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病理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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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住院患者中疑难病例比例(或四级手术占比)8分。每下降1%扣2分。
7、具有较强的辐射能力。接受来自于二级及以上医院的进修医师;积极开展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受邀在国(境)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完成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对口支援任务,对口帮扶县级医院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所帮扶专科成为设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或成为省卫生计生委认定的特色科室。
年龄要求3分。达不到要求扣3分。
制度保障2分。达不到要求扣2分
4、病区实际开放床护比、专科护士配备符合《医院各科护士基数配置参考标准(试行)》;形成由护士长和不少于病区护士数10%的专科护理骨干组成的核心团队;护士长需取得省级护士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护士长、护理骨干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经省级以上专科护士培训合格;具备副高或以上技术职称(以评定资格为准);国内外该专科护理水平较高的医院进修学习累计半年以上。
4、近3年专科专业发表论文、出版学术专著情况。(非统计源期刊不予统计;专著必须为5万字以上的正式出版物。)
6
被IM、CA、BA、Medline、SCI、EI、ISTP收录的,每篇基础得分为2分,影响因子以上的,每篇得分同其影响因子;中华系列期刊和专著每篇2分,其他统计源期刊每篇分。在评审过程中,专家组可根据论文、专著的学术水平和价值在上述评分标准的基础增加或减少得分,每篇论文、专著评分调整范围不超过分。
6、具有较强的疑难危重复杂疾病诊治能力,住院患者中疑难危重复杂疾病比例应大于30%;外科四级手术占本专科手术总数之比大于30%。疑难危重复杂疾病目录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南》中所列疾病。
18
疑难危重疾病诊治能力10分。《指南》中疑难重症诊治及关键技术基本标准中缺一项扣5分,具备推荐标准中90%的疾病诊治能力得7分,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3分。结合诊疗方案合理性,诊疗效果(综合治愈好转率、病死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打分。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一、引言。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是指对于某一特定领域或专业的评审标准,它是对于该领域或专业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教学质量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学科建设水平,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提升学科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重点专科评审标准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相关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参考。

二、重点专科评审标准的内涵。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是对于某一特定领域或专业的学科建设、科研水平、教学质量等方面的评价标准。

它主要包括学科建设、科研创新、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学生培养等方面的内容。

在学科建设方面,评审标准应包括学科发展规划、学科建设目标、学科建设规划、学科建设成果等方面的内容。

在科研创新方面,评审标准应包括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团队、科研平台等方面的内容。

在教学质量方面,评审标准应包括教学管理、教学成果、教学改革、教学实验等方面的内容。

在师资队伍方面,评审标准应包括师资队伍结构、师资队伍素质、师资队伍培养等方面的内容。

在学生培养方面,评审标准应包括学生培养目标、学生培养质量、学生培养成果等方面的内容。

三、重点专科评审标准的制定原则。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的制定应遵循科学、公正、客观、全面的原则。

科学是指评审标准应基于学科建设、科研创新、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学生培养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公正是指评审标准应公正、公平、公开,不偏不倚地对待各个专科。

客观是指评审标准应客观、客观、客观,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

全面是指评审标准应全面、全面、全面,覆盖学科建设、科研创新、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学生培养等方面的内容。

四、重点专科评审标准的执行机制。

重点专科评审标准的执行应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机制。

首先,应建立健全的评审标准制定机制,确保评审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应建立健全的评审标准执行机制,确保评审标准的公正、公平、公开。

再次,应建立健全的评审标准监督机制,确保评审标准的客观、客观、客观。

1神经内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估标准(征求意见稿)

1神经内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估标准(征求意见稿)

1神经内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估标准(征求意见稿)评分标准备注1.床位数量:专科病床数量达到40张,可得5分,每增加20张加1分,总分不超过10分。

低于40张不得分。

2.门诊和急诊数量:评估前三年,年均门诊人次达到3万可得10分,每增加3000人次加1分,最高不超过15分。

急诊人次达到8000可得10分,每增加1000人次加1分,最高不超过15分。

低于要求人次不得分。

3.专科规模:具有两个以上护理单元可得6分,每增加1个护理单元加1分,总分不超过10分。

低于两个护理单元不得分。

4.医疗设备支撑条件:医疗设备能够满足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视频脑电图及多导睡眠监测系统、磁共振、CT、DSA、肌电图和诱发电位、脑及颈部血管超声、电镜、神经和肌肉病理相关设备可得10分。

申报神经内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积极开展对口支援、白内障复明工程、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5.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情况外,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终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学科骨干则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一年以上、年工作时间八个月以上。

本标准中所指的论文、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在医院内,拥有上述6种医疗设备可以得到6分。

如果增加了一种设备,则可以额外得到2分。

江苏省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标准

江苏省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标准

江苏省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标准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项目要求分值评分要点一、技术水平901、能独立完成并常规开展三级医院一般专科和重点专科规定的必备临床技术项目,技术临床应用规范,疗效较好。

(技术项目必须符合准入管理规定;技术项目将适时修订,已淘汰的技术项目除外;已有成熟技术项目取代的,按照新的技术项目。

)50必备项目20分。

一般专科必备项目缺1项扣8分,重点专科必备项目缺1项扣5分。

常规开展20分。

一个项目不能常规开展扣5分。

(常规开展:指熟练掌握该项目技术,水平、质量和安全有保证,能够满足需要而经常性开展。

)治疗效果10分。

一个项目治疗达不到要求或不规范扣5分。

临床技术应用违反有关规定的,1— 2 —项扣20分。

2、积极引进并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近3年有引进或创新技术,并获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必须为第一获奖单位)。

10新技术引进奖8分。

获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特等奖得8分,一等奖得4分,二等奖有1项得2分。

(非第一获奖单位不得分)有引进或创新技术2分。

开展的新技术具有先进性有1项得1分(由审核专家评定,1个项目不重复计分)。

3、能开展与重点专科技术发展相适应的实验研究,至少有3个以上研究方向;近3年承担了厅级以上课题(无经费的指导性课题不统计,地8课题4分。

少1个研究方向扣1分;厅级以上课题2分;临床应用性研究项目比例1分,不达标扣1分。

— 3 —市政府科技部门列项的课题同厅级),其中临床应用性研究项目>70%。

近3年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含中华医学科技奖)。

成果4分。

临床应用性研究项目获省部级以上奖得4分,地市级政府科技进步一等奖得2分;其它研究项目获省部级以上奖每项得2分,地市级政府科技进步一等奖得1分。

4、近3年专科专业发表论文、出版学术专著情况。

(非统计源期刊不予统计;专著必须为5万字以上的正式出版物。

)6被IM、CA、BA、Medline、SCI、EI、ISTP收录的,每篇基础得分为2分,影响因子 2.0以上的,每篇得分同其影响因子;中华系列期刊和专著每篇2分,其他统计源期刊每篇0.5分。

病理科医疗质量评价体系与考核标准

病理科医疗质量评价体系与考核标准
未按规定执行不得分。
四、生物安全与医院感染防控
1、贯彻贯彻《病原微生物试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生物安全手册》。
1、根据《病原微生物试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行,重点是:①试验室内务管理制度;②工作人员安全防护制度;③试验室安全防护制度;④标本采集运送制度;⑤样本保管制度;⑥锋利器具安全使用制度;⑦废弃物处理制度;⑧安全应急处理制度。
未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分。
4、科室应对病理汇报阳性率进行记录,并有阳性率分析汇报及改善措施。
无记录,无分析不得分。
5、建立差错及事故登记制度。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有登记分析记录。
无登记记录不得分。
6、病理资料旳保留、使用与借阅按有关规定执行,病理切片保留时间≥;蜡块保留时间≥;阳性涂片保留期限,病理资料查阅时间为门诊病例;住院病例为。阴性涂片保留1年。
未按规定执行不得分。
2、医疗废弃物旳处理应严格按照废弃物分类管理措施执行。
无记录不得分,记录不完善视其状况酌情扣分。
2、取材室生物安全。
1、凡进取材室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生物安全旳规章制度。
未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分。
2、取材旳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通过生物安全有关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新进人员要进行单独培训。
1、科室制定有健全旳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员工旳岗位职责,重点是:标本接受与处理管理,防止院内感染制度,病理质量管理,仪器使用、校准及维护保养制度,试剂管理,危险品及废弃物管理。差错事故等级管理,教育培训,信息反馈,试验室安全管理,生物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病理汇报审核与发放汇报登记等。
科室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不完善,酌情扣分。关键制度缺失旳不得分,少一条扣1分。
未到达规定规定旳酌情扣分。
二、患者服务与患者安全

5病理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5病理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病理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900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65 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病理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白内障复明工程,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优质护理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无特别注明,其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4
根据专科重点病种的质量状况综合评分。
4、其它专科质量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医学检验科:通过ISO15189医学实验室认可。室内质控覆盖率≥90%;参加卫生部临检中心室间质评项目合格率≥90%,对不合格项目有改进措施。
医学病理科:常规诊断报告准确率≥99%;术中快速病理诊断准确率≥95%;常规切片的优良率≥98%。
学科带头人领头作用主要指:①近三年学科、专科发展以及后备人才培养成效明显;②德才兼备,学科、专科工作人员对本学科带头人的综合满意度≥90%。
学科带头人的教学科研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近三年有省级以上科研课题或成果奖;②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中华系列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③研究生导师。
20
学术、技术地位2分。如只有1名,达不到要求扣2分;如有2名以上,有1人达不到要求扣1分。
20
医学检验科:通过ISO15189医学实验室认可得8分。室内质控共8分,覆盖率≥90%,得6分,每降1%,扣1分;有总结和改进措施,得2分。室间质评共8分,合格率≥90%,得6分,每降1%,扣2分;对不合格项目有改进措施,得2分。(总分不超过20分)
医学病理科:常规诊断报告准确率≥99%,得7分,每降1%,扣1分;术中快速病理诊断准确率≥95%,得6分,每降1%,扣1分;常规切片的优良率≥98%,得7分,每降1%,扣1分。
有引进或创新技术(指无任何获奖证书的新技术)2分。开展的新技术具有先进性有1项得1分。(由审核专家评定,1个项目不重复计分,该项累计得分不超过2分)。
3、能开展与重点专科技术发展相适应的实验研究,至少有3个以上研究方向;近3年承担了省卫生计生委及其以上级别课题(无经费的指导性课题不统计,地市政府科技部门列项的课题同省卫生计生委级),其中临床应用性研究项目>70%。

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重症医学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

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重症医学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
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重症医学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2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2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5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15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基础条件”中对床位数有专项要求的,服从专项要求标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正高、副高)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评审人:。

江苏省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标准

临床药学部:建立临床药师制度得2分,用药水平得到改善得2分,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规范2分;药物购用管理及抗菌药物用药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得14分,有1项不达标扣3分。
江苏省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标准
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项目要求
分值
评分要点
一、技术水平
90
1、能独立完成并常规开展三级医院一般专科和重点专科规定的必备临床技术项目,技术临床应用规范,疗效较好。
(技术项目必须符合准入管理规定;技术项目将适时修订,已淘汰的技术项目除外;已有成熟技术项目取代的,按照新的技术项目。)
4
来自于二级及以上医院的进修医师平均每年超过3名得2分;适宜技术推广项目每年≥2次、受邀在国(境)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平均每年≥1人次各得1分,每项少1次扣1分。
二、医疗质量
20
1、开展临床路径管理。根据本专科实际情况,制定临床路径文本,试点病种不少于2-3个,认真组织实施,并取得实效;符合入临床路径标准的患者,入组率不低于50%,入组后完成率不低于70%。
临床药学部:加强用药质量控制,建立临床药师制度,通过临床药师工作改善临床科室合理用药整体水平;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报告及时准确,处置科学规范;药物购用管理及抗菌药物用药指标均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未发现毒、精、麻、放等特殊药品相关的安全事件。
20
医学检验科:通过ISO15189医学实验室认可得8分。室内质控共8分,覆盖率≥90%,得6分,每降1%,扣1分;有总结和改进措施,得2分。室间质评共8分,合格率≥90%,得6分,每降1%,扣2分;对不合格项目有改进措施,得2分。(总分不超过20分)
3、能开展与重点专科技术发展相适应的实验研究,至少有3个以上研究方向;近3年承担了厅级以上课题(无经费的指导性课题不统计,地市政府科技部门列项的课题同厅级),其中临床应用性研究项目>70%。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标准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标准
说明: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800分制,其中“组织管理”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2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医院自评分数少于500分不纳入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

二、申报市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所在医院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
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
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
4.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5.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
况外,无特别注明,其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
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副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
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
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达到8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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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900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65 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病理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白内障复明工程,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优质护理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无特别注明,其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注:每项最高得分不得超过“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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