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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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一、前言新生儿疾病筛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公共卫生服务,它可以帮助早期发现新生儿先天性疾病,对于尽早治疗和干预疾病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新生儿的健康,我公司决定开展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并制定了以下方案。

二、项目实施范围本项目主要面向出生在我省内的新生儿,筛查覆盖范围包括下列疾病:1.苯丙酮尿症2.甲状腺功能减退症3.半乳糖血症4.先天性肾上腺增生综合症5.先天性心脏病三、筛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自愿、免费、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具体筛查方法如下:1.采血标本我公司将协调当地医院和卫生院管理员,统一为筛查新生儿采集血样。

血样采集时间:出生后3-7天。

采集方法:通过脚面后跟进行采血,每个婴儿采集2ml血样,保证血样数量和质量。

2.实验方法本项目采用Tandem MS法进行实验,由专业实验室进行。

实验结果将在一周内反馈给筛查婴儿的家长和监护人。

四、宣传和培训为了提高本项目的宣传和推广,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各大媒体宣传,说明本项目的意义和目的。

2.在当地医院和卫生院展开宣传,介绍本项目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3.组织筛查婴儿的家长和监护人参加关于新生儿疾病筛查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对疾病屏幕的认识和意识。

五、结论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我公司将为新生儿的健康保驾护航,提高筛查率,为预防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的治疗和干预做出贡献。

六、管理和实施机制为了确保本项目的高效实施和质量保障,我们将建立以下管理和实施机制:1.项目负责人本项目将由一名专门负责人统一协调,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和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2.血样采集者血样采集者是本项目的关键执行者,必须具有丰富的血样采集和处理经验,并确保操作规范、安全、卫生和快速完成。

3.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将对血样实验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实验结果准确可靠,并定期对实验室进行检查和评估,以保证实验质量。

4.筛查结果反馈筛查结果将在一周内反馈给筛查婴儿的家长和监护人,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医生和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和建议。

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督导制度

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督导制度

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督导制度
1.监督指导是我们保质保量地实施项目计划和落实的关键环节,开展项目的监督与检查,有利于了解项目进展,评价项目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方案,解决问题,促进项目的有序运行。

2.建立健全各级医疗单位对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监督机制,做到责任到人,切实提高项目的可追溯原则。

3.区卫健局制定本项目的监督指导和评估方案,定期组织开展自查和监督指导,并向市卫健委提交督导评估报告。

4.区卫健局和区妇幼保健站组成联合督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实行监督与评估,区级督导没季度1次,覆盖所有项目执行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费拨付依据。

5.每次督导做到内容明确,重点突出,认真细致,采用现场查看资料,访谈、核对数据,电话随访等形式,对项目执行单位的新生儿疾病筛查每季度一次全面督导检查,对督导的结果进行现场书面反馈,对工作亮点及创新给予表扬和全区推广,对做出的成绩给予充分的肯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理论和技术指导。

6.督导内容;包括组织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项目实施方案、血片采集技术和转运流程、异常病例追踪和失访儿童登记等。

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

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

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实施办法》和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规范我县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保障我县儿童的身心健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的三级预防措施之一,是在新生儿时期对某些严重危害健康的先天性、遗传性、代谢性疾病在临床症状出现之前通过实验室等手段筛查出来,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有效预防残疾的发生,确保患儿健康成长。

二、实施时间和目标实施时间:2009年6月1日起,全县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实施目标: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60%以上,3年内逐年提高到80%以上。

三、组织机构与实施网络(一)成立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各医疗保健单位分管业务副院长,医务科主任(名单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院,由黎民祥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莫凤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刘涧洁,李明颢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县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工作。

(二)开展筛查工作的机构全县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所有医疗保健机构。

(三)确诊治疗机构市指定市工人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为市级确诊患儿治疗机构。

其中,确诊为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的指定工人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为市级治疗机构;听力(视力)障碍指定市工人医院为市级治疗机构;红细胞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简称G-6-PD)缺乏症等可在市直三级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和各县(市)指定的医院确诊治疗。

四、筛查对象所有在全县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的活产新生儿。

五、筛查病种1、苯丙酮尿症(PKU);2、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3、新生儿听力筛查。

六、筛查网络职责分工(一)开展筛查工作的机构1、全县开展新筛工作的机构要落实专人分别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咨询、采血、血片上送、检测报告发送、资料保存和递送、负责通知可疑阳性新生儿(含疑似听力障碍者)尽快到市新筛中心进行复查、确诊工作。

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

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

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新生儿疾病筛查是对新生儿进行系统的、科学的、规范的、全面的筛查,以及及时的诊断和治疗。

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公共卫生工作,对保障新生儿健康、降低新生儿疾病和死亡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定了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以确保筛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首先,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的目的是明确的,即通过早期筛查和干预,及时发现和治疗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先天性心脏病、听力障碍、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等疾病,降低新生儿死亡率和致残率,保障新生儿健康成长。

其次,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应包括筛查对象、筛查项目、筛查方法、诊断和处理等内容。

筛查对象主要是指出生28天内的新生儿,包括足月儿、早产儿、低体重儿等。

筛查项目包括遗传代谢病筛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听力筛查、甲状腺功能筛查等。

筛查方法应当科学、准确、安全、无创,确保筛查结果的准确性。

对于筛查阳性的新生儿,应及时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处理,包括确诊、治疗和康复。

另外,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还应包括筛查机构、筛查人员、质控管理、宣传教育等内容。

筛查机构应当是具备相关资质和设备的医疗机构,筛查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

质控管理是保障筛查工作质量的重要环节,包括标本采集、运送、检测、结果反馈等全过程的管理。

宣传教育是提高社会公众对新生儿疾病筛查重要性的重要手段,应当加强对孕产妇、家庭和社会各界的宣传教育工作。

在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方案时,应当注重信息的收集、统计和分析,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和提高筛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同时,还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之,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是保障新生儿健康的重要举措,应当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科学、规范地进行筛查工作,确保新生儿疾病的早期发现、早期干预,为新生儿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不具备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采集、新生儿 听力初筛和复筛服务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告 知新生儿监护人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新生 儿疾病筛查血片采集及听力筛查。 • 从事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医疗机构和人员,应当 严格执行新筛技术规范,保证筛查质量。 • 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病例信息,协助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做好前款 工作。
病患儿治疗
• 医疗机构发现新生儿患有遗传代谢病和听力 障碍的,应当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并提出治 疗和随诊建议。 •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 病的治疗工作。 •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协调有关 部门,为患有遗传代谢病和听力障碍的新生 儿提供治疗方面的便利条件。
新筛中心的监督管理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
筛查实验室设在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应 当具备下列条件

• •
具有与所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具有与所开展工作相适应的技术和设备; 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规定; 符合《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要求。
医疗机构及其人员的责任
• 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减少出生缺陷的预防措施之一。 •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开展新生儿疾病筛 查的宣传教育工作。 • 设有产科或者儿科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 《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血片采集及送检、新生儿 听力初筛及复筛工作。
罚 则
• 医疗机构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 生行政部门指定擅自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 查实验室检测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第四十七条 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 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 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 可证》。

新生儿筛查年度工作计划

新生儿筛查年度工作计划

新生儿筛查年度工作计划一、引言新生儿筛查是指对新生儿进行一系列的检测和评估,旨在早期发现和诊断新生儿出生缺陷、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其他遗传疾病,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治疗措施,以减少因这些疾病带来的健康和发展风险。

新生儿筛查年度工作计划是对新生儿筛查工作进行统筹和安排的重要文件,旨在保证新生儿筛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和持续改进。

本计划将详细介绍新生儿筛查的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流程以及绩效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二、目标1. 有效发现和诊断新生儿出生缺陷、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其他遗传疾病,减少这些疾病对婴儿健康和发展的影响;2. 提高新生儿筛查的覆盖率和准确性,确保优质、可靠的服务;3. 加强新生儿筛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三、工作内容1. 新生儿筛查项目的选择和评估(1)定期评估新生儿筛查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根据最新的医学研究和指南,确定新的筛查项目;(2)了解筛查项目的技术特点和前沿发展,了解相关设备和试剂的使用方法和性能,保持更新的动态。

2. 新生儿筛查流程的优化和改进(1)制定新生儿筛查的工作流程和标准化操作规范;(2)评估筛查流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提出改进建议,确保筛查工作的顺利进行;(3)加强对筛查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提高操作技能和意识。

3. 新生儿筛查质量控制和监督(1)建立新生儿筛查质量控制体系,对筛查项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进行监控和评估;(2)开展全面、系统的质量评审,及时发现和纠正筛查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3)及时更新质量控制指标和标准,提高筛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四、工作流程1. 筛查标本采集和处理(1)对所有新生儿进行初步筛查,收集相关信息和标本;(2)标本采集后,及时进行处理和保存,确保样本质量的稳定和可靠。

2. 实验室检测和结果分析(1)对筛查样本进行实验室检测,使用有效的分析方法和设备,确保结果的准确性;(2)对筛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解读,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医生和家庭。

3. 结果通知和后续处置(1)制定科学合理的结果通知工作流程和标准,确保通知顺畅和及时;(2)对筛查阳性者,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方案。

新筛项目工作制度

新筛项目工作制度

新生儿筛查(简称新筛)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卫生工作,旨在早期发现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及时进行干预治疗,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人口素质。

为了确保新筛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从组织管理、工作流程、质量控制、培训与宣传、数据管理与分析等方面论述新筛项目工作制度。

一、组织管理1. 新筛项目管理小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成立新筛项目管理小组,负责新筛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

项目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 职责明确:项目小组成员分别承担新筛项目的各项职责,如项目管理、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数据统计分析等。

3. 协作机制: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实验室等相关部门应建立协作机制,共同推进新筛项目的实施。

4. 定期会议:项目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新筛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二、工作流程1. 筛查范围:新筛项目应覆盖所有出生新生儿,确保每一个新生儿都能接受筛查。

2. 筛查时间:新生儿出生后72小时内完成筛查。

3. 标本采集:采用无菌技术采集新生儿出生后72小时内的血液标本。

4. 标本运送:标本应在冷藏条件下运送至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实验室。

5. 检测方法:采用串联质谱、气相色谱-质谱联用等方法检测新生儿遗传代谢病。

6. 结果反馈:实验室应在筛查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反馈给医疗机构。

7. 阳性病例处理:医疗机构收到阳性病例通知后,应及时对患儿进行复诊、确诊和治疗。

三、质量控制1. 实验室质控: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实验室应参加国家或省级质控考核,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2. 室内质控: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室内质控,监控检测过程,确保实验结果的稳定性。

3. 室外质控:项目小组应定期对医疗机构进行质量控制,包括标本采集、运送、检测等环节。

4. 质控数据反馈:项目小组应及时将质控结果反馈给相关单位和个人,促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四、培训与宣传1. 培训:对新筛项目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管理制度

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管理制度

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新生儿早期疾病筛查是通过对新生儿进行特定的检查及相关检测,对新生儿常见遗传代谢性疾病、听力障碍、先天性心脏病、甲低等疾病进行早期发现与诊断的一种有效手段,对保障婴幼儿健康、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减少社会资源浪费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管理的全过程,确保筛查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筛查准确率和及时率,确保新生儿疾病得以及早诊断、及早治疗,最大限度减少新生儿疾病的发生、发展和影响。

三、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的管理工作,包括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听力筛查等项目。

四、制度内容1.项目确定(1)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的范围和目标。

(2)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前期研究和可行性分析,确定具体可开展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

2.设备准备(1)根据各项筛查项目的要求,采购必要的设备和仪器。

(2)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人员培训(1)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的培训课程,确保其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2)定期组织培训考核,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和改进。

4.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标准程序采集新生儿筛查标本。

(2)确保标本的及时送达实验室,确保实验室检测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监督和审核实验室工作质量,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5.数据管理(1)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数据管理系统,对每个新生儿的筛查结果进行登记和记录。

(2)对数据进行分析和统计,定期制作筛查工作报告。

(2)对有异常筛查结果的新生儿,及时推送给相关专家进行再次确认和诊断。

7.质量控制(1)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质量评估。

(2)及时反馈和处理筛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良事件。

8.宣传推广(1)定期组织新生儿疾病筛查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筛查项目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2)积极与相关媒体合作,借助广告和媒体报道,扩大筛查项目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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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
任务数及资金分配表
附件2
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季度统计表
填表人:填表机构:填表日期:年月日
1. 上报时间:每年4月10日前上报第一季度报表;7月10日前上报第二季度报表;依此类推。

2. 指标说明
(1)农村户籍活产数:指本地农村户籍人口活产数。

(2)筛查数:项目支持接受筛查的人数。

(3)确诊数:指项目支持筛查,已确诊的患儿数。

3. 备注:此表用于省级、地市级和区县级上报数据使用。

新生儿疾病筛查的个案信息管理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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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听力障碍儿童转介登记表
项目县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县残联单位各存档一份。

2.此表由听力诊断机构对患儿进行听力诊断后登记填写,取得患儿家属同意将患儿信息转介给项目县残联意见,在患儿家属签署“同意或不同意”、
意见及本人姓名后,交由诊断机构负责人签字。

3.转介表经诊断机构交项目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后,由项目县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4.转介表经项目县项目管理办公室交项目县残联后,由项目县残联负责人签字确认。

5.时效要求:听力诊断机构要将确诊为永久性听力障碍的患儿信息在2个工作日内转介项目县项目管理办公室,由其2个工作日转介到当地残联部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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