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一卡通管理实施办法
校园一卡通管理实施办法

校园一卡通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园一卡通是由学校统一注册核准的具有校园内身份认证、图书借阅、消费、就医、充缴电费、考勤管理、出入门禁等功能的智能卡(以下统称校园卡)。
第二条学校信息科技中心是一卡通系统的运行、统筹、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校园卡包括实体卡和虚拟卡,虚拟卡是通过安装手机APP并与手机和学号(工号)绑定,经过验证的电子校园卡,具有实体卡功能。
第四条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因工作或研究需要在学校驻场的临时人员可持有校园卡。
第五条所有合法持有校园卡的用户都被视为认可、接受本办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使用校园卡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第二章卡务办理第六条校园卡的办理遵循“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教职工办理校园卡由人事处审批;学生办理校园卡由教务处审批。
校园卡按照使用对象分为三类:一)教工卡:教职工首次办理校园卡凭人事审批同意的校园卡申请单举行注册办理。
二)学生卡:学生退学注册时统一制作发放校园卡。
三)临时卡:除教职工和全日制学生以外的人员均使用临时卡。
第七条因故未能集中办卡或申请办理临时卡的人员,由本人填写校园卡申请表,经人事处或教务处审批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后勤保卫处办理。
第八条校园卡有效期:校园卡有效期纵然用期限,根据以下规定设置。
一)教工卡的有效期为教工在校期间。
二)学生卡的有效期应为其学制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三)姑且卡的有效期根据实践工作需求确定。
第九条校园卡的延期使用:如果校园卡超过有效期仍需使用时,应办理校园卡延期手续。
一)延期毕业离校的学生需填写校园卡申请表,经教务处审批后,到后勤保卫处办理延期手续。
二)临时卡延期参照临时卡办理申请流程。
第十条校园卡的撤户销卡。
一)教职工离职离校,须到人事处办理校园卡的撤户销卡,撤户销卡后到计划财务处清退校园卡账户残剩资金。
二)学生毕业离校,统一由学生处办理撤户销卡,撤户销卡后由计划财务处负责清退校园卡账户残剩资金。
大学校园一卡通管理办法

大学校园一卡通管理办法为了加快我校数字化校园建设的步伐,保障校园一卡通系统安全、稳定、可靠的运行,规范校园卡管理,确保学校资产安全,维护校园卡用户和商户的权益,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周到便捷的服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园一卡通系统是学校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的基础应用平台。
该系统及设备为学校公共财产,各使用部门和个人应自觉爱护,加强管理、维护和保养,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充分利用校园一卡通系统的功能,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第二条校园卡包括以合作银行标识命名的卡片(以下简称校园卡)和合作运营商的手机卡(以下简称手机卡)两种介质。
第三条校园卡是由学校发行和管理,集校内身份识别和商务消费等功能于一体的卡片。
校园卡可在校内所有安装了校园卡终端的场所使用,同时受各子系统管理部门相关规章制度的约束。
第四条学校内使用的各类卡管理系统应与校园一卡通系统实现对接并取消原有卡片,所有与校园一卡通系统对接成功的部门原则上不允许收取现金。
第五条校园卡持有人、与校园一卡通系统对接的部门及商户必须遵守校园一卡通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与校园卡银行业务配合使用的银行卡由校园一卡通系统合作银行负责发行管理,具有银行普通借记卡的全部功能。
使用银行卡必须遵守银行及发卡银行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在校园一卡通系统中,如需开通银行业务,必须建立合作银行发行的银行卡的卡号与校园卡账号之间一一对应的绑定关系。
第八条手机卡的持卡人必须遵守通信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合作运营商的有关规定。
手机卡需要加密和建立相应账号后方可在一卡通系统中使用。
第九条所有合法持有学校校园卡的持卡人都被视为承认、接受本办法所述的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凡使用校园卡进行的各种行为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
第十条校园卡资金纳入学校财务统管理。
第十一条网络中心是校园一卡通系统的管理机构,是学校对校园卡实行统管理,对各应用系统进行综合协调的部门。
中小学校园一卡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校园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及校园内所有一卡通使用者。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一卡通的发行、使用、回收等各个环节,确保一卡通的合法、安全、高效运行。
第二章一卡通的发行与管理第四条一卡通的发行1. 一卡通由学校统一发行,学生和教职工均需办理。
2. 学生入学后,由班主任协助办理一卡通。
3. 教职工入职后,由人事部门协助办理一卡通。
第五条一卡通的功能1. 通行校园:学生和教职工凭一卡通进出校园、教学楼、宿舍楼等场所。
2. 消费支付:一卡通可在食堂、超市、浴室等场所消费支付。
3. 住宿管理:学生凭一卡通入住宿舍,进行门禁管理。
4. 消费记录:一卡通消费记录可随时查询,便于家长了解学生消费情况。
第六条一卡通的使用1. 学生和教职工需妥善保管一卡通,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2. 一卡通丢失或损坏,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
3. 一卡通不得用于非法用途,如赌博、洗钱等。
第七条一卡通的回收1. 学生毕业或教职工离职时,需将一卡通交还学校。
2. 学校对回收的一卡通进行销毁处理,确保信息安全。
第三章一卡通的监督与检查第八条学校设立一卡通管理办公室,负责一卡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一卡通管理办公室定期对一卡通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学校定期对一卡通的发行、使用、回收等环节进行审计,确保制度的执行。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一条对遵守一卡通管理制度,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一卡通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和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我校将更好地管理校园一卡通,提高校园管理水平,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有序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校园一卡通管理制度

校园一卡通管理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二、卡的申领和使用1.学生、教职工在入学/入职时可申领校园一卡通,并缴纳一定的保证金。
2.学生、教职工应妥善保管一卡通,不得私自转让或借给他人使用。
3.学生一卡通除了办理借书、打印、复印等日常活动外,还可用于在食堂、商店等地消费。
三、卡的管理和安全1.学校建立完善的一卡通管理系统,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卡的发放、管理和记录。
2.学校制定安全使用一卡通的规定,如不得用于非法活动、不得与他人合谋盗刷等,违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3.学校定期进行一卡通使用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解决办法。
四、卡的充值和消费1.学校提供多种充值渠道,如自助充值机、线上充值等,以满足学生、教职工的不同需求。
2.强化账户的资金余额提醒功能,提醒用户及时充值。
3.学校与食堂、商店等合作伙伴签订合同,规定相应的消费优惠政策,并及时更新。
五、卡的丢失和挂失1.如果学生、教职工的一卡通丢失,应及时向学校的一卡通管理中心报告,并办理挂失手续。
2.学校会冻结挂失的一卡通,防止他人恶意使用。
3.学生、教职工可在一定时间内办理补卡,需缴纳相应的手续费。
六、卡的使用记录与查询1.学校一卡通管理系统应具备完善的记录和查询功能,学生、教职工可通过系统查询消费记录、充值情况等。
2.学校定期向学生、教职工发送消费记录报表,以便他们及时核查和调整消费。
七、卡的回收和结算1.学生离校或教职工离职时,需将一卡通交回学校,并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2.学校应及时结算一卡通的消费情况,并将剩余款项返还给学生、教职工。
综上所述,校园一卡通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不仅能提高学校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还能方便学生、教职工的日常生活和工作。
学校应不断完善一卡通管理制度,以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并加强宣传和培训,让全体用户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
大学校园一卡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校园一卡通(以下简称“一卡通”)的使用和管理,提高校园信息化管理水平,保障师生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一卡通是学校为师生提供身份认证、消费支付、门禁管理、图书馆借阅等服务的多功能智能卡。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及使用一卡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一卡通的发行与管理第四条一卡通的发行和管理由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新生入学、教职工入职时,由所在学院或部门统一办理一卡通。
第六条一卡通实行一人一卡制度,卡内信息保密,不得转借、出租或非法复制。
第七条一卡通损坏或遗失,持卡人应及时到信息化管理部门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
第八条一卡通挂失后,原卡内余额可转入新卡。
第三章一卡通的使用范围第九条一卡通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身份认证:用于进出校园、宿舍、教学楼、实验室等场所。
(二)消费支付:用于食堂就餐、超市购物、打印复印等消费场所。
(三)图书馆借阅:用于图书借阅、归还、续借等。
(四)门禁管理:用于宿舍、教学楼、实验室等场所的门禁控制。
(五)其他: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可拓展一卡通的其他功能。
第十条一卡通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安全、便捷。
(二)一卡通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出租或非法复制。
(三)爱护一卡通,不得损坏、涂改或故意丢弃。
第四章一卡通的充值与消费第十一条一卡通充值方式包括:(一)现金充值:在校园内指定充值点办理。
(二)自助充值:通过校园网、手机APP等自助充值。
(三)关联银行卡充值:通过绑定银行卡,实现自动充值。
第十二条一卡通消费遵循以下规定:(一)消费金额不超过卡内余额。
(二)消费后,系统自动扣除相应金额。
(三)消费明细可查询,确保消费透明。
第五章一卡通的维护与更新第十三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一卡通系统的维护与更新。
第十四条一卡通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一)身份认证:实时验证持卡人身份。
(二)消费支付:快速完成消费交易。
(三)门禁管理:实现校园、宿舍、教学楼等场所的门禁控制。
高校大学学校校园一卡通管理办法

学校校园一卡通管理办法为加强学校校园一卡通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规范校园一卡通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学校财产安全和校园卡持卡人利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园一卡通系统(以下简称“校园卡”)是学校加强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的一项基础工程,是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提供校园卡所需的完整准确数据信息,确保校园卡系统正常运行;后勤管理部门应充分利用校园卡功能,提升后勤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二条学校后勤服务集团是校园卡日常管理职能机构,下设校园卡服务中心和结算中心。
校园卡服务中心负责卡片制作、发放、补卡、挂失,有关信息的管理和咨询服务;结算中心负责校园一卡通系统的账务查询和资金结算等工作。
学校网络技术与信息中心负责校园一卡通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包括系统软硬件设备、网络设备及应用环境的建设与维护等。
第三条校园卡是由学校统一制作并发放的具有身份认证、消费、图书阅览、门禁、考勤等功能,是学校数字化校园应用的重要手段和介质之一。
第四条学校校园卡仅限持卡人本人持有,不得出借、转让、抵押、涂改、伪造。
第五条所有合法持有学校校园卡的用户都被视为承认、接受本管理办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学校校园卡不具备透支功能,必须先充值后消费。
第二章校园卡类别和功能第七条校园卡分为教工卡、学生卡和临时卡,教工卡和学生卡统称为正式卡。
(一)正式卡办理对象:在职在岗教职工(含事业编制、劳动合同制人员,由学校人事部门确认);在校学生(应取得我校正式注册学籍)。
(-)临时卡的办理对象:短期来校办理公务、培训、访问、交流等人员;经审核同意的其他人员。
第八条正式卡具有图书借阅、食堂就餐、超市购物、门禁出入、考勤等功能;临时卡仅具有校园内的消费功能。
正式卡也可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生成二维码替代,其功能与校园卡一致。
第三章校园卡管理第九条校园卡办理教职工、学生办理校园卡,其人员名单和相关信息分别由人事处和教务处提供给校园卡服务中心,由校园卡服务中心统一整理,集中办卡。
校园一卡通实施方案

校园一卡通实施方案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科技的不断发展,校园一卡通已成为高校管理的重要工具之一。
校园一卡通是指学校为学生和教职工发放的一种多功能智能卡,它集成了身份识别、门禁管理、消费支付、图书借阅、打印复印等多种功能于一体,为广大师生提供了便利的服务。
为了更好地推进校园一卡通的实施工作,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一、实施目标校园一卡通实施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校园管理的效率,方便学生和教职工的生活,推动校园信息化建设,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二、实施步骤1. 确定实施时间节点。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校园一卡通的实施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实施计划。
2. 制定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的规模和需求,制定校园一卡通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功能设置、技术支持、管理流程等内容。
3. 推进技术准备。
建立校园一卡通系统,包括卡片制作、读卡设备安装、后台管理系统建设等技术准备工作。
4. 开展宣传推广。
通过校园广播、校园网站、海报宣传等方式,向师生宣传校园一卡通的功能和使用方法,提高大家的认知度和使用率。
5. 进行试点工作。
选择部分学生和教职工进行校园一卡通的试点工作,收集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6. 全面推广应用。
根据试点工作的反馈意见,逐步推广校园一卡通的应用范围,确保全校师生都能够享受到校园一卡通带来的便利。
三、实施保障1. 技术支持。
建立健全的技术支持体系,确保校园一卡通系统的稳定运行。
2. 安全保障。
加强对校园一卡通系统的安全管理,防范各类安全风险,保障师生的资金和信息安全。
3. 管理规范。
建立校园一卡通的管理规范,明确相关责任人,规范使用流程,确保一卡通的正常运行。
四、实施效果经过校园一卡通的实施,将会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显著效果:1. 提高校园管理效率。
通过一卡通系统,学校可以更加便捷地管理学生和教职工的信息,提高管理效率。
2. 便利师生生活。
一卡通可以实现校园消费、图书借阅、门禁管理等多种功能,为师生提供更加便利的生活服务。
学校一卡通管理制度

学校一卡通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学校一卡通管理制度是现代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旨在提高校园内的安全性、便捷性和规范性。
此制度通常包括学生一卡通的发放、使用、管理以及涉及的各项政策。
二、发放阶段学校一卡通的发放阶段是制度开始的关键环节。
新生入学时,学校会为每个新生办理一卡通。
在发放过程中,学校应该核实每个学生的身份信息,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一卡通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此外,学校还应对每个一卡通进行个性化设置,方便个别需求的学生。
三、使用范围一卡通作为学生的身份和凭证,其使用范围应该涵盖诸如进出校门、图书馆借阅、食堂消费、校园网使用等各个方面。
通过统一管理一卡通,学校可以更好地掌握学生的行为,提高校园安全性,减少各类安全隐患。
四、消费管理学校一卡通的管理制度还包括对学生消费的管理。
学校可以通过一卡通系统实现食堂、超市等消费场所的刷卡消费,方便学生结账和管理。
同时,学校还应该加强对一卡通消费记录的监控,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五、资金充值一卡通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及时充值以维持正常使用。
学校应该提供多种缴费方式,并确保充值过程的安全性。
此外,学校还应当提供充值记录查询功能,方便学生随时了解自己的账户余额。
六、挂失与解挂由于一卡通涉及到学生的身份和权限,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丢失或遗忘携带一卡通时,学生应该及时挂失,以防止一卡通被他人冒用。
学校应设置相应的挂失与解挂的渠道,并确保挂失流程简单高效。
七、安全措施学校一卡通管理制度的有效性还需要与一系列安全措施相结合。
学校可通过使用密码、指纹识别等技术手段保护每个学生的一卡通安全。
同时,学校应该建立完善的信息保密和安全管理机制,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八、故障处理一卡通系统可能存在故障和问题,学校应设置专门的技术支持团队,及时处理一卡通系统的故障,确保学生正常使用一卡通。
同时,学校还应提供反馈与建议的渠道,以便学生能够及时报告问题和提出改进建议。
九、优势与劣势学校一卡通管理制度具有方便、统一、安全等优势,可以提高学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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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一卡通管理实施办法
“校园一卡通”系统是学校加强智慧校园建设、实现信息化高效管理的一项基础工程,为保障“校园一卡通”系统顺利运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校园一卡通是由学校统一注册核准的具有校园内身份认证、图书借阅、消费、就医、充缴电费、考勤管理、出入门禁等功能的智能卡(以下统称校园卡)。
第二条学校信息科技中心是一卡通系统的运行、统筹、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校园卡包括实体卡和虚拟卡,虚拟卡是通过安装手机APP并与手机和学号(工号)绑定,经过验证的电子校园卡,具有实体卡功能。
第四条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因工作或学习需要在学校驻场的临时人员可持有校园卡。
第五条所有合法持有校园卡的用户都被视为认可、接受本办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使用校园卡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第二章卡务管理
第六条校园卡的办理遵循“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教职工办理校园卡由人事处审批;学生办理校园卡由教务处审批。
校园卡按照使用对象分为三类:
(一)教工卡:教职工首次办理校园卡凭人事审批同意的校园卡申请单进行注册办理。
(二)学生卡:学生入学注册时统一制作发放校园卡。
(三)临时卡:除教职工和全日制学生以外的人员均使用临时卡。
第七条因故未能集中办卡或申请办理临时卡的人员,由本人填写校园卡申请表,经人事处或教务处审批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后勤保卫处办理。
第八条校园卡有效期:校园卡有效期即使用期限,根据以下规定设置。
(一)教工卡的有效期为教工在校期间。
(二)学生卡的有效期应为其学制时间,最长不超过 3年。
(三)临时卡的有效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第九条校园卡的延期使用:如果校园卡超过有效期仍需使用时,应办理校园卡延期手续。
(一)延期毕业离校的学生需填写校园卡申请表,经教务处审批后,到后勤保卫处办理延期手续。
(二)临时卡延期参照临时卡办理申请流程。
第十条校园卡的撤户销卡。
(一)教职工离职离校,须到人事处办理校园卡的撤户销卡,撤户销卡后到计划财务处清退校园卡账户剩余资金。
(二)学生毕业离校,统一由学生处办理撤户销卡,撤户销卡后由计划财务处负责清退校园卡账户剩余资金。
(三)对于已过有效期的持卡人员,未办理撤户销卡手续的,将冻结其校园卡,一年内校园卡持卡人或代理人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委托证明等办理卡内余额清退手续。
(四)对已撤户销卡的校园卡,如需再次使用校园卡,须按新开户的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校园卡费用
(一)教职工、学生首次申领校园卡由学校免费提供,因遗失或损坏而补卡的,需缴纳成本费10元。
(二)临时人员申领校园卡需缴纳成本费10 元。
第三章集体用户管理
第十二条校园内所有涉及收费服务或经营业务的机构,均须使用校园一卡通系统进行资金结算,此类机构经学校管理部门审批后,由学校信息科技中心负责注册为一卡通系统的集体用户。
第十三条集体用户分为部门收费用户和经营商户两类。
部门收费用户包括校医务室等部门;经营商户主要是各经营
单位或个人在学校开设的经营机构,包括食堂、超市、美发室等。
第十四条校医务室的收入、电费等转入学校行政账户统一核算管理;经营商户的经营收入,按月结算,并由各管理部门审批后转入各经营商户账户。
第十五条经营商户设备管理
(一)入驻校园的经营商户必须统一使用学校一卡通POS机,不得私自设置其他收费设备。
(二)经营商户使用的一卡通POS机,在设备免费保修期内,因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和损坏的,由学校信息科技中心负责交厂商免费维修或更换;因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和损坏,其维修或更换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
(三)设备免费保修期满后,设备维修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
第四章专用设施设备管理与维护
第十六条一卡通系统专用设施设备由服务器、交换机、消费 POS 机、读卡器及校园网相关专用线路等组成。
第十七条各部门使用的设备,依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归各部门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
第十八条一卡通终端设备使用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所使用的消费 POS机、读卡器等设备的日常维护,负责对网线、电源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并上报学校信息科技中心。
第十九条未经学校信息科技中心许可,不得擅自拆装、迁移、转借终端设备和改变线路,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部门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各使用部门和个人应自觉爱护一卡通各类设备,按照要求加强管理和保养,如发现设备损坏应立即报学校信息科技中心。
凡故意损坏一卡通系统及设备、影响系统安全运行的,交由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章使用管理
第二十一条校园卡应先充值后消费,卡内金额不计利息,撤户销卡前不得提取卡内资金。
第二十二条校园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他人。
第二十三条校园卡遗失后,应及时通过APP挂失,到后勤保卫处办理挂失手续。
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申请补办新卡,原卡自动作废。
挂失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四条拾到他人校园卡应及时归还持卡人或上交学校信息科技中心,拾到校园卡不归还、不上交,反而恶意用卡,一经查实,由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五条校园卡污损、毁坏造成无法使用,应及时
更换新卡,换卡后原卡自动作废。
第二十六条严禁攻击、入侵学校一卡通系统、严禁仿冒、伪造校园卡。
有此类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电子金融系统的行为,交由学校有关部门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因网络故障等原因,校园卡使用离线模式消费所产生的透支,在网络恢复时,由系统自动从卡内扣取。
第六章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第二十八条学校信息科技中心负责一卡通系统的运行维护、操作培训、批量制卡;负责一卡通管理办法的完善修订。
第二十九条人事处负责教工卡的审批工作,负责向学校信息科技中心提供教职工姓名、工号、银行卡(工资卡)账号、所在部门等相关制卡信息;负责教职工一卡通的撤户销卡等工作。
第三十条教务处负责学生卡的审批工作;负责向学校信息科技中心提供新生名单及详细的制卡信息(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民族、照片、学号、班级等信息)。
第三十一条计划财务处负责一卡通学校资金账户(包括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微信账户)的管理、核算与支付;负责向学生处提供学生的批量银行卡信息。
第三十二条学生处负责学生校园卡的发放与宣传;负责核验计划财务处提供的学生银行卡信息并提交学校信息科技中心;负责学生校园卡撤户销卡等相关工作;负责统计要清退(换寝)的学生寝室并指定电费退款接受人,打印清单提交后勤保卫处进行电表抄表;负责学生宿舍楼门禁管理。
第三十三条后勤保卫处负责校园卡的零星制(补)卡;负责学生宿舍楼电表抄表,并打印要退款的寝室电表余额账单提交计划财务处进行退款支付;负责按月统计打印各商户(包括医务室、电费)的账户报表经商户签字确认后提交计划财务处进行转账支付。
第三十四条其他部门按校园一卡通运营实际情况做好相应工作。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为确保本办法的顺利实施,相关部门应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学校信息科技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校园卡申请表
校园卡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