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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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离职补偿计算方式

劳动合同离职补偿计算方式

劳动合同离职补偿计算方式一、引言离职补偿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关注的重要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离职补偿的计算方式有明确的规定。

本文将对劳动合同离职补偿的计算方式进行详细解析,以帮助劳动者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

二、离职补偿的计算方式1.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不满一年的按比例支付。

计算方式为:经济补偿金 = 工作年限× 月工资。

2.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过失性解除: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失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非过失性解除:用人单位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为:经济补偿金 = 工作年限× 月工资。

3. 劳动者主动辞职劳动者主动辞职,若符合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强制劳动者从事违背其意愿的工作;(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计算方式为:经济补偿金 = 工作年限× 月工资。

4.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因经济性原因裁员,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不满一年的按比例支付。

计算方式为:经济补偿金 = 工作年限× 月工资。

5.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再续订,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法中经济补偿金规定

劳动合同法法中经济补偿金规定

劳动合同法法中经济补偿金规定合同方:甲方(用人单位):[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乙方(劳动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合同旨在依据《劳动合同法》和相关规定,明确甲乙双方关于乙方离职时应享有的经济补偿金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定义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且非因乙方原因导致,向乙方支付的补偿金。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甲乙双方在法定的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因甲方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二章经济补偿金计算第四条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为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条经济补偿金标准乙方应得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为一个月工资;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为两个月工资;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为三个月工资。

第六条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为:经济补偿金 = 经济补偿金标准×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第三章经济补偿金支付第七条支付时间甲方应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支付方式经济补偿金应以货币形式一次性支付。

第四章争议解决第九条协商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仲裁裁决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附则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与基数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与基数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与基数中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主要根据劳动者在就业单位工作的年限以及其月工资作为基数进行计算。

具体内容如下:1.基本经济补偿金在中国,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金一般由两部分组成,即基本经济补偿金和浮动经济补偿金。

首先,计算基本经济补偿金的公式为:基本经济补偿金=本单位工龄×最后一个月月平均工资×1其中,本单位工龄指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在当雇佣单位工作的年限,最后一个月月平均工资为劳动者在最后一个月所得的工资的平均数。

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基本经济补偿金时,年限的计算规则如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满一年的,算一年;不满一年且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满一年的,算一年;在单位工作不满一年且未满一年的,按实际工期计算。

2.浮动经济补偿金基本经济补偿金之外,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期间的连续工龄,还可以计算浮动经济补偿金。

其计算公式为:浮动经济补偿金=本单位工龄×最后一个月月平均工资×0.5与基本经济补偿金一样,浮动经济补偿金的年限计算规则也与上述相同。

3.其他因素除了基本经济补偿金和浮动经济补偿金外,劳动法还规定了一些其他情况下的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雇:劳动者被解雇且雇主违法的,除了基本补偿金和浮动补偿金外,还有赔偿金。

-合同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的,只需要支付基本经济补偿金,不需要支付浮动经济补偿金。

总结起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基本经济补偿金和浮动经济补偿金。

其基数是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的本单位工龄以及最后一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计算方法和基数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上是以中国劳动法为例的介绍。

劳动合同补偿金计算

劳动合同补偿金计算

劳动合同补偿金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如下:1.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劳动者月工资低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八十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八十的数额支付。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6.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7.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8.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9.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0.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者福利待遇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是怎样的在一些特定情况下,雇主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弥补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通常由各国的劳动法规定,并且可能因国家、地区、行业和个体情况而异。

本文将就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进行探讨。

1. 经济补偿金定义经济补偿金是指解雇或解除劳动合同后雇主支付给被解雇员工的一笔补偿款,用于弥补员工因失业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这是一种合法的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机制,旨在减轻员工在解雇后的经济困难。

2. 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在国际范围内,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存在差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计算公式:2.1. 基本工资法根据基本工资法,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为基础。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经济补偿金 = 基本工资 ×月数 ×经济补偿系数其中,基本工资是指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实际支付的工资数额;月数是指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月份数;经济补偿系数是由法律或相关劳动合同规定的,根据员工工龄和其他因素进行调整的系数。

2.2. 服务年限法根据服务年限法,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以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为基础。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经济补偿金 = 最后一个月工资 ×服务年限 ×经济补偿系数其中,最后一个月工资是指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最后一个月的实际工资;服务年限是指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数;经济补偿系数同样由法律或相关劳动合同规定。

2.3. 混合计算法在某些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可能采用多种因素的综合计算。

例如,根据员工的基本工资和服务年限进行计算,或根据员工所在行业的标准进行调整。

3. 个案分析根据具体情况,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可能会有一些变化。

以下是一些个案分析:3.1. 张先生在某公司工作了5年,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为5000元。

根据公司劳动合同规定,经济补偿系数为0.8。

那么他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如下:经济补偿金 = 5000元 × 5年 × 0.8 = 20,000元3.2. 李女士在一家制造业公司工作了10年,解雇时的基本工资为8000元。

劳动合同法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一、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形下,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因劳动者能力不足等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实行经济性裁员的。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月工资来计尊: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但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特殊情况下的经济补偿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可能有所不同,例如: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除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支付医疗补助费。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违法辞退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要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五、无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在以下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如何计算补偿款的公式

如何计算补偿款的公式

如何计算补偿款的公式
补偿款的计算公式是根据不同情况而定的,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计算补偿款的公式。

1. 根据劳动合同终止的原因计算补偿款:
如果劳动合同解除是出于公司的原因(例如经济性裁员),则通常可以根据以下公式计算补偿款:补偿金额 = 员工工资 ×员工工作年数 ×补偿比例。

补偿比例可以根据劳动法或相关规定来确定。

2. 根据劳动合同终止的期限计算补偿款: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或终止,通常可以根据以下公式计算补偿款:补偿金额 = 员工工资 ×补偿比例。

补偿比例可以根据劳动法或相关规定来确定,例如法定补偿期限是一个月工资。

3. 根据劳动合同的违约情况计算补偿款:
如果劳动合同中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补偿款的计算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可以根据违约方的损失来计算补偿款金额,具体公式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一般情况下的计算补偿款的公式,具体的计算方法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地区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在具体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参考相关法律法规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于补偿受雇员工因失去工作带来的经济损失的一种金钱支付。

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也会有所不同。

在本文中,我们将以中国劳动法为例,介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中国劳动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有以下几种:一、一次性补偿金根据中国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雇主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如果劳动者已经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雇主应当给予劳动者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劳动者月平均工资×务工时间年限×经济补偿支付月数经济补偿支付月数根据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原因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最低为1个月。

2.劳动者月平均工资根据劳动者在去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公司和劳动者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基数之和除以劳动者月缴存数再除以12个月计算。

月平均工资=(公司社保基数+个人社保基数)/月缴存数/123.务工时间年限是指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年份,小数不计算,只计算整数年。

二、经济补偿金的上限根据中国劳动法第47条的规定,劳动者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不得超过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三、其他补偿根据中国劳动法第45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果满足以下情况1.劳动者因工伤或患职业病被鉴定为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补助金的计算方法为:月劳动力收入×伤残等级×动态补偿系数动态补偿系数是指根据劳动者劳动能力的丧失程度,由劳动部门在当地设定的一个系数,一般是小于等于1的数。

2.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等被辞退或解雇时,可以酌情支付补偿金。

补偿金的数额由劳动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对中国劳动法关于经济补偿金计算的基本规则进行了介绍,实际的计算方法还应根据具体的情况和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的确认。

此外,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参考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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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如何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深圳特区陈伟律师解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本条是关于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规定。

劳动法学中的经济补偿,又被称为经济补偿金从广义上讲,包括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年限经济补偿金,和劳动者由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相关规定,被迫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获得的经济补偿金,以及用人单位由于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延长劳动者劳动时间拒不支付加班工资等原因应当支付的经济偿金;从狭义上讲,仅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年限经济补偿金,和劳动者由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相关规定,被迫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即仅指年限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所讲的经济补偿,指狭义意义上的经济补偿,故本文工中的经济补偿,除有明确说明的以外,均指狭义意义上的经济补偿或者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当符合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就涉及到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问题,由于均涉及到自身利益,因此,这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

根据司法实践,计算经济补偿的普遍公式是: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即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行政法规对工作年限及经济补偿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

一、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实际提供劳动或者劳务之日起连续计算。

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根据劳部发2005第120号文件的规定,此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

如劳动者张某自2008年起在深圳某电子公司工作,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直工作到2015年。

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计算的工作年限应从2 008年算起,总共六年。

如果劳动者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多年,但中间间隔了一段时间,比如工作两年后辞工或者被辞退,半年后又入职该公司,并且也前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践,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是从劳动者最后一次入职公司起连续计算。

当然,如以前解除劳动合同没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的且还在劳动争议诉讼时效之内的,劳动者可以就以前的劳动合同关系单独提出经济补偿。

在工作年限时,还应当注意一个问题,如公司的注册成立时间晚于劳动者的入职时间,应当从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计算劳动者的工作年限。

举例说明,如一个劳动者称其1998年入职深圳一个模具厂,工作到2009年,在合同有效期内,被无故辞退,劳动者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如果此公司是2003年才成立,而此前经营者是非法经营,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只能从2003年起计算,至2009年是六年。

如果此前法人是叫另外一个名字,从2003年起因为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等原因,而改成现在的这个名称的,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但是劳动者应当就此负举证责任。

根据劳动部1996年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规定,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

总之,本条“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的规定,不能理解为连续几个合同的最后一个合同期限,原则上应连续计算。

当然,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用人单位利用短期劳动长期用工的现象将会减少,这主要是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个措施,一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即使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也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前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法和原有关国家规定计算经济补偿。

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比如原来的法律包括劳动争议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均没有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其工作年限计付经济补偿,但劳动合同法第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了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则因劳动合同期满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计算,就只能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如劳动者从1998年起入职用人单位,合同至2008年4月30日到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计算经济补偿的年限只能从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即2008年1月1日起计算,至4月30日,用人单位应当计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

这主要是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适用,即法律原则上对其颁布以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予调整。

二、计算标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延续了我国以往的做法,并借鉴了地方立法经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的授权,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颁布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了计算经济补偿时,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这个补偿办法的缺陷在于劳动合同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以及六个月以下的如何计算没有做出更为明细的规定,原则上不满一年的也按一年计算,如工作一个月,也按一年计算。

这样的规定显然没有考虑用人单位一方的利益及实际情况。

在全国各地的地方立法中,对此却有明确的规定,如现行依然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1994年通过,2004年修正)第三十一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员工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的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人的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考虑到劳动争议的实际情况,借鉴地方立法的成功经验,在原有补偿办法的年限计算方法的基础上,增加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规定,这样的规定更加科学、合理。

三、计算基数计算经济补偿时,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关于一个月工资是劳动者本人月工资、本企业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还是当地月平均工资,还是上年度城镇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进行了讨论和研究,最后规定月工资是指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有以下考虑:第一,保持制度的延续性,原有规定有不足的,适当进行修改。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按照该规定,月平均工资在不同的情形下有不同的内容,这样的规定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护低收入劳动者的权益,但失之于设计过于复杂,不利于劳动者掌握。

同时也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做法不同。

因此,劳动合同法统一了月平均工资的内容,这样便于操作,一目了然。

第二,讲究公平性,平衡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劳动合同法规定月平均工资为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样的规定一方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比较长,最初的工资可能比最后的工资要低得多,考虑到物价等因素,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以最近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

另一方面也考虑到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

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应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收入相适应。

一般来说,某一岗位的工资受市场规律的调节,有的工作岗位的工资水平很高,有的工作岗位的工资水平较低。

某一个地区,不同企业之间有着很大差别。

如果规定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或者当地平均工资为标准,将对用人单位明显不公。

第三,借鉴地方立法的成功经验。

《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了计算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基数“月工资”是以劳动合同解除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月平资工资,是指劳动者每月领取的实际工资,而不是最低工资,也不是应发工资,而是劳动者在签领时所得到的实际现实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津贴、补助、奖金等的总和。

四、计算封顶劳动合同法对为体现经济补偿的法律性质和作用,兼顾公平合理原则,对月平均较高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的计算经济补偿的年限做了封顶,即最高不得超过12个月。

因此,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实施细则或者司法解释没有出来之前,我们可以理解为:对于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劳动者,其经济补偿金基数以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计算,最高年限不超过十二年。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规定了“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这条规定,没有对工资的基数作出限度,但对工作年限作出了明确的封顶,即最多十二个月。

在劳动合同法的制定和讨论过程中,考虑到有些高收入的劳动者,收入较高,在劳动关系中并不必然处于弱势地位,劳动法保护是主要是低收入的劳动者群体,如果不区分收入高低,一律按其月工资计算,也体现不出国家制定劳动法律制度的宗旨和立法目的,相反会有违公平、正义等法律终极目标。

考虑到上述因素,在经济补偿部分对高端劳动者作了一定限制。

即从工作年限和月工资基数两个方面作了限制,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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