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_损伤_法医学鉴定2例
法医学案例

主要所见及诊断
1.左顶结节偏后侧局灶性帽状腱膜下出血, 0.6cm×0.5cm ;鼻骨粉碎性骨折,伴周围软组织出血; 2.左右手背侧散在片灶状表皮剥脱,以手指为明显; 右手拇指指甲外侧局部缺损; 3.脑基底动脉起始端近左右椎动脉会合处基底动脉左 侧横行不全破裂,破裂口边缘不整齐,呈撕裂状,破裂口 长约占基底动脉周长的1/3;基底动脉内膜节段性不规则 增厚,有处管壁明显变薄,破裂口边缘不规则撕裂状,管 壁内膜增厚,均质状,局部有处外膜下及管壁灶状出血; 双侧椎动脉及脑底动脉环散在点、灶状动脉粥样硬化斑块 形成,基底动脉可见散在少量点状内膜增厚;
4.脑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以脑底及小 脑、脑干周围为重,血肿形成;脑水肿; 5.肺淤血、水肿,局灶性肺出血;其他多
器官淤血;
6.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管腔狭窄Ⅲ级;
7.多器官小动脉硬化;
8.心血中乙醇含量92mg/100ml;胃内容物:
376 mg/100mg。
鉴定结论
本例杨某系在饮酒及脑基底动脉病变的 基础上,因头部遭受钝性外力作用,造成基 底动脉破裂,引起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27日15时死亡。于单身,平时经常喝酒。
主要所见和诊断
1.头皮下、帽状腱膜下、颞肌出血,颅骨多处线
状骨折,硬脑膜下片状出血;双侧大脑额极、额底、
颞极挫伤、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桥脑弥漫出血,
右侧桥臂出血,呈广泛脑挫伤、蛛网膜下腔出血、蛛 网膜炎、脑水肿等改变;
2.支气管肺炎、肺出血、肺水肿;
3.上肢、后背散在皮肤擦伤、挫伤; 4.左第8肋肋软骨陈旧性骨折; 5.心血和胃内容物中检出尼可刹米;心血和胃内 容物中未检出常见毒物。
主要所见和诊断
1.交通肇事致头面部外伤、软组织挫裂伤;胸外伤,右5~ 11肋、左2~5肋骨折,右侧血胸等(医院病历记载); 2.左额叶上部脑挫伤、血肿形成,并破入侧脑室;继发性 中脑、桥脑左侧出血;脑皮质陈旧性挫伤,蛛网膜下腔出血、 蛛网膜炎、血管炎、脑水肿、缺血缺氧性脑病、神经退行性变; 3.支气管肺炎、胸膜炎; 4.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心肌缺血; 5.肝细胞脂肪变性、间质性肝炎;肾间质炎、灶状出血、 肾小球纤维化。
临床法医学鉴定中所见的神经症

鉴 定的2例 进行 了回顾性 分析 , 简单讨论 如下 。 1 并
1 案 例 资 料
内有 一手 掌 大小 的淤血 块 ,故 而反 复作x线 拍 片 、T C ( 43 , 师 1 (.6 , 它4 47 %) 1 ,%)教 例 47 %)其 例( . 6 : 扫描检 查 。几 天 后在一 次 静 脉输 液 时 , 见有 两个 小 23 2 倒神 经症 的损伤 程 度及 家族 史 看 _ 1 气泡 进 入血管 , 曾听说 气泡 进 入血 管 到达 脑 内就 是脑
案例2 宁某 , ,6 , 男 5 岁 中专文 化 程 度 , 已婚 , 教
师 。 9 7 月 1 日因纠纷 被他 人推击 后跪 倒 在地 , 1 9 年7 4 当 时情 绪激 动 、 手不 自主颤 抖 。半小 时后 , 双 右上 肢呈僵 直 状 , 腕 关 节 、 关节 不 能 弯 曲 持 续 时 间 约 十分 右 肘 钟 临床检验 : P 3 / 5 m№ , 情合 作 , 绪 平静 , B 10 8m 神 情 低 头 不语 , 无神 经 系 统 定 位 体 征 , T X线 、 电 图检 C、 肌
收集 19 年8 至20 年4 间 ,1 由精神 科 医 91 月 00 月 2例 师 与 精神 病 相 鉴别 , 排 除 伪装 的前 提 下诊 断为 “ 在 神
经症 ” 的案 例 。按 《 中国精神 病 方案 与诊 断标 准 》 进行 2
析 , 括年龄 、 业 、 姻状况 、 包 职 婚 文化 程 度 、 伤 程 度 损
正中神经损伤的法医学鉴定

正中神经损伤的法医学鉴定
正中神经是由脑干的神经核引出,然后穿越颅后窝,供应面部的感觉和运动功能。
正中神经损伤可能导致面部、眼睛、嘴唇、舌头和下颌的肌肉无法正常运动,以及感觉异常。
在法医学鉴定中,对于正中神经损伤的鉴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病史调查:调查被鉴定人是否经历过与神经损伤相关的外部暴力、外伤、手术等情况。
了解损伤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
2. 临床检查:通过观察面部表情、面部肌肉的活动、口角抽搐等现象,可以初步判断是否存在正中神经损伤。
医生可能还会进行一系列神经功能检查,如感觉测试、肌力测试等来进一步确认损伤程度。
3. 影像学检查:通过对神经系统的影像学检查,如CT扫描或MRI,可以确定正中神经是否受损以及损伤程度。
4. 鉴定报告:通过综合以上调查和检查结果,法医学专家可以出具正中神经损伤的鉴定报告。
该报告应详细描述损伤的部位、程度、造成损伤的原因等。
需要注意的是,正中神经损伤的鉴定需要专业的法医学知识和临床经验,因此鉴定结果应当由经过专业培训和资质认证的法医学专家来进行。
颈髓损伤伤残及伤病关系司法鉴定2例

颈髓损伤伤残及伤病关系司法鉴定2例【摘要】本研究旨在探讨颈髓损伤伤残及伤病关系的司法鉴定。
首先分析了颈髓损伤的致伤原因,然后通过两例颈髓损伤伤残及伤病关系的司法鉴定案例进行详细描述。
接着介绍了司法鉴定的方法和标准,以及颈髓损伤伤残的评定标准。
研究发现,颈髓损伤伤残及伤病关系的司法鉴定对于确定损伤的程度和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未来的研究可以致力于深入探讨鉴定方法的完善和标准的统一,以提高司法鉴定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本研究对于加强颈髓损伤伤残及伤病关系司法鉴定的实践价值及理论意义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颈髓损伤、伤残、伤病关系、司法鉴定、致伤原因、评定标准、意义、研究背景、研究目的、方法和标准、展望1. 引言1.1 研究背景颈椎损伤是一种常见的神经系统损伤,特别是在交通事故和高空作业等意外事件中经常发生。
颈椎损伤可能导致颈脊髓受损,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
对于颈脊髓损伤导致的伤残及伤病关系进行司法鉴定,不仅能确保受害者获得应有的赔偿,还能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
颈脊髓损伤伤残及伤病关系司法鉴定是非常重要的领域,需要深入研究和探讨。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交通事故率的增加,颈椎损伤的案例也越来越多。
对于颈脊髓损伤的损伤程度、伤残程度以及与伤病关系的鉴定还存在一些争议和困惑。
需要对颈脊髓损伤的致伤原因进行深入分析,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司法鉴定方法和标准的探讨,为司法实践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
引言中这些问题将得到详细阐述和分析,以期为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经验。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 通过对颈髓损伤伤残及伤病关系司法鉴定的两例案例进行详细分析,探讨颈髓损伤的致伤原因,对颈髓损伤伤残及伤病关系司法鉴定方法和标准进行研究,进一步完善颈髓损伤伤残的评定标准。
通过本研究,将为司法领域提供参考,使司法鉴定更加客观、科学,保护受伤者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也为医学领域提供指导,促进颈髓损伤的诊断和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降低医疗风险,提高治疗效果,为颈髓损伤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和康复服务。
面神经损伤遗留面瘫的损伤程度鉴定1例

面神经损伤遗留面瘫的损伤程度鉴定1例发布时间:2023-01-06T09:45:33.750Z 来源:《中国医学人文》2022年30期作者:罗显艳1,唐国伟2,龚娴娴3,郭佳佳1 [导读] 在法医临床鉴定案件中,伤害案件不在少数,尤其通过一般工具伤害的案件屡见不鲜,大多是因为口角纠纷等激化矛盾后的伤害,罗显艳1,唐国伟2,龚娴娴3,郭佳佳11.贵州中一司法鉴定中心,贵州,贵阳 5500002.长顺县公安局法医司法鉴定中心,贵州,黔南5580003.贵州中安法医司法鉴定所,贵州,贵阳 550000摘要:在法医临床鉴定案件中,伤害案件不在少数,尤其通过一般工具伤害的案件屡见不鲜,大多是因为口角纠纷等激化矛盾后的伤害,在此类案件中,多数是软组织挫擦伤、皮肤裂伤或者骨折等,很少见直接造成神经断裂的损伤;通过整理分析案件情况、法医活体检验等,分析面神经损伤后的面部功能障碍的案件,检验、鉴定时,依据面部损伤情况、典型的临床表现、辅以电生理检查、影像学检查等可诊断为面神经损伤,损伤程度的判断应以面肌瘫痪导致容貌毁损显著程度而定。
关键词:法医学;面神经损伤;面瘫;损伤程度1 案例1.1简要案情陈某,女,25岁,某年11月11日与他人因口角纠纷后被他人用“羊角锄”挖伤右耳、面部。
当日以“外伤致耳部疼痛、流血5+小时”入院。
查体:右耳廓耳甲腔及外耳道撕裂伤,外耳道及耳廓软骨断裂暴露,鼓膜无法窥及;张口受限,约1指半;右侧眼睑用力闭合不全,嘴角偏向左侧,右侧鼓腮漏气,右侧腮腺部分暴露,腮腺区肿胀、压痛明显,11月19日面颅骨CT示右侧颞下颌关节后壁骨质不连续,断端错位。
11月20日陈某在医院行“耳部外伤清创+面神经探查+……+神经吻合+外耳道成形+耳甲腔成形”,术中见面神经总干被牵拉断裂,约4cm 面神经总干无神经鞘膜。
伤后16+月行神经肌电图检查,结果提示右面神经功能损害电生理表现(右侧周围性面神经功能损害)。
1.2 法医学检验伤后16+月,法医临床检验:面部不对称,右侧耳前面部至耳后下缘一长为9.7cm增殖性瘢痕,静态时患侧无额纹,鼻唇沟消失,口角下垂(歪斜);皱眉时右侧额纹消失(图1),用力闭眼时右眼睑闭合不全(图2),右侧鼻唇沟变浅(图3),鼓腮时口角漏气,露齿时口角歪向健侧(图4),吹哨不能,说话时无唾液流出,味觉无明显障碍。
颈髓损伤伤残及伤病关系司法鉴定2例

颈髓损伤伤残及伤病关系司法鉴定2例作者:赵祖亮闫桂国来源:《山东青年》2019年第07期摘要:由于颈部解剖位置的原因,在发生意外时,颈髓非常容易受到损伤。
另一方面,现代人生活习惯的原因,颈椎病已经成为常见病、多发病。
在法医临床鉴定时,当两种因素共同作用导致损伤后果时,特别是在遇到的损伤类型为无骨折脱位型颈髓损伤,如何进行伤病关系评定成为难点,接下来通过2例案件做尝试性研究分析。
关键词:颈髓损伤;颈椎病;伤病关系;司法鉴定一、案例资料1. 案例1李某,男,52岁。
2011年11月2日因“外伤致颈部疼痛、四肢无力、麻木2小时”入院,诊断为颈髓损伤、颈3、4、5椎管狭窄症,行颈椎前路手术减压内固定术。
2011年11月2日颈部X线片示:未见骨折和关节脱位征象,颈椎退行性改变。
2011年11月2日头颅及颈部CT片示:额部软组织肿胀,颅骨及颅内脑组织未见明显外伤性改变;各颈椎椎骨未见骨折、脱位和骨挫伤征象,颈3/4、颈4/5椎间盘突出,后纵韧带钙化,并颈3/4、颈4/5椎管狭窄。
2011年11月3日颈部MRI片示:颈3/4、颈4/5椎间盘突出,相应水平椎管内颈髓可见T2WI 异常信号影,STIR呈高信号改变,颈部软组织内可见条片状STIR高信号改变。
现人民法院委托本中心对李某的伤残等级及外伤、颈椎退行性改变与其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法医学鉴定。
体格检查见左上肢肌力4级,余肢体肌力正常。
鉴定意见:被鉴定人李某左上肢肌力4级评定为八级伤残;被鉴定人李某外伤与左上肢肌力下降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外伤为主要因素。
2. 案例2陈某,女,55岁。
2018年7月14日因交通事故受伤,伤及头颈部、四肢,伤后在某医院治疗,医院诊断为脑震荡、颈髓损伤、右胸腔积液、颈椎退行性变并椎管狭窄、多处软组织损伤。
伤后双上肢麻木,双侧肩外展肌力4级,右侧屈伸肘、屈伸腕肌力5级,左侧4级,双下肢及会阴部浅感觉正常,右侧屈髋肌力4级、左侧3级,右侧屈伸膝、踝背伸、踝背伸、跖屈肌力5级、左侧4级。
面神经损伤的法医学鉴定评析

面神经损伤的法医学鉴定评析摘要:面神经损伤是颅脑损伤、面部严重损伤常见的并发症,案例报道也比较多,但缺乏系统性归纳总结,本文就法医学鉴定中常见的面神经概述、损伤症状、定位诊断、辅助检查、法医学鉴定等方面进行综述。
关键词:面神经损伤;定位诊断、辅助检查、法医学鉴定、综述【文献类型】面神经损伤,俗称“面瘫”,是一组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的面神经损害,以面部表情功能部分或全部丧失及组织营养障碍为主要表现的综合征候群【1】。
面神经损伤后导致的相应面部运动、感觉等功能障碍,对患者的生活、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不同部位的损伤有相应的解剖和临床特征,法医学鉴定时需要考量的因素较多,笔者用以下篇幅进行详细分析。
1概述面神经是第七对脑神经,是以运动神经为主的混合神经,由感觉、运动和副交感神经纤维组成,主要支配面部表情肌和传导舌前2/3的味觉及支配舌下腺、下颌下腺和泪腺的分泌。
面神经由两个根组成,一是较大的运动根,自脑桥小脑角区,脑桥延髓沟外侧部出脑;一是较小的混合根,称中间神经,自运动根的外侧出脑,两根进入内耳门合成一干,穿内耳道底进入与中耳鼓室相邻的面神经管,先水平走行,后垂直下行由茎乳孔出颅,向前穿过腮腺到达面部,在面神经管内有膨大的膝神经节。
面神经全长可分为9段:①运动神经核上段,起自额叶中央前回下端的面神经皮层中枢,下达脑桥下部的面神经运动核;②运动神经核段,在脑桥中离开面神经核后,绕过外展神经核至脑桥下缘穿出;③小脑脑桥角段,离开脑桥后,跨过小脑脑桥角,会同听神经抵达内耳门;④内耳道段,由内耳门进入内耳道,同听神经到达内耳道底;⑤迷路段,由内耳道底的前上方进入面神经管,向外于前庭与耳蜗之间到达膝神经节;⑥鼓室段,自膝神经节起向后并微向下,经鼓室内壁的骨管,达前庭窗上方、外半规管下方,到达鼓室后壁锥隆起平面,此处骨管最薄;⑦锥段,自外半规管下方到锥隆起平面,传统上常将锥段划入鼓段;⑧乳突段,自鼓室后壁锥隆起高度向下达茎乳孔,此段部位较深;⑨颞骨外段,出茎乳孔后,即发出耳后神经、二腹肌支、茎突舌骨肌支等小分支。
正中神经损伤的法医学鉴定

正中神经损伤的法医学鉴定正中神经损伤的法医学鉴定1. 引言正中神经是人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神经,负责控制手部的运动和感觉功能。
当该神经受到损伤时,可能会导致手部肌肉无力或麻木,严重影响患者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在法医学上,对正中神经损伤的鉴定非常关键,可以帮助确定损伤的原因和程度,对于司法案件的审判和赔偿起着重要作用。
2. 法医学鉴定的方法和过程为对正中神经损伤进行准确鉴定,法医学专家通常会采取以下方法和过程:2.1 病史调查法医学专家会详细了解伤者的病史,包括伤前的身体状况、任何可能导致神经损伤的外部因素,以及事故的经过。
通过病史调查,可以初步了解神经损伤的可能原因,为后续的鉴定工作提供依据。
2.2 体格检查接下来,法医学专家会对患者进行全面而细致的体格检查,特别关注手部肌肉的力量和感觉反应。
通过观察和测试患者的手指活动、握力、触觉以及疼痛反应等指标,可以初步判断是否存在正中神经损伤的可能。
2.3 影像学检查影像学检查是确定神经损伤程度的重要手段之一。
法医学专家通常会利用X射线、CT扫描或磁共振成像(MRI)等技术,对患者的手部进行详细的影像学检查。
通过观察影像学结果,可以判断神经是否完整、是否有断裂或挤压等损伤情况。
2.4 神经电生理检查神经电生理检查是进一步评估神经功能的重要手段。
法医学专家会使用电生理技术,如神经传导速度测定和肌电图检查,对患者的神经功能进行全面评估。
这些检查可以提供神经损伤的定性和定量信息,帮助鉴定神经损伤的程度和性质。
3. 鉴定结果和评估基于以上的方法和过程,法医学专家可以得出如下鉴定结果和评估:3.1 神经损伤的存在与性质通过病史调查、体格检查和影像学检查,法医学专家可以确定是否存在正中神经损伤,以及损伤的程度和性质。
如果神经完全断裂,可能需要进行手术修复;如果神经被挤压或受到外伤,可能需要采取保守治疗措施。
3.2 损伤原因的鉴定法医学专家也会根据病史调查和现场勘查的结果,对正中神经损伤的原因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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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urnal of Forensic Medicine,February 2013,Vol.29,No.1或肺组织挫裂伤而引发。
本例伤者胸部虽有多处挫伤,却未贯通胸腔伤及肺和支气管,X 线及CT 片上亦未见肺组织挫裂伤及支气管破裂征象。
本例存在左侧胸壁的皮下气肿,皮下气肿多并发于外伤性气胸,但本例的胸壁气肿延续至腋窝、左上肢创口处,故分析认为气体经左上肢创口沿肌间隙浸润形成,由外伤性气胸所致的可能性不大。
而张某自身存在双肺上叶的肺大泡,发生争执或打斗时因情绪激动、呼吸频率加快,导致肺组织与胸膜粘连带撕裂而出血漏气[4],从而形成自发性气胸。
综合分析认为,本例中张某所遭受的外力作用并非气胸发生的直接、主要原因,而其自身存在的呼吸系统疾病(肺大泡)与气胸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参照吴军[5]损伤与疾病因果关系的相关理论,认为本例中张某所遭受的外力作用为气胸的诱
发因素,不宜评定轻伤,最终降级评定为轻微伤。
参考文献:
[1]黄克诚,杨大斌,陈杰,等.肺大泡外科治疗23例临床
分析[J].解剖与临床,2007,12(6):402-404.
[2]杨春杰、鄢盛尧、傅国舟.肺大泡并发自发性气胸22例
外科治疗分析[J].天津医药,1994,22(3):163-164.
[3]李会学.肺大泡误诊为气胸一例[J].临床误诊误治,2003,
16(2):158.
[4]杜勇,杜继红.16例自发性血气胸法医学鉴定分析[C]//
中国法医学最新科研与实践(二)——全国第七次法医学术交流会论文精选.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159-160.
[5]吴军.损伤与疾病—
—第一讲损伤、疾病、伤病关系[J].法医学杂志,1995,11(1):40-42.
(收稿日期:2012-03-12)
(本文编辑:高
东)
作者简介:马晓锋(1972—),男,山西临猗人,副主任法医师,主要从事法医病理学和临床学研究;E-mail :qzrfvb@
1案例
1.1案例1
某女,49岁,纠纷中被人用刀砍伤左手中指,法
医初次鉴定时伤者自诉左手中指感觉减退,屈曲受限,体格检查见左手中指近节背侧及尺侧愈合疤痕。
伤后6个月临床肌电图示:左侧正中神经严重损伤。
伤后8个月临床肌电图示:左拇短展肌重收缩呈单纯相,少量多相电位,左侧正中神经运动传导速度下降,远端潜伏期延长,提示左侧正中神经损伤。
根据以上损伤,初检时法医认为伤者有感觉与运动功能障碍,且有肌电图支持神经损伤,鉴定为轻伤。
复检时审查病历发现伤者锐器伤位于中指近节,损伤近端的肌肉出现失神经电生理改变,不符合周围神经损伤的肌电图规律。
重新委托医院检查后诊断为腕管综合征,遂认定其肌电图异常表现系该疾病引起,与损伤无关,
故重新鉴定损伤程度为未达轻伤。
1.2案例2
某男,27岁,因纠纷被人用刀砍伤左前臂,法医
鉴定时伤者自诉左腕背伸功能差,体格检查见左前臂中上段背侧9.5cm 斜行愈合疤痕。
X 线片示:左尺桡骨正侧位未见明显骨折征象。
病历记载入院后行清创探查修复术,术中见拇指、示指、中指、环指、小指伸肌腱断裂,桡侧腕长伸肌腱、桡侧腕短伸肌腱、尺侧腕伸肌腱断裂,骨间后动脉、神经断裂,以上神经、动脉、肌腱予以修复。
伤后6个月余肌电图示:刺激桡神经左前臂、桡神经沟、Erb 点时记录伸指总肌诱发电位波幅降低,幅度超过对侧的50%,传导速度及潜伏期正常,诊断左侧桡神经(前臂)部分损害,左伸指总肌放松时有正锐波,轻收缩时可见少许再生电位,重收缩时呈单纯相。
鉴定时一种意见认为虽自诉左手伸腕功能差,但功能检查较为主观,客观肌电图检查仅见左侧诱发电位波幅减低,传导速度及潜伏期正常,表明其左侧桡神经损伤轻微,不足以鉴定为轻伤;另一种
神经“损伤”法医学鉴定2例
马晓锋1,杨颖峰1,王瑞强2
(1.泉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三大队,福建泉州362000;2.晋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福建晋江362200)关键词:法医学;创伤,神经系统;肌电图中图分类号:DF795.4
文献标志码:B
doi :10.3969/j.issn.1004-5619.2013.01.026
文章编号:1004-5619(2013)01-0076-02
76··
法医学杂志2013年2月第29卷第1期
意见认为其损伤部位较低,而神经传导速度测试选择的测试距离过长,其对神经传导速度影响较小符合实际,但其左伸指总肌出现典型损伤特征(包括出现正锐波,重收缩呈单纯相,有再生电位出现,诱发电位波幅降低等),与手术中发现的肌腱、神经损伤及目前的功能障碍相符,表明功能障碍客观存在,符合《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应鉴定为轻伤。
最终后一种意见被采纳。
2讨论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肢体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可以鉴定为轻伤,在实际检案中,伤及运动神经影响功能的也往往参照本条进行鉴定,由于功能检查较为主观,肌电图检查成为鉴定的重要依据。
然而由于对神经损伤后肌电图改变规律把握不准,临床肌电图检查目的与法医鉴定需求并不完全一致,容易导致法医误判。
法医损伤检查中肌电图检查一般依靠医院的检验结果,由于对肌电图机理、检查方法不了解,法医往往过分信赖医院的结论而出现文证审查中的错误。
如案例1中虽然有左手中指外伤,肌电图诊断左侧正中神经损伤,但其异常肌肉与损伤部位不一致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与原已存在的自身疾病(腕管综合征)相鉴别;案例2虽有典型的神经损害表现,但认为神经传导速度无明显异常而怀疑其功能有伪装不宜直接进行损伤程度鉴定,所以正确进行肌电图报告文证审查十分重要。
在进行肌电图文证审查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明确肌电图检查项目与目的。
肌电图报告文证审查前,首先应明确所检查肌肉是否系病史中损伤神经的主要支配肌,选择肌肉及神经是否恰当,其神经损伤的范围和程度与体表损伤是否一致。
要做到这些,必须熟悉神经肌肉解剖生理,能确定各肌肉的部位,并了解其神经支配,从而判断是否需补充肌电图检查。
(2)神经传导速度检测要选择跨伤口的多个节段进行检查,以明确神经传导速度的减慢或波幅降低是否与损伤有关。
由于损伤可能存在于神经的不同部位,选择测试范围过长时,病变部位可能只占测试范围的很小一部分,掩盖测试效果,测试范围过小又有一定的操作难度,针对医院出示的检测报告,要客观分析检测结果与预测结果是否一致。
(3)把握失神经损伤的转归规律及肌电图表现。
只有了解失神经损伤肌电图的转归规律,结合损伤时间进行文证审查,才能有的放矢。
如只有掌握何为失神经电位,多相电位何时出现,重度收缩时何种情况下出现电静息、单纯相、混合相,何种情况下系干扰相,何时可能出现再生电位,再生电位的意义等,才能更有效地发挥肌电图在法医学鉴定中的作用。
(4)其他注意事项。
一般神经损伤6个月左右功能逐步恢复,故损伤后6个月所检查的肌电图对于鉴定的价值最大,同时,应注意损伤后不同时间段肌电图的动态变化规律。
检查时要注意被检部位的体温,温度过低会使神经传导速度减慢,特别是远端神经。
肌电图检查前要先做传导速度检查,以减少创伤性针极肌电图对传导速度的影响,同时,因为肌电图个体差异往往会超过正常值的20%,需要在健侧相同部位做对照检查,特别注意比较神经传导速度和波幅,波幅相差大于50%应高度怀疑低波幅侧有神经损伤。
检查过程中还应注意是否有伪装行为,如受检者肌肉功能正常但未尽最大力量收缩肌肉,同样不能获得干扰相。
审阅肌电图报告时,要学会区分肌电图异常系中枢神经损伤、外周神经损伤或肌肉自身疾病所致,从而准确进行伤病关系分析。
(收稿日期:2012-05-16)
(本文编辑:高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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