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2篇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2)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2)精选2篇(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需要一个系统的实施方案,以确保对患者的全面照顾和治疗。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实施方案的概述:1. 组建专业团队:建立由心理医生、精神科医生、心理教育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护理人员组成的专业团队。
这个团队负责患者的全面评估、诊断和治疗。
2. 患者评估:对每位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心理评估、身体评估和社会功能评估。
这将有助于确定患者的具体需求和制定个性化的治疗计划。
3. 医疗治疗: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医疗治疗计划,包括药物治疗、物理治疗和康复训练等。
医生应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根据治疗效果进行必要的调整。
4. 心理治疗:提供心理治疗,包括认知行为疗法、解决问题疗法、家庭疗法等。
这有助于患者提高应对能力、减轻症状并提高生活质量。
5. 社会支持:提供社会支持,包括与家人、朋友和社区资源的联系和协调。
这将帮助患者融入社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6. 康复训练: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提供康复训练,包括职业技能培训、社交技能培训和自助能力培养等。
这将帮助患者重新适应社会生活,提高生活质量和自理能力。
7. 长期随访:对患者进行长期随访,以确保治疗效果的持续监测和必要的调整。
根据患者的情况,制定长期治疗计划,包括定期复查和药物管理等。
8. 教育宣传:开展相关的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严重精神障碍的认知和理解。
同时,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总之,实施方案应综合考虑患者的心理、身体和社会需求,提供全面的治疗和支持,以帮助患者恢复和重返社会。
这需要一个专业的团队和协调的服务体系,以提供高效和可持续的救治救助工作。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2)精选2篇(二)下面是一个可能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1. 建立完善的体制和机制:成立由专业人士组成的工作小组,包括精神科医生、心理咨询师、社工等,负责协调和推动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一、引言为了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工作,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融入社会的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旨在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合理的医疗救助和社会服务,促进患者康复和社会稳定。
二、目标和原则2.1 目标•提供全面的救治救助措施,满足患者的医疗和生活需求。
•建立有效的服务管理机制,确保服务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促进患者康复,增强其社会融入能力,减少再发病率。
•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2 原则•以患者为中心,关注患者的需求和权益。
•综合施策,强化协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一体化管理。
•强化专业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加强宣传教育,消除社会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歧视和偏见。
三、实施方案3.1 救治救助工作3.1.1 筛查和诊断•加强对高风险人群的筛查工作,及早发现潜在的精神障碍患者。
•完善专业评估和诊断流程,确保准确诊断和有效分类。
3.1.2 医疗干预•提供多元化的医疗干预手段,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康复训练等。
•建立康复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的协作机制,确保患者能够获得连续的医疗服务。
3.1.3 危机干预•建立危机干预热线和门急诊绿色通道,提供24小时紧急救助。
•培训专业人员,提升其处理危机干预的能力。
3.2 服务管理工作3.2.1 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完善的康复设施和社区服务中心,满足患者的日常康复和生活需求。
•加强对医疗机构和服务中心的督导和评估,确保设施符合卫生标准和安全要求。
3.2.2 服务衔接和转介•建立患者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医疗机构、社区服务中心和福利机构之间的信息衔接和转介。
•提供专业的转介咨询服务,帮助患者顺利接受合适的康复和社会服务。
3.2.3 入住管理•制定入住管理制度,规范患者的入住流程和要求。
•加强日常管理,提供医疗、生活、娱乐等全方位服务。
3.3 康复与融入社会3.3.1 康复训练•提供个性化的康复训练计划,包括职业训练、生活技能训练和社交交往训练等。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领导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们:
大家好!
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与大家共同讨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
严重精神障碍是一种严峻的社会问题,涉及到千家万户,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来解决。
首先,我们要正确认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的重要性。
他们是我们社会中最脆弱的一群人,需要我们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关怀。
只有通过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提供必要的医疗和康复服务,才能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实现自身价值。
其次,我们要加强领导层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
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
同时,要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救治救助工作的开展。
第三,我们要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体系。
建立健全的医疗机构,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提供全面的治疗和康复服务。
同时,要加大对社区康复机构的建设和支持力度,提供更便捷、贴心的服务。
第四,我们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理解和支持。
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消除对精神障碍的偏见和歧视,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救治救助工作中来,共同承担社会责任。
最后,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取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显著成效。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他们带去温暖和希望,让他们重获新生,走向幸福美好的明天!
谢谢大家!。
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排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情况的汇报根据《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粤综治办【2016】1号)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为切实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助工作,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加大救助力度,减轻了困难家庭对象的经济负担,维护了社会稳定。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真诚关爱、服务为先、预防为主”的理念,加强和创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服务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法。
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人管、不托管、不失控、管得住、管得好”,有效预防和减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对社会、家庭和自身造成危害,促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恢复生活功能,回归社会。
二、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平安佛冈建设的要求,建立起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监测、排查评估、依法收治、服务管理、双向转诊、社区康复等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
三、组织机构成立XX县司法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服务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由局长任组长,各镇司法所长和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律援助处,负责日常事务。
各司法所负责对接县司法局对当事人的保外就医精神病罪犯监管工作,确保其不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加强与肇事肇祸行为精神障碍患者家属及监护人的联系,协助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法律援助,并加强对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
经初步调查,暂无发现有严重精神患者。
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
各有关股室、司法所要充分认识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
(二)加强协调配合。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各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在日常实际操作过程中,司法所和相关股室要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同心协力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
关于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管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管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各单位:为了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与管控工作,进一步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经研究决定,决定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管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设立会议机构为有效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各级政府主导下,设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管控工作联席会议。
会议成员包括(依次列出相关部门和单位名称)。
二、会议职责1. 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方案和措施,推动和协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与管控工作;2. 分析和汇总各方面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3. 加强信息共享和社会宣传,提高公众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关注和理解;4. 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加强工作质量和效果的评估。
三、会议制度1. 定期召开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临时会议;2. 会议由主管部门或指定单位牵头组织,负责会议的召集、议题的确定以及会议纪要的起草;3. 会议议题由各成员单位提出,主要包括救治救助措施的讨论、工作进展的汇报和问题解决等;4. 会议纪要由秘书单位或主办单位起草,经与会成员核实后及时分发。
四、会议工作1. 成员单位应积极参加会议,确保所派人员的到会率;2. 会议应准时开始,按照议程安排进行,确保会议效率和质量;3. 召开会议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工作,确保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具体明确;4. 会议结束后要做好会议纪要的整理和传达,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和跟踪。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人员参加会议,共同推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管控工作的开展。
同时请各单位将本通知转达到相关岗位和人员,并做好相应工作安排和准备。
特此通知。
日期(单位名称、章程、负责人签字)。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引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指有严重障碍的心理或行为问题,如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严重抑郁症等。
这些疾病对患者的身体、社交和职业功能有严重影响,其症状还会对周围的人造成威胁和不安全感。
精神障碍已成为社会健康问题的重要部分,并且随着现代生活中心理压力的逐渐增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数量也不断增长。
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权益、进行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正成为社会工作的重点。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的工作。
救治救助措施社区救治在社区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是一个非常困难的课题。
社区救治方案应该包括以下方面:基础知识培训工作人员具备专业知识背景和实践经验对救治救助是非常重要的。
社区工作人员需要定期接受各类精神障碍方面的培训和海外交流,特别是国外先进的社区治疗方案。
防止危机发生社区工作人员可以定期进行居民走访和监测,关注患者的精神状况,及时发现有危机可能的患者,并制定防范和处理的措施。
社区工作人员应与社区医院、公安等有关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共同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工作。
快速反应机制应根据社区患者的具体情况,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如果有发现有患者出现危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紧急救治患者,降低可能的安全隐患。
住院治疗如果社区救治无法解决患者的问题,可以将患者转入医院治疗。
住院治疗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评估阶段入院后,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对患者进行详细的评估。
重点评估患者的心理状态,病史,家庭状况,治疗方案和康复计划。
治疗阶段根据患者的病情,制定出合理可行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和心理疗法。
医生要定期检查患者并根据检查结果将治疗方案进行调整以确保治疗的有效性。
康复阶段在患者身体状况稳定且症状减少后,应开展相关的康复治疗,包括社交治疗、职业治疗及心理治疗等活动,提高患者的自我管理和生活能力。
XX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政策实施细则

XX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政策实施细则为确保我区严重精神障碍(指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双相障碍、癫痛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六类精神障碍,下同)患者救治救助保障政策落实到位,根据市残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完语市区严重精神陷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政策的通知》X市残字(2016) 19 号)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在管患者社区免费服药1.保障对象:我区常住的、已纳入《XX 省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社区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2.保障标准:对符合保障条件的患者凭处方在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免费领取目录内抗精神病药物。
3.施药流程:通过区镇-村三级精防网络下发药品;区精卫办(设在区疾控中心内,下同)根据抗精神病药物研制进展、药品疗效和患者的实际需求,逐步完善增加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纳入到社区免费施药范围的品种。
4.经费保障:社区免费药品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统一纳入区精神病防治康复专项经费,每年由区精卫办报送预算计划给区残联,区财政局会同区残联每年从财政预算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由区残联定期划拨区精卫办。
二、在管患者门诊免费治疗1.保障对象:已纳入《XX 省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社区管理,具有本区户籍,参加医保,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并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需要门诊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患者除外)。
2.保障标准:对符合保障条件的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诊门服用用药范围内的基本抗精神病药物所发生的费用和必要的门诊诊疗检查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后,剩余部分费用由患者纳管地精神残疾治疗康复专项资金给予全额保障。
3.救助流程:(1)申请:患者(或监护人)持以下资料,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精卫办(设在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下同)进行书面申请。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一类特殊群体,他们的生活能力和社会功能严重受损,需要特殊的医疗救治和社会救助。
然而,在当前的服务体系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面临许多问题,如住院难、康复难、就业难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建立一个“一站式”服务体系,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救治和社会救助。
二、目标1.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建立一个包括精神科医生、心理治疗师、社工等专业人员的多学科团队,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包括诊断、治疗、康复等。
2.提供社会救助: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合作,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就业、住房、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支持和救助,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3.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一个信息共享平台,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相关信息共享给医疗、社会救助等部门,以便更好地协调各方资源,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工作内容1.建立“一站式”服务中心:在医院或其他合适的地方建立一个“一站式”服务中心,提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救治和社会救助服务。
中心需要配备相关的设施和人员,以满足患者的需求。
2.制定个性化服务计划:根据每位患者的不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服务计划,包括治疗方案、康复计划、社会救助计划等,确保患者能够得到最适合他们的服务。
3.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医疗和社会救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诊断、药物治疗、康复训练、职业培训、就业帮扶、住房救助、法律援助等。
4.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建立合作机制,共同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服务。
通过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等方式,实现协同作战,提高服务质量。
5.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他们的理解和关注,消除社会对他们的歧视和偏见,为他们的康复和融入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实施步骤1.建立工作小组:成立由医生、社工、心理治疗师、社区工作者等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一站式”服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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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户籍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完成救治后,监护
C
人需同意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
后期随访管理。
三
救治医院
三、救治医院
具有本区户籍的 严重精神障碍患 者:
由区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指定具有精神障 碍患者治疗资质、条件的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蔡甸区柏林精神病防治院、东方戒毒医院开展 救治,救治时间一般为2个月;
3.送武东医院和市安康医院救治的外地流落本区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 患者治疗费用,由市财政支付,不纳入区级专项救治经费资金列支范畴。
我们要做的事情:发现该类人员后及时向公安、民政部门汇报。
四、救治流程
正产生社会危害并触犯刑法的精神障碍患者的送治:
涉及到本区户籍的,由公安机关先期送指定医院鉴定和救治,负责报区领 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再根据法院判决留现有医院治疗或送市安康医院强 制治疗,治愈后负责接回。
涉及到流落本区的,公安机关先期送武东医院鉴定救治,再根据法院判决 送市安康医院或指定医院强制治疗,治愈后负责接回并移交区民政部门,区 民政部门按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相关规定落实遣返。
蔡甸区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救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 组织领导 二 救治范围及对象 三 救治医院 四 救治流程 五 经费保障及结算
一
组织领导
一、组织领导
蔡甸区加强严重精 神障碍患者救治救
助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综治办、区卫计 委、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等12个部门分管 负责人和各街乡镇(园区)分管领导为成员 的蔡甸区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 作领导小组。
我们要做的事情:发现该类人员后及时报警。
四、救治流程
正产生社会危害并触犯刑法的精神障碍患者的送治:
涉及到本区户籍的,由公安机关先期送指定医院鉴定和救治,负责报区领 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再根据法院判决留现有医院治疗或送市安康医院强 制治疗,治愈后负责接回。
涉及到流落本区的,公安机关先期送武东医院鉴定救治,再根据法院判决 送市安康医院或指定医院强制治疗,治愈后负责接回并移交区民政部门,区 民政部门按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相关规定落实遣返。
“三无”精神
障碍患者:
送武汉市优抚医院救治;
三、救治医院
严重精神障碍患 者、有精神障碍 的孕产妇:
送市武东医院救治;
符合强制医疗条 件的严重精神障 碍患者:
送市安康医院救治。
四
救治流程
四、救治流程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 送治工作,应在监护 人(亲属)自愿的基 础上,按照“属地管 理、谁送谁负责”的 原则,依照“申请审 批—送医治疗—治愈 接回”的基本流程实 施。
领导小组 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综治办。
二
救治范围及对象
二、救治范围及对象
触犯刑法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应
A
予以治安处罚的,经司法鉴定确定认为无责任能力或
者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患者;
根据《精神病六级危险性评估标准》经精神专业机构
B
鉴定评估为3级及以上危险性级别的精神障碍患者;
3、痊愈接回。救治疗程结束后,经救治医院对治疗康复情况进 行鉴定,同意其出院的,由监护人、亲属和送治单位负责将其 接回;对治疗一个疗程仍病情不稳定且反复发作的,监护人和 送治单位为其办理再入院手续,继续住院治疗,直至痊愈并负 责接回。
四、救区、派出所、区领导 小组办公室盖章);
我们要做的事情:发现该类人员后及时报警。
五
经费保障及结算
五、经费保障及结算
(一)设立专项救治经费
区政府设立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专项救治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区 卫计委按照资金使用程序负责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据实结算。
(二)实施“两保、一救助”全覆盖
1.实施“低保”全覆盖。由区民政部门负责对人均收入符合低保条件 的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全部办理低保;对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 150%以下的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家庭为低保边缘户。
2、按照患者类型和领 导指示将患者送到相 应医院救治;
3、一个疗程后,如痊 愈则接回,如未痊愈则 继续办理住院手续,直 至痊愈接回。
四、救治流程
外地流落本区社会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送治:
由区民政部门、区公安部门负责直接送武汉市优抚医院救治,并负责查找 监护人(亲属)或单位。病情已稳定或痊愈,可查清其监护人(亲属)或所 在单位的,区民政部门按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相关规定,针对受助对 象不同情况,落实遣返工作。无法查明户籍所在地和住所地、也无法查明监 护人(亲属)和所在单位的,由区民政部门提出安置方案,报去人民政府予 以安置。
五、经费保障及结算
(二)实施“两保、一救助”全覆盖
2.实施“医保”全覆盖。经区领导小组批准,以政府全额出资的方式 对本区户籍未办理居民(学生)医疗保险的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由 区社保部门负责全部办理居民(学生)医疗保险。
3.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全覆盖。区民政局负责将已办理了医保、低 保(含低保边缘户)的本区户籍的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到 大病医疗救助系统,享受住院治疗期间的大病医疗救助政策。
本区户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送治:
1、申请核定。由其监护人(亲属)自愿填写 《蔡甸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申请表》, 经所在社区、公安派出所签署意见后,提交街乡 镇(园区);街乡镇(园区)审核同意后,报区 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
四、救治流程
2、送医治疗。根据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意见,以街乡镇(园 区)为单位协助监护人(亲属)将其送到指定医院救治。救治 医院对其进行初步鉴定,符合救治条件的,做好病人的登记、 建档工作,收进院进行救治。对不符合救治条件的由监护人或 送治单位接回。如监护人坚持要求住院治疗,则治疗费用自理。
五、经费保障及结算
(三)住院费用结算
1.本区户籍的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费用经相关医疗保险 报销后,属于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由大病医疗救助政策按比 例救助(年最高救助封顶线为5万元)。以上结算后剩余费用,全部从专项 救治经费列支。
2.本区户籍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初次鉴定评估和出院鉴定费用, 从专项救治经费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