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管理制度汇编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范文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序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职业危害对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越来越具有威胁性。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健康与安全,各国纷纷建立了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本文汇编了一些常见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以供参考。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提高职业健康安全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有劳动者的单位,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
(二)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劳动者,包括全日制员工、临时员工、合同工等。
第三条主要责任:(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体系,全面负责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
(二)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确保其有效实施。
(三)所有劳动者有责任防范职业危害,采取相应的自我保护措施。
第四条基本原则:(一)预防为主:重视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早期干预,防患于未然。
(二)综合治理:采取综合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个人防护措施等,综合防止职业危害的发生。
(三)科学管理:建立科学的职业危害防控体系,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公开透明:加强信息公开,使劳动者充分了解职业危害的防护知识和具体工作措施。
第二章职业危害评估与监测第五条职业危害评估:(一)企业应当根据不同工种、岗位的特点,进行职业危害评估。
(二)职业危害评估结果应当与劳动者和劳动者代表共同讨论,并制定相应的防护计划。
(三)企业应当定期对职业危害进行评估,及时调整防护措施。
第六条职业危害监测:(一)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危害监测体系,通过不同的监测手段和方法,及时掌握职业危害的情况。
(二)监测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劳动者及其代表,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三章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七条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一)企业应当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向劳动者普及职业危害的防护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新员工入职前应当接受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并通过相关考试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范文(4篇)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因素对职工的伤害,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标准制定的,在本单位范围内实施,适用于该单位所有从业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危害辨识与评估、职业病防治、危险作业管理、职业卫生监测与控制、职业危害事故应急与处理、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和职业危害防治责任等方面。
第四条本制度的实施由单位劳动保护机构负责。
第五条所有从业人员有义务遵守本制度,依法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治疗。
第六条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
第二章职业危害辨识与评估第七条单位应当根据作业环境、从业人员危害因素接触情况以及危害程度等因素,开展职业危害辨识与评估工作。
第八条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职业病防治机构进行职业危害辨识与评估工作。
第九条职业危害辨识与评估包括以下内容:(一)辨识有害生物因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粉尘因素等职业危害因素的存在和程度;(二)评估职业危害因素对从业人员健康的危害程度和暴露风险;(三)综合分析评估结果,确定必要的防治措施。
第十条单位应当将职业危害辨识与评估结果向从业人员公布,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三章职业病防治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从源头上减少有害因素的产生和危害。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职业病检查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和设备,并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其职业病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制度,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职业病防治监测系统,及时掌握有害因素和职业病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
第四章危险作业管理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对危险作业进行分级管控,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范本(3篇)

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范本为及时调查、处置本单位的突发卫生事件,查清事件原因,减少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制定本应急预防方案。
一、为防止健康危害事件及传染病的发生,健全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件的报告制度,专人负责。
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____部门开展突发公共卫生预防及传染病防治工作。
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公共场所传染性疾病对人体的危害。
三、当公共场所发生饮用水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介水传染病的流行和中毒、公共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引起传染性疾病和皮肤病、因使用化妆品所致的毁容、脱发及皮肤损伤以及意外事故所致中毒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健康危害事故及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的应急预案,应按照《____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发生卫生____时,应立即停止相应的经营活动,及时抢救伤病,并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现场事故调查,控制事故蔓延。
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范本(2)一、概述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维护工作环境的安全与健康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职业病危害管理的各项责任、要求和措施,确保公司员工的健康与权益。
二、管理机构与人员1. 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是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2. 相关部门负责职业病危害的监测、评估和防控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制度。
3. 职业病防治责任人负责全面组织、管理和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并作为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代表。
三、职业病防护措施1. 职业病危害监测: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定期的职业病危害监测,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与健康。
2. 危险化学品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目录,明确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和处置要求,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3.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风险,制定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并进行岗位培训,确保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第二条事故一、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____人以下的。
二、重大事故。
发生急性职业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或者死亡____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____人以下的。
三、特大事故。
发生急性职业病____人以上或者死亡____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____人以上的。
四、安全监察科协助集团公司对本矿内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的主要内容是:一、依法采取临时控制和应急救援措施,及时____抢救急性职业病病人。
二、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三、____事故调查。
四、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查处。
五、结案存档。
六、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迅速、有效、科学、公正。
第四条事故报告一、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各单位应当立即向调度室和矿有关单位报告。
二、调度室接到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及科室。
三、特大和重大事故,应当立即集团公司报告。
四、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____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五、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情况,由集团公司统一对外公布。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第五条事故处理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各单位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一)停止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二)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____泄险;(三)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四)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及时____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五)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六)配合集团公司进行调查,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七)落实集团公司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职工,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职业危害,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条件或有害的生产因素,容易造成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受到威胁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人因因素等等。
包括但不限于:噪声、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高温、有害微生物、有害工业材料等。
第四条本单位要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对企业内存在的职业危害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和风险控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二章职责与管理第五条本单位的领导机构负有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责任,制定并实施相关规章制度,确保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职业危害防治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监督落实。
第七条生产经营部门负责组织、安排、协调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并健全与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第八条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预算编制和经费保障。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做好职工的身体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十条安全卫生委员会是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载体,负责组织和协调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并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全体员工要严格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的规定,积极配合管理部门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第三章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第十二条本单位要建立健全有关职业危害预防控制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粉尘、噪声、辐射防护管理制度等。
第十三条本单位要通过技术改造、换代、局部改进、管理创新等手段,减少职业危害的产生。
第十四条本单位要建立有奖惩制度,对认真遵守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积极参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和工作中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不配合防治工作的员工进行相应处罚。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汇编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汇编职业危害管理制度汇编一、制定目的和依据为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明确职业危害管理的责任和要求,制定该制度。
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从事生产工作的职工以及管理人员,包括企业内部职工、外来人员、外协单位职工等。
三、职业危害管理的职责1.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明确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和要求。
2.各部门通过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和防范。
3.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全体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病病人要及时制止和治疗,并做好治疗记录。
4.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康档案,对职工的职业健康状况进行系统性记录和管理。
5.工作场所应符合相关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定期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四、职业危害管理的内容1.企业应对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护宣传教育。
企业应该对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培训和宣传,加强职业病预防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建设。
2.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应该根据生产环节,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管理和防控,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职业危害防治计划,确保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
3.生产经营单位应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控制措施。
控制措施应根据职业危害因素特点、危害状态、实际情况等因素进行排查,确保控制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对于职业病可疑病例的诊断和治疗工作应有规划的配备和使用专业的利器诊断和治疗设备、药品及其它必要设备。
5.应建立职业病监测和报告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职业病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职业病病例,做好病例统计、职业病案例调查和分析,并制订职业病控制措施。
六、职业危害管理的执行要求1. 任何单位不能违反科学、可行的预防和防控原则。
2. 所有从事生产工作的人员须认真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工作。
3. 生产经营单位要对职业病进行及时处理,绝对不能让职业病病例扩散。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6篇)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6篇)职业危害管理制度(通用6篇)职业危害管理制度篇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治工作,最大限度的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新大地公司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评估管理:一、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和防治管理工作,搞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尘、毒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作业场所空气的粉尘浓度应符合下列标准(见表格)。
三、职业危害检测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1、总粉尘:⑴作业场所中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两次,地面每月测定一次。
⑵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一次。
2、呼吸性粉尘:⑴作业场所个体呼吸性粉尘检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一次,其他地点每6个月测定一次。
⑵定点呼吸性粉尘检测每月测定一次。
3、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一次。
4、粉尘检测的数据必须准确,可靠,并按时上报。
四、粉尘检测的仪表、仪器必须按时到经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归口单位鉴定合格。
五、通风部要对检测报表、粉尘分散度、游离sio2、仪表、仪器的送检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并对职业危害因素超过国家标准的作业场所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各种防尘设施,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部门和个人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应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各事业部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二章职业危害的定义及范围第四条职业危害的概念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5篇)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生产单位。
2.术语和定义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
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3.职责(1)工会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2)安全监督部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负责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
(3)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
(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4.一般规定(1)各级安全部门、工会组织、各施工生产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各施工生产单位和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
(3)各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4)施工生产单位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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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贯彻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根据《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围本公司各单位第三条术语定义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害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4、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组织机构与责任设立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主管副总经理根据负责监护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定(修订)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
2.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定公司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
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定期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定期听取各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危害防治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公司发生职业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肃处理。
9.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10.各级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职责见第三章。
第三章职责第五条管理职责一、总经理、矿长职责1.认真贯彻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案,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公司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肃处理。
7.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分管副矿长职责1.格遵守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标准等,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我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2.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重大隐患和问题,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保证职业危害防治设施经费等投入的有效实施;3.保证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运行所需人力、物力;4.及时、如实向利川市安全监管部门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三、职业危害办公室职责1.职业危害办公室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
4.组织对各生产地点的粉尘、煤气、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四、职业危害办公室业务主管职责1.负责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和离岗时体检,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
2.负责退休退养职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
3.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4.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5.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6.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五、生产科职责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案,规划职业健康生产技术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职业健康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六、安全员职业健康职责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公司制订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针、政策、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安全员是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负责制订和健全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负责制订和修改紧急事故预案。
3.每月必须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部署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对新职工和换岗职工的班组级安全教育,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对特殊工种必须坚持证上岗。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职工穿戴劳保用品,做好文明生产,及时组织力量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6.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保护好现场,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并落到实处,同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7.充分发挥管理人员的作用,对他们的安全工作每月进行考核。
七、班组长职业健康职责⒈认真执行和模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本班组工人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领导本班组职业健康安全作业。
⒉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组织班组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开好班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⒊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认真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⒋经常检查本班组作业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⒌对新工人(包括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新工人未经考核合格不得上岗。
⒍支持、接受专职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提出的改进措施要及时组织贯彻落实。
⒎领导并支持班组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班组职工共同搞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
⒏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配合本工种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从业人员职业危害岗位员工职责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3、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主管部门报告;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我公司安环处和公司领导报告。
九、职业危害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部门为安全环保处,负有以下责任:1、承担我公司职业健康具体工作,查处相应的违规违章行为;2、负责制定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将职业健康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岗、到相关责任人员,并监督检查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落实情况;3、负责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各项规章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4、负责做好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5、组织人员做好提供从业人员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工作;6、组织人员落实好本公司职业危害因素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工作;7、负责职业健康其他相关工作。
十、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法规和标准。
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第四章职业病危害种类第六条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为五大类: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工作现场中,煤(岩)尘飞扬、原材料的加工,均可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缺氧和一氧化碳的危害:在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存在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员工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味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4、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工作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机、电锯、振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收的功能,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5、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第五章防治针第七条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针。
各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六章措施第八条防护措施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⑴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⑵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志。
⑶工作现场在进行原材料运输、加工等生产工艺中,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行之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