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维权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维权管理办法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知识产权不仅关乎企业的创新与发展,也严重影响着国家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为了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我国制定了《知识产权维权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知识产权维权的程序和方式,保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维权主体和机构第一条,知识产权维权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根据《办法》,自然人可以通过终端设备或者互联网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委托律师、行业协会等维权机构代理维权事务。
第二条,知识产权维权机构包括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等。
政府部门负责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和执法,行业协会可以协助企业进行集体维权,律师事务所则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代理服务。
二、知识产权维权的程序第三条,知识产权维权的程序包括线上维权和线下维权。
线上维权是指在互联网上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包括网络投诉、网络监测等;线下维权是指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包括起诉、仲裁等。
第四条,知识产权维权的程序应当遵守合法、公正、公平、及时的原则。
具体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取证、举证、听证、裁决等环节,确保维权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处理第五条,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包括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
直接侵权是指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复制、发行、传播等;间接侵权是指为他人实施侵权行为提供帮助、引导等行为。
第六条,对于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维权方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处理,包括通过协商、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也可以通过起诉等法律手段来维权。
四、知识产权维权的保护措施第七条,知识产权维权的保护措施包括法律保护和技术保护。
法律保护包括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等;技术保护包括加强技术防范手段,提高知识产权的可辨别性和可追溯性等。
第八条,知识产权维权的保护措施还包括加强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合作机制,共同打击跨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维护全球知识产权的安全。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知识产权的保护是现代社会高度重视的问题,对于创新创造的保护与管理,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涵盖知识产权的概念、种类、保护方式以及管理办法等方面。
一、知识产权概念及种类知识产权是指对知识或知识创作成果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其中,专利权是指发明者对其发明所享有的独占权,商标权是指企业对其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权利,商业秘密是指企业所拥有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非公开信息。
二、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1.法律保护法律保护是最主要也是最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
各国通过立法制定知识产权法律,明确了知识产权的范围、取得方式、权利保护要求等。
同时,配套的行政、司法机构也相继建立起来,负责知识产权的登记、审查和司法保护工作。
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权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2.合同保护合同保护是指通过合同的签订来保护知识产权。
比如,在技术合作、技术转让等商业活动中,双方可以签订相关合同明确各自的权益,并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
通过合同的签订,可以有效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权益的保护。
3.行业自律行业自律是指通过行业组织或协会制定自律规范,约束行业内各方的行为。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行业组织可以制定相关准则,规定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和行为规范。
行业内的企业、个人遵守自律规范,能够有效减少知识产权侵权现象的发生。
三、知识产权管理办法1.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水平和保护意识。
通过各种途径,如媒体宣传、展览会、培训班等,向社会大众普及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保护方法,促使更多的人积极参与到知识产权保护中来。
2.完善知识产权登记与证书管理完善知识产权的登记与证书管理体系,方便权利人及时获得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登记制度,并加强登记与证书的管理,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权益的可维护性。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规范知识产权处置和利用程序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规范知识产权处置和利用程序1. 引言2. 知识产权处置程序2.1 知识产权的获取1. 需要对企业的知识产权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确定需要获取的知识产权种类。
2. 制定知识产权获取计划,包括获取途径、费用预算、获取时间等。
3. 定期对知识产权市场进行调研,及时获取有价值的知识产权信息。
4. 与知识产权所有者进行洽谈,确保获取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2 知识产权的登记1. 完成相关法律文件的准备工作,包括申请书、技术信息、证明材料等。
2.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申请材料提交到知识产权保护机构进行登记。
3. 跟进登记申请的进程,确保申请的及时处理和审批。
2.3 知识产权的维护1. 确定知识产权的权属和范围,及时进行知识产权的维护和更新。
2. 定期进行知识产权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3. 建立知识产权维护档案,包括相关证明文件、维权记录、期限提醒等。
2.4 知识产权的处置1. 对于无效或过期的知识产权,及时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许可或报废等。
2. 对于有价值的知识产权,可以通过出售、许可或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
3. 在进行知识产权处置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合法有效。
3. 知识产权利用程序3.1 制定知识产权利用计划1. 对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有价值的知识产权。
2. 制定知识产权利用计划,包括利用方式、利润预估、市场定位等。
3.2 知识产权的保护1. 确保知识产权的保密性,防止知识产权被侵犯或泄露。
2. 对进行知识产权利用的合作伙伴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合作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3. 建立知识产权利用档案,包括合同、协议、证明材料等。
3.3 知识产权利用收益的分配1. 建立清晰的收益分配机制,确保知识产权利用收益的合理分配。
2. 协商制定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3.4 监督和评估1. 建立知识产权利用的监督机制,定期对知识产权利用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测。
公司集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公司集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公司集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集团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促进创新和科技进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集团内所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第三条公司集团内每个成员单位应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确保知识产权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第四条公司集团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保护等事项,并进行必要的监督和评估。
第五条公司集团应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意识,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
第二章知识产权的获取和保护第六条公司集团应鼓励员工进行创新,并对其提供相应的激励措施,鼓励申请专利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第七条公司集团应制定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的管理程序,确保申请程序的合规性和及时性。
第八条公司集团应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建立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范围和保密责任,防止商业秘密泄露。
第九条公司集团应加强对外资讯和技术成果的保护,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知识产权纠纷的发生。
第三章知识产权的合作和运用第十条公司集团应积极与国内外的科研机构、高校等进行知识产权合作,共同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能力。
第十一条公司集团应合理利用知识产权,实施专利授权、技术转让、许可使用等商业化运作,增加企业收入。
第十二条公司集团应加强对外商标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商标权益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第十三条公司集团应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知和重视程度,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第四章知识产权的维权和纠纷解决第十四条公司集团应成立知识产权维权团队,负责处理公司集团内部和外部的知识产权纠纷。
第十五条公司集团应加强与法律、知识产权部门的合作,及时咨询相关法律问题,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公司集团应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采取调解、仲裁或法律诉讼等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知识产权认证活动,提高其有效性,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知识产权服务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合格评定活动。
第三条知识产权认证包括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和知识产权服务认证。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知识产权服务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的知识产权服务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第四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统一管理、分工协作、共同实施的原则,制定、调整和发布认证目录、认证规则,并组织开展认证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知识产权认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实行目录式管理。
第六条国家鼓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开展知识产权认证提高其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或者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第七条知识产权认证采用统一的认证标准、技术规范和认证规则,使用统一的认证标志。
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知识产权认证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第九条从事知识产权认证的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应当依法设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具备从事知识产权认证活动的相关专业能力要求,并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后,方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认证活动。
国家认监委在批准认证机构资质时,涉及知识产权专业领域问题的,可以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意见。
第十条认证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并自设立之日起30日之内向国家认监委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相关信息。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5篇)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本企业持有的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鼓励发明创造,根据____《____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____决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其中主要包括:(一)专利权:主要包括新物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
(二)商标权。
本企业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著作权。
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有本企业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____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四)商业____(含技术和经营____)。
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本企业拥有的经营管理、工程、设计、市尝租赁、服务信息等。
(五)其他单位单位委托本企业承担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权。
(六)本企业引进的专利。
商标、著作、计算机软件等知识权。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入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等。
第三条企业各级领导、各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增强员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维护企业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企业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____、个人不得侵犯。
凡本企业(包括企业总部。
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机构,下同)的员工(包含企业各级领导、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下同),或来本企业实习、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责任第五条本企业成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由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办、技术开发部、法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客户服务部、____、财务部等负责人组成,董事长为领导小组组长。
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是本企业知识产权的领导机构,负责对于本企业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其中主要职责是:(一)制定本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策略及规定;(二)____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有关办法、工作规划、计划:(三)指导、检查、监督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执行情况;(四)规划处理与企业有知识产权的争议,保护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五)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领导、管理和协调工作。
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办法一、引言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的重要财富和竞争力,为了维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保障知识创造和创新的持续发展,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办法被制定并实施。
本文将从如何管理知识产权信息的流程、相关责任及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论述。
二、信息分类1. 专利信息管理专利信息是指与专利相关的各类数据和文档,包括专利申请、授权、无效、诉讼等信息。
为了有效管理专利信息,企业或组织应妥善设立专利数据库,对专利信息进行及时分类、索引和存储,并建立严格的权限管理制度。
2. 商标信息管理商标信息是指与商标注册、变更、撤销等相关的各类数据和文档。
合理的商标信息管理应包括商标图样、名称、分类等内容,通过合理的分类和检索机制,提高商标信息的利用效率和准确性。
3. 著作权信息管理著作权信息是指与著作权登记、保护、使用等相关的各类数据和文档。
著作权信息管理应包括著作权的名称、登记证书、创作时间等内容,在管理过程中,应加强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4. 商业秘密信息管理商业秘密信息是指企业或组织在经营过程中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商业秘密信息管理应注重保护和存储,防止泄漏和外泄。
三、信息收集和存储1. 信息收集为了获取最新的知识产权信息,组织或企业应加强与专利局、商标局等相关机构的合作,并及时收集相关数据。
同时,要与内部创新团队、专业咨询机构等保持密切合作,通过多渠道获取各类知识产权信息。
2. 信息存储知识产权信息的存储应采用合适的技术手段和安全措施。
企业或组织可选择建立内部信息管理数据库,将各类知识产权信息进行分类、备份和存储,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四、信息维护和更新1. 信息维护为了保持知识产权信息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企业或组织应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信息维护团队。
该团队负责审核和更新各类信息,定期检查数据库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修复及时处理信息中的错误和缺失。
2. 信息更新随着时间的推移,知识产权信息会发生变化,因此更新是管理知识产权信息的重要环节。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范本(5篇)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为有效保护公司知识产权,鼓励广大员工发明创造和治理创造的积极性,发挥公司的整体优势,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依据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职责1、总经理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总体方针目标的制定。
2、公司副总负责分管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的指导督促协调。
3、办公室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工作计划的拟定,并负责知识产权的发掘、申报、监控、纠纷处理和产权交易等事宜。
协助各职能部门进行知识产权的专利保护。
4、项目部负责公司研究项目立项、中期检查、结项、科研成果登记和档案管理,专利申请的可行性确认。
5、本规定所指的知识产权包括:(1)专利权。
指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
主要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配方、新设计等。
(2)著作权。
是指利用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创作,并由公司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设备设计图及其说明;各种技术、管理标准;工艺说明书、计算机软件、电路布图;各种研究、技术、实验报告以及由公司____人员进行创作、提供物质条件进行创作的教材、手册、摄影、录像作品等的著作权。
(3)商标权:是指公司拥有注册商标,包括产品商标和服务商(4)商业____。
是指不易申请专利的技术诀窍、技术配方、工艺流程等技术信息,以及具有商业价值的经营决策,投资计划、销售策略等方面的经营信息。
(5)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由合同约定由公司享有或持有的其他知识产权。
三、知识产权的归属1、公司对以下标识依法享有专有权:(1)以公司名义申请注册的商标。
(2)司徽、司标;(3)公司名称(4)公司的其他服务性标记。
2、执行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任务,或主要利用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和技术成果,是公司的职务发明创造和职务技术成果。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公司,专利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专利权人。
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由公司享有。
3、由公司主持、代理公司意志创作并由公司承担责任的作品为公司法人作品,其著作权及其邻接权由公司享有。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1. 简介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中的重要资产,保护知识产权对于促进创新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在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纠纷不可避免地会出现。
因此,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如何完善这一机制。
2. 现有问题目前,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包括:2.1 司法程序繁琐知识产权纠纷诉讼通常需要经历漫长的司法程序,包括诉讼受理、庭审、判决等。
这种程序繁琐导致解决纠纷的过程缓慢,给当事人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
2.2 专业性不强传统的司法机关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时可能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由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复杂性,确保纠纷得到专业和公正的处理变得更加困难。
2.3 成本较高因为纠纷解决过程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金钱,对于中小企业和个人创作者而言,承担诉讼成本可能是一个巨大的负担。
这使得某些纠纷无法得到妥善解决,从而直接影响到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
3. 完善解决机制的措施3.1 调解机制的引入引入调解机制是迅速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重要一步。
调解是一种快捷、廉价和高效的解决方法,可以在涉及的各方之间达成互利共赢的协议。
因此,建立一个专门的知识产权调解机构,提供与知识产权纠纷相关的调解服务,可以极大地促进纠纷的解决。
3.2 专业知识培训和评估为了提高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构的专业水平,培训和评估工作是必要的。
通过为解决机构的工作人员提供针对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培训课程和专业知识的评估考核,可以确保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和技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服务。
3.3 降低成本和加快解决进程•减少诉讼费用和时间:通过推行电子诉讼系统、简化诉讼程序等方式,降低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成本和时间消耗。
•推广在线解决平台:促进在线纠纷解决平台的建设和使用,使当事人可以通过网络渠道进行高效解决。
•设置一站式服务机构:为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从咨询到解决,以减轻他们的负担。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公司的创新成果和合法权益,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和运用,根据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第三条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依法保护、创新驱动、合理利用、有效管理。
第二章知识产权定义第四条知识产权是指依照法定程序产生的,对创造性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第五条专利权是指依法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受让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
第六条商标权是指商标使用人依法对所使用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
第七条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八条公司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执行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二)组织知识产权的申请、审查、维护和管理;(三)负责知识产权的培训和宣传;(四)协调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和维权事宜;(五)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的转化和运用工作;(六)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工作。
第四章知识产权申请与审查第十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成果。
第十一条申请知识产权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确保申请文件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二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对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
第十三条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文件应提交至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正式审查,并按照政府部门的反馈及时进行调整和补充。
第五章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权第十四条公司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第十五条发现侵权行为时,公司应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司知识产权进行风险评估,提出保护建议。
第十七条对于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公司有权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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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关联企业(以下合称为“公司”)及其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一)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二)商标权、域名和商业秘密。
主要是指本公司的注册商标、商号、域名等,以及所拥有的未公开的规划、工程、设计、图纸、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三)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
主要指本公司的规划图纸、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培训材料、辞书、规范汇编等;(四)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它知识产权。
第二章基本制度第四条法务部负责本公司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
如有需要,各相关业务部门应指定本部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兼职人员。
第五条法务部关于知识产权管理的主要职责有:(一)制定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其他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二)审核业务部门的申请,督促其组织和建立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三)代表本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等对外工作;(四)代表本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诉讼等对外工作;(五)参与签订或审核涉及本公司知识产权内容的各类合同、协议,建立知识产权合同档案;(六)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并交流经验。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完成公司工作任务、利用公司名义、利用公司物质条件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其知识产权归本公司所有。
其中:(一)完成本公司工作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1、执行本公司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2、履行本岗位职责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3、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所在公司的业务范围;4、离休、退休、停薪留职、辞职或调离的员工在离开原公司二年内完成的与其在原工作岗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
(二)利用本公司的名义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1、利用本公司的名誉、名称或社会地位进行的各种行为;2、利用本公司的人力及未公开的技术情报资料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3、工作时间内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第七条一切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本公司所有,任何其他公司及个人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授权许可、使用或侵吞本公司所有的职务智力劳动成果。
、第八条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完成人享有在有关成果文件上署名和取得相应荣誉、奖励及获得报酬的权利。
第九条违反本办法,剽窃、窃取、篡改、非法占有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本公司知识产权的,或造成公司知识产权被侵犯的,由公司依据规定追究经济责任。
构成犯罪的,及时向司法机关举报。
第十条侵害人为本公司员工的,应责令其改正,并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十一条侵害人为非本公司员工的,应要求其停止侵害,承担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必要时,提请政府部门处理或遵循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二条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章专利管理第十三条专利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第十四条公司法务部是专利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职责包括:(一)负责对员工进行专利法和专利知识的宣传培训;(二)鼓励员工开展发明创造活动,为职工提供有关专利事务的咨询服务;(三)办理本公司专利申请、专利资产评估、专利合同备案、认定登记和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以及专利广告证明等事宜;(四)保护本公司专利权和防止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办理有关专利纠纷、专利诉讼事务;(五)管理公司专利资产,防止专利资产的流失;(六)协助专利技术实施,管理专利实施许可贸易;(七)其他与公司专利工作有关的事务。
第十五条公司专利管理包括如下内容:(一)专利申请、维持、放弃的确定,职务与非职务发明的审查;(二)专利评价、评估;(三)专利申请、优先权、署名权、专利权;(四)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转让、专利许可及专利权质押;(五)专利诉讼;(六)其他与专利资产有关的事项。
第十六条在项目开发立项之前,公司业务部门应向法务部提出申请进行由专业机构实施的专利文献检索与分析,避免重复研究与侵权。
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及完成后,如有需要,业务部门还应向法务部提出申请进行必要的跟踪检索。
第十七条在项目规划、设计、开发过程中,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等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凡符合专利授予条件的,业务部门应及时向法务部提出专利申请,以取得法律的保护。
第十八条专利申请的提出(一)凡欲申请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填写本公司《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表》(《见附件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填写“申请专利的主要内容”栏时,应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技术特点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有益效果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并根据已知信息对发明创造的专利性作出评价;(二)业务部门申请人应在“部门初审的意见”栏,就专利申请发表初审的意见,并提请部门负责人发表部门复审意见;(三)业务部门申请人将此表交至法务部;第十九条专利申请的审批(一)法务部统一聘请外部专业人士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进行专利文献检索和专利性审查,由其提出专业审核意见,并将检索的情况及专利三性审查意见填入《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表》中;(二)法务部将《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表》报公司CEO审批;(三)CEO批准后,法务部着手进行专利申请办理。
第二十条专利申请的办理(一)专利申请根据其经济价值、市场竞争价值的大小分为:普通级,重要级、重大级。
1、普通级专利申请,是指经济价值和市场竞争价值的大小均一般的专利申请;2、重要级专利审请,是指具有一定经济价值或市场竞争价值的专利申请;3、重大级专利审请,是指创造性高,属国内外首创,代表技术潮流或发展方向,能给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效益,使公司处于市场优势地位的专利申请。
(二)法务部统一聘请外部专业人士办理专利申请工作。
法务部根据外部专业人士的要求通知发明人或设计人提供专利申请技术交底书或其他专利申请文件。
第二十一条公司与其他公司、国内外组织或者个人合作研究、规划、设计、开发或者委托研究、规划、设计、开发签订相关合同时,合同应当约定包括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等技术成果的归属,并符合国家和本公司相应规定。
第二十一条公司建立合资企业接受对方技术或研发成果作为投资时,相关业务部门应将其包含专利的技术项目,报法务部进行检索。
法务部根据检索情况,提供检索报告,为谈判、签约提供依据。
第二十二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专利资产评估:(一)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二)以专利资产与其他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实施的,或者许可其他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实施的;(三)以专利资产作价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四)需要进行专利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公司的专利资产评估,应委托有专利资产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办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实施他人专利技术或许可他人实施本公司专利技术,应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到合同签订地或者被许可方机构注册地或专利实施地专利管理机关认定登记。
第二十五条公司及员工有权保护本公司专利权不受侵犯,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发现侵权行为,应及时报法务部,并帮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必要时可请示专利管理机关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公司应避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
第二十六条本公司专利权益涉及海关保护的,要按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要求,及时向海关总署申请办理专利权海关保护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公司对其专利或专利申请,应依法及时交纳年费或申请维持费,维持其有效。
对拟在法定期限届满前放弃或终止的专利和专利申请,要予以论证确认并建立管理档案。
第四章商标管理第二十八条公司法务部是商标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本公司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二)负责本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评估、使用许可的审核及办理,对暂不使用的其他类别商标,应每三年公告一次;(三)负责对印制前的商标标识物品的样板进行审批;(四)指导或参与解决本公司商标被侵权及纠纷案工作;(五)指导和监督本公司各部门商标使用工作,以核准注册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为准;(六)负责本公司商标的档案管理、信息处理;(七)向本公司有关人员提供商标专业知识咨询与培训;(八)负责有关商标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在新产品或服务开发初期,必须同时考虑新产品或服务商标使用的合法性,即提前向公司法务部申报商标查询和商标注册:(一)提出名称:商标使用人向公司法务部以书面形式提出包含拟用商标名称或图案、产品或服务内容及使用原因等信息的《商标注册申请表》(见附件二);(二)商标查询:公司法务部在两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商标局进行商标查询,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三)注册申请和核准注册:申请人应根据商标查询结果会同部门负责人、法务部作出是否注册商标的决定,并报请公司CEO批准后,由法务部负责会同申请人做好商标申请前的有关文件准备;(四)法务部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开始办理商标注册的申请事宜。
第三十条涉及境外商标注册的,公司法务部根据公司经营战略需要,委托专业商标注册代理机构按国际商标注册的规则办理境外商标注册。
第三十一条为避免注册商标在相关类别或类似商标被他人抢注,公司应做好联合商标、防御性商标的设计与注册。
第三十二条商标查询日起至国家商标局对商标申请核准注册之日止,为公司对商标的商业秘密保护期。
第三十三条法务部应做好商标的档案管理。
应遵循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安全性的原则,统一存档管理。
商标的档案管理应按以下内容分类:商标注册资料;商标侵权案、纠纷资料;广告、展览资料;品牌在市场中的相关数据:同类产品的商标使用情况:国内外相关企业商标注册情况等。
第三十四条公司因经营需要受让他人注册商标的,应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对受让商标进行充分论证、并确认该商标权利人没有与第三人发生商标权利纠纷和质押后,方可受让商标。
第三十五条公司各部门在使用注册商标时,负有维护商标完整性的责任。
本公司员工对商标侵权的行为负有举报的义务,对举报有功者予以奖励。
第三十六条公司市场部及品牌部负责处理市场出现的侵权商标行为事宜,对无法解决的可移交本公司法务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第三十七条法务部对受理的商标侵权案件应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各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对经初步审核涉嫌侵权的案件,应分别采取报请工商行政部门查处、与侵权方协商赔偿、对侵权方提出诉讼等方式处理。
第三十八条其他知识产权,如著作权、域名等,注册工作参考商标注册申请工作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