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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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行为,依法保护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本办法所称专业承包合同是指具备专业承包资质的承包人从建设单位承揽专业工程所签订的合同。

第三条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的监督管理。

各县级市、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立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及履约评议、不良行为记录及公示等制度。

第五条发包人应当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之日起七日内到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备案机构)办理施工合同备案手续.受市住建局委托,市招标办在苏州市有形建筑市场负责受理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

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应当提交的书面材料:(一)施工总承包合同备案:(1)《苏州市施工总承包合同备案表》(附表1);(2)全部施工总承包合同正、副本;(3)招标投标备案表或直接发包通知书;(4)实行工程担保的工程,同时提交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保函复印件(核原件);(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等,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二)专业承包合同备案:(1)《苏州市专业承包合同备案表》(附表2);(2)全部专业承包合同正、副本;(3)招标投标备案表或直接发包通知书;(4)实行工程担保的工程,同时提交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保函复印件(核原件);(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等,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

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

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一、引言二、合同管理流程1. 合同签订阶段在本阶段,合同管理团队负责协助各业务部门完成合同的签订。

相关步骤包括:合同起草:根据业务需求和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合同文本草案。

合同文本应包含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合同目的、权利义务、支付方式等内容。

合同审核:合同管理团队负责进行合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组织的政策规定。

合同谈判: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合同谈判,商讨合同的具体条款和条件,并达成一致意见。

合同签订: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合同文件的签署程序,包括合同签字、盖章等。

2. 合同履行阶段在本阶段,合同管理团队负责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各方履行合同义务。

相关步骤包括:履行跟踪:对合同履行进程进行跟踪和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付款管理: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负责对合同款项进行管理和支付。

变更管理:对可能发生的合同变更进行评估和管理,确保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风险管理:及时发现、评估和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风险控制和管理。

3. 合同终止阶段在本阶段,合同管理团队负责监督合同的终止情况,确保合同的合规终止。

相关步骤包括:合同到期提醒:根据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和时间,提醒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合同终止事宜。

合同终止审核:对合同终止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合同终止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合同结案:在合同终止后,进行合同结案工作,包括资料整理、归档等。

三、合同管理责任与义务1. 合同管理团队的责任与义务负责制定和完善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监督合同签订、履行和终止的环节,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和有效;提供合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和支持。

2. 各部门的责任与义务业务部门:积极配合合同管理团队,提供合同相关信息和文件;财务部门:按时支付合同款项,确保合同的财务履行;法务部门:提供合同法律事务咨询和风险评估支持;采购部门:负责合同的招标和供应商管理工作。

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XXXX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其他活动时,与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合作框架协议、协商备忘录、承诺函、确认书等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书,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学校或者学校授权单位制定和修改有关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对合同的审批、订立、履行、变更、终止、争议解决及备案归档进行监督、检查、评估等管理活动。

第四条学校对合同实行“统筹指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学校合同管理应当坚持依法订立合同、有效履行合同、完整保存合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作为一方当事人可以与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订立合同。

经学校书面授权,学校所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部门、学院等单位,可在授权范围内以本单位名义订立合同。

未经学校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学校或者学校所属单位的名义订立合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越授权范围订立合同。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做好合同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和学校其他内部信息。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七条学校合同管理工作由统筹指导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和合同经办单位依各自职责进行管理。

第八条学校办公室为合同统筹指导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学校合同管理的基本规章制度;(二)按照规定出具学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按照规定刻制发放合同专用章;(四)审查修改合同示范文本;(五)审查学校重大、疑难合同,提出法律意见;(六)开展合同管理相关培训;(七)提供合同事务法律咨询;(八)指导归口管理部门、合同经办单位合同相关工作;(九)指导归口管理部门、合同经办单位处理合同纠纷;(十)完成学校交办的涉及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内部所有项目签订的合同管理工作。

所有与我公司签订合同的相关单位、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三条依法合规原则所有的合同管理工作必须严格依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事。

第四条独立自主原则我公司在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时,保持独立自主的权利,遵循合同平等、自愿、公平原则。

第五条公开透明原则合同管理工作必须公开透明,所有相关资料和信息必须及时提供给相关方,以保证合同的公开和透明度。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与变更管理第六条合同签订的程序和要求合同签订应经过合同管理部门审批,并按照程序进行公示。

合同必须要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明确合同履行的期限、方式及支付条件等。

第七条合同的履行与变更1.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并及时提交相关合同履行情况报告。

2.若合同中出现情况变更的情况,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进行变更手续。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与验收第八条履行情况把关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方和承包方双方应加强沟通,随时沟通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解决问题,确保合同履行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合同的验收1.合同履行完毕后,承包方应及时向委托方提供验收资料,委托方应及时进行验收。

2.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协商解决。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终止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若合同中出现需要变更的情况,双方应及时协商一致,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变更手续和程序。

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1.若出现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双方应及时协商一致,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终止手续和程序。

2.合同终止后,双方应进行结算,并及时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第六章合同争议的解决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新保人制度-02号】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合法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合同签署权限一、董事会负责与其直接任命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总裁代表公司与除上条之外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统一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签订及存档。

第四条、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分为主件与附件两部分。

主件为《劳动合同书》,附件为因参加培训学习等原因签订的有关协议书等。

第五条、签订时间一、在新进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司与其签订《试用协议》(附件一)。

试用期通常为3至6个月,根据试用期间工作表现,试用期可提前结束。

二、根据岗位性质差异,试用采用在岗试用和项目试用两种形式。

其中,项目试用是指由拟被聘用人员直接参与到公司的项目中去,在项目中对其能力等进行直接的先期考察,尽量避免公司的雇佣风险。

三、在员工被批准转为正式员工后,双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附件二)。

四、新招聘的员工必须在出具能证明其与上一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若确实无法提供,至少应提交本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个人声明)后,公司方与之签订试用协议或劳动合同。

第六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一、对于一般员工,原则上签订1年期合同;对于技术、市场等高级技术管理岗位员工,可签订2-3年期合同期;对于董事会直接任命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由董事会确定。

二、续订劳动合同时,原则上与原合同期限相同。

第七条、订立劳动合同应约定生效时间。

没有约定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

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

第八条、公司每月30日之前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员工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医院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医院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医院合同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合同管理,提高医院经济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院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管理一律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医院经济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各业务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合同管理实行由医院行政部档案室统一归口管理、各部门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档案室负责综合管理、形式审查、签章、归档管理;财务科负责合同财务审查、款项收支;各业务部门负责合同的谈判、草签、内容履行;医院法律顾问负责技术支持。

第六条医院档案室要做好各部门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合同法律意识,学会正确签订合同,关注合同履行中的问题,把好合同签订关、履行关。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第七条订立合同的程序1.合同谈判须由业务部门负责人与经办人共同参加,涉及重大谈判事项时需医院领导、纪委参加,可以邀请法律顾问参加谈判。

2.业务部门草签合同文本。

3.法律顾问审查合同文本,符合法律规定,有利于医院的,审批同意;如存在法律漏洞,应当提出修改意见,要求业务部门与合同相对方协商修改。

4.法律顾问对正式文本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5.财务科对合同财务事项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6.业务部门将通过业务审查的合同文本报送相关领导按权限逐级审核签批。

7.业务部门将审签后的合同文本送档案室进行形式审查并签章。

8.正式合同文本根据合同双方需要一式多份,档案室存档一份、财务供应科存档一份、业务部门存档一份。

第八条业务部门在订立合同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当事人必须为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

第九条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必须按照规范合同文本行文。

第十条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第十一条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1.文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依法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合同形式订立,遵循合法、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与员工应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第三条公司人事部是劳动合同的管理部门,具体办理公司与员工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及劳动争议处理等事宜,公司各部门配合人事部作好此项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建立员工名册备查。

第六条员工应如实告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关基本信息,如实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公司不得招用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

如员工提供虚假证明或者未向公司如实说明的,应由员工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1―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即代表对公司规章制度和附件内容的认定。

第七条劳动合同涉及技术、财务、采购、管理及其他掌握公司不宜对外公开信息等岗位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订立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当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障公司保密事项的信息安全。

员工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与员工约定竞业禁止条款或协议。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公司与员工约定。

第八条员工外派、外借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员工,应与其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外借、外派协议,明确三方权利义务。

第九条劳动合同签订权限及程序(一)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员工应当主动出示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毕业证书等资格证书、各种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并证明无竞业限制问题,履行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二)原则上员工应在入职5天内在公司人事部的指导下,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管理办法(文本)

合同管理办法(文本)

中铁六太法律[2006]88号关于印发《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加强项目部的合同管理,现将《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五月十六日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日益规范的建筑市场要求,减少和避免经济纠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以事前防范为主、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合同管理体系,规避经营风险,减少法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及所辖各项目部在施工生产及经营过程中与公司以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平等、自愿、公平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各单位实施的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纠纷处理、监督检查、奖惩等行为。

本办法所指的合同,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设备租赁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周转材料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委托加工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依法签订合同,保证合同内容、程序合法(二)规范履行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三)妥善保管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各项文书、单据,保证合同管理资料的完整性(四)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从事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秩序、损害单位利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违法活动。

第五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部。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第七条:公司成立合同管理领导组,负责统一管理公司范围内所有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领导组是本系统内合同管理工作的权力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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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同(协议)的管理,避免失误,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合同指本公司与其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之间订立的旨在设立、变更、终止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范围包括各类承包合同、工程合同、设计合同、运营合同、采购合同、行政合同等,不包括人事劳动合同。

第三条公司合同管理执行部(以下简称“合同部”)负责公司除人事劳动合同之外的所有合同、协议、等资料的管理和归档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中所有存档的合同必须为原件。

第二章编号第五条合同经办人签订合同之前须向合同管理执行部门申请合同编号。

第六条合同编号规则如下:一、编号组成:1.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由公司名称缩写+年份缩写+总包合同序号组成。

2.分包合同:合同编号由公司名称缩写+年份缩写+总包合同序号+分包类型代码+分包合同序号组成。

二、缩写规则1.公司名称缩写:2.年份缩写:为当年年份的后两位,如2005年缩写为05,2008年缩写为08。

3.分包类型代码:是分包合同种类的英文名称的大写首字母,具体包括:C(土建安装分包合同);P(采购分包合同);D(设计分包合同);O(运营合同);A(行政合同)。

4.合同序号由合同部负责编排。

三、合同编号示例:总承包合同:XXXX-08-001土建安装分包合同:XXXX-08-001-C-###采购分包合同:XXXX-08-001-P-###设计分包合同:XXXX-08-001-D-###运营合同:XXXX-08-O-###行政合同:XXXX-08--A-###四、公司合同编号规则:以上为公司合同的编号规则,各厂须参照以上规则进行合同编号,但需在编号中加入各厂的名称缩写。

以北区厂为例:总承包合同:XXXX-BQ-08-001土建安装分包合同:XXXX-BQ-08-001-C-###采购分包合同:XXXX-BQ-08-001-P-###设计分包合同:XXXX-BQ-08-001-D-###运营合同:XXXX-BQ-08-O-###行政合同:XXXX-BQ-08-04-A-###第三章合同的审查批准第七条所有合同在正式签约前,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文本和有关资料(如依据的计划、批文、市场调查及有关资信审查资料、合同谈判纪要、货比三家资料等)送合同管理部办理审批或备案。

第八条合同审批权限如下:一、一般性经济合同,由合同管理人员填写《合同审批表》见附件,并将合同文本和有关资料,以及合同管理流程卡送合同承办部门分管领导审阅,经分管领导审批并签署意见后,由合同管理部返回合同承办部门按签署意见进行修改,合同部将最终合同文本报总经理审批。

二、下列合同由总经办会签审批:1、单项工程标的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工程合同;2、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5万元的;3、标的额超过5万元的采购合同4、联营、合资、租赁、融资、承包、融资租赁和担保合同;5、大型工程合同6、重大涉外合同。

涉及以上内容的合同,由合同管理人员填写《合同审批表》,并将合同文本和有关资料,以及合同管理流程卡送各副总经理进行审阅,经总经办审批并出具《合同预审会签意见表》(见附件)后报总经理处审批。

总经理根据《合同审批表》、《合同预审会签意见表》记载的事项、部门意见及相关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第九条审查人员应根据合同文本和有关资料对送审合同提出具体的审查意见。

第十条合同管理部对合同的审核期限,一般合同在三个工作日内。

对于特别重大、复杂合同的审查,一般不超过五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合同审批会签意见处理1、合同承办人根据《合同审批表》、《合同预审会签意见表》的审批意见对合同草案进行修改。

2、所涉及项目的具体情况,经承办人与审查人沟通,由承办人按双方取得共识的意见,修改合同草案。

3、承办人应将审查会签意见处理情况如实填入《合同审批表》,对未予采纳的意见,应注明原因。

对审查不合格的合同,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修改,直至合格。

第十二条合同审查的要点1、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

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

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合同部根据总经理最终审批意见,加盖合同专用章,进行盖章签约。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

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

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十三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合同部、财务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第十四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十五条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十六条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第十七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第十八条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十九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

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二十条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六章合同纠纷的处理第二十一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二十二条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第二十三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

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二十四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第二十五条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等;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二十六条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七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第七章合同的监督检查第二十八条合同部对公司合同要跟踪审查,各单位应予积极配合,提供所需资料和情况,对审查中提出的问题应及时修改。

第二十九条合同部或专职管理人员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监督检查:1、对国家经济法规和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2、合同的履行及未能履行的原因、责任等情况;3、合同管理工作的程序、标准、资料登记的规范情况;4、合同产生纠纷的原因所在和对纠纷的处理意见。

第八章合同的存档第三十条合同管理员于每月30日总结当月本部门合同的管理情况,填写《资料管理情况月报表》(参见附件二)并向总经办报告。

合同管理员须保持上报文件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第三十一条总承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归档,竣工验收报告在工程验收完毕后一周内归档;设计采购、工程合同、运营合同、行政合同等其他合同按年度归档,每年2月完成上一年度各类资料的归档。

第三十二条合同在合同部存档,合同部设立《存档登记簿》(参见附件三),并将合同及其相关文件的电子版文档、图片制作成光盘。

第九章合同借阅第三十三条借阅合同需填写《资料使用申请单》(参见附件四),借阅原则上只限于合同的复印件,合同原件只能在合同部阅读,不得借出。

第三十四条确因工作需要借阅原件的须逐级审批,借阅期限为五个工作日,超过五个工作日的须续借登记,并由合同管理员及时催收。

第三十五条合同部设立《资料借阅登记簿》(参见附件五),借阅人借阅和归还合同及其资料时须按要求在登记簿上登记。

第三十六条借阅人须妥善保存合同及资料,不得转借他人。

第十章罚则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并逐级追究领导的责任。

1、合同审核批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疏于审查的;2、合同借阅人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或采用欺诈手段借阅合同的;3、资料管理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疏于对合同的管理的;4、隐匿、销毁、篡改合同的第十一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合同部。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四十条本办法的附件与本管理办法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合同审批表》附件二:《合同预审会签意见表》附件一: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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