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测量管理办法
地铁检测管理制度

地铁检测管理制度一、引言地铁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大量乘客出行的任务,为了确保地铁运行安全、乘客乘坐舒适、无障碍通行,制定和完善地铁检测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针对地铁检测的目的、对象、内容、要求以及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希望对地铁运营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二、检测目的地铁检测是为了确保地铁设施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并对乘客的安全和舒适出行起到保障作用。
通过对地铁设备和设施的定期检测,可以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和隐患,并做出相应的处理,避免事故发生,保障乘客的出行安全。
三、检测对象地铁检测对象主要包括地铁车辆、轨道线路、车站设施、牵引系统、通信信号系统、空调通风系统等。
这些设备和设施是地铁运行的基础,对其进行全面的检测和管理,可以有效提高地铁的安全运行水平。
四、检测内容1. 地铁车辆检测:包括车体、底盘、动力系统、制动系统、轮轨接触系统、车门系统等的检测,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乘客的安全乘坐。
2. 轨道线路检测:包括轨道的平整度、轨道的接触状态、轨道的固定情况、轨道的凿孔情况等的检测,以确保轨道的平稳、无松动和无危险隐患。
3. 车站设施检测:包括站台、站台安全栏杆、站厅安全疏散通路、紧急出口、站台灯光和广播、站厅广播等的检测,以确保乘客的安全出行。
4. 牵引系统检测:包括牵引电机、牵引系统、自动驾驶系统等的检测,以确保地铁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5. 通信信号系统检测:包括车载通信系统、列车间通信系统、信号系统、车站通讯系统等的检测,以确保地铁信号通讯的准确可靠。
6. 空调通风系统检测:包括车辆空调、车站通风系统、车辆通风系统等的检测,以确保乘客在地铁车内的舒适度。
五、检测要求1. 检测周期:地铁设备和设施的检测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一般分为日常检测、定期检测和专项检测。
日常检测由车站、列车驾驶员等工作人员进行,定期检测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专项检测按照需要进行。
2. 检测标准:地铁设备和设施的检测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地铁运营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成都地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管理办法

0000机密特急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成地铁建〔2012〕48号成都地铁公司建设分公司关于印发《成都地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各参建单位、中铁成投公司:为加强和规范成都地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规范,结合成都地铁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成都地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地铁公司建设分公司2012年8月28日成都地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成都地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工作,保证成都地铁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结合成都地铁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成都地铁工程建设中的工程试验、质量检测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成都地铁工程建设中的工程试验、质量检测主要包括:1、成都地铁工程中所用原材料的试验检测。
2、成都地铁工程建设中涉及的专项试验检测,如地基承载力检测、桩的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锚杆锁定力检测、混凝土强度现场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钢筋间距检测、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盾构管片检漏、盾构管片吊装预埋件拉拔力检测、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隧道质量检测、桥梁荷载试验、通行机动车的临时便桥荷载试验、现场土工试验、道路弯沉试验等。
第二章原材料的试验检测第四条成都地铁工程中的原材料均实行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第五条监理单位在进场后应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有关试验检测机构及承包商递交见证取样送检见证人授权书(四川省工程建设统一用表JS-003),写明见证单位名称、见证人姓名及涉及的工点名称。
每个监理单位根据自己管段内的工程情况确定见证人数量。
地铁工程对第三方单位考核管理办法

地铁工程对第三方单位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交通第三方监测,检测,测量等单位的履约管理及工作评价,激励第三方咨询单位科学管理,及时投入,维护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有效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公司安排部署,考核工作由质量安全部负责具体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公司纪检等部门人员参加共同完成。
考核工作每半年一次,具体时间按照公司总经理的安排进行。
第三条考核采用评分制,分成指挥部日常评分、公司检查评分,满分为100分,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的评分原理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分成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最终得分85及以上为优良;75分及以上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
最终得分=指挥部日常分*50%+公司检查得分*50%
第四条考核检查内容,按照附表《第三方检查考核评分表》的内容进行执行,并随新的政策法规的颁布实施进行更新完善。
第五条考核结果的处理规定
被考核单位资质、人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考核等级为优良的,按照检查组的整改时限要求进行整改回复建管公司质量安全部,并在建管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存在问题;
考核等级为合格的,按照检查组的整改时限要求进行整改回复建管公司质量安全部,在建管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存在问题;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约谈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按照检查组的整改时限要求进行整改回复建管公司质量安全部,并在建管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存在问题;向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通报情况;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写出书面整改报告;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违约扣款;约谈所在公司主要负责人。
第六条本办法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公司批准印发之日起执行。
福州地铁第三方监测对施工规范监测管理办法

福州地铁第三方监测对施工规范监测管理办法介绍本文档旨在规定福州地铁施工规范监测的监测管理办法,并明确第三方监测的职责和要求,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职责与要求1. 第三方监测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并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监测工作。
2. 第三方监测机构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测,包括设计、施工及竣工阶段。
3. 完成监测工作后,第三方监测机构应及时提交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应详细描述监测结果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4. 第三方监测机构应及时向地铁建设单位汇报监测情况,并解决监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 第三方监测机构应妥善保管监测数据和资料,确保其真实、完整、可靠。
安全措施1. 第三方监测机构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监测过程中不影响地铁施工和运营。
2. 第三方监测机构应定期进行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如发现安全隐患或紧急情况,第三方监测机构应及时报告地铁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监督与处罚1. 地铁建设单位应对第三方监测机构的监测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其监测活动按照要求进行。
2. 如发现第三方监测机构存在违规行为或监测结果不准确的情况,地铁建设单位有权责令其改正,并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和处罚手段。
3. 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地铁建设和第三方监测机构的监督,对违法行为和失职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
结论本文档明确了福州地铁施工规范监测的第三方监测管理办法,明确了第三方监测机构的职责和要求,以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监督措施。
希望通过有效的监测管理,确保福州地铁的施工质量和安全。
工程公司测量管理办法

中铁十八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测量工作,明确公司和项目部职责,保证公司所有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集团公司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2条测量的目的:保障建筑物空间位置及几何尺寸的准确性,将误差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以满足建筑物明确和隐含的功能需要。
主要任务是将设计图纸上建筑物的位置用测量方法精确地设置到地面上,以便作为各项工程建设施工的依据。
第3条工程施工测量工作的原则:实行多级测量复核制;遵循“从整体到局部"的基本原则;按照“从控制到碎部”的工作程序进行测量。
第4条测量方法及精度要求应遵守国家或行业有效版本测量规范的规定,并应积极稳妥地在测量工作中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
第5条工程测量工作应纳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计量检测体系,测量工作质量控制的核心是测量复核制度,其运作依靠自检、外检和抽检以及验收制度来保证。
各级测量机构必须按照质量控制要求运作,并对测量技术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各级测量技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测量复核制度的基本要求.第6条工程测量是建筑施工中不可缺少的生产环节,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单位必须依据承担施工认为的内容和规模以及对测绘资质要求,建立相应的测量机构.各单位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应负责测量制度的建立、落实。
第7 条测量人员的工作是特殊的技术工种,要维持测量队伍稳定。
项目部不得随意调整、更换或改行。
第二章测量工作职责第8 条为更好地履行公司和项目部测量工作职责和分工,公司成立测量中心,负责履行公司测量工作职责;项目部应根据自身条件成立测量队,负责履行项目部测量工作职责,项目队应根据自身条件设立测量组,负责项目管段内的测量工作。
公司测量任务按公司、项目部、项目队三级测量建制划分。
公司测量中心、项目部测量队、项目队测量组认真遵守测量要求,明确测量任务分工,配备好测量人员和仪器,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内容,严格质量控制,细致做好业务管理和测量仪器管理。
测量监测管理制度

测量监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测量监测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保障测量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测量监测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工程施工单位等。
三、监测项目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相关的测量监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量、工程测量、变形监测、海洋测量等。
四、测量监测操作规范1.测量监测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测量监测工作,并确保测量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测量监测工作应当坚持科学、严谨、精细的原则,确保测量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3.测量监测单位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测量监测设备,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校准。
4.测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测量监测人员进行,不得使用无资质或者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从事测量监测工作。
5.测量监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测量监测数据管理制度,确保测量监测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六、测量监测数据处理1.测量监测单位应当及时对所测得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并形成相应的报告和结论。
2.测量监测报告和结论应当真实、准确,对监测数据的处理方法和结果进行清晰的描述。
3.测量监测报告和结论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测量监测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4.测量监测报告和结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归档管理,存档备查。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监测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纠正和处理,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监测单位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履行测量监测管理职责,并不断完善和改进。
以上就是测量监测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能够对相关工作有所帮助。
测量队管理规章制度

测量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测量队的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测量工作的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测量队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违反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三条测量队的任务是负责为各种工程项目提供测量服务,包括地形测量、建筑测量、水利测量等内容。
第四条测量队的管理机构包括队长、副队长、测量人员等,具体职责由队长负责安排。
第五条测量队成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服从管理,团结协作,积极进取,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章测量队的组织机构第六条测量队由队长一人领导,副队长一人协助,测量人员若干名组成。
第七条队长是测量队的领导者,负责全面指挥和协调测量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八条副队长负责协助队长管理工作,协调队员之间的关系,保障工作的顺利展开。
第九条测量人员按照队长的安排,负责实施各项测量任务,做好测量记录和报告。
第十条测量队每周进行一次例会,由队长主持,成员提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讨论解决方案。
第三章测量队的工作内容第十一条测量队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地形测量、建筑测量、水利测量等,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测量队在进行测量工作时,必须遵守测量规范,认真细致地完成测量任务,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三条测量队必须熟练掌握各类测量仪器的使用方法,保障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测量队在测量过程中,需注意安全防范,确保队员的人身安全和仪器设备的完好。
第四章测量队的管理制度第十五条测量队全体成员必须认真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违反规定,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测量队的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加班需要得到队长的批准。
第十七条测量队成员必须服从队长的指挥,不得擅自决定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否则将受到批评教育。
第十八条测量队成员之间应该互相尊重,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不得相互攀比和互相排斥。
第五章测量队的奖惩制度第十九条测量队成员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将受到表扬和奖励;对于表现不好的,将受到批评和处罚。
地铁测量管理办法

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3)一、测量成果交接 (3)二、复核制度 (4)三、测量资料管理和桩位保护制度 (5)四、总结和报告制度 (6)第三章人员管理 (7)一、测量班人员组成 (7)二、测量员分工 (7)三、测量程序 (7)三、测量工作内容及控制标准和使用测量规范 (8)四、监测管理 (10)第四章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 (11)一、仪器设备配置 (11)二、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 (11)第五章奖惩制度 (12)一、奖励 (12)二、惩罚 (12)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工程测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使工程测量规范化,制度化,防止测量事故发生,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工程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既是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又为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依据,搞好工程测量,提高测量成果水平,是防止测量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三、工程测量的技术依据必须是所承担工程项目现行的规范、规则、规定及设计文件的有关要求。
没有现成的规范、规则和规定可依时,可参照相近行业标准,制定临时办法,报上一级审批,供实施。
四、工程测量工作是一项艰苦、细致的集体活动。
每一个从事工程测量的工作人员,都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有吃苦耐劳、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
养成爱护仪器、设备的好习惯。
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单位在保持工程测量队伍相对稳定的同时,必须加强工程测量人员的知识更新,不断提高测量人员的技术素质。
尽可能采用先进的仪器设备,使工程测量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
第二章工程测量管理制度一、测量成果交接1.内部控制测量成果的交接及交接方式由设计院完成的控制测量,向施工的单位办理控制测量资料移交手续。
交方应备存一份内部控制测量成果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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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工作目标 (1)第三章组织机构及测量任务划分 (1)第四章现场测量管理细则 (5)第五章测量质量控制 (12)第六章测量仪器管理 (16)第七章测量安全管理 (20)第八章附则 (21)施工测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测量工作贯穿工程施工的每一环节,测量成果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为确保测量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不断提高施工测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根据项目部质量管理办法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项目部施工测量管理办法。
第二章工作目标1、保证全线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安装按设计准确就位。
避免因施工控制测量、放样测量超差而造成重大设计变更或工程事故。
2、在任何贯通面上,地下测量控制网的贯通中误差,横向不超过±50mm,竖向不超过±25mm。
3、隧道衬砌不侵入建筑限界,设备不侵入设备限界。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测量任务划分1、组织机构项目部测量监测组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组建,工程部下设测量监测组及现场施工测量人员。
测量监测组成员:现场测量人员:2、主要负责人职责1)项目总工项目总工程师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严格本项目施工测量的管理,加强对测量人员管理和对现场施工过程的控制。
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加强文件和资料的控制及学习,制订和实施纠正及预防措施,严把“测量”关,对测量复测成果、方案及报告进行复核签认。
2)工程部长工程部长在项目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项目技术工作负责,落实项目领导及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技术的任务,下发相应的测量技术交底,对测量复测成果、方案及报告进行复核签认,并对测量监测组有相应的领导权。
3)测量监测组负责人掌握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做好测量预控工作;编制工程测量方案,确定测量方法、测回数及精度等级,使测量精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负责工区控制点的测量复核及重要(关键)部位的复测工作;负责测量资料的整理上报工作,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并对所施测的测量成果的真实性负责;对项目部测量设备的管理;对现场测量人员进行监督及工作指导。
4)技术主管现场施工测量工作实行技术主管负责制,负责现场测量;对距离测量、角度测量、水准测量以及测量资料、放样计算、洞内导线、高程等负责;保证隧道掘进方向精确无误,控制洞内中线及结构物尺寸的测量检查工作;负责测量资料的整理上报工作,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5)测量员岗位职责测量员受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测量主管的领导,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工作,要努力学习和熟悉施工图,增强识图、审图、绘图的能力;负责建筑物控制桩,水准点的测设及保护工作,掌握不同工程类型,不同施工方法,对测量放线不同要求的能力;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控制线投测及标高传递,监督检验,对各种几何形状、数据和点位的计算与校核的能力;能针对误差产生的原因采取措施,以及对各种观测数据的能力,针对不同现场情况,综合分析处理问题;测量仪器的请领、保管,了解仪器构造、原理和掌握仪器使用、检校、维修能力,确保仪器良好工作状态;随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测量放线情况和检查的问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3、测量任务划分1)工区测量任务(1)施工放样工区日常测量实行技术主管负责制,所有的现场测量资料要坚持多人计算、相互复核,满足规范要求后方可使用。
施工放样前测量人员应对首级控制点位进行测量校核,复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放样。
测量人员要在点位放样完成后进行现场检查,采用钢尺测距或目测方向等方法。
测量点位放样必须做到细心、准确、满足规范要求。
施工放样主要包括车站围护结构轴线定位、基坑开挖测量、钢支撑位置测量、主体结构中线定位、盾构始发及接收测量等工作。
(2)测量资料管理需归档的资料经技术主管复核后由工区测量员填写,并按时上报资料室,测量工程师在资料形成过程中要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工区测量人员现场测量原始记录要真实、清晰,不能做假,数据要事实求是,测量监测部定期对现场测量原始记录进行检查,发现造假或不清晰的地方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直接罚款50元,第三次直接上报经理部重新调整工区测量人员。
收集外业资料须及时、真实、完整,具有规范性和系统性,利于整理和保存。
内业计算必须坚持对算检查制度,计算方法要规范合理,确保计算结果正确,内容要清晰完整,不凌乱。
必须签字。
如应计算资料错误,使用中造成工程施工失误及其它各种后果的,承担其它相关责任。
测量人员现场计算的测量资料和成果必须相互检查,签字认可。
如不经相互检查,抄录的资料和成果在使用中造成工程施工失误及其它各种后果的,承担相关责任。
(3)重要(关键)部位复测制度工区技术室必须按照下列施工进度及时上报复测申请资料:①围护结构第一单元段的连续墙或围护桩中心线②车站第一块底板、车站1/2处底板、最后一块底板放样后,分别进行一次车站底板放样复核。
③盾构始发前,上报盾构始发基线边、钢环圆心定位及高程点测量成果复测申请。
工区技术需要进行控制点或断面量测等内容的复核工作时,技术室应上报复测申请报告(表格由测量工程师制定,下发技术室),内容包括:测量部位、内容、里程、工区测量成果等。
工区技术室根据复测申请报告时间,提前做好掌子面防护、通风清尘、测量点位的清理等准备工作,为测量提供作业条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进行测量时应及时通知测量监测部。
测量监测部进行复测时,技术室安排专人配合测量组人员工作。
(4)测量控制点位埋设工区技术室应根据施工进度及时埋设测量控制点,并注意日常保护。
盾构区间当正线洞内掘进超过50m时、开挖到1/3贯通距离时、到达2/3全程时,埋设测量控制点位;地下车站在施工完第一块底板时、1/2底板时、最后一块底板时,左右线均埋设测量控制点位。
2)测量组测量任务(1)在总工的领导下,依据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工艺,编制施工测量方案、计算放样数据、并报审、报验、组织实施。
(2)负责复测业主提供的首级施工控制网,建立施工加密控制网并定期复测并进行严密平差计算。
根据施工需要移设或增设水准点和导线点时,其测量方法及精度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测量规范的相关规定。
(3)负责测量文件修改、补充,做好质量记录及文件资料的整理、分类、归档保持,并做好日常的报验工作;负责测量工作总结和竣工测量资料的编制与归档工作。
(4)对工程的关键结构部位进行精密定位,保证结构部位的倾斜度、平面位置及高程的精度。
确保提供的检测数据真实可靠。
对工区上报的复测申请及时进行复测,复测结论及时反馈。
(5)负责测量仪器、设备的配置,严格按照测量仪器操作规程和测量作业程序作业,做好测量设备的保养、周检、年检工作,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性能指标检查。
(6)在测量工作中,对各项测量原始资料,必须严格按测量规定内容及格式统一标准填写,各项测量计算成果和图表,必须做到标注明显、计算过程清晰并签署完备。
未经复核、检算和签署不完备的测量资料不得使用。
第四章现场测量管理细则工程施工测量的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开工前交接桩、施工复测、建立重要建筑物(构筑物)控制网、工序各部施工测量、建筑变形测量、竣工测量等。
1、工程开工前交接桩:工程中标后,主动联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时进行交接桩。
交接时,应按交接书面资料所列桩橛现场逐点交接并查看情况,各类桩点应完好无损,稳定可靠,并在现场作明显标识,以利查找。
必要时应携带仪器找桩或补点。
对于无法补测的国家点、GPS点的缺失应在交接记录中注明,由设计单位补测或报建设单位解决。
交接签认时,书面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桩点的布臵和密度应符合测规要求,对于现场未找到的或已被破坏的桩点,应视为废桩;交接记录应写清存在问题或处理意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
2、施工复测:复测的目的是核对设计交桩的正确性,应在开工前完成。
复测完成后应按照规范要求整理测量成果书,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理单位审批,经批准后的测量成果方可使用,并及时做好标识。
3、控制测量:根据本工程特点建立独立施工控制网,以提高精度便于施工放样。
本着“从整体到局部,先控制后细部”的测量原则,围绕工程施工的整体部署,及时进行施工控制网的加密、各级控制点的引测工作。
本工程地面控制网应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 50308-2008)和其它相关技术条款规定的梯级布网其最末级平面控制点相对于同级起始点或邻近高等级基本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大于±8mm施工的精度要求,同时隧道相邻洞口点的点位中误差也满足贯通面的误差要求。
1)局部因工程施工需要需对首级施工控制网的进行加密,观测的成果需报由业主测量队校核,监理中心审批后方可使用。
2)对监理工程师所提供的控制点,要到现场逐一确认,检查其完好性、可靠性及可利用性。
并对控制网点、水准点进行复测,复测控制网的等级与原控制网的等级相同,以检验其成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并及时提交复测成果。
3)使用控制点的过程中应随时进行检查和校核,一旦发现控制点的位移超出相关技术条款规定的限差要求时,立即停止使用,马上进行复测,并将复测结果上报业主测量队及监理部门。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每两月组织一次全线控制点的复测工作,及时将复测结果上报。
4、施工放样:施工放样引用经审批的复测和控制网测量成果,各种控制点在施工过程中应妥善保护,破坏后应采用原测量精度补设。
1)施工放样技术要求为保证测量放样工作的有序进行,严格保持所放样各元素之间存在的几何关系,应遵循由整体到局部的原则。
即直接由等级控制点(首级及加密控制点)进行放线,也可以由细部临时加密的点线进行放样。
重要部位采用首级控制点进行放样。
做到“四无”,即无缺测、无漏测、无不符合精度、无违时:“四随”,即随时观测,随时记录,随时计算,随时存档。
(1)在进行施工放样前,认真查阅设计图纸,验证图上标注的设计坐标和几何尺寸,在检查设计图纸无误后,才开始计算要放样部位的轮廓点的设计坐标和设计高程。
若发现设计图纸有误应立即停止该部位的测量放样工作,并马上向有关部门反映。
所有放样资料由两人独立计算和编制,并绘制放样草图,以保证正确性。
(2)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平面位置的放样可采用直角坐标法、极坐标法、正倒镜设点法等放样方法;高程放样采用水准测量法。
(3)在特殊部位,放样和校核都采用同一组放样测站点进行放样。
(4)不同的设计要求进行不同放样,在检查放样点的点位无误后及时向当班的技术员或作业班组现场交接,并提交“测量放样成果单”。
(5)放样误差要求:①连续墙的中心放样误差应为±10mm,内外导墙平行于地下连续墙中线允许误差应为±5mm,竣工后其实际中心与设计中心偏差应小于30mm;②结构底板绑扎钢筋前,应依据线路中线,将钢筋的摆放位置放样出来允许误差为±10mm。
结构边墙、中墙模板允许偏差为0~+5mm。