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制品生产用动物细胞制备及检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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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2015年版生物制品质控要点

《中国药典》2015年版生物制品质控要点
重组B亚单位/菌体霍乱疫苗(肠溶胶 囊)(2010年版增补本)
水痘减毒活疫苗
二、生物制品生产用辅料
1.生物制品生产用常用辅料及分类 2.风险等级分级及用于生产的质量控制要求
风险等级分级原则:原材料来源、生产 以及对生物制品潜在的毒性和外源因子 污染风险等,从低到高分为四级;
各级生物制品原材料至少应进行的质量 控制要求:来源和资质证明、检测要求 、病毒污染物控制以及供应商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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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品通则: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动物细 胞基质制备及检定规程(修订)
一、对生产用细胞基质总的要求 (一)细胞系/株历史资料 (二)细胞培养操作要求 (三)细胞库 (四)细胞检定 (五)生产细胞培养
二、连续传代细胞系的特殊要求 Vero、CHO、NS0细胞等 三、人二倍体细胞株的特殊要求 MRC-5、2BS、KMB17等 四、重组细胞的特殊要求
六、特异性免疫血浆制备及其 供血浆者免疫要求
(一)血浆 (二)供血浆者 (三)供血浆者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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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品通则:
免疫血清生产用马匹检疫和免疫规程(修订) 一、马匹选购 二、马匹检疫 三、马匹免疫及采血 四、血浆分离 五、马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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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性技术要求: 总论 General Monographs
一、总则 二、透视检查 三、标签 四、包装 五、药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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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品通则: 生物制品贮存和运输规程(修订)
总则 生物制品贮藏管理要求 生物制品运输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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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品通则: 生物制品国家标准物质制备和标定规程(修订) 一、定义 二、标准物质的种类 三、标准物质的制备和标定 四、标准物质的审批 五、标签及说明书 六、标准物质的索取和保管

中国生物制品规程

中国生物制品规程

第一条为加强生物制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行政法规,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生物制品是药品的一大类别。

生物制品系指以微生物、寄生虫、动物毒素、生物组织作为起始材料,采用生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术制备,并以生物学技术和分析技术控制中间产物和成品质量制成的生物活性制剂。

它包括疫(菌)苗、毒素、类毒素、免疫血清、血液制品、免疫球蛋白、抗原、变态反应原、细胞因子、激素、酶、发酵产品、单克隆抗体、DNA重组产品、体外免疫试剂等。

第三条生物制品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并依法实施监督。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研制、生产、经营民用生物制品的各单位均适用本规定。

在现行体制下,抗生素、激素、酶仍按一般药品进行管理。

第四条新生物制品的研制和审批按部颁《新生物制品审批办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办理。

除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验证外,其他制品未经批准,不得临床使用。

第五条新建生物制品生产企业,需事先向卫生部提出申请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提出初审意见,报卫生部审批。

经批准项目均须按卫生部颁发的GMP规定设计和施工;建成后由卫生部会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联合验收。

经验收合格单位,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颁发《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第六条已有产品的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增添新品种,需向卫生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GMP规定新建或改建车间。

由卫生部会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准予增加新品种。

第七条经验收合格的生产单位,按所生产品种的制造检定规程连续生产三批产品,在自检合格后,将生产检定记录和样品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审查和检定。

卫生部根据检定所的报告核发《药品生产批准文号》。

第八条由卫生部生物制品标准化委员会制订,卫生部审批、颁发的《中国生物制品规程》是国家对生物制品生产和检定的基本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生物制品规程》的技术规定。

凡不符合《生物制品规程》要求的制品,一律不准生产、销售。

中国生物制品规程(完整)

中国生物制品规程(完整)

生物制品统一名称规程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种、毒种管理规程生物制品国家标准品的制备和标定规程生物制品分批规程生物制品分装规程吸附百日咳菌苗、白喉、破伤风类毒素混合制剂制造及检定规程吸附百日咳菌苗、白喉类毒素混合制剂制造及检定规程钩端螺旋体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皮内注射用卡介苗制造及检定规程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皮上划痕用鼠疫活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皮上划痕人用炭疽活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皮上划痕人用布氏菌病活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治疗用布氏菌病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短棒状杆菌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流行性乙型脑炎灭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流行性乙型脑炎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森林脑炎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人用浓缩狂犬病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麻疹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格冻干流行性腮腺炎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口服脊髓灰质炎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血源乙型肝炎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黄热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吸附精制白喉类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吸附精制破伤风类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成人用吸附精制白喉类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吸附精制白喉、破伤风二联类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精制抗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精制抗蛇毒血清制造及检定规程精制抗炭疽血清制造及检定规程精制抗狂犬病血清制造及检定规程原料血浆采集(单采知浆术)规程人胎盘血白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人血白蛋白(低温乙醇法)制造及检定规程人血丙种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破伤风免疫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组织胺丙种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人凝血因子Ⅷ浓制剂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人凝血酶原复合物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人纤维蛋白原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基因工程α1b干扰素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基因工程α2a干扰素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精制人白细胞干扰素制造及检定规程旧结核菌素制造及检定规程结核菌素纯蛋白衍化物(TB-PPD)制造及检定规程卡介菌纯蛋白衍化物(BCG-PPD)制造及检定规程布氏菌素制造及检定规程锡克试验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生物制品化学规定规程伤寒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伤寒、副伤寒甲二联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伤寒、副伤寒甲、乙三联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生物制品包装规程生物制品储存、运输规程生物制品生产用马匹检疫及管理规程实验动物和动物试验管理规程人二倍体细胞建株、检定及制备疫苗规程生物制品统一名称规程生物制品系指以微生物、寄生虫、动物毒素、生物组织作为起始材料,采用生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术制备,并以生物学技术和分析技术控制中间产物和成品质量制成的生物活性制剂,包括菌苗,疫苗,毒素,类毒素,免疫血清,血液制品,免疫球蛋白,抗原,变态反应原,细胞因子,激素,酶,发酵产品,单克隆抗体,DNA重组产品,体外免疫诊断制品等。

生物制品国家标准物质制备和标定规程

生物制品国家标准物质制备和标定规程

生物制品国家标准物质制备和标定规程一、定义生物制品国家标准物质,系指用于生物制品效价、活性或含量测定的或其特性鉴别、检查的生物标准品、生物参考品。

二、生物制品国家标准物质的种类生物制品国家标准物质分为两类。

1. 国家生物标准品,系指用国际生物标准品标定的,或由中国自行研制的(尚无国际生物标准品者)用于定量测定某一制品含量、效价或活性的标准物质,其含量以质量单位(g,mg,μg)表示,生物学活性以国际单位(IU) 、特定单位(AU) 或单位(U)表示。

2. 国家生物参考品,系指用国际生物参考品标定的,或由中国自行研制的(尚无国际生物参考品者)用于微生物(或其产物)的定性鉴定或疾病诊断的生物试剂、生物材料或特异性抗血清;或指用于定量检测某些制品的生物效价的参考物质,如用于麻疹活疫苗滴度或类毒素絮状单位测定的参考品,其效价以特定活性单位(AU)或单位(U)表示,不以国际单位(IU) 表示。

三、生物制品国家标准物质的制备和标定1. 生物制品国家标准物质制备用实验室、洁净室应符合中国现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或《实验室操作规范》要求。

2. 生物制品国家标准物质的标定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负责。

3. 新建标准物质的研制(1) 原材料选择生物制品标准物质原材料应与供试品同质,不应含有干扰性杂质,应有足够的稳定性和高度的特异性,并有足够的数量。

(2) 分装容器包装容器所使用的材料应保证生物制品国家标准物质的质量,建议选择中硼硅玻璃。

冻干标准物质采用安瓿分装后熔封有利于其稳定性。

(3) 标准物质的配制、分装、冻干和熔封根据各种标准物质的要求进行配制、稀释。

需要加保护剂等物质的,该类物质应对标准物质的活性、稳定性和试验操作过程无影响,并且其本身在干燥时不挥发。

经一般质量检定合格后,精确分装,精确度应在±1%以内。

需要干燥保存的应在分装后立即进行冻干和熔封。

冻干品水分含量应不高于3.0 % 。

标准物质的分装、冻干和熔封过程,应保证对各容器间效价和稳定性的一致性不产生影响。

中国生物制品规程(完整)

中国生物制品规程(完整)

生物制品统一名称规程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种、毒种管理规程生物制品国家标准品的制备和标定规程生物制品分批规程生物制品分装规程吸附百日咳菌苗、白喉、破伤风类毒素混合制剂制造及检定规程吸附百日咳菌苗、白喉类毒素混合制剂制造及检定规程钩端螺旋体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皮内注射用卡介苗制造及检定规程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皮上划痕用鼠疫活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皮上划痕人用炭疽活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皮上划痕人用布氏菌病活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治疗用布氏菌病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短棒状杆菌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流行性乙型脑炎灭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流行性乙型脑炎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森林脑炎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人用浓缩狂犬病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麻疹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格冻干流行性腮腺炎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口服脊髓灰质炎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血源乙型肝炎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黄热活疫苗制造及检定规程吸附精制白喉类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吸附精制破伤风类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成人用吸附精制白喉类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吸附精制白喉、破伤风二联类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精制抗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精制抗蛇毒血清制造及检定规程精制抗炭疽血清制造及检定规程精制抗狂犬病血清制造及检定规程原料血浆采集(单采知浆术)规程人胎盘血白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人血白蛋白(低温乙醇法)制造及检定规程人血丙种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破伤风免疫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组织胺丙种球蛋白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人凝血因子Ⅷ浓制剂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人凝血酶原复合物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人纤维蛋白原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基因工程α1b干扰素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基因工程α2a干扰素制造及检定规程冻干精制人白细胞干扰素制造及检定规程旧结核菌素制造及检定规程结核菌素纯蛋白衍化物(TB-PPD)制造及检定规程卡介菌纯蛋白衍化物(BCG-PPD)制造及检定规程布氏菌素制造及检定规程锡克试验毒素制造及检定规程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生物制品化学规定规程伤寒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伤寒、副伤寒甲二联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伤寒、副伤寒甲、乙三联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生物制品包装规程生物制品储存、运输规程生物制品生产用马匹检疫及管理规程实验动物和动物试验管理规程人二倍体细胞建株、检定及制备疫苗规程生物制品统一名称规程生物制品系指以微生物、寄生虫、动物毒素、生物组织作为起始材料,采用生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术制备,并以生物学技术和分析技术控制中间产物和成品质量制成的生物活性制剂,包括菌苗,疫苗,毒素,类毒素,免疫血清,血液制品,免疫球蛋白,抗原,变态反应原,细胞因子,激素,酶,发酵产品,单克隆抗体,DNA重组产品,体外免疫诊断制品等。

生物制品制造检定规程

生物制品制造检定规程

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分析教研室

一、鉴别
例3(免疫法) :人免疫球蛋白采用免疫双扩散法和免疫 电泳法进行鉴别,免疫双扩散法中它仅与抗人血清发生抗 原抗体反应形成免疫复合物的沉淀线,而抗马、抗牛、抗 猪及抗羊血清均不产生沉淀线,免疫电泳法中与正常人血 清比较,主要沉淀线为IgG。 例4(酶法) :链激酶是专属性强的 蛋白水解酶,可以激活纤溶酶原转化 为纤溶酶,引起纤维蛋白的溶解,使 纤维蛋白平板中出现溶圈,作为判断 指标。

一、鉴别
鉴别方法 原理
应、沉淀反应等 物理鉴别 利用其物理特征特性进行鉴别。
举例
映 UV、 HPLC 免疫双扩 散法
理化鉴别法 化学鉴别 采用现象明显、反应迅速的显色反 双缩脲反
生化鉴别法 免疫法
酶法
电泳法
利用特征性强的免疫反应。
利用酶类制剂的特征酶学性质
利用蛋白质等带电的性质 利用生物试验进行鉴别
链激酶
琼脂糖凝 胶电泳 家兔惊厥 试验
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分析教研室
生物鉴别法

一、鉴别
例1(化学鉴别):例如溶菌酶( Lysozyme)的鉴别是利用溶菌酶肽 键在碱性条件下与Cu2+络合生成有色 配位化合物的显色反应进行的,其方法 为:取本品约2mg,加水2滴使溶解, 加10%氢氧化钠溶液5滴与10%硫酸 铜溶液1滴,混匀后显紫红色。 例2(物理鉴别):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γ原液检定采用紫 外光谱扫描进行鉴别,规定最大吸收峰波长应为 280±3nm。
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分析教研室
1982年 目前
2005年

(四强, 毒副作用小
稳定性差
分子量大, 结构确证难
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分析教研室

生物制品生产和检定用动物细胞基质制备及检定规程

生物制品生产和检定用动物细胞基质制备及检定规程

生物制品生产和检定用动物细胞基质制备及检定规程本规程适用于人用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动物细胞基质,包括具有细胞库体系的细胞及原代细胞。

细胞基质系指可用于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的全部动物或人源的连续传代细胞系、二倍体细胞株及原代细胞。

生产非重组制品所用的细胞基质,系指来源于未经修饰的用于制备其主细胞库的细胞系/株和原代细胞。

生产重组制品的细胞基质,系指含所需序列的、从单个前体细胞克隆的转染细胞。

生产的细胞基质,系指通过亲本骨髓瘤细胞系与另一亲本细胞融合的杂交瘤细胞系。

一、对生产用细胞库细胞基质总的要求用于生物制品生产的细胞系/株均须通过全面检定,须具有如下相应资料,并经国务院药品监视治理部门批准。

〔一〕细胞系/株历史资料的要求1.细胞系/株来源资料应具有细胞系/株来源的相关资料,如细胞系/株制备机构的名称,细胞系/ 株来源的种属、年龄、性别和安康状况的资料。

这些资料最好从细胞来源试验室获得,也可引用正式发表文献。

人源细胞系/株须具有细胞系/株的组织或器官来源、种族及地域来源、年龄、性别及生理状况的相关资料。

动物来源的细胞系/株须具有动物种属、种系、饲养条件、组织或器官来源、地域来源、年龄、性别、病原体检测结果及供体的一般生理状况的相关资料。

如承受已建株的细胞系/株,应从具有肯定资质的细胞保藏中心猎取细胞,且应供给当细胞在保藏中心的具体传代过程,包括培育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的相关信息,具有细胞来源的证明资料。

2.细胞系/株培育历史的资料应具有细胞分别方法、细胞体外培育过程及建立细胞系/株过程的相关资料,包括所使用的物理、化学或生物学手段,是否有外源添加序列,以及细胞生长特征、生长液成分、选择细胞所进展的任何遗传操作或选择方法等。

同时还应具有细胞鉴别、检定、内源及外源因子检查结果的相关资料。

应供给细胞培育液的具体成分,如使用人或动物源成分,如血清、胰蛋白酶、水解蛋白或其他生物学活性的物质,应具有这些成分的来源、制备方法及质量把握、检测结果和质量保证的相关资料。

《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动物细胞基质制备及质量控制》修订建议

《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动物细胞基质制备及质量控制》修订建议

《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动物细胞基质制备及质量控制》修订建议关于《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动物细胞基质制备及质量控制》的修订建议
随着生物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生物制品的广泛应用,动物细胞基质在生物制品生产检定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针对当前《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动物细胞基质制备及质量控制》的标准和要求,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和技术进步趋势,特提出以下修订建议。

一、扩充细胞基质种类与来源
随着研究深入,越来越多的动物细胞被应用于生物制品生产。

建议在标准中增加新型细胞基质的种类和来源,如诱导多能干细胞(iPS细胞)等,以适应行业发展需求。

二、强化细胞基质质量控制
细胞基质的质量直接影响生物制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建议加强对细胞基质质量控制的要求,包括细胞来源、传代次数、生长状态、污染检测等方面,确保细胞基质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三、完善生产工艺和检定方法
随着生物技术的不断创新,动物细胞基质的生产工艺和检定方法也在不断进步。

建议更新和完善相关生产工艺和检定方法,引入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生产效率和检定准确性。

四、加强与国际标准的接轨
生物制品产业具有国际化特点,建议加强与国际标准的接轨,参考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提升我国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动物细胞基质制备及质量控制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

综上所述,修订《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动物细胞基质制备及质量控制》标准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推动生物制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尽快启动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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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品生产用动物细胞制备及检定规程Requirements for Preparation and Control of Animal Cell Substrates Used for Production of Biologics本规程适用于生产和/或检定疫苗等生物制品的细胞培养,其中包括二倍体细胞、传代细胞和原始细胞培养。

本规程对这些细胞的性质、质量及安全性检定提出了明确要求。

A 对各类细胞培养总的要求1 细胞库的建立来自人或动物的细胞,已经通过全面检定,并得到国家药品管理当局批准,方可用于生物制品生产及检定。

1.1原始细胞库由一个原始细胞群体,发展成细胞系(株)或经过克隆培养而形成拘泥的细胞群体,通过检定证明适用于生物制品生产及检定。

为了保证能持续使用而建立原始细胞库。

目的是使得制品每一生产周期,都能提供一个已标定好的相同质量的细胞源。

因此,在特定条件下由有一定数量、成分一致的细胞,按一定量均匀分装于安瓿,于液氮或-100℃以下冻存备用,即为原始细胞库。

1.2主细胞库(MCB)取原始细胞种子,通过相应方式进行细胞传代,增殖一定数量细胞,将所有细胞均匀混合成一批,定量分装安瓿,保存于液氮或-100℃以下备用。

这些细胞必须以其自身的特定质控要求进行全面检定,全部合格后即为主细胞库,为建立工作细胞库用。

1.3工作细胞库(WCB)工作细胞库的细胞由主细胞库细胞传代扩增而来。

主细胞库之细胞经传代增殖,达到一定代次水平的细胞,全部合并成一批均质细胞群体,再按要求的细胞数量分装安瓿,保存于液氮或-100℃以下备用。

冻存时细胞的传代水平须确保细胞复苏后传代增殖的细胞数量能满足生产一批或一个亚批产品。

此时传代的水平必须在该细胞用于生产限制最高代次之内。

工作细胞库细胞,必须按该细胞的检定要求,逐项进行全面检定,合格后方可用于生产。

1.4生产用细胞培养取出冻存的工作细胞库中一个或多个安瓿,混合后培养,传递一定代次后供生产制品使用。

其代次不得超过对该细胞用于生产的最高限制代次。

从工作细胞库取出的细胞种子增殖出来的细胞,不再回冻保存和再用于生产。

1.5体外培养细胞龄的计算二倍体细胞龄以细胞群体倍增计算,以每个培养容器细胞群体细胞数为基础,每增加一倍作为一世代,即1瓶细胞传2瓶(1:2分种率)再长满瓶为一世代;1瓶传4瓶(1:4)为二世代;1瓶传8瓶(1:8)则为三世代。

生产用细胞龄限制在细胞寿命期限的前2/3内。

传代细胞系则以一定稀释倍数进行传代,每传一次为一代。

依据每个细胞系的时间经验数据,确保细胞质量及安全,确定生产使用细胞最后限制代次。

有的原始细胞可以传少数几代(一般不应超过5代),尚可用于生产,但要以该细胞生长特性及对病毒繁殖敏感性不发生改变为基础。

2 生产管理2.1 细胞生产质量管理细胞培养操作必须按照GMP要求,防止污染。

在生产区内不能进行非生产用细胞微生物的操作,生产人员要定期检查身体。

在同一工作日于操作细胞之前,不得操作或接触有感染性的微生物或动物。

用于制品生产的培养物中不准加青霉素或β-内酰胺(β-Lactam)抗生素。

虽允许少量使用其他抗生素,但最好不使用任何抗生素。

2.2原材料的选择各种类型细胞的供体材料均不应有任何外源因子污染。

二倍体细胞的供体包括胎儿的父母应为无传染性疾病和严重的遗传病,也无不确定病因的疾病。

培养细胞用牛血清,来源地区应没有牛脑海绵体脑病的健康牛群,应检查无外源因子污染方可使用,应符合《中国生物制品主要原辅材料质控标准》中牛血清的有关规定。

消化细胞用胰蛋白酶应进行检测,证明吴细菌、真菌、支原体和感染性病毒,特别是胰蛋白酶来源的动物可能携带的病毒,如牛、猪的细小病毒等。

3 细胞培养的检查包括细胞种子、细胞库细胞的各项检查。

3.1 细胞培养用原材料检查3.1.1 牛血清的检查牛血清应从健康牛群中的小牛或胎牛中采集。

生产单位对牛血清应进行细菌、真菌、支原体检查,按本版规程通则《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进行;病毒检查应特别重视牛腹泻病毒的检查;噬菌体检查应注意大肠杆菌噬菌体的检查。

检查结束应能证明无任何外源或内源因子污染。

3.1.2胰蛋白酶检查消化分散细胞用胰蛋白酶应按本版规程通则《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检查细菌、真菌、支原体。

生产厂家应对胰蛋白酶来源的动物可能携带的病毒(如牛和猪的细小病毒)进行检查。

3.2 细胞培养物的检查3.2.1 细胞、真菌检查细胞培养上清液样品,按本版规程通则《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A项进行。

3.2.2支原体检查按本版规程通则《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B项进行。

3.2.3病毒检查应注意检查细胞株中有无细胞来源物种可能潜在感染的病毒,以及由于操作带来的外源性病毒。

特别注意逆转录病毒的检查。

3.2.3.1细胞培养直接观察及红细胞吸附试验去混合瓶细胞样品,接种小瓶,待细胞长成单层换维持液,观察两种,镜检细胞,应保持正常形态特征。

培养至少14天,分别取1/3细胞培养瓶,用0.2%~0.5%豚鼠红细胞混合悬液做红细胞吸附试验,加入红细胞后先置于4~8℃,后置于20~25℃各30分钟,两次观察结果均应为阴性。

新用红细胞在2~8℃保存不得超过7天,溶液中不应含有钙或镁离子。

3.2.3.2不同细胞传代培养检查细胞培养上清液混合样品,至少接种3种细胞(猴源细胞、人源细胞和同种不同批细胞),接种样品量应占维持液的1/4以上,培养至少14天时,进行血吸试验(同A 3.2.3.1项)。

培养7天的上清液接种于同种细胞培养,盲传一代,全部观察共14天,应物细胞病变,血吸试验应为阴性。

3.2.3.3动物和鸡胚检查用乳鼠、成鼠、家兔、豚鼠和鸡胚(两组不同日龄)共计6组。

每组动物或鸡胚接种待检细胞样品不应少于107细胞/ml。

按表1所列方法进行试验和观察。

如试验到期有80%以上动物或鸡胚健存,此试验成立,再经其他检测以确定结果。

表 1动物组要求数量接种途径接种细胞液量ml/只观察天数结果乳鼠24小时内≥10(2窝)脑内0.01 21 应健在腹腔0.1成鼠12~14g 10 脑内0.03 21 应健在腹腔0.5豚鼠①350~500g 5 腹腔 5.0 42 应健在,解剖无结核病变家兔 1.5~2.5kg 5 皮下9.0 21 无异常皮内②0.1×10鸡胚9~11日龄10 尿囊液0.2 3~4 尿液血凝试验阴性③鸡胚5~6日龄10 卵黄囊0.5 5 应存活①豚鼠注射前和观察4周做结核菌素试验应为阴性。

②每只家兔于皮内注射10处,每处0.1ml。

③应用豚鼠和鸡红细胞混合悬液做直接血凝检查。

3.2.3.4 逆转录病毒检查(1)透射电镜检查。

(2)逆转录酶活性测定:采用敏感的方法(如PERT法)检测你转录酶活性。

3.3 致肿瘤性检查某些传代细胞系已证明具有致肿瘤性者,可不必做致肿瘤性检查。

而有的细胞系已证明在一定代次内不具有致肿瘤性者,则需要进行致肿瘤性检查。

对需要做致肿瘤性试验的细胞系,包括原始细胞库、主细胞库及工作细胞库细胞。

被检查的细胞需要增殖达到或超过生产用体外细胞龄限制的传代水平。

可以采用体内法检查,下述两法可任选其一。

3.3.1 无胸腺小鼠,至少10只,每只皮下或肌肉注射107细胞;设阳性对照细胞,用Hela 或Hep-2,注射106细胞;阴性对照细胞用二倍体细胞株。

3.3.2 乳鼠(3~5日龄)或8~10g小鼠6只,经过抗胸腺血清(ATS)处理,每只皮下接种107活细胞,设对照组如上。

3.3.3 结果观察:动物观察14天,检查有无结节或肿瘤形成。

如有结节或可疑病灶,应观察至少1~2周,然后解剖做病理及组织学检查。

未发生结节的动物半数观察21天,剖检;另外半数动物观察12周,进行病理检查,剖检接种部位。

观察各淋巴结和各器官有无结节形成,如有怀疑,进行病理组织检查,不应有移植瘤形成。

二倍体细胞观察21天,结果因为阴性。

3.4 细胞鉴别试验新建细胞系或株、细胞库和生产结束时的细胞应进行鉴别试验,以确认为本细胞。

可采用遗传特征、DNA指纹图谱、染色体标记、免疫学、HLA和生化法(如同功酶)测定,任选其中一种方法。

有简便而能鉴别的方法亦可采用,但需经国家药品检定机构认可。

B 生物制品生产用人二倍体细胞株人二倍体细胞株来源于正常人胎肺或其他组织,主要用于培养病毒制备疫苗等。

1 细胞株的要求用于疫苗生产的人二倍体细胞株须按下列要求进行全面检定。

新建细胞株,应按《新生物制品审批办法》进行审批。

1.1 建立细胞株必须具备下列资料。

1.1.1 建立细胞株所用的胎儿的胎龄和性别,终止妊娠原因。

1.1.2 建立细胞株所用的胎儿父母的年龄、职业及健康状况(经医生出具证明),胎儿父及母系三代应无明显遗传缺陷疾病历史。

在取胎儿组织前,应作出详细调查,申报审批前,应对申诉背景资料进行一次重复调查。

1.1.3 原始组织种类,原始细胞培养的细胞数量与生长的状况。

1.1.4 细胞培养方法、历史、生长特征和寿命的世代数。

1.1.5 细胞生长液的成分。

1.2 细胞株的检定1.2.1 染色体检查1.2.1.1 新细胞株建株过程中,每8~12世代应作一次染色体检查,一株细胞整个生命期内连续培养过程中,至少有4次染色体检查结果。

每次染色体检查,应从同一世代不同培养瓶中取细胞混合再培养,自卑染色体标本片。

染色体片应长期保存(直至褪色不能用为止),以备复查。

每次染色体检查,至少应随机取1000个分裂中期细胞,进行染色体数目、形态和结构检查,并做出有助于复查的记录。

其中至少选择50个分裂中期细胞进行显微照相,作出核型分析。

并应粗数500个分裂中期细胞,检查多倍体的发生率。

可用G分带或Q分带技术检查50个中期细胞染色体带型,应用照相图片作出带型分析。

1.2.1.2 控制标准1000个和500个中期细胞标本中,检查异常率,合格的上限(可信限90%Poison法)如表2.表 2异常检查细胞数1000 500 100染色单体和染色体断裂47 26 8 结构异常17 10 2超二倍体8 5 2亚二倍体①180 90 18多倍体②30 17 4①亚二倍体如超过上限,可能因制片过程人为的丢失染色体,应选同批号标本重新计数。

②一个中期细胞内超过53条染色体即为一个多倍体。

1.2.2 细菌、真菌、支原体及病毒检查细胞株不应有细菌、真菌、支原体及病毒等污染。

每8~12世代细胞培养物,应进行下列检查。

1.2.2.1 细菌、真菌检查按本版规成通则《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A项进行。

1.2.2.2 支原体检查按本版规程通则《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B项进行。

1.2.2.3 病毒检查按A 3.2.3项进行。

二倍体细胞株传代过程中,至少对2个不同世代水平进行包涵体、乙型肝炎、丙型肝炎、EB病毒及艾滋病病毒进行检查和电镜检查等,结果均应为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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