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与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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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婚姻家庭制度与妇女地位

清朝的婚姻家庭制度与妇女地位

清朝的婚姻家庭制度与妇女地位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其婚姻家庭制度和对妇女的地位的影响,至今仍被人们所关注。

婚姻家庭制度是一个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妇女地位则关乎一个时代的社会文化和思想观念。

本文将以清朝的婚姻家庭制度和妇女地位为主题,从历史角度来探讨这一时代的社会现象和文化背景。

清朝的婚姻家庭制度在清朝时期,婚姻和家庭制度是以封建贵族的封建礼教为基础,实行“三从四德”原则,即女子要顺从父亲、丈夫和儿子。

女性的地位低下,被认为是男人的附属品。

男女之间的婚姻是家族之间的联姻,也就是说,民间“闪婚”基本上是不被允许的。

婚姻的成立不仅需要男女双方的意愿,家族之间的配合也是必不可少的。

夫妻的选择往往由父母或长辈代为决定,尊重家长之命,是封建社会的常态。

当时的男女面对的婚姻标准和价值观也不同于现代社会。

对于妇女来说,年龄和家世背景、是否纯洁等因素才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

而对于男性,婚姻的标准则更注重妻子的家庭背景和貌美。

据史书记载,当时男性选择妻子时,需要“外貌俊秀,气质高雅,才华横溢”,而女性则需要“婉顺贤惠,勤快贤淑”。

可以看出,这个时期的婚姻标准和对待性别的态度都是非常传统和落后的。

此外,当时的婚姻也存在着一定的禁婚制度。

例如,满族内部有“田赞”之禁,即不得通婚的规定。

而蒙古族则有“母系贵族”制度,要求婚姻只能在母系亲属之间进行。

这些禁婚制度在当时不仅被严格遵守,而且被封建统治者所推崇和强调。

妇女地位低下的原因在清朝时期,妇女的地位是非常低下并且受到很多限制。

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封建社会历史和文化的原因。

在民间文化中,笼罩着男尊女卑的思想和传统习俗。

同时,封建社会的官僚制度与封建礼教建立起了长期的权力和文化思想上的瓜葛,以致于妇女在司法制度、道德文章、文艺作品等多方面都受到制约和限制。

首先,在封建社会中,家族利益排在个人之上。

家族的大事小事都由家长或长辈决定,甚至有的女孩被强制嫁给了并不心仪的丈夫。

妇女节的婚姻家庭与女性权益

妇女节的婚姻家庭与女性权益

妇女节的婚姻家庭与女性权益作为国际劳动妇女节的象征,妇女节旨在纪念妇女争取权益的奋斗历程,喊出平等和公正的声音。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回顾妇女在婚姻家庭与社会中的地位,以及她们在争取权益方面所面临的挑战。

一、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婚姻家庭一直是妇女权益的重要领域。

然而,长久以来,妇女在婚姻中常常被迫承受各种不公平待遇。

传统性别角色分工使得女性被期望在家庭中承担主要的家务劳动和育儿责任。

这种不平等的分工模式导致了女性在婚姻中的较低地位,限制了她们的个人发展和自主选择。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婚姻开始呈现平等和尊重的特点。

现代婚姻中,夫妻之间的合作与共同承担责任,成为了更多家庭的理念。

婚姻关系的平等性意味着妇女可以享有与男性同等的待遇、权益和机会,减少了不平等和歧视。

二、妇女权益的挑战尽管妇女在婚姻和家庭中的地位有所改善,但是婚姻仍然是妇女权益的重要领域。

许多社会和法律的限制仍然制约着妇女在婚姻中的自主权和平等权。

首先,性别歧视在婚姻中依然存在。

一些传统的观念和社会信仰使得妇女在家庭中面临着经济、社会和心理上的压力。

家庭暴力和家庭纠纷也常常导致妇女在婚姻中受到伤害和剥夺。

其次,妇女权益在婚姻中的法律保护还有待加强。

婚姻法律和制度应该更加重视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完整性,包括财产、继承权、离婚权利等方面的保障。

此外,婚姻中的合同制度也需要更加注重平等和公正,确保妇女在婚姻中的权益得到保障。

三、推动婚姻家庭与女性权益的进步为了推动婚姻家庭与女性权益的进步,我们需要全面关注改革方向和有效手段。

首先,社会应倡导平等和尊重的家庭观念。

传统的性别角色分工需要得到审视和扭转,男女在婚姻中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责任。

通过文化教育和宣传,我们可以改变社会观念,培育全民平等的意识。

其次,加强对婚姻家庭的法律保障和支持。

婚姻法律应当制定更加完善的保护机制,鼓励婚姻中的平等和公正。

同时,建立完善的家庭调解机构和保护机构,为婚姻中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支持。

民法典妇女权益保护篇

民法典妇女权益保护篇

民法典妇女权益保护篇随着社会的发展,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妇女权益保护也成为了国家和社会的重要任务。

为此,我国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了《民法典》。

其中,妇女权益保护篇是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教育培训、社会保障、卫生保健等方面的权益,为妇女争取更多的平等、公正和尊严。

一、婚姻家庭婚姻家庭是妇女最为关注的领域之一。

《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应当平等互利,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夫妻双方有权决定生育和计划生育,不得强制要求对方生育或者绝育。

同时,对于家庭暴力行为,《民法典》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受到家庭暴力的妇女有权要求保护和救助,有权向国家机关申请保护令。

二、劳动就业妇女在劳动就业方面也需要得到平等的待遇。

《民法典》规定,雇主不得因妇女怀孕、生育、哺乳、带薪护理婴幼儿等原因,侵犯妇女的劳动权益。

同时,妇女享有与男性同等的职业选择权、职业发展权和职业晋升权。

妇女在工作中受到性骚扰或者其他不当待遇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投诉和申诉,并得到及时处理和保护。

三、教育培训妇女在教育培训方面也应当得到平等的机会和待遇。

《民法典》规定,教育机构、培训机构不得因性别歧视妇女学生,不得限制妇女学生的学习、就业和创业。

同时,妇女享有与男性同等的受教育权和职业技能培训权,有权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四、社会保障妇女在社会保障方面也应当得到平等的待遇。

《民法典》规定,妇女享有与男性同等的社会保障权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种社会保险和福利。

同时,对于老年妇女、残疾妇女、单亲妇女等特殊群体,国家应当加强保障和扶持,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和生活。

五、卫生保健妇女在卫生保健方面也需要得到更多的关注和保护。

《民法典》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保护妇女的身体健康和生殖健康,不得实施性别歧视和侵害妇女的权益。

初级社会工作者第四章考点-妇女的婚姻家庭问题

初级社会工作者第四章考点-妇女的婚姻家庭问题

; 一、妇女的婚姻家庭问题:家庭领域的性别关系是社会性别关系的微观基础,也是社会性别关系的具体体现。

1、婚姻和家庭关系的调适: P130前来求助的妇女带来的家庭问题,主要表现为夫妻关系、婆媳关系、亲子关系和教育等方面的问题。

(1) 在夫妻关系的调适中,突出的问题是因家务分工、经济支配权、孩子教育等问题引发的矛盾以及婚外情等带来的婚姻危机。

(2) 婆媳关系关系通常围绕孙辈教育、对老人赡养、孝顺等方面的问题产生的矛盾。

单纯将婆媳矛盾看成是婆媳个人问题也是不对的。

(3) 亲子关系矛盾的突出也与母亲多半承担起照顾孩子的责任直接相关。

2、单亲母亲家庭的问题: P130(1) 单亲母亲家庭的界定和存在的问题:单亲母亲家庭是因为丧偶或者离异以及其他一些原因而导致的只有母亲和孩子一起组成的家庭。

单亲母亲家庭常常面临的问题有:亲子关系和孩子教育,单亲母亲的贫困化、就业困难、再婚困难,社会对单亲母亲的歧视和偏见,以及缺乏针对单亲母亲家庭的社会保障等。

(2) 如何看待单亲母亲家庭:从性别视角看单亲母亲家庭,认为单亲母亲家庭是一种现实存在的正常的家庭形式。

单亲母亲的问题不是单亲母亲个人的问题,而是社会福利不足、社会存在歧视等社会因素导致的问题。

应当关注单亲母亲在应对问题时表现出来的能力和智慧,而不要把她们视为可怜的弱者。

3、与家庭一直工作的原则: P130~P131(1) 性别视角的家庭工作原则:1 尊重和接纳现实中家庭形式和婚姻形式的多样性;2 重新调整家庭权利,避免家庭暴力、冲突与资源分配不均;3 工作和家庭生活的协调与平衡;4 父亲的职责和母亲的职责同样重要,都需要训练;5 社会应该为家庭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服务,减轻家庭的负担。

(2) 家庭为本和妇女为本原则的工作策略:“家庭为本”服务的信念是:协助家庭最好的方法是加强和提高家庭的自主能力。

在实践上,这个准则要求服务必须以家庭为重心,目的是强化家庭的功能,使之有效地发行家庭本身的角色,改善各项社会制度,以减少它们对家庭功能的损害。

妇女面临的问题

妇女面临的问题

妇女面临的问题1.婚姻与家庭问题在婚姻方面的突出问题是婚姻冲突、离婚率不断上升,尤其是大城市更为严重。

违法婚姻增多,姘居、婚外恋等现象严重地损害了正常的家庭生活。

此外,单亲母亲家庭贫困化和社会福利保障缺乏等问题也不容忽视。

2.针对妇女的暴力问题据研究统计,在全世界各地,妇女一直是暴力的主要受害者。

针对妇女的暴力主要包括婚姻暴力、拐卖妇女、性暴力、性骚扰和性服务以及基于对男孩偏好的强迫堕胎等。

施暴手段也是多种多样,不仅严重伤害了妇女的身心健康,影响了其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而且不利于社会的安定。

据有关部门调查,女性犯罪率有所增加,与她们遭受暴力和虐待有着直接关系。

3.妇女的生殖健康问题妇女的生殖健康比较容易受到危害。

妇女很难得到与性、生殖有关的信息及服务,很难获得有效的避孕服务,一旦怀孕,妇女如果无法安全流产,又会使得她们处于健康和生命的双重危险之中;由于解剖学上的原因,妇女易感染性传播疾病和艾滋病病毒,这使得女性的健康甚至生命受到性传播疾病的严重威胁;重男轻女的思想使得未能生育男婴的母亲常常遭受社会歧视;此外,妇女的宫颈癌、乳腺癌的发病率也比较高,很多妇女缺乏生殖健康方面的知识和维护生殖健康的权利意识;流动妇女,尤其是在打工女性群体和从事商业性性服务的妇女中,性疾病严重地威胁着她们的健康,她们极度缺乏生殖健康方面的有关知识。

4.留守妇女和流动妇女问题根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抽样结果显示,已婚妇女中留守妇女占33%,流动妇女占11%,全国留守妇女的总人口为1085万。

留守妇女承担着照顾家庭(尤其是老人和孩子)、种地等工作,生活负担重、精神压力大。

流动妇女的问题包括:工作权益受到侵害、工资低、工作不稳定、生殖健康的权利得不到保障、照顾不了父母以及承受与孩子长期分离 (留守儿童)的精神压力等。

5.妇女就业问题城镇妇女失业率高,妇女在劳动力市场受到排斥,妇女打工者很难享受到医疗服务(主要是生育健康、性传播疾病和艾滋病的预防)。

现代女性与婚姻ppt课件

现代女性与婚姻ppt课件

这些因素包括夫妻之间的 情感、心理、文化以及性生活 等等,正是这些内在因素决定 着夫妻关系的和谐美满。
例如,我在咨询中接待过一个男士,他 说太太外貌出众,勤劳贤惠,人品也好, 但是“版本不够,内存太 低”,所以彼此难以沟通理解, “话不投机半句 多”。
为什么如今的自由择偶和浪漫爱情却 不能保证夫妻将婚姻进行到底呢?
一个简单的测试下来,发 现至少20%的学生有不同程度 的心理障碍。再把这些有心理 障碍的孩子抽出来,去访问他 们的家庭,发现65%左右的孩 子来自不健康的家庭。
联合国国际家庭年提出的口号 “家庭:在一个变革的世界中提供资源和承担 责任”。
如果你没有孩子,夫妻两个人何去何 从,也许只是个人自由范围内的事;但是 自从有了孩子,夫妻的选择就必然涉及到 下一代的命运了。也许有的父母以为他们 分手就是摆脱了不幸,然而永远难以摆脱 的是孩子。
女性
妇女在一个不幸或 动荡、破裂的婚姻状况 下,可能面临经济的拮 据、生活条件恶化。
1990年到1995年做了五年的离婚妇女调查
我选择了北京两个区的100对离异 夫妻,她们都在35岁以上,离婚时85% 的孩子都跟着女方。 五年之后,82%男方再婚,但再婚 的女性只占15%。
我们看到太多单亲家庭的孤 儿寡母,他们的处境非常的艰难。 从实际情况来看,女性离婚之后 再婚非常困难。
现代女性与婚姻
新经济时代的婚姻关 系与女性心理调适
陈一筠
先后出版了《婚姻家庭的科学咨询》
《走向婚姻》 《天涯何处觅佳偶?》
《婚姻旅程探幽》 《新世纪及婚恋与性》等专著
一、现代婚姻关系的演变趋势
改革开放20年来,中国的婚姻家庭 不稳定已经成为一个明显的趋势。
婚姻家庭大规模动荡 的趋势,首先是从60年代 欧美社会开始的。

妇女在家庭关系与婚姻法律中的权益与保护

妇女在家庭关系与婚姻法律中的权益与保护

妇女在家庭关系与婚姻法律中的权益与保护妇女是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她们在家庭和婚姻关系中担负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过去的社会中妇女在这些关系中的权益和保护常常被忽视。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律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法律措施和政策被制定,旨在保护妇女的权益,并促进婚姻关系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就妇女在家庭关系与婚姻法律中的权益和保护进行探讨。

1. 婚姻平等妇女在婚姻关系中享有平等的权益。

根据婚姻法律的规定,婚姻是基于自愿、平等和互助的。

夫妻双方在婚姻中拥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

这意味着妇女有权决定自己的婚姻对象、是否结婚以及婚姻的解除等。

同时,婚姻中的财产、房产和债务也应该按照平等的原则进行分配,保障夫妻双方的共同利益。

2. 家暴和性别歧视的禁止家庭暴力和性别歧视是对妇女权益的严重侵犯。

目前,大多数国家都已经在法律上禁止家庭暴力和性别歧视,并对其进行了严格的打击。

法律对于受害妇女的保护措施包括庇护令、紧急救助和法律援助等。

同时,对于加害者也实施了严厉的惩罚措施,以确保妇女在家庭中的生活与尊严得到保护。

3. 婚姻财产和继承权的保护在婚姻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是妇女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包括在婚姻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如房产、车辆和存款等。

根据法律规定,在夫妻离婚或配偶去世时,共同财产应根据平等原则进行公正的分割。

此外,妇女在继承权方面也享有平等的权益,不能因为性别而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4. 婚姻关系解救与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对于妇女的权益和保护至关重要。

因此,社会和法律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机制,以解救和维护婚姻关系。

这包括婚姻咨询、夫妻关系培训和家庭治疗等专业服务。

婚姻解救与维护的目的是通过提供协助和指导,帮助夫妻解决问题,维持他们的婚姻关系,从而保护妇女的权益和利益。

结论妇女在家庭关系与婚姻法律中的权益和保护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通过平等、禁止家暴和性别歧视、保护婚姻共同财产和继承权,以及提供婚姻关系解救与维护等措施,可以确保妇女在家庭和婚姻中享受平等的权益和保护。

女性与婚姻家庭论文

女性与婚姻家庭论文

女性与婚姻家庭论文没开是看电影的时候就对这部电影很好奇,“守护者”,难道是有天使吗为什么要守护姐姐呢她怎么了,为什么要被守护当满怀新奇的心情看完电影,我获得的却是些许悲伤;电影中的姐姐在很小的时候就不幸,在这个问题上也产生了严重的分歧,母亲坚持要妹妹接受手术来挽救姐姐,并打算做回原来的工作——律师,走上法庭打赢官司,而父亲则打算尊重女儿的选择,不强迫她;那么,你又对父母的不同态度有什么看法呢记得片中有一段是,病榻上的姐姐拿着她写给妈妈的纪念册,那上面是她们的回忆,全家人的回忆,她们的快乐与难过,自从她生了病,妈妈放弃了工作来照顾她,放弃了爱情来料理她,她就是她的全部,不惜一切来玩救女儿的性命;当她因为化疗而掉光了所有的头发,她觉得自己很丑,觉得所有人都讨厌她的容貌,她很难过,可妈妈却拿起剪刀把自己的头发也都剃光,和女儿一样,都是光头,她的行为给了女儿鼓励,让她有勇气继续与病魔抗争;这很让我感动,她是一个好母亲; 影却给出了另一个答案,所有的人都震惊了;原来,这一切都是姐姐所做的,是她求妹妹为她做这些,目的是想让妈妈死了心,她不想再在身上开刀,不想在身上插满导管,不想在这样让家人担心,她接受了死亡;妈妈哭了,有哪个母亲在极力救女儿的时候,女儿自己却要放弃,能接受得了呢她很难接受,她爱着女儿,她哪一个都爱,她只是没有办法; 影片中感人的地方很多,其中有一处比较让我难忘的是,一家人在海边玩耍的场景,那是姐姐强烈要求去的,她想看海,在黄昏时分,橘红的太阳在海天相接的远方,弟弟和妹妹在玩水,爸爸抱着被包严的她,而妈妈也改变心意来陪伴她,这是一幅多么和谐的画面,这是一个多么和谐的家庭;还有电影中的律师的正义和负责也让我很敬佩,法官的认真也让the evolution of women can enhance self-esteem self-love of self-awareness and promote womens liberation and womens social status and family advancement. Understanding of marriage through the institution of marriage gender relations marriage is a free independent women have more choice and ability to judge the subjective modernimage of women in marriage and family through marriage the existence of domestic violence womens rights violations ofthe issues propose how to achieve gender equality in the family solution. A brief understanding of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Marriage Law will help women to better protect their interests. Key words: Marriage domestic violence womens制制关利婚问8 1、家庭暴力问题................................................................................................................ .......... 8 2、妇女权益受侵犯................................................................................................................ ...... 8 三、家庭中性别平等的实现................................................................................................................9 1、婚姻的伦理基础................................................................................................................ ...... 9 2、婚姻关系的调试................................................................................................................前规谈对;作是社会的,经济的和政治的基本单元,为了巩固婚姻家庭制度建立了一整套以男性利益为中心的生活规则,包括父系继嗣,包办婚姻,从夫居,从父姓,生育文化中的男性偏好; 1、婚姻自主一般来说,男性多强调女性的温柔体贴和外貌,女性多强调男性的责任感与工作能力;即女性倾向于寻求物质的案情,男性更追求女性的温柔体贴,性别气质的分化比较明显;与传统婚姻的包办婚姻不同,现在,婚姻是自由、自主的,女性也有了更多的主观选择性和判断能力; 2、家庭利益掩盖性别利益每个家庭都会面对社会的资源紧缺和各种结构限制,这迫使家庭在外力的限定下成为利益共同体,性别差异和性别利益消失在家庭利益中; 其中,“二保一”牺牲某一方的利益使另一方成功的例子,主要表现为妻,使围内较严重并有升级趋势,而妇女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 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施暴者的文化素质看,既有文化层次较低的人,也有文化层次较高的人;每当家庭暴力发生时,受“清官难断家务事”观念的影响,常常出现居委会管不了、单位不愿管、执法部门不受理的现象,互相推诿、扯皮现象屡有发生,不利于妇女权益的保护,有的地方竞把执法推给不具执法责任的妇女联合会;虽然新的婚姻法对家庭暴力做了更明确的界定,但是执法主体不明确、法律的可操作性差,家庭暴力使妇女成为主要受害者; 2 在婚姻生活中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妇女权益受“二奶”侵犯的屡见不鲜;在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案件中,由于男方涉嫌有婚外情造成相当大的比例,但由于民事证据规则,绝大部分此类此1真系的阻碍和干扰,把爱情作为衡量婚姻的标准; 其次,义务是婚姻的纽带;婚姻义务指个人对婚姻家庭所承担的责任;婚姻义务包括法律义务和伦理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上规定的是法律义务;如夫妻有相互抚养的义务,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等;婚姻的伦理义务和法律义务的基本规定是相同的; 2 1男女平等是夫妻和睦的重要前提夫妻平等就是要求双方有自主的事业追求和独立的经济地位,相互尊重对方独立的人格;有些家庭中丈夫头脑中有极重的夫权思想,在家庭生活中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只承认自己的权利,不承认妻子的权利,推我独尊,家务事本应夫妻双方物商解决,丈夫却剥夺妻子的参与权,快定权;事业上,只考虑自己的事业,主张妻子回家等等;有些家庭中,认绿…提离婚,心中已把你看成“保姆”,面对自己被人拎悯的地位,那种不得不委屈求全的感觉,只有自己知道; 过于强硬,大权独揽,由于自己在财产、社会地位或其他方面有优势,而不能对丈夫平等相待,心中的轻蔑表现于生活的一点一滴之中;每当意见不合,就采用压迫的方式,强迫对方改变,遇到不同意见,不是平等协商而是感情用事,甚至羞辱对方;丈夫或委屈求全,逐渐丧失阳刚之气,成为难唯喏喏的“小男人”;或愤而提出离婚,使家庭破裂; “事业重于婚姻”的观念使一些女性婚后忽视了丈夫,以为有了结婚证就万事大吉,不必再把心思用在对方身上;直至婚变才后悔不迭;实际上婚姻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夫妻相亲相爱、白头偕老带来的人生幸福绝不亚于事业有成;实际上事业有成,择,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这是对处于弱势的妇女的保护; ②隐藏财产离婚后还可分割新婚姻法第46条明确规定了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等4点要作损害赔偿;夫妻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又发现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这是很公平的; ③追加家庭暴力犯罪者的刑事责任④第五,过错赔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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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妇女与婚姻家庭张李玺主讲人简介张李玺,教授,中华女子学院常务副院长,博士,中国妇女研究会副秘书长联合国社会性别项目高级顾问。

内容简介1910年国际妇女代表大会将3月8日定为“国际妇女节”,这个节日的确立对此后世界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近百年来,妇女运动围绕的一个核心始终是妇女的地位和权利。

在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联合国189个成员国共同通过了一个《行动纲领》,其中涉及了全世界妇女发展的12个关切领域,内容包括妇女与贫困、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权力和决策等问题。

2000年5月14日中国妇女研究会和联合国性别主题组根据这个《行动纲领》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又提出了十个方面的问题研讨,分别是妇女与贫困、妇女与教育、妇女与保健、妇女与就业、妇女与参政、妇女与法律、妇女与传媒、妇女与环境、女童的生存与发展、婚姻家庭和老年妇女。

所以在今年的三八妇女节之际,我们也就这十个方面当中的七个焦点问题展开研讨,意在透过对各个领域中存在的一些性别现象和性别问题的分析,向大众传播一些基本的性别意识的理念。

今天妇女事业的发展,不单影响着一个民族的社会进步,也直接关系到未来世界经济的发展。

我们的节目宗旨是:推动男女平等思想,渗透性别平等意识。

而在今天的节目中,中华女子学院的张李玺教授主要就妇女与婚姻家庭方面的问题向观众朋友做一次详细的讲座。

全文应该说非常高兴和大家一起来探讨女性和婚姻家庭的问题。

婚姻和家庭几乎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上一个永恒的话题,我们在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中间,我们在不同的人类居住的区域环境中间,我们通过不同的角度,我们都可以看到、听到和发现人们对婚姻和家庭的关注。

那么今天我就很高兴和大家一起来讨论婚姻和家庭的问题。

既然婚姻和家庭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和我们每一个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我们在生活的任何一个角落里,我们都可以看到有关婚姻家庭的讨论。

但是我们是不是想过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女性为什么永远都是婚姻和家庭的主角?在婚姻和家庭这样一个这么大的一个平台上来讨论问题的话,为什么女性占据了那么大的空间呢?我们成天费了很多劲,我们要给女性争取这样的权利,给女性争取那样的权利。

但是在婚姻家庭领域中间,我们不用争,我们永远都是主角。

我们在我们生活中间我们会听到很多人这样说。

你比如说,说你看这个人家里,真像个没有女人的样子,没有女人的样子,是个什么样的家呢?没有女人的样子的家里应该是乱七八糟的,什么事情都是没有条理的,所以有些男性可以说,哎呀!说我真倒霉,说我跟没娶媳妇一样。

那我娶了媳妇应该是什么样呢?我娶了媳妇就应该有人管我换衣服,有人管我鞋在哪里放,有人管我吃饭,有人管孩子。

他就觉得这就像娶了媳妇的样,所以我们在生活中间我们会看到很多很多这样的问题都是跟女性联系在一起的。

一旦说贤妻良母的时候我们的脑海里马上就有个贤妻良母的一个形象但是我们说贤夫良父的时候是个什么样的呢?我还得想一想所以说起来不那么顺嘴听起来也不那么顺耳。

那么这就是一些什么呢?就是我们在生活中间我们会看到为什么女性总是在婚姻家庭的这个领域中间扮演着主角,而且影响又比较负面其实也很简单有一个答案。

什么答案呢?就是这就是一个性别分工这就是个性别分工这种性别分工就是说基于性别的对于家务劳动的一种分工在家庭中间的这种性别分工。

那么这样一种性别分工它不简单地是谁干家务活的问题不是说你洗三个碗我洗两个盘子你扫地,我叠被子你送孩子,我做饭不是这样一种家务劳动的分工它是一种家庭责任的分工。

这种家庭责任的分工实际上就是把家庭和社会给隔离开来了把它隔离成国和家隔离成公和私。

因此男性应该是主外的主外应该干什么呢?主外就是应该参与社会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参政。

那么主内呢?主内就是要主管家庭事务。

那么也就是说这样一种家庭责任它就不是家务劳动了,这种家庭责任的问题它是一种制度化的是一种结构化的东西就是说你做和不做是会有社会对你进行评价和评判的不是说你愿意不愿意的问题。

如果你不做,那么是不对的这是一种结构化和制度化的问题所以说在父权社会中间的这样一种家族制度中间呢那么也就形成了这样一种性别关系。

那么主外和主内不仅仅是主外和主内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什么呀?更重要的是一种性别关系的问题。

主外,他是养家户口他有权利、他有资源。

因此他就有地位所以他是尊;你主内,你没有资源没有权利,你是被养活的。

因此你就是卑。

所以说尊卑是有序的长幼是有序的,男女是有别的在这样一种家庭责任的这样一种分工。

下边我们就会看到实际上它出现的不是说家务劳动分工你干这个,我看那个实际上它是一种家庭责任被制度化了。

这种制度化的东西它就是把社会中间的政治、经济领域中间的性别不平等就引入到家庭关系中间了。

因此我们经常会听到这种描述男人是太阳、女人是月亮男人是树、女人是藤男人是天、女人是地你就会经常听到这样一种描述。

所以它不会说男人是藤、女人是树。

因此说广告中间我就记得有一个广告说男人对世界说世界是我的女人对男人说什么呢,说我是你的。

所以说这是一种从属关系。

那么这种男主女从男尊女卑这样一种性别关系在家庭里边的这种性别关系实质上就是由于这种家庭责任它被制度化和结构化了它被认定了正是由于这样的问题就出现了这个性别关系。

但是我们知道这种男主外、女主内男的养家糊口女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在家里呆着这样一种性别关系它是逐渐在发生变化的,对不对。

工业革命以后在家庭领域中间出现的最大的一个变化是什么呢?就是女性走出家庭参加了社会工作。

也就是说我们把它叫做双职工家庭或者说是双收入的家庭那么这种双职工的家庭势必要带来一个性别关系的变化因为角色发生了变化嘛!所以这种双职工的家庭女性的角色就从主内变成了什么呢?也主外。

但是这样一来就带来了一些问题。

什么问题?女性的角色变化了,女性主外了,女性变成也是一个挣钱养活家庭的人了而且现在很多家庭没有双职工来支撑这个家庭经济上边是不可能的。

那在这样一个情况下男性和女性的这种关系它就会发生一些微妙的变化,所以女性她变成也主外了,那么男性是不是也主内了呢?是不是女性参加了社会工作就意味着男性也自然地要分担家务劳动呢?那么很多家庭社会学女性主义者的研究结果发现事实并不是自然而然这样发生的。

就是说女性参加社会工作并不是自然就意味着男性会分担家务,也并不是意味着女性她参加社会工作的时间越长,男性分担家务工作的时间就越多。

它没有形成这样一个自然的关系,没有呈这样一个变化。

但是这种变化,它仍然是在发生的。

什么在发生呢?女性的角色变了它是一个事实那么这个事实的发生就使得这种两性关系,它就开始发生变化至少一方已经开始发生变化。

它促使要打乱原有的这种平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在婚姻关系中间就出现了一种什么呢?就出现了一种新的情况就叫做婚姻不满意,就出现了。

所以很多家庭社会学婚姻咨询专家等等都在研究就是说婚姻质量,婚姻的满意度,婚姻的满意度的问题有各种各样的指标去衡量、去研究。

那么我最近刚刚看了一个研究的一个结果,它是说男女两性对于婚姻的满意度上存在着明显的统计学意义上的差异。

那这个研究实际上我记得我在1987年的时候曾经写过一本家庭社会学的书,我曾经当时也有一个数据当时也谈到了男女两性对于婚姻的满意度是不一样的。

也就是说男性和女性在婚后他们的角色期望实现的程度是不一样的。

而这种发现,这种研究在国外相应地来说也很多。

你比如说,国外它就有His他的和her她的它就用这样两个词来说,就是说男性的他,他的满意度要明显地高于女性那这就是一个问题。

两个人结婚了以后为什么单身的男性变成丈夫了之后他的满意度很高?为什么单身的女性变成妻子了以后她的满意度就下降了呢?这就是一个问题,所以很多人都在研究为什么在这个满意度上边出现了这样一种性别差异?那么这里实际上就涉及到两个很关键的两个概念:一个概念就是角色期望;另外一个概念就是自我感受。

因为婚姻它是一个在很大程度上这个满意度是一个感受的问题。

那么这两个概念就被用来在讨论婚姻满意度的时候用得是最多的两个概念。

从角色期望上来说我们都知道实际上当你在寻找对象和你在确定了配偶的这个情况下,你一定会对未来的丈夫或者未来的妻子有一种期望,你一定会想我要找一个什么样的?一米八的个子一个月拿五千块钱然后要比较有风度;然后要很幽默;然后最好还要很关心我;他还要比较细心他还会做饭;他还很爱干净你有很多想像;你有很多标准。

那么男性他也有他的要求他想找一个女性很温柔、很贤惠不要太聪明、不要老问问题,他也有他的很多的要求,所以说我们有这种角色期望它是很自然的。

当我们说一个人的角色被期望的时候实际上我们就把这个人的社会身份、社会地位他的行为、他的自我的意识等等我们就放在一起一并来解释这个时候就不仅仅是一个期望就是想像的一个问题。

因为你是基于很多种考虑你才提出来这样一个标准的。

那么对于中国人来说他在寻求对象的过程中间或者我们说择偶途径他的这个择偶途径,他是有很大的性别差异的。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我们先来看我们国家目前的这种择偶途径的它这种类型按照我们国家的妇女地位状况的白皮书来说,70%的婚姻择偶途径是通过自主式婚姻来实现的。

那么就是说它也不是包办婚姻。

什么是包办婚姻呢?包办婚姻就是抓你来你就结婚你谁也不认识这个大家都看过电视都看过电影,看过书都知道包办婚姻是怎么回事。

那么还有一种婚姻是自由婚姻这种自由婚姻呢那完全就是自由结识,自由恋爱自己作主,最后结婚这种婚姻。

但是我们现在大多数人的婚姻不是这样一种婚姻我们现在大多数人的婚姻是趋于中间这个环节就是自主式的婚姻。

这种自主式的婚姻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他人介绍当事人作主同意的这种婚姻。

这种婚姻为什么比较多?这和我们的这种婚俗习惯和我们这种文化背景和我们的这种经济条件它有很多种联系。

你说从文化习惯、风俗各种方面来说你作为一个女孩子你要是回家你告诉你妈妈,“你说,妈妈我有对象了”。

妈妈很开心说你有对象了,是哪儿的呀?你说是哪儿的哪儿的怎么怎么样。

你怎么认识的呀?说公共汽车上他跟我说话。

哎呀!你妈妈说那不行,他怎么随便公共汽车上就跟你讲话呀,他肯定不行。

如果你要说我的朋友介绍的你妈妈就会比较放心,为什么呢?这有事也好找谁去呀,是不是所以说她就比较放心,这是一种习惯性的一种做法,那么像这样一种择偶途径他人介绍现在是最多的。

比如说单位的同事介绍朋友介绍、亲戚介绍就是很多人介绍。

但我们知道这种自主式的婚姻有一个最根本的前提是什么呢?就是条件而不是感情,但是一旦当我们把条件摆出来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这中间的性别差异。

同样一个人如果我告诉你说,男,32岁是我们国家的第一个化学博士,人特别老实什么都不会干,就会看书。

然后你们家的人一听,大家一听,都说不错,人老实就行了。

这是第一重要的那就见见面再说吧。

那反过来说同样一个条件,如果要是同样的我们就把性别换了我们说,女,32岁我们国家的第一个化学博士人特别老实光会看书,什么都不会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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