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规章制度概述
什么是专利管理制度

什么是专利管理制度一、专利管理制度的基本概念专利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为了有效管理和保护自身的专利权利益,规划和实施的一套管理体系。
专利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遵循科学、严谨、高效的原则,旨在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推动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
专利管理制度是企业技术创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二、专利管理制度的目的和意义1. 保护知识产权。
专利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保护企业的专利权益,防止技术被侵权或盗用,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2. 促进技术创新。
专利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激发企业的创新热情,推动技术研发和创新成果的转化,提升企业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
3. 规范市场秩序。
专利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帮助企业规范市场行为,推动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4. 增加企业价值。
专利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提升企业的价值和影响力,吸引投资和合作伙伴,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5. 推动可持续发展。
专利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降低知识风险和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和发展潜力。
三、专利管理制度的组成要素1. 专利政策。
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明确专利政策和发展方向,建立长期稳定的专利管理机制。
2. 专利组织。
企业应该建立专门的专利管理部门或专利委员会,负责专利申请、维护、管理和运营等工作,提高专利管理的专业化和效率。
3. 专利流程。
企业应该建立完整的专利管理流程和操作规范,包括专利布局、申请、审查、授权、维护、使用、保护等环节,确保专利管理的顺畅和高效。
4. 专利团队。
企业应该建立专业的专利团队,包括专利代理人、技术专家、市场分析师、法律顾问等,共同参与专利管理的各个环节,提高专利管理的专业化和协同性。
5. 专利制度。
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专利管理制度和内部规章制度,包括专利保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技术交流合作制度等,确保专利管理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专利转化 规章制度

专利转化规章制度
专利转化是指将专利技术转化为可商业化产品或服务的过程。
专利转化不仅仅是将技术转化为商品或服务,还包括将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为了促进专利转化,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
这些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专利权的获取:申请人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通过申请专利或发明创造来获取相关的专利权。
2. 专利权的保护:国家要为专利权提供一定的保护,以确保专利权人能够享受到其创造的专利技术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这包括对专利技术的保密保护、专利技术的有限期保护等。
3. 转让与许可:专利权人可以选择将专利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或个人,或者通过许可方式允许其他人使用专利技术。
国家要建立相应的转让与许可的程序和规定,以便专利技术能够顺利转移。
4. 技术评估与转化支持:国家和地方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机构或基金,对专利技术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以促进专利技术的转化和商业化。
5. 创新券、补贴和税收优惠:为鼓励企业进行专利转化,国家可以提供各种创新券、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政策,以降低企业的成本和风险,促进专利技术的转化。
总之,专利转化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专利权的获取和保护、转让与许可的程序和规定、技术评估与转化支持以及创新券、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政策,旨在促进专利技术的转化和商业化。
专利工作管理制度

专利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专利工作管理,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专利工作管理,规定了专利的申请、保护、运用等事项。
第三条公司依据本制度进行专利工作管理,坚持创新、保护、运用、合作的原则。
第二章专利申请与保护第四条公司鼓励员工创新,对符合专利条件的创新成果,应及时申请专利。
第五条专利申请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专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专利申请过程中,公司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包括专利检索、申请文件的准备等。
第七条专利申请成功后,公司应采取措施保护专利权,防止专利侵权行为。
第三章专利运用与商业化第八条公司应积极运用专利技术,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第九条公司可通过技术转让、许可、实施等方式,实现专利的商业化运用。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专利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获取和利用专利信息。
第四章专利工作管理与支持第十一条技术部门负责公司专利工作的日常管理,提供专利咨询、培训等服务。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负责专利工作的经费保障,提供必要的财务支持。
第十三条公司其他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专利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第五章专利工作奖励与激励第十四条公司对取得专利权的员工给予奖励和激励,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专利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对在专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晋升、薪酬等激励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十七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八条公司可根据需要对本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专利工作管理制度》

《专利工作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技术和市场的发展,专利在企业和个人的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专利可以保护发明者的权益,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促进创新,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专利工作管理制度,对于企业和个人都是至关重要的。
二、目的专利工作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规范、统一专利工作的管理流程,保障专利工作的合法性、科学性和规范性,推动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三、管理范围专利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的所有专利工作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专利审查、专利证书管理、专利使用和维护等环节。
四、制度架构1. 专利工作机构设置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专利工作机构,负责专利工作的统一管理和协调。
专利工作机构应当包括专利管理部门、专利委员会等组织形式,明确各级专利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建立协同配合的制度。
2. 专利工作流程企业应当在专利工作机构的指导下,建立科学合理的专利工作流程,包括专利布局策划、专利信息咨询、专利检索、专利申请、专利审查、专利维护等环节,确保专利工作的高效运转。
3. 专利工作规章制度企业应当制定专利工作的规章制度,明确专利工作的各项详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的界定、专利申请的条件、专利权的转让和许可等,保障专利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五、管理流程1. 专利布局策划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技术领域、发展方向和市场需求,制定专利布局策划,确定专利申请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技术,合理分配专利申请的资源,提高专利的有效性和保护范围。
2. 专利信息咨询企业应当建立专利信息咨询系统,及时跟踪和分析国内外专利动态和竞争动态,为专利布局策划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3. 专利检索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专利检索制度,及时进行专利检索和分析,确保专利的可行性和可保护性,避免专利冲突和重复申请。
4. 专利申请企业应当依法申请专利,完整准确地填写申请材料,及时缴纳申请费用,确保专利申请的顺利进行。
专利管理制度

专利管控管理管控规章制度规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专利工作,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形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推动生产技术进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规章所称专利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第三条本公司专利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宣传普及专利知识,激发企业有关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推动我公司科技进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第四条执行本公司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公司。
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公司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协议合同协议,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五条在取得专利申请号及取得专利权后,公司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按有关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第六条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专利工作者及有关相关有关人员对其有关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
第二章专利的管控管理管控第七条本公司的部是专利管控管理管控的主管机构部门机构,其职责包括:(一)研究制定并实施公司专利战略,为经营决策服务,并纳入科研发展和现代企业规章制度规章规划中;(二)相关相关本次项目对企业有关员工进行专利法和专利知识的宣传培训;(三)鼓励企业有关员工开展发明创造活动,为职工提供有关专利事务的咨询服务;依法办理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与报酬;(四)办理本公司专利申请、专利资产评估、专利协议合同协议备案、认定登记和专利权质押协议合同协议登记以及专利广告证明等事宜;(五)保护本公司专利权和防止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办理有关专利纠纷、专利诉讼事务;(六)管控管理管控公司专利资产,防止专利资产的流失;筹集和管控管理管控本公司的专利发展专项资金;(七)组织专利技术实施,管控管理管控专利实施许可贸易;(八)管控管理管控、利用与本公司有关的专利文献和专利信息,为科研、生产、贸易经营全过程服务;(九) 做好技术和质量本协议合同支付资金服务进出口中有关的专利工作:(十) 其他与公司专利工作有关的事务。
专利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专利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专利管理,规范专利申请和授权行为,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专利申请、授权、管理和保护等活动。
第三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专利管理工作。
地方知识产权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条专利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率原则,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专利技术的转化和应用。
第二章专利申请第五条发明人或者其权利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
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相应的申请文件。
第六条专利申请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七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
受理的专利申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实质审查。
第八条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并缴纳申请费。
申请费不得转让。
第九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专利申请,予以授权,并颁发专利证书。
第十条专利申请人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有权要求修改申请文件和陈述意见。
第三章专利权管理第十一条专利权人应当依法行使专利权,不得滥用专利权。
第十二条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单位、个人可以将专利权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
第十三条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第十五条专利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第四章专利保护和维权第十六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保护和维权工作,地方知识产权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保护和维权工作。
知识产权保护的规章制度

知识产权保护的规章制度知识产权是指由个人或机构独立创造的财产权利,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
为了保护创新者的利益以及鼓励技术创新,各国纷纷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来保护知识产权。
本文将介绍知识产权保护的规章制度,包括专利制度、商标制度、著作权制度和商业秘密保护。
一、专利制度专利是保护发明创造的一种知识产权。
专利制度通过对发明者提供独占权的方式来保护其创造成果。
专利申请必须符合一定的创新性、实用性和可工业应用性要求,同时还需要公开披露发明的技术方案。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一般为20年。
在保护技术创新的同时,专利制度也鼓励技术交流和合作,通过专利申请的公开披露,为其他研发人员提供了技术交流的平台。
二、商标制度商标是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如商标名称、商标图案等。
商标制度通过对商标的注册和使用进行保护,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性和质量的保证。
商标的注册要求包括独立性、显著性和可辨认性。
商标的权利保护期限没有固定限制,只要商标持续使用并按规定进行维权,权利可以得以保护。
三、著作权制度著作权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一种知识产权。
著作权制度通过对作品的创作和表达进行保护,为创作者提供了独享作品利益的权利。
著作权适用的作品范围广泛,包括文学、音乐、戏剧、美术、摄影、电影等。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根据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规定,一般为作者终身及其死后的50年或70年。
四、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积累的一些技术、业务、管理等非公开信息的总称。
商业秘密的保护主要依赖于企业内部的保密措施和法律保护。
企业通过合同、保密协议等方式明确员工和合作伙伴的保密义务,同时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制度的措施来保护商业秘密。
如果商业秘密被他人非法获取或泄露,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利益。
总结:知识产权保护的规章制度包括专利制度、商标制度、著作权制度和商业秘密保护。
这些制度为创新者和企业提供了合法权益的保护,鼓励技术创新和商业竞争。
专利管理制度 内容

专利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专利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的专利保护和管理活动。
第二条本公司设立专利管理委员会,负责专利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协调,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制定专利战略,明确专利工作目标,合理布局专利申请,优化专利组合。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专利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公司的专利管理制度,规范专利申请和管理程序,依法维护企业创新成果。
第四条公司对于侵犯了其专利权的行为,尤其是重大的和恶意的侵权行为,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提起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仲裁等诉讼程序。
第二章专利管理目标第五条公司的专利管理目标是:提高专利申请质量,保护企业核心技术,增加专利数量,提高专利保护面积,提高专利使用经济效益,提升企业竞争力。
第六条公司专利管理的原则是:依法合规,真实可靠,保密保护,适度保护,有效利用。
第三章专利申请管理第七条公司所有员工提出专利申请须按照下列程序申报:(一)填写《专利申请书》,并保证真实、准确;(二)经部门领导签署,报专利管理委员会审查;(三)经专利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
第八条专利申请人应当认真保护专利申请的保密。
未根据公司规定公开的专利申请内容,不得向任何本公司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泄露。
第九条公司专利管理委员会将对申请的专利项目进行审查,包括创新性、实用新型性、外观设计等标准的审查。
审查不通过的,应当告知专利申请人,并给予修改意见。
第十条专利申请费用由公司承担。
对于公司认为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专利申请,公司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第四章专利权维护管理第十一条取得专利权的员工,须向公司提供专利实施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专利实施情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专利保护自实施后的维护情况等。
第十二条公司的专利管理委员会将进行定期对专利维护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对专利的实施情况、竞争情况进行评估,复审是否需要对专利进行续费、继续保护。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专利制度概述在知识产权法中,专利法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一般而言,凡涉及技术方案法律爱护的问题多属专利法调整范围,故专利法是爱护技术方案的最为重要的法律。
要全面地了解专利法的精髓就必须了解其历史和进化过程以及与之相关的理论学讲。
只有如此才能正确把握专利法作为一种制度与其他制度和理论的关系。
重点问题●专利制度的产生。
●中国专利制度的历史和进展趋势。
●专利制度的特点和功效。
第一节专利、专利权与专利法一、专利的含义一是指专利权,即专利为专利权的简称,是指专利权人依法获得的一种垄断性权利。
这是“专利”一词在法律上最差不多的含义。
二是指依法获得专利法爱护的发明制造本身。
通常被称为“专利技术”。
三是指记载专利技术的公开的专利文献的总和。
具体包括记载发明制造内容的专利文献,如专利讲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外观设计的图形或照片等。
二、专利权1.专利权,是指法律给予专利权人对其获得专利的发明制造在一定范围内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2.专利权的法律特征(1)专利权具有鲜亮的独占性。
(2)专利权的客体具有公开性。
(3)专利权具有法定授权性。
(4)专利权的效力具有地域性。
三、专利法1.专利法,是指调整因确认发明制造的所有权和因发明制造的实施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专利法的特征(1)专利法是国内法。
(2)专利法是特不法。
(3)专利法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统一。
(4)专利法随科技的进展而进展。
第二节专利制度的起源与进展一、专利制度的概念和特征1.专利制度是依据专利法而形成的保障发明制造人的利益,鼓舞发明制造,促进发明制造成果推广应用,从而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进展的法律制度。
2.专利制度的特征(1)法律爱护。
以法律手段爱护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制造,是专利制度的中心环节。
(2)科学审查。
科学审查是指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制造是否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所进行的全面审查。
(3)技术公开。
技术公开是指专利申请人必须以讲明书等专利申请文件充分公开申请专利的发明制造,专利局也应向社会公开通报申请专利的发明制造,使社会了解申请专利的发明制造、监督专利权的授予。
同时也为公众提供发明制造的信息和利用发明制造的途径。
(4)国际交流。
国际交流是指国与国之间,能够通过共同加入的国际公约或双边协议或依照互惠、对等的原则,进行专利技术情报的交换、专利技术的贸易或合作。
二、专利制度的起源和进展1.专利制度的起源1474年3月19日威尼斯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
该法尽管比较简单,但已包括了现代专利法的差不多特征和内容,因此威尼斯被认为是专利制度的发源地,威尼斯颁布的专利法被认为是现代意义上专利法的雏型。
2.专利制度的进展(1)1623年英国国会通过并颁布了《垄断法规》,并于1624年开始实施。
那个法规被认为是具有现代意义的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
英国专利制度的产生标志着现代专利制度步入进展时期。
(2)此后,美国、法国、荷兰、奥地利、德国、日本等国相继制定和颁布了专利法。
(3)1883年3月20日,英国、法国、比利时、意大利、荷兰、萄葡牙和西班牙等14国在法国巴黎外交会议上签订了《爱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立了国际爱护工业产权巴黎联盟。
(4)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专利制度趋向于国际化。
《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专利合作条约》、《欧洲专利公约》等公约的签订,使得专利制度的国际化速度进一步加快,也促使专利制度更趋于完善。
第三节我国专利制度的产生与进展一、我国专利制度的产生和形成二、新中国专利制度的进展1.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该法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
2.1978年修订了《发明奖励条例》及《自然科学奖励条例》,1985年颁布了《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并再次修订了《发明奖励条例》,从而形成了专利制度与发明奖励制度并存的发明制造爱护体系。
三、1992年对专利法的修改(一)专利法修改的背景1.随着我国科技水平在短期内的迅速提高,专利法存在的某些缺陷制约着技术进展,使我国许多行业的正常进展受到限制。
2.随着国际技术贸易的进展,我国的《专利法》客观上需要与国际专利制度接轨,以保证我国能够履行已加入的国际公约所要求的义务。
(二)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定于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三)《专利法》修改的内容1.扩大了专利爱护的范围。
2.延长了专利爱护期限。
3.强化了专利权的爱护。
(1)对方法专利的爱护延伸到依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增加了专利权人的进口权。
(3)修改了强制许可的条件。
(4)完善了对冒充专利的处罚规定。
4.完善了专利权审批程序。
(1)增设国内优先权。
(2)进一步明确了专利申请文件修改的范围。
(3)改授权前的异议程序为授权后的撤销程序。
(4)明确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法律后果。
四、2000年对《专利法》的修改(一)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专利法》的第二次修正案。
修正后的《专利法》于2001年7月1日生效。
(二)修改《专利法》的背景1.是经济和科学技术的进展与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需要。
2.是加入WTO,与TRIPS协议接轨的需要。
(三)2000年《专利法》修改的要紧内容1.确定专利立法为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服务,为深化改革制造更好条件。
(1)修改了全民所有制单位“持有”专利权的规定。
(2)对职务发明的标准及奖励和酬劳进行了修改。
2.明确了对职务发明人应当给予奖励和酬劳。
3.加大了专利爱护力度,完善了司法和行政执法规定。
(1)增加禁止许诺销售行为的规定。
(2)限制未经许可而制造的专利产品的“合法”销售、使用。
(3)增加诉前的临时措施。
(4)增加关于侵权赔偿数额计算标准的规定。
(5)规定对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行政处罚。
(6)明确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治理专利工作的职能。
4.优化、完善专利审批和纠纷处理程序。
(1)取消了撤销程序。
(2)规定有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复审和无效由法院终审。
(3)简化转让专利权和向外国申请专利的手续。
(4)明确了提交国际专利申请的法律依据。
(5)与审批程序相关的其他规定。
5.扩大开放迎接入世,与《知识产权协定》更趋一致。
6.建立科学高效廉洁务实的专利审批和专利工作队伍。
第四节专利制度的作用一、爱护和鼓舞发明制造二、促进发明制造的推广应用三、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四、促进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第五节专利制度的有关假讲一、自然权利讲二、酬劳讲三、契约讲四、进展经济讲[复习考虑题]1.1、简述专利与专利权的关系。
2.2、简述专利制度的差不多特征。
3.3、试述我国专利法的第二次修正。
第二章专利权的主体[提要]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有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审查部门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并确定其符合专利条件后,授予其相应的专利权,从而成为专利权人,即专利权主体。
第一节概述一、专利权主体的概念1.专利权的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并承担与此相应的义务的人。
2.从专利权人的自然属性来看,专利权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从专利权人的国籍来看,专利权人包括本国人和外国人;以专利权人是否通过转让获得专利权,专利权主体包括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
二、专利权主体与专利申请权主体1.专利权的主体与专利申请权主体不同。
2.专利申请权主体是指依法享有就某项发明制造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专利申请人依法向国家提出专利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得专利权从而成为专利权人。
三、确定相同发明制造专利权主体的原则1.先发明原则:是指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就同样发明制造分不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专利权授给最先完成发明制造的人的原则。
2.先申请原则:是指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不就同样的发明制造申请专利,专利权授给最先申请人的原则。
目前先申请原则被绝大多数国家的专利法所同意,我国同样也实行先申请原则。
四、专利权的继受主体1.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能够转让、继承。
2.专利权的继受主体是指通过转让、继承或者赠与方式依法获得专利权的人。
3.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4.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节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概念和特征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制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制造性贡献的人。
其中发明人是指发明或者有用新型的完成人,设计人是指外观设计的完成人。
2.特征:(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自然人且不受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
(2)发明人或设计人是对发明制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制造性贡献的人。
3.非职务发明制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二、共同发明人或者共同设计人1.共同发明人或者共同设计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同一发明制造的实质性特点共同作出了制造性贡献的人。
2.共同发明制造申请专利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全体共有人共同所有。
第三节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工作单位一、职务发明制造(一)职务发明制造的概念及条件职务发明制造是指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要紧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制造。
职务发明制造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制造。
具体包括:(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制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制造;(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制造。
2.要紧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制造。
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二)职务发明制造的权利归属1.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的单位。
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制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3.发明人和设计人享有在专利申请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并获得奖励和酬劳的权利。
二、合作完成的发明制造1.合作完成的发明制造,是指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个人合作研究、设计所完成的发明制造。
2.合作完成的发明制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三、托付完成的发明制造1.托付完成的发明制造,是指一个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托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