用。

2.资金救助标准:
A类品学兼优特困生:家庭收入低,低于城市最低保障线标准,家庭出现特殊困难,在校表现突出的学生;
B类贫困生:家庭收入低,达到城市最低保障线标准,在校表现好的学生;
C类贫困生:家庭遇到突发事件,造成暂时困难的学生,根据情况确立标准进行救助。

3.资金的使用。

资助金原则上用于受助学生在校期间的学杂费及书本费用。

收支要建立明细账目。

六、受助学生的管理与信息反馈
1. 资助对象的确定:
①由学校统一印发《贫困生个人登记表》,各班于每学期开学后对待资助对象进行摸底调查,并通过一定形式接受群众监督评议后,由待资助对象填写《贫困生个人登记表》由家长签名后上报学校。

②学校对待资助对象确定后,将《贫困生个人登记表》加盖公章,学校进行汇总后安排资助。

2.加强对受助学生的培养和管理,指导学生给捐赠者复信,让捐赠者及时了解学生的在校情况。

保证受助学生学得好,确实解决学生家长后顾之忧。

要建立健全受助学生的档案,及时总结宣传有关情况。

3.每学期印制《贫困生情况登记表》
学校贫困救助评审制度
1.坚持公开、公正、公开原则。

2.贫困残疾儿童、贫困独生子女、贫困寄宿生优享受“两免一补”待遇。

3.杜绝助富裕学、助情感学、助亲属学
4.对救助对象进行集体评审,严禁暗箱操作。

5.对已确定的、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儿童进行公示,七天无
异议再确定上报。

6.对评审过程中违纪违章者给予严重处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