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
贵州省发展“一县一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

农技服务2018,35(1):12〜15高层之声[编者按]为发挥“一县一业”等特色产业脱贫攻坚带动作用,促进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和农民脱贫增 收,结合产业发展实际,2017年9月省人民政府制定了《贵州省发展“一县一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17〜2019年)K黔府办发〔2017〕43号),现转栽如下。
贵州省发展“一县一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 年)1总体要求1.1 指导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战 略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市场 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选择一批比较优势突出、市场占有率高、增收潜力大、带动脱贫效果好的产业,实施“一县一业”规划布局,坚持全产业推进,实施品 种品质品牌提升战略;着力完善优势特色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实现生产规模化、质量标准 化、产品品牌化、营销网络化,培育打造一批产业集 聚集群发展专业县、专业乡、专业村,夯实脱贫攻坚 和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基础。
1.2 基本原则一坚持比较优势原则。
立足资源禀赋、产业 基础和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推进优势产 业、优势资源向优势产区集聚,依托地理标识产品,大力发展区域特色明显的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
—坚持市场导向原则。
适应市场多样化、优 质化的需求,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经营 形式,加强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大力发展市场潜力 大、商品率高和优质、安全、高效农产品,提高农产品 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坚持农民自愿原则。
尊重农民生产经营自 主权,采取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政府支持的办法,完 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贫困户参与和分享产业链增 值收益,实现稳定脱贫、长久致富。
一坚持全产业推进原则。
加快推进农业产业 化经营发展,延伸产业链条,拓宽产业幅度,补齐产 业短板,以县为单位实施全境域发展、全产业推进、全要素提升、多业态经营,构建完善产业体系、生产 体系和经营体系,推进一二三产业互动融合发展。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辣椒产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有一种声音,在记忆深处
赵雪华;王俊杰(指导教师)
【期刊名称】《作文通讯:初中版》
【年(卷),期】2014(000)001
【摘要】从小,我不像有钱人家的孩子那般丰衣足食。
爸爸经常外出打工,妈妈每月从别人那里领回一点儿半成品的衣服回来赶制。
缝纫机那“哒哒”的声音,便成了我幼时最深刻的记忆之一。
【总页数】1页(P20-20)
【作者】赵雪华;王俊杰(指导教师)
【作者单位】江苏南通市通州区新联中学伊梦文学社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S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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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中药材产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

农技服务2018,35(2):7〜8高层之声[编者按]按照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产业扶贫的决策部署,为充分发挥中药材产业优势,凝聚 多方力量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贵州省发展中药材产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 动方案(2017〜2019年)》(黔府办发〔2017〕47号),现转载如下。
贵州省发展中药材产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 年)1总体要求1.1 指导思想立足贵州中药材资源与气候优势,坚持“大健 康、大品种、产业扶贫、山地特色”发展思路,坚持精 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将中药材产业发展与建 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脱贫充分衔接,建立切实有效 的产业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全省中药材扶贫产业发 展,助推贫困户增收脱贫。
1.2 基本原则一坚持科学规划。
适地、适药合理布局中药 材产业,选择优势品种,结合脱贫攻坚连片推进。
—坚持市场主导。
以市场为导向,促进中医 药产业链上下游整合,突出企业在中药材保护和发 展中的主体作用。
—坚持适度发展。
推广成熟的技术标准,强 化繁育和示范基地建设,提高贫困地区的组织化程 度和产区集成度。
—坚持产业扶贫。
通过多种生产经营模式,吸纳贫困群众积极参与基地建设和产品生产,更多 分享中药材产业链增值收益。
1.3 主要目标1.3.1 总体目标一到2019年,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达720万 亩,总产值200亿元,总产量210万吨(新増面积 120万亩,新增产值70亿元,新增产量45万吨)。
一建设种子种苗繁育基地35万亩以上(新增 5万亩)。
培育中药材种植面积达10万亩的种植大 县20个以上。
打造以苗药为代表的黔药优势品种 10个以上。
—建成现代化的综合性中药材物流基地4〜5个、产地主加工基地8个,构建贵州中药材电子商 务平台,完善现代化信息物流体系和质f i追溯保障 体系,建设全国中药材产业大省。
1.3.2 年度目标—2017年,新增种植面积50万亩,培育15 个以上中药材种植大县,打造7个以上具有特色的 黔药优势品种,建成现代化综合性中药材物流基地 2个、产地主加工基地5个。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贵州省家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贵州省家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0.04.03•【字号】黔农办发〔2020〕27号•【施行日期】2020.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贵州省家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农业农村局,纳雍县农业农村局,省兽药饲料监察所:为了解和掌握我省家禽产品质量安全真实状况,确保高质量推进家禽产业发展和产品质量安全,努力推动生态家禽产业助推脱贫攻坚,我省将继续开展家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现将《2020年贵州省家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专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金晓峰,联系电话:*************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0年4月3日2020年贵州省家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专项实施方案根据《贵州省农业产业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黔农发〔2018〕80号),按照加快发展生态家禽产业助推产业脱贫攻坚的要求,为确保高质量推进家禽产业发展和产品质量安全,结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94号关于退出土霉素、金霉素等促生长药物,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的要求,将家禽产品中抗菌药作为重要质量安全因子,依托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开展全省家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专项,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风险、抓规范、强监管、保安全”的总体思路,以家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开展家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为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提供有力保障,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全省脱贫攻坚。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4.13•【字号】黔府发〔2022〕6号•【施行日期】2022.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其他规定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黔府发〔2022〕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贵州省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州省人民政府2022年4月13日贵州省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为加快提升全省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增加居民收入作为检验高质量发展成效的根本标准,坚持改革创新、体现效率、促进公平、劳动致富的鲜明导向,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夯实产业基础,扩大就业规模,拓展增收渠道,优化分配结构,完善保障机制,千方百计增加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加快缩小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与全国的差距,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
2022-2024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左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比下降到2.8左右。
二、大力实施农民增收攻坚行动(一)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1.深化与对口帮扶城市和黔籍务工人员相对集中城市的劳务协作,以县为单位将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提高到70%以上,提高农民工工资议价能力和工资待遇。
贵州省发展食用菌产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

农技服务2018,35(2):4〜6高层之声[编者按]按照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产业扶贫的决策部署,为加快食用菌产业裂变发展,切实推进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贵州省发展食用菌产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黔府办发〔2017〕39号),现转栽如下。
贵州省发展食用菌产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 年)1 总体要求1.1指导思想深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 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强龙头、扩规模、广搜盖、促增 收”为目标,大力发展特色珍稀食用菌和优势大宗食 用菌,积极发展野生食用菌,突出产品品质和质量安 全,努力促进全省食用菌产业质量更髙、效益更好、规模更大、竞争力更强,实现经济、生态、扶贫、社会 效益的有机统一。
1.2 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充分发挥政府 在政策引导、投人支持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基础设施 建设,大力扶持和培育经营主体,拓展消费市场。
—坚持科技兴菌,创新引领。
着力提升自主 创新能力,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示范推广新品 种、新技术、新设施、新材料,不断提高科技支撑能 力,努力在珍稀特色食用菌品种开发和关键技术研 究上取得重大突破。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结合区域资源 禀陚,大力营造菌材林,合理配置草腐、木腐菌人工 栽培,开展野生菌养护抚育和仿野生栽培。
注重发 展食用菌循环经济,走资源节约、产品安全、产业高 效、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路子。
—坚持产业扶贫,助农增收。
完善企业、合作 社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财政资金和农村集 体资源量化到户、股份合作、人股分红、滚动发展等 模式,推进产业扶贫,促进农民增收。
1.3 主要目标1.3.1 总体目标一力争3年内全省食用菌种植规模达40万 亩(40亿棒),产量达240万吨,产值达300亿元,累计带动5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
_竹荪、冬荪等特色品种领跑全国,成为全国 茶树菇、羊肚菌、灰树花、姬松茸、灵芝等珍稀品种的 重要生产基地和野生食用菌的重要抚育基地。
贵州省发展冷链物流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

贵州省发展冷链物流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为着力解决我省冷链物流配送短板,快速推进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减少农产品流通损耗、扩大销售半径、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保障居民消费安全,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大扶贫战略行动部署,以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问题导向与需求导向相结合,畅通流通渠道,实现农产品全链联动,有效助推全省脱贫攻坚。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
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鼓励企业采用各种方式筹集资金,扩大融资渠道,积极参与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企业主体,基金引导。
充分利用脱贫攻坚基金,重点支持国有龙头企业在省内开展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为企业参与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坚持统筹兼顾,全链联动。
注重生产、流通和销售,线上线下相结合,支持生产端、城乡仓储及终端配送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突破销售瓶颈。
(三)主要目标。
——2017年,全省冷库库容达75万吨、冷链运输车辆达700台,肉禽类冷链流通率提高到20%,果蔬类冷链流通率提高到8%,降低冷库运营成本10%,实现全省9个市(州)冷链物流中心全覆盖。
——2018年,全省冷库库容达120万吨,冷链运输车辆达1000台,肉禽类冷链流通率提高到25%,果蔬类冷链流通率提高到11%,全省88个县(市、区、特区)实现冷库全覆盖。
——2019年,全省冷库库容达160万吨,其中产地预冷达30万吨,冷链运输车辆达1400台,肉禽类冷链流通率提高到30%,果蔬类冷链流通率提高到15%,建成以贵阳和遵义为中心,市(州)所在地为枢纽,县(市、区、特区)为节点,乡镇大型农产品生产基地为末梢的冷链物流网络,形成覆盖范围广、运营成本低、使用效率高、“冷藏、运输、加工、销售”一体化的冷链物流体系,实现乡镇大型农产品生产基地冷链预冷全覆盖。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发展茶产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发展茶产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9.08•【字号】黔府办发〔2017〕48号•【施行日期】2017.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扶贫、救灾、慈善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发展茶产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4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发展茶产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9月8日贵州省发展茶产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全省茶产业转型升级,助推脱贫攻坚和农村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产业扶贫为根本,以提升质量和效益为核心,强龙头、创品牌、增效益、促脱贫,突出品质优势、生态安全优势,促进生产规模化、质量标准化、营销网络化、利益股份化,提高贵州绿茶的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推进茶产业全产业链培育、裂变式发展、泉涌式增长,促进更多农民脱贫致富,实现茶区生态美、百姓富。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推动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产业集中。
——坚持强化规模,促进分工。
推动茶产业产量、企业、产能、安全、文化等全面提升,不断做大规模,发挥规模效应;以规模促分工,加快产业链各环节分工分业,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业综合竞争力。
——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针对制约茶产业发展的瓶颈和薄弱环节,准确把握产业发展趋势,加快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切实提高质量安全、标准、品质、产品等核心竞争力,推动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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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按照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支持引导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助推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龙头企业发展壮大为目标,拓宽企业辐射带动农户特别是贫困农户的能力和范围,进一步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进入市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占有率,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增添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
运用市场推进生产要素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化配置,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优化存量、倾斜增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农业,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坚持改革创新。
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经营组织形式,不断创新扶持政策措施,优先支持深度贫困县、极贫乡镇、深度贫困村,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率先实施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一二三产业融合,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道路。
——坚持落地见效。
明确政策实施主体,健全政策执行评估机制,形成齐抓共促合力,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围绕我省资源禀赋、市场需求和农民脱贫增收任务,以发展壮大龙头企业为重点,聚焦全省特色优势产业,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龙头企业,实现产业集群、专业配套发展,着力打造全国重要的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全面提升龙头企业适应市场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促进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为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提供有力支撑。
2、年度目标。
(1)2017年,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711家以上,资产总额630亿元以上,年销售收入570亿元以上;从省外引进龙头企业达600家以上;龙头企业带动农户130万户468万人,其中贫困户30万户110万人。
(2)2018年,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800家以上,资产总额800亿元以上,年销售收入750亿元以上;从省外引进龙头企业达800家以上;龙头企业带动农户140万户504万人,其中贫困户35万户129.5万人。
(3)2019年,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资产总额1000亿元以上,年销售收入1000亿元以上。
从省外引进龙头企业达1000家以上;龙头企业带动农户150万户540万人,其中贫困户40万户148万人;三年辐射带动150万人实现增收脱贫。
二、重点任务(一)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引进力度。
以“双千工程”为抓手,扩大全省龙头企业数量,增强龙头企业实力。
通过鼓励支持一批省内国有企业、国有平台公司等投身产业扶贫,引导一批其他工商企业“转向改行”发展扶贫产业,鼓励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科技人员领办龙头企业,到2019年,力争培育省级以上龙头企业1000家以上,力争从省外引进龙头企业1000家以上。
(二)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方式,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其他经营主体的紧密连接,形成“利益同享、风险共担”利益联结机制。
引导龙头企业领办合作组织,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入股龙头企业,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度融合,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
全面推广农村“三变”改革,引导农民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探索将各级各部门投入到农村发展生产和扶持类财政资金,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前提下,通过合同或协议方式,入股到各类农业规模经营主体。
力争用3年时间在蔬菜(含辣椒)、茶叶、生态家禽、食用菌、中药材、精品水果等优势产业,培育由龙头企业引领,农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多元参与,分工协作、利益紧密联结的产销联盟10个以上。
(三)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进一步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蔬菜、茶叶、食用菌、马铃薯、中药材、火龙果、猕猴桃、蓝莓、苹果、薏仁、肉牛、肉羊、禽蛋、大鲵等具有特色优势的重点农产品。
按照区域化、集约化、规模化的要求,推动企业连点成线、连线成片,重点打造特色优势农产品主产县、核心地。
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体系,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主导或参与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
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贯彻实施力度,强力推行农产品生产全程控制和可追溯制。
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联合执法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快推动农产品加工升级。
确保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速保持在20%左右。
在兼顾我省生鲜农产品特色优势的同时,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研发、引进各类先进加工设备和技术,开展农产品初、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综合利用率。
推进农产品加工标准化,引导龙头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和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工作。
促进农旅融合,结合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打造,支持龙头企业研发、生产休闲旅游农产品。
鼓励龙头企业广泛运用节水、节电、节煤、节油等设备和技术,开展农林废弃物、沼气沼肥沼液等综合利用,走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发展之路。
(五)构建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
大力推动“黔货出山”,实施好优质农产品“泉涌”工程,实现农产品“风行天下”。
紧盯省内市场抓好产销,加快推进“农校”“农超”等多种形式对接,推动农产品终端用户与农业产业经营主体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需关系。
按照就近原则,县域内的公共机构优先签约定向本县范围内的目录贫困村、市州范围内的公共机构优先签约定向本市州范围内的目录贫困村,驻筑省管公共机构优先签约定向全省50个重点县的目录贫困村采购。
同时,加快建设稳定的省外销售网络。
重点开拓东部发达城市和邻省大中城市为主的省外市场,尤其要用好对口帮扶城市的特殊优势,争取在珠三角和长三角城市群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农贸市场开设贵州农产品批发专区和销售专铺。
发挥线上线下平台作用,建立产地仓等直采模式,减少流通环节。
积极拓展境外销售渠道,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的海外推广推介,培育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出口基地,以东南亚和“一带一路”国家为重点,鼓励企业搭建边境贸易营销网络,推动我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出口。
(六)积极推进企业品牌建设。
结合产业市场拓展,大力实施重点品牌培育工程,全面树立我省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牌形象。
大力实施品牌质量建设工程,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定,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加强服务质量标准化建设,建立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充分利用展会、专场推介、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着力提升“多彩贵州·山珍产品”“绿色贵州”农产品整体品牌影响力。
鼓励龙头企业打造自主品牌,采取兼并重组、联盟等方式整合龙头企业产品品牌,逐步形成每个特色优势产业或产品都有重点品牌引领的格局。
积极支持龙头企业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和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无公害、绿色、有机等相关产品认证。
做好品牌培育指导和政策扶持,强化品牌宣传,维护市场秩序,为全省农产品品牌建设营造良好环境,让更多龙头企业的农产品通过品牌引领,实现“风行天下”。
三、保障措施(一)强化政策支持。
支持龙头企业规模化原料基地建设,对龙头企业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建设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原料基地的,通过安排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等建设项目予以支持。
加快推进农业保险发展,开发推广茶叶、中药材、火龙果、猕猴桃等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积极开展目标价格保险、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型农业保险产品试点。
对可带动农户脱贫、吸纳贫困农户就业的龙头企业实行特惠保险费率,根据相关规定在全国普惠水平上给予下调。
用好证监会为贫困地区企业开辟IPO绿色通道的政策,大力引进省外企业到贫困县发展上市。
设立龙头企业重点项目工程包,工程包内项目新增用地的,优先供地、配置相关自然资源和审批;需办理规划手续的,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规划办理效率;允许将循环农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项目捆绑打包为一个整体项目开展环评,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和针对性。
省内地方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产品,增加贷款投放,单列支持龙头企业的信贷计划,对龙头企业贷款应给予利率优惠。
对风险可控、综合回报率高的龙头企业季节性收购农产品资金贷款给予重点支持。
(二)强化资金支持。
鼓励龙头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对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我省贫困地区且生产经营满3年、缴纳所得税满3年的,或者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1年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万元且承诺上市后3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龙头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境外资本市场成功上市的,在享受省鼓励民营企业改制上市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分别再给予适当补助。
财政涉农资金在保障农村发展和农民利益前提下,可以直接投向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联动农村发展、农民受益。
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在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增强企业实力。
对贫困地区龙头企业贷款给予贴息或补贴,对“三品一标”认证,申报驰名、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给予资金奖补。
对龙头企业当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脱贫攻坚投资基金产业扶贫子基金予以重点倾斜。
鼓励设立贵州山地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基金,通过基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方式,优先扶持成长性高、发展前景好、带动贫困群众增收成效明显的本地龙头企业,对引进的龙头企业在促进产业发展和带动农户增收脱贫方面贡献突出的,农业发展基金和产业扶贫子基金给予优先支持。
(三)强化要素保障。
围绕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切实加强农田水利、道路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
对龙头企业用于农业生产发展的生产经营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按设施农用地管理。
农产品加工、流通等环节用地优先保证。
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贫困地区主导产品的加工、仓储、物流等设施建设,并优先审批,在土地出让金上给予优惠。
支持龙头企业开展大宗鲜活农产品产地预冷、冷藏保鲜、冷链运输等设施建设,推进鲜活农产品直供社区和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在社区开设农产品连锁店、直营(直供)店、配送中心等。
支持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农产品网上交易,不断扩大农产品网络直销规模。
鼓励龙头企业搭建或入驻第三方平台销售贵州农产品、开设“贵州特色农产品专区”,对符合省电子商务有关扶持政策条件的,给予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